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2024-10-04

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共15篇)

1.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一

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培养支撑产业发展、改善民生、提升竞争力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指职业院校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的合作。

第三条 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的共同责任。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行政府推动、行业协会协调、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校企合作机制,遵循自愿协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过程共管、责任共担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导向,实现生产、教学、科研相结合。

第二章 政 府

第四条 各级政府应支持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校企合作相关组织,负责统筹协调本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为有效推动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省政府成立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部门和部分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参加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企合作促进会)。校企合作促进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定期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对校企合作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学校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主流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

第六条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国资、农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发展改革、科技等有关部门对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在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项目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

国资、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将企业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情况作为考核与评价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内容。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对校企合作成绩突出的职业院校,在品牌示范性学校、实习实训基地等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

第七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鼓励与支持政策,推动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促进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有企业工作或生产一线服务经历的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辅导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经历的企业职工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各地可以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人才库,探索职业院校之间“双师型”教师互聘互用机制。

第八条 各级政府应整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主要用于:资助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设立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或生产车间等校企合作项目;资助职业院校为实习学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企业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发生的物耗、能耗给予适当资助;对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职业院校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科技攻关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给予资助或奖励;表彰、奖励其他在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

第三章 行业协会

第九条 各行业协会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牵头支持下,成立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引导、协调、指导本行业的校企合作工作,发挥在信息、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发布和预测本行业用人信息;向职业院校推荐开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组织行业内员工培训;参与制定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标准及实习指导教师能力标准;参与行业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举办等工作;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的评估、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管理工作,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条 各行业协会可以牵头成立由有关职业院校和企业参加的全省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在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推动下,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载体作用,以产业和专业为纽带,统筹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等资源,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就业指导等,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第四章 企 业

第十一条 企业应积极与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可以与职业院校共建对口专业,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合作培养企业急需人才,共同开发教材,合作进行产品设计和技术创新,合作组建产学研联合体等,共同搭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平台。

企业可以通过参股、入股等多种形式,与职业院校联合组建办学实体或独立举办职业院校。

第十二条 企业应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合理确定实习环节和实践内容,接纳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并给予上岗实习学生适当的劳动报酬。

企业应按照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协议,与职业院校共同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制定实习计划,提供实习场地和设备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实习工作,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实习、实践前的安全培训和实习、实践期间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禁止企业安排实习学生从事不符合实习特征或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

第十三条 鼓励企业积极接纳职业院校教师进行教学实践或建立教师培训基地,帮助职业院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实践锻炼和岗位体验。企业可以与教师合作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工作。

第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单位职工培训计划。企业可以举办职业教育机构或委托职业院校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

企业应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所提取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可以优先录用与合作职业院校共同培养的人才。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税收减免税条件的,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企业接纳学生顶岗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和用于职业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机构或设立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的,可以参照执行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政策,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接纳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的,根据接纳的人数及岗位的特殊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补贴政策;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的奖学金、助学金费用等可列入企业教育培训经费,作为企业成本列支,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企业为职业培训开发的培训教材,经相关机构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可以在职业院校中使用,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享受补贴政策。

第十六条 鼓励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资助和捐赠。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捐助形式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和发展,可在职业院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研金、奖教金、创业就业基金等资助项目。

第十七条 企业应及时向行业协会反馈人才需求和岗位技术变化信息,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委员会,积极参与组建职教集团,并将与职业院校的合作诉求反映给行业协会。

第五章 职业院校

第十八条 职业院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主动与企业在学生实习、专业设置与课程开发、订单式教育与就业推荐、师资交流与培训、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等方面开展合作。

第十九条 职业院校应积极实行“双证书”(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教学中引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对接,并向合作企业优先推荐毕业生。

第二十条 职业院校应聘请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或参与管理工作,参与职业院校的培养目标设定、专业设置、课程改革、教学评价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第二十一条 职业院校应建立学生和教师到企业实习、实践制度。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按有关规定应到企业或生产服务岗位参加上岗实习,实习成绩计入规定的学分;专任教师应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岗位实践,并将实践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业院校应优先安排与其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职工进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继续教育。职业院校应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等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十三条 职业院校应加强对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并指派指导教师,按照《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为实习学生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应遵守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 职业院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参股、入股的形式,与相关企业联合组建经济实体或独立举办经济实体。

第六章 责 任

第二十五条 职业院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侵害实习学生、实践教师、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职业院校学生、教师在实习、实践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职业院校实习学生和实践教师侵害企业商业秘密的,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职业院校、企业弄虚作假获得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资助或奖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由相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资助或奖励资金,取消其获得相关资助或奖励的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上级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二

近年,国家提出职业教育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政策,推动职业教育进一步实行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2009“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强调中等职业学校要在改革人才培养的探索中逐步形成以学校为主体的企业与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落实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教学,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相适应。

1 校企合作的意义

1.1 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

校企合作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业教育与企业共同发展的必然选择,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训的过程。它改变了传统教育的培养,找到一条适合企业用人要求和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新路子;校企合作为学校和企业搭建了平台,学生到企业实习,既接受专业知识与技能实操的训练,同时又能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准职业人岗位素质要求、技能质量标准的学习,实现了学生由理论型向实践型的方向转变。国际经验表明,在科技创新能力相同的条件下,工业经济发展的最大相关因素就是直接参与生产的技术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江泽民总书记曾经明确地指出:“我们不仅需要千万计的高级人才,我们还需要数以亿万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是我们中等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了解企业的需要,在管理方法、教育教学方法、教材内容等等方面不断改革,满足企业的需求,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应该而且必须成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和途径。

1.2 中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

经济的高速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中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实际情况却向我们显示,虽然有着如此良好的发展背景,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却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窘境。

作为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者,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在中等职业教育内部也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值得我们重视和反思———为什么掌握了实用性高新技术的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如此稀少?为什么企业招收不到需要的、足够的中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什么有些学习了三年专业技能的职业中学毕业生进入企业后仍然无法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为什么同是中等职业学校,有的生源富足有余而有的“门可罗雀”?……其实答案是非常明确的———职业教育,尤其是我们的中等职业教育,是直接为工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因此它如果想要发展,或者退一步说想要生存,就必须主动地去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顺应企业实际发展的需要。

2 促进课程改革

2.1 顺应社会需要,在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上下功夫,以实现学生知识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

专业是职校的生命,课程是职校的血液。职教要获得生存和发展,把握好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至关重要。市场化发展的方向检验着我们的中等职业教育,如果中等职业学校的“产品”能够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那么它就会蒸蒸日上,蓬勃发展;反之,就会日渐萎缩,直至最终被市场淘汰。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我们不能整日坐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国策带来的辉煌明天,而更应当着眼于今天的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变革和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突出特色在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上形成特色。在人才标准、专业设置、校园文化等方面与企业有机对接,坚持做到为社会需要,而不是为专业存在而办学。根据行业最新发展和企业需要,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突出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实现订单教育基础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2.2 加强实训课程的设置和实训能力的培养,全方位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

课程的制定和教学的评价吸收企业专家参与指导,并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不断调整。从职业岗位需要出发,专业设置上以职业分析为导向,培养目标上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课程设计上以职业活动为核心,在教学内容上淡化理论课与实训课的界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和现场教学。

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校企合作”使学生能在生产一线真实的工程、技术环境氛围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在实践中学习,掌握技术、提高能力。采用阶段性脱产进行集中培训,也可在休息日或晚上(按若干个休息日或晚上)进行培训。

2.3 校本教材的编制和推广

传统的理论课程已经不适应校企合作的发展要求,所以制定一套有效的校本教材是专业课教师必须面临的问题。在教材编制上体现学生的动手能力和与企业要求相适应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进行教学时能够带来企业真正实用的技术与技能,要求我们的教师既具有管理学生的能力,又懂理论还能带实习,我们现在已开辟教师第二课堂,通过校本培训完成理论实习一体化教师的培养,同时,开展校企合作,有计划安排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掌握岗位技能要求,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了解企业技术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加快学校“一体化”教师建设。

另一方面以这些教师为骨干,改编甚至重新编定所使用的专业课程的教材,使其更具有实用性、针对性。

3 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大量地实践证明,“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一种办学模式。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校企合作的阻力相当大。上述我校与企业的合作办学模式还是表层,需要建立起校企合作的持续发展机制。今后,我们将继续探索校企合作之路,努力壮大校企合作队伍,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为我校长期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摘要:本文结合当前中职教育的新形势,通过分析校企合作的涵义及现实意义,浅谈中职学校如何推行校企合作,促进课程改革。

关键词:中职教育,校企合作,课程改革

参考文献

[1]陈晓冬.论职业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整体推进性[J].职业教育技术,2001,(34).

