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

2024-12-21

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精选6篇)

1.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 篇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中村旧城改造土地收储 工作流程和市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的

通知

石政办函〔2010〕61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城中村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工作流程》和《石家庄市市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城中村旧城改造土地收储工作流程

为保障我市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土地收储工作顺利实施,保证被拆迁居(村)民按期回迁安置,根据《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

已列入政府城中村改造计划并经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已拆平的国有土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已拆平的国有土地。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城中村改造的由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旧城改造的由原项目开发单位)向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领取土地收储申请表,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收储范围确定

由市城乡规划局先行对项目范围出具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条件,市国土资源局依据规划红线图出具项目收储范围的宗地图,做为土地收储范围的依据。

(三)拆迁安置方案认定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申请人所在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送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

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申请人按照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货币补偿、交房标准、交房时间等回迁房建设标准的相关资料报石家庄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认定。

(四)拆迁安置费用认定

城中村改造成本由申请人根据拆迁方案进行测算后,报辖区政府审定。由辖区政府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书。

旧城改造项目申请人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拆迁安置成本,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书。

(五)签订收储合同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财政评审成本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人签订土地收购(回)合同。土地收回公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并根据财政评审报告与旧城改造项目申请人签订补偿协议。

(六)供地及移交

公开出让起始价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竞得人自行筹措回迁楼建设资金的,按照石家庄市建设局审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回迁楼建设标准方案实施建设。

土地公开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及涉及土地由辖区政府移交给竞得人。涉及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旧城改造项目及涉及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移交给竞得人。

宗地公开出让时,根据该项目批准的土地规划用途,综合同类土地基准地价以政府净收益公开出让。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石家庄市市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流程

为创新模式、优化程序、完善措施、有效推进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提升我市土地开发管理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一计划、分级实施、规划先行”的原则,根据《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09〕38号文)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流程。

一、项目确定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行净地储备和项目储备。

对净地储备项目,由辖区政府或有关部门依照城市规划要求提请,经市政府批准确定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实施项目储备,由市地产集团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市规划局出具的拆迁红线和规划要点进行测算论证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待招商后按程序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二、项目论证和编制实施方案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确定后,由辖区政府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摸底调查,测算一级开发成本及盈亏平衡点,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地产集团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地块现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状况、拆迁红线、一级开发测算成本、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一级开发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项目前期措施、项目补偿安置方案、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用地等内容。

三、委托实施单位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由辖区政府确定实施单位并组织实施。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与实施单位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严格开发工作时限,明确开发责任和义务。

四、第一轮征询

辖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搬迁意愿征询程序和方式征求居民的改造意愿。如同意征收搬迁的居民户数达不到90%的,项目停止实施。

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轮征询通过后,由市政府下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屋征收的批复;市发改委出具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批复;市国土局出具准予一级开发的批复;市规划局出具拆迁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意见和批准项目“总规划设计平面图”。

六、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和颁发拆迁许可证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方案要充分考虑被征收居民的利益,做到公平公正。在补偿方式上鼓励货币安置,采取产权调换的提倡异地安置。为

公共利益进行房屋征收实行产权调换的,进行异地安置。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

市建设局依据相关手续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七、第二轮征询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补偿安置方案与居民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安置协议。在90天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超过总户数80%的,经公证后协议生效,项目继续实施。如未达到规定比例,补偿安置协议不生效,项目停止实施。

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有关内容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实施补偿安置和房屋拆除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与居民签订的生效的补偿安置协议内容进行资金补偿后,居民搬迁、交房。

在居民搬迁后,实施房屋拆除,进行土地整理。

九、成本评审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由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初审后报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十、项目验收和公告收回

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市地产集团(土地储备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市国土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库。

本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2.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 篇二

采用SWOT(Strengths Weakness Opportunity Threats)分析法,即基于石家庄区域旅游发展的内外部优势因素、劣势因素、机会因素和威胁因素进行全面、系统和准确的分析,为石家庄区域体育旅游的开发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促进石家庄体育旅游行业的发展。

