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12篇)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 篇一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
2、产品数量:
3、产品价格:单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货款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
2、甲方开户行: 帐号:
3、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货款。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及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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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话咨询:提供与软件相关的技术咨询。
2、信函传真: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供软件应用咨询服务。
3、网站支持:在本公司网站发布相关技术解决方案。
4、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软件应用指导服务。
五、联系方式
1、服务热线:
2、投诉热线:
3、公司传真:
4、公司网站:
5、电子信箱: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相关合同范本·如何签订购销合同·灯具音响设备购销合同·种猪购销合同·五金电器家电购销合同·超市商品购销合同·茶叶购销合同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二年 月 日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 篇二
1 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 牢牢把好合同洽谈关
首先, 要积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在合同起草时, 力求做到合同内容完整、准确, 并尽可能的详细, 合同文本应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 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规定, 体现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具体内容, 做到条款不漏项, 文字表达严谨。避免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和误解, 造成合同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 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者引发争议。特别是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投标答疑等, 将科学、合理的合同条款纳入其中, 落实有利条款, 规避不利条款, 为下一步的合同谈判取得主动权, 这也是争取合同起草权的主要原因。
其次, 要认真策划合同谈判工作。谈判阶段是个很重要的阶段, 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 施工企业处于被动和弱势的现状, 目前还难以改变, 业主往往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 在合同谈判时提出一些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因此, 在合同谈判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确定主谈人和副谈人, 明确哪些条款可以让步, 哪些条款不可以让步, 具体问题如何表达, 都要在洽谈合同前有明晰的思路。谈判过程中应该相互尊重, 掌握谈判技巧, 赢得对方信任。同时要进退有度, 分寸自如, 既不能轻易让步, 也不能丢了合同。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有一支优秀的合同洽谈团队, 团队要有一个核心的主谈人, 主谈人对项目的过程要了解得很详细, 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能够举一反三, 融会贯通, 要有几个专业技术人员, 组成一个专业的洽谈团队, 手中掌握充分、确凿的证据, 做到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依据, 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洽谈。
2 加强合同实施管理, 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1) 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
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合同交底会, 把签订合同的人员和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人员召集起来, 介绍合同主要条款的来龙去脉, 着重讲解合同中哪些条款对我们有利, 哪些条款对我们不利, 并提出如何把有利的条款兑现, 把不利的条款转化为有利的建议和措施等。同时让执行合同的有关人员提出不理解或不清楚的问题, 由主管洽谈合同的同志作介绍。合同交底还必须有记录, 让参加人员签字认可。
2) 做好签证索赔的管理工作。
工程索赔是施工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 必须要时刻关注情势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 注意对照合同和施工图了解施工实际情况, 对因非己方责任导致的施工方案更改、施工工艺不同、施工环境变化、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情况造成的施工成本增加, 施工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入索赔程序进行索赔。而索赔成功的关键因素是有真实的、充足的、有利的索赔依据和相关证据, 因此, 工程索赔资料的管理必须要到位, 做到真实准确, 经得起推敲, 做到全面系统, 能使人通过查阅这些资料, 了解整个工程索赔事项过程的来龙去脉, 达到一清二楚的目的。在具体操作上, 可以采用工程联系单等形式进行签证索赔, 签证要编号, 做好发文登记, 找现场有权签收的人来签收。
3) 做好工程结算收款工作。
工程结算是项目最重要的环节, 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 公司领导应亲自挂帅负责与业主高层对接、洽谈, 及时要求业主召开结算会, 明确结算原则, 协调项目结算工作。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结算小组, 明确结算确保目标和力争目标, 结算目标按专业分解, 明确各专业结算责任人, 对结算人员和有关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努力争取到的“结算效益”要拿出一部分单列出来, 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进行奖惩激励, 促进结算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升。现在拖欠工程款问题十分严重, 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 清欠收款是施工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长期工作, 作为施工企业要抓好清欠责任制的落实, 把项目经理作为清欠第一责任人, 并采取商务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种手段催收工程款, 同时也要发扬迎难而上, 锲而不舍的精神。只有结算工作做好了, 钱收回来了, 做到了颗粒归仓, 才能实现项目的良性运营。
4) 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往来公函、会议纪要、开竣工报告、变更及其他结算资料的签发与保存, 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 同时, 为了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 所有这些资料的份数在形成时至少要两份, 以确保其中一份原件归施工单位持有和保存, 为必要时启动诉讼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内容繁杂的系统工程, 只有做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 把合同的交底和策划真正落实在行动上, 抓住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 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摘要:针对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探讨, 从合同签订前和合同实施两方面入手, 具体阐述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 以指导施工企业有效地控制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 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索赔,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潘彩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煤炭建设信息, 2010 (1) :23-24.
[2]杨铭欣.企业合同风险如何管控[J].施工企业管理, 2009 (9) :57-58.
