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2024-08-22

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共8篇)

1.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等,推动旅游与中医药的融合,更好地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极为迫切。利用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中医药资源,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是中医药服务业的延伸和旅游业的扩展,体现了生态健康的内涵,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对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是加快中医药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中医药作为我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有利于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扩大中医药服务范围,在维护和增强人民健康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是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

目前我国旅游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中医药健康旅游作为旅游与中医药融合发展的新兴旅游业态, 对整合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提高我国旅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将成为我国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手。

(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养生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消费群众极为广泛,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有利于游客深入体验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文化推广与资源展示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对于普及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突出特色、市场主导、多元发展、管理规范”的总体要求,发挥我国中医药旅游资源的优势,倡导中医药健康旅游新观念,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的融合发展,开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模式,构建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传承我国悠久的中医药文化,打造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快速发展,推进我国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旅游和中医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各地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宗旨,把提升人民健康素质作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逐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配套设施,提高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水平。

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朝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各地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府在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上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的发展,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增加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的供给,大力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构建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

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的特色化、品牌化。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中医药资源特色和我国中医药传统文化,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加大中医药健康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扩大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加强管理,规范发展,提升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各地要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管理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体系,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加强与国际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国际先进的健康旅游理念和方法,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年,初步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中医药健康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初步构建起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数达到旅游总人数的3%,中医药健康旅游收入达3000亿元;在全国建成3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20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企业(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培育出一些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

到2025年,形成类型丰富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中医药健康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形成我国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旅游人数达到旅游总人数的5%,中医药健康旅游收入达5000亿元;在全国建成5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50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企业(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

发挥中医药优势,使旅游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有效结合,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针对不同游客的需求,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医药疗养康复旅游、中医药美容保健旅游、中医药会展节庆旅游、中医药购物旅游、传统医疗体育旅游及中医药科普教育等旅游产品。面向国际市场,大力开发以提供高端中医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医疗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及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

(二)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发挥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优势,整合各级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等资源,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一批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发掘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内涵,提升中医药健康节庆文化品质,培育一批参与度高、影响力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的节庆品牌,举办中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年,支持举办国际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一批集健康体检、中医高端医疗和中医养生于一体,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三)壮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

利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名胜古迹、温矿泉、博物馆等,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企业(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加快中医药健康餐饮开发,打造一批中医药药膳餐饮连锁企业。促进住宿与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的结合,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度假酒店。加快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积极做好中医药保健品、中医药文化旅游商品、中医保健器械等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延伸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链,建设中医药产业园和中医药产业集聚区,支持中医诊疗设备、中医健身产品等相关中医药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旅游部门与中医药管理部门合作协调机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旅游与中医药的融合发展。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跨地区、跨部门协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区结合实际,将中医药健康旅游纳入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整体布局中,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

制定中医药健康旅游引导政策,出台有利于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财政、金融、投融资、税收、土地等政策。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扶持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投资。各地要深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规范行业管理

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的规范管理,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的监督机制,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引导市场公平竞争。研究制定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的行业标准,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国家旅游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篇二

1.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 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 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 引导和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 提高地方高等教育支撑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促进高等教育特色发展, 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2. 基本原则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确定一批试点高校和专业 (集群) 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转型发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形成促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全面提升地方本科高校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坚持需求导向、分类推进。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对高等教育实行分类管理, 科学定位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类型、科学研究任务、主要服务面向、质量标准要求和国家、社会责任。在科学定位的基础上, 扩大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办学自主权, 提高学校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能力、为区域发展创造人才红利的能力。

———坚持顶层设计、综合发展。系统总结近年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 加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扩大省级政府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统筹权, 促进区域内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3. 总体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 实现以下目标:

———建成一批地方本科转型示范学校。引导试点高校以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任务, 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直接融入区域发展、产业振兴和技术进步, 深度融合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 探索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发展道路。

———试点高校就业质量显著提高。试点高校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更好对接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 毕业生技术应用能力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 创业人才培养有重大突破, 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对口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毕业生起薪水平、就业稳定性高于怀层次其他高校。

———服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显著增强。围绕国家和区域重点产业建成一批高质量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建成一批校企联动的产业技术积累创新联合体, 充分发挥其对产业链价值的贡献力和产业群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人才培养立交桥初步形成。充分发挥试点高校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带动作用, 促进应用技术本科与中高职有机衔接, 拓宽中高职毕业生和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 为各类劳动者的职业发挥创造更宽广的空间、更加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促进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

4. 试点范围

省级政府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 结合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确定具有代表性的试点高校。试点高校可以整体进入试点, 也可以部分院系或专业 (集群) 进入试点。试点应包括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试点方案向教育部备案。

