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2024-08-0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共10篇)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一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安委办〔2007〕25号 【发布日期】2007-07-16 【生效日期】2007-07-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07〕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自5月12日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

一个多月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6月30日,全国已有45.4万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72万余条,已整改60.4万条,整改率为83.6%;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94万条,已整改1.19万条,整改率为61.2%。共掌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生产经营单位29392个,已取缔16574个,正在打击5763个。从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工作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领导,及时部署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十分重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转发了《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研究和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北京市、黑龙江省、山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针对专项行动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市(区)、县(市)和相关部门迅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海市召开了安全监管、公安、旅游、质检等19个部门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建设部、民航总局、电监会等部门也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神华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等中央企业也都做了专门部署,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查找整改隐患的舆论氛围。河南省政府有关领导在《河南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山东、河北、内蒙古等地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具体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政府和企业进行了宣传。北京市、天津市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文件汇编成册,发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重要意义。公安部、交通部教育部等部门也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知识。国家电网公司结合专项行动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百问百答活动”。

(三)明确职责,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安全监管监察、公安、交通、建设、铁路、民航、电力、煤炭、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农业、教育、质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山东省、重庆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上海市、天津市、湖南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同时,依靠各街镇、工业区、居委会的力量,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针对实际情况,确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福建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河道采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面设施及路面监控等隐患的排查治理纳入到了专项行动之中。北京市将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行业,将矿山企业集中的房山区、门头沟区作为重点地区,将即将搬迁的首钢等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将第一季度排查出的286项隐患作为重点隐患。公安部将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开展了10个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部部署开展了以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铁道部围绕第六次大提速,深化了沿线和道口专项整治,加强了提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民航总局抓住事故征兆,开展机坪运行秩序专项整治和对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单位的安全审计。水利部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违规采砂专项行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电网迎峰度夏相结合。

(五)强化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加强了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检查和指导。上海市闵行区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法律文书,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辽宁省共邀请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人员1365人,深入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甘肃省组织专家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等14家非煤矿山、化工、机械、电力等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了以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等方面为主的专项检查,共查出问题和事故隐患940条。中国核工业集团由集团公司领导带队分5个组对10家重点单位开展检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成立了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选择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二、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是顺利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地区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进度较慢。有的地方和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仅把文件进行了转发,没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有的地方和单位至今没有将任务落实到基层,还存有许多死角。

(二)一些地方“打非”工作不力,瞒报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地区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不力,专项行动进度较慢,非法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引发的事故接连发生。有的地区接连发生事故瞒报、矿主逃匿等问题,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三)一些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近期事故依然多发。有的地区没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不深入,造成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如有的地区接连发生校车相撞事故,造成多名学生和儿童死伤,有的地区一周内发生5起较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

(四)有的地方和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不及时。32个统计单位中,北京、河北等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报送了报表和文字说明,有5个省(区)仅报送了报表,没有按时报送文字说明。确定参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60家中央企业中,部分企业仅报送了报表,没有送文字说明,有4户中央企业既没有报送报表,也没有报送文字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积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少数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专项行动进展迟缓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检查监督指导,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可能酿成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认真组织引导地方政府开展自查工作。各地安委会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要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落实治本之策,推进煤矿“两个攻坚战”等方面,检查下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否将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到了实处。

(三)加强调研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尤其要加大对事故多发、隐患严重、专项行动进展缓慢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出的整改文书和指令,要跟踪督办。

(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积极支持和配合他们搞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在行动中搞好联合执法。

(五)创新机制和方法,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化。要结合实际,建立《隐患整改指令》、《工作和事故通报》、《专项行动简报》和《监管监察指令》等制度,采取巡检互检、召开现场会、领导分片抓重点等办法,促进隐患整改,推动工作开展。企业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搞好群查、群防、群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

(六)做好专项行动中的信息工作。各地及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调度统计和综合分析,于每月30日或31日前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上报相关报表和文字说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机构也要加强本系统的信息工作,既要督促省级部门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又要及时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

安委明电〔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部分地区、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暴露了一些地区、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依然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突出表现为一些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重大事故仍然较多,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从6月下旬到7月下旬,在全国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维护“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把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纳入各地区、各部门、1 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严格奖惩。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要始终把煤矿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重点排查瓦斯、水害等方面隐患,防范瓦斯、透水等重特大事故;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坚决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非煤矿山要重点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空区、排土场、病险尾矿库等方面隐患,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防透水、防溃坝。各类矿山要加强火工品管理隐患排查,防意外爆炸、防流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要重点排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领域要重点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防坠落、防坍塌。道路交通领域要排查治理危险路段,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排查各类消防隐患,防火灾、防踩踏。冶金有色、水上交通、铁道、民航、水利、电力、农机、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

