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工资自查总结(精选10篇)
1.民工工资自查总结 篇一
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根据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建字[20**]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我项目部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25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
4.为农民工工资建立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
5.本工程工程款分拨情况(1#楼9月份借记260万,1#楼10月份借记260万)。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20**年12月16日
篇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产业花园和江滨花城。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
我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五、我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石首市侨兴建筑公司20**年12月20日2.农民工工资自纠自查报告 篇二
中建路桥永杭A6 劳„2016‟2号
关于成立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永杭高速公路工程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龙岩永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2009号)、省高指《转发关于在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荐“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闽高路工【2015】146号)、龙岩永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龙永杭监【2016】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业主领导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要求,确保创建活动落实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劳务管理实名制工— 1— 作,加强劳务管理实名制工作力度,规范劳务管理实名制工作的执行程序,有效避免和减少劳务纠纷的发生,提升劳务管理水平,确保农民工工资有效按时发放,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发生群体事件。龙岩永杭高速公路工程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积极响应,对我项目部组织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自查自纠活动,通过深入调查和现场排查,实事求是反应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一、成立自查自纠小组:
组 长:黄明昊
副组长:宋录彬 赵文庆
组 员:杨毅 张兵 高恒亮 王艳辉 郭力辉 赵子萌
二、检查内容:
1、组织领导方面: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有没有制定方案;是否展开培训。
2、制度建设方面: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如工资支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应急预案等;
3、用工及工资支付方面:农民工的进场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退场管理等。
三、具体自查自纠情况如下:
1、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无欠薪项目部”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
2、制定专职劳工管理员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 2 — 资支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
3、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如:
(1)部分人员无劳务合同及承诺书。
(2)考勤管理不完善,无考勤人员签名。
(3)短期工的工资支付没有影像资料。
四、问题的整改
1、对没有劳务合同及承诺书的人员进行补签,不填写人员一律予以清退。
2、要求考勤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其按制度进行考勤的录入。
3、设置专职人员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影像记录。
五、分析与总结
通过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活动,使项目员工对“劳务实名制管理”和“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开展”的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在今后的施工中,项目部将继续加强劳务管理,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工作的开展,不定时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调查,排查。确保从各方面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务用工环境。
特此报告!
— 3—
中建路桥龙岩永杭高速A6项目经理部
2017年1月2日
抄送:福建新路达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永杭高、龙岩永杭高速公路有限
责任公司上杭业代处
3.民工工资自查总结 篇三
根据《XXX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武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精神,XXX县工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组织力量,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30户规模企业中,正常生产21户,开工率70%(金牧伟业公司已于7月5日复产)。另9户企业中,停产企业8户(其中:供热公司、雪峰源公司2户为季节性生产企业;聚欣硅业公司因租赁合同到期,正在进行交接事宜,计划8月下旬恢复生产;长兴公司生产线停产,以贸易形势经营企业;创高公司临时停产检修设备;道明公司、华藏新型研磨公司、富通公司3户企业受环保因素影响,目前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撤资注销1户(即凯源绒毛制品有限公司)。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武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要求,XXX县工信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按排,成立了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赴全县规上生产企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把握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规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了重点企业稳控台账、发放填写了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和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检查登记表,及时跟踪掌握欠薪隐患。专项检查期间,21户生产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并设立了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4.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总结 篇四
一、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制定方案。
市联席会议制度办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部署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广泛宣传,加大排查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监察处理和源头性案件移交查办工作,强化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责任明确,确保成效。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县(区)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门考核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住建、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领域、工矿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对建设施工领域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设立、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加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偿。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营造氛围。
我市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劳动力市场开展维权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督促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和卡通画册6800份,接受咨询972人次。
(四)集中力量,拉网检查,高压威慑。
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协调配合,积极作为,抽调力量组成检查组,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清理、边处理的原则,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形成“不想欠、不敢欠、不能欠”的高压威慑态势。参加检查398人次;共检查各类涉及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232户,其中建筑企业163个,加工企业24个,住宿和餐饮企业19个,其他用人单位26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1户。
(五)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市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畅通、工作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加强源头治理,堵塞欠薪漏洞,及时预防和解决新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二是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查阅凭证等方式,强调转变观念,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法,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切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六)工作成效。
根据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3个多月以来,经过宣传动员、调查摸底、个别约谈、重点督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1户,涉及农民工119人,涉及金额260万元;为11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0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的讨薪事件,总体形势稳定可控。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不到到位,个别项目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等问题;
(二)打击力度不够。以讨薪为名追索工程款、材料款等现象仍然存在,在工作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及人力来甄别。个别部门、人员对欠薪处理重视不够,处罚欠薪案件较轻;
(三)日常监管存在缺失。主动巡查力量不足,处理处罚不到位,没有完全将欠薪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督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承担起政府项目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市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动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的指挥棒作用,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目标管理和考核,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源头治理,监管到位。
一是加强排查、预防拖欠,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按月足额实名实人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新的拖欠产生。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在保证全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做到用工企业和项目一个不漏。
三是做好群体性的事件、极端事件处置预案,分析研判重点行业和难度大的案件,既要排查隐患,着力化解,也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合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执法刚柔并济,惩戒毫不留情。
一是对欠薪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措施、责任、资金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切实消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社会稳定隐患。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严格办案程序,速立速查、依法处理处罚。健全快速打击机制,与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合力,对符合条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批,震慑一片。
5.民工工资自查总结 篇五
专项检查活动总结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2006]202号、苏劳社电[2006]11号和市连劳社发[2006]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普法宣传阶段(2006年11月1日—11月10日);
(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06年11月11日—11月20日);
(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2006年11月21日—11月24日);
(四)执法检查阶段(2006年11月25日—2007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200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2006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2006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6.民工工资自查总结 篇六
四川民工工资担保制度是由四川省建设厅是试行办法规定,必须缴纳建设项目的10%作为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建设单位和施工担保各缴纳5%!