二、试点高校的主要任务

1. 全面深化校地、校企合作。

试点高校要将融入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在治理结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继续教育等方面实现紧密结合, 在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现共建共享。行业特点明显的高校可以与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实行共建共管或共现组建教育集团。专业门类较多的高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共建共管二级学院或专业集群, 采取多种形式组建或参加教育集团。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专业 (集群) 覆盖率达到100%。

2. 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治理结构。

试点高校要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章程的重要内容。在试点高校探索学校章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省人大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机制。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建立有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理事会 (董事会) 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 成员中来自地方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和其他合作方的比例不低于50%。扩大二级院系自主权, 建立院系理事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 明确院系根据产业链的发展方向、行业企业合作伙伴的要求设置专业课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聘用兼职教师和统筹院系经费管理的职权。

3. 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

试点高校要按照产业链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和国家职业资格要求设置专业, 并将服务同一产业链的关联专业组织为专业集群统筹管理。建立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参与的专业设置评议制度, 探索建立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自主设置新专业的机制。切实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 集中学校资源建设好社会有需求、办学有基础的专业 (集群) , 逐步提高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 到2016年特色优势专业在校生占在校生总规模的比例不低于40%。通过传统专业改造、学生选修专业等方式, 提高复合型、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比重。探索建立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的对接认证机构。

4. 促进中高等教育有机衔接。

试点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质量要求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和企业定制化联合培养的比例。试点高校来自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招生逐步达到15%以上, 从一线劳动者中选拔的比例逐步达到5%以上。

5. 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 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技术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试点高校要根据各专业 (集群) 人才培养的特点, 制定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可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经过统一测试招收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或免试招收经认定的各类技术、技能大赛获奖学生, 同时积极探索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和校企订单式联合培养形式。招生计划、方案、过程、结果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6. 创新继续教育。

面向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设计课程模块、学习方式、学分累积制度。在重点专业 (集群) 着重建设服务行业和主要企业的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在学人数 (折合数) 占在学总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7. 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试点高校要根据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和流程建构知识体系、技术技能体系和实验实习实训环境。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 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生产化实训、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工程实践中心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 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中心。完善学生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 实训实习的课时比例达到30%以上, 学生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

8. 创新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试点高校要制定符合应用技术人才成长特点的培养方案, 全面推进学分制和模块化教学, 为不同来源的学生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支持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际先进课程的引进, 积极推行基于实际应用的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专业课程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率要达到100%, 主干专业课程用人单位的参与率达到100%。

9. 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 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 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世界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 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建立联合培养团队, 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1 0.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试点高校要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 逐步使大多数教师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使“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将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 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在教师绩效考核、职务 (职称) 评聘等方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1 1. 建立创业教育体系。

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 使学生既掌握创业需要的技术, 又具备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建设创业指导教师队伍, 聘请有创业经验的人才担任兼职创业指导教师。建立创新创业基地, 与合作企业共建创业基金, 为师生实训实习、创新创业、科技孵化提供综合服务, 重点培养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者。允许学生休学创业, 并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跟踪和指导。

1 2. 发挥区域和行业技术中心作用。

试点高校要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 通过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加强产业技术积累, 促进新技术转化应用, 参与企业技术创新, 使学校成为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的途径, 与中高职院校联动, 面向小几天企业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 提升小微企业技术应用水平。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 建立以成果转化情况和技术成果突破性、带动性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健全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

三、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1. 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

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作为推动地方高等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突破口。省级政府要在试点方案中明确试点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扩大试点高校的招生考试自主权, 允许试点高校在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自主制定招生考试方案;扩大试点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允许试点高校在完善新专业设置制度的基础上, 自主设置新专业;扩大试点高校的用人自主权, 支持试点高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用教师、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 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 下放教师高级职务 (职称) 评聘权;开展校长、院长公开选拔试点, 支持引进优秀企业管理者担任领导干部;扩大试点高校的财务管理自主权, 在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审计的前提下, 支持试点高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生均拨款收入、学费收入和专项经费。允许试点高校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

2. 探索高等学校分类设置。

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高校分类管理的要求, 改革高等学校设置制度, 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明确为本科高等教育的新类型和发展重点。除规划为研究型大学的院校和一些特殊院校外, 地方本科高校的新设、升格和更名原则上明确为应用技术类型。通过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逐步形成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设置标准。探索在条件成熟的省份开展下放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设置权的试点。在具备基本条件的试点高校先行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和专业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试点。

3. 建立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

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实行分类评估。建立以高质量就业能力、产业服务能力、技术贡献能力为评价标准的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强化对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产业和专业结合程度、实验实习实训水平、双师型教师比例和质量、校企合作深度等方面的考察。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在评估评价中的作用, 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与认证。

