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抗菌药物试卷(共7篇)
1.最新抗菌药物试卷 篇一
丰南区妇幼保健院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与管理,积极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田爱钊组长,成员有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临床科室负责人、主任护士长等组成,并定期开展相关活动。抗菌药物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为医务和药学部门。
三、医院定期组织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
四、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我院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35种之内,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我院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不重复采购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控制在5个品规之内,注射剂型控制在8个品规之内,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控制在3个品规之内,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控制在4个品规之内,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控制在5个品规之内,我院抗菌药物品种及品规目录附后。
(三)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库提出同意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药库采购供应。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均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四)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库一次性购入使用。购用数量仅限于临床用量,不得有库存。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一年内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的品种,工作组应当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五)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的有关精神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分级管理规定等实施细则。
(六)我院应当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七)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60%,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不超过30%,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术前三十分钟至两小时内给药,清洁手术用药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20%。使用情况按科、按个人进行统计评价。
五、监督管理机制:
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药库信息科定期提供的临床、门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单品种全院汇总数、分科室与医师汇总数、抗菌药物药占比等相关信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提供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检查、分析、考评做相应干预措施。
2、要求医务科组织手术科室对本科室Ⅰ类切口手术和部分Ⅰ类切口手术,具体目录参见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文件),制定抗菌药物用药协定,经审核后签订用药协议。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依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对我院抗菌药物及处方医师做出监管决定。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医务科、药库定期向临床发布抗菌药物信息,定期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通报点评结果。
本规定从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丰南区妇幼保健院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二
2.最新抗菌药物试卷 篇二
关键词:抗菌药,医院, 儿科,治疗应用
近年来我国抗菌药物临床滥用现象时有报道, 主要包括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率高、用量大、使用强度高、抗菌药物种类多、用药结构不合理等现象[1,2]。抗菌药物滥用不仅会导致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 同时还会导致细菌耐药性进一步增强[3,4], 严重影响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 长此以往易造成临床中无药可用的困境[5]。为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原卫生部于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治疗行动”, 以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有效管理。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提高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水平, 我院儿科在2012年8月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相关情况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儿科2011年8月—2012年7月 (专项整治前) 和2012年8月—2013年7月 (专项整治后) 的处方及病历, 对其中的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展开回顾性分析。
1.2方法
通过Excel软件对我院儿科2011年8月—2012年7月药物使用数据和2012年8月—2013年7月药物使用数据加以统计并进行排序, 统计内容为各种抗菌药物的名称、使用数量及销售金额, 将各项内容逐一录入设计好的表格中,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的指标展开对比分析, 其中限定日剂量 (DDD)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发布的抗菌药物分类和规定日剂量表加以确定。
2 结果
2.1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前后我院儿科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
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后, 我院儿科抗菌药物用量从整治前的916385 DDD降至306952 DDD, 整治后的2012年8月—2013年7月用量排名前10名的抗菌药物分别为:阿莫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头孢他啶、头孢地嗪、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硫脒、头孢曲松钠、氨曲南、青霉素钠、红霉素, 详见表1。
2.2 专项整治前后抗菌药物使用量排名
经专项整治后, 抗菌药物使用金额从整治前的4436.2万元降至2632.1万元, 销售金额排名前10名的抗菌药物依次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阿莫西林舒巴坦、氨曲南、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硫脒、头孢地嗪、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头孢他啶、头孢曲松钠, 详见表2。
3 讨论
目前抗菌药物在临床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国内临床研究显示, 在诸多疾病临床治疗中, 通过对抗菌药物予以合理、有效应用, 可有效改善患者疼痛, 降低手术感染发生率, 有效缩短患者住院时间[6]。然而近年来, 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已成为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 严重影响了抗菌药物在临床中的应用[7,8], 同时也导致耐药菌生成量逐渐增大, 因此对临床中抗菌药物应用予以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9]。
为响应卫生厅与卫生部关于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应要求, 促使我院儿科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大幅提高, 我院儿科在2012年8月实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前, 我院儿科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具有较多不足, 主要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 抗菌药物应用强度较高:在专项整治前, 我院儿科抗菌药物应用强度相对较高, 主要是因为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不合理、预防性用药疗程太长等原因所致。 (2) 适应证选择不严格:对于部分未发生细菌感染的患者, 或未明确感染指征的患者给予抗菌药物。 (3) 用药方法不当:用药方法不当主要表现在应用抗菌药物时, 在无实验室检验结果及临床症状等依据支持时, 对所用药物随意进行更换, 且每次给药剂量及用药次数不合理。 (4) 所用抗菌药物的档次过多:门诊及住院患者所用抗菌药物含有较多限制应用的药物, 甚至部分特殊应用抗菌药物在应用时并未注明使用理由, 且缺少相应的会诊记录。 (5) 用药疗程不合理:主要表现为患者手术预防用药的时间过长, 部分患者甚至从入院开始一直到出院时, 一直使用抗菌药物, 甚至在出院后还带有口服抗菌药物。
我院儿科在2012年8月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后, 抗菌药物总用量从整治前的916385 DDD降至306952 DDD, 整治后用量排名前10的抗菌药物主要为喹诺酮类、大环内酯类与头孢类, 且排名前10的抗菌药物DDD数及所有抗菌药物使用总量均比整治前有明显下降, 说明我院儿科中抗菌药物的应用较为合理。而抗菌药物使用金额从整治前的4436.2万元降至2632.1万元,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的销售金额比整治前的任何一种抗菌药物使用金额都高, 且氨曲南的销售金额高于专项整治前, 这主要是因为经过抗菌药物专项整治, 我院儿科临床中所用抗菌药物的种类明显减少, 药物可选择性降低, 导致临床用药相对集中所致。然而从总体上来看, 专项整治后所有抗菌药物的销售金额与专项整治前相比有明显降低, 这说明我院儿科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效果十分显著。
综上所述, 经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后, 我院抗菌药物的使用量及销售金额之和均显著低于整治前,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渐趋合理, 临床应用得到了有效规范。为进一步巩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方法实施效果, 我院儿科应加深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总结, 进一步加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水平, 对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理念加大宣教力度, 同时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 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更为合理、规范, 从而大大提高我院儿科抗菌药物应用水平, 为广大患儿的用药安全及治疗效果提供有力保证。
参考文献
[1] 王崇静, 罗放灵, 李翠红, 等.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前后我院儿科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分析[J].儿科药学杂志, 2013, 19 (4) :36-39.
[2] 张文双, 沈叙庄, 王艺, 等.五家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前后抗菌药物消耗情况的调查[J].中国循证儿科杂志, 2010, 5 (6) :404-411.
[3] 沈勇刚, 陈吉生, 吴红卫, 等.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前后我院门诊抗菌药物处方对比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2, 6 (14) :4-7.
[4] 荆会玲, 杜巧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安全管理[J].临床合理用药, 2011, 4 (9B)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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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卫生部.关于公开征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Z].2011-08-03.
[7] Kambaroundis AG, Papadopoulos S, Chritodoulidou M, et al.Perioperative use of antibiotics in intra-abdominal surgical infections[J].Surg Infect (Larchmt) , 2010, 11 (6) :535-537.
[8] Lieber M.The problem of antibiotic resistant bacteria.The important role of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ve mutagenesis, its relevance to a new paradigm that may allow a solution[J].Theor Biol Forum, 2011, 104 (1) :91-102.
