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2025-02-22

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10篇)

1.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一

关于2010执业药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2010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据青人办发〔2010〕117号文件,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日、17日进行。

二、报考条件: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一)2010年7月10日至25日考生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2010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各考生于2010年7月26日前提交审核确认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四、考试收费

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人力资源部

2.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各地报名时间 篇二

2005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10月15、16日。

广西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05年4月25日至5月19日(全天24小时), 现场审核5月16日至5月20日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黑龙江

报名时间:2005年4月28日至5月27日。

报名地点:各地到当地人事局报名,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市南岗区高新路10号,联系人:刘翠兰 史立瑛,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报名。

重庆

报名时间:2005年4月28日—5月25日

报名地点:各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7166),更多报名点见/web_news/html/2005-4/2005425103046.html

内蒙古

报名时间:4月18日—5月12日

天津

报名时间:5月11-13日,4月25日起购买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5月1-7日休息)。

报名地点: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

大连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19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

吉林

报名时间:2005年5月9日至5月18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在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南侧50米富锦路邮政支局(建设街2766号)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确定的地点报名。

广东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1日上午9时起至2005年5月19日下午17时止,报名确认时间为:省直报名点定于2005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37605712。

北京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05年4月30日开始,现场报名2005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3.北京执业药师4月8日开始报名 篇三

(二)首次报名人员的在线填写注册的《申报表》,须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如本人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须经人才服务中心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本人户口档案不在本市,而受聘于北京地区单位工作的,由聘用单位审核盖章。报名时,持在线填写注册的《申报表》、本人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军官证、护照)、职称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非首次报考者,报名时持在线填写注册的《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或准考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也可持中国工商银行或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卡,于4月8日至4月16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网上规定程序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化缴费结算手续。

二、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4月12日至4月16日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医药职工大学[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百盛商场对面)

4.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四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1日上午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2:00-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2日上午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2:00-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二、考试管理模式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凡变更报考级别专业的,不论原报考级别专业通过与否,都须以新考生身份报考,并在报名时向相关报名机构提交书面说明。三、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一)报考全部科目的条件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⒈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⒊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⒋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 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条件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科目的考试。    ⒈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后,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⒉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大专毕业后,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时间及办法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 填写《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采用现场摄像或扫描照片方法的市可不交),办理报名手续。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各市人事、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录入报考信息,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按《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6月6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各市要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接收考前规则和档案库并进行信息录入,待报考资格审查后于6月6日前将报名数据发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可于考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10月19日至2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六、考试费用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 [2004]357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报考费用为每科次83元(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余款于6月6日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七、注意事项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仍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考试各环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 黑龙江执业药师考试5月8-14日报名

★ 湖北05执业药师考试5.18-24报名

★ 海南省执业药师5.7-30日报名

★ 莱芜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

★ 执业药师考试学习方法

★ 执业药师考试经验

★ 新疆执业药师考试4月12日起报名

★ 执业药师考试3大变化

★ 历年执业药师考试试卷

5.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五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2004]2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考务工作。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务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㈡、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科目㈠、药学专业知识科目㈡或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㈠、中药学专业知识科目㈡的考试。

2004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17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㈠

下午02:0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㈡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02:0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㈠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㈡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㈢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㈣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㈤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㈠、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㈡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6.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六

四月考试报名早知道

考试名称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备注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12日-16日现场报名考生从4月8日起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申报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4月12日-16日高级会计实务4月19日-23日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信息一经提交就不可修改,请考生详细阅读报考范围、报考科目等相关要求后再报名,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执业药师4月12日-16日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19日-23日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月26日-29日价格鉴证师4月26日-28日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4月12日-23日网上报名由于考试后审资格,请您确定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以免无法领取到合格证书。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4月12日-23日城市规划师4月12日-23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7.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七

川人办发〔〕113号

各市(州)人事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34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安排及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月15-16日举行。

10月15日上午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考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2005年度执业药师(原为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考试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报。考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考中药学专业,四科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科目设置为: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考试大纲、指定用书与去年相同。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可在4科中选报,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或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均可获得执业药师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各地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证、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均须原件)和一张两寸免冠照片到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考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到成都市科技服务中心(地址:体育场路2号,联系电话: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报名。

8.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八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79号)和《关于做好20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8号)精神,现将20度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1、执业药师:

10月15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企业法律顾问:

10月15日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16日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考生在考试时,应自备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仅限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中的《企业管理知识》科目)(免套、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二、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考试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或《中药学专业知识》

9.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九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除表上所需照片外,另交6张小2寸彩色照片(背后标注类别、姓名);

4.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人报考执业医师者,需带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个体诊所需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交表时交实践技能考试费150元;

7.单位统一报名,个人不予受理;

8.其它事宜请上网查询,网址:山西卫生信息网。

报名时间:2007年4月13日-2007年4月27日(周六、周日不受理)

报名地点:省直医疗机构在卫生厅后二楼会议室。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代码手册封面]

[代码手册正文]

10.山西执业药师报名入口 篇十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

鄂人考院函[2005]23号

关于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7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四个科目。

二、成绩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3。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三、题型及答题方式

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5年5月18日~5月24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15日:

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5年10月16日:

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2005年6月30日前,各地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

五、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注意事项:续报考生在填表时一定要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

(二)初次参考的考生

初次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省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0元。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的征订事宜请与湖北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6927626888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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