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征信查询

2024-11-04

全国公司征信查询(10篇)

1.全国公司征信查询 篇一

大成都可查征信报告最新网点

成都市区:

1.上海银行东大街支行,地址:锦江区东大街牛王庙段100 号附1号;

2.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地址: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1楼;

3.中国民生银行金沙支行,地址:青羊区清江西路32号;

4.中国银行成都西南交大支行,地址:金牛区群星路94号;

5.招商银行龙湖三千支行,地址:成华区建业路32号;

6.成都银行个贷中心,地址:武侯区新光路1号附3号。

7.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楼A座2楼征信服务大厅。成都周边: 温江:西大街44号 双流:白河路三段28号

新都:桂湖东路116号(每周周二、周四开放)眉山:眉州大刀东三段 彭州:金彭西路211号 邛崃:南街237号 郫县:新南街255号 简阳:滨江路北段 资阳:东城大道186号 金堂:金龙路135号

都江堰:观景路旁(外江局都江堰支行旁)(每周周二、周四开放)崇州:蜀州中路199号-203号 大邑:晋原镇富民路中段274号 新津:玉津东路238号 彭山:建设路170号 蒲江:鹤山北路2号

2.个人征信记录查询方法 篇二

如何在网上查询个人征信记录的方法:

1、电脑打开浏览器,在百度搜索“个人征信”,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如图

2、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首页,找到“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如图

3、进入后,点击页面上的“马上开始”;如图

4、到这一步我们先要注册帐号,点击右侧“新用户注册”。如果已经注册了的用户可以不用注册,直接登录;如图

5、在帐号注册页面,按照注册页面上的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如图

6、注册完成后,直接返回并登录帐号;如图

7、登录成功后,选择页面上的“申请信用信息”;如图

8、在申请信用信息页面上,我们需要提供个人信息验证,验证方式有银行卡验证、数字证书验证、问题验证。这里小编选择了银行卡验证方式,并把下方需查询征信的内容都打上勾,点击“下一步”;如图

9、在银行卡验证页面上,点击“获取银联认证码”;如图

10、在弹出的页面上填写一张自己银行卡的信息,进行验证;如图

11、验证成功后会回收到银联的认证码;如图

12、回到“申请信用信息”,把收到的银联的认证码输入并提交;如图

13、最后央行会在48小时内把征信查询短信验证码发送到我们手机上,我们只要把这个短信验证码输入,即可获取的自己的个人征信记录,获取到的个人征信记录也可以下载下来。如图

如果在征信记录上发现有逾期情况,小编建议马上还上,避免以后在银行办理房贷受到影响。

3.征信查询资格考试题库 篇三

2.《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 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

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

删除。4.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

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相关机构收到异议,应按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5.自2011年1月起,云南省内取消“贷款卡集中年审制度”,实行滚动年审

。6.2011年上线的新版个人信用报告有个人版、个人明细版、银行标准版、银行异议版、征信中心版、社会版、政府版等七个版本。

7.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设立条件,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 30日内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

办理备案。8.《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查询信息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直接责任人员处 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9.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

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

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

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

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0.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

原则收取查询服务费用。

11.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统称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12.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 两次向

征信机构 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13.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14.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供信息使用者参考。

15.信息提供者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向征信机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

非依法公开

的个人不良信息,未

事先告知

信息主体本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 万

元以下的罚款。16.《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管理员

用户、数据上报

用户和查询

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中心变更备案。17.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查询信息的机构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企业的信贷信息的,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18.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

。19.信息使用者应当按照与与个人信息主体约定的用途

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不得未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向

第三方

提供。20.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 信息主体本人同意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21.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履行职务

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22.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

、疾病

和病史

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23.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商业保险、不动产的信息和

纳税数额

信息。但是,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其书面同意

的除外。24.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采用格式合同条款

取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足以引起信息主体注意的提示

,并按照信息主体的要求作出明确说明。25.在异议处理中,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

予以更正

;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

;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

和异议内容

应当予以记载。26.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息主体

和取得信息主体本人书面同意的信息使用者

提供查询服务。国家机关 可以依法

查询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27.金融机构不得对持有被暂停、注销贷款卡 的借款人发生新的信贷业务,已发生的信贷业务可以做延续处理。28.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29.2011年7 月印发的《云南省金融机构贷款卡申办资料审验实施细则》中规定,金融机构各对公营

业网点

必须设置贷款卡资料审验员

,负责贷款卡资料的审验工作。30.2011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建立

异常数据跟踪反馈

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在办理日常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现在企业征信系统中