3.抗菌药物自查报告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情况:
1、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前十名的品种:阿莫西林胶囊、头孢拉定胶囊、阿奇霉素分散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1.2g、头孢唑啉钠0.5g、头孢曲松钠1.0g、克林霉素磷酸酯0.3g、左氧氟沙星0.3g、替硝唑0.4g、头孢哌酮钠|舒巴坦1.0g;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大致为65%,针对每位患者而言抗菌药物使用的较少;
3、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为100%;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为0,我院从不给患者使用;
5、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大约占到门诊处方总数的23.60%;
二、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时存在的问题:
1、各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
学习力度不够,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我院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清,没有严格按照《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
3、对超常使用抗菌药物的,及时给予停止使用。
4、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合理,个别存在半衰期较短的抗菌药物药物用法用量不规范。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各临床科室对抗生素临床应用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上级医师讲课,并对相关知识进行考核。
2、对各科室抗生素应用进行监管,对超范围使用、超长期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科室定期进行自查。
3、严格控制门诊抗生素处方比例,门诊药房进行监控,及时提醒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的门诊医生。
4、对I类切口手术患者使用抗生素情况严格监察,避免手术患者出现抗生素滥用情况。
4.抗菌药物培训试题 篇四
1、卫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规定,门诊、急诊静脉用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A)
A、7% 25%
B、20% 40%
C、30% 60%
D、14% 30%
2、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要求,加强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提高病原微生物检测水平,医师应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结果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因此应该提高微生物标本,尤其是(C)的送检率。
A、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标本
B、引流液或分泌物标本
C、无菌部位标本
D、血标本
3、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下列哪种手术(操作)不宜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C)
A、肝胆手术
B、剖宫产术
C、体表肿物切除术
D、开放性骨折清创内固定术
4、外科手术原则上不得选择氟喹诺酮类作为预防用药,但(C)手术除外。
A、颅脑
B、胃十二直肠
C、泌尿道
D、心脏大血管
5、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C)级管理。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四级
6、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门诊、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A)
A、20% 40%
B、15% 30%
C、10% 20%
D、30% 50%
7、关于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滴注时间要求,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应在(A)滴完。
A、20-30分钟
B、30-60分钟
C、20分钟以内
D、60分钟以上
8、Ⅱ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B)。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72小时
9、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得超过(B)
A、10%
B、30%
C、50%
D、70%
10、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得低于(B)
A、20% 40% 60%
B、30% 50% 80%
C、50% 80% 100%
D、30% 50% 100%
11、哺乳期妇女在应用何种抗菌药时可继续哺乳(B)。
A、四环素类
B、青霉素类与头孢
C、氨基糖苷类
D、磺胺类
12、抗菌药物剂量选择时,可使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的感染性疾病(B)
A、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B、单纯性下尿路感染
C、血流感染
D、感染性心内膜炎
13、手术前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用药目的是预防(D)。
A、切口感染
B、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的感染
C、肺部感染
D、切口感染和手术深部器官或腔隙感染
14、下列抗微生物类(细菌、真菌、病毒)药物在妊娠期属于X级,孕妇禁用的是(D)
A、阿米卡星
B、四环素
C、伏立康唑
D、利巴韦林
15、原则上不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Ⅰ类切口手术,在存在高危因素时,可以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其中的高危因素不包括:(D)
A、年龄大于70岁
B、营养不良
C、糖尿病控制不佳
D、酗酒者
1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A)
A、医疗机构负责人
B、临床科室主任
C、药剂科主任
D、医疗组长
17、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分别为(A)。
A、60% 40
B、50% 50
C、60% 50
D、50% 6018、医院应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B)
A、50% 70%
B、50% 75%
C、60% 80%
D、60% 75%
19、下列哪种情况有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C)
A、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B、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C、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细菌感染
D、急性肾盂肾炎
20、Ⅰ类切口手术(清洁切口),主要感染的病原体是葡萄球菌等G+ 球菌,从药物抗菌谱考虑,应首选(C)。
A、喹诺酮类
B、第三代头孢菌素
C、第一代头孢菌素
D、氨基糖苷类
21、可作为手术预防用药的抗菌药物品种是:(B)
A、青霉素类
B、头孢菌素类
C、加酶抑制剂的β内酰胺类
D、碳青酶烯类
22、下列关于新生儿使用抗菌药物可能导致的不良反应说法错误的是(B)
A、氯霉素—灰婴综合征
B、呋喃类—脑性核黄疸
C、磺胺药—溶血性贫血
D、万古霉素—耳、肾毒性
23、关于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A、氨基糖苷类为小儿患者的绝对禁忌,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
B、四环素类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C、糖肽类有一定耳、肾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使用;
D、氟喹诺酮类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无特殊情况者,应避免用于18岁以下患者。
2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B)次。
A、4次
B、5次
C、6次
D、7次
25、可授予特殊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需具有(A)任职资格。
A、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B、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C、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D、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所有医师均具有
26、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应于(B)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27、下列抗菌药物中,(D)不属于我院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A、注射用头孢硫脒
B、地红霉素肠溶片
C、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D、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28、下列抗菌药物中,(B)不属于我院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
A、注射用萘夫西林钠
B、注射用头孢唑肟钠
C、注射用氨曲南
D、注射用头孢吡肟
29、以下哪种药物属于头霉素类抗菌药物(B)
A、头孢吡肟
B、头孢美唑
C、头孢哌酮
D拉氧头孢
30、关于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A、制酸剂和含钙、铝、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减少其吸收,应避免同时使用;
B、应严格限制本类药物作为外科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C、可有皮肤光敏反应、关节病变、肌腱炎等不良反应;
D、为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需要一日多次给药。
31、关于抗菌药物的局部使用,以下说法错误的是:(C)
A、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
B、眼部、耳部感染可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C、腹腔手术后,可用甲硝唑冲洗腹腔;
D、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32、关于抗真菌药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A、卡泊芬净用于隐球菌性脑膜炎;
B、氟康唑用于肺曲霉病;
C、伏立康唑用于念珠菌性尿路感染;
D、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米卡芬净时无需调整剂量。
33、患者,女,32岁。以“急性胆囊炎”收住入院。入院后拟给抗菌药物治疗,请根据以下药物的组织分布特点,首选(C)。
A.头孢呋辛
B.头孢他定
C.头孢哌酮
D.头孢唑肟
34、患者,男,41岁,因“尿频、尿急、排尿痛3天,发热2天”入院,临床诊断:尿路感染,患者经验性治疗应首选以下哪种药物(A)。
A、左氧氟沙星
B、莫西沙星
C、克拉霉素
D、克林霉素
35、预防用抗菌药物缺乏指征(无效果,还可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B)
A、免疫抑制剂使用者;
B、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水痘等;
C、昏迷、休克、心力衰竭的患者;
D、以上都是。
二、判断题(每题2分 共20分)
1、特殊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2、在抗感染治疗的药物选择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相对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
3、留置尿管、深静脉置管的患者,为预防其可能导致的感染,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患者痰培养出白色念珠菌后,则一定需要行抗真菌治疗。(×)
5、应用头孢哌酮时应给患者补充维生素B1。(×)
6、注射用头孢西丁钠不推荐用于3月以下的婴儿。(√)
7、第三代头孢菌素类口服剂型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无作用。(√)
8、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中需要追加的情况见于手术时间大于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
9、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
10、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根据我院处方点评标准,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商品名开具的处方属于 不规范处方 ;未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属于 不适宜 处方,无抗菌药物适应证而开具了抗菌药物的处方为 超常 处方。
2、喹诺酮类常见的不良反应中,表现在心脏方面的不良反应是: Q-T间期延长。
3、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 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级和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取消后,在 6 个月内不得恢复。
4、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
5.抗菌药物管理 篇五
(一)抗菌药物的应用及管理
1、医院药剂科及院感染科负责抗感染药物应用率的监测统计,并定期向全院公布。
2、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
3、检验科和药剂科定期(每年1~2次)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合理选用药物。
5、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治疗。
6、医师在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与本原则有冲突时,应在病程日志上注明原因。
7、药剂科对于细菌耐药性高的抗生素有权提出暂停使用的建议。
8、药剂科负责全院医护人员的有关知识的培训。
9、患者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高一级抗生素时,需由上级医师签字方可使用。
(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
尽管有越来越多的强有力的抗生素问世,感染依然是治疗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合理化、规范化利用抗生素,对延缓耐药细菌快速增长,延长抗生素的有效使用期限,减少术后并发症,肠道菌群失调及双重感染等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一点上医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规定以下原则:
1、病毒性疾病不使用抗菌药物。
2、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其他可疑感染指征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病情严重且细菌感染可能性大者,可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但要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在此期间要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一旦明确为非细菌性感染应立即停用抗菌药物。
3、凡细菌感染的病例,应尽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血、痰、尿、脓、咽拭子等)进行体外药敏试验,根据细菌学结果,必须结合临床,选用敏感性抗菌药物或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
4、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更严格的指征。一般适用于一种扰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需长期用药而细菌又容易产生耐药的病例,以两联为宜。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疗效,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严格禁止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
5、外用抗菌药物尽量不用青霉素、头孢菌素,慎重使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对眼科、耳鼻咽喉科、外科、妇产科及皮肤科使用的外用抗菌药物种类应严格管理,避免滥用。
6、细菌性感染疾病,经抗菌药物治疗体温正常,症状好转3~4天即可停用抗菌药物,但败血症、骨髓炎、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及结核病等可视情况决定。
7、明确诊断的急性感染在使用抗菌药物72小时后,临床效果不明显或病情加重者,应从多方面分析原因,确属抗菌药物使用问题的,应调整剂量、给药途径或改换其他敏感性药物。
8、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1)禁止无针对性应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2)无感染根据的昏迷、脑血管意外、心血管疾病、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糖尿病,不应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3)各类清洁手术,患者可于术前30分钟使用抗菌药物,有内置物可按专业规定标准实施。术中、术后抗菌药物使用视病情而定。I类切口手术前后使用时间≤72小时。
9、注意给药途径、方法、剂量。血药浓度及组织部位的浓度分配。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1、抗菌药物选用原则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2)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抗菌药物处方权的获得及处方权限
医务科按规定的培训内容对我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知识的培训。
(1)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当经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签字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菌药物专业的临床药师担任。(4)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应做好相关记录。
3、临床各科室应根据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科室的分级管理措施,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医师。
(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根据卫生部公布的目录制定。附后。
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处方权限准入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知识的规范化培训
1、医务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2、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与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二)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与程序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我院执业的,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医务科按照分线分级管理规定授予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职称晋升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的调整,医师自己提出申请,由所在科室根据其业务水平、工作情况,签署考核是否同意的意见后报医务科。
3、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权限由 医务科以文件形式通知执行。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由医务科予以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2)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7)调离原执业岗位的。(三)考核管理
1、医务科负责对全院医师进行培训组织,负责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处方权限的考核准入与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监督管理;
2、药剂科要严格按照医师分线使用权限进行处方调剂、监督;
3、医务科(质控小组)负责情况通报并纳入当月科室的考核。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医院暂时不开展手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医院不具备监测条件、日常属
于经验性用药制度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一)抗菌药物使用应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本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
(二)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三)药事委员会每个季度应对本院消耗金额前十位的药品进行合理用药监控评价,并作好记录,监控记录在医院内公布。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对用量明显增加的品种,应在药讯上提出警示。特殊情况如,新进入的药品使用未满三个月的、药品价格调整引起的用量变化、特殊原因引起的病人数变化等除外。
(五)对门诊抗菌药物使用超过20%的、住院部超过50%的要及时干预。
本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 监控记录在医院内公布。培训计划、内容 培训记录
每个季度检查及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记录 培训现场照片
6.抗菌药物督导检查通知 篇六
日期:2011/10/24 人气点击:18 信息来源:麟游县卫生局
各医疗单位:
接市卫生局紧急通知,市局将对我县医疗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及“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等专项活动分别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相关事项: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督导检查
检查时间:10月24日---11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范围: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抽查部分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检查内容: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实施方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表》上报情况、抗菌药物采购使用目录、分级管理目录制定及实施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日常监管、考核、工作成效,10月14日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等。
检查方式: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药房数据、病历处方等原始资料。
2、“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平安医院建设、抗菌药物整治”等专项活动督导检查。
检查时间:10下旬---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查范围: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抽查部分乡镇卫生院。
督查内容:以省厅制定的督查提纲为依据,对医院组织实施“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平安医院建设、优质护理、抗菌药物整治”等专项活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逐项督导检查。督查方式:听汇报、查阅资料、座谈提问、现场督导的方法进行。
二、相关资料的准备
1、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按照《2011年各地市卫生局开展“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等专项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统计表,于2011年10月24日前将纸质报表及电子版报送县卫生局医政股,以便县局汇总上报。
2、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按照《2011年医院督查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调查表,以便迎检时上交督查组,10月27日前上报县局一份。
3、“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平安医院建设、优质护理、抗菌药物整治是今年医政重点工作,各单位必须按类整理装订相关资料,并附单项工作总结,于10月27日前将五项工作单项总结报县卫生局。
4、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参照检查提纲,结合“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平安医院建设、抗菌药物整治”等重点工作单项总结,及时准备“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平安医院建设、抗菌药物整治”等专项活动督导检查时的书面汇报材料。
5、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重点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抗菌药物采购使用目录、分级管理目录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统计,及时整理日常监管、考核、工作成效等相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及“三好一满意”“质量万里行”等专项活动督导检查工作,落实迎检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确保每项工作有专人、专科负责。
2、及时按照《专项活动督导检查提纲》(附件1),积极组织开展本辖区、本单位内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两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3、县卫生局将在10月24日—28日对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以上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7.抗菌药物应用100题 篇七
1.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用药结构,规范临床应用行为,提高用药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什么是抗生素、抗细菌药、抗真菌药物、抗微生物药物、抗感染药物及抗菌药物?
