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风险控制

2025-03-25|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精选11篇)

1.保险公司风险控制 篇一

一、工作中认真执行危险源辨识卡和告知牌,强化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在六月份我们按照魏家地煤矿的要求,对全队的各岗位工进行《危险源辨识卡》持证人员考试,有95%以上的员工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危险源辨识卡》考试再次让职工细读和实背辨识卡的内容和标准,提高职工按照标准和措施作业的态度,严防事故的发生。告知牌的悬挂时刻提醒各工种按章作业,及作业时的隐患和预防的措施。

二、认真贯彻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多样式开展风险预控管理活动

一是风险预控告知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安全风险预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都会准确的在下一班班前会前,将工作面的存在的风险汇报到队上,值班人员认真的做好记录,分析下一班工作任务中的风险,在班前会上告知跟班队长、班长和员工要清楚自己作业范围内可能在“人机环管”方面存在的风险,管理标准和措施,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预知风险的能力。

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我们通过规范班前礼仪、班前宣誓、排队进浴池、排队通过文化长廊、入井前观看安全动态,集体入井、乘罐、文明乘座人车和大巷排队行走等行为,避免入井到工作面前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是持卡上岗。我们对各工种发放《危险源辨识卡》,达到每人一卡和每人多卡的现象,告知员工工作区域的存在的安全风险,使员工班前预想、班中预控,使员工知道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是作业前安全风险预控确认管理。在到达工作面后,由跟班队长和班长对工作面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进行确认,各岗位工对本岗位内的安全风险进行确认,工作过程中对安全风险随时进行确认,查出隐患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风险评估管理。对每一项工程开工前进行风险评估,在工作中每班进行每班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各个隐患源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有重点针对性的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

二是责任到人,规范风险管理。对查出的危险源,按照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五个等级进行划分。风险查处后,根据风险的等级,制定风险源的责任人,制定处理风险的措施和标准。

三是认真落实隐患整改通知。我们每天有专人负责整理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根据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按照限期整改日期,由值班人员布置,验收员跟踪落实销号,升井后及时汇报,上台帐注明隐患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对于完不成隐患整改的个人和班组,则进行严厉的考核,在整改期限内继续跟踪落实整改。

四、是加强生产区域管理。队上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小组”成员

的入井时间、入井次数和排查内容进行规定,要求小组成员,每次排查路线要100%覆盖全工作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考核不留情面。

在四月份实施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中,我们喜忧参半,喜的是我们将安全风险预控工作,在员工和班组中得到认可,提高了员工的行为规范和辨别安全风险的能力。在工作前先进行风险安全确认,以风险预控为核心,以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为手段,使我们在工作中的安全风险降到零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七月份2103工作面重点工作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一、重点工作

1、2103综放面末采管理,加强顶板管理。

2、2103工作面施工回撤通道。

2.保险公司风险控制 篇二

随着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 以及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 我国的保险业务也得到了相应的增长, 这就为我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以及市场经济稳定的发展, 为我国的保险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从保险行业的本质看来, 保险行业是一个有巨大风险的行业, 所以很多保险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是以风险为主要的经营对象的, 与此同时, 保险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风险安排以及风险应对措施, 这些方式都是对保险风险以及经济风险的一种转移方式。所以随着保险业务的不断增多, 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应的增多, 保险公司索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多。

2. 人寿保险公司风险控制内容及特点

2.1 人寿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内容

关于人寿性保险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 对于风险的控制, 主要表现在对于风险的规避以及损失的避免。与此同时, 在发生损失或者其他风险的时候, 要对这些风险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的减少, 并且人寿保险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 应该按照不同的风险来设计不同的控制和管理的办法, 这些办法的实施主要是为了降低人寿保险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损失。除此之外, 人寿保险公司的外部环境风险也对风险的控制以及损失的规避有一定的作用。关于风险控制的承保, 实质上保险公司在其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对其所遇到的风险进行的一种评估和分类, 并且在评估之后, 判断是否可以进行相应的承担和保证。而对于保险公司来说, 承保的确定是保险公司承保的开始, 也是保险公司所有业务顺利进行的一个保证, 更是保险公司在其业务进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的方式。而对于承保, 其工作质量的好坏, 直接影响到保险业务的正常进行, 更是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直接收益。所以保险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 要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承保机制, 一个有效的承保机制是一个保险公司顺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更是衡量一个保险公司经营水平的重要指标。保险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 对于风险的控制也就是为了人寿保险公司的损失更少, 并且对于风险的良好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保险公司的不良影响, 促进其顺利发展。

2.2 人寿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特点

人寿保险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 在其承保环节也会遇到很多的风险, 并且在这个环节和这段时期, 保险公司对于风险控制的水平的很能力也比较低。很多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规避意识还是不够强烈。而关于承保的风险控制, 是保险公司进行管理时的一项基本职能, 但是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 并没有融入到保险公司的管理中, 这就使得当前的保险公司的承保仍然处于一个被动的环节。从承保风险控制的本质看来, 承保风险控制就是为了达到保险公司盈利的目的, 所以,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 增加其收益也成为其主要的发展目标, 并且增加收益不仅体现在保险公司的起点和终点, 还贯穿与其发展的整个环节。

3. 人寿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控制

3.1 提高保险意识

我国对于保险业务的认识还不是很足, 并且我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也比较缓慢, 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 一直处于计划经济的发展当中, 很多人对于保险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楚, 在保险公司当中, 只有一些专业人员对于保险有较好的认知, 除此之外, 其他的从事保险行业的人员对于保险的意识也不是很足, 人们的传统思想也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就当前情况而言, 我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规模还是比较小, 并且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较小的份额, 这和我国的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有一些不相符合的地方, 这也就从另一方面说明, 我国的保险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 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并且要加强保险的宣传力度, 加强人们对于保险的意识。保险行业首要进行解决的问题就是提高当前人们对于保险的认识, 具体行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1保险公司从自身做起, 在发展的过程中, 加强对社会以及其从事保险的人员的教育和宣传, 通过不断的改善使得人们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对保险的看法;3.1.2保险公司在进行的宣传的时候, 还要对保险当中的风险和风险控制进行一定的宣传, 使人们对于风险有一定的认识。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 通过不断强化风险意识, 深入教育, 提高监督水平, 并且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提高风险意识, 来达到自己发展的目的, 是自身得到很好的发展。

3.2 树立科学承保风险的控制观念

在人寿保险公司发展的过程中, 在关于风险控制以及内部环境调解的过程中, 应该要有一种以人为本的思想和观念, 从根基上牢固人们对于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认识。具体表现在一个几个方面:

3.2.1 相关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保险公司发展的过程中, 应该加强对于保险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的建设, 通过不断的建设和完善, 使得保险公司的管理更加顺利的进行;