[2]马斌.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的时代创新.职教通讯,2006,(8).

3.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三

关键词: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 发展

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对于学校和企业来说都是十分有益的,学校拥有各种教学科研资源,企业能够利用学校的这些科研资源发展自己的企业生产技术,提高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学校向企业输送的人才将能解决企业的高素质技工人才欠缺问题,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益;反过来,企业为学校提供各种研发的资金促进学下的教学和科研发展,而且企业为学校提供的各种对口信息和各种实践的平台将有利于学校培养满足市场需要的人才,让教师明白市场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需要,促进学生的在校学习与市场就业实现有效对接。两者是相互联系、共同发展的。

1 大力开展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指的是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合作,将学校的人才的培养、科技创新与企事业等单位的职工培训和技术服务联系在一起,将利益最大化,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校企合作不仅有利于学校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同市场科学技能需要接轨,让教师改革不合适市场经济发展的传统教学模式,积极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还有利于让学生的理论知识和企业实习经验相结合,让学习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具有实际意义。而要真正的搞好校企合作,除了政府在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外,还需要从几个主要的方面着手:

1.1 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校企合作。校企合作中的“走出去”指的是学校和企业共同协商制定协议,让学校的教师队伍走进企业,在相应的岗位上进行各种实际的操作技能训练,教师要在训练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并增强对企业的了解程度以更加明确教学活动中的任务和目标,有利于学校打造一体化教师队伍;校企合作中的 “请进来”指的是,学校将合作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工人请进学校课堂中来,让他们切身的为学生讲授企业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和加工方法,并指导学生们进行实习教学活动,让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1.2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以企业产品为依托的校企合作。以企业产品为依托的校企合作形式的目的就是让学校开展一体化教学的实习操作过程有针对性,增加学生学习的现实存在感。这种合作方式具体是指,学校根据企业的产品结构和本校的教学任务分出很多专业,教师进行理论教学内容的讲授,企业相应技术人员进行各种操作工艺方法的讲解,学生不仅要在学校学习知识,还要在企业提供的观摩和实习平台进行各种实践活动。

1.3 企业产品纳入学校教学之中。实行学校办企业,企业为学校提供各种资金帮助促进教学条件得以优化,有利于更好的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学校按照企业的管理模式让学生顶岗实习,直接投入生产实践活动中,有利于企业利用人才资源提高生产效益。

2 实施“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取得的效果

实施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实现了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的新突破。“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企业给学校带来的资金支持,让学校能及时的更新仪器设备,扩展教学资源的同时也为学校提供了技术技能方面的指导,学生通过企业提供的实训基地,将学生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不仅能够满足学生的求知欲,还能提高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而且在顶岗实习的过程中,学生更能够亲身体会职场环境,让他们了解实际的企业的用人需求,让他们能够更早的为今后的职业选择做好规划,这种校企合作有效地促进了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的全面培养。

实施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是一种校企双赢的模式。企业积极地提供给学校各种实训机会,学校在为企业发展提供各种人才、技术和咨询服务,学校和企业建立利益的这种共享关系有助于实现校企资源优势互补。学校在合作过程中方便的获得相关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第一手资料,为课堂教学提供案例,使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同时,学校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各种技术支持也有利于校企深层次合作的开展,如共建股份公司、联合技术攻关等,如此一来,校企真正成为了利益共同体,校企双方获得了双赢。

3 结束语

高职职业教育与企业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双赢的关系,从教育学的角度考虑,校企合作为学校提供劳动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同时,为企业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支持。所以校方要在推进校企合作过程中,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企业协调的开展各项业务,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有利于校企合作不断获得发展。当然校企合作的成功模式不是特定的,在政府政策上的引导、支持,学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的方方面面达成更多的认识,学校积极与企业在共建对口专业,联合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培养师资以及企业急需技能型人才等方面积极配合,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方案,并主动积极地付诸实施,提高办学优势,打造品牌专业,增强培养能力,适应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传超.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中的模式与作用[J].价值工程,2011(12).

[2]郑育新.建立“校企合作”良性机制 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J].当代职业教育,2010(02).

[3]余祖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04).

4.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四

7月18日,信电学院促进校企合作新发展创新创业调研服务团的队员们在指导老师项青的带领下来到江阴的另一处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江苏巨鹰机械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创新创业与校企合作发展的实践调研。

江苏巨鹰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苏锡常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桥式、门式、流动式起重机等的制造、安装和掘进机、机等煤矿机械的设计和生产。该公司注重技术进步和产品研发,近年来公司与中国矿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紧密合作、联合开发,相继成立相应的产学研基地、大学生创新基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同时公司注重科研投入,鼓励创新,不断取得国家专利,使产品的技术性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董事长徐俊首先带领调研服务团成员进行参观,在企业生产的车间观摩了产品的生产流程。调研服务团队员在参观的过程中与徐董事长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有建设性的问题和建议,真正实现了把在学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在企业开展实践调研活动所得的知识结合起来。

5.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共) 篇五

发布时间: 2013-5-7 12:33:34 被阅览数: 1103 次

来源: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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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学校通过引进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信息、营销、管理、培训等,并与企业建立资源共享、人员互动、双向介入、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培养国家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校企合作委员会

该机构是常设机构,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各系主任(院长)、管理人员、教师、企业负责人、行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战略,筹集合作资金,发挥联合优势,加强校企联系,协调校企双方的互动,共同推进校企双方发展。

(二)校企合作办公室

该机构为常设机构,是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校企合作委员会的决定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协调。

(三)校企合作项目组

该机构为非常设机构,随项目立项而建,随项目结束而终止,项目组成员1~5人,其中1人为组长,由院、系、部或校企合作办公室指定人员担任。

三、校企合作的任务与方式

(一)校企合作的任务

1、合作培养师资:学校每年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实践水平。学校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校企合作项目锻炼教师,项目实施过程经人事处认定,列入我校教师实施3+2双师建设计划。

2、合作建设专业:各专业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企业人员参加专业建设、举办讲座,开展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实训指导等。合作探索教学改革,积极开展“订单式”等工学结合模式培养人才。

3、合作进行校园环境、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吸引企业参与学校建设,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人员等,用于学校环境改善、共建实验实训基地等。

4、合作开展科研、技术服务:共同申报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服务。

5、合作培训:合作开展各类技术、管理培训,培养社会急需的人才。

(二)校企合作的方式

校企合作方式分为一级、二级项目两类。

1、一级项目

(1)合作培养、培训人才。(2)合作生产。

(3)合作研发与技术服务、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的企业技术服务项目。(4)综合方式:集培训、生产、研发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项目。

2、二级项目

(1)企业赞助技能、体育、文化等比赛项目。

(2)建立新的校外实习基地,与企业签订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接收我校学生实习。(4)企业捐赠:包括奖学金、图书、设备、软件以及其它总值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捐赠。

(5)二级项目若合作金额超过30万元的,必要时可申请为一级合作项目。项目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认定。

四、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原则与程序

(一)、引进企业到校内原则

1、引进的企业与专业对口,有利于专业或专业群的发展。愿意并且能够承担学校的教学、实训、技术服务、培训等工作。

2、企业具有规范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同意本校学生免费使用所引进的资源。

3、受校园环境的限制,凡有以下特征的企业不可引进入校:

(1)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废渣、异味、噪音等污染严重,对在校师生安全存在隐患、影响正常的教学、生活的企业;(2)人员多、能耗大、物流量大的生产企业;(3)产品不适合在学校生产的企业;

(4)生产、经营及运作与专业没有关系的企业;(5)其它不适宜引进的企业。

4、学校基本不收取合作企业占用学校场地的租金,企业的运行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所引进的企业的一切债务与学校无关。

5、凡引进生产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说明能同时接纳实习学生的人数。凡引进培训性的校企合作项目,需明确说明每年计划培训人数。

6、引进企业一般不能在校园内向政府注册成立新的机构,若特殊情况要注册,需经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论证其可行性。

(二)建立校企合作项目的程序

1、谈判

以院系或部门为主,自主展开与企业的谈判。或以校企合作办公室为主,从全校的角度出发展开谈判。涉及占用场地的事项要征得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的同意,涉及培训收益分配、科研、技术服务项目收益比例的标准等要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2、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校企双方需明确合作目的、意义、内容、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方面内容。所签协议的蓝本由校企合作办公室提供,签署之前由项目负责人或院系、部门领导先审阅,再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审阅,涉及到学院财务的事项要经审计处审计后方能签署。