答:抗生素:特指来源于微生物代谢产物及其化学半合成衍生物,在低浓度下能选择性抑制或杀灭其他微生物,并可供临床应用的一大类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抗细菌药物:是指在体内外对细菌(包括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狭义细菌、放线菌、螺旋体)有杀灭或抑制作用的药物,包括抗生素和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呋喃类、硝基咪唑类、噁唑烷酮类等人工合成的化学抗菌药物,不含外用消毒剂。
抗真菌药物:是指在体内外能抑制或杀灭真菌的药物。有抗生素和合成药两大类。①抗生素类主要有灰黄霉素、制霉菌素和两性霉素B等;②合成药主要有咪唑类药物(如克霉唑、益康唑、咪康唑和酮康唑等)、氟胞嘧啶、丙烯胺衍生物。
抗微生物药物:是能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用于治疗微生物所致感染的药物,包括:抗细菌药、抗真菌药、抗结核药、抗病毒药及抗原虫药物等。
抗感染药物:是指能用于治疗所有病原体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包括抗细菌药(含抗结核药)、抗真菌药、抗病毒药和抗寄生虫药(包括原虫与蠕虫)等。抗菌药物:在国内,一般把抗细菌药物与抗真菌药物统称为抗菌药物。3.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哪些部门组成?
答:医疗机构应由医务、感染、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护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合作,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并明确管理。
4.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由哪些人员组成?工作职责?
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应包括感染性疾病、药学(尤其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医务人员和下级医疗机构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与邻近医院合作,通过聘请兼职感染科医师、临床药师,共享微生物诊断平台等措施,弥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
5.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信息化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1.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各类临床指南、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的发布。2.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管理的网络培训与考核。3.实现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4.对处方者提供科学的实时更新的药品信息。5.通过实施电子处方系统,整合患者病史、临床微生物检查报告、肝肾功能检查结果、药物处方信息和临床诊治指南等形成电子化抗菌药物处方系统,根据条件自动过滤出不合理使用的处方、医嘱;辅助药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处方、医嘱的审核,促进合理用药。6.加强医嘱管理,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全过程控制。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时机和疗程等,做到抗菌药物处方开具和执行的动态监测。7.实现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指标信息化手段实时统计、分析、评估和预警。6.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哪些内容?
答:医疗机构应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项目包括:(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2)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和品种选择,给药时机和使用疗程合理率;(3)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情况;(5)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6)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抗菌药物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7)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8)其他反映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指标;(9)临床医师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7.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是什么?
答: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细菌耐药性、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结合各级各类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
8.医疗机构如何做好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答: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学、药学、临床微生物、医疗管理等多学科、多部门技术及管理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点评。重点点评感染性疾病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同时,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基层医疗机构要参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有效的抗菌药物处方检查管理工作。
9.如何做到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并动态优化品种结构?
答:对抗菌药物品种、品规数量予以严格限制,其宗旨在于优化各医院抗菌药物处方集,促进临床医生选择疗效、安全性和卫生经济学特性优良的药物,淘汰疗效、安全性和性价比差的品种。医院确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时,应组织熟悉感染性疾病、抗菌药物应用的临床和药学专家,在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和充分满足临床合理需要的原则下,考虑以下因素:(1)确保大多数类别抗菌药物均有代表品种。不同类别药物具有独特的作用机制、抗菌谱和药动学特性,多元化有助于减轻抗菌药物选择压力、延缓细菌耐药性上升速率和满足临床不同需要。(2)在同类药物中选择优效、安全、循证医学证据多、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同类品种数目应严格限制。(3)品牌、仿制品一品两规,满足不同患者需要。(4)考虑因本医院学科、疾病谱构成特点对抗菌药物需求的影响。(5)兼顾卫生经济学,包括本地区主要人群经济承受能力、医保报销制度等。(6)临床确有正当理由,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适当增加品种、品规。在具体操作中,要避免把抗菌药物品种数目与滥用挂钩、认为品种越少越合理的认识误区,更应避免―伪劣品种赶走优良品种‖这种违背限制品种数目宗旨的情况发生。10.有关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性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第三代及第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11.抗菌药物品种与品规有什么区别?
答:抗菌药物品种指一个通用名称的抗菌药物,不区分剂型和剂量规格。品规是有剂型、剂量规格的,例如:头孢呋辛注射剂与头孢呋辛酯胶囊为同一品种不同品规;特比萘芬片与特比萘芬软膏为同一品种不同品规。《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规定―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其含义是一个通用名称的抗菌药物品种可以购进注射剂型2个品规,口服剂型2个品规。剂型和剂量规格相同,不同厂家生产的也视为2个品规,例如:头孢吡肟0.5g/瓶(甲厂)与头孢吡肟1g/瓶(甲厂)算为不同品规;头孢吡肟0.5g/瓶(甲厂)与头孢吡肟0.5g/瓶(乙厂)算为不同品规。对于有儿科的综合医院,如少数常用品种在―一品两规‖的范围内无法兼顾成人和儿童患者的需要,儿科剂型可适当增加,但需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12.为什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 答:《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药品使用通用名称可以规范处方药品名称,有利于医师和药师选用药品,避免因一药多名引起重复用药造成用药错误,有利于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制药企业之间展开公平竞争。
13.依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将抗菌药物分级为哪三级?
答: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2)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14.医师应怎样掌握和使用不同分级管理类抗菌药物?
答: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15.特殊级抗菌药物在使用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按程序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应由医疗机构内部授权,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临床药师担任。(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3)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小时之内,其后需要补办审办手续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16.对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管理有什么规定?
答:(1)制定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目录应当单.独制定,定期调整,严格管理。(2)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4)明确医师权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5)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流程。(6)计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DDD数=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17.对门、急诊、住院患者静脉输注有什么规定? 答: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使用比例。定期统计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百分率。
18.对住院患者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中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住院患者抗菌药物静脉输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定期统计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
19.对住院患者静脉输液平均每床日使用袋(瓶)数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中规定:定期统计住院患者静脉输液平均每床日使用袋(瓶)。
20.卫生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的职能?
答:卫生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正式成立于2006年5月,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及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管)。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国各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调查,并对药物使用的适宜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包括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使用量、金额、住院患者(手术与非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不规范用药情况等内容。目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已具有监测信息网上直报、信息公布、信息反馈、信息交流、专家讲座、病历教学等功能。
21.如何理解“医疗机构应持续开展、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监测”的内容有哪些?
答:抗菌药物是需要保护的有限资源,药物从实验室到用药对象有研发、生产、流通和应用四个环节,医疗机构持续开展、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目的在于控制抗菌药应用环节,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率,遏制细菌耐药性的增长,规范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具体内容是:
(1)监测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制定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签订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分级管理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权管理情况;抗菌药物品种限定情况;处方、医嘱点评工作开展情况;抗菌药物管理相关信息公示情况;住院患者微生物送检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动态管理控制。
(2)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使用强度;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3)监测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情况: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介入诊断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合理率;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用药时机合理率;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疗程合理率;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情况。
22.建立细菌耐药监测网的目的,应如何组织实施?
