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工作机制

2025-03-02

反违章工作机制(共12篇)

1.反违章工作机制 篇一

“三反”个人总结

麻痹、侥幸、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事故的源头。杜绝习惯性违章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是一个烦琐的工作,是一个以人为本的工作。近期,公司根据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新开安【2012】2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三反”安全月活动,现将“三反”活动学习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安全思想认识。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安全意识是在经过多年的实践和许多惨重的安全教训中逐步积累形成的,安全无小事情,真正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从事故的隐患、萌芽状态着手,防微杜渐,才是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制胜法宝,消除了对违章的思想根源。

通过“三反”学习,清楚的了解违章的每一条表现,防止违章行为出现。主要采用现场考问、事故预想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大家明确并不是每次的违章作业都能酿成事故,但每次事故都基本上都是因为习惯性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而且,往往是因为一个人的一时疏忽就有可能中断全公司的安全记录。

二、进行分析,注重实际。

坚持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制度,坚持对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分析清楚,并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当月的反违章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反违章工作的重点,以适应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的需要,逐步使月违

1章次数向“零”目标迈进。通过召开安全分析例会,提高了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各项规程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岗位培训,注重实效。

岗位技能培训是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必须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我们在每年的业务技术培训中,把加强班组人员的岗位业务技术学习和习惯性违章作业相结合,根据以前的作业情况,对照“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违章表现,然后,通过反违章学习,使全公司员工都清楚违章的每一条表现,防止违章行为出现。主要采用现场考问、事故预想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大家明确并不是每次的违章作业都能酿成事故,但每次事故都基本上都是因为习惯性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后果,而且,往往是因为一个人的一时疏忽就有可能中断全公司的安全记录。

四、建章立制,杜绝违章

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围绕“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目标,以“人本管理”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生产班组人员的互保签约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还建立了全公司员工反违章的考核机制。对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并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布,并作出处理意见。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专职及以上人员)

对违章没有及时制止的,也视为违章,并对其进行联责的处罚。作业组其他成员也要互相监督,积极、主动地制止违章人员。要认识到:制止违章是对违章者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对工作、对集体极其负责的表现。对违章者不仅进行考核,还要求在安全活动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违章的原因是什么,对违章的危害性有哪些认识,今后怎样做到不违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也要检讨。通过大家说教,使违章者提高认识,改掉违章的不良行为,同时也使其他人受到教育。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了班组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了安全生产无事故,使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在今年的反违章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受到处罚的人认为“不公平”时,没有能够耐心对其解释等。这些不足点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反违章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我们将长抓不懈,百折不挠,养成“事事、时时、处处、人人讲安全”的好风气。

生产技术部

李晨

2.反违章工作机制 篇二

安监人员该不该为事故负责?

每当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往往会有很多网友指责安监人员工作不力, 更有甚者呼吁将安监人员“缉拿归案”。那么, 一旦发生事故, 安监人员是应该对此进行处理还是应该为此被处理?安监人员究竟该不该为事故负责?或者说, 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负责, 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免责?希望大家积极发表意见, 踊跃讨论。

如何过好“安全路”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 和红绿灯无关”, 这条所谓“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 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共鸣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这种现象又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是否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我们又应该如何改变这种情况?如何过好“安全”这条路?希望大家积极探讨, 各抒己见。

如何让安全更“科学”

3.反违章必须从“头”抓起 篇三

抓头头

抓头头即从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遵章守纪,起好的带头作用抓起。进一步强化反违章责任意识,不断深化第一责任者的安全工作机制,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到生产第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扎实取得反违章工作的发言权和主动权。坚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反违章工作计划,具体部署,狠抓落实,部门领导挂钓班组。重视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事故调查规程》,熟悉岗位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职责,在反违章方面模范带头,时时处处照章办事,以自身的优良作风影响职工,以“换位”的观点体贴职工,在“关爱生命,远离违章,一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要求职工做到的,领导自己首先做到,正人先正已,杜绝自身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头头抓

头头抓即领导干部从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履行好反违章职责抓起。精心组织以创建无违章企业为目标,健全切实有效、的反违章管理制度,狠抓落实。第一责任者亲自主持召开反违章工作专题会议,积极支持安监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的人、财、物及其它问题。在组织计划、布置、检查、评比、考核生产(施工)任务时,一道计划、布置、检查、评比、考核预防违章措施。注意将零违章与企业创一流工作相结合、反违章奖惩与安全风险抵押相结合、预防违章与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及安全竞赛相结合,重点对班组反违章工作这个前沿阵地把关。注重落实班组长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推行无违章班组、个人“零违章、零违纪、零事故”活动,实行个人自保与班组联保,严抓实管、强化监督、违规必究,累积积分考核,“怀慈悲心肠,使霹雳手段”,即使是违章未遂事故,也将严厉惩处,直至下岗、开除。