3、签字仪式

每年的产学研合作大会是学院与企业集中签署协议、进行校企合作的一个平台。一般情况下可在产学研合作大会上由院长与合作方共同签署,亦可先行签署协议,然后在产学研合作大会上补办签字仪式。作为急需开展的项目,可单独举行签字仪式。由校领导或分管校领导在前面部门审阅后与合作方共同签署。产学研合作大会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策划,会务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办公室协助。

4、立项

由院系或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一般项目组成员不宜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要填报校企合作项目立项表。行政人员担任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需经分管校领导的批准。

4、实施

(1)涉及财务的规定

(a)引进企业利用学校场地进行生产,学校没有参与任何环节的,所得利润学校不参与分配;若学校有教师参与,或使用学校的设备以及相关资源的,学校应收取所得之部分利润,具体收取额由项目组、校企合作办公室等共同与企业协商并写入协议中。

(b)引进企业利用学校场地进行培训,若学校教师没有参与、没有使用学校设备、全部由合作企业运作所得之培训收益,学校收取不少于培训费的5%或以上。(c)引进企业利用学校场地进行培训,若学校教师有参与、有使用学校设备或部分由合作企业运作所得之培训收益,学校收取培训费的10%以上。(d)校方通过合作培训项目所得之收益,一般情况下30%上交学校,70%由各项目组所在院系自行分配。(e)通过校企合作所得之科研费用,按学校科研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执行。

(f)企业方提供给学校的奖教奖学金,全部用于奖励教师与学生,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g)通过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给予相关院系的技术服务项目,若企业对项目完成有经济奖励的报酬,学校收取总额的18%,其余82%由项目组组长自行分配。所有费用需先入学校财务账户后再支出或用于奖励或分配。

(h)企业向学校捐赠的设备、图书与软件,项目组与校企合作办公室应于设备或软件引进后一个月内将其上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妥相关手续。所赠软件需取得授权证书。

(i)所引进的合作企业交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管理费(若是自行清洁,可不交管理费,若需要代为清洁,则按后勤管理规定交纳管理费)。(2)驻校内项目的办事程序

(a)合作项目所需场地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统筹安排。

(b)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水电、装修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后勤办、保卫处审核与统筹安排。(c)合作项目中的校内场地所需的电话、上网等安装由项目负责人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院办和网络中心统筹安排。

(d)引进单位落户学校前,保卫部门需核实常驻进校人员名单,发给有关证件作为出入校门之用,有关常用交通工具亦发给相关的出入证,并指定交通工具的停放地点。

(e)引进单位若有员工需要食宿在校内的,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协调、南海办、后勤办统一办理。所需费用由引进单位支付。(f)引进单位需要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结构的,需通过校企合作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g)院长办公室需制定合作企业进驻学校需知(指南),告知进驻单位需遵守之校规与相关指南,并要求单位负责人在进驻人员中宣讲。(h)引进单位若要做校内广告及开展媒体新闻发布会需向学院宣传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运作。(i)引进单位若需借阅学院图书资料,经校企合作办同意后向学院图书馆提出申请,经同意合方可借阅。

(j)引进单位若需租借学校的课室或场地,需向教务处或学院院长办公室申请,并承诺相关的权利义务,经院办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

5、校企合作项目组职责

(1)项目负责人要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与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要负责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合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接受学校对项目开展情况检查制度。项目负责人应保存好项目全部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开展到结题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填写《校企合作项目进程表》。项目到期或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校企合作项目验收表》,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6、校企合作项目的结束

项目结束有两种:一种是根据签订协议时所定下的合作时间自然期满而结束,另一种是由于合作双方由于特殊原因而中段结束。校企合作办公室每年需将所有项目进行清理。

不论项目是自然结束或突然结束,都应遵守如下规则处理:

(1)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有关部门(校企合作办、保卫、财务、后勤办),交清相关费用,若由于特殊原因合作方无法交清费用者,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经校企合作办公室和审计处核准,财务处同意后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相关费用;校企合作办根据终止日期通知财务处终止项目的补贴。(2)若结束项目是企业进驻学校的项目,保卫处需收回全部发给合作对方人员的出入证及交通工具出入证。

(3)项目结束时,不能擅自拆除所装修的设备。凡是需要拆除、带走的有关设备与装修材料,需由项目负责人向经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时,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并跟踪到底,发现有异常时应及时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报告并采取及时措施制止。若未能尽职造成学校损失者,项目负责人需负全部责任。(4)项目终止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写出一篇校企合作项目的总结,其内容应包括:直接、间接引进资金或设备、通过项目培养学生情况,对专业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国际合作、学生技能大赛、人才素质培养、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作出总结,分别交所在院系、学校档案室、校企合作办公室存档。

五、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考核

(一)校企合作项目的监督

1、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要敦促校企合作办公室落实相关合作项目,并要求校企合作办公室填报数据采集平台,同时敦促校企合作办公室落实收取有关项目负责人到期要提交的总结、项目总结、考核报告等有关的文字资料。

2、校企合作办公室要对项目进行跟踪,对项目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要向校企合作办公室进行汇报。

3、各院系的系主任(院长)是校企业合作的责任人。负责教学的副主任(副院长)要负监督责任,负责本院系校企合作项目的落实并进行监督。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每年需对引进项目进行抽查监督并将结果反馈至校企合作办公室。

(二)校企合作项目的绩效评价

每年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牵头对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时间一般定在11月份。如发现校企合作项目的目标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的,校企合作办公室检查并上报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可以警告、整改、中断及取消该项目。每年对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评比,实施项目超过一年不合格的发出警告,受到警告的项目负责人在一周内需向校企合作委员会提交整改报告并实施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项目退出。各系主任是本系校企合作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1、对校企合作项目的绩效评价(1)协议履约情况

对照协议履约情况评定项目完成等级: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

不合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向校企合作委员会报告,详细说明未履约条款的程度、原因,并作出整改计划。一票否决制:凡引进的项目可以接纳学生实习而未安排的,不论项目取得任何成果一律定为不合格。(2)培训性项目考核

每年培训人数少于计划数60%为不合格;60%~79%视为合格;80%~89%视为良好,90%以上的视为优秀。

(3)研究与技术服务性项目考核

一年内没有取得任何成果的视为不合格;取得1项成果为合格;取得2项成果为良好; 取得3项或以上成果为优秀。(4)生产性项目考核

要做到安全生产与接纳学生实习。学生实训实习教学的参与人数低于接纳能力60%的为不合格;60%~79%为合格;80%~89%为良好;90%以上为优秀。一票否决:凡生产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为不合格。

(5)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到院系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我校驻小榄办事处收集回来的项目)的考核

企业未能提交任何项目实施的文件也没有任何佐证材料的为不合格;企业提供项目已启动但尚未完成任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为基本合格;企业提供项目已完成的文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为良好;企业提供项目已完成的文件并作出优秀评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为优秀。

2、若项目具有综合性(如生产+技术服务、或培训+生产等),各相关项目均可作出评价,最后以其中主要合作项目作为评价依据。

(三)校企合作的总结

1、一级项目需在每年11月份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交总结。

2、校企合作办公室每年12月初向校企合作委员会提交产学研报告,由分管院领导在产学研合作大会上作报告。院长办公室需按时敦促报告完成并交学校档案室。

3、每年产学研合作大会后,向高职教育研究所提交优秀的项目总结,并提议项目负责人修改,写出有关校企合作的论文。学报编辑部需从中选出优秀论文发表在学报上并推荐到核心刊物上刊登。

4、二级项目的负责人于11月下旬向校企合作办公室提交总结,若有样品,要将样品分别送至学院展览室和档案室及科研处。

(五)成果的推广

校企合作办公室要建立校企合作的成果档案,科研处技术将成果向企业和社会推介,高职教育研究所将教改成果发表。

六、奖惩制度

(一)引进校企合作项目的奖励

按照粤轻院【2009】40号文《校内分配制度实施方案》执行

(二)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奖励

1、学院将给每个一级项目组发放500-900元/月的工作补贴,补贴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掌握分配。

2、每年安排一次校企合作总结交流会,奖励经考核为良好以上的10个项目组,其中一等奖2名,各奖励5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1000元。评选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与人事处共同牵头,于每年12月份产学研合作大会召开之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校企合作创新奖励

同时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获得校企合作创新奖6000元:

1)、考核为优秀的一级项目;若项目属于综合性项目,则技术服务功能、培训功能、生产性功能的考核均达优秀; 2)、项目取得省级以上奖励;相关的技术论文和教改论文发表在正式刊物上;

3)、校企业合作项目有突出贡献,包括双方在对方兼职、培养双师、有突出科研成果、培训等方面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等。

(五)惩罚制度

1、各系、院每年至少有一项新的一级校企合作项目与二项新的二级校企合作项目,若一年内没有,需在每年的12月份向校企合作委员会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第二年应积极联系项目,若连续二年内有关院系没有建立一项校企合作项目,该院系的考核按该项不合格处理。