3.探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三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履约时间长、施工项目多、工序相互交叉、影响因素多等特点。气候、交通、供水、供电、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业主或监理的指令等都会造成合同履行的变化,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不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经常遇到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欠缺或不妥都会给建设方或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来进行。企业依据合同包含的各项指标,分解与落实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这就使得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1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義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目前工程建设缺乏所必须的法制观念,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承发包双方认为是多年的承发包关系,碍于面子,合同签订不规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法》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能得到体现。
3.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价格的确定不合理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些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发包未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施工图拿到后,让一家施工单位编制一份施工图预算,然后在该预算价的基础上简单予以打折后便形成了工程合同价,且在施工合同中注明“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实际上未经过审核的预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距甚远。
3.3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合同造价条款有失公平
因缺乏相应的造价专业人员,对于合同中的造价条款往往仅由承包方起草,这样通常会引起双方权益的不对等。例如,某工程合同中约定:“若工程发生变更,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费率优惠10%,减少部分按原投标价结算”。该条款的本意即是增加部分按高价,减少部分按低价,很明显的不平等条约。
3.4措词不准确或不够明确,理解上产生歧义
合同双方对同一合同的有关条款理解不同。而合同中又未能做出具体解释,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或争议。以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例如,某工程合同中有条款这样载明“本工程决算造价费率优惠10%。”此条款至少有三种理解,一是理解为工程总造价优惠10%;二是理解为按规定费率减去10%计算;三是理解为按规定费率乘以10%,按这三种理解得出的三种造价差距相当大。
3.5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工程变更签证记录不规范
工程变更签证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变更工程进行审批、签证后形成的文字材料。但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签证记录管理不规范。一是签证不及时,不是一单一签,变更工程量的签证不实。如某工程,联系单上均有建设、监理、施工方的签名及公章,注明“情况属实”、“经实地测量,数量如实”等字样,但审计人员在与联系单落款时间相差一段时间去实地勘察时,发现实测并不相符。二是签证记录上出现不合理的签证价格。按有关规定,工程变更签证记录,它所记录的是发生变更的工程的“量”,并非签证工程的“价”。在签证记录上出现价格签证是一种不合理现象。审计发现,有的签证量明显不合理,签证价格脱离市场,这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
4.雨水管采购合同下载 篇四
购物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盐城金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海南洋塑管业有限公司 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排水管材料名称:海南洋塑hdpe双壁波纹管,单价一次性定 死,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第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gb/719472-12004执行
第三、乙方负责送货到工地的指定地点,现场卸货由乙方负责。第四、甲方需货数量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一星期内货到现场,以现
场双方验收的长度、管径及胶圈数量为准,再按照约定的单价 结算本次货款,每批材料付款以下月20日前付本次数量的 80%。总体余额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5%的保 修金两年后付清。
第五、乙方待合同订立后,提交两份样品,一份送检,一份留样。复
试报告合格后方可供货。每批供货时,甲方与乙方在现场验收,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
立即无条件退货,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材料 款。如复试报告不合格,立即终止合同。第六、违约责任
1、因工程工期紧,使用量大,在甲方通知发货后,乙方必须无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至指定现场,并负责自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与工期延误,乙方负全责。
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如在施工及实际使用中由于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第七、凡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2012.2.13篇二:排水管件材料采购合同 镀锌钢管采购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供给甲方承包的重庆财富中心cde座消防工程所需镀锌钢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址
工程名称:重庆财富中心财富大厦cde座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6号
二、材料采购范围
重庆财富中心财富大厦cde座消防工程所需镀锌钢管。
三、采购供货方式
甲方提前7天前将工程所需的材料按规格、数量提给乙方,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地交给甲方使用。
四、合同价格
双方商定,工程所需镀锌钢管价格按双方谈好,(此价格为开票价)数量按甲方收到并清点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
五、材料要求
乙方所供热内外镀锌钢管品牌为天津利达,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质检验收合格后为准,相关规格见附表1,乙方所供材料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如合格证,质检报告等)。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甲方所采购的材料送到甲方制定地点后,甲方即给乙方付款,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供货计划,议定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乙方货到现场后,及时组织收货点数。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需用时间及时将合格材料运至甲方施工现场,如乙方故意拖延供货时间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另行寻找其他商家供货,乙方不得干预。
2、乙方在材料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分正本副本,复印无效,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二 年 月日篇三:upvc排水管采购合同 永续·园丁名邸
upvc排水管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yxzy-ydmd-2010-007 项目名称: 采购人: 二○一○年七月
upvc排水管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 山东永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济南洁仕塑胶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1、材料单价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3、结算方式:结算款=∑(单价×所供材料数量)。注:供货结束后据实结算合同总价。
4、买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产品采购量进行适当调整。
5、本合同所确定的单价将维持不变(第七款第1条规定应扣减的费用除外),并不会因人工、物价、原材料的任何涨落或汇率的任何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6、上述单价应是指标的物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卸车码放整齐 的价格,即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出厂价、装车费、外埠及市内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卸货费、增值税、关税、进出口以及清关、商检及政府规定向供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7、本合同规定供货为无损耗供货,供至现场的货物如出现破损应无条件更换,或在供货数量中扣除。
8、本合同供货数量多退(不影响二次销售)少补,最后据实结算。
9、货物到场应有所供货物厂家出厂货物清单,以证明货物来源;提供最近3 个月原材料发票复印件,证明原材料来源。
二、技术要求和技术资料
1、技术要求:
2、技术资料:
(1)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 天内将本合同产品及安装的技术资料一套提交买方,并在发货时另外随产品发运一套。
(2)上表中未提及的产品的其他性能不得低于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发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三、专利权
1、供方须保证买方在中国使用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此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合同终止及撤消的影响。
四、包装要求
供方提供的全部产品须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运输,以确保产品安全运抵现场,供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产品损失和丢失的责任或费用。
五、转让
供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
六、样本
1、在买卖双方订立合同之前,供方应分别提供相同样本供项目开发单位、买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在获得各方接受以后,则样本将作为今后验收产品的标准。
2、买方对任何样本的认可,并不会解除或减轻供方按本合同履约之任何责任。
七、代替品
1、若生产货物原来规定使用的物料或技术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则供方提交使用代替的物料或技术的建议给买方考虑,买方有绝对权利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后的建议方案如果使费用增加,则增加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批准后的建议方案降低了造价,则买方有权将因此而减少的费用从合同总金额中予以扣除。
2、买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供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但批准应已书面形式发出,否则将视为无效。