抓源头

抓源头即从人为起因抓起,从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关口前移,提前防范抓起。一是对行业以往具体的违章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尤其是对身边发生的事故和违章苗头等找出具体的原因和规律性的东西,从中吸取教训,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一抓到底,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违章行为的原因;二是职工个人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安全事例中予以借鉴,“他亡羊,我补牢,借鉴先进,迎头赶上。”注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术素质的培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注重群体的相互监护、相互保护、相互约束,合理协调,互相监督。使之:有人要违章,立马有人制止,作业环境有隐患,立马有人汇报,以整体安全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群体反违章水平;四是健全规章制度、措施保障有力。从规划、计划到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落实,合格安全工器具与安全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工作程序化、作业标准化、安全设施规范化,以及在线监控职工的思想情绪变化,探究原因,及时做好工作,起到超前预防违章的积极作用;五是制定安全工作行为准则,让各岗位熟悉准则并考试合格,班组醒目位置摆放警示,作业前对有关行为准则内容进行宣讲,规范作业行为;六是强化反违章监督检查与细化管理,增强安全管理技术含量,抓苗头、抓异常、抓未遂,依靠高、新科技手段,把违章行为控制在未发生之前,从源头上予以根除。

抓人头

抓人头即从全员、全面、全方位的管理抓起。建立以“违章指挥如同杀人,冒险作业等于自杀”安全警句为中心的反违章理念识别系统,出版反违章警言警句汇编,编写本企业历年违章事故及预防措施,除了组织定期安全日、安全月活动学习外,积极开展经常性、有效性的反违章系列活动;建立以安全标志为主要内容的反违章视觉识别系统,规范与完善现场警示标志、安全设施标准化。在企业内设立违章曝光栏,张帖违章者的违章情况及其违章处理情况,建立相应的员工违章档案,累积积分考核;建立以反“三违”为重点的反违章行为识别系统,规范作业行为,提高执行《安全工作规程》的刚性,加大违章行为惩罚力度,以“零宽容”促进“零违章”,营造“珍爱生命,远离违章”的反违章文化氛围。坚决把反违章行为工作做到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岗位上、每一个作业环节上,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特别要做好重点人和薄弱环节的工作,强化作业危险点预控,层层把关,步步设防,时时处处受控,把违章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各岗位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现场运行与检修工艺规程,落实《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卡》、《三不伤害卡》、《作业危险点预控卡》、《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组织进行季节性、专业性、专题性的安全知识及工作责任心学习培训,举行规程、规章制度、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处理预案以及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等培训考试,提高安全意识与技术水平,避免违章行为。

上心头

4.反违章工作基本知识 篇四

1.什么是违章?

答:违章是指在电力 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2.行为违章、管理违章、装置违章?

答: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营销服务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 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3.违章分级?

答:按照违章性质、情节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级进行管控。

严重违章是指可能直接造成人身、电网、设备事故,或虽不直接对人身、电网、设备造成危害,但性质恶劣的违章现象。

一般违章是指对人身、电网、设备不直接造成危害,且达不到严重违章标准的违章现象。

4.典型违章100条

(一)典型管理违章23条

1.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管安全监督机构。2.安全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3.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5.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6.未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7.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8.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

9.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未组织三级安全教育或员工未按规定组织《安规》考试。

10.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11.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12.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调查处理。13.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1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15.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16.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17.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18.违章指挥或干预值班调度、运行人员正常操作。19.安排或默许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20.客户受电工程接电条件审核完成前安排接电。21.大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

22.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23.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 的安全责任。

(二)典型行为违章58条

24.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5.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用品或装置。26.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27.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28.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29.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30.约时停、送电。

31.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32.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33.不按调度命令执行现场操作。

34.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35.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36.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37.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38.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39.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40.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近电作业未设专责监护人员,盲目开工。41. 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42.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43.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44.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4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46.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47.检修完毕或在封闭风洞盖板、风洞门、压力钢管、蜗壳、尾水管和压力容器人孔前,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48.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49.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等旋转机具时戴手套等。

50.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或机具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51.在开关机构上进行检修、解体等工作,未拉开相关动力电源。52.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栏内;戴手套或用 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

53.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54.在带电设备附近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55.进行高压试验时不按规定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 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56.在电容器检修前未将电容器放电并接地,或电缆试验结束后未对被试电缆进行充分放电。

