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精选10篇)
1.水利工程监理 篇一
2.1 帷幕灌浆防渗应用技术
此类堤防防渗技术是通过规范性、合理性的配置浆液实现对水利工程的有效防渗, 因浆液的质量较高, 施工具有较好的胶凝性与流动性。以严格的施工工艺实现利用钻孔, 将浆液送入岩层裂缝, 经过长时间的固化凝结, 增加基岩的整体性与强韧度, 保证其结构的完整性, 进而增强基岩的抗渗透性能。一般施工中常用的灌浆技术为GIN灌浆法、孔口封闭灌浆、纯压式灌浆法等, 具体使用情况需根据施工中实际情况而合理选择, 但要注意对钻孔、灌浆等工艺流程细节进行把控, 提升防渗的高效性。
此类施工技术的主要原理为:将堤身通过浆液的压力劈为裂缝, 并将高浓度的浆液注入裂缝内部, 使其在裂缝内部形成纵向垂直堤内防渗帷幕, 以此实现对堤坝渗漏隐患的预防。
2.2劈裂灌浆防渗技术
此类施工技艺首先要以堤坝轴线为区域进行布孔, 对坝体通过灌浆压力进行劈裂, 随后将向浆液强制灌入进坝体内, 档期固结形成后实现坝体防渗。利用此类施工技术可消除坝体存在的裂缝或孔洞等, 提升坝体防渗的整体性效果。此类施工防渗技术操作简便, 费用成本消耗低, 施工周期短, 效果显著。并且此类技术中材料易选, 浆液可控, 可大大节省运输材料的成本费用, 使得施工难度有所降低, 不仅便于保护周围环境, 更便于施工在坝体上开展, 成本低, 效果好。
2.3 混凝土防渗墙技术
此类施工技术是水利工程中最为常见的防渗技术, 其主要原理是通过对防渗墙体的加固, 并合理控制其厚度, 增强紧密性, 以此提升防渗墙的安全可靠性, 以构建永久性的混凝土防渗, 保证堤防始终维持在高性能的稳定状态。利用此类技术可有效加固已出现渗漏的堤防, 防止安全隐患的威胁性进一步加大。根据不同工程的防渗差异性和施工独特性, 此类技术可分为浅薄型和深厚型两种。前者以10~25m的墙体厚度为主, 用于堤防防渗工程中。后者以60~80cm的墙体厚度为主, 多用于抢修不低于30m的坝体的险要地段。
2.4 高压喷射防渗墙施工技术
此类技术主要是指利用高压浆液喷射工具, 实现对土层的破坏与冲击, 加速土层颗粒间完全性的融合, 使其经过一段时间的凝结硬化后防渗性能大大提升, 增强堤坝防渗性能的整体性与牢固性。在进行此项技术操作时, 首先要利用钻孔机机械钻孔, 以实际情况为准合理管控灌浆位置处浆液喷射工具的放置, 保证高压浆液可迅速通过灌浆喷头向土层中注射, 结合使用搅拌与切割等相关措施改变土层结构, 使其与浆液充分混合, 形成新的凝结固体。此类操作易操作、设备简易、效率较高、成较本低, 在此优势下利用率大大提升, 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堤防防渗工程中。高压喷射施工常见的三种施工技术为旋转喷射、定向喷射和摆动喷射。其中采用旋转喷射技术加固地基, 可保障地基形态的坚固性, 降低地基变形导致发生渗漏的可能性。同时, 利用定向喷射与摆动喷射的配合可加快水利地基防渗工程的施工速度, 增强防边坡的坚固稳定性, 大大提升堤坝防渗技术的有效性。
2.5 垂直铺塑防渗施工技术
此类施工技术主要是在防渗施工中, 利用链斗式挖槽机进行整体开槽坝体和坝基, 铺设防渗塑膜后, 结合回填处理方法, 使回填材料通过析水处理结固成主体塑膜, 以此形成复合型防渗帷幕。此类膜体无缝隙, 整体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可大大提升堤防防渗性能。实际施工中, 垂直铺塑防渗施工技术需保证不超过15cm的开槽深度, 槽宽在15~30cm, 利用此施工技术对平原地区、有较小截渗深度的水库或小深度江河湖海等进行堤防防渗。
3 结语
水利工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在水利工程堤坝防渗过程中, 更是需要结合实际, 运用有效的防渗技术, 作为相关技术人员在技术的合理运用时, 要重视施工实践, 从而确保技术应用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甄新娟.水利工程堤防防渗施工技术探微[J].信息化建设, (01) :387-388.
[2]张荣, 张伟.浅谈水利工程的堤防防渗施工技术[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2) :7-8.
[3]朱武.水利工程堤防防渗施工技术探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5 (26) :119-120.