2、每一位专任专业教师都需在3年内担任过一级项目组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或至少解决一项由校企合作办公室下达的企业技术服务项目。若未能完成,需在第3年末向学校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年的计划。若第4年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年终考核不合格。

3、如项目运作经考核不合格,该项目组第二年的补贴减少一半,或取消补贴。项目负责人,若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需提交报告,说明原因,若原因不被学校接纳,要退还所有的学校发给的项目补贴(包括发给团队成员的补贴)。

4、学校有权根据需要调用相关场地资源,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若无理拒绝调用者,按行政责任事故处理。

5、与企业共建的校内相关合作机构,要为学生在校内实习提供有利条件。各系要根据合作机构的接收学生实习容纳情况,提早安排学生分批分时间段,开展实习。若合作单位能夠供学生在校内免费实习,相关院系不利用却花经费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按行政责任事故处理。

6、全校各职能部门与有关院系,应主动全力支持各院系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若有设置障碍或不合作,造成应引进的合理项目流产,或引进项目无法运作,按行政责任事故处理。

七、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6.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内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是我校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的重点。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为规范和加强实训基地的建立、建设、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厂校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基地条件。

第二章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

第三条

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体现效益,集中有限资金,确保骨干、重点专业实验实训基地的经费投入,努力打造一批能充分实现学生职业关键能力培养和职业道德素质培养的一流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在建设过程中,要将实验实训有机地结合,以实训车间或模拟场馆建设为主,以科研实验建设为辅。

第四条

物尽其用、资源共享原则。实验实训基地的设置,要符合专业建设要求,要按照专业门类进行优化配置、优化组合、盘活存量、共享共用。

(一)新的实验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技术大类群分,针对岗位群设置,功能相近的实验实训基地要进行归类合并,每个实验实训基地要求能面向二个以上专业开展教学科研。

(二)新开课程的实验实训尽量利用已有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基地连续两年教学工作量和使用率不能达到实验实训基地设立基本条件的,应当及时改造或撤消。

(三)有条件的实验实训基地要形成生产能力,提高设备、工具设施的利用率。

(四)要加强与社会兄弟学校间的联系,了解和熟悉社会资源的发展状况、各种资源的分布与使用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其他单位达成资源共享的意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第五条

先进适用原则。新建实验实训基地或新增实验实训设备、工具,要认真选型、正确把握适度超前界限,做到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防止脱离实际超功能、超规格、超标准配置现象。

要注重提高实训车间或模拟场馆设备、工具设施的技术含量,既要有数量较多的常规设备、工具,又要有一定数量的先进设备、工具,尽可能与行业和技术发展水平,保持同步或适当超前。实验实训设备、工具可以采用仿真设备、工具、仿真设备、工具加实际设备、工具、实际设备、工具等方式。注意成组配套,尽快形成实验实训能力。

第六条

实用开放原则。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应侧重工艺性、应用性、设计性、创新性和综合性,侧重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在完成大纲规定的实验实训任务基础上,应主动开展面向校内外的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成为高技术资格证书的指定培训点及考点,为社会提供多方位的服务,成为对外交流的窗口和对外服务的基地。

第七条

评建结合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建立相应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水平评估机制,促进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按照我校规定的质量水平标准和管理要求规范化运作。

第三章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第八条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提升实验实训教学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工作。在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九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承担相关的科研任务。根据中职教育的要求,建设、完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教材等教学文件,安排实验实训指导、技术、辅助、管理等人员,确保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

要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加大设计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实训项目的比例,注意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开拓创新精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动手能力,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全日开放实验实训室。

第十一条

要不断改进实验实训方法,积极开展实验实训 设备、工具的改进、研究和自制工作。努力开设新的实验实训教学项目和更新实验实训项目,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并努力建设具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实验实训项目。

第十二条

积极承担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要充分发挥实验室的技术和设备、工具潜在能力,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研任务。

第十三条

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要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学术、技术等交流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实验实训设备、工具的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使设备、工具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 设备、工具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实验实训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五条

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重视实验实训基地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知识全面、技术熟练、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实验实训队伍。

第四章 实验实训基地管理体制

第十六条

校内的实验实训基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各专业中心两级管理体制。

实验实训基地设立由主管校长、相关职能部门(各专业组、教导处、经审小组、督导室、财务室等)负责人组成的、隶属于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学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管理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全校实验实训基地总体规划、建设、布局、大型精密 设备、工具(单价5万以上)购置及科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为我校决策提出建议。教导处是实践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代表我校对全校各专业组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全面统筹,合理安排,具体落实:

(一)根据中职教育的特点和中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组织编写、修订实践教学计划和大纲、实践教学管理文件,拟定实践教学的具体工作计划等。

(二)全面协调我校每学期的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各各专业组编排《实践教学进程表》、《课表》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指导各专业组实践教学的规范化管理。

(三)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有计划地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七条 后勤办公室是实践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过程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代表我校对全校各专业组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运行进行全面统筹,安排和监督,具体落实。其工作内容是:

(一)根据中职教育的特点和中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订我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对全校实验实训室的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核、评估考核等工作进行管理。

(二)对实验实训用房、设备、工具材料的采购、管理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并对设备、工具材料的采购、设备、工具材料的保管、设备、工具的维护等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实践教学情况、日常管理工作进行协调、考核,对实践教学日常经费进行总量控制。

(三)制订我校各项设备、工具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设备、工具的验收布置和使用效益考核等工作。

第十八条

各专业组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落实。

(一)根据各专业组专业设置与调整需要,建设和调整各专业组的实验实训基地,对 设备、工具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二)组织编写实验实训计划、大纲、教材和指导书。

(三)全面安排各专业组的实践教学活动,重点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授课计划、师资配备、教学组织、教学考核、总结提高以及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学生创新指导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四)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实践教学各个环节,办出专业特色。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实验实训基地功能、性质、规模等实行校管实验实训基地与各专业组管实验实训基地二级管理模式。

校管实验实训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和副主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主任和副主任由我校聘任。

各专业组要有一位副校长主管实验实训工作,各专业组的实验实训基地设主任一人(一般应具中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由我校聘任。实验实训基地主任负责本实验实训基地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条

校管实验实训基地与各专业组管实验实训基地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实践教学的实施任务,对本基地各实验实训室进行管理,完成下达的各项实践教学任务。

(一)具体落实实验实训基地资源的调配、管理和结果处理。包括任务分配、材料采购、组织教学、过程检查、成绩评定、职业氛围营造、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工作总结。

(二)在各专业组的统筹安排下,对实验实训基地的软硬件建设提供具体方案。

第五章 实验实训基地规划和建设

第二十一条

实验实训基地的发展规划与建设,应按照我校的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形态布局,功能定位,根据重点推进、长短结合的要求,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目标,制订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计划,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实验实训基地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实训基地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要结合中职教育的特点,要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建设目标、阶段要求、建设预期成果、考核指标与体系,经费投入与使用、各实验室的具体任务、人员和设备、工具配备、房屋场地、能源动力、辅助设施、环保要求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实验实训基地的发展与建设实行项目建设方式,要按照调研、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进行。验收结果报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管理指导小组,对未完成预定建设计划与建设目标的项目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购置大型贵重 设备、工具(单价5万元以上)前,必须请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论证报告,按有关规定审批后才能购置。

第二十六条

列为正式建制的实验实训基地,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方向和饱满的教学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

(二)具有完成面向二个以上专业教学科研任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工具和配套设施;

(三)具有与完成任务相适应的实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

(四)具有完成相关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必要用房和辅助设施;

(五)具有完整的实验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实验实训基地的建立、调整与撤消,需填写相关报告经过我校正式批准方可实施。

第六章 实验实训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实验实训人员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技术力量,要根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加强培育、培养与考核,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实训队伍。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实训基地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

第三十条

实验实训基地各类人员的职务、岗位聘任、级别晋升等,根据实验实训基地工作的特点和本人的工作实绩,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后勤办公室和各专业组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目标,按照不同专业的实际工作情况具体确定。后勤办公室各专业组对实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按我校教职工考核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考核。要根据实验实训基地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聘定相应的职称。

第三十二条

各专业组要重视实验实训基地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实验实训基地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的引进、培养、业务培训、业务进修等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实验实训基地队伍的整体水平。

第三十三条

实验实训基地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实验实训基地主任、实验实训基地技术人员和实验实训基地设备、工具保管员等主要岗位人员的调动、更换(包括我校内部的调岗)或调离、退休,必须首先确定接替人员,并认真办理物资、相关的教学工作程序、实验实训教学资料、实验实训教学档案等清点移交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第七章 实验实训基地的管理与评估