1 石家庄体育旅游开发的SWOT分析

1.1 优势因素分析

1.1.1 资源优势

石家庄市跨太行山地和华北平原,地貌奇特,山川俊美,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全市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1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0余处,各类文物点多达1200余处。A级景区27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处(正定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处(嶂石岩、苍岩山、西柏坡-天桂山),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五岳寨、驼梁山、仙台山),国家地质公园2处(五岳寨、嶂石岩),国家自然保护区1处(驼梁山),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处(西柏坡及周边景区、华北军区烈士陵园),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处(东方巨龟苑),大型滑雪场2处,水上运动中心1处,马术场1个,在建高尔夫球场1个。这些宝贵的资源对实现石家庄体育旅游崛起,带动产业的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的绿色腾飞,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1.1.2 区位优势

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靠首都北京和港口城市天津,东临渤海和华北油田,西依巍巍太行山脉并与全国煤炭基地山西省毗邻,古称“京畿之地”,素有“南北通衢、燕晋咽喉”之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讯便捷,为吸引外来游客打开了方便快捷之门,为石家庄体育旅游的开发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1.1.3 文化优势

石家庄市所辖区域,是人类文明开发较早、文化底蕴十分深厚的地区。市区白佛口文化遗址是目前全市境内发现的最早的平原地区人类遗址,距今约6000~7000年;新乐古代遗址“伏羲台”证明了6000多年前中华人文始祖伏羲氏曾活动于此地;战国中山国文化,是石家庄历史文化脉络中的重要一环,也是继藁城台西商文化之后令世界瞩目的辉煌文化。

赵州柏林寺,相传创建于东汉,是河北最古老的佛教寺院;赵州安济桥是石家庄隋唐文化中最为光辉的历史成就,被世界公认的大型敞肩式石拱桥的鼻祖,在世界桥梁建筑史上占有突出的地位,被联合国确认为世界人类文化遗产;隋唐时期石家庄籍的文化名人有魏征和李吉甫;北宋时期,富弼、韩琦、欧阳修、沈括、苏轼等名宦贤宦先后奉使河北,都在真定府(今正定)留下足迹,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文化的繁荣;新中国从这里走来,光耀中国史册的革命圣地西柏坡。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为石家庄开发体育旅游奠定了浓厚的文化气氛。

1.2 劣势因素分析

1.2.1 有关部门对体育旅游开发不足

体育旅游开发涉及的部门广,如旅游局、体育局、文化局、环保局、文物部门、建设局等。目前石家庄相关部门对体育旅游的价值和功能认识并不充分,各自规划,各自为战,跨部门之间的统筹合作还远不够,这样的一种现状致使体育旅游市场处于一种不成熟的状态,导致体育旅游在石家庄的整个旅游产业中所占的比值较小。

1.2.2 石家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偏低

一方面虽然近年来石家庄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其他城市相比平均薪资水平、消费水平排位依然较为落后,尤其是与京津等城市相比,差距明显;另一方面石家庄对体育旅游的直接投入有限。因此,在这种大的背景下,许多可开发的体育旅游项目仍得不到开发或处于较低的水平。

1.2.3 专业体育旅游人才缺乏

体育旅游是体育与旅游与两大专业的有机结合,相比于传统旅游,体育旅游需要更为专业的人才,一方面是体育旅游分析、预测、规划和管理等顶层设计人才;另一方面是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的基层人才。而从石家庄所有的高校专业设置得知,尚无一所高校开设体育旅游专业,这也从根本上制约了石家庄体育旅游的发展水平。

1.3 机会因素分析

1.3.1 环京津都市圈

环京津都市圈的区域发展规划按照“8+2”的模式制订,这其中的一个城市就是石家庄。根据河北省的规划,今后将大力发展休闲旅游,每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达到30个以上,完成投资100亿元。通过3至5年,实现观光加休闲度假的优化升级,将把环京津地区建设成为高水准的休闲旅游产业带。环京津都市圈的建成将给拥有丰富体育旅游资源的石家庄带来源源不尽的客源,进一步促进和推动石家庄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

1.3.2 石家庄经济转型

随着空气污染指标的屡屡爆表,环境保护越来越刻不容缓,中央和省市均坚定不移地要求石家庄积极走绿色崛起之路,同时,石家庄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集中拆除了一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加快节能环保技改,主打绿色发展牌。体育旅游作为一个极具潜力的绿色朝阳产业,经济转型将是一阵难得的“东风”。