2.水利工程监理 篇二
一、工程监理概况
1. 工期紧, 有效施工期短。
皂市水利枢纽主体工程施工总工期3年8个月, 其中, 大坝工程作为控制工期的关键项目, 其总工期仅2年8个月;作为施工最关键项目的大坝工程河床坝段总施工时间仅22个月, 有效施工期也只有18个月。
2. 工程施工强度高、难度大。
大坝工程总混凝土需求量约96万m3, “一枯”7个月施工时段, 需混凝土21.5万m3;“二枯”8个月施工时段, 需混凝土52万m3。施工中, 既要保证人工砂石料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等配套生产设施的产品质量;又要保证产量, 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之间矛盾突出。
3. 地质条件差, 缺陷处理难度大。
大坝坝基岩层为石英砂岩夹少量落层粉砂岩、页岩, 坝基存在2条大断层和多条软弱夹层, 且基岩裂隙较发育, 建基面平均1~2 m就有1条软弱夹层, 其成型时呈“搓衣板”状, 地质缺陷处理量大。而建基面对开挖质量的控制要求较高, 大大增加建基面处理和验收的难度。
4. 施工干扰大。
大坝工程施工项目多、施工工序复杂、工程协调难度大, 加之由于移民公路通过坝区, 地方车辆和当地居民可随意进入工区, 施工安全隐患大。
5. 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 技术要求高。
该工程采用了坝体温度控制、铺筑层面处理、连续施工技术、雨季施工等新技术、新工艺, 对监理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
6. 工程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
该工程资金大部分属政府拨款, 其结算由国库集中支付, 支付程序规范、手段先进, 因此对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的要求较高。
二、工程监理实施策略
1. 合理控制工程进度。
(1) 制定合理的合同制度。皂市水利枢纽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中专门加设工程进度奖惩条款,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也制定了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设立了进度目标奖, 将各阶段进度目标与承包人经济效益挂钩, 促使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狠抓进度, 以质量求进度, 以进度求效益。
(2) 采用合理的施工技术。以大坝工程基础部分为例, 该部分廊道较多, 将坝段分成若干区域, 若采用现浇方法形成廊道, 由于该方法现场安装模板时间较长, 制约了碾压混凝土大面积快速施工, 经参建各方共同研究, 将现浇廊道改为预制廊道, 可事先在坝基外预制后再运至现场组装, 加快了施工进度。
(3) 合理安排施工, 排除干扰。大坝基础部分施工工序多、干扰大。施工界有句行话:“土石方施工是土建施工中最简单又是最复杂的工作”, 换句话说, 该工序的施工管理水平决定其进度和效率程度远远大于其他工序。监理部经过对各施工工序的施工强度分析后认为, 土石方工序仍有潜力可挖, 于是提出了加大资源投入, 精心组织, 加快土石方施工进度的建议, 并被承包人采纳。在承包人的努力下, 大坝工程土石方施工工期大大缩短, 提前37天浇筑混凝土。此外, 挖掘工序搭接潜力。大坝工程“一枯”期间工序交叉作业, 施工干扰非常大, 如何合理调度将其干扰降低到最低程度是参建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由于种种原因, 皂市大坝施工组织仍有许多方面应加以改进, 其首要问题是施工技术对施工组织管理的支持力度不够, 导致施工现场管理效果不理想。经建议, 承包人调整了混凝土浇筑顺序, 采用“从右往左”的浇筑方案, 合理地避开了F1大断层地基处理和垫层混凝土浇筑同步进行的矛盾 (F1断层处理涉及5个坝段, 历时2个多月) , 减少了施工干扰, 加快了混凝土施工进度。
(4) 组织措施。在施工的关键时段, 监理部每两天组织一次现场碰头会, 每周组织1次进度协调会, 每月组织1次监理例会, 此外还有一些不定期的专题讨论会。对重大技术问题提前研究, 及早提出预案, 措施先于施工, 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
2. 进行质量控制。
(1) 建立质量管控制度, 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皂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形成了政府监督、业主负责、设计指导、监理控制、施工保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质量目标奖惩办法”, 将合同价3%作为质量目标奖, 以增加承包人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承包人建立了以“三检制”为主的一系列质量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采取了以合同文件为依据,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 以工序控制为重点的质量控制手段, 以及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有的放矢对施工过程实施控制的方法, 并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2) 事前控制。一是每仓碾压混凝土开仓前的浇筑要领图, 均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进行专题研究, 明确浇筑部位、机械设备种类和数量、各种混凝土和砂浆使用部位以及施工的顺序、数量、入仓路口位置、仓面浇筑顺序等。二是组织碾压混凝土现场试验。监理部多次组织研究碾压混凝土现场试验方案, 以便根据市大坝的施工条件和气象水文条件提出能满足强度、抗渗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 并通过现场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和施工工艺流程的适应性, 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 (混凝土摊铺厚度, 碾压遍数、层间间隔时间) 。同时, 研究特殊气象条件碾压混凝土施工措施。三是进行人砂系统专家咨询。人工砂石料加工系统曾一度成为工程建设的卡关项目, 监理部协助发包人两次组织国内专家对料场开采和加工系统运行进行咨询, 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 从而将人砂系统骨料供应对大坝施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四是做好施工方案审查工作。在分步工程开工前, 承包人向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 帮助承包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达到工程进度的目标。重大技术方案由监理部组织专题会研究, 在充分听取发包人、设计代表意见后再进行批复。五是严把原材料质量关。碾压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如水泥、粉煤灰, 外加剂、止水铜片等, 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原材料进场后由承包人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 监理工程师委托发包人中心试验室实施平等检验;大坝工程全部试验仪器和主要计量设备均须定期经计量部门率定, 对混凝土拌和系统配料称量系统每月检验1次, 以确保计量精度满足规范要求。六是重视人才培养。碾压混凝土属新工艺、新技术。为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监理部聘请了2位多年从事碾压混凝土施工的老专家承担质量管理工作, 并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 培养了一批能胜任工作的现场监理人员, 以人的质量来保证工程质量。
(3) 事中控制。碾压混凝土质量关键在于施工过程控制, 监理部实行砼技师带班的24小时旁站监理, 对铺筑前的准备、混凝土拌和、运输、卸料和摊铺、压实、切缝、层面处理及变态混凝土施工、混凝土养护各个环节实施控制。必须对上述各环节严格把关, 尤其是碾压混凝土拌和、压实工序是事中控制的重中之重。
(1) 碾压混凝土拌和控制要点。拌和前应对搅拌设备的称量装置进行核定, 并要求定期率定;投料顺序、拌和量及拌和时间经现场试验确定后, 不宜再改变;拌和系统应有砂含水量测定装置, 并有自动补偿调节功能;经常检查灰浆在搅拌机叶片上的黏结情况, 若黏结严重应及时处理。
(2) 碾压混凝土压实质量控制要点。检查振动碾性能 (激振力、振动频率、振幅、行走速度等) ;振动碾行走速度为1.0~1.5 km/min;摊铺厚度一般由试验确定, 皂市大坝工程为每层3.0~3.4 cm;碾压遍数为静碾2次, 加振碾6遍;大坝迎水面3~5 m碾压方向应垂直于水流方向, 以防止形成层间渗水通道, 每条碾压带间搭接10~20 cm;每层碾压完毕后应及时按照网格布点检测其压实容重, 若达不到设计要求应立即复检, 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一般采用复碾) ;层间允许间隔时间应控制在混凝土初凝时间以内, 且混凝土拌和物从拌和到碾压完毕的历时不超过2 h;水平施工缝停歇的层面或冷缝, 达到规定的碾压遍数及压实容重后宜进行1~2遍的无振碾压;各种设备在碾压完毕的混凝土层面上行进时, 应避免损坏已成型的层面, 对已造成的损坏应及时处理。
(4) 事后控制。碾压混凝土事后控制工作包括硬化混凝土性能检测、单元质量评定和钻孔取芯压水检查。硬化混凝土性能检测, 即承包人按照规范要求规定的项目和频次, 在机口取样成型标准试件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皂市大坝工程碾压混凝土钻孔取芯与压水检查工作由于在事先提出了方案, 事中进行了控制, 事后进行了总结, 经钻孔芯样判断, 其大坝碾压质量优于国内同等工程。
3. 进行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
(1) 计量。皂市大坝工程计量项目主要包括土石方、混凝土及灌浆工程量计量3方面。土石方工程计量控制以开工前的地形测量和完工后收方测量为控制重点。灌浆工程计量则重在实施过程计量, 必须采用24小时旁站监理方式, 根据实施情况现场计量。混凝土工程按照设计图纸计量, 碾压混凝土每个仓位均有浇筑要领图, 通常情况下, 同一个仓位有4~5种不同规格和标号的混凝土, 监理人员应据不同的设计要求区别计量。
(2) 支付。皂市大坝工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支付程序规范, 支付时限短, 超合同清单项目先立项后支付及支付手段信息化是国库支付的特点。工程监理部对从事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有关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 使其适应了国库支付的要求。
(3) 变更、索赔处理。水利水电工程因其工期长、施工边界条件复杂、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等原因, 工程建设中出现工程变更索赔的情况在所难免。皂市大坝主体工程“一枯”施工期, 承包人提出了30余项变更项目。对此, 监理工程师以事实为依据, 以合同为准则, 坚持合法, 兼顾合情、合理原则, 妥善处理工程变更、索赔事宜, 维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利。
4. 工程协调。