3.2.2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对内部思想以及环境的调解, 使得保险行业的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风险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3.2.3 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 通过对相关的激励机制以及惩罚机制的完善, 最终保障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够落到实处;

3.2.4 在保险公司发展的过程中, 通过对其相关的制度以及体系进行全面的建设, 最终形成一个有效的风险防范, 保证保险公司的各种业务有效顺利的进行。

与此同时, 我们还要依据保险公司的发展特点, 建立一个适合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发展制度和体系, 对于保险从业人员的工作和行为进行相应的规范, 进一步达到规避风险的作用和效果。在当代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金融体系是其发展的主要内容, 并且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是当前市场经济摁钉发展的重要基础, 除此之外, 保险行业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对于金融体系的改革以及保护有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保险公司对于社会发发展以及经济稳定都有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而关于人寿保险行业, 实质也是一个具有很大风险的行业, 人寿保险行业如果出现风险, 聚会导致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对社会经济以及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在近几年, 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 国家地位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 我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也越来越稳定, 很多保险行业的组织以及个体对于保险行业中遇到的风险以及问题都能很好的应对和解决。保险行业在当前的发展当中, 不断的成熟和稳定, 所以其面临的风险也不断的加大, 所以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 应该树立风险意识, 加强其内部控制, 保证其顺利稳定的发展。

3.3 优化管控

要想达到优化管控, 要做到以下几点:3.3.1保险公司应该依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 对其内部进行相关的控制, 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机制, 最终达到公司的发展目的;3.3.2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 应该对各个环节进行相关的操作和控制, 对于公司出现的风险应该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解决和应对, 在整个控制的过程中, 应该遵守科学和有效的原则, 建立一个有效的监控机制和控制机制, 使得保险行业的发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3.3.3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 还应该要求各个部门以及组织之间进行相互监督, 对自己的职责和责任进行相关的确认, 通过相关的业务方式以及形式, 对整个控制环节进行相关的监督, 形成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 促进保险公司的良好发展。除此之外, 在保险公司发展的过程中, 应该对其内部控制系统以及管理系统进行很好的优化, 并且对其经营理念不断的完善和创新, 最终保证保险行业的顺利发展。

总结

保险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在风险上关于控制和管理的问题, 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和保险行业的顺利发展机密相关。本文就是人寿保险公司的发展以及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遇到的风险进行相关的研究和分析, 并且就研究结果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 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英君.保险和保险法理论与实际问题探索[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1.

[2]孙蓉, 兰虹.保险学原理[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2.

[3]张承惠.我国保险业系统风险分析[R].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调查研究报告, 2011.

3.公司财务风险与控制 篇三

关键词:公司财务;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1-026-01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财务风险特别是负债引起的财务风险是一个重要话题。能够合理利用则可以让企业通过财务杠杆收益来增加股东利益。反之,则会加快企业的亏损。因而,在这个日趋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了解财务风险,分析其产生原因,采取强而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当今企业得以生存的关键。

一、风险分类

在各种不同的理财环境和理财阶段,对于不同的财务主体和财务对象,财务风险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形成了多种财务风险的类型,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财务风险进行分类,了解熟悉各种财务风险的性质,则是掌控财务风险的首要前提。

财务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在运转过程中又不停的与外界市场相互联系和作用,从而引发财务风险的要素来自企业的内部和外部两方面,从而可以把财务风险分为两大类: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由公司外部风险因素的变化导致的整个理财环境的不稳定性,从而对社会所有公司的财务经营都产生影响的共同性风险。值得一提的是,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是市场风险。包括资本商品价值下降的价格风险,资本商品的价值上涨的再投资风险,货币资本价值下跌的购买力风险。但是,所有的系统性风险都与市场利率和投资期限两大要素相关联。 那么系统性风险的本质可以归结为利率风险。因此,只有投资报酬率高于市场利率时, 资产价值才会高于资产价格,才会有套利的机会,才能得到超过市场平均报酬率的超额回报。 以产业经营财务管理为例,是没有必要对系统性风险按其类别来分门别类的进行管理,而应把风险管理集中在市场利率因素将来的浮动趋势和预期上。

非系统性风险是由特定经营环境和特定的条件的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从而对个别项目的资本价值产生的特有性风险。公司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经营风险和筹资风险。公司特有的风险是通过履约风险、变现风险、破产风险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二、财务活动与财务风险的联系

经营风险归结于财务活动的不合理运作,来自于资金运用的盲目性和缺少效率。筹资财务活动带来资本成本,投资财务活动实现生产要素的配置,耗资财务活动带来的营业成本,收入与分配财务活动还原资本原始形态,每一项财务活动中都有妨碍资本价值形态转换的因素:资本配置环节、资本消耗环节、资本产出环节、资本回收环节,每一个资本运动环节都有无法实现资本价值期望要求的可能性。可以总结来说,筹资风险是经营风险的结果在经济关系上的总结和反映。财务关系的恶化,使企业得不到驱动经营活动的本金,绝大部分企业破产的直接原因是无法清偿债务,无法满足权益人的利益要求。财务是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统一,公司风险也是经营风险和筹资风险的统一。

财务管理应当以资本结构管理为主线。首先,资本结构是业务活动形成的,根据产品经营的要求进行资本结构调整,财务管理的直接对象是财务活动而不是业务活动。

三、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风险管理是一个企业管理层的一项首要任务,管理层在确保企业有良好的风险管理过程的同时发挥其职能作用。内部审计的职能是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意见,为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帮助。目前我国管理审计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会计资料不真实,影响管理审计的开展。第二,审计效果不直观,难以迅速取得领导的有力支持和关注。第三,与企业协调不够,难以实现审计成果。目前出现了一些新形势,一些企业采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的概念。愈来愈多的各种规模的企业都开始聘用企业外部的机构为企业从事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工作。对于大多数小型企业来说,把握风险识别和评价的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小型企业对风险管理的所有工作都自己操作显然是不实际的。因此,可以把风险管理中最困难也最重要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工作交给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服务公司。同时,在确定对每个风险的应对措施时,它们也常常接受专业服务公司的帮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把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外包时锁定得到的结果往往是令企业满意的,但是这样的结果目的往往是为了取悦管理层。一些企业把风险管理工作外包并不是出于理性的选择,而是为了企业裁员减员的需要。

四、风险控制方法

1、风险避免。风险避免的措施是通过避免任何损失发生的可能来避免风险的。与商业企业风险管理相关的一个经典的例子是公司由于某种产品中存在的风险而决定不生产该产品。任何企业的决策层都要判断为获得某些潜在的利润是否值得承担风险。

损失控制在风险管理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对损失控制的努力并不是能完全解决风险问题。在繁多情况下,对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改变后,对风险还能够进一步加以控制。

4.投资公司外包业务风险控制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管理。

第三条 督管理。

第四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五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六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八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