1.4 威胁因素分析

1.4.1 周边城市的体育旅游快速发展

随着全国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周边城市也把体育旅游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势必都会依据自身的自然和人文优势,开发旅游项目,抢占体育旅游产业的有利位置,争夺市场份额。这种形势下,必然给石家庄的体育旅游开发带来一定的威胁和困难。

1.4.2 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压力

环境是开展体育旅游的第一重要因素,体育旅游开发的规模要与实际的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开发与保护要并举。当前处于体育旅游发展的初期,各种规范机制尚不健全,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力度都不够,长此以往,可能对体育旅游产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2 石家庄体育旅游开发的对策

2.1 以政府为主导,开发特色项目

政府中的各部门需要通力合作,积极利用石家庄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文化资源,政府应该抓住有利时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部署,可持续的管理旅游资源,制定全局的体育旅游发展规划,开发特色体育旅游项目,如西柏坡红色旅游,正定古城文化观光旅游,民俗体育和民俗工艺旅游。随着旅游行业的不断进步,人们也更加注重旅游的质量,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创新地利用现有的旅游资源才能更多的吸引游客。

2.2 打造体育旅游品牌,人才先行

要打造体育旅游的品牌,需要专业的队伍,包括专业的宣传策划队伍、专业服务队伍。针对石家庄目前体育旅游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可以“立足省内,放眼全国”,推动校企的联合培养,加强人才储备;邀请知名专家,为体育旅游的开发出谋划策。总之,要打造著名的体育旅游品牌,要培养和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的人才队伍,为石家庄体育旅游的开发提供长久的支持。

2.3 以体育赛事为突破口,提升知名度

为加快石家庄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首先需要积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投资举办体育赛事,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体育赛事,引进先进经验,提升石家庄体育赛事的专业化水平。其次是加快体育俱乐部的品牌建设,提升石家庄整个城市的知名度。

2.4 搭“环京津都市圈”快车,协同发展

3.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篇三

建校以来,学校取得跨越式发展。2000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2年,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被评为首批国家示范性专业;2003年12月,又被教育部、财政部评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学校,同时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被列入全国制造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中央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学校逐步建成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计算机、商务管理四大专业群,形成16个专业方向。建校近16年来,已经为各行各业输送优秀毕业生15000余名,短期社会职业培训年均5000人次左右。

2004年以来,学校先后成为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外派技工培训基地、雨露计划培训基地、适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学校以及石家庄市数控加工技术技师学院等。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指导先进学校、省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安全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校务公开示范学校、教学改革先进学校、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电化教育先进学校以及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电子信息专业群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家庄市信息管理学校)建校于1995年,占地面积100亩。学校依托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开设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四大专业群。在校生共计5000余名。教职工250余名。学校于1999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10月被评为国家级改革示范校。

电子信息专业群是学校四大专业群之一,主要开设电气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应用、楼宇智能化、机电技术应用等专业。在专业群建设过程中以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培养行业企业岗位适用型人才为目标,加强课程体系改革和专业文化建设,努力提升师生专业技能水平。在“以赛促教、以赛促练”思想指导下,专业部师生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电工电子类专业技能比赛均取得优异成绩,通过各级大赛培养了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

近五年来获奖统计如下:

2005年河北省电工电子专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

2006年河北省电工电子专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

2007年河北省电工电子专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

2007年“亚龙杯”全国中职院校专业技能大赛(重庆)电工电子类比赛团体二等奖

2008年河北省电工电子专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

2008年“亚龙杯”全国中职学校专业技能大赛(天津)电工电子类比赛团体二等奖。

4.石家庄德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篇四

http://denuotest.co.bokee.net

公司概况:石家庄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与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合作的专业从事商品检测技术服务的公司,是河北省首家“公正、公平、独立”的民营第三方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公司实力:注册资金300万元,配备30多台(套)国内外先进的检测仪器,如LC/MS(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气相色谱仪)、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ICP(等离子质谱仪)、AA(原子吸收光谱仪)、紫外光谱、红外光谱、原子吸收光谱、UV(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及其他完善的实验室辅助设备。现有各类检测技术人员24 名,其中研究员1名,高级工程师8名。拥有近千平米现代化的实验室,下设液相色谱及液质联用仪器室、气相色谱及气质联用仪器室、原子吸收及等离子质谱仪器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高温室、天平室、微生物室等多个实验室。