八、品质保证
1、供方在提议使用某一类型的物料时,不论该类型是在合同文件中说明的或是供方提议使用的,将被视为保证该材料在所有正常使用环境下皆是满意的。
2、供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物料是用合格材料和标准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对质量、规格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3、供方保证所供物料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因产品自身质量及安装不当造成的一切品质问题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运输方式和费用产品运输和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运输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部门针对产品运输的规范要求。供方负责办理产品运输保险,保险费用由供方负责。所有产品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应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单价或总价内。
十、交付方式、时间、地点
1、交付方式:由供方将产品直接送抵买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单,作为结算工程量的依据;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第一批货,其他根据买方要求供货;
3、交付地点:山东永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园丁名邸项目一期工程工地现场。
4、买方可根据合同的执行进度提前或拖后交付日期,但本合同单价维持不变,供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十一、付款方式和期限
货物运至现场,经检查验收合格,付至到场货物的60%,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付到到场货物的95%,(必须提供全额发票)剩余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后14天内无息一次付清。
十二、人力及技术支持
1、在施工期间,供方须安排能够胜任的及有足够经验的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操作指导,并有责任对施工中出现的不正确使用或操作给予及时纠正;
2、买方有权要求供方撤换不遵守法纪或工地规章或不称职的人员。
3、任何人员调离后,必须由买方认可的称职人员接替。
十三、保险及担保
1、供方须对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或合同执行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有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证买方免负该等责任。只有有关伤亡及损坏是买方或其应负责的人引致的情况除外。
2、供方须负责购买以保障其供应的物料在运输途中直至运抵工地和仓储的一切意外保险。
3、供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责。
十四、财产的担保
5.消防水池合同书免费下载 篇五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次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内容
由乙方完成消防水池、水泵房、围墙、护楼基础等工程的施工。2.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价款:总价款为人民币1981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壹 佰元整)的综合单价。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承包方、发包方认 可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修补地面、墙门跺、铁门、水泵房设备、地下管线不包含在总价款中,竣工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综合单价详见下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质量要求:合格
本合同中引用的或涉及到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应是在本合同签定时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行的、最新的、有效的版本。
4.付款方式:拨款方式:承包人施工人员、施工设施进场,工程开工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施工完成50%时,付合同价款的25%;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5、工期:
5.1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月日。
5.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乙方保证按期完工,由于甲方造成的误工原因出现时,在事情发生当日,由乙方现场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工作顺延。
6、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甲方、乙方在施工完成后,组织验收,对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在验收完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若验收完三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的验收结果通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7.双方的工作: 7.1甲方的工作
7.1.1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7.1.2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7.1.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1.4 提供水源、电源,保障施工现场无阻碍施工顺利进行的障碍物。8.2乙方的工作
8.2.1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听从甲方及管理方的指挥。
负责现场有关本工程、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保修等事宜。
8.2.2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3工程未交付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9.保修期: 保修期为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而使施工延期的,工期顺延,因工期延期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或验收不合格,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期,工期不顺延。
11.违约处理:甲、乙双方若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2.争议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寿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价款付清后即告终止。
14.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法律效力。15.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管理方一份。年月日篇二:消防水池协议 消防水池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名称: 消防水池的建筑 ;
二、工程地址: 新乐市南环路荣和大酒店院内
三、承包方式:甲方把 消防水池建筑的项目承包给乙方。
四、施工面积:以乙方实际施工面积据实结算。
五、承包方式:包清工。
六、工程单价: 320 元/㎡,另乙方租赁盒子板的费用甲方支付乙 方5000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方可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八、开竣工时间: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于日竣工。(自然原因耽误工期除外)。如不能按时交工,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纸;
2.甲方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原材料,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3.甲方为乙方提供加工场地、宿舍、现场用水用电。
十、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其所有施工队伍在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及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2.乙方安排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对甲方和监理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应立即给予整改,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需返工,所产生的原料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施工人员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每平米所需原材料的用量必须达到指定效果的指定用量。如有浪费,乙方照实赔偿;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采取安全措施注意人员安全。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项目所在地的人民 法院仲裁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完成验收 合格后,工程款款项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解除。甲方: 乙方:
年月日篇三:消防水池施工合同2 消防水池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 合本次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内容 xxxxxxxxxxxx项目消防水池工程及设备基础的施工。2.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方式:一次性包死价(含税金)。
合同价款: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万 整)。3.质量要求
按甲方提供设计图纸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本合同中引用的或 涉及到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是在本合同签定时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行的、最新的、有效的版本。
4.付款方式:工程结束付至总价的95%,留5%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5、工期 5.1 个日历天。
5.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乙方保证按期完工,由
于甲方造成的误工原因出现时,在事情发生当日,由乙方现场项目经
理提出申请,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顺延。
6、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甲乙双方在消防水池施工完成后,依照相关国家规范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甲方应当在验收完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返工。若验收完三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的验收结果通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7.双方的工作 7.1甲方的工作
7.1.1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7.1.2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7.1.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1.4 提供水源、电源(费用由乙方承担)。7.2乙方的工作