4. 探索高等教育分类拨款制度。

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应高于一般普通本科学校, 并根据办学成本对不同专业设定不同拨款标准系数, 重点支持技术性强、社会亟需和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发展。在试点高校探索建立符合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特点的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根据不同专业的绩效评价实行有差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专项资金对试点高校予以倾斜支持。

5. 加大招生计划支持力度。

在完善改革方案和专业评价制度的基础上, 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招生计划对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和专业进行倾斜。从2014年开始, 按照增量安排带动存量调整的原则, 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省级政府和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存量结构的调整。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 各省在高考招生时可将全部或部分专业纳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符合条件的省份实行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省级统筹改革试点, 扩大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自主权。

6. 加大办学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省市两级政府要制定鼓励行业、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办学的政策, 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合作、联合和合并重组。试点高校由政府举办转为政府主导下多方联合办学、实行混合所有制的, 不改变学校原有公办学校性质。允许试点高校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公办民助 (或公立民办) 的改革探索。

7. 加大教师队伍建设调整的支持力度。

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水平师资培养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类人才支持项目。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企业和社会捐赠讲席等方式引进紧缺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师。支持试点高校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试点高校教师国外访学、开展合作研究, 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适当增加试点高校选派计划。实施管理干部国际培训项目, 从试点学校派团队到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 并纳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予以支持。

8. 加大对校企合作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要将校企合作项目列为重点支持对象, 支持企业在试点高校建立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对企业在高校设立的技术创新和培训基地、捐赠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依照国家教育捐赠的优惠政策规定予以税收优惠。对高等学校从国外进口的先进技术装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税收优惠。鼓励发展先进实习实训装备金融租赁业务。地方政府要扶持一批高校与重点企业或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

9.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立与发达国家应用技术高等教育领域的政府间对话与合作机制。支持试点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 系统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国外同类高校开展合作, 支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走出去办学。充分发挥应用技术大学联盟作用, 与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联盟、协会开展对等合作交流。

1 0. 加强师范专科学校升格高校的指导。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继续以师范类专业为主的师范院校。省级政府要按照教师教育改革的要求, 完善师范本科与专科的衔接体系, 推动学校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合作, 支持学校加强教学技术技能训练和实践培养环节。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的地方性学院, 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其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 在经费安排、师资引进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 加快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紧缺专业, 提高面向区域产业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

1 1. 设立支持试点专项经费。

省、市级政府加大对转型发展成绩显著的试点高校的经费支持力度, 重点用于试点高校支撑当地产业升级重点专业 (集群) 建设, 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校企共建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工程实践中心、先进技术实习实训基地等基础设施。根据地方和企业支持的情况,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特色优势专业 (集群) 基础能力建设予以支持, 中央财政按地方和企业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奖补。

1 2. 将符合条件的省级试点列入国家级试点。

各地各高校要在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方案,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形成政策和制度。省级试点的基础上, 遴选若干试点方案科学、实施效果显著的省份和试点高校纳入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范围。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 加强对转型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动地方高校转型发展, 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大改革, 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的改革, 涉及面广, 改革周期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舆论宣传,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细化相关配套措施, 形成转型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2. 加强对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的指导。

坚持高标准的要求, 优先将与高水平企业合作、拥有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先进实训技术装备、先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地方本科学校纳入改革试点范围。要对试点高校加强差别化指导, 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 注重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

3. 营造转型发展的良好氛围。

3.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篇三

基本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基本方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建立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形成与国际接轨、管理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在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体育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培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加强群众体育俱乐部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极限运动等项目的经营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推广。

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借鉴吸收国内外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有益经验,探索完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支持地方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举办体育竞赛活动,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

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鼓励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大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建立体育经纪人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培养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体育经纪人在赛事推广和人才流动等方面的作用。

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进一步提升我国在世界体育用品业中的地位。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制定完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涉及强制性标准体育用品质量监管,加强体育用品产品的认证工作,有效推动体育用品的品牌建设,增强我国体育用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打造国际一流的体育用品博览会。

大力促进体育服务贸易。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建设、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升我国体育服务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鼓励各类运动项目,特别是我国的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贸易企业,树立我国体育服务贸易品牌。

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出版、体育媒介、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

主要政策和措施

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

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政府可以通过安排补助资金等方式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积极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

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不断丰富体育彩票新品种。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鼓励社会捐赠体育事业,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向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立足国情、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切实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在提供社会体育服务、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防止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对露天体育场,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已经免费开放的,不得改为收费经营。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

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群众性体育场所的数量,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

政府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并根据其向群众开放的程度,在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