第三十四条

实验实训基地要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低温、幅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基地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十五条

我校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对从事高温、低温、辐射、噪声、有毒等工作的实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对于在上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从事有害健康工种的营养保健规定,享受应有的劳保待遇。

第三十六条

实验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及环保有关规定,不准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第三十七条

实验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暂行办法》、《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八条

实验实训基地设备、工具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我校有关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实验实训基地要进行科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各实验实训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信息,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为我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各实验实训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第四十条

我校主管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地规划与功能、基地基本条件、实践教学指导队伍、管理水平、实践教学改革与质量、实验实训基地特色创建等方面的要求,建立我校实验实训基地的日常评估考核制度,制定相关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与细则,对实验实训基地开展日常考核、评估工作。

第四十一条

实验实训基地要加强对实验实训室的检查管理,每学年要对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以上的常规工作检查。

第八章 经费

第四十二条

实验实训工作经费是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基本费用,分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费用、实验实训基地维修费两大类,由校财务室统收统支。经费的分配一般应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强化亮点、兼顾一般;勤俭节约、效益至上;明确方向、专款专用等原则进行。

第四十三条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费,是实验实训基地新建、改建、扩建、发展等方面非日常性经费,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费由各专业组根据项目申请书编写提出年度计划,交我校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管理指导小组负责初步审核后,由校实验实训基地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四十四条

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经费具体分配应该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优先安排投资少、见效快、准备充分的项目;

(二)重点保证必开教学实验实训项目,尤其是量大面广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实训项目;

(三)对教学实验实训项目改革有推动、能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实验实训比例的项目;

(四)学生反映效果好的实验实训项目;

(五)具有行业领先性或在同等校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项目;

(六)在同类学校中紧缺的项目,具有竞争优势的项目;

(七)对学生就业有明显促进与帮助的项目。

第四十五条

实验实训维修费原则上只能用于实验实训项目上的消耗;设备、工具的大、小维修费等方面。经费分配依据是:各实验实训基地实际工作量、拥有固定资产台件数和金额数、实验实训任务的完成情况、校外委托实验实训学时、我校总经费数量等。校管实验实训基地、各专业中心管实验实训基地维持费由部门提出年度计划,后勤办公室、教导处、财务室审议,上报我校领导审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7.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七

高等教育生源扩招以来, 高校毕业生人数每年陡增, 学生能否顺利就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分析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现象, 原因很多,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高校人才培养习惯性“闭门造车”, 人才培养脱离了社会的实际需求, 使得毕业生职业能力不高, 难为社会所接受。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类型, 以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 相比较普通高等教育, 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近几年, 随着研究生、本科生就业难问题的突显, 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同样也变得十分严峻。在这样的背景下, 为了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 使得学生能为社会所欢迎, 如何深化校企合作改革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我们课题组针对这个方面进行了研究。

►►一、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分析

对职业能力的研究最早起源于国外, 现在已经有了一些成果。现阶段公众普遍已经认同了职业能力不是一种单纯的技能、能力, 而是多种能力汇集的一种综合能力的看法。对大学生职业能力的研究, 学者主要分析其结构因素。一些学者提出学生职业能力由思维能力、自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应聘能力组成。归纳起来, 学生应该具有的职业能力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知识获取能力、岗位胜任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

对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 由于更加强调基于技能、操作型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 所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内容与本科生、研究生所培养的内容要有所差异, 侧重点更加强调企业一线操作岗位的知识、技能的获取、岗位胜任和环境适应相关问题。

►►二、以推进校企深层次合作为基础

资料显示, 国内外对校企合作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的研究已有了大量的成果, 提供了详实的理论基础。国外比较有名的主要有德国的“双元制”模式理论、英国的“工读交替”模式理论、日本的“产学合作”模式理论。经过分析, 以上模式虽有差别, 但是有很多的核心共同点, 其中之一就是认为校企紧密深度合作更加有助于提升学生职业能力。

校企合作可以分为“浅层次合作模式”、“中层次合作模式”和“深层次合作模式”三种, 三种层次主要对应在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培训、考核体系、产学研体系、实习实训、就业、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程度由浅而深[2]。现阶段中国高职校企合作的局面很多都没有往“深层次合作模式”发展, 往往是停留在学校热, 企业冷的浅层次或者中层次层面上。学校与企业仅仅靠的是各自自身发展因素而进行合作, 总体没有进入到符合市场经济双赢的深层次合作的状态。学校一方深知要取得高职人才培养高质量目标, 必须需要与行业企业进行人才培养的合作, 但往往是从对方取得较多, 给予甚少;企业一方往往更多的是出于企业社会责任、扩大影响力、吸引优秀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等原因而勉强参与到了学校人才的培养过程中, 参与过程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 积极性不高。企业比较关心付出成本之后的回报, 回报能否得到保障。

这样局面造成的现象就是校企合作相关教学工作都没有实质开展起来, 比如企业推辞不肯接收;学生实习没有真正地接触到实际的岗位;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 企业不管不问, 诸如工作太忙而推辞等等。由这些现象而导致的后果, 从小的来说, 就是学生没有更好地体验到真实的企业组织环境, 不能获取企业一线岗位的职业能力, 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大打折扣;从大的来说, 就是加快人才培养改革这一系列的深层次问题也无从谈起。因此, 有效推进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础, 只有校企紧密深度合作, 才能有效提升学生职业能力。

要解决校企合作貌合神离的问题, 将校企合作推向深层次发展, 就是要求能够以全局的眼光, 全方位的考虑解决问题的办法。核心所在就是要求学校与企业在谋划自身回报的同时还需要考虑自身能够为对方提供什么。学校要给合作企业提供更好的科研服务与平台、将优秀学生提供给企业进行实习实训、提供给企业建设性的咨询意见、给企业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服务;反观企业则需要能够以主人翁的角色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参与学校的课程规划与开发、参与学校的教学、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环境与指导。只有互相站在对方的立场上, 关乎对方所需所求, 才能形成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双方共赢发展。这样的校企合作状态是深层次的合作状态, 我们要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使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三、以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为重要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说, 高职院校师资力量和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所培养的学生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高低, 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高职学生要具备企业一线实际岗位的业务技能, 要能胜任、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 就必须要求学校教师队伍具备“双师型”的素质, 即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专业理论知识, 还要具备企业实际岗位工作的经验或视野。“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高职院校要不断推动学校教师定期走向企业, 深入企业一线岗位进行实习锻炼或者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员工培训, 与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可以邀请企业技术、管理的骨干作为学校兼职教师甚至为了稳定直接进行招聘而参与到学校教学工作中来。通过这样“推出去, 请进来”的方式, 学校教师通过实际工作岗位的实习、培训, 不仅可以检验自己教学的效果, 弥补不足, 还可以了解到实际的新业务知识, 在实践中培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企业的专家骨干参与到了学校的教学工作中, 引入了企业实际运用的新思想、新做法, 更新了教学知识体系。

“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是一个动态、长期的过程。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很多教师, 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 没有企业的工作经验, “双师型”教师培养规划十分有必要。

►►四、以加大课改力度、推行工学结合为主要手段

高职学生在校期间能学到什么, 怎么学这个问题关乎到学生职业能力提高的程度。经过高职教育研究人员多年的实践研究, 大家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企业一线工作岗位需要什么样的知识、技能, 学校就负责教给学生相应的知识、技能;企业一线工作岗位是怎么样组织知识、技能到相应的工作劳动中, 学校就负责尽可能地以类似企业的组织方式去组织教学工作;企业一线工作岗位是怎么样的工作环境, 学校就负责尽可能地创造类似的工作环境体现到教学过程中去。现阶段, 高职院校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正是以上共识思想的具体体现。

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前提条件应该明确专业定位。专业设置定位要与行业、企业实际一线职业岗位或者岗位群所对应。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要深入到企业调研, 充分了解职业岗位或者岗位群所包含的职业能力, 分析职业能力所需要的知识、技能体系及要求, 将此知识、技能编入到课程中去, 体现到教学过程中。加大课程改革力度, 要注重企业实际一线岗位知识、技能的组织架构, 要系统、科学的组织课程内容。现在比较成熟的做法是采用项目化课程的知识组织架构, 这些方式更加符合企业工作特点。

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就是让学生能够在实际工作岗位更好地检验所学的知识、技能, 从而进一步提升职业能力。工学结合的前提条件就是要给学生创造尽可能真实的学习、工作的环境。我们所理解的工学结合, 就是要求“工”和“学”过程中, 环境都要真实或者接近真实。在“工”过程中, 学生实际参与到了企业的一线工作岗位当中, 这就是一个完全真实的环境。然而学生大部分的学习时间还都是在学校。鉴于此, 在学校教学过程中, 将企业实际的一些工作环境复制到学校各类实验实训室, 尽可能地创建一些接近真实的工作环境就变得十分必要。

