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2024-06-20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精选8篇)

1.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篇一

和田县强化“三项措施”确保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取得实效

自秋防工作开展以来,和田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各级要求和部署,认真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目前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全面完成。全区共到位防疫资金10万元,组织防疫人员450人,购置牛羊口蹄疫双价苗56万毫升,猪O型口蹄疫疫苗70万毫升,禽流感疫苗265万毫升,猪蓝耳疫苗 33万毫升,猪瘟疫苗20万头份,共防疫生猪12.5万头,牛羊30.56万头(只),禽类256.4万只,高质高效地完成了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任务。

(一)扎实开展强制免疫,确保防疫质量。和田县高度重视秋防工作,组织专业队伍,统筹兼顾,通过对规模养殖场程序免疫和对散户集中免疫两种方式认真开展免疫工作,同时规范免疫档案,认真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确保“一畜一针一标一卡”,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免疫、挂标率达到100%。

(二)制定考核办法,加强防疫员管理。为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和田县畜牧兽医局根据《枣庄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和田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办法》,每年两次对防疫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成绩发放误工补贴,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防疫员及时进行更换。为提高防疫员工作技能,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乡镇为单位,举办防疫员、养殖技术员防疫技术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600余人次。将防疫队伍集中培训与区阳光培训工程相结合,邀请省市专家授课,引入先进防疫理念,学习科学防疫技能,掌握最新疫情动态,为秋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防疫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保证秋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和田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督导组,采取巡回督导方式,实行“回头看”制度,即对全区10个乡镇(街道)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掌握防疫进度,了解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简报形式在全区推广。督导组先后8次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导,有力地促进了秋季防疫工作全面快速开展。

2.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篇二

1 强制免疫政策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是有关于强制免疫政策的内容, 要求兽医主管部门、养殖单位和个人要对动物疫病制定强制免疫计划, 并且进行强制免疫, 同时要观察本区域内动物疫病的流行情况, 并确定疫病病种进行备案, 本区域政府对饲养单位和个人应该做好监督工作, 也要求动物的免疫抗体要维持在70%之上, 动物的免疫密度应该在90%之上。

2 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方案

关于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方案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主要是用H5N1 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 包括对种鸡、种鸭、商品肉鸭与肉鸡、散养禽类的免疫[1]。口蹄疫是对羊、牛、骆驼进行的O型、亚洲I型和A型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对散养猪场、散养猪在一个区域运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中的一种进行强制免疫。猪瘟是运用政府专用的疫苗如脾淋苗、细胞苗等, 以及传代细胞源猪瘟活疫苗的强制免疫。对于重大动物的强制免疫方案必须按照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严格进行, 并且结合牲畜的实际健康情况, 要注意疫苗的保护, 也要做好免疫人员的防护工作, 不伤害动物的同时保护好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对动物做完免疫工作后, 要做好标记, 对注射的时间与数量、动物的数量、疫苗厂家及批号进行详细的备案记录。对新型疫苗的使用要进行小范围的试验接种, 认真观察情况, 随后才能进行大范围的推广使用。

3 结论

在动物养殖过程中, 疫苗能够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 通过强制免疫, 动物才能够正常地生产。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规定, 按照严格的程序, 构建完整的体系。

参考文献

3.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篇三

3月3日,农业部召开2016年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强调,要准确把握形势,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十三五”兽医事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谋好篇,布好局。

于康震指出,当前我国动物疫病防控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一些不确定因素,2016年的防控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他要求,各地要认清形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春秋季集中免疫,夯实防疫基础。即日起全面启动春季集中免疫,力争5月上旬完成。从9月初启动秋季集中免疫,力争10月下旬结束。二是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结果的分析应用。按照国家监测计划要求,围绕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开展监测工作,有序推进马传贫和小反刍兽疫消滅评估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执法,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加强活畜禽移动控制,加快提升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兽医卫生监管信息化水平。四是切实抓好布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做好生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五是切实抓好边境地区防控,强化“内防外堵”,加快构建边境地区“防堵带”和“控制区”,有效降低境外疫情传入风险。六是切实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全国“两会”期间,实行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于康震强调,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强化延伸绩效管理。结合春秋防工作,切实把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和依法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四要加强部门协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4.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篇四

一、总体目标

今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认真开展主要动物疫病免疫预防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等疫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牲畜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上报,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实施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家禽实行强制免疫。