同时,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认真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存在淹井隐患的矿井,暴雨期间一律严禁井下作业。

三、完善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一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以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2008年以来已经排查出但尚未治理的1.3万多项重大隐患,要逐一分解,落实责任、人员、资金,加大治理力度,尽快解决。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群众监督,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单位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总结推广。

四、强化监督,集中开展督促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强化防范措施。各地区要上下联动,对本地区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全面检查,强化督促、指导。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对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业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期组织对重点省(区、市)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认真研究解决。

五、严查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抓紧结案一批、处理一批,事故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切实完善安全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于8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总结报告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三

行动专项方案

项目部各部门、劳务队及各班组:

为了迎接呼和浩特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大检查。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主抓,安全员牵头,项目部各部门、劳务队及各班组配合,对我项目部内所有施工部位和操作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治理。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领导机构:

长:王志刚

项目经理 副组长:张秉忠

张晔

畅恒旺

王汉民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劳务队项目经理

成员:张永刚

李存根

安全员

王俊

闫邦习

王慧民

质检员

劳务队副经理

劳务队副经理

孙凯

混凝土工长

刘汉文

钢筋工长

刘木

模板工长

刘木

模板工长

二、要求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专项整治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希望各部门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防止反复”的工作要求进行部署。同时我们坚持实施整改同步进行,坚持边查边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督促和指导项目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三、排查的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内容是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高处坠落、坍塌倒塌、起重伤害和触电事故。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应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要严把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关。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尤其是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钢管和扣件等必须“三证”齐全,并经检验机构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达不到国家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完善。

2、要重点加强“四口”、“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现场的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基坑周边、楼层边、料台边、阳台、屋面、作业面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洞口及临边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梯井口除按规定设置固定栅栏门外,还应在井内间隔不超过10m设置一道水平网,井内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禁止采用 硬质材料作水平防护。防护设施应牢固、严密、醒目,要大力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设置应保持与施工进度同步,不留死角,在使用中,严禁拆除。

3、作业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有可靠的操作平台。脚手板满铺、绑扎牢固、无探头板,下方设水平兜网;临边防护牢固、严密;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人员上下有安全通道。

4、各种安全设施安装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员要做好日常巡查,发现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查和记录。对不听劝阻、不进行整改的,要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或向公司安全处报告。

(三)预防施工坍塌事故,应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基坑、模板、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编审的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要针对工程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制定出具体的监控措施。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制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同时工程项目部应确保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基坑开挖及后序施工中,要设专人对临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监测,并密切注意基坑支护的变形情况,做好观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施工区域内要有排水措施,基坑(槽)内应保证排水系统完 善、畅通。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

4、严格控制基坑(槽)坑边荷载,特别是深基坑边荷载。坑边临时堆放机具、物料,应计算确定,并距坑边不得小于1.5m。

5、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是预防模板坍塌的关键。支撑系统设计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计算,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方案及规范要求施工。超过4m的模板支撑应全部采用钢支撑立柱。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全部设置垫板、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支撑及纵横向剪刀撑,超过4m的模板支撑还应每二步加设一道水平剪刀撑,确保杆件连接牢固,形成稳定的整体结构。

6、严格控制模板上的施工荷载,机具、物料应分散放置,且不得超过方案设计限定的荷载。混凝土浇注时,应按方案要求的顺序及浇注速度施工,发现问题,应暂停施工,及时处理。

7、脚手架搭设应严格按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施工。基础平整、坚实,垫板、扫地杆设置符合要求;架体主节点处小横杆必须按规范设置,特别是连墙件必须设置齐全、连接牢固、自身刚度满足要求。剪刀撑应正确设置,且确保与施工进度同步。

(四)预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注意排查以下方面:

1、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年检审查。凡属国家、自治区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机械设备以及超期服役、安全装置不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拆装资质等级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拆装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专项起重机械拆装方 案,并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拆装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设警戒区,专人进行监护。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必须履行验收程序,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加强起重机械现场使用管理力度。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机组人员必须配置齐全,严禁酒后和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稳定运行。