(1) 成立专门机构, 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皂市大坝工程协调又划分为工程外部协调和工程内部协调。其中, 工程外部协调由发包人负责, 主要是协调工程建设与地方各部门的关系;工程内部协调一般由监理工程师承担, 发包人也参与对2家监理单位监理范围所未涉及部分的协调工作。
(2) 制定协调制度。监理部对经常需要协调的事项制订专门的程序, 事先确定协调时间、内容、方式和具体负责人, 并根据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协调方法, 如指令、监督检查、交流、会议等。工程建设中经常出现分目标互相制约的情况, 因此应保证工程建设整体效率, 理顺各种关系, 实现综合协调和总体优化。监理部在处理承包人矛盾时, 应坚持“谁便于解决此问题或谁解决此问题成本低就由谁承担此义务”的协调原则。由于监理工程师掌握情况准确, 处理及时, 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结论
3.水利工程监理 篇三
关键词:水利工程;测量管理;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TV221 文献标识码:A DOI编号:10.14025/j.cnki.jlny.2016.10.038
在水利工程测量工作当中,管理工作的效果会直接影响测量效果。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测量工作的重要性被认可,越来越多的水利工程建设企业开始加强对水利工程测量工作的管理,但其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为了能够进一步发挥出测量工作在水利工程当中的重要性,做好对其管理工作的研究分析至关重要。
1 水利工程测量管理的不足
1.1 管理意识偏低
管理意识偏低是影响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原因。因为我国水利工程测量工作发展时间较长,但对水利工程测量工作的管理才刚刚发展起来,这使得许多水利工程建设企业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至于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为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很难发挥出实际作用,难以为管控、监督水利工程测量工作质量提供支持。
1.2 管理方法落后
管理方法落后也是影响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效果的主要原因。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水平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水利工程测量技术也得到了较为明显的进步和发展,但与之相匹配的管理工作并没有实现同步发展,这使得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很难对现有的水利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不仅无法发挥出实际作用,还会成为影响水利工程测量工作效果的不利因素,这无论是对于水利工程测量工作还是其管理工作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1.3 管理监督不足
管理监督作为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其所存在的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作用的发挥。虽然,近年来监理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日益重视,但其更多的是将工作重点放在施工设计、施工质量方面,而更为重要的施工测量工作却被忽视。这使得施工测量工作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进而影响到了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影响其建设效益。
1.4 管理人员缺失
管理人员缺失也是影响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因素。我国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目前已经逐渐建立起一个相对健全的体系,但因为专业管理人员培养机制的缺失,使得水利工程测量工作出现了无人可用的境地。
2 水利工程测量管理的改进措施
2.1 树立管理意识
树立良好的管理意识是提高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质量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的作用,并能够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发挥出管理水利工程测量工作的作用。在水利工程测量管理意识培养方面,企业领导人应以身作则,在树立自己管理意识的同时,去引导和感染企业当中的其他工作者,使整个企业都能够建立起科学、正确的水利工程测量管理意识,为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基础。
2.2 革新管理方法
革新管理方法也是提升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实际效果的措施之一。针对当前的管理方法与水利工程测量不匹配的情况,企业应当加大对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的学习力度,在引进、学习国内外其他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结合企业水利工程测量工作的实际水平以及水利工程的实际特点,来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水利工程测量管理方法,为水利工程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打下基础。
2.3 提升监督水平
提升监督水平是提升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辅助措施。在实际工作当中,企业要先建立起内部的监督机制,发挥出内部监督的作用,使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能够在内部监督的支持下,最大限度保证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作为第三方监督机构的政府监理部门一定要发挥出自己的权威监理作用,给予测量管理监督工作充分的重视,并能够将其放在与设计监督、质量监督相等的地位上,使水利工程测量管理监督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出实际作用,为水利工程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提供基本保障。
2.4 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培养,尽快建立起水利工程测量管理人才培养体系,使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能够有专业人员予以实施,对于保证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质量和推动水利工测量管理工作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各大高校已经逐步建立测量人才的培养机制,但并不能单一的依靠高校来完成对测量管理人才的培养,而是要发挥出实际测量管理工作环境的优势,使水利工程测量管理人才培养能够从理论教育到实践应用形成一个健全的体系,为我国水利工程测量管理工作的进步,提供最基础的动力保障。
3 结语
4.水利工程监理 篇四
水利水电工程是水利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事业的第一步,同时也是水利事业的基础。水利水电工程是公共事业,它涉及范围广、人员多,影响程度深,工程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质量管理对于水利水电工程有特殊意义,加强质量管理是建筑企业自身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的必然选择。加强质量管理,同时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们的强烈要求。在我国水利事业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是水利建设自身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企业自身的选择。
1.水利水电工程的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由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水利水电工程参与人员众多,相关部门的分工也各有不同。严格意义上,参与主体有:水利部门、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建筑监理单位等主体。从一般意义上而言,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环节有:施工前的项目规划立项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施工图限额设计;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施工完成后的竣工验收阶段。要加强质量管理也就必须要从这三个阶段下功夫。
1.1项目规划阶段 在项目规划阶段,也就是项目设计阶段,国家在这一阶段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但是在现实执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施工图设计前没有进行充分的实地调研和专业测绘。实地调研是施工图设计的前提,进行专业的测绘也是为了更精确地掌握实地情况。但是在现实中,设计人员没有充分地调研。在设计的时候不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来进行设计,违背了相关规范,同时也与实地情况不符;在决策时没有科学规划和民主决策程度还不够,对于施工人员的意见不够重视。
1.2施工阶段 水利水电的施工阶段问题主要体现在:原材料的采购上,由于采购人员的素质不过关导致建筑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从而最终影响水利水电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在起初的基础开挖,灌岩浆处理,还是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阶段都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于国家明文规定的施工规范不能严格遵守,不能完全做到,从而最终出现质量问题;工程监理人员水平欠缺,导致施工合同不能得到完全执行,在监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施工人员还进行偷工减料的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会直接导致出现质量问题。
1.3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措施也不是很完善。在验收阶段不能仔细认真地按照施工前的`相关设计来进行验收,最终出现问题也不能马上知晓。
2.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