1、对新补栏种鸡、蛋鸡、草鸡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为4个月左右)的种(蛋、草)鸡全部使用重组禽流感H5亚型三价灭活苗免疫,对首次免疫的种(蛋、草)鸡在3-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2、对商品代肉鸡在7-14日龄时,推荐用重组禽流感H5亚型三价灭活苗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蛋鸡免疫程序免疫。

3、对种(蛋)鸭、种鹅,用禽流感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免疫。对新生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后加强免疫;产蛋前再进行1-2次加强免疫。

4、对商品肉鸭(鹅),7-10日龄时用禽流感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肉鸭免疫一次即可,肉鹅首免后3-4周,必须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对所有散养禽进行一次集中免疫,鸡用禽流感H5亚型二价灭活疫苗免疫,其它禽参照鸡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6、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⑴所有应免家禽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⑵免疫抗体效价(HI)试验≥24判定为合格; ⑶免疫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二)牲畜口蹄疫

对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牛、羊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强制免疫,对奶牛和种公牛使用O型-亚洲I型-A型口蹄疫三价疫苗强制免疫。

1、猪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对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为4个月左右)的猪进行免疫,新生仔猪一般在28-35日龄时首次免疫,间隔1个 2 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2、对新生羔羊、犊牛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保护期(一般为4个月左右)的羊、牛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羔羊在28-35日龄、新生犊牛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对新生的奶牛和种用公牛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一般为4个月左右)的奶牛和种公牛使用O型-亚洲I型-A型口蹄疫三价疫苗进行免疫,新生奶牛免疫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4、对所有散养猪、牛、羊用相应疫苗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⑴ 所有应免家畜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⑵ 猪免疫28天后,其它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牛、羊亚洲I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牛、羊、猪的O型口蹄疫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猪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ELISA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A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⑶ 应免畜群免疫抗体合格率≥80%。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严格实施一个县区域内只使用一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的方针,商品猪、种母猪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种公猪使用蓝耳病灭活苗进行强制免疫。

1、新生仔猪断奶前后使用活疫苗初免,4个月后加强免疫一次。

2、种母猪于断奶前后使用活疫苗初免,4个月后再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一次。

3、种公猪使用灭活苗进行免疫。断奶后初免,初免后1个月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4、散养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5、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⑴ 所有应免猪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⑵ 活疫苗免疫28天后,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⑶ 应免猪群免疫抗体合格率≥80%。

(四)猪瘟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疫苗强制免疫。

1、新生仔猪以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猪使用猪瘟活疫苗进行免疫,对新生仔猪在25-35日龄时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2、所有散养猪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3、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⑴ 所有应免家畜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⑵ 猪免疫后21天,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⑶ 应免猪群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为合格。

(五)新城疫

对所有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

1、种鸡、商品蛋鸡、兼用型草鸡:根据其饲养周期开展相应免疫工作,其中:1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8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或)新城疫灭活苗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产蛋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

2、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灭活疫苗初免,2周后用弱毒活疫苗强化免疫一次。

3、所有散养鸡集中免疫一次,苗鸡2月龄再进行一次新城疫I系苗或新城疫灭活苗进行强化免疫。

4、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⑴ 所有应免鸡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⑵ 鸡只免疫21天后,用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检测免疫抗体,血凝抑制价≥25判定为合格;

⑶ 应免鸡群抗体合格率≥80%判为合格。

(六)小反刍兽疫

对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1、对所有1月龄以上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一次全面免疫。

2、免疫效果监测及判定标准:

⑴ 所有应免羊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⑵ 羊免疫后21天,用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 5 免疫合格;

⑶ 所有应免羊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2月28日开始,4月底结束。各村(街道)在开展春防行动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2月28日-3月1日。各村(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镇春季防疫行动计划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修订和备案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4月30日。各村结合实际,根据计划方案开展免疫工作。规模养殖场实施程序免疫,散养户集中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

3月5日-3月12日开展规模养殖畜禽和散养牛(羊)的防疫排查和强化补免。各村(街道)要对辖区内新补栏和过了免疫保护期的所有规模养殖场和牛(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一次相关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排查,并按程序对新补栏畜禽适时做好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口蹄疫的二免,特别要做好产蛋期满不淘汰蛋鸭和种鹅的禽流感强化免疫工作。

3月13日-4月18日开展散养畜禽防疫。对辖区内所有散养畜禽进行一次普防,集中做好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和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疫,应免密度达100%,3月28日前完成一免工作,4月18日前按程序做好牲畜口蹄疫和水禽 6 禽流感的二免工作。