主要技术依托:公司依托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河北省农科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的科技,形成了一支技术精湛、服务一流的团队,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检测服务。

检测服务项目:

(一)食品检测项目

检测类别:①蔬菜、水果类②肉制品类③保健品类④饮料及乳制品类⑤食品添加剂类6,微生物项目等

(二)饲料检测项目

检测类别:①饲料类②饲料添加剂类③饲料原料

(三)化妆品检测服务

检测类别:①化妆品类②清洁用品③洗涤用品④原料⑤其他

(四)轻工产品、纺织品、玩具检测服务

检测类别:①直接接触皮肤用品②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③婴幼儿用品④装饰材料⑤包装材料⑥食品包装材料⑦玩具

(五)电子电器产品检测服务

检测类别:①家用电器②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③印刷线路版④电脑、电子元器件⑤照明设备⑥电动工具⑦休闲运动设备

(六)化工产品及其他检测服务

检测类别:①建筑装饰材料检测②电池检测③车内空气和车内材料有机挥发物的检测④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监测⑤其他检测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翔翼路2号

联系人: 杨经理

联系方式:***,0311-87761103

5.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 篇五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

序 言.........................................................1 笫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学院的权利和义务.......................................2 第三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3 第四章 教职员工...............................................8 第五章 学生和校友............................................10 第六章 经费 资产和后勤.......................................12 第七章 外部关系..............................................13 第八章 学院标识..............................................14 第九章 附则..................................................14

序 言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0年9月,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财务材料系。1984年1月并入铁道部,同年6月,改为石家庄铁道学院中专部;1993年1月改建为石家庄铁路工程学校,1994年1月起独立办学,隶属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000年7月改建升格为石家庄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9月更为现名,2005年8月移交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2007年10月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7月以“优秀”成绩通过项目验收。

学院秉承“艰苦奋斗、志在四方”的铁道兵精神,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立足河北,面向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铁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笫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英文全称:Shijiazhuang Institute of Railway Technology(英文缩写SIRT)。

学院网址:http://;官方微信:sirt1950。

第三条

学院法定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英文译为:18 Sishuichang Road,Shijiazhuang,Hebei。邮政编码(Postcode):050041。学院经举办者批准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四条 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举办者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院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主

要职能。

第六条 学院是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师生为本,尊重学术自由,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八条 学院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学院的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适当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他类型教育。学院积极开展国际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拓展国际化合作。

第九条 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之路,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职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条 学院校训:技艺 科学 真理。

办学宗旨:面向地方,服务河北;面向行业,服务铁路。办学精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育人理念: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人人成才。

第二章 学院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法律和学院章程自主管理,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各专业招生比例。

(二)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

(三)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业建设。

(四)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

(五)依法开展与国(境)内外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六)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评聘各岗位人员职务,调整工资及津补贴分配。

(七)依法管理和使用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

(八)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第十二条 学院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政策,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学生或其监护人了解其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七)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职能。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把握学院发展方向,决定学院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体师生员工推动

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院科级及以上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院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院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院各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院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学院党的委员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院工作,主要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

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条 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院党委有关决议,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院重大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院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院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院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院长办公会议是学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 中国共产党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学院反腐倡廉工作,检查、处理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十六条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院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院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院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院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院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院与学院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中有关学术审议、学术评价、学术咨询和学术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遵照《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设立董事会。学院董事会是由热心高等教育,关心、支持学院发展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咨议机构,旨在促进学院与社会建立广泛联系与合作、筹措学院办学资金,为学院非行政常设机构。董事会遵照《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董事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简称“学院工会”)是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学院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工会权利,履行工会职责。

