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2025-03-17

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重点和方向(精选4篇)

1.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篇一

乳山市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

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镇级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资源,强化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乳山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重新定位镇政府职能,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二、规范镇党政和事业机构设置:镇党委、政府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将原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机关,将事业单位承担的经营性职能推向市场;镇级设5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直属的事业单位一律撤销。

三、压缩编制和领导职数:镇行政编制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各精简10%;镇党委领导职数按省里的要求和镇党委班子换届的有关规定确定,镇党委由5—7人组成,镇人大主席、镇长由镇党委领导成员兼任,镇党政领导原则

上实行交叉任职。

2.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篇二

关键词:国有企业,收入改革,职工工资

最近, 社会公众纷纷热议新一轮收入改革方案, 其中引起人们关注的重点之一即为国企职工收入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一直以来是人们讨论的重点, 国内大量的文献也大都指出国企工资收入高于非国有企业, 矛头纷纷指向非市场性因素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现象?收入改革是不是一定要降低国有企业平均职工的工资?提高社会平均收入是不是还有其他更加重要的制度性因素?如何才能更加有效更加公平地构筑企业工资制度呢?

对于国有企业平均工资高于非国有企业这点, 学术界与社会各界均有共识, 并无异议。对于为何国有企业平均工资高于非国有企业, 学者们从理论的角度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假说。林毅夫等 (2004) 认为国有企业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更注重社会和政治目标, 因此需要更高的工资水平来提供激励。姚洋等 (2001) 从企业对经济效益与追求利润的角度阐述了非国有企业有更强的成本约束, 从而更加注重控制人力资源成本的结论。而钱颖一 (1999) 则更加重视制度性因素如所有者缺位与委托代理等问题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影响。这些理论假说对国有企业平均工资高于非国有企业这一现象有一定的解释力度。但从实证的角度来看, 究竟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有哪些不同而产生这些影响呢?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 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学者提供了大量可供参考的视角, 这些视角为我们研究这一问题并进而得出可供利用的政策建议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 如果假定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并且假定企业可以自由地雇佣职工, 那么平均来看, 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应满足其边际劳动产品价值等于其单位工资。而管理者收入的决定与普通职工有所不同, 其工资主要来源于交易成本的节约, 这主要取决于其管理水平 (科斯, 企业的性质) 。因此, 考察工资收入应从两方面考证, 即企业的利润来源与职工 (普通职工与管理者) 的人力资本积累。

如果放宽我们的假定, 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 企业的利润可以界定为企业所追求的目标。由于国有企业, 更进一步来讲, 在我国经济领域处于战略性地位的国有企业, 其追求的目标除了企业利润外还有着提供公共物品或满足其他社会目标。因此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假定这类国有企业所创造的或追求的利润高于其他企业。从而可以推定, 这类国企所提供的职工工资水平要高于其他企业。陆正飞, 王雄元, 张鹏 (2012) 的研究恰好揭示出了央企职工工资高于地方国企与非国有企业, 他们认为原因在于中央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大多为具有国家经济和安全战略性重要地位的企业, 掌握了更多政治和经济资源, 因而能够获得更高效益, 并且其经营目标更多为政治目标而非经济目标, 因而更可能发放更高工资。而地方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更偏向于市场化主体, 尤其是在地方政绩竞争的局势下, 地方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可能更注重经济效益、更注重人工成本的控制。