(五)预防触电事故,应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重复接地少于3处,其阻值大于10Ω。

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未与PE线做电气连接或松动。

3、箱内用电器具损坏,带电导体裸露。

4、用电设备无开关箱控制,与设备距离大于3m。

5、配电箱内放置杂物,箱前堆放各种材料,无操作通道。

6、用各种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保险片。

7、动力、照明滥用,未分设各自控制回路。

8、乱搭、乱拉导线,而且直接挂在刀闸上火处,搭在金属架体上,无任何保护控制(短路、过载、漏电),民工屋内照明线乱拉,接头无包扎。

9、开关箱内使用50mA漏电保护器,漏电开关控制失控,不动作。

10、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无接地保护(与PE线连接),电焊机一次线长,随地拖拉。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工作同步进行。通过此次集中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纪行为,杜绝建筑施工中的高处坠落、坍塌倒塌、起重伤害和触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初公司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呼市建委10月份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抄报:内蒙古中色建设总公司安全处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四

各乡镇文化站,县属文化单位: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文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明电字„2008‟17号)和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10号)要求,结合我县文化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文化系统开展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文化行政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与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各类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的安全事故隐患,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组织、领导好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麻栗坡县文化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 1

成人员如下:

组长:关文霞县文化局局长

副组长:张荣贵县文化局副局长

成员:彭春艳县文化局文市股股长

叶明坤县文化局稽查大队队长

县文化局稽查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文化局稽查队,由叶明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实施范围

结合我县文化系统安全生产的实际,全面部署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确定督查的重点文化单位、文化场所和重要文化活动,主要包括:

1、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2、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

3、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市场;

4、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5、大型文艺表演等文化活动;

6、其它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

四、实施内容

全面督查和排查全县文化部门、文化单位、公共文化场

所的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督查的内容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2、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

3、安全生产规划制订和实施情况;

4、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6、按照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8‟10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的情况;

7、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各类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瞒报事故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内容

结合我县文化系统安全工作的特点,专项督查各类文化项目建设工地,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场所的消防和保卫安全的部署、预警、应急等落实情况,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6月18日至6月28日,各单位自查自

纠,切实找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整改措施,尽可能的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第二阶段:6月29日至7月15日,县文化局将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县属文化单位、部分乡镇及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抽查。

(三)第三阶段:7月16日至7月21日,各单位总结经验,上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材料,保持督查、排查治理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和“国庆”系列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以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抓紧抓好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排查和治理。各类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要落实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汇总相关信息报县文化局办公室。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法、措施,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在排查中发

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KTV、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人员密集的地区,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广泛宣传,全面深入

采取各种方法和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形成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五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XX)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0311-86662089。

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六

本网通讯员 刘滨 报道 自3月份以来,扶沟县供电公司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以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该公司本着“不隐瞒,重整改”的原则,全面提高对各项工作的安全管控能力,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

在此项行动中,该公司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组,精心编制了方案,列出了检查重点、检查标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深入一线进行细致检查,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员工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和隐患整改落实上,尤其是严格管理薄弱环节、薄弱岗位,全力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电网春季检修等工作,确保电网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同时,为确保该行动扎实有效,该公司组建了9个安全督查组,9个班子成员分别兼任组长,他们分片包乡,深入到各个施工、检修和设备改造现场进行安全督察,并认真排查在农电系统中的“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行为性违章”以及“反作业不办票、反作业前不交底、反现场作业不监护、反作业前不验电、反工作地段不挂接地线”,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工作票、操作票、工作任务单、工前会的填写、危险源的排查和预控、安全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指导施工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规范作业,严查重处违章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此基础上,该公司全面加强诚信教育,把诚信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弘扬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防止各种“表面、表层、表演”现象,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规章制度切实贯彻执行到位,把不安全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保证了员工的思想安全、作业安全、人身安全,确保了全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截至3月21日,该公司共查处各类违章5起,现场销毁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30件,处罚行为违章9人。

作者:刘 滨 刘军胜 单位:河南省扶沟县供电公司

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七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及滁州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天安办„2012‟12号)文件要求,开发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从4月中旬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天安办„2012‟12号)文件要求,我区及时召开了安委会全体人员会议,传达了省、市相关安全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董学文为组长,党工委委员高乔天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天经安委办[2012]3号),对开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五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企业,向企业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并且多次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区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和企业职工发送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信息,悬挂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切实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