第二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院团委”)是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团委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的代表学生利益的全院性学生群众组织,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力量。学院支持和保障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遵照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组织依据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十三条 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二十四条 学院按照科学、规范、合理、高效原则设置内部组织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院内设机构由党政群团管理机构、教学系(部)、直属机构、后勤服务及其他组成,实行单位(部门)领导负责制。学院内设机构经院党委会研究后,报河北省教育厅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设立机关、教学系(部)、直属机构、后勤服务和退休职工党组织,经院党委研究后报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系(部)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在学院领导下,统筹本单位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其他行政管理等工作。系(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负责领导系(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对系(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学院和本系(部)的各项任务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十八条 系(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本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系(部)主任对系(部)的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党总支书记对本单位党总支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章 教职员工

第二十九条 学院教职员工是指专职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第三十条 教师是学院办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由具有优良师德、具备较好知识结构、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担任,应忠诚于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应自觉维护学院利益和声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应当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并具8

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三十一条 学院教职员工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院管理和保障服务,按工作职责和需要使用学院的公共资源。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聘用合同约定,享受薪酬、休假、保险等待遇。

(五)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流动。

(七)就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学院规定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学院教职员工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珍惜和维护学院名誉,维护学院利益。

(二)履行岗位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执行学院教学计划,履行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

(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六)学院规章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 学院实行岗位聘用与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公开招聘制度、竞聘上岗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开展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 学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主体岗位。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级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等级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行教职工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为教职工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工资提供依据。

第三十六条 学院对在办学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与贡献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教职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院尊重和保护学术自由,为教职工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自主进行学术创新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三十八条 学院依法建立相应的权利保护机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员工通过教代会、工会等渠道依法参与学院管理,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十九条 学院依法保障教职工行使申诉权。教职工对学院的处理或处分决定有异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提起申诉。学院按照申诉受理、事实调查、审议决定的程序处理教职工申诉。

第五章 学生和校友

第四十条 学生是指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院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四十一条 学生除享有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接受学院教育,平等使用学院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人身和物质财产依法获得保护,获得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基本条件保障。

(三)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转专业,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跨专业、系(部)选修课程。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

(五)公平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院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知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对教学活动及管理、后勤服务、校园安全、校园文化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依法依规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八)按照规定和程序对纪律处分和涉及自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九)学院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 学生除履行宪法、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珍惜和维护学院名誉,维护学院尊严。

(二)维护学院的稳定、团结和利益。

(三)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和大学生行为规范。

(四)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尊严、安全、隐私及财产,承担因自己的过错、失误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责任、损失。

(五)完成教学计划内的学习任务;遵守学院考试制度和获得学历(学位)的相应规定。

(六)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七)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八)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九)学院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三条 学院引导学生培养健全人格,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职业 11

能力。

第四十四条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第四十五条 学院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第四十六条 学院建立机制,关怀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为其健康成长提供必要帮助。

第四十七条 学院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纪学生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八条 学院为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第四十九条 学院建立校友交流平台,组织校友活动,凝聚校友力量,为校友的继续教育提供便利和条件。学院创造条件,鼓励校友参与学院建设与发展。

第六章 经费 资产和后勤

第五十条 学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负担、其他多种渠道补充的经费筹措机制,并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努力做到办学经费稳步增长。学院鼓励和支持院内各单位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第五十一条 学院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十二条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推行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财务运行管理和财务决算及分析工作。

第五十三条 学院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内部财务监督制度,建立资金使用和审计监察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第五十四条 学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依法认定为学院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五十五条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12

资产管理体制,对学院国有资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合理配置资源,保障资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学院保护并合理利用无形资产,包括学院名称、声誉和拥有的知识产权等。

第五十七条 学院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后勤工作社会化改革,为学院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七章 外部关系

第五十八条 学院积极与行业、企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交流,建立、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依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活动,积极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

第五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自主管理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六十条 学院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机构、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尤其重视开展与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供社会服务,争取社会广泛支持。

第六十一条 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指导作用,通过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校友平台等途径与企业(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第六十二条 学院主动协调企业完成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计划。同时,鼓励企业为学院提供校外实习场地、兼职教师,与学院共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共建“双师结构”教师队伍;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并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企合作的实际情况,在学院设立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在学院设立基金,向学院捐赠仪器设备等。

第六十三条 学院积极发挥社区文化中心、教育中心的作用,探索研究并逐步举办面向社区的各种形式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类课程。建立学院与社区的联动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第八章 学院标识

