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期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共2篇)
1.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期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篇一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09级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试行)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组织发展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我院2009级学生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和做法,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年级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按照我校组织发展的惯例,我年级学生党支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严把质量关。
第二条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
第三条在上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出现不及格科目,或综合测评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人数大一30%、大二40%、大三50%、大四60%以后的,原则上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通报批评处理的,一学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处分撤销前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多方面征求意见,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党支部把各班级入党申请人一览表返回到各团支部,团支部核对名单后,辅导员牵头与团支部、班委一起对本班的入党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排名,排名要首先注重思想政治素质,团支书和班长要及时在排名表上签名,团支书为第一责任人;
2、征求院团委、学生工作组意见,年级辅导员、团委分管老师亦可直接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
3、征求本支部党员和班级有关学生的意见;
4、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对拟确定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5至7天的公示;
5、报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备案。
第五条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强调综合素质。对思想政治素质特别优秀的、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或在各类高级别竞赛中取得较好名次、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党支部可以直接提名;入党申请人在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或者在帮扶班级后进生同学(沉迷网络、成绩落后等)取得较大进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但同时要打破“学习成绩论”、“学生干部论”,要让表现优秀的同学有更多机会进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要尽量照顾到专业和班级比例。
第七条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把入党申请人的口头和书面思想汇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对于因表现不良或违纪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学,如果能及时改正错误,表现优秀,仍然有强烈入党愿望的,支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新参加党校学习、重新培养考察。
第九条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必须在团员(或学期)评议中为优秀,且经团组织推优。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09级学生党支部。
中共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2009级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2009年12月11日
2.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期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篇二
(试行)
一、考核责任部门
一级考核责任部门:
材料系、电气系、管理系、化工系、环境系、机械系、信息系、继 续教育学院、后勤总公司、宿管中心、保卫处 二级考核责任部门: 图书馆、体育部 三级考核责任部门 :
院办、教务处、财务处、校产处、学工处、团委、卫生所、建设办、信息中心、档案室
四级考核责任部门 :
组织部、宣传部、纪监处、人事处、工会、招就处、高教研究所、督导室、废橡胶研发中心、科研产业处、中外合作办
二、考核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为目的,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保障措施和防范体系为重点,注重安全基础工作的考核。
2、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两级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制度。
3、考核以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资料为依据,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瞒报、虚报事故的从严处理。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为各部门责任人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有关条款。对不同的部门实行分类考核的方法。
2、一二类责任部门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类责任部门都要设立安全员,否则在安全考核时扣总分10分。
四、考核实施办法
1、考核依据事故统计资料、各类台帐和调查处理资料进行;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附1:安全工作控制目标考核条目
附2: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系部)考核内容:(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2.5分。(5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5分)
3、各实训中心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人要统一上墙。少落实一项扣2分。(5分)
4、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有关系部值班制度,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5、学生课堂、实训及外出下厂参观、实习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且系部未能及时处理。轻伤的扣2分;重伤的扣5分;造成死亡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6、学生私自包车集体外出、旅游(假期除外),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比照第5条)处理。(5分)
7、上班期间在教学区域因管理不善发生一起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到位并处理,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8、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扣10分。重点实验室(苹果机房、实验药品室)等要害部位门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9、违规违章用电、用火、用气,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附3: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后勤服务总公司)
考核内容:(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2.5分。(5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5分)
3、食堂、配电室、锅炉房、驾驶班等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人要统一上墙。未上墙的扣2分。(5分)
4、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有关值班制度,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5、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的检查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发生一起轻度食物中毒事故扣5分;重度中毒事故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部门评优资格。(10分)
6、对驾驶员要从严要求,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车和超载、人货混载等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保障学院用车安全。发现违章行驶一次扣2分;发生普通交通事故(对方责任除外)扣5分;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对方责任除外)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5分)
7、对校园内出租房屋的各种经营性场负责监督和管理,每月检查一次,要有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没有履行检查职责的每少一次扣2分。(5分)
8、办公室、食堂、配电室、教学楼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1000以上的扣5分。重点房间(配电室、财务室)等要害部位门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5分)
9、上班期间在食堂、开水房等区域发生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发现处理、报告,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10、因校园公共设施维护、维修不到位,造成师生人身伤害,造成轻伤的扣3
附4: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宿管中心)
考核内容:(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各扣5分。(10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5分)
3、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有关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4、加强宿舍的防盗工作,严格宿舍门卫管理,发现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应制止,对学生带出的大件物品要落实检查登记制度。未执行检查登记制度的发现一次扣2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盗窃的发现一次扣3分。(5分)
5、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未组织检查的每少一次扣2分。(5分)
6、办公室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以上的扣5分。办公室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办公室内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10分)
7、在宿舍楼内区域内发生一起学生群体斗殴事件且宿舍管理员未及时发现处理、报告,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8、对宿舍楼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10分)
9、对校园内出租房屋的各种经营性场负责监督和管理,每月检查一次,要有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负责督促整改。没有履行检查职责的每少一次扣2分。(5分)
附件5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体育部)
