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2024-09-30

分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精选10篇)

1.分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一

青海、西宁企业注册最全面的操作流程

一、企业名称查询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当地区工商局

办理费用:无

1、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 3-5 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区级工商局统一提交到市级/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名,如符合规 定则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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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办理时限:需具体分析办理地点:当地相关行政机关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商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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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 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股东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 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 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 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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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刻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办理时限:2 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440 元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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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地点:当地质检局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无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 青海商贸公司注册——赵经理——155++9737++7680

六、办理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办理地点:当地国、地税局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章程、决议复印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件

7、会计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8、企业发票及财务制度

9、公、财、私章 至此公司就可以到税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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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立企业基本、一般户 办理地点:银行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0(开户费)

1、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份数按不同银行的要求)

2、企业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3、介绍信二份(申请开户许可证一份、机构信用代码证一份)

4、填写企业账户信息表

八、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地点:税务、企业、银行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无

1、企业税务登记证(协议号)

2、企业开户行信息

3、企业公章、企业银行预留印签章(财务章、法人章)

九、刻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办理地点:

四、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办理时限:2 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60元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十、申请发票购用簿 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监制 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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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购买发票开业 进入实际公司经营阶段:

1、发票购用簿及填定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证件照2 张、办理发票准购证。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 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 法人同去税务部门。

全部注册公司事宜结束,企业进入正常经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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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二

一、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

1、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出资人或授权机构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4、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四、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时间

1、工商机关收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2、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于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五、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行政规费

3.新车挂牌注册登记流程及所需费用 篇三

新车挂牌注册登记流程及所需费用

■交纳车辆购置税

第一步,应该到西安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交纳车辆购置税,目前购置税税率一般为汽车市场指导价的8%(税收单位一般参照汽车厂家汽车光盘上显示的销售指导价为基准)。

需要拿上购车发票、汽车合格证、身份证(若是单位购车,需要带上机构代码证原件及2张复印件),到征收大厅窗口领取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在工作人员检验车辆后,任小姐需要按规定交纳税金,得到两联车辆购置税发票。这两联发票中,一联是交给西安市车辆管理所的凭证,另一联则是正式发票。这联发票要保留好,因为在车管所上完牌照后,要凭此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书。

提示:西安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的地点是,高新二路11号软件广场的西南角。

■到车管所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步,开车到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手续。

提示:车管所总所、北所和西所的地点分别如下:

总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可以给所有车辆上牌;

北所:北二环西段6号,可以给5座国产小车上牌;

西所:西部车城内,可以给5座国产小车上牌。

1.在车管所登记大厅门口领取新车注册登记表、填表,准备验车,需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汽车合格证、汽车参数表、购置税完税发票。

提示:领表免费。

2.外检、上线、出表。由车主提供车架号印膜,由交警对车辆外观进行检验,对车辆惟一性进行确认,出具车辆产品公告及车辆技术参数表(新车资料里有拓好的号码,无需重新拓号)。需要环保、尾气检测的由相关工作人员签字。

提示:拓号费25元,上线费100元(国家规定免检的车辆除外;如果上线检测不合格,需要进行开走维修,按照不同的项目收取调试费用,第二次上线不收上线费)。

3.依据国标GB7528-2004规定应配置三角警示牌、灭火器。(如原车配备,不需要重新添置。)4.购买交强险。在车管所共保大厅,购买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一份。同时,选择购买其他汽车保险,如车损险、盗抢险、商业三者险、车上责任险等。

5.注册登记由本人或代办人领取受理凭证,交车船使用税和牌照费。拿受理凭证摸取车牌号,每辆车有5次摸车号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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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

服务热线:400—650—5569

010—5712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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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目前,西安的车船使用税为280元/年(逐月递减,年头高,年末低)。牌照费(含照相、牌照工本费、螺丝的费用)125元,道口费30元。