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九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 公司XX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二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三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XX部门负责已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XX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

公司XX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十七条

5.保险公司风险控制 篇五

序号

风险分析

安全措施

管线、电缆破坏,造成事故

①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②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③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④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抓斗等机械工具。

⑤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

⑥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坍塌

①多人同时挖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②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地脚的办法,挖出的土方不准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③开挖没有边坡的沟、坑等必须设支撑,开挖前,设法排除地表水,当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时,要采取排水措施。

④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出现中毒

①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②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

③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边坡。

造成坠落

①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②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B防爆灯。

③作业人员上下时要铺设跳板。

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断路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6.期货公司财务风险的形成及控制 篇六

在我国现阶段,金融风险主要不是市场风险,而是一种制度性风险,切实有效的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无疑将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保证。期货公司作为期货交易活动的中介组织,是衔接投资者和市场的桥梁与纽带,在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长期以来,期货公司的财务管理没有统一的制度来规范,财务行为相对混乱,财务关系不明确,是国家财政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同时也是形成商品期货市场风险乃至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作为一个高风险、高投机的市场,风险控制始终是期货业界的一个中心话题,特别是在期货公司自身运作不规范的情况下,财务上的风险最终可能进一步演变成一种金融风险。目前期货市场正在高速发展,对于期货公司而言,能否形成一套健全的财务制度和风险监控体制将是直接关系到期货交易乃至期货公司能否正常开展和运行的关键。针对目前期货公司现状,笔者从实务角度就期货公司几个重要的财务风险点的产生及如何应对进行分析和研究。

期货公司财务风险的形成期货市场的运作是以期货公司为中介进行的,期货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为外界条件变化或者内部自身原因,会遇到各种风险,加之期货业本身是个高风险行业,使得期货公司遇到风险的概率更大。而在期货公司内部,最大的风险是来自于财务部门的风险。财务部门的风险往往不是单独存在的,它的产生通常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一、法规风险

1税法方面的不确定性定位所致的风险

为了规范商品期货交易的财务行为,保护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正确进行财务核算,财政部制定了《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加强对期货公司财务制度的监管。规定中明确指出:期货经纪机构属于在期货市场从事中介服务的经济组织,除本规定外另有规定,执行《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因此,正确核算期货公司的营业收入是计算、缴纳营业税的关键。

国务院《意见》的出台已将期货公司明确定位为金融企业,但至今期货公司的会计处理仍按相关规定归类于餐饮服务行业,而正是定位上的不明确使得期货公司在应计纳税税额的问题上存在不合理性。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该风险准备金应在成本中列支,理论上来讲就应该税前列支,即期货公司的毛利润按照33%缴纳所得税。然而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成本在税前扣除。风险准备金是用来抵御因市场不可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的备抵金,是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不应当作为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项目。而在我国期货市场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并缴纳所得税,只会进一步恶化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所以在目前没有法规改变的情况下,很多期货公司都作出了一些“变通”的操作,变相扩大经营成本,减少毛利润额以达到少纳所得税的目的。[!--empirenews.page--] 期货公司是根据手续费收入来缴纳营业税的,根据财政部的《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手续费收入的核算是期货公司收取客户手续费减去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公司的手续费,即手续费净收入。但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即《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期货公司在缴纳营业税时,应以收取客户的手续费作为计税依据,而不能扣除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即不能以手续费净收入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目前,大多数期货公司是以手续费净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的,甚至有些期货公司将经纪人的返佣也从营业收入中扣除了。

关于居间人手续费返佣税前列支问题,目前尚未有文件明确规定:居间人手续费返佣可以在成本中列支。而大多数期货公司把居间人的手续费返佣作为劳务费在税前列支,有的公司甚至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期货公司营业部的纳税问题,由于期货公司营业部不是独立法人,财务上也不是独立核算,所以大多数期货公司营业部在总部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但是根据营业税属地缴纳原则,营业税应在营业部所在地缴纳,而且所得税如果在总部所在地缴纳也必须报经税务部门审批后才可执行。事实上现在大多数营业部是在总部所在地纳税。

2银行规定将抑制“洗钱”带来的风险

去年中国人民银行连续公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三项规定,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金融机构为个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办理结算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存款账户。

这一措施意味着,中国金融市场在银行、股市和期货领域实现了实名制的并轨,历来困扰中国金融市场的实名制有名无实的问题,将在它的源头得以解决。实名制的施行,将更好地体现期货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有利于整个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在实际经营中,有的期货公司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为了争取客户,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并没有按照相关的条例规定在客户存入期货保证金时仔细检查资金来源以及核对姓名真伪,只要有钱进来就收;在客户提取保证金时也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得期货公司有可能成为“洗钱”的场所之一,成为金融市场巨大的风险隐患。

二、管理风险

1公司本部的管理风险

由于我国期货市场早期曾有过的暴利现象,不少金融机构、现货企业纷纷以各种形式进入期货市场,经营管理的不规范性大大增强。这使得期货市场情况变得更为复杂,使原本经营风险就很大的期货市场经营管理的风险扩大化。同时迅速发展的机构和业务与近乎空白的经验之间的矛盾是期货公司管理滞后的一个实际问题。而管理滞后对于期货公司来说,意味着内控风险、事务风险、经营风险等极易发生。这类风险的产生,固然有外部一些因素的影响,但它产生的根本原因还在机构自身。期货公司必须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提高执业人员素质等途径防范和减少管理风险。[!--empirenews.page--] 目前相对各大期货公司而言,制度上的不完善、结构上的欠缺以及相关政策的相互制约使得期货公司本身在运行中就存在极大的自主性和随机性,因此,管理上就缺乏有效和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而面对高速发展的期货市场,有章可依、有规可循的相关制度的出台无疑将是从根本上根除管理风险的必要前提。

而《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南》的出台无疑具有积极的规范指导作用,其中提出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机构的设置将为期货公司管理提供方向。

2各分支机构的管理风险

公司本部的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制度的制定上,而分支机构的管理风险则主要体现在制度的执行上。对于期货公司[1][2][3]下一页 各分支机构而言,无序性和自主性是其管理上的主要弊端。其中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设立的公司各营业部由于其严格的按要求进行运作,故相对而言其风险存在很大的可控性。但由于公司本身出于对营业成本的控制,可能出现一人多岗的现象或对各种管理制度形式上执行成分居多,因此如何完善其机构上的缺陷将是其从根本上规避风险的首要问题。

目前期货公司与各地相关机构和人员联合设立营业网点已是一种普遍行为,但由于网点本身运作的理念与公司存在较大的差别,因此相对期货公司今后的发展而言,风险存在的最大隐患或许主要来自于此。为追求最大的利润和市场份额,期货公司对各营业网点的管理存在较大的缺陷,无主性和随机性在各营业网点中普遍存在,同时专业人士的缺乏以及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也是其运作中的主要弊端。由于合同双方的执行者主要是期货公司和投资者,因此直接执行权利和义务的仍然是期货公司,故如何保障期货公司和营业网点间的合作,将是期货公司尤为需要关注的重点,其中合作对象的选择或许将是遏止此种风险的关键。但由于其合作的特殊性,市场体制上的既有缺陷,使得此种风险仍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长期存在。