查询到的信息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致

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报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问题反馈表》进行书面反映。31.企业在金融机构办理基本账户开户申请

时,由该机构负责督促其办理贷款卡,并进行申办资料的审验。金融机构对所需资料进行

完整性和有效性审验

后,出具《贷款卡申办资料审验 结果书》,由企业连同资料送交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

32.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从事征信业务的必备条件

。33.对违反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考试考场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发现,成绩当即作废

,并取消 本内考试

资格。34.贷款卡是借款人凭以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 资格证明

。35.信用报告被人们喻为

经济身份证。

36.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时,应查验借款人的贷款卡,金融机构查验借款人贷款卡的时间不得超过

五个

工作日。

37.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等四方面。38.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担保公司代偿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按月统计辖内发生的企业代偿信息,于

次月8日

前报送至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并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关注企业信用报告“ 大事记信息

”栏目中记录的相关信息。39.信息使用者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 单位

和个人。

40.云南省金融机构征信业务人员上岗资格自 认定之日

起有效期 3年

,期满资格失效,期满前

30日

内应重新申请参加考试。1.什么叫征信业务?

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2.《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良信息是指什么?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

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3.请列明《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规定的五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

(一)违法提供或者出售信息;(二)因过失泄露信息;(三)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五)拒绝、阻碍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检查、调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4.机构信用代码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4.全国公司征信查询 篇四

个人征信查询中征信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征信的原荆是征信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科学的指导原拼,是征信活动顺利开展的根本。通常。我们将其归纳为真实性原则、全面性原刻、及时性原则以及脸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即指在征信过程中,征信机构应采取适当的方法核实原始资料的x实性,以保证所采集的倍用信息是真实的,这是征信工作,盆要的条件。只有信息准确无误,才能正确反映被征信人的信用状况,保证对被征信人的公平。真实性原形有效地反映了征信活动的科学性。征信机构应基于第三方立场提供被征信人的历史信用记录,对信用报告的内容,不妄下结论,在信用报告中要摒弃含有盛伪偏祖的成分,以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基于此原则,征信机构应给予被征信人一定的知情权和申诉权,以便能够及时纠正错误的信用信息,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

(二)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又称完整性原则,指征信工作要做到资料全面、内容明晰。被征信人,不论企业或个人,均处在一个开放性的经济环境中。人格、财务、资产、生产、管理、行梢、人事和经济环境等要众虽然性质互异,但都具有密切的关联,直接或间接地在不同程度上影响若被征信人的信用水平。不过,征信机构往往收集客户历史信用记录等负彼信息,通过其在履约中的历史表现,到断该信息主体的倍用状况。历史信用记录既包括正面信息,也包括负面信息。正面信息指客户正常的基础信息、贷欲、赊梢、支付等信用信息;负面信息指容户欠欲、破产、诉讼等信息。负面信息可以帝助授信人快速甄别客户信用状况,正面信息能够全面反映客户的信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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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征信机构在采集信息时要尽2实现实时跟踪,能够使用被征信人最新的信用记录,反映其最新的信用状况,进免因不能及时掌握被征信人的信用变动而给授倍机构带来扭失。信息及时性关系到征信机构的生命力。从征信机构的发展历史看,许多征信机构由于不能及时更新信息,使得授信机构不能及时判断被征信人的信用风险,而难以经营下去。目前,我国许多征信机构也因此处于经营困境。

(四)隐私和商业秘密保护原则

5.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农行) 篇五

授权书

(企业征信业务)

重要提示:为了维护您合法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中国农业银行:

一、本单位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包括贵行各分支机构,下同)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至约定用途的业务结清之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使用本单位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其他信用信息。约定用途为以下第 项。1.审核本单位授信业务的; 2.审核本单位用信申请的; 3.审核本单位作为担保人的;

4.对已发放的本单位信用进行风险管理的;

5.涉及本单位关联人的信贷、担保或风险管理业务,需查询本单位信用信息的; 6.。

二、本单位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

任何适格第三方因信赖或使用上述信息对本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或财产、信用等损失的,贵行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三、若本单位在贵行的业务未获批准,本授权书、信用报告等资料无须退回。

授权单位声明:贵行已依法向本单位提示了征信授权事项,应本单位要求对上述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出了说明,本单位已知悉和理解,有效期一年。

授权单位(名称及公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6.征信查询报告授权书审核意见 篇六

审核意见书

致浙江花园进出口有限公司:

贵司提交我部的《征信查询/报告授权书》,我部经审核以后,特提出以下意见:

1.因《征信查询/报告授权书》的签署关系到贵司的信息安全问题,所以贵司在签署授权书时要认真全面审查被授权单位的资信(比如最近几年是否受到银行监管部门处罚过、有没有违规披露过客户信息、该银行在其他企业的口碑如何),确保贵司的信息安全。

2.因需办理银行业务是签订本授权书的最终目的,同时也为了限制银行对贵司信用信息的查询和披露,建议在授权书中明确授权的事项及范围。

3.本授权书中有很多条款对贵司不利,比如“授权人在此进一步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贵行可就业务目的将贵行从授权人或征信机构所获得之有关授权人之信息提供及披露给贵行与授权人不时同意及/或约定的相关方”,“授权人免除免除贵行因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上述信息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同意并确认贵行无需因前述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和/或报送而对授权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但贵行有重大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而超出授权事项及范围行事的除外;并且授权人承诺对贵行查询后所作出之包括但不限于信贷、担保审批意见和决定无异议”,“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建议贵司的业务人员积极银行进行沟通,尽可能修改或删除相关不利条款。

4.考虑到这是银行当方面制作的格式授权书,贵司要修改或删除相关不利条款的难度较大,建议贵司指派对银行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及时对贵司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发现披露错误,应积极与银行和征信机构提出异议。

5.授权书签署过程中相关的文件均用原件,即我方要有对方签字盖红章的原件;

以上建议供参考,因银行业务复杂及专业性强,为慎重,建议请对此类业务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再审核。

集团法务部

7.个人征信查询次数过多会有影响吗 篇七

大家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不管是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都会问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你的个人征信好吗?很多不了解的人便会自行查询,那么频繁查询个人征信有影响吗?永城贷款网小编就这个问题来深度解析下。

我们首选需要了解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什么?

正常情况下,居民个人可登录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可以查询到个人的信贷记录、公共记录、查询记录等信息,而信贷记录又包括信用卡、贷款和其他信贷记录。

1、哪些个人征信报告会被查询?

凡是涉及贷款的业务,比如申请商业贷款,申请房贷、车贷,申办信用卡等,银行及相关机构都将在征得个人授权的情况下,提取客户的个人信用。

2、查询次数过多真的影响贷款吗?

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当我们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的时候,金融机构会审查读取个人信用报告,作为是否贷款重要依据之一。而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查询记录包括了查询日期、查询操作员、查询原因等内容,也是银行重要参考项,若查询记录过多,确实会影响金融机构对贷款申请用户的信用评定及放贷。

3、是所有的查询都会影响贷款吗?

并不是是所有的查询都会影响贷款!

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原因分为本人查询、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后管理、贷款审批、异议查询等。其中,信用卡审批、担保资格审查、贷款审批按风险要素看可以属于负面类。只有当这类查询记录过多的时候才会产生不利影响,而本人查询不算在内,因此,如果是个人查询自己的相关征信记录的话,并不会对贷款产生影响。

8.全国公司征信查询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 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 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第六条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 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五、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 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 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三条 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

第三章 查询用户的创建与管理

第十四条 各查询机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明确岗位职责及A、B角,并将A、B角配备情况报征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征信中心负责统一创建和管理各查询机构的查询用户。第十六条 各查询机构的查询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征信中心的用户管理员停用原查询人员使用的查询用户,并申请新的查询用户。

各查询机构申请新的查询用户时,应填写《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

第十七条 各用户要专人专用,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八条 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至少每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密码要符合复杂性规定。

第十九条 各用户必须为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

第二十条 各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 查询机构要对所有查询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编号管理的原则进行。档案资料包括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查询申请登记表等。

第二十二条 查询机构要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信用报告查询的相关档案,并做好对档案存放地的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八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档案资料的借阅应当严格限定范围,无查询机构主管的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查询、借阅和复制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 查询机构要按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信用报告查询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对档案资料的销毁要遵照《中国人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银办发[2004]25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查询机构应定期开展自查;各征信分中心要对辖内查询机构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七条 有违反本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造成个人信用信息被泄露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9.征信公司发展方向 篇九

互联网金融乃时下最大创业风口之一,各类互联网金融公司应运而生,近3000家P2P公司,若干一年三轮融资的大学生分期公司等等。作为火热的P2P信贷及消费分期贷款的基础设施——个人征信和风控行业,也因为近千亿的未来空间以及大数据征信,云风控等概念被视为下一个风口。