7.2.1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监理。负责现场有关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监理资料报检、保修等事宜。
7.2.2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人员及财产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并立即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所有损失。7.2.3工程未交付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8.违约责任
8.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因甲方责任而使施工延期的,工期顺延,因工期延期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2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或验收不合格,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5%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期,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9.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价款付清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约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法律效力。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 篇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 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由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1、一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
3、其它方式: 元,时间
第六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第八条: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甲方签约:乙方签约: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篇二: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技术服务合同1.合同介绍 1.1.甲方
1.2.乙方1.3.合同目的
1.3.1.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事宜,经双方 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内容。1.3.2.合同总额为:。2.术语、关键词解释 无。3.乙方工作内容 3.1.工作范围和工作方式
3.1.1.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的调研、开发和实施和培训工作。
3.1.2.从项目上线之日起,乙方在一年之内协助甲方进行和乙方所开发部分的系统维 护。
3.1.3.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进行需求的交流和调研,工作时间与甲方相同。
3.1.4.乙方在甲方的安排下完成全部的系统基础架构平台的开发,协助甲方完成业务功 能的开发,稳定功能点的设计和实现。
3.1.5.乙方自主安排开发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监督乙方的质量保证工作。
3.1.6.乙方开发工作完成之后,有义务在甲方的安排下协助甲方在用户现场实施、上线,并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3.2.1.要求本系统的技术架构应该本着适用、实用、可重用的原则,满足业务功能需求 的同时,考虑其通用性,尽量增加系统设计的独立性,减少和具体的业务功能的耦合度,力争做到大部分系统设计内容可以在类似项目中重用。
3.2.2.系统设计要考虑技术的可持续性,可积累性,稳定性和开发人员技术入门难度问 题,尽量降低业务开发人员开发门槛,使开发人员能专注与业务需求的实现,而不在技术上花费太多的精力。
4.项目开发和付款计划 4.1.开发期限和开发地点
4.1.1.本项目开发期限为自 至 为止。4.1.2.本项目的开发地点是 4.2.甲方验收和付款
4.2.1.乙方代表甲方为本项目最终客户工作,客户对本项目工作的验收等同于甲方对乙 方工作的验收。4.2.2.甲方对乙方的付款计划为:合同签订付款 %,系统正式上线付款 %。5.甲方监控计划
5.1.乙方提供《项目开发计划》。5.2.乙方每周提供工作周报。6.禁止转委托开发
6.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亲自履行甲方委托的开发项目,未征得甲方的书面 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受托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其它方执行。违反本项规定的,乙方将承担全部可能产生的责任。7.保密 7.1.乙方应对本合同所述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 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资料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
7.2.乙方承认本合同中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为甲方所专有,将其对乙方进行披露并 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专利权的转让。
7.3.在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的研 究成果,包括技术规范、测试文件和质量标准等相关的技术资料,或者计算机软件、文档及源代码等。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任何复印件。7.4.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没有为任何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即当乙方已事先知道它无需 为其保守秘密时;当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且不是由乙方未经授权而提供时;当该信息是由乙方独自开发的;或者当乙方从某第三方合法地接受该信息且没有保密限制时。7.5.本条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将持续 8.知识产权归属
8.1.本合同项目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技术秘密以及技术资料 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放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
8.2.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及非专利技术泄露或 转让给第三方。8.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以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的研究开发项目先后与任何第三方
签订或接受委托开发合同。乙方如重复签订研究开发项目合同,应对以后签订合同的无效及其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的责任。9.第三方知识产权
9.1.乙方承诺,其在受托开发本合同项目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 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9.2.任何因甲方使用本项目的成果而引起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乙方应积极 协助甲方进行抗辩。如确因本项目成果引起的侵权,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10.风险责任的承担
10.1.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受现有的科学知识、技术水平或试验条件的限制,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防止或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全部或部分失败,该风险责任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即根据损失的金额各自承担50%。10.2.确定上述风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0.3.(1)研究开发的项目本身在国际和国内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10.4.(2)研究开发方在开发过程中已充分发挥了主观的努力;
10.5.(3)同领域的专家认为在技术上是属于合理的失败。
10.6.乙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 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违约与赔偿
11.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第一期研究开发报酬,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1.2.甲方逾期支付第二期或第三期开发研究报酬的,逾期二个月仍不支付的,造成研 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1.3.乙方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 取补救措施。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在二周内返还甲方提供的研究开发全部报酬,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篇三: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 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 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 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1。2.技术服务的内容:。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 2.技术服务期限:; 3.技术服务进度:;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1);(2);(3);(4)。22.提供工作条件:(1);(2);(3);(4)。3.其他: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2)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 篇七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含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 (建设单位) 和承包人 (施工单位) 。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可以有效的做好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工作, 确保建设工程活动能够行之有效的进行。
2)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之后, 我国建筑市场将面临国外优秀建筑商冲击, 这就要求我们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摈弃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加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使市场调节机制发挥应有的功能,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 有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遵循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4月3日发布的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所以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经济, 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有利于开拓国际建筑市场, 有利于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3) 合同管理所涉及的阶段:
a.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图纸的审查、合同工期的确定、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准及实施、确定开工日期及所需要的施工准备资料、工程合法的分包等。
b.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施工阶段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 可能会出现工期长、环境恶劣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 所以在该阶段进行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主要包括: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施工进度管理、工程量的确认、合同采用的价格形式及支付管理。
c.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该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有: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其中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阶段。验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大类。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 发包人不得使用。
2 合同的索赔管理
1) 索赔的概念。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对于非己方的过错, 而是应由合同对方承担的责任, 且造成了实际损失, 向对方提出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权利要求。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在工程实施各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事件, 尤其在施工阶段发生索赔事件较多。
2) 索赔的起因。与其他行业相比, 建筑业由于其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建设生产过程长等特点, 索赔经常发生, 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
a.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是工程量大, 技术和环境复杂, 工程参与方多, 施工周期长;
b.承包合同在工程开始前签订, 是基于对未来情况的预测;
c.业主要求的变化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
d.工程建设过程中参与方较多, 不同单位的矛盾、利益关系复杂, 且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也错综复杂。
3) 索赔的基本形式。
a.索赔作为合同的一种补充形式, 实际上也是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上承担风险比例的合理再分配;
b.索赔必须以法律或者合同为依据, 只有在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遵循合同, 造成对方损失时, 受损方才可以进行索赔;
c.索赔的发生应由发包方承担的特殊风险或不可抗力, 导致承包方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时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进行索赔;
d.承包人本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 由于监理工程师超出了签字确认的时限, 此时承包方可以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索赔;
e.索赔是双向的, 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进行索赔,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索赔。发包方也可以向承包方进行索赔,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反索赔, 只不过这种反索赔的形式发生的频率要低得多。
4) 索赔文件的内容。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 也是业主方审核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 其内容的质量与水平, 直接关系到索赔的成败。索赔文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a.索赔信。索赔信是一封简要说明索赔事件、列举索赔理由、提出索赔金额与工期的信函, 它把其他材料贯通, 提纲挈领, 以最简洁明了的方式呈现给业主方。
b.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由言简意赅的报告标题;客观真实的事实与理由;明确的损失计算与赔偿要求等三部分组成, 构成了整个索赔材料的正文。
报告的标题应完整的概括出索赔的核心内容, 做到最直观的表达;陈述事实与理由时应真实、全面、客观, 合理引用合同规定, 建立事实与损失之间关联性, 详细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损失计算时应分别列举各项损失的明细计算公式及汇总数据, 以支撑具体要求的赔偿金额与赔偿工期。
c.附件资料。索赔报告中列举的事实、理由和影响往往都需要大量的证明文件和证据 (如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工程变更指令、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工程各项往来信件、信函、通知等) 支撑, 因为索赔的进行主要是靠证据说话, 具有法律效力, 及时、真实、全面、相互关联的索赔证据, 是索赔成功的有力保障。然而这部分证明文件和证据比较繁琐复杂, 这就使得在实际索赔时, 这部分索赔证据和证明文件往往以附件的形式报送。详细的计算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这部分也以附件的形式单独报送。
5) 工程索赔的程序。由于反索赔发生的概率较低, 所以我们在这里也以承包方向业主方索赔为例来进行论述。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处理程序按照下面步骤进行。从提出索赔申请, 搜集索赔证据, 到索赔事件的最终处理大概有以下几个步骤:
a.送交书面索赔意向通知书。当有索赔起因导致的索赔事件发生, 承包商就应及时做好同期记录, 并检视自己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然后决定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业主方提出索赔意向, 也可先与现场工程师进行及时磋商, 按照现场工程师的审查记录, 能否达成有效的妥协方案。
b.递交索赔报告。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业主方提供完备的补偿经济损失和 (或) 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且符合合同相关条款, 有说服力。从收到承包方的索赔报告后, 业主方就应该建立起索赔档案, 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 并派人核查承包方的记录, 并根据记录情况提出自己的疑问或不同意见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如果索赔事件具有连续性、持续时间长等问题时, 就应要求承包方定期提出阶段索赔报告, 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之后, 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业主方递交最终详细的索赔报告。
业主方应在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 需要认真研究并核查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 客观分析索赔事件之所以发生的主要原因, 并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给予承包方答复。
c.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的索赔申请。在接到承包方的索赔报告后,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承包方所提供的索赔资料, 如遇到不清楚的地方, 可要求发包方补充提供, 同时应以合同为依据, 参照自己的同期记录, 客观的分析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 确认责任的归属。
d.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后, 发包方需要依据合同条款、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承担等问题审核承包方的索赔报告。同时也要认真的研究承包方在遵循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 来决定是否批准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报告。
e.承包方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对于发包方批准的索赔处理报告, 承包方若同意了该决定, 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方对该决定不满意、不遵循, 那么就会引起合同纠纷。对此双方可以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 若意见一致, 索赔就很容易解决。若双方对于索赔的金额、日期意见分歧较大, 可争取通过中间调解的办法解决争议。实际应用中, 调解已成为世界各国解决工程合同争议时的一种重要解决方法。若调解不成, 双方就只能诉诸于仲裁。
6) 索赔的计算方法。关于索赔的计算主要涉及到索赔费用的计算和工期索赔的计算:
a.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 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总费用法。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一般较长, 在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 需要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费用, 该方法即为总费用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这种方法中有可能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包括了承包人的原因, 所以这种方法的使用就受到了限制。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采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总费用法中常常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 那么除去这些不合理的因素, 就会使计算结果更加接近于实际费用, 此种计算方法即为修正的总费用法。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b.工期索赔的计算。在进行合同索赔时, 往往会伴随着工期的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常用的有三种:直接法、比例分析法和网络分析法。其中直接法是以直接产生的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为工期索赔值。比例分析法是按照干扰事件的工程量比例进行分析的方法。网络分析法就需要根据网络图来进行分析计算。下面来看一个根据实际费用法和网络分析法来进行索赔的例子。
案例:某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地上5层, 地下2层, 填充墙采用混凝土空心砌块。建设单位 (甲方) 与施工单位 (乙方) 签订了该项目的施工合同。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如图1所示) , 并得到了甲方代表的批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发生了这样的事件, 由于设计变更使得E工作延长了9 d, 损失9万元。由于租赁设备晚到场, 使得D工作延误2 d, 损失2万元。请问在该事件中, 承包商对E工作提出了9 d工期和相应费用的索赔, 并符合索赔程序, 问是否合理。
解:通过计算, 总工期为T=6+5+8+6=25 d。
关键工作为:B→D→G→I。
关键线路为: (1) → (3) → (5) → (6) → (7) → (8) 。