答:细菌耐药监测对感染性疾病治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抗菌药物研究与开发等具有十分重要价值;细菌耐药依照其监测目的不同可分为普遍性监测和特殊病原菌耐药监测,依照监测范围可分为地区、国家、区域、医院甚至专业科室监测,按照监测方式不同可分为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等。我国已经建立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和部分省级监测网,个别医疗机构也有监测;国家监测目的对于掌握全国细菌耐药信息与发展趋势、制定抗菌药物管理规章等具有重大价值。耐药监测需要根据监测目的、范围等进行组织,省级监测网最好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医疗机构承担,需要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统一标准、统一分析方法、统一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培训,获得有价值的监测结果。按照卫生部要求,各省市自治区需要建立省级细菌耐药监测网,并且需要与国家监测网实现数据联通,具体情况可与全国监侧网联系(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负责单位: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23.卫生部38号文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具体应如何操作?
答:预警主要针对细菌耐药突出的抗菌药物而言,但每个抗菌药物又有比较宽的抗菌谱,在设定预警时必须加以注意。一般来讲,预警可以分为两类:耐药信息预警和抗菌药物预警,前者主要指一些特殊耐药现象,如MRSA、VRE、产ESBL肠杆菌科细菌、多重耐药铜绿假单胞菌、泛耐药不动杆菌等,当这些细菌检出率达到一定程度时就需要提醒临床加以注意,采取综合控制措施;抗菌药物预警则是指当细菌耐药超过一定程度后,提醒临床减少或停止使用某些抗菌药物,这类预警需要针对各专业科室、目标细菌感染进行,不宜在整个医疗机构进行,如当泌尿道来源大肠埃希菌产ESBL率超过70%,则建议泌尿内外科减少头孢菌素使用,相反此时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等对第三代头孢菌素敏感性还比较高,社区呼吸道感染应用第三代头孢菌素还不失为较好选择。24.医疗机构微生物标本送检率有何要求?
答: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合格标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合格标本)送检率不低于50%;住院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患者病原学(合格标本)检查百分率不低于80%。计算方法分别为:
25.《指导原则2015版》规定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应如何组织实施? 答:对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点评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要求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位医师不少于50张处方、医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方案已有明确规定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这就是要求各医院探索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处方、医嘱点评自动化;专项整治规定: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医疗机构应组织感染科和药学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重点抽查:感染科、呼吸科、外科、重症医学科,可按专项处方点评处理,但应尽快实施信息化管理。
26.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如何实施专项处方点评? 答:第一步建立和实施抗菌药物专项点评的程序。第二步骤是确定专项点评的目标以及范围。第四步为收集数据。步骤五是数据分析。步骤七是后续追踪。
27.临床情况复杂,点评抗菌药物治疗使用合理性时,应当从哪些角度采用哪些标准进行考虑? 答: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目前并没有明确的量化标准,患者当时的临床状况是评价是否合理的重要参考因素,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系指在明确指征下根据患者感染部位、感染获得场所、感染严重程度和病原菌种类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同时应参考PK/PD原理制订各类抗菌药物的合理给药方案,最大限度发挥抗菌药物的治疗作用,以达到杀灭病原体和控制感染的目的,同时采用各种相应措施减少不良反应,延缓细菌耐药。
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是否有明确而合理的适应证,即初步诊断为细菌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感染者;是否遵照本地区、本医院的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是否积极送检病原学检查、争取病原治疗(根据培养、药敏结果选择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择、给药途径、剂量、每日用药次数、疗程是否合理;获病原学检查结果后是否根据细菌种类、药敏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处方权限是否符合分级管理制度等。28.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主要内容: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价结果作为各项考核评优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整改未达标的医疗机构。29.如何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答:(1)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实行分级考核授权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实行考核授权管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3)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4)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处方权:①抗菌药物考核不合格的; ②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③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④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⑤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30.如何根据“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答:可根据医院指标、处方指标、评估指标、其他指标,对非手术病人和手术病人分别定期分析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
(1)医院指标: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消耗情况(金额、累计DDD)。
(2)处方指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率;使用抗菌药物患者的平均用药品种数;使用抗菌药物患者的平均用药天数;使用抗菌药物患者的平均用药费用;抗菌药物使用排序;门诊处方以通用名开处方的百分率;门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的百分率等。(3)评估指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测算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是否适当、安全、有效、经济(动态变化)。
(4)其他指标: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平均住院天数;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有病原菌检测及药敏试验的比例;患者所用抗菌药物与药敏试验报告相符率等。
31.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督查考核是否有统一标准?督查专家的检查思路和视角是怎样的? 答: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督查考核具有统一的标准,其每次检查的方案和评分标准等均经过专家讨论后确定统一指标与标准。当然,是否完全符合不同类别医院的客观规律及体现科学公正性,尚待探索、完善、持续改进。
督查专家的督查思路和视角主要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抗菌药物使用有关专业指南及规范等,督查主要围绕抗菌药物使用中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目标进行。
检查的思路和视角包括管理部分的各类文件资料、分层抽查住院病历、门急诊处方、I类切口手术病历,在符合医疗服务实际、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查阅抽取的资料,从中得出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指标。同时对被查医疗机构在抗菌药物使用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与指导,避免缺乏人性的处罚行为,避免操之过急,务求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整治工作,让医务人员真正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主动学习合理用药知识,主动配合医院的管理,才能确保长效机制。
3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如何趋于专业化和常态化的管理?
答: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不合理的用药,今后的管理要趋于精细化、专业化和常态化。开始可以用比例、指标来进行―总量‖控制,但随着整治工作的深人,专业化和常态化的管理才能科学、合理、持续。常态化管理包括常规的监测、调查和干预,定期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等。专业化要体现在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的建立,多学科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参与本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要进行抗菌药物使用评价,仅靠药学部门组织多学科专家进行处方点评还是不够的,应做一些更细致的工作,包括循证、调研,制定指南,建立新的评价体系等。3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培训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是讲培训工作的。一是要求各级医师在获得各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前要经过培训并考核。药师要经培训并考核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二是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可以有本医疗机构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的药师,需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三是强调培训和考核要定期进行。四是要求的培训和考核的内容: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常用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
(4)常见细菌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34.如何计算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答:DDD(Daily DefinedDose)称为―限定日剂量‖,定义:一个药品以主要适应证用于成年人的维持平均日剂量。DDD提供了一种与药物价格和配方无关的测量单位,不能够等同处方日剂量(PDD , Prescribed Daily Dose)。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争取达到40DDDs/100(人·天)以下。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是指:某病房或某医疗机构100床·日(人·天)数患者共使用了多少个DDD的抗菌药物。
例如要计算某病房1月份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可采用以下步骤:
(1)统计出1月份某病房每个品种抗菌药物的消耗量,将每个品种的消耗量除以此品种的DDD值,计算出此品种用了多少个DDD,即DDD数(DDDs)。然后将所有品种的DDDs相加,得出1月份某病房抗菌药物累计DDDs。
(2)累计1月份的床·日数。
(3)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因此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计算公式中的分母,指同期收治患者床·日(人·天)数。35.如何计算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复方制剂(β-内酰胺酶抑制剂)的DDD数?
答:ATC/DDD目录中,凡β-内酰胺酶抑制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复合制剂,在计算DDD数时,其DDD只考虑β-内酰胺酶类药物的含量,不统计酶抑制剂的量。例如:头孢哌酮复合静脉给药制剂如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DDD值为4g,仅指其中头孢哌酮的量。
例如:某病房1月份使用头孢哌酮/舒巴坦2g(lg头孢哌酮:lg舒巴坦)200瓶.计算DDD数:(1g/瓶×200瓶)/4g=50。
36.抗幽门螺杆菌治疗是否可不纳入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计算?
答:用于抗幽门螺杆菌治疗的甲硝唑、阿莫西林、克拉霉素等药物属于抗菌药物,因此纳入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计算。
37.儿童用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怎么计算?
答:儿童没有单独的DDD值,目前在药物临床应用研究上,沿用成人的计算方法,按成人规定日剂量标准计算。
38.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统计时是否应包括出院带药?
答:―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顾名思义是统计患者在住院期间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以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来表示,但绝大多数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消耗量是由住院药房处方汇总统计得出的,其中包括了出院带药的处方,目前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统计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时包括了出院带药。
要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必须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控制抗菌药物出院带药的处方。39.如果抗菌治疗有效,能否减少抗菌药物的用量,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又降低抗菌药物DDD?
答:抗菌药物是一类特殊的治疗药物,在临床治疗有效而疗程尚未完成时,不应减量使用,因为药物浓度达不到有效抗菌浓度后,不仅会导致感染反复,而且由于不能有效抗菌,会诱使未被清除的细菌发生耐药性改变,导致最终治疗无效,甚或引起耐药细菌传播。
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是一个宏观控制的指标。医院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提下如何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答: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能有效降低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医院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指征,减少不必要抗菌药物使用。
(2)严格把握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指征、疗程,避免预防用药适应证过滥、疗程过长。(3)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指征,避免不合理联合用药,例如碳青霉烯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复方制剂等抗菌药物对厌氧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不需要联合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
(4)力争病原治疗(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择抗菌药物),因为病原治疗较经验治疗更少需要联合用药、以更少药物获有效治疗结果。
(5)应按照病情轻重程度,以及药品PK/PD参数,合理使用药品剂量及用药次数,可将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并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6)抗菌药物工作小组应向全院医生提供医院处方集中所有抗菌药物的DDD信息,便于医生处方时参考。
必须注意的是控制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合理使用,应避免为达到减少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目的而减少抗菌药物剂量、缩短疗程等本末倒置现象。41.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的基本原则?
