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024-12-22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精选6篇)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篇一

贵港市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贵港市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贵港市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贵港市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 省(市/自治区) 贵港市 市(地区/盟/自治州)

港北区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50 万元

经营范围

室内装饰设计、施工;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452502190000000000

452502190000000000

□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

姓名

452502190000000000

13700000000

自 20XX 年 XX 月 XX 日至 20XX 年 XX 月 XX 日

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股东签名)

20xx年 x月 xx日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格式 篇二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经营范围 (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金) (万元)
企业类型*   住所地  
投 资 人
序号 姓名或名称 证照名称及号码 投资额(万元) 投资比例 签字或盖章
                     

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篇三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

2、企业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

(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国自然人提交护照(复印件1份)。(2)国内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外国(地区)企业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复印件由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如加盖签字章则须有权签字人同时签字;表格签署处同此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

(4)其他组织提交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香港居民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1份);

(3)澳门居民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选其一,复印件1份)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选其一,复印件1份);

(4)台湾农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暂住证以及台湾农民身份证明文件(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暂住证(复印件各1份)。

4、企业集团成员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成员单位公章)、申请加入集团的文件及母公司持有集团成员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签字。

【2】申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企业集团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及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母公司公章)。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签字。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延期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签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期,经延期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4】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项目调整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原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投资者签名或盖章),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国自然人提交护照(复印件1份)。(2)国内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3)外国(地区)企业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复印件由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如加盖签字章则须有权签字人同时签字;表格签署处同此要求。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为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

(4)其他组织提交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签字。◆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

【5】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注销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原件1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组织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该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该组织机构公章),并提交该组织机构指定经办人的指派文件(原件1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经办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须知 篇四

成立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先取得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名称预先核准。

所需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申请者身份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为自然人(需两人以上),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法人,需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由所在地行政区域或地名+字号(2个汉字以上)+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提纲

一、拟申请登记的名称(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二、举办者简介。

三、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目的。

四、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

五、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

省级民非单位注册资金一般在30万元以上。

其中,科技类:100万元以上;

社科类研究院、培训学校、文化艺术体育馆(院)、经贸信息科技服务中心等50万元以上。

六、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

七、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成立后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及收入预测。

八、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

5.动物防疫合格证预先核准通知书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管理办法;经现场勘查你申请办理的场所坐落于 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五条之规定的养殖条件,周围有消纳排泄物面积亩,适合建设养殖场,养殖规模头(羽),凭此通知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养殖场及排泄物相关设施、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成竣工,经验收合格并提交《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等相关材料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件》。

6.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篇六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⑵.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适用本规范。②.网上提交申请,外商投资企业需上传全体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的扫描件(PDF格式)。

企业名称已核调整提交材料规范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⑵.《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已经核准、尚未登记的企业名称调整申请事项、延长有效期的适用本规范。②.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③.《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丢失或者有其他合理理由无法交回的,提供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的有关情况说明。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材料规范 ⑴.《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告知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⑵.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⑶.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申请人通过企业登记网上注册申请业务系统申请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后,到企业登记机关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适用本规范。②《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由申请人在核准申请通过以后自行下载、打印、填写。③已领取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调整已核准项目需要再次领取的,应交回原件;原件丢失或者有其他合理理由无法交回的,提供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的有关情况说明;调整后登记机关改变的,应当提供原登记机关未登记书面证明(开具未登记书面证明时,应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交回原登记机关)。④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应当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发生变化,或者因故不能领取的,可以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另行委托他人持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另行委托需另行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可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另行委托的,在“委托书”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

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⑴.《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同时申请组建集团的,提交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同时变更集团名称、简称的,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母企业公章)。

⑶.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⑷.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名称变更、新设集团名称申请、变更申请的适用本规范。

补发核准通知书提交材料规范 ⑴.补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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