►►五、结语

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是所有教学过程综合培养的结果, 本文从深化校企合作的角度, 提出了一些方方面面的做法, 希望能够对大家的研究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胡昌荣.高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比较研究[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8 (4) :160-164

8.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八

在我国地方层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建设的改革实践中,河南省先行先试,大胆改革,积极实践,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具体表现在:一是2012年5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以下简称“省政府48号文件”)正式发布。这是我国省级政府中出台的第一个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性文件,意义深远。二是同年10月9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表彰奖励了60所职业学校、58家企业和行业协会。这是我国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表彰工作中第一次大规模地对企业、行业进行表彰奖励,受到表彰的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各占一半的比例,且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影响颇大。三是同年12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的通知》(豫政办文[2012]90号)(以下简称“省政府90号文件”)正式发布,这不仅仅标志着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领导机构的成立,其重要意义更在于,这是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顶层设计在组织构架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立法与制度建设上迈进了一个新的阶段。

省政府90号文件称,“省政府决定成立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校企合作促进会)”。这个组织的名称,仅从文字表面上看,像是一个社会团体,或是民间的协会组织。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这个组织又有哪些主要职责呢?

第一,从组织的审批发文机关来看。校企合作促进会的审批发文机关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从发文的形式来看,类似于以往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而民间团体组织的审批机关是民政部门。可见,校企合作促进会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为推进专项工作成立的一个领导组织,即河南省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领导组织。

第二,从组织的构成人员来看。在领导层面上,校企合作促进会的主任是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副主任是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教育厅厅长,组织人员表现出强有力的影响力、领导力和执行力。在覆盖面上,组成校企合作促进会的22个委员单位中,有10个省政府职能部门、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行业学(协)会、3家企业、3所职业院校,都是由与企业发展、职业院校发展密切相关的省直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行业协会及企业、职业院校领导代表组成,代表性比较广泛,能够代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各个方面的利益诉求,十分有利于指导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由政府领导,以政府职能部门领导为主体的组织,带有浓重的行政机构色彩。因而,校企合作促进会表现出较强的综合行政职能。

第三,从组织的主要职能来看。一个组织或者机构最核心的是其职能问题。省政府90号文件只是成立组织的批准文件,并没有明确组织的职能。但是在校企合作促进会成立之前,其源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49号文件”)、省政府48号文件都有对其职责的界定,可以看出其主要的职责有:

1.省政府49号文件明确的校企合作促进会的相关职责

文件的第2条指出,构建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组织框架。探索建立由政府强力推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广泛参与的符合我省职业教育实际的校企合作新机制。这一条明确了两项职责:第一,省政府成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推动建立校企合作良性运行机制。这项职责以省政府90号文件的印发为标志,已经完成。第二,在整合高职、中职、技工学校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和全省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促进行业内校企合作。可以看出,这是校企合作促进会要推动的第二项任务。文件的第3条是,发挥校企合作促进会的推动作用,明确了校企合作促进会要推动的第三项职责。省政府制定《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实现职业院校办学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这项职责以省政府48号文件的发布为标志,已经完成。第四项职责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第五项职责是:各级财政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公办职业院校实行“以补促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以奖代补”。

2.省政府48号文件明确的校企合作促进会的相关职责

省政府48号文件,既是校企合作促进会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又明确了校企合作促进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第一项职责体现在第3条:各级政府应支持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校企合作相关组织,负责统筹协调本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第二项职责体现在第5条:各级政府应定期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督导,对校企合作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学校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主流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第三项职责体现在第6条: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国资、农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第四项职责体现在第7条: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鼓励与支持政策,推动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促进企业的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第五项职责体现在第8条:各级政府应整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并规定了主要用途。

可以看出,不论是从组织的审批发文机关来看,还是从组织的构成人员、主要职能来看,校企合作促进会都是一个政府组织,是政府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领导组织,因而,行政性是其第一属性。

具有显著行政性特征的校企合作促进会,其主要职责可以归纳为:一是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二是研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问题,督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与落实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三是根据省政府授权或委托,制定、发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四是成立并管理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组建全省性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五是对全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会给予表彰。

9.校企合作协议书(学校的) 篇九

甲方: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乙方:

为加强校企联合,促进资源优势互补,探寻校企工学结合的新模式,本着平等、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资源共享、科研交流、学生实习,成果共享等方面,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且:

甲方在乙方挂牌建立“

实践教学基地”牌匾,乙方在甲方挂牌建立“

人才培养基地”牌匾。

甲乙双方在以下几个领域展开合作:

①社会需求调研和课程设置;②培养方案设计与实施;③质量考核与控制;④学生学业标准拟定与考核;⑤就业服务与指导;⑥毕业生跟踪调查;⑦科技开发与成果推广。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按照社会需求设置课程,使培养的人才适应市场的需求。与乙方合作,共同开发与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即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完成教学任务和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

2、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援助和项目合作研究。

3、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两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4、为乙方提供实习学生的人员名单,自然情况和学习成绩,乙方同意接受实习学生后双方签字开始计算实习的时间

5、为乙方按学院要求派入学院授课人员,根据学院外聘授课教师讲课费标准发放讲课费。

6、为乙方员工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考试、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7、负责基地牌匾的制作,并在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双方的知名度。

(二)乙方

1、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和社会影响,根据需要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研究,并对双方成果进行推广。

2、推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充分利用人力资源,选送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能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兼职教师,并为甲方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4、从接收学生实习开始,乙方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习,指导实习期间的全部实习工作,实习有项目收入的,支付双方议定的学生实习报酬。负责学生食宿交通费用。

5、配合甲方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和毕业生学业水平考核。

6、根据乙方需要选聘甲方毕业生就业,并为甲方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提供方便。

7、按照法律规定负责在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初定三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首先书面告知对方,如果告知之后仍然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可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月 日

10.交流经验 促进校企合作 篇十

第二届广州地区“卡西欧”杯中等教育日语语音语调暨演讲比赛于4月12日在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旅游论坛成功举办,本次大赛由社团法人广州留东同学会主办,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承办,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广州日本商工会、华南日本研究所为后援,为各校构建了一个竞赛和交流的平台。在首届比赛的经验基础上,本次活动单独设立了中职中专部的比赛,并依托该平台,加强与企业的协作,扩大宣传,并借此增进各校日语专业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本次比赛共有广州市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和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的3所学校共20名选手参赛。按照学习日语年限的不同,分为初级组和高级组比赛。最后,省旅游学校的同学发挥出色,取得累累硕果:在初级组比赛中,曾美莉同学勇夺一等奖,钟菀珊同学获得二等奖,陈俊宏同学获得了三等奖。在高级组中,谢婉怡同学夺得了一等奖,刘芷彤同学和孙菁同学获得了二等奖,胡祺扬同学获得了三等奖。

近年来,省旅游学校非常重视旅游日语专业的教学,配备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教学得法,每一年均有30多名表现优异的学生到日本的酒店作研修生,学生在日的优异表现得到日本酒店方的赞誉。

11.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十一

一、校企合作多维互动促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形式更多元

校企之间通过顶岗实习、技能大赛、名企大讲堂以及职业素质教育日的设定等多维互动,促成了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形式的多元化。

(一)顶岗实习。

到校外实践基地开展顶岗实习是高职学院校企合作培养计划的一部分,为同学们提供了提前进入企业,了解企业运行环境,熟悉岗位所需技能,促成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实践转化,提升动手操作能力提升,磨练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等职业精神的机会。近年来,高职学院更加注重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与就业的融合,更加注重企业需求与学生需求的紧密结合,增加留用可能,进一步提升校企合作的实效性。高职学院每年保持与30家大量吸收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电工维修、网页设计制作员、营销师等多个专业的近500名学生参与到顶岗实习、鉴定培训等校企合作计划项目中,学生在实习中提前接触企业,提前了解自身知识和技能的短板,增强了对岗位的适应能力。

(二)技能大赛。

学院与企业合作开办职业技能大赛,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师、人力资源经理等出任各类技能大赛的评委,从大赛的题型设置、内容安排、评价标准等,都更加贴近企业的生产、工作实际,让大赛在促进学生技能的提升中更有针对性、更具实用性。自2011年以来,学院已连续5届开办“华域杯”技能大赛,每年的主题都围绕企业的生产实际需要来进行,如“生产线排故大赛”、“智能控制大赛”、“气液电大赛”、“现场工装大赛”等,以赛代课,以赛代练,学生的职业技能得到了快速提升。已连续4年开办“统一星巴克杯”职场达人秀比赛,主题围绕“求职面试”、“模拟竞聘”、“我形我秀”等提升大学生职业礼仪、面试能力、应聘技巧以及职业道德等综合职业素质。同时,各类大赛获奖的选手,还能获得直推意向企业、意向岗位的机会,更进一步促进了人才培养与就业实习的融合,为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提供了实际、有效的途径。