绘制好关键线路的网络图见图2。
将数据汇总到表格中, 可得每个工作的总时差如表1所示。
E工作:工期索赔不成立, 设计变更虽然是业主方的责任, 非承包商的责任。但E工作有8 d的总时差, 延误9 d, 对于总工期只有1 d的延误, 所以施工方可以向业主方索赔1 d的工期。
费用额度索赔不成立, 根据计算, 可以索赔1 d。
D工作:工期索赔不成立, 虽然D工作延误2 d导致总工期增加了2 d, 但是由于是己方原因导致也不能进行索赔。
费用索赔不成立。租赁设备晚到场属于施工方自身的原因。
3 结语
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经济, 规范建筑市场, 有助于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同时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章虽然从索赔的概念、特征以及承发包人的索赔出发, 总结出了索赔的计算方法, 同时也通过案例说明在实际工程中应如何综合考虑来妥善处理索赔, 以至于在合同管理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争取到属于自己方的利益。同时, 在现在国际化的建筑市场环境下若想很好的处理索赔工作, 也需要我们的建筑企业首先在合同管理阶段加强对员工的专业培训, 不断补充知识, 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满足社会的需求。
摘要:探讨了合同索赔的概念、起因及其基本形式, 阐述了工程索赔文件的内容、索赔程序与索赔的计算方法, 并通过一实例分析了实际工程中的索赔处理方式, 以更好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关键词:合同管理,索赔,费用,建筑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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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 篇八
关键词:合同 合同价 固定价格 可调价格
一、常用的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有三种方式,分别为固定合同价、可调合同价、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价。
1、固定合同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固定合同价可分为固定合同总价和固定合同单价两种。
(1)、固定合同总价。它是指承包整个工程的合同价款总额已经确定,在工程实施中不再因物价上涨而变化。
(2)、固定合同单价。它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而在每月(或每个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合同价分为可调合同总价和可调合同单价两种:
(1)、可调总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总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商订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出合同总价。如果在执行合同期间,由于通货膨胀引起成本增加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则做相应调整。可调合同价使发包人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承包人则承担其他风险。
(2)、可调单价。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在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3、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其工程成本部分按现行计价依据计算,酬金部分则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将两者相加,确定出的合同价。
由于成本加酬金的方法更适用于新型项目或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如震后救灾等),以及风险很大的项目,所以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较常遇到的普通工程的总价确定问题,主要针对固定合同价和可调合同价进行分析。
各种合同价的确定方式都是针对结算总价而言的,由以上综合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固定总价合同是结算价等于合同价(估称的总价包死合同),其它的结算总价都会根据合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各种合同价的确定方式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其具体的调整内容不同而已。
1、固定合同总价的方式应用时要慎重,主要是因为建筑材料市场的波动导致价格的变化巨大,这就要求承包商能够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否则有可能造成亏损。对于发包商而言,虽然结算简便,表面上看好象是把价格变动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商,但是由于承包商要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因此总造价并不一定是最节省的。同时,如果承包商无力承担通胀等因素造成的损失时,项目的进度等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例如,由于2007年6月份以来,建筑材料的上涨给承包商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天津市的很多项目因为建材价格原因而处于停工的边缘,发包商也是心急如焚,因此,天津建委于2008年1月7日发出了《建设工程主要材料调整问题的指导意见》(建筑[2008]20号),并于2008年9月23日发出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计价补充规定﹥的通知》(建筑[2008]881号),对副教授固定总价合同,应该对建筑材料的价格变化导致的总造价的变化给于调整,并给出了可调整价格的材料范围,最终较好的平息了这次事件。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 篇九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比较
合同也称为契约。是指有关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定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合同范本有很多,如国际通用的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世界银行推荐采用的。施工合同条件、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合同条件、AIA(美国建筑师学会)合同条件等等。其中,使用最广泛的即为FIDIC《施工合同条件》,它对我国的施工合同订立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本文主要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产生和发展现状。通过对两者的对比分析指出两者之间关于总的结构框架、对业主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对承包商的要求、变更与索赔四个方面的差异。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和应用《示范文本》的一些建议。
1、《示范文本》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应用的现状
1.1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产生与发展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所编制的FIDIC合同条件广泛应用于世行、亚行、非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以及世界各国的国际工程。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性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编写了不少合同条件等文件。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实践和相关管理学科的发展,FIDIC每隔10年左右便对其编制的合同条件做一次修订。1999年FIDIC正式出版了四本新的合同条件,它们的主要应用条件与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四版,1992年修正版)基本相同;可以用于由雇主(或由其委托的设计工程师)提供设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工程师为业主管理项目,以单价合同为计价基础的施工合同,其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土木工程,而且扩大到了房建、电力、机械等各类工程的施工。FIDIC《施工合同条件》在工程的费用、进度、质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详细的规定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时,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权限。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产生,适应了国际工程建设的飞速发展。
1.2 《示范文本》的产生和发展
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几乎工程的全部过程都由政府直接进行管理。1999年底,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参照国际惯例,听取各方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土木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的部分内容和结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调整,颁布了《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2、示范文本与新“红皮书”的相同点
2.1 两者的总体结构一致
新“红皮书”由3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均由20条主要条款组成,相互对应、互为补充,构成合同内容结构完整、思想体系一致的世界通用合同条件。合同条件后附有一些附件,如争端裁决决议书、各类担保、投标函、合同协议书等标准格式。
示范文本也分为3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分几个部分,共47个条款,173个子款。专用条款的内容、编号与通用条款相对应。合同条件后有3个附件,分别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在条款上借鉴了国际施工合同FIDIC的经验,如沿用了FIDIC中的“工程师”的称谓及其职责,索赔程序、双向索赔制度等。同时反映了国际建设工程惯例,增加了工程担保条款和有关保险的内容,使之成为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2.2 两者都突出了项目管理的三大控制
两者基本都是按照工程进度的过程开展:如进度控制条款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度控制等,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材料、设备、中间及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工程竣工验收、保修质量控制等,投资控制条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工程付款、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3.1 清单计价体系方面
《示范文本》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缩减版。《示范文本》没有FIDIC《施工合同条件》适用面广,特别是费用相关规定。而产生于定额时代的《示范文本》,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化的比较彻底,费用相关规定简化到几乎没有。单价合同所要求的“合同义务与费用一一对应关系”原则没有一点的保留。过于简化,直接导致示范文本与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匹配性差。实际上,这个问题正成为我国清单规范顺利实施的最大症结所在。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是国际惯例的单价合同,与之同时发展的清单计价体系,比如英国SMM,匹配度可以说是“天衣无缝”。这个特征,正是现在推行“清单计价体系”最需要加强的地方,也是国内造价工程师最需要加强的理念。
3.2 投标报价方面