答: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42.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原则?
答: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43.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指征? 答:(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4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哪两方面? 答:(1)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征。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
45.简述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
答:(1)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调整给药方案。(3)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4)接受肾脏替代治疗患者应根据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和血液滤过对药物的清除情况调整给药方案。
46.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应用有哪几种情况?
答:(1)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如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
(2)药物主要由肝脏清除,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等属于此类。
(3)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伴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均属此种情况。
(4)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氨基糖苷类、糖肽类抗菌药物等属此类。
47.老年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哪几点?
答:(1)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可导致药物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可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2)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无用药禁忌者可首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氨基糖苷类具有肾、耳毒性,应尽可能避免应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等药物应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慎用,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48.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哪几点?
答:(1)氨基糖苷类: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结果个体化给药。
(2)糖肽类:该类药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3)四环素类: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8岁以下小儿。
(4)喹诺酮类: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18岁以下未成年人。
49.新生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哪几点? 答: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因此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代谢酶的产生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以使治疗安全有效。
(2)新生儿期避免应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应避免应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应避免应用。
(3)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4)新生儿的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动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50.妊娠期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哪几点?
答: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1)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利巴韦林,妊娠期禁用。
(2)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应用指征,经权衡利弊,用药时患者的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在严密观察下慎用。氨基糖苷类等抗菌药物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3)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 A、B、C、D 及 X 类,可供药物选用时参考。51.哺乳期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哪几点?
答: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某些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 过哺乳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 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 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乳汁中含量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 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如氨基糖苷类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黄疸和溶血性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用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 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52.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的目的?
答: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 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53.外科手术部位感染(Surgical SiteInfection,SSI)的定义是什么?
答:SSI是指手术后发生在手术切口或手术深部或腔隙的感染。包括三类:
(1)切口浅部组织感染:手术后30天以内发生的仅累及切口皮肤或者皮下组织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切口浅部组织有化脓性液体;②从切口浅部组织的液体或者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③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红、肿胀、发热、疼痛和触痛,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浅层组织。下列情形不属于切口浅部组织感染:①针眼处脓点(仅限于缝线通过处的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②外阴切开术或包皮环切术部位或肛门周围手术部位感染;③感染的烧伤创面,及溶痴的Ⅱ、Ⅲ度烧伤创面。
(2)切口深部组织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l年以内发生 的累及深部软组织(如筋膜和肌层)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从切口深部引流或穿刺出脓液,但脓液不是来自器官/腔隙部分;②切口深部组织自行裂开或者由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同时,患者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热,肿胀及疼痛;③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探查、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切口深部组织脓肿或者其他感染证据。同时累及切口浅部组织和深部组织的感染归为切口深部组织感染;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腔隙感染,无须再次手术归为深部组织感染。(3)器官/腔隙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l年以内发生的累 及术中解剖部位(如器官或者腔隙)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器官或者腔隙穿刺引流或穿刺出脓液;②从器官或者腔隙的分泌物或组织中培养分离出致病菌;③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器官或者腔隙脓肿或者其他器官或者腔隙感染的证 据。
5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的原则?
答: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 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 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 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55.手术切口分类有哪几类?是否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哪些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答: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 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 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 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 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 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物。4.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 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6.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品种选择原则? 答:(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2)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3)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4)头孢过敏者:G+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或克林霉素;
G-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5)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该机构MRSA 发生率高,可选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但应严格控制用药持续时间。(6)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57.控制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除了预防用抗菌药物,还应采取哪些综合措施?
答:预防用抗菌药物不是控制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唯一措施,也不是最主要措施。预防外科 手术部位感染最主要措施包括:围手术期处理和无菌操作。进行外科手术患者需要在术前对 一些基础疾病进行治疗,如血糖控制、营养状况改善、器官功能纠正等,术后注意保持引流 通畅、无菌敷料更换、患者早期活动等,术中严密的无菌操作、保护组织、患者保温等都对 预防感染有重要价值。
58.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剂量是否越大越好?
答:通常,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采用标准治疗剂量或低于标准剂量给药,即已足以达到预防 手术部位感染的效果。采用治疗严重感染时的增大剂量,是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且明显增加 了不良反应风险。
59.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采用何种给药途径?
答:一般都采用肠道外给药途径(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静脉给药可保障术中和术后短时 间内血浆及组织中药物浓度达到有效水平,能有效防止细菌入侵或定植,从而发挥预防手术 部位感染的作用。有些手术,如部分需要做肠道抗菌药物准备的直肠结肠手术,必要时可于 手术前一天分3~4次给药,口服新霉素、庆大霉素或联合甲硝唑。60.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维持时间?
答: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2 小时)的清洁手术 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 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 情况延长至48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 要时延长至48小时。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 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61.围手术期首次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医嘱应在病房还是手术室执行?医嘱执行的情况应记录在何处?
答:为保障围手术期首次预防用抗菌药物能在切开皮肤前0.5~1小时内给予,或在麻醉开 始时给药,术前首次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室内执行完成。其医嘱执行后,应清楚地标记在麻醉 记录单上,或清楚地记录在护理工作记录单上(包括药品名称、单次剂量、途径、溶媒、用 药起止时间等内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的所有内容都应清楚地记录在病历上,作 为临床资料留存。
62.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什么?
答: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在围手术期充分抑制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细菌,减少手术部位感染。针对的细菌主要如皮脂腺、毛囊体表消毒无法完全清除的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细菌,如定值在皮脂腺、毛囊中的细菌。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标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不同部位感染的病原体不同,药物在不同部位的组织浓度也不同,如企图预防所有感染,需要兼顾众多微生物和部位,反而会影响效果。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主要针对患者自身定植细菌而非外来微生物。外来微生物感染主要通过严格器械消毒、手术室管理和手术部位消毒、无菌屏障等综合措施来预防。不应把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作为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唯一措施。而且由于可能导致手术部位感染的外来微生物种类多、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差异大,很难有针对众多外来微生物并且安全、有效和利大于弊的预防用药方案。63.“Ⅰ类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率不超过30%”的含义和如何实施?
答:按照外科手术切口分类,Ⅰ类切口手术主要指清洁无污染手术,如甲状腺切除术、单纯乳腺切除术等,这些手术时间短、组织损伤小、细菌污染少,一般通过常规无菌操作即可预防术后切口感染,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但部分Ⅰ类切口手术涉及重要脏器、手术时间长、组织损伤较大、或者患者有感染危险因素与较大的人工植入物,术后切口及深在部位发生感染的可能性较大,可以在术前应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根据大量临床调查与监测,综合医院Ⅰ类切口外科手术需要预防用药的患者大致在30%以下,也即卫生部设定的管理目标是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率不超过30%。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科学管理,医疗机构必须根据各专业科室情况设定各自Ⅰ类切口预防用药率,不能整齐划一,各专业可以存在较大差异,如神经外科、心胸外科、骨科等预防用药比例较高,而甲状腺、乳腺、疝修补术预防用药比例则应更低。通过全院各专业共同努力,达到医疗机构Ⅰ类切口外科手术综合预防用药比例不超过30%。
64.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如何选择? 答: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在于抑制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细菌,减少手术部位感染。针对的细菌体表消毒无法完全清除的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细菌,如定植在皮脂腺、毛囊中的细菌。因此药物应选用对葡萄球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安全、使用方便、价格相对较低并被循证医学研究证明有效的品种。目前循证医学证据充分、国际权威指南推荐的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为头孢唑林和头孢呋辛。
在第一代头孢菌素注射剂中,头孢唑林对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菌抗菌作用作用强、不良反应少,且其作为预防用药的效果和安全性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同样在第二代头孢菌素头孢呋辛对葡萄球菌属等革兰阳性菌抗菌作用强、不良反应少、可通过血脑屏障,作为预防用药的效果和安全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充分。因此两种药物被众多权威指南推荐用于大多数,Ⅰ类切口手术的首选药物。其他的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在抗菌活性、药动学活性、安全性、价格及循证医学证据等方面的综合优势逊于头孢唑林、头孢呋辛。65.原则上哪些Ⅰ类切口手术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答: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66.患者术后引流管未拔除,是否不能停用抗菌药物?
答:持续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直至拔除引流管的方法,未被循证医学资料证实有益,因此是不合理、不规范的。
67.患者留置导尿管期间是否应预防用抗菌药物? 答:不建议患者留置导尿管期间常规预防用抗菌药物。在患者留置导尿管期间应对患者加强护理,严格的护理可防止临时留置导尿管的患者发生尿路感染。
68.国外抗菌药物手术预防用药方案推荐在MRSA高发地区使用万古霉素预防用药,我国多数地区MRSA分离率高,是否意味我国亦应该使用万古霉素预防用药?
答:我国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MRSA)的分离率资料主要来自医院获得性感染患者,而Ⅰ类切口手术患者多数住院时间短,皮肤定植菌多为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同时万古霉素成本高、静滴需要更长时间,且作为常规广泛应用存在导致肠球菌属和葡萄球菌属耐药性上升的风险。因此对万古霉素作为常规预防用药应持谨慎态度。建议将万古霉素预防性应用严格限制在:①头孢菌素过敏患者;②MRSA定植患者;③MRSA高发病区患者,尤其是具有 MRSA定植高危因素者(抗菌药物使用史,住院时间长,住ICU,来自护理机构,与MRSA携带者密切接触)。
69.眼科的围手术期是否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如果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是静脉用药还是局部滴眼?