为了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建设企业不必要的资金占用,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由四川省建设厅批准的工程担保机构为其做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
从事民工工资担保的机构必须在当地市级,区县建设局都有备案,才能被认可!我机构为服务广大建筑企业为宗旨,备案覆盖范围广,为建筑企业拓展
事业提供便利!
目前:成都所有地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双流县、新都区、金堂县、遂宁市、达州市、自贡市、乐山市、凉山州、广安市广安区、都江堰市、绵阳市三台县、大邑县、巴中市等都可以开展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业务!办理快速,手续方便,费用合理!(资料齐全最快当天出保函)另外,本公司可以办理担保公司保函(民工工资担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以及银行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
7.民工工资汇报 篇七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问题多,多年来积累下来的拖欠总量比较大,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而且直接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切实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镇政府积极行动起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行动措施,使甪直镇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居海荣镇长对甪直建设工程的指示及戴春荣所长的布置要求;近一个月,村建所巡查组与劳动服务所一同对全镇27个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在此期间巡查组逐个工地找民工谈话,切实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在此次检查中发现工程层层转包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为了规范监督,确保农民工拿到应得的工资,我们对建设和施工单位发放《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告知书》,并要求其写好《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现就我镇开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镇建设领域在建工程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目前全镇共有在建项目27只建筑面积525764平方米,涉及造价86489万元;今年1—10月份,全镇新开工项目有17只,建筑面积263131平方米,造价52425万元;已竣工项目16只建筑面积292434
平方米,造价49097万元;除鼎欣房产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外,其余工程均未出现此问题。经过村建所巡查组与建设单位的多次协调,目前鼎欣房产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全部发放,总计482245元。
二、目前建筑市场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
1、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根本原因是建设开发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同时施工单位、包工头恶意拖欠也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造成开发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设单位要求建筑业企业垫资施工,导致拖欠工程款。
二、是建设单位超越财力,建设规模过大,导致拖欠工程款。
三、是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恶性竞争,导致拖欠工程款。
四、是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
2、不规范管理给建设方也造成了损失。由于建设施工方对工程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和项目周期管理的疏忽,必然导致多方面造成的损失,安全事故、消防事故、人为事故等。对于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影响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也对建设施工单位的经济、名誉造成重大损失。
三、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核准、完善层层转包的现状情况: ①减少不必要的层层转包
②对确需转包的要完善转包手续,小工头要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
③工头也要与职工签订用工合同,明确工资计量、支付时间、及其他责任与注意事项
④对核准的承包合同,全套报至巡查组、村建所备案,并接受监督
2、建立保证金制度:
①总承包方向吴中区总承包方交纳保证金 ②分包公司要向总承包方交纳保证金 ③分项目承包方要向总承包方交纳保证金 ④工头和转包方要向总承包方交纳保证金
⑤不管哪一承包者出事、卷款出走,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总承包方要负总责。
总之,通过此次检查,各建筑工地都写了《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巡查组将继续跟踪调查,并对全镇所有在建工程民工工资进行全面专项跟踪检查,以确保“春节”前建筑工地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得民心、顺民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的艰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建设、开发及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做实,为促进我
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甪直镇村镇建设管理所
8.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篇八
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办提出的农民工管理制度,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为加强对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根据上级的相关精神今成立了农民工,农民工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农民工管理、切实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阳澄·鸿景湾南标段内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务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农民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制:
作业队对所属农民工负全部劳务雇佣关系责任,项目部成立农民工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协助、监督作业队进行农民工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劳务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所属农民工包括劳务合同、身份信息、工种、薪资标准、特种作业证件等在内所有项目部要求上报资料。没有带身份证的工人要及时联系,把身份证通过邮寄等方式拿到手。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项目部要求施工队对没有身份证的农民工清退出场。
二、管理办法:
1、工作内容、时间:农民工根据施工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需要,作业队与农民工自行制定工作时间。
2、劳动报酬:作业队与所属农民工根据了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岗位、时间等共同协商确定薪资标准。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农民工必须经过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及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在项目部组织、指导下,作业队应加强安全预防意识,民工发生工伤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使伤者的到及时治疗。
4、作业队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工作、生活条件时,项目部将对其进行警告处罚,坚决不整改的项目部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5、劳动纪律:农民工应自觉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操作规范及安全制度,作业队监督所属民工遵守劳动规章制度,作业队监管不利,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民工对作业队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劳动争议处理:在劳动争议、合同、工伤赔付出现争议时,作业队与农民工可先协商解决;不愿或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在争议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行业规定及国家法律进行管理和协商解决。
