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委员会工作计划(精选9篇)
1.校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篇一
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必须由党、政、工会领导以及教导处
工作人员组成,成员配备必须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
二、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
主决策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重大问题和事宜进行决策。
三、校务委员会在进行学校重大事宜决策时,坚持走
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听众的意见,为广大教师谋利益。
四、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勤政、廉政、以自身作则,要
经常深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倾听广大教职工的心声,采纳广大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要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五、校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学校和社会关
注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六、校务委员会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校的原
则,依法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灌流措施,依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篇二
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工作健康、协调、稳步发展。根据《中共禄丰县委 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校长公选机制,建立由党、政、工、青、妇及教职工、村委会领导、家长代表组成的校务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学校行政依法办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校务监督工作是学校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工作内容。校务监督委员会必须本着“监督、促进、提高、完善”的基本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学校的办学发展目标和大局出发,完善学校工作的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的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使校长正确行使权利,科学决策,积极创新管理方法;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在合理划分学校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校长工作监督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学校教育改革的稳步推进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健全校务监督委员会领导机构
主 任:李庆明(金山镇小学教导副主任、工会主席)
副主任:杨德宏(金山镇小学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木琼芬(佥山镇小学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
张 生(金山镇小学教导主任)
普学武(金山镇小学总务主任、工会委员)
王光明(金山镇小学成职教办主任、工会委员)
马志英(金山镇小学党支部支委、团支部书记)
梅树珍(金山镇小学女工主任、工会委员)
伍云龙(北厂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何绍萍(科甲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周光友(河口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邓德铭(官洼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许志勇(南雄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杨建明(官场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李学强(宋家坡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李国安(小街小学完小校长、教师代表)
白盛洁(大洼小学教师代表)
张炳福(北厂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何惠忠(家长委员会代表)
杨春林(家长委员会代表)
校务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木琼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参与学校重大事务和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
主要包括: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聘用和人员的辞退;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学校发展规划、工程建设及大额度资金支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需集体讨论的临时性重大事项等。
(二)认真履行校务委员会的监督职权。
1、监督学校行政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是否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监督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是否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选人用人。
2、审议学校行政提出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以及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切合实陈,并提出修改意见。
3、监督校长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是否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保障校产不流失,设施、设备完好,满足教学需要。
4、监督校长选拔任用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班子、教职工聘任、考核以及教师职称的评定和推荐等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5、监督学校领导是否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要求,在执行公务和个人生活中是否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政规定,是否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教;有无损害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利益的行为发生,是否真正体现了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利益。
6、审议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奖惩办法、考核制度、评先评优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并形成意见供学校领导决策。
7、监督学校基建工作如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承包以及物资购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财经制度。
8、监督校长对重大问题是否实行集体讨论,是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决策的原则。
9、监督学校是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对社会捐资、学生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结算和“两免一补”经费的使用以及教师履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情况是否按规定予以公开。
10、监督其他需要监督的重要事项。
四、工作制度
1、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召开有关会议,拟定相关测评表册;有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工作记录,形成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禄丰县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中的各项监督职权,积极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上报相关的各类材料。写出工作总结、并将恿结上报县教育工会。
2、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活动,每月召开一次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合理化意见,组织开展相关有效的评议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征求合理化意见、建议,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益;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长的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反馈给校长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3、校务监督委员会应不断分析总结、完善改进各项工作,学年终对校务监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下学年初的教职工大会上报告上年度的校务监督工作情况和安排新学年的校务监督工作,让全体教职工了解、参与校务监督工作。
4、学校年终要组织教职工对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与监督委员会自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及自评情况报县教育工会。
五、校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措施
1、法制监督。校长必须坚持依法治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o
2、组织监督。一是提高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明确支部、校长工作职责。校长的工作应向支部和全体党员通报,重大决策应交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三是校长每学期应向校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通报自己阶段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3、舆论监督。通过有关会议和简报等不同形式和场合,公开有关内容,使校长受到上级、同级和其他方面的监督。
4、群众监督。校长每年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述职报告一次,并由教职工代表对校长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测评。
六、校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1、校务委员会要在主任的领导下,每学期召开二至三次全体会议,遇有重大突发事项,可临时组织召开会议。
2、坚持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地对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酝酿、讨论。
3、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积极采纳教职工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建议,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4、认真听取和审议学校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怍计划、总结,坚持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校各处室的工作进行定性评价。
5、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长的评议,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校长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并及时把评议结果上报县教育局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3.新丰小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我校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务会)。校务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 校务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校务会的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校务会工作机制,校务会在校长的领导下行使行政工作的决策指挥权,人事聘任权,教学管理权,财务支配权,资金审批权,行政奖惩权等权限。