当然, 关于什么样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属于战略性地位这一问题属于政府需要界定的事务, 在划定过程中毫无疑问要触及到行政垄断。在实证观察中我们可以看到, 发放高职工工资的国企背后经常有垄断力量的出现, 而这些垄断行业是否应该被界定为战略性地位, 其工资水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为合理成分, 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岳希明等 (2010) 通过对2005年城镇就业人口的分析指出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50%以上是不合理的, 这一不合理因素主要是行政垄断造成的。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企业的利润与工资水平和其规模水平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 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多有一定的规模, 而其所考察的样本则不仅限于上规模的企业层面, 因此有理由认为其数据有一定水平的高估。但总体而言, 垄断行业在收入水平上存在相当程度的不合理。邓伟, 叶林祥 (2012) 从金融发展的视角出发考评了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工资差异, 指出当前我国金融发展整体上拉大了国企与非国企间的工资差距, 同时国有部门对非国有部门存在利润抽取机制, 而这种抽取机制主要是由于垄断行业中的国企所致。他们认为, 以上视角主要从企业层面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利润差异来源。从微观的视角我们需要进一步考察, 人力资本差异究竟在这一差异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张车伟与薛欣欣 (2008) 从这一角度出发指出在高人力资本即教育水平高的员工中, 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的工资并无明显差异, 甚至于国有部门略低于非国有部门, 在低教育水平的员工中, 国有部门普遍高于非国有部门。陆正飞等 (2012) 按股权性质进行了对A股上市企业进行了分析, 进一步得出非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4.20万元显著低于国有企业的4.59万元, 非国有企业普通职工平均工资4.04万元显著低于国有企业的4.51万元, 非国有企业高管平均薪酬16.50万元显著高于国有企业的15.94万元。可以看出, 企业高管高收入这一现象并非国有企业独有, 国有企业体制更多的是保护了低教育水平的员工, 这类员工普遍属于收入较低阶层。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 相对于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高于非国有企业这一问题而言, 更加突出的问题在于整体而言低收入职工工资过低。

上文已经指出, 普通职工工资更多地取决于其边际劳动产品价值, 边际劳动产品价值取决于边际劳动产品与产品的市场价格。高管工资相当部分来源于交易费用的节约。因此, 要进一步扩大收入分配的成果, 我们需要从以下角度来分析。

首先, 考虑普通职工的边际劳动产品问题。有理由相信, 普通职工低收入更多的原因在于其边际劳动产品过低 (从竞争行业的普通职工低收入不难得出这一结论) 。边际劳动产品可以从生产函数推出, 如果将生产要素限定为劳动与资本, 我们知道随着资本投入的增加, 边际劳动产品会提高, 这取决于资本与劳动的边际替代率。因此, 要提高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需要加大资本的投入。更进一步, 如果资本不仅限于企业投入的生产要素, 将其扩展到人力资本领域, 我们可以看出, 随着人力资本的积累, 普通职工的平均工资亦会提高。同时, 职工个人人力资本的提高不仅会提高单个企业的生产效率, 同时也使得职工在劳动力市场上更加具有竞争优势, 更容易获得较高的工资水平, 在张车伟等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实证方面的证据。

其次, 高管之所以会获得高收入水平在于其对节约的交易费用的分割。而交易费用的产生更多地是来自于制度性因素。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理论指出, 如果市场化程度高, 那么信息的获取与合约的执行则导致的交易费用会更低。同时, 行政垄断性行为会导致较高程度的租值耗散, 因此去行政化也会使得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可以推出, 更加具有市场化的竞争会在一定程度上缩小高管工资与普通职工工资的差别。但是, 我们也不能要求高管工资与普通职工工资完全一致, 因为在竞争条件下, 这二者的收入来源不同, 其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如果劳动力市场是竞争性的, 刻意降低高管工资不利于留住优秀人才。

再次, 我们也不能否认, 由于国有企业高管的升迁与留任不完全是市场性行为, 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在这种情况会诱使企业高管为了能够继续取得更高的收入或实现个人目标将部分企业资源进行寻租行为, 从而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国有企业高管工资的上升。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收入分配的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进一步深化市场体制改革的程度。解决工资差异性问题的市场化改革应更加关注于行政垄断行业, 在不损害国有资本对经济命脉的控制力的前提下, 逐步减少行政垄断力量的介入, 放宽行政垄断行业的进入限制, 进一步扶持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企业的总体收入水平有了发展, 才能够加快投资, 从而有利于普通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