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重要工程。必须实现施工过程的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来最终加强质量管理,保证质量。
2.1项目规划阶段 设计前必须对实地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进行专业测绘,更为精确地掌握实际情况。只有在了解了实际情况后才能进行科学地设计。在设计时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来进行并且要充分尊重施工人员,听取他们的意见。
2.2施工阶段 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确保他们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来进行施工。严禁出现偷工减料的违法行为。要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工程管理人员要提高管理水平,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要结合实地情况来进行管理。要加强对于资料的收集。
2.3竣工验收阶段 要以严谨的精神,科学的态度对水利水电建筑施工进行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要做好决算及各种资料的整理与加工。要认真查看资料,通过对比资料发现建筑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5.水利工程监理的论文 篇五
1.1业主偏好低报价的监理服务
水利工程项目绝大部分是国家投资的项目,需要通过招标确定监理企业,在招标中业主普遍对低报价的监理服务有兴趣。而实际上每个工程的复杂程序不同,监理控制点不同,监理企业的水平不同,监理服务质量有差别;为了中标,监理企业不得不降低监理费报价。在降低监理费报价的情况下,监理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势必要降低监理服务质量,如果业主从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的造价管理角度来看,降低施工期的监理费报价并不合理。
1.2存在业主“三拖”现象
存在业主拖工期、拖工程验收、拖欠监理费的“三拖”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以种种借口,将监理费尾款不予以支付,有些钱业主也不说不给,而是以种种借口不支付。比如说工程不进行验收-(一般合同中都规定验收后支付尾款)-特别是对于政府出资的水利工程项目,因为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不验收就使用的现象很多。
(2)对于监理的额外工作报酬不及时或者不予支付。很多的监理合同都是一年到二年不等,但实际工期因为各种原因往往拖的很长,监理单位因为支付不完全又不敢撤人,所以只好跟着工程拖时间,而多数业主对这一块额外的工作根本不给支付。
(3)找借口扣监理费,这样的情况很少,但也是存在的。往往业主会将施工单位的责任转嫁到监理头上,要求监理赔偿或者说是克扣监理费。“三拖”现象的实质就是拖监理费和借口不付额外监理费,这给监理企业造成很大的经营困难。
1.3业主对监理服务的性质不了解
有的业主对合同条款不了解,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业主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下达指令;有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关系密切,造成监理单位的部分职权无法正常行使,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1.4业主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施工单位的质检员经常在施工单位尚未进行自检的情况下催促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验,一旦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就认为是监理单位监理不当造成的,归责于监理单位。
二、水利工程监理企业的改进措施
为保证水利工程监理企业的正常发展,更好地为业主服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2.1加大监理的宣传力度
加大监理的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的宣传力度,形成合理的监理企业收费理念。企业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宣传公司的业绩和企业文化与形象方面要不遗余力。特别要进一步加大监理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的宣传力度,让业主真正认识到选工程监理重在选“人”、选“企业”,而不是简单地看价格,树立选择监理服务水平是选择监理企业的唯一标准。
2.2加强行业自律,遏制无序竞争
建议水利监理专业委员会的所有会员单位,签订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业抵制恶性竞争压价行为的自律公约,并且有相关的机构负责进行每年的监督检查。对于那些在监理报价中恶意压价的监理企业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落到实处。严格监理收费标准,遏制压级压价、恶性竟争以及由此带来的降低监理服务质量的现象。
2.3通过合同手段解决拖欠监理费现象
监理费是一个监理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现实中,为了承揽监理任务监理企业已经将报价取到了国家发改委规定的监理取费的下限,但还是有很多拖欠监理费的现象存在。要根本整治“三拖”现象,需要监理企业认真预测工程可能出现的各种进度问题,研究业主的资金实力和实际管理水平,针对各种可能的进度拖延和工程竣工验收滞后,在合同中有相应的监理费计算办法和收取条款,使监理费的收取能够以合同为依据顺利收取。
2.4加强监理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
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管理环境,用实际行动取得业主的信任和协作。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顾客第一,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具体可从下面几点做起。
(1)选好总监。总监是项目监理部的核心人物,对总监要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专业技术功底,广泛的知识面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切实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作为项目监理部第一责任人,对内向企业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应当认真研究业主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恰当地向业主解释合同条款和监理流程,明确在工程管理中业主和监理的权限与职责,及时地与业主交流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商讨对策,真心实意为业主服务。
(2)加强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监理人员素质决定了现场监理工作水平,提高监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是所有监理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最有力的手段就是加强培训,通过培训,使监理人员熟练掌握所监理项目的技术要求、规范、施工工艺过程和质量保证措施等。
2.5严格监理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1)作为技术服务为主的监理企业要积极争取各种信用等级,避免不良业绩。同时积极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规范监理工作程序,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意识。
(2)认真做好施工监理的质量策划工作。质量策划工作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工作规程的建立和完善。质量策划工作搞好了,就为全面开展的各项监理工作打下了基础,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条件的情况下,要编制施工监理作业指导书,规范监理规划、细则等重要监理资料。同时,对各项目监理规划、细则进行评审,严格审核、审批程序,提高编制水平。
(3)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严把开工第一关。第一次工地会议是重要的监理会议,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使施工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设置、权利、职责等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熟悉,对搞好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至关重要。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明确工程的工期、质量和投资目标,明确各方的责权利。过程控制的核心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这三项控制虽然工作内容不同,但却是互相关联,互相制约,甚至是互相矛盾的。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控制中,应把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处理过程控制中的各种矛盾,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展。
(4)搞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内业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窗口,必须做到真实可信,数据可靠。目前中小型工程的施工单位普遍存在资料造假、资料编制水平低下、资料不同步及资料员未进行培训的现象,给监理单位进行资料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为了使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四方来往文件简洁、规范,监理企业可以参考有关规程、规范,制订《作业指导书》。对业主、设计、施工、监理文件依照信息管理的功能分类填表,减少文件往来的繁琐和无序。对于施工资料,必须本着没有资料不验收的原则,保证资料和工程进度同步,而且在每月核实工程量时,同时核查资料,资料有缺漏和存在问题的不予支付。
三、结语
6.水利工程监理现状分析论文 篇六