6.排队选号。任小姐可以点五次电脑鼠标,从五个号码中择取一个自己最满意的车牌号。

7.安装车牌、车子排队照相。

8.领取尾气检测表、领取尾气合格标志。提示:尾气检测费90元。

9.排队领取机动车产权登记证、行驶证。至此在车管所的手续已经办理完结。这次领证时间需要2个小时以上。

■领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书

上完牌照后,返回西安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书了。

■交纳养路费

到养路费征稽所交纳养路费。

提示:西安市的养路费是140元/月,从购车发票填写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不按时交纳将被处以每天千分之一的高额滞纳金。任小姐需要携带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书、机动车产权登记证、行驶证、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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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地税注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四

一、地税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1、递交资料---专管员查账---报上级审核(专管员报)----注销通知

2、所需资料:

国税注销通知书,公章,注销申请表,营业执照最好带复印件

二、国税注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1、递交资料---专管员查账---报上级审核(专管员报)----注销通知

2、营业执照正副本(没有三证合一企业需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注销当季(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4、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报

5、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注:企业注销迁移只需吓呆2、3、4资料

三、个体及所得税不在国税缴纳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注销当月增值税申报表(注:如果有文化事业建设费也需当月申报表)

注:

1、有税控盘的先注销税控盘

2、核对会计报表是否申报完整

5.规划意见书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五

一.规划意见书(建筑工程)

1.申请

(一)申请条件:无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无

(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请书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五)提示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受理

(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3、对项目的相关批复及规划文件,如:

(1)危改项目:市、区危改办对危改项目的批复意见,市政府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意见及批复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材料;

(2)市级开发区或产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市政府对开发区建设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件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规划设计图纸黑(或申请人为入区单位,还需提交开发区管理部门对入区单位的批复意见及用地范围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区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3)绿隔项目: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审查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市规划院核定的“规划意见书”(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规划意见书”附图4份。

4、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原件;

5、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意见函复》等前一阶段规划审批文件)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6、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须表述取得用地的有关情况,申请文件应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文件;

7、申报的建设项目拟规划设计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8、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基本比例尺1500或12000(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1份,并用铅笔画出用地范围; 9.建设用地钉桩成果;

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告知内容

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本行政机关核发的文件除外)

2.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申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三)岗位及职责

1、岗位责任部门:委、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受理部门。

2、岗位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需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1)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规划意见书收件表”。将“规划意见书收件表”第一联加盖收件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规划意见书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委有关管理部门。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受理填写“规划意见书收件表”。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规划意见书收件表”即被视为“规划意见书立案表”。

3.审查与决定

三、审查与决定(一)审查标准

1、实体审查

(1)建设主体是否与立项批准文件相符;

(2)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布局是否符合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3)确定建设用地及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范围和面积;

(4)其它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审查的内容。

2、形式审查

所有申报材料。

3、根据项目情况,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1)规划土地使用要求(建筑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

(2)居住建筑(含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3)建设项目与退让用地边界、城市道路、铁路干线、河道、高压电力线等距离要求。(4)建筑风貌的要求。

4、告知内容

(1)下阶段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

(2)位于自然疫源地或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建设工程,应取得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及结论(可选)。

(3)7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10层以上建筑和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须有人防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意见(可选)。

(4)旧城内的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内现存建筑是否有保护价值,应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可选);

(5)需要使用项目名称的,应取得地名命名行政许可文件(固定格式)。(6)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9号),建设单位须办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工作,并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签署意见的《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复印件;依法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还须提交《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固定格式);

(7)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对于未审查过设计方案的非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部门将在招投

标备案阶段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专项检查。建设单位可以自愿申请规划部门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8)建设单位可以自愿申请规划部门对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查。

(二)审查依据

1、《城市规划法》第28、29、30、31、32、33、34、35、36条。

2、《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26、27、28、29、30、31、32、33、34、35、36、37条。

3、《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全部条款。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道路两侧和交叉路口周围新建、改建建筑工程的若干规定》第1、2、3条。

5、《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第1、2、3条。

6、《关于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内现有村镇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第2、3、4、5、6、7条。

7、《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2、3、4、5、6条。

8、《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

9、《关于划定市区河道两侧隔离带的规定》第1、2、3、4条。

10、《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第5、6、7

条。

1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第10、11条。

12、《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11条。

13、《关于加强规划管理保护机场净空的通知》第3、4条。

1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涉外建设项目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的通知》第1、2条。