2、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3、讨论学校班级开设、师资配备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4、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5、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6、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校务会成员人选。
8、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校务会的组成校务会成员有校长:陆家政
副校长:邓英华
教务主任:陈松
总务主任:吴道军
信息人员:孙玉华
第六条 校务会的工作制度、校务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会。对拟审议的事项,相关人员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成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成员。
2、校长主持校务会,校长因故不能主持,应委托他人主持。
3、校务会一般每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召开。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第七条 校务会议事规则
1、校务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2、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原则。重大问题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经校务会讨论后作出决策;如对决策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决策。
3、建立保密制度。凡议题涉及到校务会成员,本人要回避。校务会酝酿、讨论、决策的事项,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私自发布。
4、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未经集体研究的事项,校长个人决策出现失误的由校长承担全部责任;凡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出现失误,校长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他成员承担相应责任。
5、建立档案制度。校务会记录应包括议题、次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决策要点等内容,会议记录由校长签字后备案。
第八条 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校长酝酿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设想,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如意见严重分歧,应暂缓提交校务会。
2、校长要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
3、校长主持召开校务会研究讨论学校的有关事宜,在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交教代会审议。
4、校长按决策组织实施,教代会保证监督实施。
5、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请示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解决。
第九条 校长作为校务会的主要成员,要认真履行校长职责,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对学校国有资产负有法律责任
第十条 校务会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预防能力,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校园安全与稳定。
炉山镇新丰小学
4.校务委员会会议记录 篇四
仓房初中
主持:
马清国
出席人员:
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
校长:
今天的家长学校活动分班活动时,要求各班有2—3位家长谈谈“育子经验”,希望给各位家长一点启发。
家长:
5.莲花山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篇五
主任委员:都振华(校长
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委员:王明友(支部书记)
李晓红(副校长
支部委员)
委
员:王子敬(教导主任)
殷乃刚(办公室主任)姜强(政教主任)马志强(教科室主任)任传相(总务主任)郭亚军(安全科长)贾彩芹(骨干教师)宿宝珍(骨干教师)刘群群(骨干教师)
莲花山中学校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为了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推进学校管理民主任、法制化进程,提高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平,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章程,依据章程成立校务委员会。
第二条 校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的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办公会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并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条
校务委员会的宗旨
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
校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职工奖惩事项等。2.讨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案,重点项目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3.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等。4.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5.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第五条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
1.校务委员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2.校长为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学校党支书记、副校长为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3.学校党总支研究确定校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六条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1.校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校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副校长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必要时可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给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校务委员会报告。
2.校长代表校务委员会定期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
3.校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决议经校长批准后实施;校长意见与多数委员不一致时,其方案应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4.校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5.校务委员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6.校务委员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第七条 校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综合办公室。每次开会之前,综合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应经校长提交校务委员集体讨论,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校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篇六
为积极推动我校发展,加强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加强民主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平等管理、协调制衡的学校,努力营造由于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特成立古敢小学校务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肖本林(书记、校长)
副组长:尹锐(副校长)、黄志莉(副校长)、钱科(村委会代表)成员:陈松(教导主任)
王德彬(总务主任)
李伟(少辅员)
刘天浩(学生家长代表)
樊忠平(学生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下设办公室,陈松任办公室主任。
7.校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篇七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群、干群、师生、家校等关系更加密切,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区教育局工作部署,经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我校设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对学校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现将我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为宗旨,根据《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建立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衢江教党[2016]10号)文件精神,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推进民主管理为重点,着力构建行之有效的学校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使学校决策更趋科学、执行更趋高效、监督更趋有力,最大限度防止权力越位、缺位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性质定位
我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监会)受区教育局和学校党组织的双重领导,校监会组织由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校监会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是学校管理相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审议者和监督者,是新形势下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
(二)职位设置
我校校监会由5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校监会成员由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为1名,任职期限原则上与校教代会同步换届。
(三)任职资格
校监会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3)热爱、关心、支持本单位事业,且有一定协调议事能力;(4)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5)比较熟悉本单位情况或在审计、财经、法律等专业领域有特长。
校监会成员担任期间发生以下情况,应终止其任职资格:(1)校监会成员任职期间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处分的;(3)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测评中票数达不到应到与会人数一半的;(4)由于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校监会职责的;(5)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校监会成员等情形的,终止其任职资格,并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与工程建设和财务资产管理的职工及其家属不得担任校监会成员。
(四)主要职责
1.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
2.主动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校党组织、校长室反映。
3.协助学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做好制度执行、财务审计等各项工作任务,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尤其是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开展监督。案件线索在向学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向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报告。
4.通过监督检查,维护学校集体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基本权利
1.知情权。校监会成员有权了解学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广大师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其他职责规定的事项。