答:眼内炎是眼部手术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可以术前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预防性用药以局部滴眼为主,有感染倾向者可全身使用抗菌药。70.冠脉造影并支架植入术是否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答:不推荐常规预防用药。对于7天内再次行血管介入手术者、留置动脉鞘大于24小时者,则应预防用药。
71.临床病原学检测包括哪些项目?
答:(l)无菌体液(离心后)细菌涂片染色细菌检查。(2)合格标本细菌培养。(3)肺炎链球 菌尿抗原。(4)军团菌抗原/抗体检查。(5)真菌涂片及培养。(6)血清真菌G实验或GM实 验。(7)降钙素原检测(PCT)。特殊病原体(如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病毒 等)抗原抗体检查,主要用于相关特殊感染诊断,一般需要在检查获得有阳性结果对临床用 药才具有参考价值,不计人应用抗菌药物前采样送检率。
72.抗菌药物治疗性和预防性使用时,微生物标本送检率要求相同吗? 答:治疗性应用时提高微生物标本送检率,有助于争取病原治疗,从而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安全和经济地治疗患者。因此《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进一步提高了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的要求。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时并不存在感染,因此不必进行微生物送检,专项整治方案中也未提出相关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一些有重要意义的耐药菌如MASA的定植进行主动筛查。
73.为什么按照细菌学检查中的药敏试验结果用药有时候疗效仍然不满意?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报告中的细菌是感染的病原菌或仅为寄殖菌、污染菌;其次,药物在感染部位浓度可能由于给药剂量或药物分布原因不高。我们在选用药物时还需要考虑药物在体内的分布、在感染部位浓度、患者的基础疾病、代谢状况等。74.为什么微生物检测阴性率高?
答:微生物检查阴性率高原因有以下方面:送检标本前使用了抗菌药物;标本留取不合格;标本接种不及时;实验室在选择培养基等方面处置不当。除前述临床、实验室可改进的问题外,一些微生物为常规方法无法检出,或病原体并非持续存在(如一过性的菌血症)等原因,需要通过改进技术手段、多次送检来改进。
75.病原学检测阳性率不高,是否阴性就不用抗菌药物?
答:感染的诊断依据包括临床症状、体征、常规检查结果及病原学检查结果四个方面。仅有前两者属于疑诊,具有前三者属于临床诊断,四者都有才算确诊。由于各种技术原因,许多种部位感染的病原学检测阳性率不高,但并不等于不存在感染,因此,抗菌治疗模式分为经验治疗与目标治疗,临床疑诊和临床诊断尽管病原学检测阴性,还是应该给予经验抗菌治疗,如果病原学检测结果未出来,患者病情不容等待,也应该积极给予经验抗菌治疗,确诊以后,如果经验治疗有效,维持原治疗方案,如果经验治疗无效,方能根据药敏结果进行目标治疗,在临床实践中,接受经验治疗的患者远多于接受目标治疗者。76.是否必须根据病原学结果使用抗菌药?
答:否。医疗机构应该尽可能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卫生部专项整治方案中也明确规定: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的住院患者送检率≥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的住院患者送检率≥80%。但是必须指出,送检不一定全部有阳性结果(阳性、阴性结果),培养阳性也不一定是感染的病原菌(污染、定植、感染)。所以,管理部门应该强调提高送检率,但不能硬性规定必须根据病原学结果使用抗菌药,更不能因为没有病原学结果而强制停用抗菌药,否则会耽误治疗和抢救病人。77.是否找到细菌就一定有临床意义?
答:否。找到细菌不一定是感染的病原菌,要区别污染、定植还是感染。不同的菌种致病性有差别(致病菌、条件致病菌、非致病菌),不同部位,不同标本的临床意义也不同。痰、咽拭子(HI,SP除外)和粪便、肛拭子(ADCD除外)的临床意义较低,大多数为污染菌或条件致病菌;尿、脓、伤口分泌物标本的临床意义中等,需要排除污染才能确定感染,从血、脑脊液、胸腹水、无菌体液分离到细菌,污染的可能性小,临床意义大,提高送检率应该大力推荐从无菌部位采集标本,任何一种全身性的感染都可以做血培养,如菌血症、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腔内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78.是否找到细菌就一定要用抗菌药?
答:否。要根据情况综合分析、综合判断:找到的是什么细菌,从什么标本中找到,病人有无临床感染的征象和免疫缺陷等。如从呼吸道标本中找到鲍曼不动杆菌感染,定植的比例远大于感染。
79.是否某些抗菌药的耐药率高一定要停药?
答:否。任何抗菌药不会对所有细菌都敏感,也不会对所有细菌都耐药。例如青霉素对葡萄球菌95%以上耐药,但对大多数链球菌仍敏感,仍是治疗链球菌感染的主打药。应该根据各种抗菌药的抗菌谱和耐药率合理选择,取长补短。
80.由于某些时候病原学诊断需要较长时间出结果,如何和抗菌药物选用相辅相成?
答:抗菌治疗分经验治疗和病原治疗。当未获病原学检查结果时,医生可根据患者年龄,感染部位,感染获得场所(社区或医院获得性感染),易患因素和当地、近期的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等推断可能的病原体和药物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国内外均有针对各类感染的治疗指南,即是基于以上思路指导经验治疗。
因此临床医生在积极、及时送检合格微生物标本、争取病原学诊断和病原治疗的同时,即可参照相关治疗指南尽早开始经验抗菌治疗。在获得病原学检测结果后应及时根据经验治疗效果、细菌种类和药敏情况调整抗菌治疗方案。
81.由于种种原因,病原微生物检测往往不能反映患者感染的真实情况,临床工作中,应如何正确对待该检测结果?
答:临床微生物检测结果可能存在与临床感染不一致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送检时间太晚、取样不正确、送检不及时、没有对检验样本进行质量控制、感染和定植无法区分等情况;临床微生物检验对感染诊治十分重要,但不能作为唯一的依靠。面临检测结果与临床不致时,是否需要调整抗菌药物,主要还得依据临床情况加以判定。
(1)定植或感染:前者尽管有细菌,但无感染临床症状体征,血常规正常,可以不用药观察,定植与感染有时可以相互转换。
(2)经验治疗有效,即使分离细菌耐药,仍继续经验治疗方案。
(3)经验治疗无效,根据分离菌的药敏结果调整杭菌治疗方案。
(4)治疗3~5天,酌情再次进行病原学检查,了解细菌清除与否,有无病原菌菌种及耐药性变迁。
82.如何界定感染与定植? 答:不同部位所分离的细菌,界定感染与定植的具体方法有区别,但主要根据患者临床表现、辅助检查以及良好的微生物检查结果进行判定,如对呼吸道分泌物(痰)所分离到的细菌,判定是否为感染,需要注意患者是否有感染表现(如体温、痰量、痰性质、呼吸系统体检)、呼吸功能、辅助检查(如血常规、胸部影像检查,GM实验等)进行综合判断,有条件医疗机构进行痰如;本微生物检查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以便判定感染与定植:留取合格痰标本、培养前涂片革兰染色验证标本的质量;及时送检及时接种;涂片确定标本中的优势菌和致病菌。
83.对多重耐药菌监测的重要性是什么?
答:多重耐药菌感染异致:①病死率增加;②医疗花费增加;③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问题。因此应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避免耐药细菌传播,加强微生物实验室对多重耐药菌的检测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耐药模式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指导临床对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的控制工作。
84.现在临床上出现的多重耐药菌对医疗机构抗感染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针对耐药菌如何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并制定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 答:细菌耐药性的上升给临床带来巨大的挑战,不论是社区获得性感染还是医院获得性感染,耐药菌的分离率均在上升,因此经验治疗的方案一直在调整。目的是在重症患者中有效覆盖耐药菌,同时避免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为此,国内外各个学会都制定了指南,并定期更新以适应当前临床情况的变化,具体到某一类感染可以参考相应的指南,使用过程中需注意参考近期、当地或所在医院的耐药性监测结果(医院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应定期向全院发布本院细菌耐药性监测结果,并与感染专科医师、临床药师一起发布耐药菌抗菌药物选择建议),同时注意送检病原学检查、争取病原治疗。
在没有临床微生物检测手段的医疗机构,应该积极借助当地临床微生物检测水平较高的检验平台送检,了解病原菌耐药发展趋势,并结合本专业指南、参与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网络学习等提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85.如何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与传播? 答: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不同感染的预防有不同的控制策略,其中相同策略包括管理传染源,即感染患者的隔离;切断传播途径,包括严格无菌操作、医护人员合格的手卫生、环境消毒、病房减少探视人员等;保护易感人群,包括保护性隔离易感者、提升机体免疫防御能力、合理使用杭菌药物、缩短入住ICU时间、评判各类导管安置的必要性、患者合适的体位角度放置、适当处理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等。86.如何控制耐药菌的传播?