15、《文物保护法》第18条。

16、《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22、23条。

17、《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24、25条。

18、《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第2、3、4、5、6、7条。

19、《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第12条。

2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规定》第2、3、4、5、6条。

2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颐和园、圆明园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定》第2、3、4、5、6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第30条。

23、《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8条。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19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32条。

26、《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18、19条。

27、《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5、9条。

28、《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17条。

(三)审查、决定岗位

审查:委相关管理处经办人员或副处长;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相关管理科经办人员或副科长、科长。

决定:委相关管理处副处长、处长或委主管副主任;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相关管理科科长、主管副局长或局长。

(四)岗位职责

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作出许可决定。

1、对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核发的准予行政许可文件(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

2、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稿)(包括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审查、决定时限:受理之日内20个工作日。

4.制证和送达

(一)岗位责任部门

委、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受理部门。

(二)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2、制作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三)工作程序和送达时限

1、对经审查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和送达工作,许可证件加盖委行政印章;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要在法定的工作日内制作完成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加盖委行政印章。

二.规划意见书(市政工程)

1.申请

(一)申请条件:无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无

(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请书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五)提示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受理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道路工程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

(2)市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中央和部队在京项目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3)建设单位新征(占)的用地申请文件(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用地要求及拟建项目情况说明;

(4)道路工程征地图(含道路方案)1份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1:500或(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并用铅笔划出新征(占)用地范围;

(5)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的情况说明;

(6)函复或规划方案批准文件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7)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管线综合工程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它事项申报表(市政工程);

(2)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3)相关道路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4)项目综合会议纪要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5)配套市政管线设计综合图2份及电子文件,含说明,会签表,图纸底图为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含管线实测内容的1500道路设计图;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告知内容

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本行政机关核发的文件除外);2.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申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三)岗位及职责

1、岗位责任部门:委、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受理部门。

2、岗位职责: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需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1)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规划意见书收件表“。将”规划意见书收件表“第一联加盖收件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规划意见书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委有关管理部门。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受理填写”规划意见书收件表“。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规划意见书收件表“即被视为”规划意见书立案表"。

3.审查与决定

(一)实体审查

1、符合各类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法》和《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2、新征(占)用地的建设项目,需有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原件。自有用地、代征用地及在现况道路用地内的建设项目,需有证明已征用土地的有关复印文件、图纸或现状道路图。

(二)根据项目情况,提出规划设计要求

1、符合《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

2、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

3、符合《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5、绿化及绿地率符合《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林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古树木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本市城市建设中加强树木保护的紧急通知》和《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

6、建设项目与铁路干线和河道相邻的,应符合《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关于划定市区河道两侧隔离带的规定》。

7、建设项目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周围或其建控地带的,应符合《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8、建设项目位于或相邻风景名胜区等特定地区的,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颐和园、圆明园地区建设工程的规定》。

9、直接从河流、地下取水的建设项目,符合《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10、在河流上建设水工程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建设项目,符合《无线电管理条例》。

12、建设项目需搬迁广播电视设施及在已有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的,符合《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13、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符合《关于加强规划管理保护机场净空的通知》。

14、建设无线寻呼通信、集群通信和蜂窝通信移动通信台(站)项目,应符合《北京市移动通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5、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6、符合《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17、符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8、符合《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19、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20、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21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三)、其他

需要公示、听证的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岗位责任部门:委、分局管理部门。工作程序:按照标准进行审查和决定。

1、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各业务管理部门在收件三日内将须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核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稿)转委受理部门;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对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按照标准

填写规划意见书稿、绘制附图,将核发的准予行政许可文件草稿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

3、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填写齐全审批流程表后,将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草稿(包括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相关材料转交受理部门统一制作正式文件,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制证和送达:

1、岗位责任部门:委、分局受理部门。

2、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2)制作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3、工作程序:

(1)对经审查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和送达工作,许可证件加盖委行政印章;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要在法定的工作日内制作完成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加盖委行政专用印章。