然而,通过对比美、日、中三国征信市场的发展过程和最终格局,中国大数据征信和风控市场将面临市场化空间仅数百亿、公办机构主导、牌照征信公司垄断剩余市场等问题,没有空间留给创业公司做大的机会,纯征信或风控创业公司只有从工具转型切入具体业务才有做大的可能。

互联网对于征信产业的改变

互联网对征信行业的改变,提升了效率,而没有改变原有的商业逻辑及商业模型。

传统征信产业链由数据公司、征信公司及征信使用方三者构成。这其中,数据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对独特数据源的掌控和挖掘能力,而征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则在于数据源完整度,数据覆盖人群完整性以及数据的分析画像能力。

从逻辑上推演,互联网的出现,增加了新的数据纬度,也改变了数据采集的方式。

但这两点只是增加了数据公司的数据源,或提升了获取数据的效率,并没有实质改变其采集并销售数据的本质模型。对于征信公司而言,本身就是一个大数据公司,互联网带来的信息上的变化也无法重构征信公司核心的数据清洗,挖掘及画像的核心环节。而对于征信使用方而言,互联网的出现,则有可能增加了自身直接采集数据能力及风控的能力,降低对前面两者的需求。

总体而言,互联网会提升征信产业的整体效率,但不会改变征信企业的本质模式。因而,可以用海外美日欧征信市场的发展历程来推测未来国内征信产业的发展。

征信市场避不开的“三重门” 第一重门:市场规模有限。

美、日及欧洲国家等成熟征信市场成熟规模仅60到650亿人民币。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纯征信或风控的总体市场不大,最发达的美国征信市场也仅约650亿人民币的年收入规模。

一个国家的征信市场大小取决于政府设定的运营结构,有私营企业(以美国为代表),纯公办企业(以法国为代表)和公司混合(以日本为代表)三种结构,运营主体越市场化,则市场规模越大。

这其中,市场规模最大的是第一种结构。以美国为例,三大个人征信公司Experian, Equifax 和Trans Union 2013年总年收入约在83亿美元,最大垄断企业征信公司Dun &Bradstreet 2012年收入为16.63亿元,最大风控模型公司FICO在2013年收入约为7.43亿元——这5家公司年总收入约为107亿美元。假设这五大公司70%收入源于美国市场,则它们美国市场收入约为75亿美元。

至于第二、第三种结构,产值最大的日本市场,规模也仅在10亿美元及以下。

第二重门:市场机构空间小。

中国征信市场结构与日本相似,以公办征信机构为主,市场机构为辅,央行征信中心垄断大部分市场,留给市场机构的空间很小。

中国征信市场体系现在是以公办的央行征信中心及地方征信机构为主体,辅以市场化的商业征信机构。从1980年末至今,先后经历了起步、搭建征信平台、央行主导统筹等数个阶段。

2015年1月5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择时发放第一批牌照。至今,除央行主导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外,还有50多家社会征信机构和80家信用评级机构。

在央行开放个人征信牌照前,2015年国内征信市场规模预计约60亿元。央行征信中心市场占比接近70%,短期留给市场机构空间十分狭小,20亿元空间。美国征信市场从1980经历信息化到2010年寡头垄断市场格局稳定,收入进入百亿美元规模,历近30年。算上技术加速的因素,假设年均增长22%,可以合理预期中国也需要15年才达市场千亿的阶段。第三重门:牌照公司激烈竞争,创业公司生存不易。牌照征信公司依托牌照赋予的融资能力及数据源权利做大,但做大的空间取决于央行征信中心的开放程度,而初创纯数据征信公司没有做大的空间。

假设未来市场机构能占比30%的市场份额,2020年前新增百亿的市场给新增的牌照公司争夺。但如果央行不将数据与牌照公司共享,后者将无法低成本最核心的全银行信贷数据,只能从央行购买,且无法在短时间内推出比央行征信中心更有效的征信产品,只能做辅助作用。

牌照第一批发放8家,后续未知。若后续继续发放多个牌照,则个人征信市场会加剧现在以牌照融资,跑马圈地收购团队和小型征信公司的局面。未来征信行业将面临数据同质化、产品同质化、价格战的问题,甚至互联网免费的思路,降低行业整体产值。

与之相比,纯数据征信的创业公司,无论在融资、独特数据源、团队方面都不占优势,但面临的市场竞争也同样激烈。而且,因为没有征信牌照,征信创业公司无法合法的去获取核心数据,比如银行信贷数据或者运营商,公安局的隐私数据;也无法以牌照去融资收购其他征信公司,资金上毫无优势。因而,初创公司很难在征信领域发展壮大,成为未来的寡头之一。

征信行业未来的机会在哪里?