职业体育是体育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职业体育发展道路,对于拓宽体育发展渠道、扩大体育社会参与、发展大众体育具有积极意义。要从国情和项目特点出发,借鉴国际经验,鼓励引导、规范发展足球等职业体育赛事。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准入和运行监管,扶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健全职业联赛赛制,促进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

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

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群众性体育组织的市场开发模式,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

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加大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增加体育产品商标内涵,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情况,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险。

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

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有关高等院校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

加强领导,深化改革

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把体育产业发展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促进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协调不同地区的体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

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和防止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

鼓励支持群众性体育组织发展。

改革和创新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模式,在加强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同时,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充实体育社会团体业务职能,发挥体育社会团体服务功能。提高体育社团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规范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调,抓紧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2010年全国体育产业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认清当前我国政治、经济、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立足于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总体目标,明确体育产业新的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指导意见》的颁布为新的契机,紧抓落实,加快发展,开辟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新局面。

专家解读

鲍明晓(《指导意见》的核心起草人之一、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指导意见》的颁布,是国家层面第一次承认体育的产业地位,体育的事业属性被明确认可。这让投资者看到了行业的行政预期,在方向上给行业启动带来了利好消息。而且《指导意见》中的目标将持续到本世纪中叶,这是一个长期战略性规划,是促进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保障。

实际上,体育产业发展的关键还在于消费水平的提高,在产业发展初期投资很重要,但实际上供给还是由消费决定的。体育产业不仅是朝阳产业,而且《指导意见》中有关内容也将涉及体育产业发展的投资、政策优惠和消费的关系,有切实的惠民之意。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属于体育事业,但在《指导意见》中也被提及,是因为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并不矛盾,双方是互动的。

体育产业是“大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发展体育产业要与传媒、文化创意、一般服务业等结合起来,实行多元化经营,这样收益才会增加。因地制宜、结合区域发展情况、资源禀赋发展有特色的体育产业,比如西部的人文、自然资源,可以将体育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相结合。

4.出租车发展指导意见 篇四

到20全省所有巡游车都能提供电召及APP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出租车行业需要立足乘客安全便捷出行,坚持问题导向,推广“互联网+”技术应用,促进巡游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发展。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新老业态、乘客驾驶员与企业的利益,完善法规体系,依法推进改革。

我省出租车行业应适应市场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品质化出行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做好风险预判,强化应对,维护行业稳定,同时落实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和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实施意见》也为行业发展提出了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到年,力争全省每个市县达到“4个具备”,即具备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具备功能齐全的综合服务区,具备监管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服务方式、车辆配置和劳动关系等方面力争达到4个“100%”,为100%实现巡游车提供电召、APP服务,100%提供电子支付,100%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100%实现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

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

提供网约车服务

在确定巡游车运力规模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应综合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而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增或更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新增或更新经营权自《实施意见》发布起,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且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在期限内需变更的,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鼓励巡游车与网约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个体经营者实行组织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各地要抓紧清理、废止违反国家政策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企业不得利用经营权以一次性买断或要求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或经营风险。严禁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鼓励和引导企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等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多渠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承包经营者和个体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实行注册上岗并直接运营。通过建立驾驶员代班制度、定额核减休息日承包费等方式,避免驾驶员超时超强度劳动,保障其合法权益。

各地应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

鼓励拼车顺风车发展

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网约车管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满足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各项许可条件。

平台公司在企业法人资格、约车平台服务、数据交互处理、纳入部门监管、安全保护措施、支付结算服务等方面要满足相应要求。车辆在车型等级、卫星定位、安全运营等方面应具备相应条件,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应退出经营。驾驶员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证。

平台公司线上服务能力由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线下服务能力由受理申请的服务所在地市、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结合线上服务能力审核结果依法办理许可。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分别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合理计程计价,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平台公司要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运营安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5.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 篇五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产业脱贫为着力点,坚持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传统村落为形,创新创造为径,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政策,加大公共服务,整合项目资源,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着力将休闲农业产业培育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为城乡居民提供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农为本、促进增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场所,加强规划引导,科学构建利益分享机制,增强农民自主发展意识,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二是多方融合、相互促进。加强与农耕文化传承、创意农业发展、乡村旅游、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精准扶贫、林下经济开发、森林旅游、水利风景区和古水利工程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融合,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三是因地制宜、特色发展。要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和产业特色,在适宜区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适度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四是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鼓励妇女积极参与休闲农业发展。五是保护环境、持续发展。遵循开发与保护并举、生产与生态并重的观念,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主要目标

6.加油站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篇六

加油站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公司成品油销售,尽快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省加油站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集团发展战略和政府规划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推进加油站等零售业务,合理优化布局,进一步健全满足消费者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加油站网络体系。