答:(1)隔离耐药菌感染者:单间隔离、同病种隔离、床旁隔离。
(2)切断一切导致耐药菌传播的环节:合格的手卫生、染菌物品消毒与管理、增强有菌意识、无菌操作理念,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握手。
(3)保护易感人群:避免职业暴露,加强职业安全防护,保护易感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87.什么是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这类抗菌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评价指标是什么? 答: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的浓度在一定范围内与杀菌活性有关,通常在药物浓度达到对细菌MIC的4~5倍时,杀菌速率达饱和状态,药物浓度继续增高时,其杀菌活性及速率并无明显改变,但杀菌活性与药物浓度超过细菌MIC时间的长短有关,血或组织内药物浓度低于MIC值时,细菌可迅速重新生长繁殖。此类抗菌药通常无明显APE。体内药物浓度超过 MIC 的时间,即%T> MIC是评价其临床和细菌学疗效重要的PK/PD参数。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氨曲南等均属此类。此类药物通常应当每日多次给药。
88.什么是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这类抗菌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评价指标是什么?
答:浓度依赖性抗菌药物浓度愈高,杀菌活性愈强。此类药物通常具有较长的抗生素后效应(Post Antibiotic Effect,PAE),即抗生素或抗菌药作用于细菌一定时间停止接触后,其抑制细菌生长的作用仍可持续一段时间。其血药峰浓度(Cmax)和MIC比值(Cmax/MIC)以及药时曲线下面积AUC与MIC之比值(AUC/MIC),为评价该类药物临床、微生物疗效的重要PK/PD参数,对细菌清除和防止细菌产生耐药性也密切相关。属此类型者有氨基糖普类、氟喹诺酮类、两性霉素B、达托霉素等。用于治疗常见感染时,可每日1次给药。89.头孢菌素使用前应不应该做头孢菌素皮试?
答: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只规定使用青霉素类药物前需要进行皮试,对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试未作规定。国家卫生部等权威部门对头孢菌素类皮试也未有规定。新编药物学(第16版)提到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前是否要做皮试,无统一规定。有的产品在说明书中规定用前皮试,应参照执行。
头孢菌素的皮试目前没有标准的试验方法(皮试药物、浓度、观察时间、判断标准等), 其对过敏反应的预测作用也未经循证医学研究证实(未经严格的临床试验充分评价其敏感性和特异性)。预防和减少头孢菌素过敏的措施:认真询问患者过敏史;发生过敏性休克、重度皮疹的青霉素严重过敏患者避免使用头孢菌素。
90.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同时对头孢菌素类过敏的可能性如何?
答:青霉素和头孢菌素都属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主要区别在于青霉素是6-氨基青霉烷的衍生物,而头孢菌素是7-氨基头孢烷的衍生物。它们的抗菌原理和作用相似,都是通过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加速细胞壁的破坏而起杀菌作用。青霉素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而对青霉素过敏者,仅有少数对头孢菌素过敏。通常青霉素过敏患者可以谨慎使用头孢菌素,但是对于青霉素严重过敏患者,如过敏性休克、剥脱性皮炎,禁用头孢菌素。91.如何看待抗菌药物局部应用?
答: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局部用抗菌药物冲洗创腔或伤口,无确切预防疗效,不予提倡。
92.为什么要进行治疗药物浓度监测?在临床上哪些抗菌药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监测?目前国内实施的如何? 答:治疗药物监测(TherapeuticDrug Monitoring,TDM),是临床药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TDM在药动学原理的指导下,应用先进的分析技术,通过测定患者治疗用药的血或其他体液浓度,拟订最佳的适用于不同患者的个体化给药方案,包括药物剂量、给药间期和给药途径,以提高感染性疾病治愈率和降低毒性反应,从而达到有效而安全治疗的目的。需要进行血药浓度监测的抗菌药物:
(1)药物毒性大,其治疗浓度与中毒浓度接近的氨基糖甙类,包括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尚有沿用的链霉素和卡那霉素,以及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和替考拉宁等糖肽类药物。
(2)新生儿期使用易发生严重毒性反应者,如氯霉素。
(3)肾功能减退时易发生毒性反应者,包括氟胞嘧啶,SMZ和TMP等。
(4)某些特殊部位的感染,确定感染部位是否已达有效药物浓度,或浓度过高有可能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如测定青霉素在脑脊液中的浓度。
但是由于机器、试剂等成本较高,目前国内大多数医院没有开展监测,即使开展监测的医院也主要是针对万古霉素。93.抗菌药物疗程如何控制?
答: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伴有脓肿或感染病灶的感染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如果有植入物相关感染,还需去除植入物,否则疗程很长,停药易复发。
94.社区获得性感染和医院获得性感染,抗菌药物治疗上有何不同?
答:(1)社区获得性肺炎(CAP)和医院获得性肺炎(HAP)在感染的病原菌上有区别: CAP病原体多为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需氧革兰阴性杆菌、卡他莫拉菌、军团杆菌,肺炎支原体、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呼吸道病毒。医院获得性感染多为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鲍曼不动杆菌)、肠杆菌科细菌(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等)、金黄色葡萄球菌(多为耐甲氧西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球菌及厌氧菌等;此外也可有真菌,卡氏肺孢菌、分枝杆菌、巨细胞病毒等特殊病原体(多见于免疫损害宿主)。抗菌药物的选择:CAP多选择大环内酯类、青霉素类、第一代头孢菌素(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及新氟喹诺酮类。HAP经验治疗多选择第二、三代头孢菌素治疗,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青霉素过敏者选择氟喹诺酮类或克林霉素联合(新)大环内脂类或联合氨基糖苷类,以对待不同的病原菌。(2)HAP在抗菌药物选择上起点高于CAP,主要有G-菌导致的感染。对超广谱的G-(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等)一般选择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亚胺培南或新氟喹诺酮类;对多种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及不动杆菌可选择亚胺培南、头孢哌酮/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等,或根据药敏试验联合氨基糖甙类及氟喹诺酮类;对于嗜麦芽窄食单胞菌,选磺胺药,替卡西林/克拉维酸等;对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首选(去甲)万古霉素单用或联合利福平或奈替米星。
95.抗菌药物的序贯疗法有什么临床意义? 答: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抗菌药物序贯疗法介绍并进行研究,随着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推广,抗菌药物序贯疗法在临床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序贯疗法通常是指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性疾病时,初期采用静脉内给药,当患者的临床症状改善或基本稳定后(通常在用药后3~5d),转为口服抗菌药物的一种方法。后来发展为转换疗法、后继疗法和层流疗法。
序贯疗法可以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方便患者用药,符合药物经济学要求。目前报道比较多的为呼吸道感染和泌尿道感染患者中的应用。近年来众多的研究资料已证实静脉注射剂序贯或转换为口服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药理学资料也已显示口服药物的良好生物利用度和耐受性,但是对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尚缺乏完整的治疗方案和静脉转换口服治疗标准的最佳时机的研究。
96.抗菌药物是否消炎药?发热病人是否都要用抗菌药物?
答:消炎药包括甾体类和非甾体类药物。甾体类的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强的松、甲基强的松龙、氢化考的松、倍他米松、氯地米松等。非甾体类的消炎止痛药物三类:即乙酸水杨酸盐类,包括阿司匹林;非乙酰水杨酸盐类,包括水杨酸镁、水杨酸钠、水杨酸胆碱镁、二氟尼柳(二氟苯水杨酸)、双水杨酸酯;非水杨酸盐类,包括布洛芬、吲哚美辛(消炎痛)、氟比洛芬、苯氧基布洛芬、蔡普生、萘丁美酮(萘普酮)、吡罗昔康(炎痛喜康)、保泰松、双氯灭痛、芬洛芬、酮基布洛芬、酮咯酸、四氯芬那酸、舒林酸、托美丁等。由此可见,抗菌药物不是消炎药。不能随便用于消炎。
发热不是都需要用抗菌药物。例如病毒感染、寄生虫感染、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性发热、过敏性发热、药物热、日射病都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只有病原菌感染造成的发热,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
97.在妊娠期间为什么不可选用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和氟喹诺酮类药物?
答:因为氨基糖苷类可经母体进入胎儿体内,损害第八对脑神经,导致先天性耳聋。
孕妇使用四环素类后,其能沉积在胚胎及胎儿的骨骼中,可使胎儿的牙齿黄染,同时抑制腓骨生长速度,停药后方能恢复。氟哇诺酮类在体内分布广泛,可有一定量自母体进人胎儿体内,曾发现该类药物可引起幼年动物的软骨损害,且该类药的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核酸合成过程中的DNA旋转酶及拓扑异构酶。因此奸娠期间不宜用氟喹诺酮类药物。98.是否所有的腹泻均需要应用抗菌药物治疗?