2、加快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只有提高资本密集型企业的比重, 加大资本要素在企业投入中的比重, 才能够更快地提高普通职工的边际劳动产品, 从而使其工资水平有着根本性地提高。

3、加大教育领域的投资力度, 提高教育机会均等化。教育机会的均等化不仅是一个效率的问题, 更是一个公平问题。应提高政府在公共教育支出在国民收入和国民支出中的比重, 为教育公平提供财力支持。尽快消除由城乡二元制度设计造成的城乡不合理的教育资源配置, 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师资建设状况, 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唯有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公平地享受教育权利, 才会更加公平地积累人力资本, 普遍地提升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积累, 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

4、建立更加有效率的企业经理人市场。减少行政力量在国有企业高管任命中的作用, 提高企业经理人市场的流动性。更加具有流动性的经理人市场会加大竞争力度, 在这种情况下, 不仅会提高企业的目标与效益, 同时还能够使企业高管的工资决定更加具有市场性。

参考文献

[1]林毅夫, 刘明兴, 章奇.政策性负担与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来自中国的实证研究.管理世界, 2004.8.

[2]钱颖一.激励与约束.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1999.5.

[3]姚洋, 章奇.中国工业企业技术效率分析.经济研究, 2001.10.

3.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篇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本题红星超市是食品经营者,不是生产者,所以其无须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2、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选项C、D错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可知,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另外,即使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3、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选项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4、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选项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5、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经发生”。

6、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

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 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按照《侵权责任

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选项B说法正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选项C说法正确。产品的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是“产品存在缺陷”,若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的,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说法错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缺陷产品的销售者要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科技发展水平抗辩仅适用于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侵权责任)而不适用于销售者的违约责任。

7、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 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

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多选题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义务。选项A错误。《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自成立时生效,是否支付保密费不影响合同效力。选项B正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未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则没有竞业限制。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

8、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

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王某离开该公司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及该公司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尚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B.王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C.若王某依法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还想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D.若王某选择跨统筹地区就业,可申请退还其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失业保险金。选项A、B正确。《社会保险法》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本案中,王某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未满1年,无权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是非本人意愿中止就业的,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没有关系。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据此可知,王某不能申请退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9、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裁员的例外,不是用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例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被经济性裁员也不能预告解除,但是如果该劳动者同时具备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径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C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只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存在二倍赔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无权主张的。

10、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可知,王某、贾某在商场受伤,有权利要求商场进行赔偿。选项B、C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据此可知,受害人有权请求生产者电梯厂和销售者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受害人有权要求商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或者要求生产者电梯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商场和电梯厂不是承担按份赔偿责任。11、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A.从该合资企业领取的薪金

B.出租其在华期间购买的房屋获得的租金 C.在中国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 D.在美国杂志上发表文章获得的稿酬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选项C)

五、稿酬所得;(选项D)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选项B)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在某大学开设讲座获得的酬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据此可知,约翰2012年来华,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境内

外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2、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选项C)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13、某厂工人田某体检时被初诊为脑瘤,万念俱灰,既不复检也未经请假就外出旅游。该厂以田某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因田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否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该厂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C.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成立,无需向田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D.如该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违法,田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用人单位需预告的解除、裁员的例外,不是用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例外。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被经济性裁员也不能预告解除,但是如果该劳动者同时具备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径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选项C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只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存在二倍赔偿金,如果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无权主张的。

1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

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选项C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选项D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15、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缺陷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案中,孙某可以基于侵权向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商贸公司和直接销售商超市)主张权利,超市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

16、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17、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C.由于农村土地具有保障功能,宅基地不得买卖,甲乙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D.由于与乙的转让合同未经有关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乙应返还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选项C、D错误。《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据此可知,宅基地不得买卖,但可在本集体范围内转让。另外,即使土地转让行为无效,但转让合同并未违背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18、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

