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2024-07-25

内部审计专员岗位职责(共9篇)(共9篇)

1.内部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篇一

1、内控审计: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年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2、经营审计:对集团公司内各职能部门或各分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审计,对经营状况进行有效评估,存在的经营风险提出预警;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改善和处理意见。

3、财务审计。审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各类费用及报表,掌握公司财务税务运营状况,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报告分析;

4、 流程审计。负责公司内控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审核公司流程体系及落地实施情况,降低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各类目标的顺利实现,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5、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离任审计:对离任干部任职期间岗位履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鉴证,明确岗位交接双方的责任,加强内控管理。

7、 风控管理。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提供专业分析决策建议和意见,参与公司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8、其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内部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篇二

一、内部同级审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优势

(一) 内部同级审计具有及时性的特点

内部审计部门虽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但是由于它身处企业内部, 能够随时发现、反映内控制度的缺陷和弱点, 可以及时、客观地向企业管理人员反映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规范职能部门和员工的行为, 使公司现行内控制度能够围绕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营效益而运作。

(二) 内部同级审计具有连续性的特点

由于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的常设机构, 能够随时掌握和了解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 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在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 可以对审计项目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方面的安排进行结构性调整, 除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外, 还可以适当增加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特定的、为经营管理目标服务的专项审计内容, 通过审计项目的安排体现内部审计以及企业的战略方向。

(三) 内部同级审计具有预防性的特点

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熟悉组织内部业务及流程, 能够随时深入到组织运行的全过程去了解掌握具体情况, 收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从而能较早地发现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隐患和风险, 及时进行风险分析与预警, 有针对性地提请和报告管理层注意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 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和改善建议, 有效发挥防患于未然的预防性作用。因此它相比于其他审计方式更直接、更广泛地发挥着“预警”和“免疫”的功能。

由于内部审计具有以上外部审计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使其在企业深入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 以及提高经济效益和应对国际市场竞争等方面, 都起到重要作用。

二、目前内部同级审计存在的问题

虽然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也暴露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强

目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类型, 一种是附属于财会部门、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 受所属部门领导, 使其监督制度形同虚设, 导致隶属关系不清、监督不力;另一种是内部审计机构虽然独立于财会等部门, 但仍归本单位负责人领导, 内部审计审什么、怎么审、审计结果如何处理、审计建议能否落实等都要受本单位领导的制约, 这就决定了内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 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 使内部审计在实质上成为服务于企业管理当局的工具, 成为管理者主观意志的体现, 从而使内部审计流于形式, 影响了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 内部审计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由于认识问题, 很多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并不重视, 对于内部审计的人员配备、工作条件、信息流通渠道等各个方面支持力度不够, 甚至将内部审计视为“眼中钉”, 使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三) 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低, 审计技术落后

现代内部审计不仅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包括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电子数据处理等各个方面的知识, 而且还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然而, 在目前国内企业相当部分的内部审计机构中, 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是从原财务部门分离出来的, 不仅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 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 而且缺乏与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经验, 更谈不上管理会计以及控制理论与实践、风险管理、经济预警等方面的知识, 严重制约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完善内部审计发展的对策

(一) 切实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

内部审计毕竟是企业的内部事务, 企业内部的事务终究要靠企业自身来解决。必须切实提高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这才是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保证。要使管理层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在组织内控管理和风险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把内部审计工作置于应有的位置和高度, 为内部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地位保证, 积极为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全力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 使内部审计人员真正担当起“管理人员的顾问和咨询者”的角色。

(二)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独立性是审计的核心,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越强, 越有利于其作出客观的判断和结论, 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模式应通过组织治理结构设计, 最大限度地保证实现内部审计的信息传递功能, 帮助组织内部各级管理层作出及时恰当的决策, 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中的作用。同时, 要切实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内部审计为机构治理、财务系统、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提供广泛监督、保证和咨询管理等增值服务, 因此, 内部审计职能的实现必须有相应的权限, 管理高层必须明确内部审计的报告权、处理权、处罚权, 并制定详细的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更要建立畅通高效的反馈和报告的机制, 帮助管理层及时作出准确判断和科学决策。