2.参与权。校监会主任列席学校班子会议,并“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监督。3.建议权。对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及决策违反规定等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4.监督权。对党务、校务、财务、食堂事物及办事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5.调查权。经教育局党委行政授权,按职责权限对涉及本校及教职工的信访举报或其他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六)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履行监督职能,按时完成各项监督事项。
3.定期、不定期向学校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报告校监会监督工作情况。4.支持学校领导班子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教师、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误解。
三、监督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处理
(一)重点监督事项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绩效分配、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教职工聘任和岗位设置等工作;学校招生及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等进行监督。
2.学校人事任免。对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选拔程序、任用规定,学校干部的管理等进行监督。
3.学校小额修缮项目。对小额修缮项目立项、招投标、标后管理、建设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4.学校物资采购。对学校大宗物品(含学校办公用品、后勤物品、食堂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及其他装备设备等采购、学生教科书和教辅资料征订等进行监督。5.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对学校经费收支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实施定期监督。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有效性、票据与备用金使用的规范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自主经营的食堂财务运行情况;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履约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监督。
6.“四务”公开情况。对学校党组织、行政是否按规定负责推进党务、校务、财务和食堂事务规范公开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
(二)常规监督事项
1.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和学生的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监督; 2.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考试的考风考纪进行监督; 3.对学校日常维护、修理情况进行监督;
4.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
5.对学校食堂配送或自行采购的食品原材料验收、大宗食品的出入库、食品留样等工作以及学生伙食的质量数量等进行监督;
6.经区教育局授权,对学校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违法事件和信访举报件开展调查核实。
(三)监督的方式
1.审核式监督。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抽查审核;对“四务”公开、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2.民主式监督。通过意见箱、校监会电子信箱、专题征求意见等途径,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广泛了解师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学校党组织、校长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式监督。列席并参加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
4.督查式监督。对小额修缮项目管理、“四务”公开情况、教职工劳动纪律、教师课务安排和学生课业负担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师生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整改。
(四)监督的程序
1.收集意见建议:要定期围绕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收集师生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确定监督事项: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维护学校和教职工权益等工作要求确定监督事项; 3.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监督事项组织开展调查、查阅、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对收集到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形成监督意见;
4.落实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意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监督职能科室落实、办理意见和建议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教职工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五)监督结果的处理
校监会监督事项结束后,对监督的结果要向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及时反馈,必要时可通过公开栏、召开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对监督结果要引起重视,认真受理,仔细研究,学校的研究结果应在10 4 个工作日内向校监会予以答复和处理。
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校监会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反映。
五、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学校校监会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例会,研究分析监督情况,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对校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学校领导班子要及时作出答复。
2.工作报告制度。校监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会议)汇报校监会工作情况。
3.工作评议制度。校监会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指导,接受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会议)评议。区教育局对校监会工作进行动态考核,强化管理指导,考核结果作为监督责任纳入学校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适宜担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务的人员应及时按规定程序调整。
4.工作台账制度。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帐,校监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分类记录,以备查阅。
六、工作保障
1.为确保规范运行,力求实效,力争做到“六个一”,即一个办公室、一块牌子、一个意见箱(另设网上电子信箱)、一个公开栏(有条件的学校应在校园网上设置校务监督专栏)、一本工作手册(包括各项制度、流程),一本工作台账记录本,并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2.校监会成员应本着服务为先的奉献精神做好监督工作,同时,各学校领导班子要支持校监会履行职责,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并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校监会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对校监会成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对于阻挠校监会正常工作或打击报复校监会成员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学校要高度重视校监会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校监会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任组长,各支部委员及工会主席为副 5 组长,各支部委员、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要把校监会试点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明确认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推动学校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教职工大会、教研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校监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为校监会工作的全面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加强督查,明确责任。校长是加强校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确保建立校监会工作有序推进。
8.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篇八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颜阿亮
成员:董拴魁曹慧妮赵晓妍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王东志
成员:董志儒苟公宽
三、工作职责:
1、领导组:
(1)制定校务公开监督制度,组织实施校务公开有关工作;
(2)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倾听群众意见,对群众来访做到件件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合理建议要及时采纳;
(3)研究确定校务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形式;
(4)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档案,做好文书整档归类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2、监督组:
(1)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监督校务公开工作,促进公开制度的实施;
(2)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理顺校群关系,积极解答群众疑问。
四、工作重点
1、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充分认识校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学校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使校务公开工作具体化,操作规范化。
3、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调、部署和指导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保证校务公开的长期化、深入化。
4、充分发挥监督小组作用,以公开内容、形式为抓手,定期开展信息反馈、检查、监督及测评活动,从而确保公开真实性和公开实效性。
5、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逐步完善校务公开工作。
9.2刘集小学校务委员会 篇九
组
织
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校委会在上级党委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率领全校教职工团结一致,努力奋斗,积极为党培养符合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干部。校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校委会的职责是:
一、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在全校加强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严格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在全校推行岗位责任制。
四、以深化改革的精神,抓好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教学行政后勤等方面的业务建设,抓好组织机构、人事调配、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
五、审定全校培训方案、教学计划及总结,审定学校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七、审定年度经费预、决算,加强和改善财经管理,讨论决算基本建设和教职工生活中的重要问题。
八、加强对保密工作、档案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
附:
领导组名单
组 长:副组长:组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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