第三条 整体原则:总量规划、区域布局,加快发展、乡镇优先,逐年递增、盘活经营。按年新增比例*%新增加油站数量,优先发展农村成品油市场,突出国道、省道、开发区及重点乡镇等市场,促进我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组织机构

第四条 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规划》的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本方案由集团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具体日常协调工作。

第五条 发展目标。结合“三化”协调发展方针及全省城市建设的发展变化,按照省发改委、商务厅的规划批复精神,自2011年初至2016年底,公司加油站保障增设**座。

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增设、租赁加油站,优化布局,使公司所属加油站安排到车流密度较大的地段,促进加油站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第三章 实施原则

第六条 本次实施范围以省发改委下发的《**省加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内容为依托,重点向新建城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新修道路、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域和重点经济发展乡镇布局。

第七条 新建加油站选址原则:

1、坚持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加快建设、以点带面、有序发展。

2、按照布局与消费增长相适应要求,充分考虑主要道路机动车日平均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辆及增量等消费因素,既立足现实,又着眼未来进行科学预测,合理确定加油站的数量、规模、档次、布局、销量规划。

3、坚持规划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加油站的综合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推动加油站尽快发展,与国内同业接轨争先。

4、坚持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建设和经营加油站的同时,注重安全环保、促进经济发展,并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消防规划密切衔接。

第八条 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指标标准:

1、间距要求

国道、省道沿线单侧每百公里原则上不超过6对;县乡道每百公里不超过10座;高速公路沿线配合服务区建设,原则上每百公里不超过2对;市区加油站服务半径控制在不低于0.9公里。农村新建加油站,应在远离国(省)道且没有加油站点的乡镇规划布局,原则上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设置,每个乡镇设置1-2个加油站。远离乡镇的农村建设加油站,站与站之间距离不低于6-8公里。

2、选址要求

禁止在道路广场用地、绿地、文物保护用地、仓储用地等非兼容性用地内兴建加油站;开口距离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转弯半径切点以不小于100米为宜。

3、配套建设要求

加油站临路一侧宜设置非油性植物的绿化隔离带或花坛;新建加油站应配建公共厕所,免费向社会开放。新建加油站应与洗车等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考虑。

统筹规划加油站便利店等非油品服务设施。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大型停车场附近的加油站,要完善和设立非油品业务在内的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综合服务区。

4、安全间距要求

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站内设施与周边建筑物以及设施间相互间距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控制并执行。

第九条 新建加油站,要积极联络当地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招投标。对国道、省道和各区县繁华交通路口的加油站,要积极有序地做好新建工作。

第十条 各加油站必须与公司自备油库签订的供油协议,具备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

第十一条 加油站的新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加油站管理办法》、《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新建加油站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零售业务发展战略和分区实施计划,在各地区发展联络人,搭建协作平台;

2、组建2-3人的筹备小组,落实项目承包责任人,提出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取得商务部门行业规划、城建部门规划和发改委立项,通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招标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办理审批准入资格等证照手续;

4、投资进行加油站基础设施建设,导入CIS系统,统一形象设计,购置相关设备并安装;

5、交付加油站经营队伍使用,开业投入运营,尽快盘活资产。

第四章 实施内容

第十三条 根据《**省加油站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省加油站计划发展**座。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 为多快好省地建设加油站,公司采取各种激励措施调动内外部积极性。按照是否有利于加油站立项、用地、手续报批等环节,完成建设后由集团一事一议进行奖励。

第六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各项目小组依据各自的职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有效的进行新建加油站的选址报批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小组任何成员不得违反上述程序和有关规定,不得违规筹建不合格加油站,建材及设备购置要保证质量,确保加油站运营安全,违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项目小组要和运营队伍积极沟通,为加油站尽早投入经营做好整体协商工作,服务设施等要提前考虑,突出特色,打造公司自有品牌。

第十八条

7.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篇七

近年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体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在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加快发展体育事业的同时, 对发展体育健身市场、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发展体育用品业等体育产业进行了积极探索, 取得一定成效。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对拓展体育发展空间, 丰富群众体育生活, 培养体育人才, 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竞技体育水平, 促进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转变,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经国务院同意,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方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 基本方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坚持以人为本, 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 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 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 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 主要目标。

到2020年,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 形成一批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建立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 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 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形成与国际接轨、管理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 体育服务贸易较快发展, 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 重点任务。

1. 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

在不断加大投入, 加强城乡居民基本体育服务的基础上, 积极培育体育健身市场, 培养群众体育健身意识, 引导大众体育消费。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 加强群众体育俱乐部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极限运动等项目的经营活动, 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 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推广。