(三) 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体系

内部审计项目质量要得到有效提高, 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 这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我国虽然出台了《审计法》、《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但有关内部审计方面的规范中, 大部分只有原则性的条款规定, 比较笼统, 操作性不强, 使得审计人员在检查和评价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处理违纪问题时, 缺乏可靠依据, 影响了内部审计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使内审人员碰到具体问题时感到依据不足。要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必须做到制度全面完整, 相互之间协调配合, 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第一个层面是内部审计的办法。这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大纲, 也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和内部审计指南的基本依据。包括对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审计行为的基本规范等。第二个层面是内部审计具体规范。这是依据内部审计办法制定的对内部审计人员实施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第三个层面是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为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内部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具体规范实施审计工作时, 对一般审计和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工作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第四个层面是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所需的考核激励办法及责任制度。前面都是制度的基础, 是规定和指导审计人员进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操作守则, 激励监督办法是促进规则能有效执行的保障制度, 两者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四)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内部审计要有效参与组织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审计人员中除了要有审计、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外, 还需要有风险管理人员、投资决策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各类专业人才。为了满足组织风险管理的需要, 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还要改变以往只有财务、审计专业人员的单一结构, 结合组织自身实际, 吸收多个相关专业的人员加入到内部审计部门, 切实增强内部审计机构的力量和实力, 形成高层次、复合型的审计人员配置, 从审计力量上切实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五) 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开展后续教育培训

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 必须切实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选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不断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结构, 着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 一方面要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另一方面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计算机知识, 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使内部审计人员保持较高的职业操守, 以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碰硬, 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 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虽然现阶段我国内部同级审计工作定位还不尽准确、内容还不尽全面、手段还不尽完备, 但从企业实际工作看, 取得的效果却十分突出。内部审计的开展初步实现了内部审计紧贴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目标, 达到了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的目的。因此要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使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为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摘要:内部同级审计作为审计监督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具有及时性、连续性、预防性的特点, 更容易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 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文章拟从加强内部审计作用的角度, 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 以期为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内部同级审计,审计监督

参考文献

[1][英]K.H.斯宾塞.皮克特著, 孙庆红译.内部审计业务纲要 (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7.

[2]刘科.企业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措施 (J) .现代商贸工业, 2007 (12) .

3.内部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篇三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 会计法规不完善, 会计管理体系不完备

在我国, 虽然近年已相继修订了《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 但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 有关规定不配套, 执法环境欠佳及执法者本身素质低下, 对违规违纪者惩罚不力等因素, 会计法律规范的执行仍不理想。但就现有会计管理法规、会计管理体系而言, 还存在理念滞后, 规定内容空泛, 监管手段不明确等局限。

(二) 企业自我约束, 自我完善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是国家宏观调控力度有所削弱, 另一方面则是企业管理民主化程度不高, 会计行为透明度不够, 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从而使会计信息质量高低, 真实与否,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者和会计人员个人素质, 这就不可避免的要留下隐患。

(三)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企业在人事管理上还存在任人唯亲的情况, 有的企业还沿用计划体制下的管理方法致使素质差的下不去, 素质高的上不来。企业对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也不够重视, 致使其素质、技能较低, 发生操作性、原理性错误。如乱用会计科目、随意改变帐户对应关系, 会计确认及计量工作混乱。尤其近几年会计制度中增加新的内容较多, 如无形资产、增值税等给会计核算增加了不少难度,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的信息质量。

二、建立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必要性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行为,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维护会计工作秩序和提高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 尽快制定并完善具体会计准则并继续完善会计制度

首先, 应建立有多方利益关系人参加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制定机构, 其中既有学术界又有企业界, 既有政府部门又有民间组织, 既有审计机关又有会计职业团体, 以便使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所确定的会计空间尽量与利益空间相吻合。其次, 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制定程序, 草案颁布应经过反复讨论, 征求意见应扩大范围, 审批条件应慎重严格。

严格执法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环节。从法律上对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形成约束, 一旦发现企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或者利用虚假的凭证、帐表进行偷税、漏税, 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行为, 就要依法严肃处理, 做到打假不手软, 包括对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进行处罚。