三、资金风险

1自有资金的风险

期货公司属于金融服务性行业,由于其特具的行业背景以及较强的专业性,使其进军金融业进行投资行为具有极大的便利,但目前我国的期货公司整体规模都在3000万——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这与证券公司上亿元,甚至几十亿元的注册资本金相比显然抗风险能力太弱,而投资行为失败与否对其资产质量的影响将是巨大的。因此,如何保证资本金的充足应当是当前每家期货公司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同时,期货行业属于高风险的行业,因此,按照相关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以用来抵御市场不可测或不可抗拒的风险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的备抵金。这部分资金不同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以避免可能发生的整个期货公司的信用风险。

2客户保证金的风险

客户资金是期货公司非常重要的资产,具有金额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应当是期货公司控制资金风险的重中之重。由于其特殊性,此部分资金必须封闭运行,不得挪作他用。[!--empirenews.page--] 目前客户保证金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期货公司如何保证其保证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是如何证明客户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前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来控制,但后一方面由于其内在原因存在较大的变数,因此控制起来将有一定的难度。客户在存入保证金时有现金、票据、银期转账等方式。现金和银期转账以存款人的意愿为准,收到即可,风险较低。但票据方式,则要体现出票方的意愿,当出票方和存入方不一致时,如何体现出票方的意愿,就面临风险。存入期货公司的资金未必就可以作为期货保证金,这一点在相关规定中有明确说法,“如果客户以支票等转账方式入金,必须证明客户有权将该项资金用作期货保证金”。这句话包含了两个含义,一个是客户对资金使用的权力,一个是用途。但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期货公司直接将保证金按照经办人的要求直接划入其在期货公司的专用账户上,其资金证明的形式或许仅以客户的传真为准,这样的做法并不能准确地执行上述规定,其中就存在资金合法性风险。

3资金调拨的风险

目前,国家管理层实行规范期货市场、加强监管、控制风险的政策,期货公司大多资金较为紧张。而目前三个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中心尚未统一,如果客户划入一笔资金,有时想做这个交易所期货品种的交易,有时又打算做另一个交易所期货品种的交易,这样资金在公司拥有席位的交易所之间及时、准确划转就是非常关键的问题。财务人员应掌握支票、电汇和汇票等各种结算方式的特点,同时与业务部门紧密联系,掌握客户的交易动态,及时预测资金流向,就能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

同时,在客户资金调拨时,尤其要注意的是实际资金调拨人和合法的资金调拨人是否为同一个人,此时合同中规定的资金调拨人方为合法的取款人。这种情况的实质是资金的所有人用别人的名字开户进行交易,并且在开户时开户人就书面声明了资金调拨人的身份,因此按资金调拨人的指令付款才能保障客户的权益。有时会遇到客户本人不能来办理取款手续的情况,他可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或以传真的方式要求办理。前者应要求代理人提供客户的书面委托和身份证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方可办理;后者如果客户在开户合同中指定了存款账户则可将客户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如果没有指定账户则不可办理。此外,对经纪人代替客户办理取款也要特别小心,不能让他接触款项。因为经纪人行为的后果可能是由期货公司来承担的,一旦他有不法行为,就可能会使期货公司遭受损失。

四、技术风险

1电子化交易、结算风险

在电子网络化日益发达的今天,传统交易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子化交易已成为现今期货交易的主要形式,但如何应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又是期货公司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目前电子化交易最容易产生风险的主要是委托交易数据的网上传输、期货公司的交易管理系统及数据库系统。因此,期货公司系统本身必须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机制,以免系统受到外部攻击造成中断或被网络犯罪分子截获造成信息泄露、客户密码被盗或数据被更改,造成重大损失。[!--empirenews.page--] 交易电子化的普及使得投资者的交易行为更加及时方便,但同时交易结果的如何确认又将是期货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此时,日结算单、月结算单的及时签署将是控制此种风险的主要手段。

2银期转账的风险

期货网上交易开展以来,客户与经纪公司之间的保证金往来一直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之一。投资人为了参与期货,往往要经过银行电汇往来才能进行出入金操作。资金往来效率并不高,手续也烦琐,而且中间需要进行身份鉴别的手工操作,具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银期转账的推出无疑将很好地解决了上述的风险,但同电子化交易一样,银期转账本身也将面对同样的风险。而出现此种风险的根源莫过于密码的流失,因此,妥善保护密码将是控制银期转账风险的主要手段。

有关此类风险的防范,财务部门、结算部门应当会同业务部门共同关注异动账户,使得此类风险的发生能够控制在萌芽之中。

期货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的措施

在期货业面临发展机遇的今天,我们重提这个风险话题,是为了更好地处理和面对它的发生。因此针对以上几大风险点,笔者从实务出发,提出个人的一些建议和应对措施。

首先,目前我国期货法制方面的建设非常滞后,一些法规仅仅制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业内人士对条文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对具体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多大的指导意义。从政策法规来看,往往偏向于保护投资者,一旦有了纠纷多半会对期货公司不利。因此,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期货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应该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发展过程。一是在法规上应该给期货公司一个明确的地位;二是建立完善的行业行为规范,促进期货市场各方参与者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服务意识,改变监管作风;四是期货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法律部门,来妥善处理对应的法律纠纷,防范不必要的财务风险。目前,期货公司的客户一般来讲都是久经沙场的“老期货”,经验丰富,非常了解期货公司的运作程序,其中难免有人在自己遭受损失时会想到去钻法规的空子来弥补损失。如目前经常发生的与期货经纪人有关的纠纷往往牵涉到期货公司,所以设立相关法律部门进行专业处理是非常必上一页[1][2][3]下一页 要的。

其次,期货公司应强化自律,不能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而放松对客户和执业人员的要求。期货公司应该抱着“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信念来审查客户的资金。由于实际工作中各种各样的情况均可能发生,所以应该强调在原理上、逻辑上把握资金来源的风险问题,这就对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对相关执业人员的管理也不能放松。