4.制证和送达 一)岗位责任部门

委、分局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受理部门。

(二)岗位职责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结果;

2、制作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三)工作程序和送达时限

1、对经审查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和送达工作,许可证件加盖委行政印章;

6.美国旅游签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六

持因私护照申请签证所需资料:面谈所需提交资料:

有效护照原件

照片两张

签证申请费一式两联收据原件

填写DS-160 表格填写完整提交后打印确认页

旧护照原件(如果旧护照上有美国签证必须携带)

除需携带以上5 项资料外,还应包括您可以提供的所有支持性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工作证,劳动合同,名片,个人简历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行驶本,家庭合影照片、之前出国旅游的照片、在国外参加展览会照片

流程

DS-160表格在线填写:

DS-160表格填写网址:ceac.state.gov/genniv/中信银行代传递申请人在填写DS-160表格开始时,选择广州领区。面签申请人请根据所在地选择相应领区。

美国签证在线注册

申请人信息

美国签证在线注册网站:

www.ustraveldocs.com/cn_zh/?firstTime=No所有申请人(包括中信银行代传递申请人)都需要在线注册。可点击页面上方“登录”,然后登录页面的“新用户”

注册后信息填写及

获得CGI编号

在线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点击页面左上角“安排面谈时间”(中信银行代传递申请人进行同样操作),进入页面后,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或回答相应问题。

美国使馆取消了护照邮寄业务,现改为到指定中信银行自取护照,页面提示中会有中信银行的选择页面,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的中信银行。

填写到缴纳签证费页面时,上有“选择付款选项”及“收据编号”填写栏。点击“选择付款选项”选择付款方式(*注,两种付款方式,建议不要使用在线支付),然后出现带有CGI 编码页面,点击该页面上的“Print”,将该页面打印,需携带该打印页去中信银行缴费。

通过中信银行

支付签证费

中信银行签证缴费需要携带的材料(适用于所有面签及免面签申请人)

申请人护照原件(如代缴,使用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具体请先电话咨询当地中信银行柜台)

带有申请人CGI编码的打印页面(第3步)

其他准备资料: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件,等(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中信银行)缴费完成后获得收据编号。

返回美国签证

在线系统

返回美国签证在线系统,重新登陆后,点击页面左上方“安排面谈时间”,按照页面提示操作,直到再次进入缴纳签证费页面,将收据编号输入“收据编号”填写栏,(有时缴费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将编号填写),然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面签申请人在线选择面签时间,然后去使馆面签。

免面签申请人需在线打印中信银行代传递确认信,然后到中信银行柜台交签证资料。

7.分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七

1.网上填写CCC变更申请书

需填写资料: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三方的的中英文名称、中英文地址、机构代码、联系人、原证书编号,需备注指定检测机构。

需上传的附件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申请受理,收到CQC的送样通知

所需要时间:提出申请到申请受理,一般需要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后,在网上打印出《CCC认证变更申请书》,纸质文档盖公章邮寄到CQC。

3.送样给检测机构

4.CQC审查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发出资料审查合格通知

所需要时间:CQC收到纸质后一般需要2个工作日

CQC收到纸质申请书后,CQC系统里提出需要提交文件清单。审查的资料包括: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

5.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所需要时间: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提交给检测机构的文件:铭牌材质声明(必要)、铭牌(必要)、差异说明、元件清单(必要)、说明书(必要),全部均需要加盖公章。

6.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提交试验报告给CQC。7.CQC对报告进行审核,试验报告登记,8.CQC发出费用结算通知 9.企业付款给CQC与检测机构,10.在CQC网站上填写付款信息

备注:企业第一次在CQC开专用增值税发票,需要在系统里提交所开票的相关信息,软件提交马上能审核,但需要企业财务税控机操作,CQC网上提交,需要CQC人工审核2-3个工作日。

11.CQC确认收费

所需要时间:一般需要1个工作日

8.分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八

一、备案流程:

1、客户签约→按揭(一式四份),一次性(一式三份),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收入证明)