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 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选项B说法正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选项C说法正确。产品的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是“产品存在缺陷”,若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的,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说法错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违约

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否则缺陷产品的销售者要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科技发展水平抗辩仅适用于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侵权责任)而不适用于销售者的违约责任。

19、申请不动产登记时,下列哪一情形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A.赵某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 B.钱某接受不动产遗赠,申请转移登记

C.孙某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申请抵押登记

D.李某认为登记于周某名下的房屋为自己所有,申请更正登记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选项C)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选项B)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选项A)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选项D)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20、某省天洋市滨海区一石油企业位于海边的油库爆炸,泄漏的石油严重污染了近海生态环境。下列哪一主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其中所列组织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A.受损海产养殖户推选的代表赵某

B.依法在滨海区民政局登记的“海蓝志愿者”组织 C.依法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的环境保护基金会

D.在国外设立但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海洋之友”团体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本案中,选项C中的环境保护基金会是在邻省的省民政厅登记,属于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有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21、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选项B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选项C正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选项D错误。《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2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3、某企业因计算错误,未缴税款累计达50万元。关于该税款的征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税务机关可追征未缴的税款 B.税务机关可追征滞纳金 C.追征期可延长到5年 D.追征时不受追征期的限制 多选题

4.中国新一轮政府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篇四

2011-03-30 16:15:12

中国银监会今日正式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报》(以下简称《年报》),这是中国银监会自2006年起连续第五年发布年报。《年报》全面介绍了2010年经济金融形势与银行业概况,银行业改革开放与科学发展、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银行业审慎监管、监管能力建设,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中国银监会及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情况,并对银行业相关数据做了较为全面的公布。

与往年相比,2010《年报》发布时间大为提前,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增加了“十一五”期间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总结性回顾,并对“十二五”期间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总体思路及银行业监管中长期规划做出展望。

《年报》指出,在“十一五”期间,中国银监会始终坚持和完善科学审慎的监管理念,改进和优化监管工具方法,守住风险底线与促进科学发展两手抓,坚持扎实工作作风,对大事难事咬住不放、攻坚克难,使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较好应对了复杂严峻的各种挑战,特别是使我国银行业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健康稳健运营。

“十二五”时期,中国银监会将继续督导银行业坚持支持实体经济科学健康发展,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坚持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水平;坚持深化改革,提升金融自主创新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提高整体竞争力。为此,中国银监会将不断健全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持续改进监管方法,逐步优化风险监管指标体系,加强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为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详细介绍了中国银监会审慎监管新框架研究制定情况。《年报》归纳了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构建的新进展,重点介绍了中国银监会积极研究制定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的审慎监管“工具箱”,加强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制定第二版、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同步实施计划等工作进展。

三是更加重视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年报》将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作为专门一部分,从保护和教育两个方面展现了中国银监会及银行业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对“2010年中国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日”活动作了专门介绍。

“提高透明度”是中国银监会的重要监管理念之一。五年来,中国银监会年报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向社会公众披露我国银行业和银行监管权威信息的重要载体,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报》全文

经济金融形势与银行业概况

1.国际经济金融形势

2010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急剧动荡逐步缓解,但危机本身并没有结束,甚至可能出现反复。世界经济将缓慢复苏,但受政治、经济、安全等多种因素影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复苏进程仍将艰难曲折。发达经济体与新兴市场国家分化明显:2010年全球产出增长5.0%,其中新兴市场及发展中国家增长7.1%,发达国家增长3.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1年1月)。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具有3个突出特点:

一是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乏力,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隐患仍未消除。发达经济体失业率居高不下,2010年12月,美国失业率达9.4%,欧元区失业率达10.0%。全球产出相对过剩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发达国家制造业部门的产能利用率仍低于历史平均水平。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引发的恐慌,已从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等经济总量较小的国家快速蔓延到西班牙、意大利等经济总量在欧洲占比较大的国家。