(三)名企大讲堂。

开设名企大讲堂,将企业优质的师资请进来,前来开设各类讲座、沙龙、研讨活动,主题不断丰富,涵盖职业礼仪、人际交往、团队协作、求职应聘、职业心理、生产安全、职业道德、职业法律等。学院先后邀请了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人事经理、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人事经理廖茜、延峰伟世通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统一星巴克有限公司副总等,为毕业生们带来了求职应聘的技巧与方法、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前景、设备故障判断与维修方法以及我为我的职场代言等主题丰富的讲座,受到到广大毕业生的欢迎。

(四)职业素质教育日。

通过设立“高职学院学生职业素质教育日”,腾出相对集中的时间用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素质教育活动。7个模块化的职业素质教育内容做到“校内与校外1:1、课内与课外1:1、理论与实践1:1”,聘请企业人力资源专家、一线技术人员、校外知名学者、校友开设讲座课程,开发出小记者在行动、职场礼仪大赛、职场达人秀、职业技能大赛、团队拓展训练等多个项目。摆脱课堂教学、谈话等方式,以素质教育为目的,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富有特色、与时代旋律合拍的校园文化、校外实践、企业实习、素质拓展等活动中,加强学生对一线工作岗位认同、选择、定位教育。

二、校企合作资源互享促职业生涯发展教育质量更优

作为一所办学特色明显,人才培养定位明确的院校,上海电机学院高职学院以培养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自然,其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也更应注重与企业的合作。

(一)组建共育讲师团。

从行业企业中挖掘师资,企业中的HR、企业中的技能人才、企业中的校友,都是开展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的优质师资。向不同类型的合作企业要人才,组建校企共育讲师团,建立讲师资源库,参与课堂与实践的教学,进一步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契合,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开设名企大讲坛系列讲座,为确保讲座的品质,每一场讲座的开设,都紧密围绕提升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来展开,并设定讲座前调研、讲座中评价、讲座后反馈的完善机制,形成优质课程清单,如《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与能力需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必备的能力与素质》、《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高级技师成长之路》等优质课程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欢迎。

(二)建立实践基地。

建立校外职业素质拓展教育实践基地,在顶岗实习、技能大赛举办中,向企业借力,积极争取企业的资金、设备、场地、人员等方面的支持和赞助,校企合作资源互享使得职业生涯发展教育质量优质化有了更好的保障。

三、校企合作多方互惠促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可持续

多年校企合作的实践表明,深度挖掘校企间的合作需求,拓展校企间的合作空间,寻找契合校企实际的合作项目,方能在学生、企业、学校多方互惠的基础上促使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学生职业素质能力大大提升。

高职学院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形成了企业文化与学校文化相互融合、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素质养成有机结合的教育理念;组建了由企业高管、素质教育专家组成的讲师团,初步形成了校企共育机制;设立了职业素质教育专门小组,院长为组长,全体专职辅导员为组员,开展职业素质日常教育与研究工作;就业服务部负责职业素质教育日常组织工作。开发出小记者在行动、职场礼仪大赛、职场达人秀、职业技能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团队拓展训练等多个项目。通过系统的职业素质教育、专题的讲座报告、丰富的沙龙活动等,为解决同学们在就业方面存在的困惑和问题提供帮助。利用“高职学院学生职业素质教育日”,腾出相对集中的时间用于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素质教育活动;以一对一的生涯辅导、形式多样的职业测评、定制式的追踪服务等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探索出具有高职特色的职业素质教育,大大地促进了毕业生职业素质能力的提升。

(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热情大大提高。

合作提升服务质量,越来越多用人单位与学院建立起了校企联合培养、合作办学、顶岗实习等长效合作机制。校企合作冠名班至今已开办20多个,工学交替的顶岗实习、技能定向培养的合作办学等协议签署每年保持在30家。每年一次的校企合作交流会都将邀请40~50家企业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就业质量、实习实践等,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与学院保持长年招募合作的企业多达上百家。在师资交流、大赛开展、顶岗实习等多种活动的推动下,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更加频繁、联系更为紧密、沟通更为顺畅,促成学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的需求更进一步对接,企业的用人满意度大大提高。

(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大大提高。

在2016年3月召开的校企合作交流会上,企业代表对学院学生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岗位适应性、发展潜能等多方面给予充分肯定,纷纷就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联合培养等提出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华域汽车表示要在今后持续支持学院学生的职业技能竞赛,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上海工具厂提出要继续加强同学院科研项目的合作;上海烟草机械有限公司希望和学校开展培训的相关合作,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申通地铁表示要和学院尝试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双向通道等。

12.职业中专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篇十二

职业中专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紧密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学校与企业间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

二、合作内容

1、学生校外实习:与企业签定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企业接受学校一定数量、专业对口的学生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毕业时,企业可优先选择录用学生,补充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

2、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合作企业需培训在职职工时,学校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帮助企业提高职工素质。培训专业、培训目标由企业确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商定,培训师资由学校安排或企业委派,教材由学校提供。具体可签培训协议。

3、教师实践: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教师到合作企业实践。实践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利用假期进行。实践教师填写企业实践登记表,登记内容应包含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实践企业评价、学校意见等,并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培养、提高。

4、学校积极与企业联系,由企业每年适当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到学校任课,指导充实专业课教学,弥补师资的不足。

5、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教学咨询委员会,企业委派技术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参加,学校有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课教师参加,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为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安置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6、加强校企交流,通过联谊活动、校企互访、联办文体比赛、工学技术比武等,增进双方感情,密切校企关系,促进教学教研和学用结合,提高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三、校企合作的实施

13.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十三

校企合作协议书

四川XX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源,建立长期的、稳定的人力资源供需协作关系,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的模式,实行资源共享,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方式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内容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1、甲方在乙方建立“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实训实习基地”,乙方在甲方建立“XXXXXXXX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并于合同签署之日进行授牌;

2、甲乙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3、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和校企业文化融合办法;

4、乙方向甲方选派“双师型”教师,甲方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予以聘用;

5、甲方选派一定数量的相应专业的学生到乙方开展顶岗实习,实习时间为3-6个月,起始时间为每年11月上旬;

6、乙方优先选聘甲方毕业生就业,同时依托行业平台,协助甲方联络多个行业企业给予学员搭建实习就业平台;

7、根据乙方需要,甲方组织在校师生开展课题立项研究;

8、乙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当年“XXXXXXXX公司助学计划”:(1)优秀学生可获得优先录用权;(2)优秀学生可获得外出实习考察机会;

9、甲方支持乙方职工进行在职培训及学历教育;

10、双方共同进行教学大纲拟定,并着眼于开发XXXX类教材。

二、合作期限

根据双方意愿,该实习实训基地合作期限为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期满后享有优先续签权。

三、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充分利用甲方的高等职业技能型人才资源,为乙方提供基础人才,根据企业对高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对乙方现行的人力资源需求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并在甲方校内成立“XXXXXXXX有限公司人才培养基地”;

2、协助乙方在甲方学院在校生当中选拔符合乙方培养条件的人才;

3、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提供培训所需的场地和现有的教学设备,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

4、在乙方的配合下制订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和校企业文化融合办法;

5、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乙方订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制度,保密制度等;

6、委派专人负责联络XXXX专业到XXXXXXXX公司实习的学生,协助乙方安排学生实习,协调处理学生实习期间突发性事件等行政事务,并参与实习就业指导工作;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专业培训老师颁发聘书,并按其学历聘为客座讲师、客座教授或客座副教授,课酬标准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可根据学校人事制度实行低职高聘);

8、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将与乙方定向培养、合作办学等作为学院就业的优势和特色进行宣传,并通过各种渠道在相关媒体上进行报道;

9、在职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10、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的职业安全和职业道德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加强与乙方的联系,加强双方的产学研合作;

12、给予乙方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的支持。

(二)乙方: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企业资信资料和企业文化资料,并提供复印件;

2、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下,根据甲方的实习计划

和学生自身条件,提前提出具体实习安排方案和要求(如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等),并尽快反馈给甲方,以便双方执行;

3、充分利用乙方在行业的有利条件,根据自身需要对甲方现行的理论教学体系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乙方单位成立“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实训实习基地”;