其三,人力资源是期货公司的重要资源之一,因而对期货公司财务方面关键人员的控制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是出纳,一个是出市代表。出纳受传统财务纪律的约束,有一定的按程序办事的思想基础。但对出市代表的控制往往容易被忽视。“出市代表应该由期货公司负责交易的人员管理,只接受指定人员的指令”,有些期货公司是这样规定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出了问题。一些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所在地往往设有代表处,甚至还各自开展业务,统一在公司总部结算。出市代表由代表处负责人招聘、考核。出市代表同时接受几个地方的委托,对客户的持仓、可用资金有时会难以把握,这样就可能导致风险的出现。有的办事处由于与客户有直接利益关系会支持客户超仓下单,出市代表即便知道,有时也会出于压力而执行超仓下单的指令。由于行情时刻在发生变化,这就会使期货公司处于风险的境地。控制出市代表的方式,除了上面提到的指定专人外,还要在人事、经济上保持独立。异地客户下单的程序应该通过总部指定人来执行,这样虽然效率降低一些,但与异地代表处降低的风险相比还是值得的。[!--empirenews.page--] 其四,选择合适的客户是控制资金风险的一个方面,应该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来对待。对品行不佳、难以管理的客户应婉言谢绝或劝其离去。对于经纪人,通常意义上来讲,其主要区分为两种:一是受雇于期货公司的期货经纪人,为期货公司的执业人员,其在期货交易中的行为将直接代表公司的利益,同时将受到相关期货执业人员行为规定的规范;二是为期货公司招揽客户、促成期货代理合同订立,并为客户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信息服务的期货居间经纪人(如投资顾问等),主要提供的是期货居间服务。由于经纪人是靠客户的返佣来获取利益的,其利益来源于客户,当期货公司与客户产生纠纷时,经纪人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作出有利于客户的证词,但由于上述经纪人的差别,其产生的风险后果也应区别对待。期货经纪人由于在期货经纪活动中其身份从属于期货公司,故期货公司应当对其经纪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期货居间经纪人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居间人,与期货公司之间并无直接的归属关系(这一点应当明示给投资者),期货公司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在风险控制中对经纪人的管理是必要也是有区别的,期货公司应当选择品行一贯良好的经纪人,通过对其思想的教育、专业的培养、行为的规范约束,使之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时,还要组织经纪人认真学习、充分领会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来知道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避开不利的局面,从而从根本上达到有效控制此类風险的目的。

7.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研究 篇七

一、组织结构

(一)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对合理的保险投资和风险管理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并确保其合规性。大多数情况下, 董事会在承担投资政策前提下, 把实施投资政策的权力转交给高级管理层, 并要求管理层向董事会进行报告, 以确保其投资行为符合投资政策要求。董事会的内部应设立内部监督机构, 如审计委员会对资金运用进行持续性监督, 另外董事会也可借助外部机构如外部审计师、资信评估机构对资金运用的风险及其问题进行监督。董事会还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如资产负债委员会, 进行独立、专业化的投资运作。董事会应对机构投资者的总体风险容忍度进行经常性评估, 并监督高级管理层制定投资战略。董事会在制定投资政策时应考虑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监管要求、偿付能力状况。在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上应有既有保险市场和产品、风险管理知识技巧, 又具有资金运用市场和产品知识的人员。

(二) 内部审计

保险机构投资者设立审计委员会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董事会应当尽可能地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类似功能的机构。审计委员会应当独立地对董事会负责, 对保险机构投资者的总体风险管理政策 (包括资产负债管理) 和程序进行合规性监督。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建立独立、实时的评估投资风险的程序, 评估结果应当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为了使审计监督有效,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投资风险管理和审计监督的知识、技巧和经验。

(三) 控制程序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具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运行界限和其他措施以确保投资风险敞口维持在和谨慎监管和风险容忍度相适应的水平。保险机构投资者还应当建立适当的程序以根据管理报告中的信息采取有效的行动。控制程序贯穿于投资政策决定、投资交易决定整个过程。控制程序应当采取正式文本的形式, 以保障其严肃性和有效性。

(四) 信息和财务报告

报送政府监管部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审计师报告的程序和格式应当在投资风险管理的政策范围内。报告在设计和具体细节上因报告使用者的不同而有异。报告程序包括:每个报告制作者的责任、每种报告的设计布局、制作送达报告的时间安排。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根据资产种类评估每种投资风险的结果及其是否在投资风险管理政策的范围、资产分类的方法、不经常交易资产的估值基础。报告还应当包括在投资政策正常运行之外的特殊情况处理。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政策、程序和限制的例外能够在公司的内部控制之下, 并能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报告以采取适当的行为。特别是投资风险不符合正常投资风险政策或超过先前确定风险的界限和标准的情况。它们往往能获得准许, 因为情景特殊, 并符合保险机构投资者的程序。投资政策、程序和限制的非授权除外应当及时地进行报告。

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保险资金运用应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原则, 防范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和流动性等方面不能有效匹配而产生的风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包括持续期匹配和货币匹配, 持续期匹配是指根据保险资金的限制、期限结构进行短期、中长期投资。货币匹配是因不同国家货币汇率的差异变动而进行的国际投资, 减少外汇风险造成的损失。

持续期匹配在寿险和非寿险公司的重要性不同。在非寿险公司, 被保险人负债的特点是短期性, 在给付的数额和时间是不确定的。适当的匹配资产应该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所有非寿险公司的持续期匹配不那么重要。寿险公司的负债则不同, 保单的期限往往是二三十年, 具有利率保障的经济意义。为了把利率降到最低, 寿险公司必须确保投资和负债的持续期完全一致。但是在持续期匹配要求中, 各国监管部门没有更详细的规定, 因为这是很难在立法上对这一比例的要求作出详细的规定, 尽管如此, 监管部门仍有义务对保险机构的重大匹配不当进行查处。持续期匹配是保险机构投资者面临的投资风险的重要内容之一。货币匹配因各国的经济政策不同而存在差异。各国立法例可以分为三类:

●没有法律上的要求:德国、韩国、日本

●匹配率100%:加拿大、芬兰、土耳其、美国

●匹配率80%:冰岛、新西兰、瑞典、大多数OECD国家

对货币匹配监管应当加大其灵活性, 因为对货币匹配限制严格, 不利于提高投资绩效和分散风险。货币风险的时标 (time-scale) 也不要求货币持续处于合理的匹配状态。另外, 货币风险程度和股票投资的关系也是不清晰的。因此, 各国对其要求的灵活性越来越大。

三、风险控制信息报告制度

政府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监管的基础之一就是信息不对称, 造成保险机构投资者对保单持有人利益的损害。因此, 政府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信息监管是必要的。在风险控制领域, 政府监管部门有权要求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投资风险信息, 并加强与保单持有人的信息交流。但是, 要求机构投资者提供文本和报告无疑会增加保险机构投资者的经营成本, 这是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提供信息应当考虑的因素。

为保障政府监管部门能及时获取风险控制信息, 信息报告制度应该常态化, 及时地提供。在确定报告次数时, 应考虑到:

(1) 保险机构投资者经营业务的流动性, 即风险变化的速度; (2) 需要采取行动的时间约束; (3) 保险机构投资者已有的金融资产和风险容忍度, 以及面临风险的程度。