《示范文本》中的招标文件一般要求根据国家定额、费率进行报价,而定额、费率仅反映全社会该行业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并不能准确反应单个企业的真正竞争力,中标的承包商未必具备相应的实力,造成了执行合同的困难。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前提是按照固定单价编制招标文件,承包商是根据企业自身的生产成本、利润加税金及风险金确定单价后报价,报价的高低反应了企业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和资信实力。
3.3 承包商的选择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要求承包商的确定必须是通过公平的竞争产生,而我国目前还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市场。存在着政府部门保护本地企业的现象,业主保护关系单位,有意排斥潜在有实力的投标单位而照顾并无竞争实力的关系单位的现象,承包商往往并无完成项目的能力也无投标的资格,而是靠资质挂靠、拉拢腐蚀评委、收买建设单位来获得承包机会,一些投标成了空有形式的走过场式的假招标。从招标开始就脱离了公平竞争的轨道,违背了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原则。
3.4 法律体系方面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 篇十
出租方(甲方):王珏
电话: ***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居住地址: 朔州市平朔生活区五区原居住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平朔生活区5区20号楼4单元102的房屋。建筑面积共 6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房屋用途 个人居住,租赁期限自 2012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元(大写)。乙方如需续租应于 2013年底交付下一
季度租金。按季度交付租金押一付三,以后如此类推.甲方开收据.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
还保证金.相关费用。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物业费.因为房屋内电费采暖费可以不缴费使用所以乙方租住期间须交给甲方一千元押金.甲
方开具收据.如乙方租期已满 ,再不续租.各项费用交清,甲方把
费用押金退还给乙方.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一千一百元整第四条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第六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
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如在房屋内出现违法行为或意外与甲方无关.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八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
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内,若中途退房,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甲
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租金中的押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相关机关调解.第十二条本套房内含家私家电如下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本合同书一式 三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 一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其它备注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载 篇十一
[关键词]施工合同总价 签证规范 索赔规范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278-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的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律意义上最高优先地位的合法文件,是为实现建设目标,明确相互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工程施工阶段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与承包方合理分摊风险因素。透彻理解并认真签订合同,可以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三种:一、单价合同:当发包工程的内容和工程量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间、则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如每米、每平方米或者每立方米的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又分为1.1固定单价合同,1.2变动单价合同,二、总价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失误导致投标价计算错误,合同总价格也不予调整。又分为2.1固定总价合同2.1变动总价合同。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订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3.1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本文讨论的主要是变动单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
1 影响施工合同总价变动的因素
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性综合工程。影响施工合同总价变动的因素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技术原因,例如设计变更,变更图纸,材料。2、地质条件,例如地震,泥石流。3、气象因素,例如台风,强降雨,高温等。4、资源要素,例如人力、材料、设备、资金、时间等。5、组织协调。6、社会因素,例如政治、经济、治安、稳定等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施工合同总价不断变化。合同条款约定的可以影响工程总造价的主要因素包括:建设业主单位延迟,误发放图纸;合同签定后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延误移交施工现场和施工设备;承包商依据工程师提供的错误数据导致施工,放线错误;建设业主提前占用,使用工程;非承包方对施工,竣工验收的干扰,担忧;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施工中遇到地震,台风和发现文物和古迹等。其中前6个的因素承包方不但可以得到相应费用的索赔,而且可以得到利润的补偿。
2、控制施工合同总价变动的手段
当出现影响施工合同总价的情况,发包方或业主有三种手段跟进。
2.1 计价签证 当影响总造价主要因素范围内的事件发生时,通常是以签证的形式确认工程总造价的增减额度。签证对合同总造价的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现场发生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的事件以后,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初步确定现场签证费用。因为施工合同对计价签证一般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就算有也是一笔带过,含糊其辞所以对计价签证的规范化管理对投资方显得尤其重要。投资控制人员审核签证的重点是对签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有无重复等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2.1.1 签证单应按单位工程施工时间顺序进行数字编号,存档。
2.1.2 工程名称必须与合同的单位工程名称相致,涉及建筑群的应按单位工程栋号分别标注。
2.1.3 注明签证依据,把依据的编号(或文号)签发日期、事件的发生日期书写清楚。
2.1.4 签证人员签署的意见、签字、日期;对签证的内容作出同意、不同意或修改意见。
2.1.5 具体工程部位,应详细说明变更项目在工程准备位置,包括构件编号、标高、轴线等。
2.1.6 施工方法,应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和安全要求,必要时可注明规范编号及条款。
2.1.7 具体尺寸,应按图示尺寸或丈量尺寸。丈量尺寸必须由三方签字,必要时可附上计算式。
2.1.8 数量及计量单位,数字计算无误,书写清晰,与实际情况相符,计量单位与计价规范单位相符。
2.1.9 单价(或综合单价),单价确定必须与合同的计价方式一致。
2.1.10 合计金额,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数字同时书写。
2.1.11 盖章,需提前落实各单位法人对项目部印章授权范围,如果项目部印章无权在签证上盖章,则需要加盖公章。
2.2 协调设计变更
承包方在收到工程变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价款的报告,报工程师进行审查确认。工程师收到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作出同意、不同意和修改的答复意见。逾期没有答复的,报告视为已被认可和生效。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或建设单位逾期没有答复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可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在收到工程变更或当属计价范围的事件发生后,承包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变更合同价款报告的,则视为该工程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设计变更在施工现场是时有发生的,投资方对设计变更的管理包含两方面。
2.2.1 规范设计变更的范围1)合同约定可以调整或工程量按实结算的,出现设计变更时可以相应调整合同总造价。2)设计变更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方提出的,由建设单位同意的变更,均可调整总造价。因修正承包方的错误而产生的设计变更,不得调整工程总造价。
2.2.2 计变更价款的确认 当合同中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计算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减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单价或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超过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可适当调低价格,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按原有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约定的方法确定变更价款,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不就变更工程价格达成一致,可由项目监理机构在签证时效内先提出一个适当的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双方不能就变更工程最终达成一致,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条款办理。
2.2.3 措施费索赔 现场措施费用的增加应当采闲索赔的形式增加。清单模式结算方式,措施费用基本是一次性包死的,但因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的施工方法)、追加或取消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现场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时,造成施工措施费增加较多,合同约定的措施费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承包方可以采用索赔的方式增加措施费用。
3 结论
12.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 篇十二
1 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对合同单价随意调整或者是对公路验收的标准进行随意的提高: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比如在某个地方的路网工程中, 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是业主, 而公路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一些单位则是施工单位, 这样就会出现过多的行政干预, 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 行政主管部门就会随意的抬高合同中的单价, 并且对公路验收的标准也进行了提高, 比如将合同中规定的三级标准的公路替换成二级公路标准, 这样就会增加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和工程投资。