目前,部分施工单位中标后,多数为挂靠施工,为了节约成本,未能及时按照投标的承诺,设立行之有效的项目经理部并配备相关人员,导致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大多数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对于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配合,认为监理工作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甚至有些施工单位把监理当成施工人员,把质量检查工作和风险转嫁给监理,认识上的错误导致了行动上的轻视。施工部门很少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质量缺陷(事故)时常发生,进度滞后,建设单位往往会责怪监理监管不力,特别是在小型工程中,建设单位常以地方惯例来解决施工问题,无视行业规范的要求,而监理却成了不良后果的替罪羊,这些行为,造成监理无所适从,提高施工部门和建设单位对于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顺利开展监理工作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3.2监理的工作范围不明确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范围不明确,授权不清晰,这也是监理工作的一大问题。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部分企业认为,监理人员只有质量监测权,没有投资控制权,往往,建设单位为了省麻烦,要求施工必须根据批复的概算资金来“看菜吃饭”。
①很多水利工程只是赋予监理人员施工环节的质量监控权,使监理人员无法进行全面具体的监理工作,不能有效地监控工程质量。
②监理人员的局部监理不能有效控制施工进度,会降低投资者的效益。
③水利工程进行局部监理,会降低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无法提出投资控制的合理建议。
3.3施工监理人员的工作素养不高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面临的重点问题,是施工监理人员的工作素养不够高。施工监理人员主要是来自各个工程专业大学,但是,这些大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较丰富,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经验;另外,也有部分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监理工作,尽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大都无心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另外,在施工监理单位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长期驻守现场,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施工人员经常变动,其变化性较大。同时,由于施工监理人员待遇不高,使得监理单位难以留下施工监理人员,严重影响了施工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工作效率下降。
4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控制措施
针对水利工程监理现状,下文就如何提升水利工程监理有效性、加强施工阶段监理控制展开了具体论述。
4.1提升水利工程监理有效性的措施
(1)各级主管部门应对管辖区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管理力度。一旦出现违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当勒令其停止,大力整顿其监理之风。并加大监理的社会宣传力度,加深对监理的认识,以消除一些人对监理认识上的误区。
(2)建立监理部门“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对于那些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部门人员,使其进入“红名单”,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监理的积极性;对随意变更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人员或监理工作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监理单位和人员,要进入“黑名单”,并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处罚,从根本上遏制监理单位只抢业务不讲质量的不良行为。
(3)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可以请专业人士讲解一些专业的知识,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结合一些监理过程中的实际例子,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技能。此外,扩大对高素质人才的招收,提高监理人员的薪酬问题,使得监理部门有一定的财政能力去招聘一些高素质人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约束和管理,使其尽职尽责、公正廉洁、遵纪守法,更好地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
4.2加强施工阶段监理控制的措施
4.2.1开工前的现场监理控制
(1)依据监理合同约定,组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处,并按投标书承诺,配足人员、设备;收集工程相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规划与实施细则的技术交底。(2)编制项目监理处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监理旁站、巡视、文件与图纸审查、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等等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施的奖罚机制。
(3)明确监理部人员的职责,签订岗位责任制书,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业务技术培训等。
(4)开工条件控制。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核实承包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和建设的需要;审查承包人报送的项目开工申请报告,并对开工准备工作组织全面检查。现场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时,及时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在满足施工要求后,及时签发《分部工程开工批复》。
4.2.2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
(1)质量监理控制。审核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报告和报表;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做好监理旁站工作;对原材料、中间产品进行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开展巡视检查;签发指令文件与管理文书;规定质量监理控制的工作程序;工序质量的检查与控制,单元工程质量评定;采取必要的监理措施,包括利用支付手段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时,在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料和验收工作报告的同时,监理部编写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2)进度监理控制。确定进度控制的内容、特点、方法和具体措施,分析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检查施工进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施工进度的发展趋势;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合时,责成承包人找原因,拟措施,并重新调整进度计划。
(3)投资监理控制。确定投资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执行工程实物量计量与付款程序,并及时支付;严格控制变更,公正处理索赔;跟踪投资使用情况,定期比较分析实际值与计划值,找出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审查工程结算书,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
(4)安全监理控制。核查承包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批安全生产措施、安全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等,核查承包人安全生产人员上岗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取巡视、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办法,督促承包人按规定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做好危险源控制与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等工作,强化施工风险控制;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工程建设施工协调。运用监理协调权限,采取会议、沟通、协商、适当妥协等办法,及时解决工程发包、承包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之间的矛盾;加强监理人员之间协调、沟通,相互促进,形成一个有机的团队,对提高监理工作质量非常有必要;正确处理与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的关系,理顺外部施工环境。
4.2.3工程验收
按照规范和合同要求,检查验收条件,成立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合同)工程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审查承包人的验收报告,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处理好验收组提出的遗留问题。
5结语
水利工程作为国家的一项有着重要意义的工程,其发展和社会效益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在大力建设水利工程的同时,监理工作也不可忽略,做好监理工作,对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建成,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有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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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纪清,张文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及改进措施[J].安徽农学通报,2007,13(18):271~272.