(二) 改进会计管理体制

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便是如何改变会计人员的工作受制于经营者, 真正落实会计人员的监督权, 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1、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 即会计人员及会计机构直接由国家行政机关领导, 会计人员由国家委派, 统一管理, 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 代表国家监督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 具有单一身份。这一管理模式在上海浦东新区实施后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其具体作法就是设立具有法人性质的会计服务所, 隶属政府直接领导, 服务所人员实行招聘, 经过考核择优录用, 被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 工资关系由服务所统一管理。企事业单位需要会计人员, 一律向服务所申请, 由服务所派出会计人员, 提供有偿服务。

2、财务总监制。

财务总监制是由一具有特定人员执行的, 为保护所有者利益, 通过直接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组织, 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的外部会计监督系统。

财务总监制度完善了会计管理体制, 使会计的双重监督职能得以真正落实。财务总监的存在会使财务总监与企业负责人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牵制、共担责任, 同时会抑制任何一方权力的过分膨胀。在两者之间会形成及时性、经常性、有效性、自觉性的特点。所以说, 财务总监制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有力举措。

3、会计人员申诉制度和会计主管任免审批制度。

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上应发挥其重要作用, 可考虑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申诉制度和会计主管任免审批制度, 并以法令形式颁布。企业任免会计主管须向财政部门提交任免意见书, 说明原因。会计主管如有不同意见, 同样可以申诉。不服会计争议裁决的, 可以向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诉。

三、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 作为新世纪的优秀会计人员, 应该具备发挥基础性功能的品质, 立足岗位, 踏实苦干。在此基础上, 优秀会计人员还要勇于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 锐意进取, 为我国会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 会计人员还要具备扎实深厚的业务知识, 如国际上通行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知识, 同时还应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 如一般商业知识, 财政、金融、国际贸易、货币银行学和人力资源管理学等。

第三, 培养终身学习的意识, 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当今社会发展迅速, 各门学科的知识更新速度加快, 会计的法规准则也在不断发展, 中国的会计制度要和国际接轨, 改变是必然的, 会计人员只有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再学习的能力, 不断接受再教育, 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

由此可见,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内部会计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

参考文献

[1]、虞文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2]、朱元午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与可靠性的两难选择《会计研究》2004年7月

[3]、李邦忠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几点构想《现代审计与会计》2007年4期

4.审计专员工作职责范围 篇四

2、根据内控审计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及领导安排,负责内控审计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3、认真执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方案,及时检查和上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内控审计工作流程,认真、仔细查阅资料,编写稽核工作底稿,合规、合法收集稽核取证材料,编写内控审核报告

5、对审核中发现的可疑问题及重要线索应及时向内控主管汇报;及时汇总审计情况,客观公正的做出审计评价,提出初步整改、处理意见和建议。

6、根据内控审计整改要求及时间限定,检查被审计部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内控主管汇报;

7、遵守内控审计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及资料;

8、协助部门领导跟进重大审计事项,对与公司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编制相应专项审计报告;

9、负责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存等工作。

10、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维护良好的团队氛围。

11、参与公司定期、不定期的盘点工作。

5.精选工程审计专员岗位的职责描述 篇五

1、审计、评价公司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并向集团管理层提出建议;

2、审计集团各分公司、各事业部财务会计运作情况,对其合规性作出评价,并向集团管理层提出建议;

3、根据内审流程,编制项目审计计划,独立带队,完成现场实施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并对团队内成员进行工作指导;

4、参与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有关制度和规定,参与评审其他部门内控管理制度。

任职要求:

1、正规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经、会计或审计专业;

2、3年以上的财务、内部审计、经济分析以及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3、江西赣州本地人优先,能接受外派、能适应频繁加班及出差;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5、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内部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篇六

一、财会部门的内部职责划分

财会部门的设置将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 传统的财会部门重点偏向于会计部门, 这样才直接导致了不少人认定财会部门就是一个反映经营状况的部门。科学划分财会部门的内部职责, 合理的设置岗位, 可以提高企业财会部门的管理职责, 改进传统的财会部门。

将企业的财务部门按职能不同划分为:会计核算部门、财务预算部门、成本控制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审计监督部门等等五个部门, 并且规划期相应职责。

(一) 会计核算部门的内部职责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 会计核算部们是这个财会部门的基础, 财会的后续工作都是基于会计核算部门的工作展开的。会计核算部门需要根据我国财经有关的法律法规, 审核原始凭证和各种资料, 填写记账凭证, 登记会计账目等等。并且要向其他各个部门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方便其他部门可以顺利地开展工作。它不仅仅是在进行企业财务状况的反映, 更多的是在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一种收集。