开发商需提供:(客户进账单、发票、打印商品房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料准备好后拿到开发公司加盖公章、法人章。、把买卖合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扫描并拷贝到厅受理后10个工作日做出业务受理回执单,由开发公司特此委托人员去行政大厅拿回执单大厅受理通过后持回执单再去拿备案登记证明。

二、按揭流程

客户需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未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开户卡复印件、合同以及带上由银行提供的按揭资料,夫妻双方同时到银行面签,待银行工作人员同意受理并审批完后,此时银行需保留一套资料存档,另外银行办理按揭流程不一样,在此我只针对农商行)

三、抵押登记流程按揭专员所拿回的是每个客户共三套资料,份、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印件1份,以上资料需全部扫描并拷贝到料和u盘一起报国土房管局做抵押登记。登记完善的手续,即《房屋抵押权证》11份、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1u盘里一起提交到双桥区国土房屋管理局审批。注::

31份、抵押合同u盘里,由开发公司委托的权证人员准备一份抵押资15个工作日后,权证人员需到国土房管局去拿已抵押,在把此证拿到银行就准备放款,注(在放款前必须由开

份、首付款发票、进账单复印件1份、首付款进账单复印件 1份、授权委托书4份)(抵押登记申请表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11份全部进,大1(各个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一式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上所需资 份、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1(把件拿到行政大厅)

份、套资料由开发公司按揭专员拿回到售房部。接下来开始准备抵押资料:11发商向银行存入保证金),保证金算法具体由银行算,但权证人员必须知道如何算。剩下的2份资料开发公司与客户各一份就行了。

整个流程基本就是这样,希望各位在细节上多注意,要仔细,并且权证按揭人员需随时要了解政策,不断掌握这些信息,要让置业顾问第一时间知道。

提供人:骆祎

2011年4 7号

9.分公司注册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九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公司注册流程和所需资料

2018/1/19

题目所说的小规模公司并不是大家所想的个体户,只是在“营改增”之后纳税人认定上面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什么叫做小规模纳税人呢?接下来和创财税就为大家介绍下。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销货方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征收(每月不含税销售额3万,季度9万免征增值税),对方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只能作为成本冲减所得税应纳税额。

我们都知道注册公司肯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个人材料,那我们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电话号码);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拟定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拟定注册公司经营范围、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深圳市和创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章程。

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

初步了解注册公司流程,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在正式办理手续时手忙脚乱,小白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

1、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检索是否有重名,取得核名通知书。

2、编写公司章程并打印(需提供给股东、工商行政管理局、银行、会计师事务所)。

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政务中心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

4、租赁办公地点并找人刻好法人和股东私章。

5、注册公司,领取执照,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

8、去银行开立基本账号。

9、税务报道,领取发票,正式开业。

10.生育登记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篇十

一、生育定点医院开具证明:妊娠诊断证明和化验报告(加盖定点医院计划生育章,诊断证明章)

备注: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妊娠起始日期和预产期

二、我方开具头胎证明(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

三、医保证、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携带上述材料去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准生证(若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在怀孕10周内,到定点联网医院做妊娠登记:

1)、医保证、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A4纸)

2)、生育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试验化验单(加盖定点医院计划生育专用章,诊断证明章)

3)、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A4纸)

若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入院第一天需办理住院登记,所需携带材料如下:

1)、住院证

2)、医保证、医保卡或者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A4纸)

3)、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A4纸)

4)、妊娠登记表(社保中心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

6)、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备注:如无法办理住院登记,需在住院第二天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

登记手续

七、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医保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门诊专用收据蓝联(加盖财务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3)、费用清单(生育保险专用章)

4)、诊断证明(加盖定点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7)、出生证复印件

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9)、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复印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10)、剖腹产的提供剖宫产手术记录(加盖生育章、病案章)

尚未和医院结算生育住院费用或者在异地生育的,需要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1)、住院登记表(社保中心办理)

12)、医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部门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13)、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讫章、生育专用章)和住院费用清单(加盖生育专用章)

八、计划生育流产、引产的需要办理妊娠登记方可报销

顺产报销最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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