答:如果是细菌性肠炎,尤其是细菌性痢疾,应该积极抗菌治疗,但腹泻未必全是细菌感染所致,如腹部受凉引起肠蠕动加快;对乳品、鱼、虾及蟹等食物过敏引起肠道的变态反应;外出旅行或迁居外地因生活环境的改变使肠道内正常菌群的生活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发生了―菌群失调症‖而引起的厌食、呕吐、腹痛甚至腹泻不止等症状。诸如此类的腹泻并不是细菌感染所致。还有些腹泻,如婴幼儿秋冬季腹泻和夏季―流行性腹泻‖系病毒感染所引起,而真菌性肠炎是由真菌引起。既然病原不同,治疗方法就不应该完全相同,所以应用抗菌药物应当慎重。许多抗菌药物,尤其是口服后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或食欲下降,甚至影响肝脏、肾脏和造血功能,其中以广谱抗菌药物引起的胃肠道不良反应较为严重。因此腹泻不能随便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出现腹泻,应到医院就诊,经过必要的检查后,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99.抗生素治疗失败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答:抗菌治疗无效,因素可包括:病人、病原及药物的选择等方面:
(1)病人与诊断因素:误诊与延误;免疫缺陷与抑制;局限性、包裹性感染,如脓肿;靶器官血流不足或血流阻塞;坏死组织及继发感染;异物与手术残留物;服药程度。
(2)病原抗药性,可分为单一抗药性和多重抗药性;敏感性测试不正确;治疗阶段产生抗药性;突变株。
(3)抗菌药物:选择失误;给药途径、剂量、剂型;药物稳定性;药物活化:有些抗生素是以药物前体的形式存在,依赖在体内活化而成为有效形式,因此体内疗效的波动可能很大;已知或未知的降低或抑制药物的因素。100.青霉素类的分类? 答:(1)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菌的青霉素,如青霉素 G、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青霉素 V。
(2)耐青霉素酶青霉素,如苯唑西林、氯唑西林、氟氯西林等。
(3)广谱青霉素,包括:①对部分肠杆菌科细菌有抗菌活性,如氨苄西林、阿莫西林;②对多数革兰阴性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具抗菌活性,如哌拉西林、阿洛西林、美洛西林。101.头孢菌素分为几代?每代的特点?
答:头孢菌素类根据其抗菌谱、抗菌活性、对β-内酰胺酶的稳定性以及肾毒性的不同,目前分为四代。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作用于需氧革兰阳性球菌,仅对少数革兰阴性杆菌有一定抗菌活性;常用的注射剂有头孢唑啉、头孢拉定等,口服制剂有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和头孢羟氨苄等。第二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球菌的活性与第一代相仿或略差,对部分革兰阴性杆菌亦具有抗菌活性;注射剂有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口服制剂有头孢克洛、头孢呋辛酯和头孢丙烯等。第三代头孢菌素对肠杆菌科细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有强大抗菌作用,头孢他啶和头孢哌酮除肠杆菌科细菌外,对铜绿假单胞菌亦具较强抗菌活性;注射品种有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头孢哌酮等,口服品种有头孢克肟和头孢泊肟酯等,口服品种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无作用。第四代头孢菌素常用者为头孢吡肟,对肠杆菌科细菌作用与第三代头孢菌素大致相仿,其中对阴沟肠杆菌、产气肠杆菌、柠檬酸菌属等部分菌株作用优于第三代头孢菌素,对铜绿假单胞菌的作用与头孢他啶相仿,对革兰阳性球菌的作用较第三代头孢菌素略强。
102.头霉素类药物有哪些?头霉素与头孢菌素类对比有什么特点?
答:头霉素类品种包括头孢西丁、头孢美唑、头孢米诺等。其抗菌谱和抗菌作用与第二代头孢菌素相仿,但对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抗菌作用较头孢菌素类强。头霉素类对大多数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稳定,但其治疗产 ESBLs 的细菌所致感染的疗效未经证实。103.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哪些?常用复方制剂有哪些?
答: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克拉维酸、舒巴坦、他唑巴坦等。
目前临床应用的主要品种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哌酮/舒巴坦、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和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等。
104.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有哪些?作用特点有哪些? 答: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分为具有抗非发酵菌和不具有抗非发酵菌两组,前者包括亚胺培南/西司他丁(西司他丁具有抑制亚胺培南在肾内被水解作用)、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倍他米隆具有减少帕尼培南在肾内蓄积中毒作用)、比阿培南和多立培南;后者为厄他培南。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比阿培南等对各种革兰阳性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超广谱β–内酰胺酶)和多数厌氧菌具强大抗菌活性,对多数β-内酰胺酶高度稳定,但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等抗菌作用差。厄他培南与其他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有两个重要差异:血半衰期较长,可一天一次给药;对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等非发酵菌抗菌作用差。105.单环β-内酰胺类只对革兰阴性菌有作用的药物? 答:氨曲南。
106.有 N-甲基四氮唑侧链,可导致凝血酶原缺乏、血小板减少和功能障碍而引起出血,并 可出现戒酒硫样反应的氧头孢类药物有? 答:拉氧头孢
107.氨基糖苷类药物有哪些?作用特点有哪些? 答:临床常用的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主要有:(1)对肠杆菌科和葡萄球菌属细菌有良好抗菌作用,但对铜绿假单胞菌无作用者,如链霉素、卡那霉素等。其中链霉素对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作用差,但对结核分枝杆菌有强大作用。(2)对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具强大抗菌活性,对葡萄球菌属亦有良好作用者,如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异帕米星、小诺米星、依替米星。(3)抗菌谱与卡那霉素相似,由于毒性较大,现仅供口服或局部应用者有新霉素与巴龙霉素,后者对阿米巴原虫和隐孢子虫有较好作用。此外尚有大观霉素,用于单纯性淋病的治疗。所有氨基糖苷类药物对肺炎链球菌、A 组溶血性链球菌的抗菌作用均差。本类药物为浓度依赖性杀菌剂。108.氨基糖苷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答:1.对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2.氨基糖苷类的任何品种均具肾毒性、耳毒性(耳蜗、前庭)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因此用药期间应监测肾功能(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严密观察患者听力及前庭功能,注意观察神经肌肉阻滞症状。一旦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先兆时,须及时停药。需注意局部用药时亦有可能发生上述不良反应。
3.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对社区获得上、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菌肺炎链球菌、A 组溶血性链球菌抗菌作用差,又有明显的耳、肾毒性,因此对门急诊中常见的上、下呼吸道细菌性感染不宜选用本类药物治疗。由于其耳、肾毒性反应,本类药物也不宜用于单纯性上、下尿路感染初发病例的治疗。
4.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需根据其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给药,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给药方案,实现个体化给药。
5.新生儿应尽量避免使用本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给药方案。婴幼儿、老年患者应慎用该类药物,如确有应用指征,有条件亦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6.妊娠期患者应避免使用。哺乳期患者应避免使用或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7.本类药物不宜与其他肾毒性药物、耳毒性药物、神经肌肉阻滞剂或强利尿剂同用。与注射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增加肾毒性。
8.本类药物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109.四环素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答:1.禁用于对四环素类过敏的患者。
2.牙齿发育期患者(胚胎期至8岁)使用四环素类可产生牙齿着色及牙釉质发育不良,故妊娠期和8岁以下患者不可使用该类药物。
3.哺乳期患者应避免应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4.四环素类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者应避免应用四环素,但多西环素及米诺环素仍可谨慎应用。
5.四环素类可致肝损害,肝病患者不宜应用,确有指征使用者减少剂量。110.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株)、粪肠球菌、屎肠球菌、鲍曼不动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科细菌等有良好抗菌活性的甘氨酰环素类药物是? 答:替加环素 111.大环内酯类药物有哪些?作用特点有哪些?
答:大环内酯类有红霉素、麦迪霉素、乙酰麦迪霉素、螺旋霉素、乙酰螺旋霉素等沿用大环 内酯类和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新大环内酯类。该类药物对革兰阳性菌、厌氧菌、支原体及衣原体等具抗菌活性。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等对流感嗜血杆菌、肺炎支 原体或肺炎衣原体等的抗微生物活性增强、口服生物利用度提高、给药剂量减小、不良反应 亦较少、临床适应证有所扩大。
112.糖肽类有哪些?作用特点有哪些?
答:糖肽类抗菌药物有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和替考拉宁等。所有的糖肽类抗菌药物对革 兰阳性菌有活性,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属、JK 棒状杆菌、肠球菌属、李斯特菌属、链球菌属、梭状芽胞杆菌等。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的化学结构、作用机制及抗菌谱与万 古霉素相仿。本类药物为时间依赖性杀菌剂,但其 PK/PD 评价参数为 AUC/MIC。目前国 内肠球菌属对万古霉素等糖肽类的耐药率<5%,尚无对万古霉素耐药葡萄球菌的报道。113.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 MRSA)、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包括 MRCNS)、肠球菌属(包括 VRE)、肺炎链球菌(包括青霉素耐药株)的噁唑烷酮类药物是? 答:利奈唑胺
114.喹诺酮类药物注意事项?
答:1.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18岁以下未成年患者避免使用本类药物。
3.制酸剂和含钙、铝、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减少本类药物的吸收,应避免同用。4.依诺沙星、培氟沙星等与咖啡因、丙磺舒、茶碱类、华法林和环孢素同用可减少后数种药物的清除,使其血药浓度升高。
5.妊娠期及哺乳期患者避免应用本类药物。
6.本类药物偶可引起抽搐、癫痫、意识改变、视力损害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在肾功能减退或有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中易发生,因此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有癫痫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的患者。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类药物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以防发生由于药物在体内蓄积而引起的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严重不良反应。
7.本类药物可能引起皮肤光敏反应、关节病变、肌腱炎、肌腱断裂(包括各种给药途径,有的病例可发生在停药后)等,并偶可引起心电图 QT 间期延长等,加替沙星可引起血糖波动,用药期间应注意密切观察。
8.应严格限制本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115.硝基咪唑类药物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硝基咪唑类有甲硝唑、替硝唑和奥硝唑等,对拟杆菌属、梭杆菌属、普雷沃菌属、梭菌 属等厌氧菌均具高度抗菌活性,对滴虫、阿米巴和蓝氏贾第鞭毛虫等原虫亦具良好活性。注意事项: 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妊娠早期(3个月内)患者应避免应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3.本类药物可能引起粒细胞减少及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基础疾患及血液病患者慎用。
4.用药期间禁止饮酒及含酒精饮料,以免产生戒酒硫样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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