(二) 财务预算部门的内部职责

财务预算是一项用来估计企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状况的指标。财务预算必须要全民综合的协调企业各个部门的关系, 是整个企业各个部门职能的统一, 它代表着企业的经营目标。财务预算的数据相对来说比较系统科学, 能够让企业相关人员明确奋斗目标。通过财务预算, 企业可以建立评价自身财务状况的标准, 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且迅速的调整偏差, 使得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按财务预算的目标实行, 最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三) 成本控制部门的内部职责

成本控制部门负责了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生产耗费的控制, 成本控制部门不仅仅只是一个反映费用的部门, 更重要的是, 它关系到企业上下整个环节的费用消耗。因此, 成本控制部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全员控制的部门”, 不仅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变动费用要控制, 对企业日常工作所消耗的固定费用也要进行控制。不仅仅要控制生产人员的费用, 也需要控制管理人员产生的费用。成本控制部门对企业成本的因素进行管理和调节, 保证企业的消耗控制在企业计划范围内。

(四) 资金管理部门的内部职责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资金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是否顺利。很多企业的营运飞机来自于资金管理不善。资金管理并不仅仅是对企业的资金流动进行监督。更多的是要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进行计划、控制、考核等。资金的集中管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资金管理是企业经营了一个连接环节, 有利于企业的财务预算的准确度, 又可以成为企业成本管理的标准。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能, 提高企业资金管理部门的统筹能力, 实现企业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 审计监督部门的内部职责

企业监督审计部门主要是通过企业的内部监督, 促进企业的合法经营, 维护股东的权益, 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监督部门是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部门, 是独立于企业财务的存在。审计监督部门针对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监督管理, 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强化, 改善企业的风险管理, 监督企业战略目标的实施。

二、财会部门人员配备合理化设计

财会部门的人员配备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 结合企业业务实况、岗位实际需求来进行合理分配。一般情况部门人员要符合内部牵制, 一岗一人或者一岗多人, 最后设置财会部门主管, 统筹财会部门中各个部门的人员管理。

(一) 会计核算部门人员配备合理化设计

现阶段, 我国大多数的企业早已经实施会计电算化的核算方式, 因此, 企业在会计核算部门人员配备的时候, 可以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 设置基本会计核算人员以及电算化会计人员两个财会人员。基本会计人员应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技能, 熟读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电算化会计人员则除此之外还需要有熟练的计算机技能以及电算化操作技能等。

(二) 财务预算部门人员配备合理化设计

财务预算部门的工作不仅仅涉及到了财务数据的分析, 更是需要结合企业经营状况来进行合理化分析, 因此预算部门需要设置预算资料收集人员以及财务预算管理人员。预算资料收集人员必须根据市场经济情况以及企业经营情况为预算管理人员进行财务预算分析提供资料。当然, 企业业务较小的企业的这个岗位可由一人担任。财务预算部门相关人员不仅仅需要基本的财务预算相关的财务技能, 还需要统筹能力和沟通能力。

(三) 成本控制部门人员配备合理化设计

成本控制部门人员设置和财务预算部门差不多, 需要一人或多人负责生产部门等其他部门的资料收集和成本核算控制的工作。因此, 成本控制部门人员不仅仅需要完善的成本管理、成本预算、成本核算等财务专业知识, 更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严密的逻辑思维。确保成本预算、管理以及核算工作可以科学合理地进行, 更要确保企业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成本控制的目标。

(四) 资金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合理化设计

在面对企业资金流动, 很多财会人员容易迷失, 资金管理部门建议设置两门人员, 一名负责资金预算等管理, 另一名则是针对性的进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 两个部门人员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确保资金安全。资金管理部门人员不仅仅需要良好的资金管理、现金流量管理、现金周转率管理等财会专业知识, 更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 审计监督部门人员配备合理化设计

企业应依据自身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 选取专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监督部门的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审计监督部门是整个财务部门工作的保障部门, 因此审计监督部门的人员应该同时具备会计、审计以及经营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要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 还需要熟悉财会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了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更需要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调查分析能力等综合性能力。