确保畜禽应免密度、挂标率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维持在80%以上。

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4月19日-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对免疫不到位进行整改,对春防工作进行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坚持“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任是具体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明确防疫工作职责,村组干部与兽医防疫人员要密切配合,逐村逐户进行防疫,确保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

(二)强化免疫效果监测。兽医站要按照疫病监测计划要求,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及时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兽医站要积极做好监测采样,严格做到规模养殖场采样监测全覆盖,散养畜禽随机采样监测;对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立即组织加强免疫;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要查看其免疫记录,适时采样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各村(街道)要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强化防疫物资和台账管理。兽医站要切实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领用、储存和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帐,明确专人管理。要对本辖区饲养的畜禽按规定建立完 7 整的免疫档案。耳标佩带、免疫记录和镇防疫档案配套率达100%,并填写规范。

(四)强化技术培训。防疫员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实际效果。兽医站要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免疫方案、防疫操作、消毒等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和技能。

5.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汇报 篇五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街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重大动物防疫工作,靠前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督促各村居属地责任落实,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积极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此外,为改善荔城畜牧兽医站办公条件、提升兽医站形象,今年荔城街道办事处特给予荔城畜牧兽医站6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二、健全制度,严密组织。全面建立层级工作责任制度,与村(居)委签订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责任书,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等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另外,及时组织有关村委部门召开会议,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免疫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注射任务。

三、广泛宣传,科学预防。注射疫苗是预防禽畜疫病最有效的方法,我镇街始终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和依法宣传的原则,广泛宣传预防知识,提高群众科学防治意识,增强养殖户主动配合免疫注射工作的积极性。

6.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篇六

疫控中心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昨天为全力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叠加,做好我市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稳定有效供应;不失时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夺取粮食和农业丰收,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3月9日,西昌市召开2020年春耕生产暨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推进会,由分管副市长鲍新国主持召开视频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农业农村局各站股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农业镇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兽医站、农机站工作人员。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丁松对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血吸虫病传播消除达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一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必须按照《202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免疫工作,春季务必在4月15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秋季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目标任务,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继续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消毒”,防止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二是严格按照《血吸虫病消除达标技术指导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摸清家畜的养殖情况、全面实施家畜圈养,全面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监测,全方位对家畜血吸虫病进行预防性治疗、及时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达标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7.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篇七

一、动物强制免疫副反应的类型

疫苗等生物制品对机体来说是一种异源物资, 经接种后刺激机体产生一系列的生理、病理及免疫反应, 称为预防接种反应。预防接种的副反应比较少见, 且大多数是轻微的。

㈠一般反应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人员对强制免疫应免家畜, 按相关技术要求实施免疫注射后, 48 h内出现的注射部位红肿热痛等炎症反应, 注射一侧肢体跛行, 个别伴有体温升高、呼吸加快、恶心呕吐、减食或短暂停食、泌乳减少等现象为一般副反应。一般反应是由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 不会造成生理功能障碍。不需进行处理, 持续1 d可自行消退。

㈡异常反应是极少数动物在接种疫苗后发生的与疫苗接种有一定联系、程度比较严重需要诊治的综合征。大体可以分为非特异性反应、精神性反应、变态反应及其他原因不明反应等。如果家畜免疫后出现站立不安、卧地不起、呼吸困难、可视黏膜充血或水肿、肌肉震颤、瘤胃臌气、口角出现白沫、倒地抽搐、鼻腔出血、孕畜流产 (含早产) 等为严重副反应。这类反应临床症状比较严重, 应及时发现并进行对症治疗和抢救, 否则会造成严重后果。

㈢副反应死亡48 h内未经救治死亡或经救治无效死亡的为副反应死亡。

二、发生免疫副反应的因素

个体差异、牲畜体质瘦弱营养不良, 对疫苗的反应灵敏等。防疫前健康检查不到位, 有很多家畜处于亚健康状态, 没有明显症状, 当注射疫苗后出现应激反应或将某些疫病提前引发, 发生副反应或大批发病, 个别发生死亡。此种现象应占免疫副反应的50%~60%。因气候条件、长途运输、突然改变饲料及饲养条件, 也同样能引起免疫副反应。