4、协助甲方拟定切合市场需要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

5、协助甲方研究制订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和校企业文化融合办法;

6、提供一至二名专业培训师,为甲方学员提供实践经验与案例教学,授课方式分为逐堂授课或集中时间授课。培训师应为成都市XXXX行业专家或本专业内有一定专精水平的专业人士;

7、负责向甲方提供公司所需职业岗位的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技能水平,制定培养目标、实施培训计划;

8、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培训的课程、教材及讲师的安排建议;

9、负责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指导学生按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相关实验设备;

10、协助甲方对实习学生的行政管理,协助甲方处理学生突发性事件,对实习成绩进行相关的评价和考核,发给学生实习证书;

11、对于符合乙方用工条件的,乙方有权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做到优生优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当地《劳动合同4

条例》的相关程序,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12、对实习期间违纪违规或者达不到乙方岗位工作要求的学生,乙方有权拒绝安排其就业;

13、教育、指导、监督学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定补充条款及实施细则。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四川XX职业学院 乙方:(盖章)XXXXXXXX有限

公司

14.校企合作,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发展 篇十四

关键词:校企合作,文化,建设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已有六十年办学历史。作为市职教学会校企合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先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职业院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多年来, 学校在不断扩大校企合作规模, 深化校企合作内涵的同时, 积极将企业文化引入校园, 促进了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

1 校企合作深入开展, 奠定文化繁荣基石

多年来,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 以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为依托, 以行业、企业需求为目标, 广泛开展校企合作, 先后与ABB (中国) 有限公司、上汽集团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公司、重庆格力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探矿机械厂等企业开展了联合办学, 开办企业冠名班17期, 定向培养技能人才近1100人;与重庆大江工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国贸豪生大酒店、重庆机床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仁宝集团、富士康科技集团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企业内建立了学生校外实训基地50余家。

校企合作的广泛开展, 不仅推动了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同时也为学校引入企业先进文化、构建多元校园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校企文化深度融合, 构建特色校园文化

2.1 企业元素营造职教育人环境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面临浩浩长江、背靠渝黔高速。校园内, 教学大楼和学生实训基地错落有致, 运动场、学生网球场、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一应俱全, LED电子展示屏为历史老校平添了几许现代科技气息;漫步校区, 芳草茵茵、绿树婆娑, 白鸽飞舞、孔雀开屏, 全市同类学校最大的文化艺术墙和水幕瀑布墙构成了一幅人与自然、动与静的美丽画卷。由著名学者熊笃教授撰写、著名书法家朱墨镌刻的校赋为这所有着60年办学历史的老校赋予了厚重历史感。

随着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 学校围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精神和过硬的职业素质, 在校园环境建设中积极引入企业元素。建立了大量富于企业特色的各种雕塑、宣传标语和名人名言警示标牌。同时, 充分利用LED、宣传橱窗、校园电视等媒介, 加强对产业发展、行业动态和企业文化的宣传展示力度。

通过打造富有企业元素的校园环境, 在展示学校厚重文化的同时, 更彰显了学校适应产业发展需求, 培育“现代职业人”的育人理念。

2.2 文化活动锻练学生职业素养

(1) 以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自2007年以来, 学校坚持每两年举办“感动校园人物评选颁奖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 为广大师生树立了榜样, 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赶, 学, 比, 超”的良好氛围, 收到了“感动他人、激励自己、提升学校”的效果, 已成为学校一张展示文化、彰显风采的名片。

以“感动校园人物评选颁奖活动”为代表, 学校以传统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和“师生文明风采大赛”这“一节”“一赛”为平台, 组织广大学生参加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美文诵读比赛、学生歌手大赛、文明礼仪展示等文体活动, 举办了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摄影专题讲座等为代表的知识讲座。从而引导学生自觉树立起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有力地提升了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2) 以文化活动提升学生职业素质

通过校企合作, 学校积极融入企业文化, 以文化建设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职业素养。一方面, 积极融入企业价值文化, 组织学生开展了职业生涯设计大赛、职业规划辩论比赛等活动;邀请企业领导定期来校举行学生择业观教育大会, 邀请优秀毕业生代表回校举办专题讲座;承办了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系统直管学校“我的青春有路标”大型巡回宣讲活动。另一方面, 积极融入企业行为文化。在学校, 企业的“6S”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教学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 实训基地按照生产车间进行布局, 根据企业的生产工作时间安排学生的实习教学和作息, 用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学生……通过企业文化的引入, 让学生更加真切地感受了企业的氛围, 自觉用企业的标准要求自己, 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职业素质。

2.3 校企融合打造校园职场氛围

在校企合作机制下, 学校通过积极促进校企文化融合, 在全校师生范围内营造出了浓厚的“职场”氛围。

一方面, 学校积极组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通过身临生产一线, 在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同时, 加深了对企业文化的了解、认知。此外, 学校聘请企业能工巧匠和技术骨干28名担任兼职教师, 并不定期与学校专任教师开展交流、座谈, 将企业文化引入到校园, 引入到教学教研活动中。

另一方面, 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到市内知名企业开展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 从而将课堂延伸到了企业的生产一线, 让学生更真切地感受了企业的文化氛围。

15.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篇十五

关键词:校企合作 工程橡胶产业发展 校企共赢

课 题: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区域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数控技术专业为例》课题成果,课题批准号ZJY13001。

工程橡胶产业是衡水的支柱产业。衡水的工程橡胶制品已广泛应用于全国八成以上的新建公路、铁路、桥涵、水利、轻轨、高铁、建筑等基础建设之中。近年来,随着经济总量持续增长,衡水工程橡胶产业日益发展,高素质从业人员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数控技术专业人才的匮乏问题日渐突出。本文探讨了在衡水工程橡胶产业大发展的现实背景下,结合衡水职业院校校企共同体的办学实践,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符合衡水工程橡胶产业发展需要的数控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方案。

一、建立相关制度

1.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教师培养的政策和制度

职业院校应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企业沟通,让企业意识到要想招到操作技能好、层次较高的毕业生,学校和指导教师是关键,从而使企业愿意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校企共同探讨培养与培训教师的相关政策与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缩减企业的员工培训成本,双方互相提供教育服务,实现共赢。

2.实行职业学校教师的双证书制度

职业学校教师既要取得教师资格证,同时还要考取专业技术等级证。学校要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尤其要在专业技术等级上不断攀升,使实践能力在行业始终保持领先。目前,笔者所在学校数控技术系专业技术教师已全部成为“双师”型教师。

二、让教师到企业中去

1.教师到企业一线顶岗实习、挂职锻炼

笔者所在学校制订教师到企业进修实习的具体计划和要求,定期安排教师进企业实习、挂职锻炼,突破师资培训“从学校到学校,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模式。笔者所在系的《专业骨干教师管理规定》指出,骨干教师在其任期内,每年必须参加至少一个月的企业实践,并将实践效果与其业绩评比挂钩。

2.教师到企业兼职,参加行业或企业组织的技术培训、考试

教师可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在合作企业不同岗位兼职,参与管理、担任技术顾问等。例如,笔者所在专业的老师经常利用寒暑假到合作企业衡水橡胶总厂接受技术培训,紧跟数控技术的革新步伐,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现状和业界动态。笔者所在学校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如学校与合作企业合办的金蓝领技师培训班效果显著,受到了学校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邀请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来

笔者所在学校邀请企业专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向学校师生传授生产一线的新技术,与教师共同研究专业发展动态;组织企业专家不定期到教学现场,诊断专业教师教学、学生综合实训质量,与专业教师一起设计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有力提升了教师的实践能力。

四、企业和学校共建合作平台

1.校企深度融合,开展课题研究

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拓展科技服务活动,既加强了学校与生产科研部门的合作,也为教师从事深度融合的实践活动创造了条件。笔者学校和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的课题“加强数控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强化技能训练的研究”,依托橡胶产业中的数控技术应用,深入研究了强化技能训练的方法和步骤,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并得到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的认可,荣获省级课题研究三等奖。

2.校企共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笔者所在专业与丰泽工程橡胶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校企合作,从最初的企业职工培训到后来的订单培养,再到现在的联合项目开发及实训基地共建,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在活动中,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得到了稳步提高。

校企双方进行深层次合作,使合作内容全方位、合作方式多元化、合作机制长效性。学校成为合作企业的项目培训中心、项目研究中心,企业成为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课题开发基地、教师进修基地、新技术研发和推广中心。校企双方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格局,充分发挥企业在设施设备、生产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将学校理论优势和企业实践优势紧密结合。

参考文献:

[1]面向21世纪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策研究课题组.面向21世纪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策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张广龙,韩庆艳.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提升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5).

[3]刘宏利.浅议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J].价值工程,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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