2. 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

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借鉴吸收国内外体育赛事组织运作的有益经验, 探索完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支持地方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举办体育竞赛活动, 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 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 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

3. 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

鼓励发展体育中介组织, 大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建立体育经纪人管理规范, 加强行业自律, 培养高素质的体育经纪人队伍, 充分发挥体育经纪人在赛事推广和人才流动等方面的作用。

4. 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进一步

国办发[2010]22号

提升我国在世界体育用品业中的地位。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 制定完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加强涉及强制性标准体育用品质量监管, 加强体育用品产品的认证工作, 有效推动体育用品的品牌建设, 增强我国体育用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打造国际一流的体育用品博览会。

5. 大力促进体育服务贸易。

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建设、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 逐步扩大体育服务规模。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提升我国体育服务行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鼓励各类运动项目, 特别是我国的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走出去, 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贸易企业, 树立我国体育服务贸易品牌。

6. 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

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 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 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出版、体育媒介、体育广告、体育会展、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

二、主要政策和措施

(四) 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

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政府可以通过安排补助资金等方式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通过发行债券、股票, 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积极鼓励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 兴建体育设施。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 开发新产品, 开拓新业务。

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 不断丰富体育彩票新品种。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制度, 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 提高使用效益。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 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五)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可按税法有关规定, 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 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鼓励社会捐赠体育事业, 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向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捐赠, 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 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六)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立足国情、面向社会、服务群众, 合理规划和布局公共体育设施, 切实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 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设施在提供社会体育服务、满足群众体育需求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的监管工作, 防止闲置浪费或挪作他用。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 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 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对露天体育场, 要创造条件免费开放;已经免费开放的, 不得改为收费经营。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向社会开放,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 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完善政策, 健全机制, 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

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 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 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大幅度增加群众性体育场所的数量, 改善体育设施和服务的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 满足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健身需求。

政府对用于群众健身的体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给予经费补助, 并根据其向群众开放的程度, 在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七) 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

职业体育是体育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积极探索中国特色职业体育发展道路, 对于拓宽体育发展渠道、扩大体育社会参与、发展大众体育具有积极意义。要从国情和项目特点出发, 借鉴国际经验, 鼓励引导、规范发展足球等职业体育赛事。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 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准入和运行监管, 扶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建设, 健全职业联赛赛制,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 不断提高职业体育水平。

(八) 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

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群众性体育组织的市场开发模式, 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身份及其相互关系。

强化知识产权对各类体育企业的导向作用, 提升体育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 加大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 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加强体育产品品牌建设, 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增加体育产品商标内涵, 提高产品附加值, 提升体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九) 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 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 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

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 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 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 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 确保设施设备和管理服务符合要求, 确保消费者人身安全。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 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 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经营单位和活动组织者应当根据情况, 提供相关的安全保险。

(十) 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

鼓励多方投入, 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 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有关高等院校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 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

三、加强领导, 深化改革

(十一) 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 把体育产业发展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 根据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合理规划, 促进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协调不同地区的体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 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 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

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消除和防止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

(十二) 鼓励支持群众性体育组织发展。

改革和创新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模式, 在加强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同时, 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 充实体育社会团体业务职能, 发挥体育社会团体服务功能。提高体育社团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律规范的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8.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篇八

《指导意见》要点

工业设计定义: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

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三个基本原则:

①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②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⑤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五年目标:

①培育出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②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③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知名设计品牌数量大量增加。④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培养出一批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设计人才。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六个方面及20条意见:

1提高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

①加强工业设计基础工作。②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③支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

2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

①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②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③推动工业设计集聚发展。

3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

①完善工业设计教育体系。②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培训机制。③积极引进优秀工业设计人才。

4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

①提高工业设计对外开放水平。②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5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①提高全社会的工业设计意识。②建立工业设计评价与奖励制度。③加强和改改善行业管理。④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⑤健全信息统计工作。

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①加大财政资金投入。②实施税收扶持。③拓宽融资渠道。④加大信贷支持。

编者:2010年7月22日,国务院11个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0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在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010年9月17至18日,工信部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座谈会”。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作了重要讲话,从转变发展方式的角度,通过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深刻阐述了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强调要把工业设计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要求工业设计要做好三个服务;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许科敏对《指导意见》作了解读,介绍了《指导意见》制定的过程、总体的思路和主要的内容,并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的初步安排。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朱焘就工业设计的重要地位和国内外工业设计发展情况作了介绍,并就协会工作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要求。