考核内容:(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10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5分;未设安全员的扣5分。(10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3、学生体育课堂、课外体育活动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且系部未能及时处理。轻伤的扣2分;重伤的扣5分;造成死亡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4、上班期间在教学区域因管理不善发生一起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到位并处理,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5、应定期对校园内的体育器材和场馆设施进行检查,杜绝因器材和设施损坏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发生一起因器材损坏引发的安全事故扣5分。(5分)
6、体育馆、办公室、体育器材室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以上的扣10分。办公室、器材室部位门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7、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8、对体育馆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10分)
9、部门教职工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
附6: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图书馆)
考核内容:(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10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5分)
3、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责任人 统一上墙。没有上墙的扣5分。(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4、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5、对图书馆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建立消防台帐,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2分;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并影响消防安全的扣3分;消防器材过期未及时报告的扣5分。(10分)
6、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发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院物品被盗、火灾事故等,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7、对图书馆内(图书馆负责区域)的学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发现处理、报告,未及时发现处理但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8、按学院要求,每年举行消防演习和紧急疏散演习不得少于一次,未举行演习的扣5分。(10分)
9、办公室、书库、编目组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0.1万元以上的扣5分。重点房间(电子阅览室)钥匙转交他人及在上述
附7: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卫生所)考核内容:(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现以下情况分别予以扣分(2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5分)
2、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并设立安全员。未落实安全责任的扣3分;未设安全员的扣2分。(5分)
3、卫生所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人要统一上墙。制度未上墙的扣2分。(5分)
4、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医生值班制度,未落实值班制度的发现一起扣2分。(5分)
(二)重视教育,加强管理,出现以下情况予以扣分(80分)
5、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严把质量关,所有药品必需通过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各类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校园,严防中毒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出现一起轻度医疗事故扣5分;重度医疗事故扣10分;发生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6、所有医务工作人员持证(医师证、护士证)上岗。发现一起未持证上岗的扣3分。(10分)
7、办公室、药房、处置室等场所未锁门、关窗,导致学院物品被盗,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扣5分。卫生所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扣5分。(10分)
8、在卫生所区域发生一起群体斗殴事件且有关责任人未及时发现处理、报告,事件未造成伤害的扣2分;造成轻伤的扣5分;造成重伤的扣10分;出现死亡事故的停发安全奖并取消当事人评优资格。(10分)
9、违规违章用电、用火、用气,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10、对卫生所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及阻碍消防疏散通道的扣
附件8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院办、党办、外事办)
考核内容:(10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10分)
2、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3、办公室等场所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钥匙转借他人并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的扣5分。(10分)
4、办公室内安装的防盗设施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切断电源。发现一起防盗设施断电现象和随意挪动现象的扣5分。(10分)
5、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发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院物品被盗、火灾事故等,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6、科室需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的,应提前通知保卫处,并派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未提前通知科室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分)
7、应经常和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外籍教师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涉外安全工作。一旦发生外籍教师和地方人员的冲突,应及时到位协助处理。发生冲突院办没有及时到位处理的发现一次扣5分。(10分)
8、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10分)
9、本部门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发现一次违章扣1分。(5分)
10、部门对学院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5分)
11、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10分)
附件10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教务处、学工处)
考核内容:(10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10分)
2、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3、办公室房间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办公室钥匙转借他人,并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的扣5分。(10分)
4、办公室内安装的防盗设施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切断电源。发现一起防盗设施断电现象和随意挪动现象的扣5分。(10分)
5、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发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院物品被盗、火灾事故等,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6、科室、保密室需存放贵重物品、重要试卷或现金的,应提前通知保卫处,由学院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未提前通知科室存放贵重物品、重要试卷或现金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0分)
7、每学期负责牵头对学生宿舍(学工处)、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没有进行安全检查的扣10分。(10分)
8、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10分)
9、本部门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发现一次违章扣1分。(5分)
10、部门对学院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5分)
11、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10分)
附件12 安全工作考核条目(团委)
考核内容:(100分)
1、安全工作应作为部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部门计划和总结中无安全工作的扣5分。(10分)
2、团委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500人以上)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做好相应的预防工作。举行大型活动没有工作预案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没有执行报备制度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10分)
3、违规违章用电、用火,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4、办公室房门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发现一起办公室钥匙转借他人,并在上述地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扣5分。(10分)
5、办公室内安装的防盗设施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切断电源。发现一起防盗设施断电现象和随意挪动现象的扣5分。(10分)
6、每天下班后关闭饮水机、照明灯光、办公电脑、空调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盗设施。发生一起因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学院物品被盗、火灾事故等,经济损失达500元以下的扣2分;经济损失达500元~2000元的扣5分;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停发安全奖。(10分)
7、部门外聘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在一周内到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未及时办理的发现一起扣2分。(10分)
8、本部门的机动车应自觉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发现一次违章扣2分。(10分)
9、部门对学院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整改内容必须按时进行整改。发现未及时整改的扣5分。(10分)
10、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安全事故处理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职权范围内)。未及时、准确报告事故的扣5分。(10分)
备注:
1、获院安全工作管理先进部门的部门责任人和安全员为院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2、师生员工安全意识责任心强,有效地预防了较大的各类火灾、交通、安全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或被区、市级以上单位安全表彰的可评为先进个人。
3、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给予适当奖励。
5、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奖,由院考核部门按照全年考核结果,报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放。
6、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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