第六十四条 学院徽志为双圆套圆形徽标,中间图案是蓝色的地球抽象,衬托着红色的、艺术化的高速列车形状表示的学院英文简称“SIRT”,内环上方为校名“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下方“1950”字样代表学院建校时间。

第六十五条 学院校旗为浅蓝色长方形旗帜,长宽比为3:2,中央印有学院徽志。

第六十六条 学院校歌是《铁道兵志在四方》(代校歌)。第六十七条 学院校庆日为9月20日。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学院的分立、合并与终止,由举办者河北省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须提交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议、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由院长签发,报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生效。

第七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及其举办者可提出对本章程的修订:

(一)学院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二)学院的办学宗旨发生变化。

(三)学院教育经费投入主渠道的性质发生变化。

(四)本章程已明显滞后学院发展。

(五)学院党委会认为需要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生效后,学院或学院各机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共产党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三条

6.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 篇六

一、参展商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 邮 编: 法人代表: 参展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参展项目:

预售正号: 预售证号: 预售证号:

二、展位及广告订购(1)乙方确定参加“2012年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展销会”,并租用展位:□A馆 □B馆 展位 个,展位号 ;现场展位号(为方便参观者,组委会在现场所使用的展位号);单价: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在确定展位后5个工作日内需签署合同并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5个工作日内定金未到账者支付参展定金并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汇入大会指定账户;户名: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账号:123245678910:开户银行:建行、平安支行。

(3)展区收取参展管理押金100元/标准展位 押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参展单位在布展报到时,凭参展押金收据的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领取布展、参展证件。

(4)乙方认购展会广告项目,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上述各项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三、关于安全与防火责任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与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安全与消防岗位责任制,努力办好这个校园展销会,乙方负责安排专人(先生/女士)为区域安全与防火责任人。

区域安全与防火责任人职责

□ 协助展馆与组委会安全负责人搞好、维护好安全消防工作; □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 维护、保护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 按规定安全使用大功率电器;

□ 同意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人员进入乙方安全与防火区域应急处理,保证展馆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参展规则

(1)参展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展费用付清,否则不能确保安排展出,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除非参展单位不获组委会接纳,否则一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3)参展单位在布展期最后半天仍未报到入馆且未作任何解释的,组委会有权将其展位安排他用,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4)大会展场安排及会场布置由组委会统一进行,参展企业必须服从大会安排,参展企业可参照展位平面布置图预订展位,但组委会有最终整体调整的权力,参展商须服从安排。(5)各参展商只能在租用的展位范围内进行装修设计及展销,不得占用展会通道及其上空。如参展商展位范围超过上述标准,组委会将向该站为参展商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并不予退换管理押金。

(6)展位图红色、蓝色区域展位限高4.5米,展位图黄色区域展位限高6米(以甲方所示展位图为准)。如果展商展位高度超过上述标准,组委会将向该展位参展商发出书面参展违规通知,并不予退还管理押金。

(7)展场内不安排任何参展商挂旗,场内挂旗由大会统一安排。(8)展台的装饰、产品的陈列、运输等均有参展企业自行负责。

(9)参展企业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展位或容留无业、个体人员出售物品。每个展位之展品资料均应交组委会备案,如私自展示违规物品,组委会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没收无关物品。

(10)不得出售未获预售或许可证或手续不全的物品,对不听劝告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已交展位费不予退还。如造成不良后果的,组委会及主管部门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对其他参展企业、人员构成威胁或妨碍其他人员正常洽谈业务的展品以及任何不符合大会要求的展品,组委会有权将其撤出展馆。组委会将协助展馆的保安工作。对于来访者、参展人员及其参展品所可能遭受的任何风险,组委会概不承担其经济损失和法律上的责任。对于贵重、易损唯品,参展企业自行购买保险。

(12)参展单位必须遵守会场的有关规定,如损坏或遗失场馆内的物品,组委会有权要求赔偿。

(13)对任何组委会认为有损大会形象的行为,组委会有权予以惩处。

(14)遇不可预测及不可抗拒之因素、天灾人祸等事件,组委会有权缩短或延长举办日期甚至取消此次展览会,在此情况下,参展企业无权要求退款或赔偿。

甲方: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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