三、结论

财务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就是心脏, 任何血液流动都要经过心脏控制, 因此和资金有任何关系的经营事项都需要财会部门的涉入和管理。充分发挥财会部门在企业中的作用, 合理划分财会部门的岗位职责, 严格控制财会部门的人员选择和配备, 对企业经营和发展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财务部门并不是人们看到的一个简单的无足轻重的部门, 而是真正企业的核心。因此无论是财务部门本身还是企业工作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都需要重视财务部门的存在, 并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在财务部门的协调下, 为企业的利益共同奋斗。使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经济市场上占有一席之位。

参考文献

[1]祝燕.论小企业财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J].企业科技与发展, 2009 (7)

7.审计专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篇七

1、负责协助公司审计客户进行前期理账、做账工作;

2、负责做好公司审计客户的审计问题跟进,进行解说,出色完成审计工作;

3、负责制作公司审计聘书。税务聘书、银行询证函,并引导客户签署;

4、负责做好客户记录,详细记载办理进程以及客户事项,完善后期维护;

5、根基审计任务, 与客户进行沟通与协调,并跟进审计工作进度,直至审计工作完成;

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任职要求:

1、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外资企业,香港公司税务审计、国家财税法规,熟悉企业合计、审计、税务等业务流程;

3、具有较好的谈判技巧,熟悉商务流程,能够独立接待客户;

4、沟通协调能力、语音表达能力好;

5、良好的团队精神、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形象;

6、原则性、自律性、责任心强;诚实稳重,敬业爱岗,良好的保密意识;

7、有会计初级职称优先;

8、英语优秀者优先;

8.内部审计专员岗位职责 篇八

关键词:律员,概念,性质,特点,形式,任务,意义

0 引言

翻开古今中外的含及法律和法学的专著、全书、汇编、词典、大辞典等等, 可以这样说, 可能从未有人听过或者见过“律员”一词。那么, “律员”一词究竟是什么概念呢?在此, 笔者觉得很有必要作一番比较详细的阐述。因为, 律员一词毕竟乃笔者所创, 毕竟在本文中首次面诸于世。

1 律员的法律性质

律员一词, 由二字构成, 一为律, 一为员。毫无疑问, 律员一词与律和员二字紧密关联。与律或员紧密相联的词还有许多, 如律师、文员、技术员、业务员等等。那么, 律员一词与它们有何异同呢?换句话说, 律员的工作特点及法律性质如何呢?———这个问题提得好, 因为如此比较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律员一词的内涵。下面, 我们来试着进行分析。

1.1 律员与律师律员与律师两词同有一个律字, 很明

显, 律员与律师都涉及法律, 涉及法律的专业和范畴。是的, 律员与律师同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专门工作人员, 或者说律员与律师同属于专门从事法律行业或事务的工作人员。

但是, 律员与律师并非同一概念。因为它们毕竟有着显著的区别:第一, 两者身份不同, 律员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乃至行政机关中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内部人员;而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第二, 服务基础不同。律员的服务基础是具有主体资格或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乃至行政机关依法与其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合同关系或录用关系;而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 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或聘请,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由法院指定。第三、我们可以发现, 律员的被聘用与律师的受聘请, 其工作性质并不相同。律员处理法律事务是基于本职, 或曰基于单位分配;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是基于委托, 或者聘请 (有聘任、邀请、请求的涵义) , 或者指定。第四, 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或者说, 律员、律师两者与各自的服务对象的地位不同。律员是服务单位中的一名普通职员, 其地位是由服务单位给予, 从属于服务单位, 亦就是说, 从工作的范畴和角度来说, 他 (它) 们之间的地位是不等的, 律员受工作单位主管人员的领导;而律师的地位恰恰就在于他与服务对象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律师的特点之一便在于他的独立性。