第四条 农民工工资管理
按照业主的要求,农民工工资必须统一由项目部代为发放,项目部计划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卡,工人工资直接发放到工资卡内,因此各劳务队伍须完善以下工作:
1、必须将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到项目部,没有带身份证的工人要及时联系,把身份证通过邮寄等方式拿到手。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项目部要求施工队对没有身份证的农民工清退出场。
2、每月20日必须提供工人工资单,项目部按照工资单给工人发放工资。
3、以上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各队伍要抓紧落实,如果没有及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项目部将在工程结算中采取按比例扣留农民工工资、罚款等措施对施工队伍予以处罚。
第五条 投诉管理
民工有权就违章、违规管理、工资问题向有关部门及项目部进行投诉,项目部对各种投诉建立文档记录,安排专人对投诉问题进行了解、解决。
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阳澄·鸿景湾南标段项目部
9.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篇九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部门,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不予支付,可以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承诺书
致:(招标方)
我(投标方)如成为拉菲公馆三期(Ⅱ标段)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愿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我公司绝不拖欠我方参建施工人员的月工资或劳动报酬。
2、我公司无条件接收招标人对我参建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情况的监察,并积极提供工资单等相关资料。
3、我公司承担由于未及时发放或拖欠施工人员工资而引起的一切相关事宜费用及责任。
4、我公司保证与每个参建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特此承诺。
投标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因参与招标、施工、工程项目评优等需要,2012须由行业管理部门为本公司出具以下证明资料。
《履约证明》(近三年以来在南京地区保质履约率100%,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在南京地区2008至今施工工程项目中,未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所引发的投诉事件);
《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证明》(注册建造师目前在南京地区无在建工程项目);
《企业无不良记录证明》(2008至今,在南京地区承建工程项目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无市场不良记录;无通报批评记录);
《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注册建造师2008至今在南京地区承接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无通报批评记录);
具体办理人员以公司出具的《办理企业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表》盖公章后为准。
本公司郑重承诺:以上报请出具的证明文件其真实性,公司已进行核实并经法定代表人认可。如有隐瞒、虚假、核实不清、骗取等行为的发生,本公司将在本内不再向行业管理部门报请任何证明文件的出具;并已获知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本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中对上述行为给予记载;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主动报请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10.民工工资自查总结 篇十
关于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大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旗旗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摸底调查领导小组,按照《杭锦旗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政办发〔2011〕102号)文件精神,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大排查工作,现就我旗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大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大排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分为三小组,对28家开发企业进行实地摸底调查,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此次专项排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1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6320万元,拖欠工资及滞留在工地上的农民工有952人。
二、主要做法
(一)为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贯彻落实工资支付制度及《劳动合同法》,准确掌握重点案件,逐步督查解决,以规范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控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为目标任务,努力
实现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元旦、春节前结案,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此次专项排查活动主要以拆迁改造开发企业及建筑施工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专项排查领导小组每到一处首先召集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查阅有关用工手续,了解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并亲临施工现场向工人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现象,当场能解决的,及时得到了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求用人单位拿出方案提出清偿计划,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处理;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用人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严格监控、挂牌督办,限期不支付工资的通过有关部门进行配合处理,并引导农民工申请支付令。
为做好排查工作,一方面,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开通专线,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无阻。另一方面,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将举报专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紧密结合,主要对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依法逐户进行排查。对涉及群众投诉举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及时调处一起,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一)由于建筑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包工头为拿到自己的保
质金、工程款和材料款,以账务算不清为由讨要工资,工人以集体承包的工程为由讨要工资,但不知具体讨要数额,伪造工资表,加大民工工资数额,打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旗号带领民工到劳动监察大队讨要保质金、工程款和材料款现象愈演愈烈。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由于包工头带领民工群体投诉案件的不断增加,现已形成恶性循环,工程层层转包导致民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上级部门尽快要求建设主管部门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落到实处。
(三)在建筑施工单位存在大量建设单位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私自开工、工程层层转包到无资质的自然人手中,在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时,无法找到用工主体,致使农民工工资无法保障的问题,引发纠纷,加大了劳动监察的工作量及处理难度。
(四)今年建筑领域的欠薪问题较为突出,现农民工讨薪现象已逐渐进入高峰期,其主要原因是金融部门无法贷款,开发商房屋市场不景气,融资链断裂,施工单位垫资现象较多,资金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