如果纯征信市场已经没有机会给创业公司了,那么征信行业初创公司的机会会在哪?在此逐一探讨数据公司、风控模型、风控信息化系统、反欺诈、资产处置、贷款业务、资产证券化的各个方向可能性和市场空间。

第一,数据公司。

这可能是大部分征信公司的最终形态。借鉴美国、日本征信公司的发展进程,初始阶段都会出现上千家的征信企业,然后小征信公司被并购或者专业化成为细分领域的数据公司,最后剩下2到3家征信巨头,小征信公司则靠卖数据给各家巨头为生。同样的趋势也可能适用于中国。初创公司可以深挖非同质化的数据源或非结构化的数据源,例如舆论数据,社交网络数据等。

大部分地方法院案例的执行信息或者和解案例信息是没有联网的,但里面企业或个人的履约信息却对判断个体的履约风险十分有价值,此公司就专门到各个地方法院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再卖给其他征信公司。这类有一定门槛的细分领域数据提供商是有一定价值的,可以被收购或卖数据为生,公司数量比较多,估计大部分公司价值会在几百万到亿的量级。

第二,风控模型公司。

在各个征信市场,只有美国FICO一家风控模型公司做大。FICO现今26亿美金市值,2014年营收7.9亿美元,净利润9200万美元。但我认为,在中国不会出现像FICO那样独立的风控模型公司,原因有几点: 首先,现今国内各大银行使用的风控模型基本属于一次性买断或自建模型团队,现行市场并没有空间给独立风控模型公司做大。

其次,传统FICO模型不能满足在互联网时代多纬度数据建模的需要。FICO模型的统一建立在过往有限的数据纬度上,比如信用偿还历史,账户数,信用年限,使用信用类型级,新开里信用账户五个纬度;但中国在征信初建,数据纬度剧增的情况下,需要的是新型模型。

最后,细分领域风控模型的专业化,随时信贷行业的细分化及专业化,通用模型已无法满足风控需求,大部分团队会以自身过往的信贷违约数据,自我研发该领域的风控模型,比如拍拍贷的纯线上P2P网络风控系统或者点融网线下贷款的风控系统。

第三,风控信息化系统。

这是指给信贷机构提供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现在更多被称之为风控SAAS服务等。这方面的需求在全国80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2000多家P2P和其他民间贷款机构需求比较强烈。现今中小贷款机构在项目的风控环节主要还是靠人力审查,纸质材料传递,外加灰色渠道查央行征信。贷前黑名单扫描及贷后管理跟踪基本为空白。整体风控的效率非常低下,以及流程容易受人为因素干扰出错等。

可以想像未来完整的风控SAAS系统应该可以提供贷前调用黑名单扫描,舆论扫描;之后贷中可以直接查询征信牌照公司或央行征信的征信报告,并选择评分模型;贷后,可以接入多个不同的借款人监控服务,包括手机监控,企业信息监控,资产监控等等。如果违约,系统还可以直接推荐相应的资产处置或催债服务方。

在这个方向,国内有不少创业公司从P2P系统,贷后服务等各个角度开始切。但因为市场比较割裂,同质化竞争严重。但如果能垄断具体一个细分领域,未来还是有做资产证券化或P2P二级市场的想像空间。

第四,反欺诈。

反欺诈领域在国内是个刚需,尤其是企业端需求反欺诈服务去防止用户造假和刷单等行为,在信贷领域直接的应用是防止用户重复申请,非本人申请,虚假信息借贷以及黑名单用户查询等。

2B的反欺诈服务核心在于商业模式的设计以及抢占龙头地位形成网络效应自然做大。国内的例子是同盾科技,通过收集和整理全网大规模的网络黑名单信息,给银行,第三方支付,信贷,电商,游戏等企业提供云端风险管控和反欺诈服务,免却单家企业黑名单信息不全,自建成本高的问题。

在服务的同时,也要求客户企业继续上载新的黑名单信息,继续扩大同盾的黑名单规模,有了一个正向循环,形成网络效应,黑名单库越多企业使用覆盖面越完整。2C端的反欺诈,美国有创建于2005年,并于2012年IPO的Lifelock。目前拥有360万的付费C端用户,14年产生收入4.49亿美元,远超过To B端2600万美元的收入。C端收入2014年同比增长32.1%,发展迅速。