7.水利工程监理 篇七
1 水利工程施工特点
与普通建设工程相比, 水利工程的施工特点表现为较强的不确定性:水利工程通常施工工期较长, 施工过程中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会对其产生直接影响, 尤其是自然因素具有不可控性, 故水利工程体现出不确定性的特点, 自然因素主要包括工程所在地的水文气象、地质结构、土壤类型等, 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各类自然灾害的影响, 比如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 这些会对工程的正常施工产生重要影响。而人类因素主要指施工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 相对自然因素而言, 人为因素具有一定的可控性。
2 提高水利工程施工有效性的策略
2.1 完善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是一项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据, 因此完善的合同管理是保证施工管理有效性的重要策略。施工合同可以基于法律保护的角度对施工过程进行约束。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施工行为均在以合同为主要依据,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而施工合同的签订则要在平等、公正的基础上完成, 合同的履行则以施工阶段为重点, 工程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施工。此外, 完善的施工合同要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进度管理等重要内容均包含在内, 使得施工管理有章可循。
2.2 质量管理是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
2.2.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管理除了要求施工单位自身严格执行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外, 还要在工程管理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小组, 其主要职责就是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促进工程相关人员树立良好的质量管理观念。当然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要注意组织结构设置的合理性, 充分发挥其主要职能, 形成明确的质量管理系统。
2.2.2 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多为环境条件比较恶劣的野外作业, 与普通工程相比, 水利工程有相对独立的施工现场, 会对施工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 从使其树立良发的质量管理观念, 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此外, 施工现场需要用到各种机械设备与设施, 要做好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将机械因素对质量管理及工程进度的影响降至最低。
2.2.3 严把材料关
可以说影响工程质量的根本原因就是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因此工程质量管理的根本就是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加强材料采购环境的质量控制, 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必须经专业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 提高材料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及专业能力, 要求其具备准确判断材料基本性能及特征的基本能力, 并可对材料市场的行情、发展走向等做出准确分析。此外还要坚守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
2.3 加大管理力度, 提高安全系数
在施工现场, 随处可见“质量为根本、安全摆第一”这样的大字标语, 可见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但是, 这不应该只是象征性地喊口号, 而是要深深植入每个工程建设者心中的。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施工行业的进步, 但是, 安全意识薄弱引发了众多事故, 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国家和政府再三督促各行各业要将安全生产摆在重点位置,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行业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要做到以下3点: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准则和操作规范, 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建立各管理层人员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选拔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时刻将安全生产牢记心中。另外, 对待不文明施工行为要做到发现一例处罚一例, 进而提高施工安全系数, 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2.4 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对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及综合素质要求较高, 除了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外, 还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及个人职业道德, 熟悉水利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突发事件可以及时协调各方, 妥善处理, 最大程度上减少突发事件对施工进度的影响。由此可见, 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要采用综合素质强、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 加强其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其专业素养, 以保证工程质量。
3 结束语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体现出系统性、复杂性的特点, 尤其是近年来, 施工建设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施工企业的生存环境也越来越恶劣, 在这些外在条件的作用下, 促使施工企业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从管理中要效益, 从管理中要质量, 才能在市场中更好的占有一席之地。
摘要:水利工程项目在防洪抗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非常重要。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特点, 并对于提高施工管理质量, 提出了建议。
8.水利工程监理 篇八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问题
中图分类号: TV5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18.033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在当代的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科学严谨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是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关键所在。对于施工单位而言,科学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不但是企业能力的体现也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关键,只有不断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高质量地完成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包括的内容很多,要在保证工程进度及降低造价的基础之上保证工程质量。具体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包括:工程的合同管理、如何按照合同规定控制工程的质量和建设工期、协调多方关系以及工程方案制定和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等。尤其是工程施工过程当中,还会受到很多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这些都要合理的考虑到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过程当中,才能保证工程的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工程完成之后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才算完工。
不难看出,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十分复杂,要想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就要善于把握水利工程管理施工的特点,总结水利施工管理过程当中的注意事项,防患于未然,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水利工程管理与建设,保证我国水利工程健康发展。
1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特征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总结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有利于更好地把握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方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笔者总结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特点如下:一是涉及面广;二是涉及的法律法规多;三是客观因素影响;四是有一定的地区差异性。
1.1 涉及面广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涉及的学科比较多,在实际开展水利施工管理的过程中,要涉及到气象、环保、城建、园林、水利、施工、电力、交通等一系列学科和领域,并且都要考虑周全,在保证水利工程建设正常施工的情况下,不能影响其他领域的正常运行和开展。
1.2 涉及的法律、法规多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要在合理的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同时也要考虑到可能涉及到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
1.3 客观因素影响
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还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都要提前考虑。笔者总结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一是人为因素,二是自然因素。对于水利工程施工来讲,人为因素是相对比较好控制的因素之一,主要是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开展培训,提高大家的工作态度和安全意识。而自然因素是不可控的,但可以根据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防护措施。
1.4 地区差异性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要因地制宜。由于各地发展水平、地形地貌和對水利工程的需求不同,所以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当中要因地制宜,把握各地特点再开工。
2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结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过程的注意事项,有利于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开展和进行,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要注意人员培训、合同执行、以人为本及严把质量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才能做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2.1 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施工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者,首先应该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还要有一定的施工管理经验和广博的知识面。要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工程建设管理和行政管理知识,提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使管理工作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地开展。
2.2 严格执行合同
按照“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核心”的原则,运用合同手段,规范施工程序,明确当事人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调解纠纷,保证工程施工项目的圆满完成。
2.3 提高自身修养,坚持以人为本
施工管理工作者要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每个项目参与者的作用。
2.4 严把质量关
对待工程质量要严格要求。既要按设计文件执行施工合同,又要根据专业知识和现场施工经验,对设计文件中的不合理之处提出意见,以供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拟订阶段进度计划并在实施中检查监督,切实做到以工程质量求施工进度,以工程进度求投资效益。依据批准的概算投资文件及施工详图对工程总投资进行分解,对各阶段的施工方案、设备、资金使用及结算等提出意见,确保能节约投资。
