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情况(共2篇)
1.金碧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情况 篇一
苟江镇双合小学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
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基〔2010〕139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对照学校已有的条件及取得的一些成绩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实事求是的自查自评,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认为我校尚未达到各项要求,还不具备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条件。现将自查自评结果报告如下,报告共分四部分:
一、学校组织自查情况;
二、学校基本情况;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四、师资配置达标情况。谨请审核。
一、学校组织自查情况
学校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自查自评领导小组。首先组织全校教师学习《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其次进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然后于2012年9月27日展开自查自评。
二、学校基本情况
双合小学位于遵义县苟江镇白岩村,距离镇政府3公里。始建于一九七四年。服务半径约5公里。
学校现有一年级到六年级共6个教学班。其中:一年级有19人,二年级有13人,三年级有16人,四年级14人,五年级有15人,六年级有22人,在校生共计99人,在职教师10人(其中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7人,中师学历1人),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35平方米。有远程室、图书室、实验室,在教学上应用了远程教育及网络教学资源,丰富并充实了师生的文化科学知识。
在历届领导及全体教师的努力下,学校狠抓安全、教育教学、德育、体育、美育等常规工作,杜绝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教学得到了稳步提升。二0一一和二0一二分别获得镇级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双合小学在党委政府及苟江镇中心学校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硬化了操场,美化了校园,改善了办学条件。
而今,双合小学面貌焕然一新,环境幽美,学习氛围浓厚。每位教师正以满腔的热忱、高度的责任感和执着的追求投身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正朝着现代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三、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一)学校占地面积
我校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生均30平方米。自查结论为达标。
(二)、学校建设用地
1、建筑用地1200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面积1400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400平方米。
自查结论为达标。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6.4平方米。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3、(1)、学校有普通教室7间,每间48平方米;
(2)、教学辅助用房:实验室(包括器材室、图书室)1间,48平方米,远程教育室1间,48平方米,无音乐教室、阅览室、技术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体育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
(3)、办公用房:有行政办公室1间,教师办公室1间,仓库2间。无会议室、传达室、卫生保健室、少先队和共青团办公室。
(4)、生活用房:餐厅1间,30平方米,厨房1间,30方米,厕所1间,80平方米。
自查结论为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不达标。
4、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布局方面。
学校的教学区和体育运动区无明显分区,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5、学校的饮水设施。
我校男、女厕所各有6个蹲位,离食堂和生活水源都在30米以上,但属于非卫生厕所,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三)、设施设备
1、学生没有符合要求的课桌椅,班上没有符合要求的黑板、讲桌和照明。学校已有的辅助用房也未按要求配齐桌、椅、凳、架。
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2、教学仪器尚未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贵州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贵州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贵州省中小学实验目录〉的通知》的要求配备。
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3、体育、卫生器材达不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无音乐、美术器材。
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4、建有篮球场1个,无排球场。无跑道。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5、学校现有图书750册,生均7.5册。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6、学校设有校门、围墙、校牌、旗台和旗杆、固定宣传栏。自查结论为达标。
7、教育信息化配置
(1)、有互联网网络,只有2台电脑,无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功能教室,未开设“班班通”。无学生使用的计算机。
(2)、未配备符合课程标准、紧扣教材、服务教学的教学资源。自查结论为不达标。
四、师资配置方面
(一)、学校专任教师共10人,全部具有教师资格;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为10人,占教师总数的100%;具有中级职称的共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学校专任教师平均年龄为31岁,学科分配不均衡,结构不合理。
我校已经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学校教师每年全员参加并完成规定学时的集中培训;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外出学习,共有10多人次外出参加进修、学习、教研等活动。自查结论为达标。
苟江镇双合小学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2.金碧镇中心小学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情况 篇二
标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位督学: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9号)要求,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
各中小学及教学点立即对照《“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于10月23日前将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的检查表报至区教育局督导室(三所中心校和沈巷各中心小学将所属学校及教学点的表格集中报送,可发送扫描件)。督导室将成立督导组(人员另行通知)进行重点抽查。各督导组于10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要求督导管理系统”(http://qggbdd.cee.edu.cn)。
二、网络问卷调查(教育部数据中心近期进行系统升级维护,开通后及时进行)
10月25日前,各校要组织不少于1%的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参加网络问卷调查(网址http://dcwj.cee.edu.cn),三所中心校和沈巷各中心小学可组织局管学校按分配名额进行问卷调查。学校要根据《“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调查问卷》对参加网络问卷调查的师生进行相应培训。
网络问卷调查名额分配(至少):褐山小学15人,二坝中心校46人,凤鸣实验小学20人,清水小学15人,汤沟中心校52人,白茆中心校36人,雍镇中心小学16人,螺百中心小学15人,沈巷中心小学30人,五显中心小学14人,星辰学校12人,翰文学校30人,新世纪学校14人,育文学校10人,育才学校17人,八角学校8人,黄山寺学校6人,三十二中15人,清水中学8人,黄渡中学5人,五显中学6人,螺百中学7人,雍镇中学5人,裕溪口小学5人。
三、几点说明
1、关于多层校舍建筑楼梯,每幢少于2部的,请注明建设年份。
2、关于开水供应设施设备,已配备直饮水设施的请注明,至少要保证学校提供开水(即问卷中“由学校食堂或伙房烧水”,视同达标)。
3、关于厕所,请注明水冲式厕所或旱厕,注明男女学生数、男女蹲位数。
4、关于66人以上超大班额,请注明实有超大班额数、年报超大班额数。
5、其他底线要求力争达标,若有特殊情况请说明。附件:
1、“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检查表
2、“20条底线要求”达标情况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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