以上是从本质上将律员与律师所进行比较, 此外, 他们之间还有一些非本质的区别。比如:第一, 律员的收入来自服务单位所支付的工资等, 而律师的收入来自服务报酬。第二, 前者工作及其报酬具有相对稳定性, 后者则不然。第三, 律员与其单位的关系主要受劳动法或公务员法调整, 律师与其服务对象的关系主要受合同法和律师法调整。第四, 律员对外对内进行法律工作, 一般都可以代表其单位, 因为其是自身单位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职员, 律员在单位内部的工作性质最大特点便是依法性和合法性, 因此, 从维护单位的根本利益出发依法所处理的事务的行为自然可以代表本单位, 自然可以以本单位名义进行, 但律员的代表性还受授权性制约。这里的意思是说, 律员的代表性首先得具有合法资格的主管人员或部门的授予或者是同意, 至少是默许才有效, 其次还体现在单位主管人员随时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审查律员代表性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尤其是合理性。如果律员处理单位内外部法律关系的行为侵害了单位的根本利益, 那么, 律员的代表性就必须予以撤销;而律师的代理活动只有在委托权限内进行才有效力, 而且即使律师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书, 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但对于案件事实的承认和否认权仍然不能完全拥有, 其充其量只能依据法律、逻辑、事物发展规律及行为规律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推理和反驳的权利, 这是由案件或诉讼当事人的人身性质决定的。第五, 律员必须是专门学习或研究过法律或法学的人, 但他不一定具有律师资格, 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拥有律师执业证书, 不过一般而言, 律员的法律水准应在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层次以上, 否则, 其将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要求;而律师则必须具有律师资格并拥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等等。

1.2 律员与文员、技术员、业务员等律员与文员、技

术员、业务员等词同有一个员字, 顾名思义, 律员与文员等同属于自身工作单位的内部人员, 同受自身单位主管人员的领导。只不过, 律员是单位内部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 而文员则是单位内部专门从事文字工作的职员, 技术员是单位内部从事专业技术活动的职员, 业务员是单位内部从事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原材料的采购和产成品的销售等工作的人员, 另外技术员在特定场合下还是一种技术职称。

2 律员的工作特点

通过以上比较, 我们可以粗略地发现, 律员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2.1 职务性律员首先是本单位的普通职员, 其与本

单位的工作关系是基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录用而产生的。律员的工作是由单位分派、分配或者指令给予的。因此律员从事法律业务是自身职务使然。

2.2 法律性和专业性律员是本单位中专门从事法律

工作的职员。他首先必须具有相当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处理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能力, 其次, 律员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有时还得依据合法有效的行业规范, 惯例或地方政策等进行法律工作;最后, 律员必须维护本单位的合法利益和根本利益。

2.3 代表性律员从事法律工作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也就是说律员处理具体法律事务可以以本单位的名义进行, 可以代表本单位, 这是由于他的依法性、合法性或法律性决定, 更是由他的职务性和维护本单位的根本利益的本质决定的。因此, 无论处理内部法律关系和外部法律关系, 律员的代表性一般总是相对地确定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 经过单位主管尤其是法人代表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授权, 律员还可以成为本单位的全权代理人, 比如, 代表单位进行诉讼等。但必须指出的是, 律员的代表性并不表示律员具有决定权。相反, 律员的代表性或代表权必须受本单位有权主管的决定权制约。这便是律员之所以为员的道理。当然其身份发生重合又是另一回事, 其决定权仍属另一身份的职权范畴, 而非律员。

2.4 从属性这是从律员的法律身份角度进行分析的。

由律员工作的职务性和代表性, 我们可以知道, 律员是本单位的内部职员, 律员与单位的工作关系或身份具有不平等性与不对等性, 更明确地说, 律员的工作从属于单位事务, 律员必须服从单位主管的合法合理的分配和调遣, 律员必须为单位尽心尽力尽职地工作。另一层含义是, 律员的身份性质从属于单位性质, 律员的工作单位性质如果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性质的, 那么, 律员的身份便是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职员;律员的工作单位如果是社会团体性质的, 那么, 律员的身份便是社会团体的从业人员;律员的工作单位如果是行政机关性质, 那么, 律员的身份便是国家公务员。

由上, 可以进一步得出律员的性质, 是具有相当法律专业水准的, 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行政机关内部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