各国和地区制定的投资风险信息报告制度通常是和其他财务业务信息报告结合在一起进行的, 一般有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月度报告:

●年度报告:捷克共和国、芬兰、冰岛、爱尔兰、新西兰、葡萄牙、瑞典、菲律宾、老挝、俄罗斯、巴拿马、丹麦、匈牙利、保加利亚

●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文莱、香港、印度尼西亚、澳门、马来西亚、新加坡、斯里兰卡、大多数拉美国家 (越南仅要求季度报告)

●月度报告:日本 (业务状况报告) 、韩国 (资产报告) 、台湾地区、泰国、罗马尼亚、波兰、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秘鲁、尼加拉瓜

四、政府对风险控制的监管

风险控制是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自律行为, 但是把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寄托于投资者的自律是不充分的, 还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风险控制是政府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管的市场化手段。只有投资者的自律和政府监管部门对风险控制的合作才能有效的防范风险, 维持保险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政府对保险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是全方位的, 涉及风险控制的方方面面, 概括起来分为风险管理结构、投资政策、总体投资风险管理政策三个方面。

(1) 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风险管理结构应当至少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控制程序和报告程序。

(2) 政府机构部门对投资政策的监管内容包括:投资政策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是否有明确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程序;是否能保护变动持有人的利益;投资行为引起的操作风险;是否适当的强调风险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借用外部第三方 (如资信评估机构、审计师) 的程度;使用金融衍生品或结构化产品的适当性;投资产品风险-收益的分析等。

(3) 政府机构部门对保险机构投资者总体风险管理政策的监督:政策是否在现有财务状况下反映投资者的风险容忍度;投资者如何组织投资风险管理;符合投资政策的投资指引和程序;从事投资业务的公司职员是否资质合格, 具备本职工作的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董事会是否经常性地评估并适时调整总体风险投资管理政策。

政府监管部门在对保险投资者的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监督时, 主要监测投资者内部组织风险管理部门是否独立地从事风险控制和管理;投资者是否具有风险投资意识, 制定适当的识别、监测和管理风险的程序, 并采取措施有效管理和转嫁风险。

政府监管部门对风险控制进行监管时应当认识到, 金融市场活动日益复杂, 金融创新不断创新, 不仅在金融产品上, 在控制方法和制度上亦如是。这就要求监管人员要不断地进行业务培训, 提高监管能力。

五、我国风险控制制度之检视

我国《保险法》 (2002)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004)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暂行规定》 (2004)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 (2004)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 (1999) 以及其他规章中都有风险控制的规定。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 但比较保险市场发达国家的制度设计和IAIS制定的风险控制原则、标准和指引, 还存在着一些缺陷:

(1) 没有对风险负债匹配管理比例作出明确的规定, 这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不一致的。

(2) 资金运用部门向政府监管部门的信息报告制度不完善, 信息报告的内容、次数没有规定, 仅要求《资产负债匹配报告》每年一次, 有变动时, 在董事会形成决议之日起10日内报告。造成信息报告的不明确, 不仅会增大公司的经营成本, 也会增加政府监管成本。

(3) 缺乏对风险控制监管方式、手段的规定, 容易造成监管的任意性和非科学性。

(4) 缺乏对风险控制监管出现问题的处理和事后持续监测制度。政府监管的目的是加强资金运用的有效性, 因此有必要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交流, 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持续监督公司事后的整改行为。否则政府监管的目的就会落空。

(5) 政府监管部门对监管信息向社会披露的规定缺乏科学性。《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 (试行) 》 (2004) 第78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控制的检查、评估情况向社会披露。从规定看出:向社会披露不是强制性的, 而是容易性的, 可以披露, 也可以不披露;何谓适当方式语焉不详。因此其有效性是值得质疑的。

(6) 资产托管中, 对托管人的权利、业务的规定较为简单, 尤其是托管人的信赖义务和注意义务。《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 (试行) 》 (2004) 没有对托管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 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4) 第17-22条对股票投资托管作出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5) 首次在债券投资中引进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 要求保险债券投资按规定实行债券资产独立托管。保险资金债券投资的登记、交割、清算和托管将全部委托托管人来办理, 投资管理人将不再直接“接触”资金和债券, 防止出现债券资产被挪用的风险。同时, 利用托管人掌握保险机构债券投资详细、准确信息的优势, 发挥其对债券投资的监督作用, 并服务于监管部门实施监管, 提高债券投资的透明度。但在资金运用其他领域时, 如基础不动产投资时, 托管就无章可循。

(7) 政府监管理念中缺乏监管成本考量。政府对风险控制监管无疑会产生成本, 如何降低成本成为一门监管艺术。现行规定对监管目标、监管方式、监管手段没有规定, 监管成本没有保障。

鉴于此, 本文认为应当借鉴IAIS提供的风险控制系列原则、监管标准和指引和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立法例改善我国的风险控制制度:

(1)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金融衍生品和结构化产品逐步会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对象, 从风险管理的技术来看, 金融衍生品业是风险管理的工具。但是金融衍生品或者结构化产品隐含着高风险, 因此可以借鉴IAIS1998年第3号监管标准《金融衍生品投资监管标准》 (Supervisory Standard on Derivatives) 的规定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情况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定。

(2) 对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比例作出明确的规定, 比例因寿险和非寿险公司资金性质、结构而作出区别对待。

(3) 公司向监管部门信息报告的次数 (经常性的) 、紧急情况报告、报告的内容格式作出明确规定, 加强可操作性和透明度。

(4) 对持续性监管作出详细规定, 对现场稽核、委托第三方稽核作出明确规定。对实时监管和现场稽核可以借鉴IAIS《现场稽核监管标准》 (1998) 的规定对现场稽核的目标、次数、程序 (计划、准备、检查、评估、报告) 、组织机构作出明确的规定。I-AIS年第一号监管原则《保险核心原则和方法》 (2003) 的第五部分对持续性监管作出原则性规定, 也是我们制定相应规章的原理依据。委托第三方监管涉及到审计师、资信评级机构、精算师制度的相关完善, 也是应当考虑的制度设计问题。

(5) 监管机构对公司资金运用风险度量的方法应当不同于资金运用机构本身采用的方法, 本文认为可以采用压力测试方法。可以借鉴IAIS2003年《压力测试指引》的规定确定测试的程序、标准和信息反馈交流。

(6) 完善投资风险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使披露制度经常化, 是保单持有人能通过适当的程序及时获取准确、完整的信息。

(7) 建立适当的程序加强监管部门与资金运用公司的信息交流, 使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能及时反馈到被监管机构。

8.机动车辆保险风险及其控制策略 篇八

【关键词】保险;机动车辆;风险;控制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机动车辆也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但是,由机动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加,这就为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就目前来讲,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占据了重要地位。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风险。因此,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内涵