市场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是分开的, 阳合同指的是发包人在选择承包人的时候是按照正常的招标程序来进行的, 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承包人进行签订;但是在有形建筑市场之外, 和承包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 这份协议是双方承受的, 虽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 但是依然存在着法律效力, 就被人称为阴合同;阴阳合同在表现形式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差异, 最明显的差异就是发包人不正当的利用建设工程中的有利地位, 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承包人的身上。
施工企业的合同意识有待加强, 并且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的缺乏:主要表现是在施工中不依照合同, 或者是在施工中出现问题之后也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解决, 他们采取的方法往往是找领导, 这样就不能正确的解决问题。有很多的施工企业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并且有着一定水平的合同管理人才也是十分的缺乏;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 自然就会影响到动态合同的跟踪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它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并且需要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全局进行综合的考虑, 所以就需要非常高素质的人才来担任这项工作。
合同索赔工作的难以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因为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比如政策社会、自然环境等等, 所以就容易出现一些合同索赔的事情。索赔是受损者正当的权利诉求, 是法律和合同明确规定的, 从本质上来讲, 其实就是重新分配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方向的比例。所以索赔对于承包人来讲, 其实就是在对自己的正当权益进行保护, 但是目前因为行政过多的干预着公路市场, 这样就会影响到索赔工作, 增加合同索赔的难度。
2 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要加强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力度:因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合同管理, 并且合同管理在建设的全过程中都有体现, 比如工程的招投标、履行合同的过程、变更和索赔以及处理一些争议等等, 所以就需要建立起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要想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就需要一些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人才, 施工企业可以定期经常的对企业的员工进行培训, 可以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 选择合适的培训方式, 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职工的施工技术、工程的造价以及财税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还应该对一些有着较高政策观念和合同管理理论并且有着很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还应该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和把握, 从而有序高效的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 对合同中重要的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这主要指的是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应该做的事情, 合同的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要特别注意一些将重大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的条款, 要对此提出修改的要求, 如果达成了修改的协议, 就需要将其作为谈判纪要加入到合同条件中去。如果是一些不公平的条款, 比如加重了施工企业的责任, 但是却减掉了一些必要的权利, 那么就需要在投标阶段就进行协商, 从而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没有协商成功, 那么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降低合同的风险, 比如增加投标报价的费用等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还应该特别注意一些开脱业主责任的条款, 比如没有将索赔条款列进合同中、没有一个拖期付款的时限、没有利息, 以及业主如果不满意部分工程, 就可以扣减工程款等等内容。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着一定的模糊, 就可以要求业主进行澄清, 这些澄清的文件要将其作为合同文件的补充部分。公路的施工合同应该在一般条款的基础上, 比如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等内容, 还应该包括其他的一些必要因素, 比如保险、税收、文物和专利等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 应该对这些方面综合考虑, 因为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都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很重大的影响。要最大限度的明确合同中的条款, 不能存在着含糊其辞等情况, 因为这样会对工程的施工以及交工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甚至会埋下一些隐患。
在合同谈判的时候, 施工企业应该挑选一些具有较好应变能力的工作人员, 还将谈判的原则和主要的目标牢牢记在心中, 如果是一些特别重要的问题, 比如工期、质量、造价等方面, 应该制定出必要的谈判策略, 对一些有些风险和苛刻的条款应该积极的争取, 从而签订出双方权利和义务都比较平等的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给按照程序化和合法化的原则来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要想减少施工过程以及交工中的纠纷, 就需要保证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严密科学的。
复核工程量清单, 认真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招标阶段所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往往只是简单的依据设计的图纸, 这样就会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存在着很大差异。而且公路工程往往有着十分复杂的地质条件, 并且因为某些情况还需要变更工程, 这样招标工程量清单就会在很多方面和竣工工程量清单存在着不同;但是, 如果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 业主只要发现单项工程量累计量大于了招标清单工程量, 就会停止支付工程款;复查清单之后才继续支付增加工作量的工程款, 这样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 比如出现一些资金积压等状况;因此, 施工企业就需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及时的符合, 如果工程量出现了变更, 应该及时的向有关部门申报, 这样就可以有效的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
公路工程的工期往往比较长, 这样长的时间跨度就会产生非常多的清单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并不能有效地沟通和交流, 所以难以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漏计工程量的状况, 这样就需要做好计量台账的工作, 从而有效的指导复核清单工程量。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对施工企业规定了一定的义务, 比如, 施工企业在施工的时候应该遵守合同要求的进度, 还应该按时移交工程, 工程的质量应该符合要求;需要变更工程的时候, 应该及时的通知业主, 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等。
对索赔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和整理, 及时进行索赔: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公路工程的施工索赔, 这是法律赋予施工企业的权利, 从而保证施工企业能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大降低工程的损失。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中, 施工企业仍然是弱势群体, 这是因为竞争太过激烈, 所以为了获得机会, 就可能采取一些低价中标的策略。这时,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变更与索赔等条款是否能成立, 这对企业的亏损和盈利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在公路工程施工的过程中, 经常的到施工现场中收集施工的相关资料, 在对现场施工动态及时把握和了解的基础上, 帮助业主对因为种种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审核, 比如设计的变更以及现场签证等等, 从而保证工程总结算的顺利进行。
对经验进行总结, 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每一个公路工程完工后, 合同管理人员都应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对合同管理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 并且进行推广, 对于一些失败的教训应该进行深刻的反思, 比如一些不严谨的条款等等, 应该进行及时的修正, 从而不断的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 公路工程的数量越来越多;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管理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 应该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本文简单介绍了目前在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然后针对这些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法, 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 我国公路工程的数量越来越多, 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所以应该对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产生足够的重视程度。本文简单探讨了如何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合同管理, 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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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友明, 程东文.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2 (01) :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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