3 律员的表现形式

由其性质决定, 律员的表现形式亦有多种。

3.1 在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内部在企业、事业

单位或社会团体内部, 律员的工作形式可以为本单位的内部法律顾问 (这是相对于律师可以成为企业、事业单位的外部法律顾问而言) , 或者是法律工作部门的组成人员, 如法律工作部、法律事务科或法律业务办公室等内的工作人员, 有时亦可以与其它身份相重合, 如律员的身份可以和副经理、经理助理、监事或董事等身份相重合, 亦可以和部门如安全科、保卫科、职工调解委员会、人事科、企管科等主管及其成员发生重合, 甚至还可以和妇女委员、工会委员、青年委员等成员及其负责人发生重合。律员身份的重合, 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 要具有相当的法律水准。第二, 要专门 (至少占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绝大部分) 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第三, 要能够代表本单位, 以本单位名义进行工作。否则, 他的身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3.2 律员在行政机关律员在行政机关, 则是政府部

门的法制工作机关和监察机关等内的组成人员, 但他并不包括人事部门和审计机关等一般组成人员。因为律员具有法律性和专门性, 而即使是法律专业性、法律专门性或专门的法律事务性, 亦并不能动摇法律事务的综合性, 需知律员还有一个特性是他的代表性, 代表性又可以分为对内代表性与对外代表性, 所以, 其它不具有综合性质的政府职能部门内的组成人员一般是不属于律员范畴的。但是, 这些政府职能机关内设置的综合法律事务部门, 如行政科、综合科、法制科或监察科等内的组成人员, 因为由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决定可以拥有直接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察尤其是具有行政复议等职能部门的组成人员可以划入该政府职能机关律员的范畴。当然, 他们所作出的法律文件的程序性审查、审核和批准, 以及法律行为的被监察和认可等行政内部行为, 并不影响和妨碍这些人员在该行政机关内的律员性质。

3.3 律员与政党政党是代表某一个阶级、阶层或集

团, 并为维护其利益, 实现其政治主张, 而结合成立的政治组织。在我国,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党, 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根本要求,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其执政地位由宪法予以确认和赋予。其它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的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参政党。它们是中国近现代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参与者或同盟军。政党的性质决定了它们的工作机构中并没有专门从事具体法律事务的职业人员, 它们的工作形式是会议与书面文件, 它们的工作内容总是涉及政策、政治, 因此, 律员在政党中是不存在的。当然, 这并不影响每一个政党的组成人员都必须依法办事、依法从政、依法参政或依法议政。

3.4 律员与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们国家组织机构中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它们在我国民主政治和法制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它们依法从人民中选举产生, 代表人民决定内外大政方针, 并受人民监督。它们内部也设立法律综合工作部门, 但是应注意, 它们的法律综合工作部门无论对内对外都不具有代表性, 亦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制委员会, 一般地, 并不能代表人大及其委员会, 因此其组成人员相应地不具备律员的性质。因此, 律员的工作单位范围也未将人大及其常设机构包括进来。

3.5 律员与司法机关在我国, 司法机关包括国家的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从某种意义上说, 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等。因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属于政府组成部分和行政机关序列, 而律员的工作单位范围含及行政机关, 因此, 这里所谓的在司法机关中并不论及它们, 而主要涉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知道,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内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在依法从事对内对外法律活动, 无不是代表本级审判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的, 甚至可以说, 他们无不是代表国家进行审判或检察活动的, 因此,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 将律员的工作单位范围包括进审判机关或检察机关内的审判人员或检察人员, 并非没有道理。但是, 将律员的工作单位范围含及审判机关或检察机关内的审判人员或检察人员, 在理论上毫无意义, 相反, 只能带来概念上的混淆和紊乱。

因此, 律员的涵义将以上单位的组成人员排斥在外是必要的和理所当然的。故, 本文在论述律员一词的工作单位时, 也未将司法机关包含进来。

4 律员的基本任务

律员的基本任务, 亦可称为律员的职能或职责, 这是由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律员自身所在的工作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因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行政机关的性质各不相同, 因此, 相关单位的律员的基本任务也相应地各不相同。由于从社会广泛程度的原因考虑, 在这里, 笔者择要就企业和行政机关两者各自律员的基本任务作一简要分析。