机动车辆保险,俗称“汽车保险”,是一种不定值的财产保险产品。除汽车之外,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对象还包括电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专用的特种车和机械车。因此,从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标的定义角度讲,它又属于一种运输工具保险。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人民保险、华泰保险、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等多个财产保险公司将此项业务迅速发展起来。

二、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

1.经营风险

一般情况下,保险活动都会经过展业→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四个步骤。通过分析可知,产生经营风险的主要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保险市场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保险企业依然只注重扩大市场份额与盲目追求发展速度,而忽视了业务质量方面的提高;二是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一些保险代理人承保了一些不符合保险公司承保条件的标的。

2.管理风险

众所周知,管理是企业经营的核心,决策是管理的中心。由此可知,企业管理层的决策对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在保险企业决策制定过程中,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影响着企业财务的稳定和长期经营。若机动车辆保费定价过低,则容易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从而存在一定的赔付能力风险;若保费定价过高,则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

3.财务风险

与其它行业不同,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保费收取与保险金赔付时常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和金额差。因此,若保险资金运用不当,就会出现一定的财务风险。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为有效处理保险公司财务出现的偏差,保险企业必须提供法定公积金、责任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和赔款准备金。

4.环境风险

通常情况下,环境风险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种因素。其中,自然环境因素主要包括路面交通情况、气候和地形;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社会治安、人文环境、法治制度和市场状况等诸多层面。

5.人为风险

据调查,在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人为因素占有重大比例。从驾驶员风险因素角度讲,机动车辆保险的人为风险因素包括驾驶员的性别、年龄和身心健康等因素。

6.车辆风险因素

一方面,由于机动车制造厂商和种类各不相同,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风险也各不相同;另一方面机动车辆自身的车龄、使用性质、排气量和行驶区域等因素也会给保险公司带来不同的风险。

三、机动车辆保险风险的控制策略

1.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制度

第一,完善企业内部制度。为保证责任与利益的一致,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应注重创造良好的内部经营风险控制环境,建立健全经营目标考核机制,将利润指标与个人的薪酬挂钩,实现保险金赔付率指标的量化。

第二,完善承保政策。具体来讲,一是综合保监会分类、业务来源和车辆的性质细分目标客户群,以实现目标赔付率;二是实施选择性的承保政策,以限制亏损业务的发展;三是提高优质业务占比,应优化与业务结构占比联动的承保政策。

第三,优化与车辆出险次数挂钩的承保政策。一方面,为化解案均赔款高的业务风险,应采取有针对性的车损险比例承保、商业三者险限额承保和限制承保不计免赔率附加险等方式;另一方面,为有效避免不良业务的再度流入,应将具有骗保骗赔嫌疑的客户、出险次数和历史赔付率达到黑灰名单标准的客户以及列入黑灰名单的客户加以控制。

2.加强风险意识管理

一方面,应加强社会资源的整合。具体来讲,保险公司、社会媒体和交通部门应进行密切合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日常核保、核赔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自觉性。

另一方面,应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具体来讲,一是相关从业人员应具有较高的风险管理眼光与意识;二是应将风险管理制度化,以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三是应将个人的考核与其奖惩有机结合起来。

3.强化对汽车自身的管理

第一,关注汽车的车龄和驾驶状况等。严格核查车辆的年审情况,慎重处理那些使用频率高、车况较差和车龄较长的车辆,科学评估拟承保车辆。为降低经营车辆保险风险,应科学制定高风险车辆保险方案。

第二,安装车辆安全装置。事实证明,安全装置虽不能彻底消除事故,但有助于减少事故的损失,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因此,为降低经营车辆保险风险,保险公司可实施一些积极的优惠措施,鼓励投保人安装并使用汽车安全装置。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机动车辆保险方面的投入也逐渐增加。但是,由于受人为因素、环境因素、车辆自身因素以及保险公司内部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机动车辆保险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为有效控制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制度、仍加强风险意识管理和对辆自身的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建鹭. 浅谈机动车辆保险的经营风险及控制[J]. 现代商业,2010,29:128-129.

[2]杨镇泽. 机动车保险风险影响因素探析[J]. 现代商贸工业,2016,02:76.

9.保险公司风险控制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公司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范》、《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的范围包括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国债及回购、企业债券、基金以及

国家允许投资的金融相关产品。

第二章 资金管理

1、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不得将银行贷款或募集的项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原则上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

2、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的额度需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超过100万元的每笔资金的调拨都必须经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会签后才能进行。

第三章 账户管理

1、公司的证券投资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设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上进行,且开户的券商也必须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原则上不能选择高风险券商。

2、账户管理执行人需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经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会签后才能进行。

第四章 市场风险控制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业务,并应考虑接受专业证券投资机构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证券投资水平和风险控能力。

2、公司投资的金融产品应在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事先认可的产品内选择。原则上股票池不应超过50只股票,根据实际情况股票池中的股票可进行调整,但事先需要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并取得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认可,且每只股票都不能是有问题股。

3、止损设置:公司证券投资设定的止损线为损失达到总资金的20%,警戒线为损失达到总资金的15%,达到警戒线,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应研究后决定调整头寸,达到20%止损线,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应决定平仓。

第五章 财务监控

1、负责证券投资的专门人员,每周都必须将全部交易清淡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计算浮动赢亏并整理持仓情况。

2、公司财务部发现持仓股票可能存在较大风险或浮动盈亏达到5%以上时,应及时报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并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公司财务部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如果认为公司证券投资规模过大时,亦可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汇报,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投资规模。

第六章 监事会的监控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果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

第七章 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解释。

10.X公司风险控制部XX年工作计划 篇十

一、风险管理体系

目标:初步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预防公司大的风险,将风险控制由事后控制逐步向事前和事中控制转移。

关键节点:空缺制度的完善,合同的审核,重大事项按流程操作,风险的评估与日常监督改进。

措施:完善制度和流程,监督各单位按流程规定执行,加强日常的风险监督。

推进计划:

1、落实部门岗位职能,明确专人负责的可能风险范围;

2、收集风险管理的初始信息,每月清理查找存在风险的事项,并进行风险评估;

3、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

4、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5、学习优秀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

6、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二、销售管理专项审计

目标:提示内部管理环节的风险控制,为销售服务,协助房地产分公司规避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总结管理经验,达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关键节点:销售中的收款管理、定调价管理、售楼合同管理、营销费 1

用管理、营销合同管理、特例管理等。

措施:配齐专业审计人员,熟练了解房地产销售的整体流程,大胆开展工作,正直审核并做出专业性的结论。

推进计划:

1、在人力资源部的配合下,4~5月份招聘到专业的审计人才;

2、组织部门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公司的管理规定,特别是销售方面的管理规定以及流程,要达到非常熟练的程度;