二是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仍然较高,银行再融资压力增大。欧洲主权债务风险与金融体系脆弱性的相互溢出效应凸显,截至2010年6月底,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四国债务敞口2.28万亿美元,77.5%由欧洲银行系统持有,市值高达1.77万亿美元(国际清算银行,2010年12月)。欧洲银行系统流动性依然匮乏,对欧洲央行严重依赖,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危机国家的银行从欧洲央行获得的贷款金额均处于历史高位。欧美银行将有约1.5万亿美元债务于2011年到期(金融稳定理事会,2011年1月),加上受政府担保和央行流动性支持逐步退出等因素影响,再融资压力仍将持续。

三是主要经济体继续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新兴市场通胀压力高企,资产泡沫风险增大。美联储启动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欧洲中央银行及日本中央银行继续维持宽松货币政策,并加大国债购买力度,全球流动性大量增加。一方面,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加剧波动。2010年下半年,国际铜价约上涨60%,原油价格约上涨40%,国际黄金价格于2010年底达到1,400美元/盎司的历史高点。在极端天气频现及流动性泛滥的背景下,包括玉米、大豆、小麦在内的全球农产品价格也涨势迅猛。另一方面,新兴市场国家以其相对稳健的基本面和强劲的增长潜力吸引了大量资金快速流入。2010年流入新兴市场国家的私人资本相比2009年的5,810亿美元增加40%以上,达到8,250亿美元(国际金融协会,2010年11月)。新兴经济体输入型通胀压力已经逐步显现。目前,不少新兴经济体CPI涨幅已远远超过5%的温和通胀警戒线。

2010年12月,印度、越南、俄罗斯、巴西、阿根廷等国家的CPI分别上涨了6.47-11.75个百分点。

2.国内经济金融形势

2010年,我国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拉动力的任务艰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人民币升值压力上升,外需压力有所增加;结构性产能过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任务紧迫;输入型通胀加剧,“抑通胀、保增长”难度增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增强了国民经济内生动力。

2010年,我国GDP增长10.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7%,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升3.3%。

农业生产经受住了年初以来多种极端自然灾害的冲击,粮食实现连续七年增产。

(一)经济金融形势

经济金融形势与银行业概况21 经济金融形势与银行业概况长18.3%,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4.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3.8%。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34.7%,贸易顺差同比下降6.4%。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09年分别实际增长7.8%和10.9%,这是自1998年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速度首次超过城镇居民。

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十一五”期间,全国淘汰的炼铁、炼钢、焦炭、水泥和造纸落后产能约占全部落后产能的50%。“十一五”确定的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完成,化学耗氧量(COD)减排目标提前半年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基本完成。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采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供应量稳定增长,广义货币(M2)余额同比增长19.7%,增幅同比回落8.0个百分点。

专栏1:2010年银监会采取的针对性监管措施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银监会主动加强前瞻性监管,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保持银行业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

1.针对2008年下半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信贷增长特点,以及国内经济逐步企稳回升的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信贷投放回归常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控制信贷总量,积极优化信贷结构,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并及时提出将不良贷款考核重点转向风险管理工作的扎实深入程度、科学精细化水平、风险暴露的充分性等,督促银行业准确进行贷款风险分类,抓住当前盈利较好的有利时机,“以丰补歉”,全力提足拨备。

2.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实贷实存”等不科学的贷款管理旧有模式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信用风险依然是主要风险的实际,通过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检查督导和跟踪整改,全面推进“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贯彻落实,督促银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从源头上防范信贷资金挪用风险,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3.随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发布银行业监管国际新标准,紧密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积极推进新标准在我国的实施,稳步推进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等审慎监管工具建设。

4.针对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快速增长、融资平台不规范运作带来的巨大代偿性风险,参与制定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精神,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现金流覆盖情况对平台贷款进行准确分类,明确偿债主体,落实风险缓释措施,足额提取拨备,通过真实核销,逐步化解风险。