(三)开展自查,认真整改。要求企业每月按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统计表》,同时结合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企业组织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检工作,填写及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挂牌督办项目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登记在册,并安排专人负责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对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及近年来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检查出的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当即要求企业进行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求企业拿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力争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从而产生松懈、麻痹的情绪。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安全设施落后,缺乏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单纯追究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生产投入。

(三)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观念、安全素质有待提

高。部分企业忽视对新进工人的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再培训、再教育,从业人员缺乏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千方百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三同时”标准,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拉入正轨。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督导企业狠抓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水平。努力在企业中建立起全员教育培训制度,实行动态培训,使工人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及危险监控措施,切实做到防患未然。

(三)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审批关、检查关、整改关,切实做到重点行业管理规范,高危行业监管有力,重点企业警钟长鸣,重点部位责任明确,努力形成以机制约束人、以管理规范人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准化试点培育,逐步将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向区内所有企业。

天长经济开发区安委会

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八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政府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刚才,**同志就我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非常

赞成;会议还下发了这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希望大家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规划、投入等方面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这在瑞廷同志刚才的动员报告中已经作了通报。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2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是根据温家宝总理5月6日对山西临汾蒲邓煤矿事故的批示精神作出的。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带有明显的指向意义。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加强整改,落实监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国办通知下发后,省、市政府已先后作出了迅速部署,我们也要积极做好贯彻落实。

第二、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整体状况稳定好转的需要。近年来,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潜伏危机重。今年1-5月份,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90起,造成18人死亡、28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6万元;发生火灾事故5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3万元,事故的起数、伤亡人数和损失程度同比虽有不同程度下降,但事故总量依然居高不下;工矿商贸建设领域发生重伤以上事故13起,特别是5月30日桃花镇境内发生的一起道路施工坍塌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教训惨痛,给了我们深刻警醒,足以表明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潜伏的危机依然严重。二是隐患存量大。我县原有企业大多规模小、技术层次低、安全投入欠账较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除高危行业外,大多没有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规定,存在先天隐患,隐患整改的任务非常艰巨。三是高危企业多。全县从事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单位点多、面广,其中不少处于人员密集区,安全距离不足,设施条件不完备,安全隐患较多。为此,我们必须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放任自流等不良思想倾向,居安思危、警示高悬、警钟长鸣、言危思进。通过认真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三、开展这次专项行动,是推动“落实年”、“攻坚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的需要。今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也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年”。年初,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安委会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作出部署。根据安排,有关部门业已相继开展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火灾隐患普查专项整治行动和“决战春运”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像这一次大范围、大规模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在全国尚属首次。可见党和国家对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下了很大决心。因此,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领会国办《通知》精神,强化安全发展、和谐社会理念,切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为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二、狠抓落实,确保这次专项行动收到预期效果

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本次会议已经作了全面部署,下一步的关键是抓好落实。具体讲,就是要做到“三个到位”。

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 篇九

盘县响水镇永响煤矿

7月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2015年7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安【2015】10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深入开展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安委通【2015】10号)以及盘县关于印发《盘县安监局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安监管通字【2015】5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的消除煤矿不安全隐患,杜绝煤矿事故的发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我矿立即组织召开了矿领导集体会议,层层落实、贯彻学习文件精神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编制了《永响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呈报公司批复后,按照编制的工作方案我矿于7月1日八点班组织矿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领导小组成员,以“双七条规定”、“一活动两攻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全矿“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水害治理、机电运输管理、煤矿“六大系统”等深入开展全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将排查出的15条安全隐患与问题,及时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编制了整改方案按照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并将永响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安全隐 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存在隐患整改方案》上报安监局备案存档,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以法人代表聂炳清为组长,矿长、总工为副组长、副矿长、技术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在矿安检科,负责处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宜,保证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2、建立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以及处罚机制,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及对未完成工作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3、深化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首先严格落实上级监管单位下发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文件精神要求及时组织全矿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学习,并层层转达,进行了广泛学习,全面落实,组织抽查学习贯彻情况,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开展我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4、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编制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呈报公司批复后报送盘县安监局备案存档。

5、根据我矿制定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一次全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工作,共计排查出存在的安全隐患15条。

6、针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出的隐患与问题编制了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整改工作,消除煤矿不安全隐患。