3 结语
努力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对于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把握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特点的基础上,总结当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注意事项,把握好我国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大方向,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做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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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水利工程监理管理工作报告 篇九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项目监理部 二0一0年五月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端),工作井内径为5m*6m(2只),接收井内径为4m*5m(2只)连接,金城西路东面的顶管采用直径为Ф6.5m砖砌靠背井作为工作井,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拆除,其它的为道路、绿化等恢复工程。
二标段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回填共101703 m3,钢材制安404.33t,砼3383.69m3,植物砼预制块挡墙976.2 m3,砂石垫层238.03 m3,土工布4526 m2,Φ1500钢筋砼管涵360m,Φ1500顶管276m,Φ2200顶管55m,金山石压顶及栏杆692m。
3、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III标段
三标段主要工作内容:河北绛浜至中南路北4m*3m钢筋混凝土箱涵,长391.5米(桩号0+000~0+391.15);过中南路顶管为内径2.2米的双排顶管,单根长44米,顶管的连接分别采用内径5.7m*10.1m的树根桩工作井及内径4.2m*10.7m的灌注桩接收井连接,工作井位于中南路北侧绿化带内,接收井位于中南路南侧绿化带内(穿中南路顶管桩号0+391.15~0+454.35);之后中南路南侧为灌注桩覆壁箱涵241.5米至湖滨街1-E栋北侧广场(桩号0+454.35~0+695.85);之后为内径2.2米的双排顶管,单根长140米,顶管的连接分别采用内径6m*10.5m的工作沉井及内径4.2m*10.7m的灌注桩接收井连接,工作井位于陆典桥浜浜顶绿化带内,接收井位于湖滨街1-E栋北侧广场(桩号0+695.85~0+850.65)。
三标段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开挖土方38904m3;回填土方23185 m3;4m*3m箱涵(含进水口)391.15 m,灌注桩覆壁箱涵241.5 m,工作井、接收井各两座,浇筑砼8719m3,钢筋制作安装827.24 t;顶管:366m。
二.监理规划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受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1.监理依据
1.1根据国家规定,合同协议书和业主授权,执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1.2根据文件中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1.3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及设计变更通知; 1.4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2.组织机构设臵
根据无锡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需要,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无锡项目监理部于2009年3月份组建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组,由五名监理人员组成,其中韩建华担任总监,徐永红任总监代表,左正、蒋海进、严骏担任监理工程师。监理机构采用直线职能式组织形式,设臵四个职能部门对工程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工作。
3.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
工作中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文件的要求向承包方提出了质量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施工过程中采用了旁站、巡视、跟踪检测等监理手段。对重要、关键的工序部位都进行旁站(如顶管工程、沉井混凝土浇筑、钢筋挡墙及箱涵的砼浇筑施工),对施工现场加强巡视。
对现场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采用三类方法-目测法、检测工具测量法和试验法。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四.质量控制
监理组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个重要因素方面,即对施工人员因素、材料(包括半成品、构配件)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生产设备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控制,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
监理组在工程开工前,明确了内部岗位分工与岗位职责,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了监理工作细则,对质量控制进行了内部学习交流,设臵了质量控制点,明确了质量控制的标准和检查内容以及方法。监理工程师同时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制度,要求施工作业过程均按照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认真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监理工程师审查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规程、规范以及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等方面的要求,7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平面尺寸和垂直度测点的合格率大于95%,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外观质量良好,各建筑物的断面尺寸及挡墙墙顶满足设计要求。
5.主要工程内容的质量控制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由于河道线路长,土质较差,周边矛盾复杂,施工的难度较大,在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5.1配合业主和施工方,确定工程变更
由于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均处在居民区,施工条件相当复杂,沿线各种管线错综复杂,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无法按图施工,工程变更相对较多,二标段金城路顶管穿越别墅区,当地居民反响强烈,业主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论证会,通过街道做工作,优化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二标段望山路箱涵开挖后土质较差,塌方严重,无法正常施工,业主多次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确定现场抢险及施工方案,三标段实际施工过程无法按照设计线路施工,地下管线错综复杂,施工范围有限,开挖断面离居民楼较近,居民反响很大,工程无法正常进行,业主、监理、设计多次召开现场会,并及时将工程情况汇报给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经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财政局、跟踪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合确定了变更方案。经地方街道多次协调,重新确定了工程线路。
整个过程监理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在参建各方的努力下,致使工程圆满完成。
5.2砼工程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量进行控制,并要求砌筑稳定,锁定牢靠。为保证砌筑稳定,砌筑时检查砌块是否稳定,不稳定的坚决予以拆除。回填土施工时监理工程师要求砌筑一层回填一层,回填土要求分层夯实,并控制好回填土的灰剂量;确保植物砼预制块挡墙的稳定性。
5.4栏杆施工质量控制
首先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所有进场使用的栏杆、压顶及贴面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均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于石质较差,尺寸不规则,色差较大,边角破损的予以退场,坚决不允许用于本工程施工。贴面施工时要求承包人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将老驳岸墙面清洗干净并洒水湿润,原老驳岸损坏的地方用砼进行修补,对钢筋网的间距,焊接牢固程度严格控制,贴面施工过程不间断的对灌浆的高度、饱满度进行检查,采取用小锤敲击的方式检查是否有空鼓现象,如发现有空鼓声要求承包人撬开检查,若有空鼓现象要求返工处理。压顶施工时督促承包人首先将基层清理干净并洒水湿润,安装压顶时要求压顶石连接要紧密,不得有空隙,确保基层粘贴牢固,并保证线型顺直。
5.5沉井工程控制
1、在沉井工程施工时,用仪器监测相对应处井壁上定出纵横间距为200mm的轴线,引测三个基准点至基坑外侧加以保护,并测量、记录下沉前的原始值,以控制沉井下沉过程中井体的偏斜、扭转量。
2、施工前进行施工交底,并由施工管理人员统一指挥。沉井下沉过程中加强对地下水位的观测。保证降水达到预定效果,一旦发现“死井”、漏气或漏水现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12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III标段,因全线变更,实际开工日期推迟到2009年6月份,工程实际完工时间为2009年12月底。
按照合同总工期要求,本工程基本如期完成。六.投资控制
本工程严格按图纸施工,监理组对合格工程的计量均进行现场量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均按照合同文件执行;由于本工程前后多次设计变更。
蠡湖周边水系调整Ⅰ标段投标价1221.9605万元,决算价约1447.35万元;蠡湖周边水系调整II标段投标价992.87万元,决算价约1700万元;蠡湖周边水系调整III标段投标价15580.17万元,决算价约1750万元; 本工程主要变更如下:
1、由于青祁路西侧没有来水,金城西路管涵排涝面积由原来的0.21km2缩小为0.14km2,金城西路沟通工程Ф1.8米钢筋砼管涵变更为:桩号NK0+000至NK+169.6和 NK0+366.9至NK0+484.9管涵改为Ф1.5米顶管,设臵沉井2只、砖砌靠背井1只;NK0+169.6至NK0+366.9改为Ф1.5米钢筋砼管涵。
2、青祁路旁新开河缩短83米,箱涵增加152米,新增15米桥涵一座。长度增加的原因是由于蠡湖邻里中心地块开发将连大桥浜北端部分河道填埋,因此原设计的连接连大桥浜的箱涵也相应增加。
3、由于青祁路新开河侧河口线与人行道边线之间按1∶3放坡距离不够,变更为自嵌式挡土块挡墙144米。
4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原设计为4m*3m箱涵长298.54米,现变更为灌注桩覆壁箱涵长223.5米,桩号0+454.35~0+695.85;桩号0+695.85~0+702.65为灌注桩接收井,桩号0+702.65~0+842.65为双排顶管内径2.2米,桩号0+842.65~0+850.65为沉井。
(1)灌注桩覆壁箱涵:灌注桩桩长12米,直径800mm、间距1.4米;箱涵底板为150mm厚素砼,垫层为100mm厚碎石,底板顶高程为1.00m;箱涵墙身为钢筋砼覆壁下端厚300mm、上端厚200mm,高程0.75m到5.5m;在覆壁及灌注桩桩顶设臵盖梁,高程5.50m到6.00m,断面尺寸500mm*1100mm;箱涵盖板厚400mm,宽6.2米,顶高程为6.40m。
(2)顶管接收井同中南路顶管接收井;顶管为两道,单根长度140米,顶管中心高程为-0.5m;管径2.2米;顶管工作井为沉井,与原设计的中南路顶管工作井基本相同,平面尺寸12.5米*8米。
7、根据毛市长金城西路绿化标准要高的指示,提高了金城西路绿化恢复标准。
七.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等合同文件是工程参建各方共同遵守的规则。监理组的监理人员经常学习有关合同的法规,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以便实施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目标。凡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如工期、合同单价、质量标准等,监理工程师都坚持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坚决执行;对合同条款不明确的内容,都本着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原则,实事求是作出解释。
6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沟通,建立了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的融洽关系,共同促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九.安全监督
监理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在日常工地巡视中对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操作及时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方立即纠正。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并要求工地经常召开安全会议,做好安全台帐记录。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十.监理效果