这块空间还很大,初创公司在设计战略时,尤其需要考虑如何面临同类初创公司如同盾和安全巨头的竞争。

第五,资产处置。

资产处置是信贷机构贷后管理的一个核心环节。根据人民银行2015年2季度的数据,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在131.58万亿,增速为11.9%,年增长规模在10万亿以上。假设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资产为5%,则市场规模达6.57万亿,空间是极大的,有孕育千亿公司的空间。现今国内初创公司切入资产处置的方向有以下几个方向:

一是信息对接平台,比如资产360,信贷机构在平台上对接催债公司。

二是专业化服务公司,例如专业电话催收服务公司。三是细分领域资产处置公司,比如专业房产处置流通公司,抵押车处置公司等。

专业化及信息化的资产处置市场才刚开始启动,整个行业还有极大的效率提升空间,有着极大的空间给初创公司尝试。

第六,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也是一个万亿级的市场,但各路金融机构都在关注。资产证券化核心能力有亮点: 一是有能力判断资产的质量并定价。比如一个信贷公司,比如P2P公司出让一个资产包,如何判断里面具体资产的质量,总体风险?最终如何定价?

二是有能力将打包后的资产包销售掉。如果资产包被定价并且打包好后,对接什么销售渠道?二级市场,机构市场还是公众市场,如何有让买方有信心买下资产包?这两个核心能力都是任何涉足资产证券化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

第七,贷款业务。

征信初创公司转型直接做贷款业务可能性是比较大的。理由如下两点:

一,市场空间极大,增量万亿级,足以容纳多家公司。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在131.58万亿,15年2季度增速为11.9%,年增长规模在10万亿以上。以特点细分领域而言,中国消费金融2014年达15.37万亿元,同比增长18.5%,2013到2014年增长了2.4万亿元。消费贷款中国人均1.12万元。同期美国消费贷规模3.32万亿美元,人均6.5万人民币;中国消费金融应当还有2-4倍的增长空间,十万亿以上的增量。假设每家贷款机构平均放贷1000亿,十万亿的增量也需100家新机构来满足。

10.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篇十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1

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

鉴于本人需委托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本人名下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为了使担保公司能够对本人信用作出合理评估,在担保公司受理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期间,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公司:

一、向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银行、财务机构等采集、查询、收集、使用本人的征信信息并获取有关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向上述机构报送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二、允许将本人的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提供给平安集团(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使用。

三、本人同意无论以上业务申请是否获批,该授权均持续有效且担保公司无需退还本授权书及其他业务申请资料。上述授权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或变更。特此授权。

授权人: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验证您的.真实身份,您必须需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1、提供以下任意一家银行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交通银行 开户城市:

户 名:(必须同授权人姓名)账 号:

特别提醒:为方便快速通过个人身份验证,建议您提供的银行帐户是已经开通网上银行或者电话、短信功能的帐户,以帮助您能够实时查询我们转给您到实名认证信息。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2

委托查询授权书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

本人(姓名)(证件类型 号码),委托(姓名)(证件类型 号码),于 年 月 日前往你中心代理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责成其及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递本人。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

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姓名:,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代为到贵行征信中心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4

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本人需委托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普惠担保”)为本人名下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为了使平安普惠担保能够对本人信用作出合理评估,在平安普惠担保受理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期间,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公司:

一、向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银行、财务机构等采集、查询、收集、使用、报送本人的征信信息并获取有关个人信用报告(下称“本人信息”),含到期未及时还款等不良信息。

二、允许将本人的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提供给平安集团(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使用。

三、以上信息的授权可用于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用途。本人同意无论以上业务申请是否获批,该授权均持续有效且平安普惠担保无需退还本授权书及其他业务申请资料。

四、心上信息的授权期间:自本征信查询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业务荐下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本人完全知晓并理解,征信机构已通过平安普惠担保明确告知本人:平安普惠担保向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信息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通过各种手段或方式获取或使用本人信息,可能会给本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是造成本人预期利益减少或损失扩大,或是其他不良或不利影响等。

六、本人同意征信机构通过平安普惠担保采集本人信息,并依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加工、提供征信产品时使用本人信息。本人就征信机构采集本人信息的行为本身放弃提起起诉或其他任何主张的权利,但《征信管理条例》赋予本人的法定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或变更。特此授权。

授权人: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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