三、发生疫苗免疫副反应的临床症状

动物强制免疫工作人员 (村级防疫员) , 对强制免疫应免的家畜, 实施注射疫苗后, 有的几分钟或十几分钟、有的甚至刚将注射器抽出, 家畜就呼吸加快、精神烦躁不安、盲目行走、全身肌肉震颤、口吐白沫、突然倒地抽搐、鼻腔出血, 抢救不及时发生突然死亡。但大多数家畜呈现注射局部肿胀, 呼吸加快、体温升高, 注射一侧肌体跛行, 食欲减少或废绝。母畜出现泌乳量减少, 个别出现早产或流产等严重副反应, 如抢救及时, 经2~3 d治疗, 大多能康复。

四、动物发生免疫副反应的救治

兽医防疫人员接到免疫反应报告后, 应根据情况迅速做出处理决定。

㈠一般反应慢性型较多, 此阶段不宜对生猪使用抗生素或退热药物, 应供给电解质多维自由饮水, 以缓解反应症状。

㈡严重反应呈最急性经过, 救治:皮下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 牛5 m L, 猪、羊1 m L。视病情缓解程度, 20 min后可重复注射一次。

肌肉注射盐酸异丙嗪, 牛500 mg, 猪、羊100 mg。肌肉注射地塞米松磷酸钠, 牛30 mg, 猪、羊10 mg (孕畜不用) 。

8.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朔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法;成效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5)06-0061-01

朔州市是一个农业份额较大的城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立足市情,把建设生态畜牧基地作为推进朔州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基本方略。2014年全市畜牧业总收入达45亿元,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达1 750元。全市奶牛存栏、鲜奶产量、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人均畜产品占有量四项指标连续五年均位居全省第一。近年来,朔州市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建设与防治并举的原则,不断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做法介绍如下。

1 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在落实目标责任制上求突破

2005年率先制定出台了“朔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真正构建了政府负总责、部门保质量、财政保经费和各级各类人员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防疫目标责任体系,为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起了一套联防联控的责任和实施体系。

1.1 政府负总责

从市到县都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和领导组组长,畜牧、工商、公安、质检、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全面推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每年市、县、乡三级政府签定防疫工作目标责任状,三级畜牧兽医部门签定防疫技术承包责任状,都实行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的目标责任制。

1.2 部门保质量

为了保证防疫质量,畜牧部门明确了防疫工作所承担的技术责任,制定出台了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实施基础免疫、消毒灭源、抗体水平监测和疫情追踪,确保免疫效果。

2 建设阵地,充实队伍,在夯实防疫体系上求发展

近年来,朔州市不断加强市、县、乡、村四级防疫体系,特别是下大功夫建设了基层防疫体系,彻底改变了过去办公无场所、防疫无设备、档案不健全的局面。

2.1 完善基础设施,建立一流的防疫阵地

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处于防控最前沿,承担着以防疫为主的多项服务任务。2007年全市建成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35个,总投资800多万元,改革了原有的民营体制,全部为集体所有性质。而且首次实现了乡镇中心站建有实验室,能够开展常规化验监测的目标。目前各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运转良好,真正达到了站容整洁、功能齐全、制度规范、队伍精干的标准。

2.2 充实力量,建立高素质的防疫队伍

基层畜牧兽医人员是整个防疫体系的基础。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不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从2005年开始,全市新增基层畜牧兽医人员110名,达到448名,新增村级防疫员420名,达到981名。标志着市、县、乡、村四级防疫队伍的真正形成,成为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3 完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在落实措施上求创新

近年来,朔州市制定出台了多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做到了用责任来确保防疫措施的落实,用制度来确保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保证了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3.1 实行了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科学规范的畜禽免疫档案,是有效监督防疫质量、确保防疫密度的重要措施。朔州市建立健全了市、县、乡三级化验室监测制度档案。内容涉4个大项47个具体项目,从采样、送检、检测等每个环节都建立了严格的记录备案,做到科学合理,有据可查。目前全市各级动物防疫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3.2 完善了防疫考核奖惩制度

在过去防疫工作检查考核的基础上,2014年又重新完善了“朔州市动物防疫百分考核办法”。重点加大对抗体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把分值由过去的20分提高为50分,从诊断液订购、实验室管理、检测工作、免疫抗体水平高低等7个方面进行考核,有效提升了防控措施的落实。

4 强化措施,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求质量

几年来,朔州市认真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方针,坚持以免为主、综合防治,不断加大防控工作力度。

4.1 做实基础免疫

按照“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的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实施强有力的集中免疫,实行了“五统一”和“五不漏”,确保各项强制免疫密度都达100%的目标。

4.2 做大抗体检测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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