5.针对近年来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房地产贷款风险隐患增多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房贷政策,切实做到“面测、面试、居访”。强化开发商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严厉查处零首付、假按揭等违规行为,配合打击房贷中介高“返点”行为。

6.针对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调整升级产业结构的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金融服务工作。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新增授信,严格管理已发放的相关行业贷款,密切跟踪监测并有效防范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信贷退出和不良贷款控制力度,妥善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经济金融形势与银行业概况

专栏2:国际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进展

按照二十国集团(G20)伦敦峰会和匹兹堡峰会确定的改革目标和时间表,在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的积极参与下,2010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在微观机构、中观市场和宏观系统3个层面取得重大进展。

微观机构层面的改革目的是提升单家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强化金融体系稳定的微观基础。改革措施包括:资本监管改革,引入杠杆率监管制度,建立流动性监管标准、动态拨备制度,改革公司治理监管规则,推动金融机构实施稳健的薪酬机制,强化并表监管和对表外业务的监管等。

中观市场层面的改革目的是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修正金融市场失灵。改革措施包括:推进建立单一的、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改进风险定价模式,避免过于依赖脱离现实的模型假设;加强外部评级机构监管,降低金融机构对外部评级的依赖程度等。宏观系统层面的改革目的是将系统性风险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改革措施包括:建立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和经济周期挂钩的监管制度,弱化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效应;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影子银行”体系纳入金融监管框架;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ystem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Institutions,SIFIs)的监管,降低机构“大而不倒”导致的道德风险;加强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降低风险跨境传递。

2.主要经济体金融改革方案

2010年7月,美国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金融保护法案》(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更新监管体系框架。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FSOC),应对系统性风险。强化对美联储的授权与制衡。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CFPB)。在财政部下设联邦保险办公室(Office of NationalInsurance,ONI),强化保险业监管。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微观监管。限制“大而不倒”机构的过度扩张。引入“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限制银行进行自营交易。增加公司治理中薪酬的透明度。三是建立有序的破产处置和自救机制。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定期提交“生前遗嘱”(living wills)。四是健全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确立信用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留存要求,限制金融衍生品投机交易,强化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0年7月,英国财政部公布了执政党更替后的金融监管改革新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撤销英国金融服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在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下新设审慎监管局(Prudential RegulatoryAuthority,PRA),负责对存款类机构、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inancial Policy Committee,FPC),增强宏观审慎层面的沟通协调,强化应对系统性风险能力;新设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管理局(Consumer Protec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CPMA),维持公众对金融服务市场的信心。

2010年9月,欧洲议会通过欧盟金融改革法案,决定建立泛欧金融监管新体系,包括新设负责监管银行业、保险业和金融交易活动的三大监管机构,以及负责监控和预警欧洲经济中各种风险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uropean Systemic Risk Board,ESRB)。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所有标准化场外衍生品纳入交易所或者电子交易平台,通过中央清算所清算。二是全面禁止信用违约掉期(CDS)类产品的“裸卖空”。三是规范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的投资行为。四是计划建立自己的评级公司,并从2011年起,将穆迪和惠誉等评级机构纳入欧盟监管范围。

(二)银行业概况

2010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3家,大型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47家,农村商业银行85家,农村合作银行223家,农村信用社2,646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40家,信托公司63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07家,金融租赁公司17家,货币经纪公司4家,汽车金融公司13家,消费金融公司4家,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69家,营业网点19.6万个,从业人员299.1万人。

1.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保持较快增长

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95.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5.8万亿元,增长19.9%;负债总额89.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4.4万亿元,增长19.2%;所有者权益5.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4万亿元,增长31.2%。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市场份额进一步发生变化。从机构类型看,资产规模较大的依次为: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占银行业金

融机构资产的份额分别为49.2%、15.6%、14.9%。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银行资产份额比上年分别上升1.06、0.78、0.60、0.24、0.13个百分点,大型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资产份额分别下降2.11、0.71个百分点。