本次参加质量评定的为: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I标段、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II标段、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III标段共三个单位工程。
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I标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参加评定的共有东侧箱涵、工作井、接收井、西侧箱涵及顶管工程共5个分部工程,其中4个分部工程优良,1个分部工程合格,优良率:80%;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其中01分部共10个单元工程,其中7个单元工程优良,优良率:70%,评定为:优良;02分部共7个单元工程,其中5个单元工程优良,优良率:71%,评定为:优良;03分部共7个单元工程,其中5个单元工程优良,优良率:71%,评定为:优良;04分部共32个单元工程,其中26个单元工程优良,优良率:81%,评定为:优良;05分部共2个单元工程,其中0个单元工程优良,优良率:0%,评定为:合格;
8蠡湖周边河道水系调整工程监理工作报告
评定为:合格;06分部共6个单元工程,其中0个单元工程优良,优良率:0%,评定为:合格。
十一、结束语
最后感谢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无锡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关心与大力支持,使得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同时也感谢各施工单位精心组织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业主为本工程付出的艰辛的努力,再次深表感谢。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工程的成功实施,能再为无锡的水利建设提供更广泛、更优质的服务。
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项目监理部
二0一0年五月
10.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以及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拆除等项目)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下同)委托,按照监理合同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进行的管理活动,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建设监理。
总投资200万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建设监理: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三)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
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建材等开发建设项目的配套水土保持工程,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水利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业务委托与承接
第五条按照本规定必须实施建设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签订监理合同。
第六条项目法人委托监理业务,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项目法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收受监理单位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的规定,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两个以上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承接监理业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协议提交项目法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同一专业内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工程的建设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九条监理单位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第三章监理业务实施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人员资格应当按照行业自律管理的规定取得。
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其聘用监理单位(以下简称注册监理单位)报水利部注册备案,并在其注册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需要临时到其他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应当由该监理单位与注册监理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监理责任等有关事宜。
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下列程序实施建设监理:
(一)按照监理合同,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进驻现场;
(二)编制监理规划,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确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报项目法人备案;
(三)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四)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编制并提交监理报告;
(五)监理业务完成后,按照监理合同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发布有关指令,签署监理文件,协调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具体负责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从事监理辅助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将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监理实施期间监理人员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当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组织设计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报告。
监理单位不得与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或者设备质量。
监理人员不得将质量检测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被监理单位实施。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协助项目法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按照合同约定核定工程量,签发付款凭证。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法人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审查被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实施。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
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应当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监理单位独立开展监理业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应当按照监理合同,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报酬,不得无故削减或者拖延支付。项目法人可以对监理单位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履行监理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法人应当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正常的监理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人员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纠正,并依法查处。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以及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章罚 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或者必须实行建设监理而未实行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处罚。
项目法人对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监理单位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予以追缴,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处罚:
(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监理业务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
(三)以欺骗手段取得的资质等级证书承揽监理业务的;
(四)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监理业务的;
(五)转让监理业务的;
(六)与项目法人或者被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七)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八)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以串通、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与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罚: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一)聘用无相应监理人员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的;
(二)隐瞒有关情况、拒绝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三十一条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其中,监理工程师违规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2年内不予注册;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一)利用执(从)业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财物的;
(二)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非法泄露执(从)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的。
第三十二条监理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从)业1年,其中,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注销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予注册。
监理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从)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其中,监理工程师违规情节严重的,注销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依法给予监理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吊销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处罚以及注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由水利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所称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是指对安装于水利工程的发电机组、水轮机组及其附属设施,以及闸门、压力钢管、拦污设备、起重设备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进行的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是指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废(污)水、垃圾、废渣、废气、粉尘、噪声等采取的控制措施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被监理单位是指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以及从事水利工程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的单位。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分立、合并、改制、转让的,由继承其监理业绩的单位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第三十八条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技术规范,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建管[1999]637号)、《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03]7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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