4.1 企业律员的基本任务企业内的律员, 其基本任务

大抵是:第一, 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性是律员行为的第一特性。维护本企业的利益是律员理所应当的基本任务, 但这项任务受合法性的限制。不具有合法性的利益即使再大, 律员也不能去维护, 恰恰相反, 不合法利益越大, 其违法性也就越大, 而这与律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是格格不入的。第二, 维护本企业的根本利益。在企业律员的具体法律事务中难免会遇到企业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本企业内的局部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企业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冲突的情形。这时的律员就应依法权衡利弊, 通盘考虑, 把利益的最大化与损失的最小化, 以及利益的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等结合起来衡量, 从根本上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合法地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第三,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由于企业的本质决定, 企业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往往总是从本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 进行相应的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而本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与国家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一些抵触。这时企业的律员应及时运用自己所学到的和所掌握的法律知识, 或者提请企业单位有权主管部门及人员将企业的经济行为或经营管理行为纳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轨道上来。简而言之, 律员的任务就是努力使本企业的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合法性。这也是维护企业根本利益要求所决定的, 同时也是律员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第四, 依法建立和健全企业内的规章制度。现代国家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法治化, 现代企业的内部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制度化。因此, 律员的首要任务是依法建立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其次应在此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这当然需要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充分和有效的配合, 尤其是涉及某些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部门规章制度, 更离不开相应部门的大力协助和广泛参与。但由于工作侧重点的不同, 律员对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尤其要把握其合法性。否则, 律员的身份将混同于文员或企业内部其他行政管理人员。

4.2 企业律员的工作方式企业律员的工作方式或工作

范围是:第一, 解答法律咨询, 就本企业单位主管人员业务上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第二, 草拟、审查本企业单位的法律事务文件。第三, 参与本企业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及重要经济活动的谈判。第四, 代表本企业单位参加诉讼, 参与纠纷的调解或仲裁。第五, 参与本企业单位的决策, 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进行可行性论证。第六, 组织并且代表本企业单位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 注意培养和提高本企业单位主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等等。

4.3 行政机关律员的工作任务行政机关的律员, 因为

隶属行政机关领导, 从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 因此, 其任务和职责基本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具体工作需要分配和确定的。但由律员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决定, 律员在行政机关中应着重于下列法律事务:第一, 就本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 或者应本行政机关领导的要求, 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第二, 为本行政机关草拟、发布规范性文件, 或者对本行政机关正在进行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建议。第三, 依法依职代表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调解、行政处分, 尤其是进行行政监察和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第四, 代表本行政机关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第五, 向本行政机关领导及时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 就本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提供法律建议。第六, 接受本行政机关领导指派, 代表本行政机关参加诉讼, 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等等。

5“律员”一词的辨析及其现实意义

5.1 律员一词的概念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试着给律员

一词下这样的定义:律员, 是具有相当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准, 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行政机关内部依法依职权代表本单位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以上律员概念中的“相当的”一词, 是相对于律员所在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整体法律水平而言的, 即在律员所在单位中, 律员的法律水平应该是“相当的”高。比如, 某单位全体人员的平均法律水准为中等专业层次, 那么, 该单位的律员就应该具备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层次以上;如果某单位全体人员的平均法律水平为法律专业大专层次, 那么, 该单位的律员就应该具备法律专业本科层次以上, 依此类推。另外, 有人可能会问:用人单位内部法律职员、单位内部法律顾问、单位法律工作者或单位内部律师代替律员一词, 行不行?笔者认为, 在某种场合下, 可以暂时替代, 因为它们都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律员的实质和性质, 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但是, 它们毕竟仍然都缺乏概括性、严谨性和完整性, 因此, 用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词完全代替律员一词则是完全或绝对不行的。

5.2 律员一词的现实意义律员一词概念的界定与律

员职业的形成, 准确地说是对律员职业现实存在的明朗化, 有着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 可以更加有利于清楚地认识到律员职业的现实存在, 了解其特点及其基本任务。第二, 可以更加有利于律员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所长, 以更好地更充分地更全面地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第三, 可以更加有利于企业单位的经济建设, 更加有利于行政机关的民主法制建设, 更加有利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 更加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律员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的整体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9.工程审计专员的岗位职责精选 篇九

1、配合工程审计单位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造价、招投标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

2、对公司工程项目成本方面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编写工程审计计划,收集、整理审计材料;

4、编制工程审计报告,披露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决策依据;

5、参与公司工程项目预结算方面工作,对项目收方验方、材料核价、物资采购等工作审核;

6、参与公司业务流程或制度改进。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民建,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两年以上工程预决算或工程审计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管理相关知识及工作流程;

3、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熟练应用图形算量及计价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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