本刊择要刊出。以飨读者。朱宏任: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迎接I业设计I作新局面

工业设计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我部联合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这次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一、把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做好经济工作特别是工业设计工作,必须要有全局、大局观念,要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把本职工作放在全局中思考的能力。要因势而谋,借势成事,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早在2007年,温家宝总理就做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重要批示,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这都要求我们,要把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切实作为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一)工业设计要切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转方式是应对危机和抢抓下一轮发展机遇的必然路径。工业设计作为体现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切实在五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二是在开发品种、培育品牌方面;三是在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方面;四是在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和发展方面;五是在促进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

(二)工业设计要为提升我国工业竞争力服务

工业设计是衡量一国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运用工业设计的手段和方法,对工业产品在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在不增加原材料使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条件下,可以有效地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竞争力,塑造企业品牌形象。

(三)工业设计要为推进我国向工业强国迈进服务

工业设计优势是在竞争中取得主动的重要手段。当前,世界许多国家都把工业设计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设立政府管理机构,制定发展政策,给予金融、财税支持等,引导和扶持工业设计发展。英国、荷兰、丹麦等欧盟国家设立了“国家设计委员会”,定期制定“国家设计振兴政策”;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印度也于2007年颁布了《国家设计政策》,意欲将“印度设计”打造成享有国际声誉的国际品牌。与此同时,危机以后西方发达国家提出了“再工业化”、“扩大出口”、“低碳经济”、“智慧地球”等发展战略和思路,重新重视实体经济,图谋在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网络等领域抢占国际产业和科技发展制高点,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威胁和挑战。

我们有制造大国的优势,但在工业设计方面与设计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业设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都迫切需要提升。我们要通过大力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推进我国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迈进。

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部门把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扶持,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总体上说,我国工业设计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地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长期规划、全面布局

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将于10月召开,会议将要讨论“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其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将是着墨的重点。而会议形成的建议将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框架。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预计“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将会大幅上调,据专家测算,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超过50%。

2004年到2008年,服务业占GDP比重从40.4%上升为41.8%,年均仅提高0.35个百分点。按不变价计算,2004-2008年,服务业实际年均增长13.2%,其在GDP比重中增长缓匿,是由于工业发展更快,所占比重更大。

“十二五”是我国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设计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争取在完成制定“十二五”总体规划过程中,形成指导未来五年工业设计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把握方向、顺势而为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一些知名企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了海尔、联想、华为、毅昌等一批重视工业设计并取得卓越成效的企业。下一步要着力培育出一批在市场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业设计企业,争取形成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工业设计本身具有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在《指导意见》的制定和发布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如实施税收等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健全信息统计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仍然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合作,共同推动相关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明确《指导意见》的具体承担处室,落实责任;要及时研究解决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和配合,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共同为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各职能司局要共同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长期以来,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在宣传和普及工业设计知识、加强行业自律、搭建行业合作与交流平台等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许多工业设计界的领导、专家、学者都多次参与了《指导意见》的调研、讨论和论证等工作,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帮助。下一步,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仍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了解行业、了解企业、掌握行业专家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突出特点、培育优势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注重工!设计与地区优势资源、优势产业的互动,真正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提升产业竞争力服务。同时,要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办法,逐步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形成不同组织形式、各种规模协调发展的设计产业发展体系和各具特色的发展优势。各地在扶持和鼓励工业设计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资源,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培训,做好人才培育和引进。

(五)营造氛围、凝练共识

提高全社会的工业设计意识。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通过在全国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展览、交流等活动,普及工业设计理念。提高工业设计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引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国内工业设计水平。鼓励地区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广泛重视和应用工业设计,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创办高水准的工业设计报刊、杂志和网站。

(六)重在实效、总结提高

各地在工作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在实践中积极摸索经验,推动工作进展。同时,要及时沟通情况,交流和反馈信息。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学习、推广和借鉴。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和大家一起研究解决,共同把我国工业设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许科敏:五项实际措施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重要批示精神,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国务院11个部门于2010年7月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8年组建以来,我们历经两年时间,通过多次认证和调研,加上之前的研究,合起来用了七八年的时间,《指导意见》终于正式出台。在整个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部委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充分地征求了各方意见。《指导意见》以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相关政策为指导,坚持从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借鉴了国外发展工业设计的成功经验,并兼顾了政策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工业设计的定义,进而提出了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具体到近期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点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对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同,也涌现了海尔、联想等重视工业设计而且通过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实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进而实现品牌价值提升的企业。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目的就是要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工业设计的创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至少要有三方面的特点:首先,必须是由企业建立的,包括企业内部和在外部出资控股的机构;其次,设计中心必须在企业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实际效益;第三,要具备一定的规模。目前已经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了相关课题研究,之后会进一步组织调研,着手起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条件、要求;研究制定申报、审