2.存贷款规模稳步上升

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3.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9.8%。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0.7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2万亿元,同比增长16.0%;

3.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持续提升

截至2010年底,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2%,比年初上升0.80个百分点;加权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10.1%,比年初上升0.90个百分点。281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全部超过8%。

4.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24万亿元,比年初减少1,696亿元,不良贷款率2.4%,比年初下降0.89个百分点。其中,商业银行按贷款五级分类的不良贷款余额4,336亿元,比年初减少732亿元,不良贷款率1.13%,比年初下降0.45个百分点。

5.拨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截至2010年底,商业银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余额1.0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557亿元;商业银行整体拨备覆盖率水平首次超过200%,达到217.7%,比年初上升64.50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提高。大型商业银行整体拨备覆盖率达到206.8%,比年初上升61.90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整体拨备覆盖率达到277.6%,比年初上升75.60个百分点。余额25.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1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各项贷款余额50.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8.4万亿元,同比增长19.7%。短期贷款余额17.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5万亿元,同比增长13.1%;中长期贷款余额30.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4万亿元,同比增长29.5%;个人消费贷款余额7.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9万亿元,同比增长35.5%;票据融资余额1.5万亿元,比年初减少9,046亿元,同比下降37.8%。

6.盈利水平稳步提高

201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8,991亿元,同比增长34.5%;资本利润率17.5%,比年初上升1.26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1.03%,比年初上升0.09个百分点。从结构看,净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收入构成的3个主要部分。

7.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流动性水平有所下降

截至2010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比例43.7%,同比下降2.10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69.4%,比年初下降0.10个百分点。商业银行超额备付金率3.2%,比年初下降0.60个百分点。

专栏3:中国银行业保持稳健运营

银监会成立以来的八年,是引领我国银行业改革发展急行军、与风险赛跑的八年,也是成效显著的八年。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国银行业面貌焕然一新:

1.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95.3万亿元,是银监会成立前(截至2002年底)的4倍,是“十五”末期(截至2005年底)的2.5倍。按资产规模计算的市场份额结构逐步优化,已经形成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导,多种类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竞争、共同发展,协同为国民经济提供多层次、多方面金融服务的银行体系。

2.资产质量明显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科学化解历史积累风险的同时,积极有效地控制新增风险,实现了从高风险到风险可控的转变。截至2010年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分别为4,336亿元和1.13%,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比2002年底减少1.9万亿元和下降22.50个百分点,比2005年底减少8,506亿元和下降7.80个百分点。

3.资本实力和充足水平显著提升。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从2003年底的-2.98%,到2004年转为正值,2005年为4.91%,2010年底提升为12.16%。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信贷投放大幅增加、资本质量要求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保持了2008年底的水平。资本充足率达标商业银行从2003年的8家增加到2010年底的全部281家,达标银行的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从0.6%上升到100%。商业银行杠杆率在全球标准中处于安全区间。

4.拨备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商业银行损失拨备缺口从2002年底的1.34万亿元下降到2005年的6,274亿元,2008年实现零拨备缺口。拨备覆盖率从2002年底的6.7%提高到2005年底的24.8%,2010年底达到217.7%。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拨备余额达到1.3万亿元,应对潜在损失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5.盈利水平明显上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税后利润从2002年的61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533亿元,2010年达到8,991亿元。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由2003年底的0.1%和3.0%,上升到2005年底的0.7%和15.6%,2010年底达到1.03%和17.5%。

6.透明度建设大大加强。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已经严格按照审慎要求编制会计财务报表并经外部审计,彻底解决了“两本账”问题。同时,不仅上市商业银行全部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及时对外披露有关经营信息,自觉接受市场监督,非上市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也实行了信息披露制度,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监督。

上一篇:2011乒乓球赛总结下一篇:预测高考作文题目:全面发展与专注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