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四川省电力公司 用电申请指南

2024-10-26

2008四川省电力公司 用电申请指南

1.2008四川省电力公司 用电申请指南 篇一

大客户用电申请服务指南

一、大客户是指供电电压为10千伏及以上新上及增容的专变客户和小区批量新装客户。

二、凡电力新装、增容及小区批量用电,客户应事先到供电公司营业大厅(文汇南路97号)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申请应写清是由、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三、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容量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的,供电企业有权拒绝受理其用电申请。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供电营业规则》第18条)

四、供电企业对已受理的用电申请,由专门的客户经理采取“一站式服务”负责现场查勘确定供电方案并正式通知客户,单电源客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双电源客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用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注销。(《供电营业规则》第19、21条)

客户还需向负责该工程的客户经理提供以下资料,以便图纸的设计与审核:

小区: 提供各栋楼层及单元数,明确装表点位置,每个装表点的住宅户数,商铺面积及其他必要参数,必要时提供建筑单体图;人防和小高层请提供低压配电系统图,并提供最终小区电子版规划总平面图。

工厂电房: 如有低压配电系统图请提供,如不能提供则提供各出线回路数及其容量及功率因数,并提供厂区规划平面图。改造增容用户须提供现有电房配电系统图及电房平面图。

综合办公楼:明确供电方案,提供此楼的低压配电系统图, 是否需要双电源并提供电房位置图(电子版电气平面布置图)

五、客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规程。(《供电营业规则》第38条)客户可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委托有合格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受电工程正式设计。

六、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高压供电的客户应提供:

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节能篇及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以及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配电网络布置图;

12、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

13、供电企业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供电营业规则》第39条)

七、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用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承装、承修、承试受电工程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并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用户受电工程在施工期间,供电企业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和有关施工标准,对用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用户提出意见,用户应按设计和施工标准的规定予以改正。(《供电营业规则》第40、42、64条)

八、申请用电办事程序:

简单工作流程:

客户递交用电申请——客户经理现场查勘——供电公司讨论、确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收到批复的红线后,供电公司进行外部供电工程设计;客户经理在客户内部电气工程设计完工后组织审图——客户经理将应交纳的费用告知客户,客户到营业窗口交清相关费用——供电公司(客户)组织设备订货、验货,并安排外部工程施工和变电所设备的安装、调试——用电检查员进行中间检查——工程竣工后,用电检查员组织对电气工程的验收,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安排装表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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