核、认定公布的程序和形式等,最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后印发各地。

二、培育和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规范园区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产业资源的优势,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目前各地已经建立了一些工业设计园区,各具特色,但在园区发展水平上也存在一些差距,认定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和规范园区发展,激励园区提高服务水平。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至少要有以下几点条件:首先,园区必须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和依托地域优势来建立的,与特色产业相结合;其次,园区确实发挥了辐射和带动作用,也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提升了整个区域的工业发展水平;三是,园区要有一定的规模,特别是要有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地方政府也要有一定的扶植政策。

三、研究并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

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定,已经在广东进行了试点,下一步工信部准备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结广东经验,制定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内容和要求,同时制定资格考试、评价、认证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首先要选择部分省市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四、建立工业设计企业的资质评价制度,并开展评定,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针对工业设计专业公司制定评价体系,以星级评定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评定,有利于拉开企业档次,促进行业发展。但这一工作首先要在建立完善的统计数据情况下开展,充分了解掌握工业设计企业的现状,研究制定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业设计企业的分类、资质、等级标准、条件要求等相关情况。

五、建立工业设计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分类,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当前对工业设计产业的现状掌握得还不清楚,机构数量、从业人员、产业规模等数据都不健全,各地虽然结合发展实际有一些数据,但之前没有统计分类,没有统一标准,数据也缺乏可比性,所以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就十分迫切。需要行业协会和地方主管部门、国家统计局通力合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业设计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明确调查项目,统计报表系统、资料来源、报送方式、统计方法、结果发布形式等,还需要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和组织论证。

需要注意的是,这五项工作只是工信部打算在近期重点推动的具体措施,而不是落实指导意见的全部工作,而以上提及的这些工作也需要各部委通力合作来推动。

朱焘:《指导意见》带来的历史机遇和任务

《指导意见》是我国发展工业设计的指南和纲领,是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丰硕成果。今年上半年,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还指出要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指导意见》的颁布,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历史机遇,是从国家层面上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求、落实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批示的重大举措。

我们当前正面临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历史性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学发展观正在全国继续深入地贯彻落实。工业设计的理念和方法,与科学发展观的方法是完全符合的,科学发展观中强调的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等内容都是与工业设计相一致的。可以说,科学发展观为工业设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工业设计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隆工具。

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已经拥有了较强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生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财富驱动。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人均GDP在达到2000美元之后,设计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导因素之一。现在我国人均GDP已超过3500美元,工业设计理应倍受重视,进入创新驱动阶段。

三、全球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日新月异,为工业设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智慧地球等科技为工业设计发展提供了高效高质的工具。

四、我国目前尽管经济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面临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短缺浪费、外贸摩擦不断等问题,迫使我们必须发展知识经济、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视设计创新。所以发展工业设计既是形势所迫,又是顺势之举。

工业设计的理念、方法,在改革开放之初首先在教育界兴起。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速度也在逐步的提升,特别是近两年,开始形成快速发展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中央政府和领导人进一步关注和重视工业设计,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推进工业设计发展。

二、全国许多省市党委、政府开始重视工业设计发展。

三、企业重视工业设计的程度明显提高。许多知名企业的工业设计在渗透到全球品牌战略的管理层后,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四、专业设计公司有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设计公司有1200多家,许多设计公司最初只能提供外观造型设计,现在可以提供从内在功能到外观造型以至营销策略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

五、工业设计园区正在发挥集聚效应。

六、设计教育发展很快,人才培养有了一定基础。目前高等院校设立工业设计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已有一千多家,设本科专业的有260余所,每年毕业生近30万。

七、社会上开展各类设计活动,对外交流显著增加。目前全国各种形式的交流会、研讨会、展览会、设计周、设计节、设计沙龙等活动大幅度增加。

总体上看,我国工业设计取得长足的发展,速度加快了,但规模还不大、水平还不高。与发达国家比、与工业发展要求比、与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主要问题有: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工业设计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在激励机制和扶植政策的具体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突破;知识产权的保护、交易、使用不得力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设计教育人才培养方式亟待改革完善,设计教育在教育思想、要求、方法、师资队伍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对于工业设计协会来说,在促进《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方面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工业设计协会要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们一定要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继续当好政府部门的助手和产业发展的推手。在工信部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全力、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既不越位,更不能不到位,初步计划有以下五点:

一、在明年上半年之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指导意见,通过报告会、讲座、研讨、培训等多种方式,发挥媒体作用,重点理清《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二、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制定具体政策办法。促进并协助地方政府尽快制订、完善落实“指导意见”的政策措施。

三、梳理指导意见内容,主动把协会应当办、要办的事情办好。

四、全力支持工信部等十一个部门的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五、汇集信息,及时沟通。注意发现、研究、汇报和解决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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