7、成立以法人代表聂炳清为组长,矿长、总工为副组长、副矿长、技术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整改小组,负责将查出的隐患监督落实整改到位,保证整改达标,消除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对整改完毕的隐患进行验收销号,做到隐患闭合管理。

8、每星期六由矿长牵头组织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全矿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矿井存在隐患,彻底消除煤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截止目前为止本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3次,安全专项大检查1次,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与问题40条(其中自查自纠25条,安全专项大检查15条),并对查出的隐患与问题按照要求落实责任人、资金、限期整改完毕,保证了整改合格达到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1、未按照要求对各级文件、传达会议精神进行归类存档。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制定不完善。

(三)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信息化平台隐患销号处理不及时。

(四)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和瓦斯治理情况 4、3#联络巷调节风窗调节风量不足,不能满足通风要求。5、10503回风巷杂物多,粉尘堆积,巷道高度不足2米,不能满足通风行人要求。

6、主井、副井、风井、10503回风巷等巷道隔爆水袋水量不足,部分水袋存在漏水现象。7、105-203采面运输线路转载点的喷雾使用效果差。

(五)水害治理

8、副斜井落平段无横向水沟,巷道有积水。

9、矿井排水系统、排水设备巡查工作做不到位。

(六)矿井防灭火管理

10、井下消防材料库有两个灭火器失效未及时进行更换,未做好消防器材的巡查工作。

(七)顶板管理 11、105-203采面下部支护较差、支护杂乱,接顶不严实,下出口高度不足。

12、10503采面下尾巷无关门柱,上出口支护不合格。

(八)机电运输管理

13、副井猴车架子管理不到位乱丢乱放。14、10503运输巷刮板机机头护栏不牢固。

(九)“一活动两攻坚”开展情况

15、“一活动两攻坚”资料存放混乱未进行归类存放。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已编制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方案现已逐条整改完毕,隐患整改合格达到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

1、按照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消除煤矿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证煤矿持续发展。

2、加强矿管理人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职工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杜绝人的不安全因素。

3、提高隐患整改合格率,保证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4、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保证采面支护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确保采面安全生产。

5、加强巷道巡查工作,发现巷道支护变形、空帮漏顶立即进行维护到位。

10.白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1 篇十

白云小学

2011年11月21日

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省、市安全生产工

作会议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市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通知精神,深刻吸取庆阳正宁“11.16”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校园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学校决定成立由校长张玉德同志为组长,刘军、侯胜文为副组长,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协调。

四、整治内容。

1、校园日常安全管理

(1)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以及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安全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情况,是否对教职工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对学生开展交通、消防、饮食卫生、自然灾害防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法制教育活动,是否组织师生开展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恶劣天气、防暴力侵害等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3)检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检查学校内部治安管理情况,是否执行上下学值班制度、校门口出入登记报告制度、上课期间校园封闭管理等制度,学校是否执行午间、夜间值班和巡逻制度。

2、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

(1)检查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学生宿舍及文体活动等重要场所安全情况,冬季取暖设备是否安全。

(2)检查体育器材购买渠道是否正规、室内外体育设施是否安全适用,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体育器材、实验器材的借用、使用记载情况,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3)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应急照明、指示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等情况。

3、食品卫生安全

(1)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食堂从业人员证件是否合格,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2)检查是否有传染病、流行病的监测及预警机制,学校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是否按规定为学生定期体检。

4、校园周边环境

重点检查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是否存在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现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有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是否有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情况。

5、矛盾纠纷排查

检查学校是否存在校园暴力、学生打架斗殴、失盗等情况,重点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外与学校(园)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纠纷隐患、学生中是否有不安定因素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18日—20日)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本

校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有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1年11月21日—11月30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5日)学校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完成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看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是否消除,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群防群治、责任到人,切实把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深入排查。

2、转变作风、密切协作、扎实工作。增强事故风险防范能力,真正把各种隐患排查出来,治理彻底。

3、广泛宣传、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普及安全知识,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加强信息交流的反馈。坚持信息月报,保障通讯畅通,要定期进行工作研究。切实保护学校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七、整改措施。

1、督促大师傅进行健康体检,伙房购置消毒设施。

2、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及用电、取暖安全教育。

3、更换部分老化的用电线及插座,换新取暖设备。

4、在修建地悬挂警示牌,严禁师生靠近。

5、教育学生不吃零食。

6、加强值日值班制度的落实。

永昌镇白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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