3、按照审计流程,到房地产企业作销售专项审计,并做出专业审计报告。

三、设计变更管理专项审计

目标:实施阳光作业,严格内部管理规定,为降低开发成本服务,同时总结管理经验,达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关键节点: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的执行,设计变更是否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实施。

措施:配齐专业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公司“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独立大胆开展工作,正直审核并做出专业性的结论。推进计划:

1、在人力资源部的配合下,4~5月份招聘到专业的审计人才;

2、组织部门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公司的管理规定,特别是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以及流程,要达到非常熟练的程度;

3、按照审计流程,到房地产企业作设计变更专项审计,并做出

专业审计报告。

四、公司各项业务的法律支持与服务

目标:规范公司管理,规避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关键节点:控股公司经济合同及直属企业重大合同的审核把关,直属企业重大决策及控股公司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公司仲裁案件和法律纠纷的按法定程序处理。

措施: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推进计划:

1、按照流程审核控股公司和直属企业的重大经济合同,并提出审核意见;

2、按照流程,参与控股公司和直属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并提出法律意见书;

3、按照法律仲裁流程,参与控股公司和直属企业的仲裁案件;

4、按照法律诉讼流程,参与控股公司和直属企业的诉讼案件,提供相关服务。

五、内部管控流程修改完善、监督及实施检查

目标:协助完成内控流程的修改、完善、监督实施及执行情况检查。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及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节点:征求意见、修改、监督执行、检查。

措施:与党政办公室做好协调,充分听取直属企业意见,认真修改,认真检查流程的执行情况并出具报告,协助企业提高执行力。推进计划:

1、协助配合,上半年完成流程征求意见及修改下发;

2、下半年到直属企业检查内控制度及流程执行情况。

六、合同备案的法律监管

目标:规避合同风险,提高直属企业合同备案的自觉性,以及按照流程操作的规范性。

关键节点:合同备案的时效,合同备案是否按规定流程操作。措施:落实责任人,每月跟踪检查合同备案情况。

推进计划:

1、明确部门负责合同备案的人员及相关职能;

2、每月跟踪直属企业合同备案情况;

3、年内组织一次直属企业合同备案的专项检查。

七、所属企业大中修管理

目标:节约成本,同时保持公司设备设施的完好性,促进直属企业按流程与规定办事。

关键节点:大中修项目的界定,预算审核,维修单位的招投标选取,维修的监督与完工验收。

措施:完善公司大中修管理规定及相关流程,明确大中修管理的责任

人,学习规定及流程,正直办理大中修项目的界定,严格预算审核,严格维修项目的验收。

推进计划:

1、完善公司大中修管理规定及相关流程;

2、明确部门负责大中修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3、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管理规定及流程,要达到非常熟练的程度;

4、在审核大中修项目的时候,正直界定大中修项目的范围;

5、成本与质量管理部严格预算审核;

6、维修项目完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

八、团队建设

目标:提升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行力,提升团队精神。关键节点:自发学习,按时参加培训,善于总结,每月部门工作的责任到人与时间要求。

措施:利用各种机会参加培训学习,落实部门责任制度。推进计划:

1、自发学习,多参加公司的培训,努力提高部门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整体综合素质;

2、努力培养团队忠于企业、忠于职业操守、勇于执行的品格;

3、提高部门负责人阅读、理解、理性思考,确定宏观管理策略的能力;了解关键业务、关键节点、并制定计划的能力;与社会交往,发现资源、整合资源的能力;对行为的管理能力等。

4、落实每月工作,责任到人,提高团队的责任心、执行力和效率。

XXXX年,新成立的风险控制部将在公司领导的指挥下,认清形势、明确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以规避公司经营风险为目标,努力完成部门各项工作计划,为控股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风险控制部

11.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 篇十一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203-01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一)小额贷款公司概述。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实例的发展状况。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方式以担保为主,信用贷款所占的比重较小。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大多无法从银行取得贷款,具有高风险的特征,所以对这些客户大多采用保证、抵押和质押贷款的方式。再次,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更加多元化。小额贷款公司早期试点特别强调其服务对象要以"三农"为主,对于"三农"的贷款比例不得低于75%。但在新一轮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中,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更加倾向于城市和企业,发展方向由乡村转向城市,由农户转向中小企业。最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地区间差异明显,发展存在严重的地区不平衡。其中,中东部地区发展较快较好,而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外部风险。

1.政策风险。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越来越严,但是现在的政策设计却并不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等方面不能享受与金融机构同等的优惠待遇。其次,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只贷不存”的业务,不能吸收公众存款,普遍出現了资金紧张的情况,资金成本比银行高的多,银行压缩信贷规模使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上升,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较难,后续资金无法保障,可持续发展境况堪忧。再次,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银行业的补充,所接触的客户大部分是银行难以接受的业务。

2.环境风险。近几年,随着小额贷款业务的蓬勃发展,原先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及农户的银行也纷纷推出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和农户的小额贷款产品。其次同行业竞争激烈。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态势很好,数量增加,可能会导致恶性竞争的出现,使得该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利润率下降,不利于整体的良好发展。

(二)内部风险。

1.管理风险。缺乏高效的贷款管理制度。其制度往往缺乏针对性和实践性,根本难以有效指导实践,很多问题一旦发生根本没有制度可以提供有效的应对思路和解决方法。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来看,贷款业务中存在严重的不相容职务由一人担当的问题。如,很多贷款人员往往出于个人利益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小额贷款的管理风险。

2.人员风险。信贷人员素质偏低,信贷风险管理问题严重原因之一。首先,从业人员在业务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欠缺,很多信贷人员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的业务操作能力,一旦遇到问题,往往难以对其进行客观正确的分析,更无法从容应对信贷风险。其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很多信贷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刻意隐瞒贷款潜在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小额贷款风险。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方法对策

(一)优化外部发展环境。

1.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这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有着本质区别,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制度与银行又有相似之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一些制度设立和运作可参照对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完善我国小额信贷的监管法律体系:其一,规定多元化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其二,健全审慎性监管法律制度;其三,建立小额信贷的市场退出机制。

2.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负较重,需承担30%左右的税负。我国政府应当在发挥好监督职能的同时,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一定的政策扶持。

(二)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1.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水平,吸引优秀人才。要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和用人机制,选拔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队伍。其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使其专业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2.提升自身营运能力,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建设。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将其切实执行。一是要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思路,将内部环境、信息沟通、监督检查、风险评估等要素进行有效的整合和优化,从而有一套包含所有部门、环节、人员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便对贷款风险管理的各个细节进行严密控制,从根本上防范贷款风险。二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金融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风险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识别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专题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手册[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

[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0.

[3]章敏.关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10,(07):26-28.

作者简介:

1.张卓涵(1989-),男,汉族,山西吕梁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2.张峰(1990-),男,汉族,山西吕梁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3.王敏(1992—)女,汉族,山西晋城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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