57.继电保护进行开关传动试验未通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58.在继保屏上作业时,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标志隔开,或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59.跨越运转中输煤机、绞磨、卷扬机等牵引用的钢丝绳。60.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61.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62.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63.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64.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65.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6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因工作需要拆除附属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67.进入蜗壳和尾水管未设防坠器和专人监护。6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69.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70.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

71.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或梯子无防滑措施。

72.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73.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

74.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75.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76.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或执行动火工作票。77.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78.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79.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0.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81.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措施。

(三)典型装置违章19条

82.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83. 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

84.金属封闭式开关设备未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设计制造压力释放通道。

85.备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86.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87.变电站无安全防护措施。

8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89.设备一次安装接线与技术协议和设计图纸不一致。90.电气设备无安全警示标志或未根据有关规程设置固定遮(围)栏。

91.开关设备无双重名称。

92.线路杆塔无线路名称和杆号,或名称和杆号不唯

一、不正确、不清晰。

93.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未对地导通。94.平行或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

95.在绝缘配电线路上未按规定设置验电接地环。96.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 功能。97.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98.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99.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100. 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

5.煤矿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总结 篇五

一、实行层级自主管理,强调服从意识与个体责任意识的统一

由于职工人数多,工作范围广,我们实行的是从队到包机组到职工的三级塔式管理模式。站在全队的角度,处在塔顶的是队级管理干部,塔身中间的是班组干部,塔基就是普通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强调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服从一级,不能“各拿各的号,各吹各的调”。建立了“351”隐患自主排查整治体系:“3”即岗位、班组、队;“5”即现场整治处理、及时组织人员处理、24小时专人团合处理、定期定人处理、报矿协调整治处理;“1”即队验收闭合落实。与此同时,在强化职工服从指挥认识的基础上,鼓励个体责任意识的发挥,做到主动与被动有机统一。管理干部脚踏实地积极主动深入现场,排查处理事故隐患;职工在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集中精力做好每班工作,每个人都是责、权、利的中心,充分释放每个人的潜能。

二、强化现场管理,提高职工自主安全意识

职工个人安全素质的高低,是减少或杜绝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一个关键。安全工作不是单靠某一个人就能实现,必须要人人参与。由于班组职工个人素质不同,对安全措施的理解有可能存在偏差,造成无意识违规作业。对此,我们注重强化现场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处理事故的能力,从而使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规章制度。我们要求开工前技术员组织班组职工开小会,向职工作安全技术交底,指出工作中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班后开总结小会,指出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与错误的操作,提高职工的安全观念和技术水平。还要求现场安全负责人与职工一起分析事故原因、性质、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同时教育职工认清事故的严重性,明白违规作业不但危及自己的安全,而且会累及他人的道理,职工清楚了这些后果后,会自主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注重“六种”自主意识培养,实现压力层层传递

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安全管理一系列手段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安全。我们认为,要让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接受、认同矿各项政策,就要强化教育,形成共识。我们强化了干部职工的“自主意识、争先进位意识、责任意识、制度意识、严管意识、执行意识”六种意识的培养,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让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勇于争先,敢于承担责任,让制度管人,主动和严格管理,无条件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做到执行力度最大化。无论是执行矿制度还是执行区制度,都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的坚决贯彻执行;检修流程精细化:制定了精细检修流程,每个步骤都有标准,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机电事故发生率;安全质量标准星级化: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对井下所属系统进行星级创建,制定创建时间表,按照时间表落实相关工作;设备管理档案化:以前有相当一个时期,队设备管理不科学,备件乱扔乱放,备件的使用情况靠个别人员的记忆,到急用时不是找不到备件,就是忘记了备件存放位置,影响生产不说还造成很多浪费现象的发生。近几年采取设备分类编码,实行档案管理后,设备备件存储、消耗情况随时作动态记录、方便了材料管理、减少了浪费现象,提高了事故处理速度;斜巷运输程序化:我们对大、小班打料职工,随时动态编制操作程序,强调操作注意事项,保证斜巷运输的安全;职工培训档次化:我队职工文化程度主要是小学和初中,还有不少文盲。如果在培训的时候不问职工的接受能力,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肯定达不到预期效果。对此,我们针对不同学历的职工,分别制定培训计划,实现档次培训,使每位职工都能得到提高。管理创新全员化:我们认为创新的实质就是开发全体职工的聪明才智,为安全生产出谋划策,不是有些人认为的创新是少数技术人员的专利。我们制定了职工创新考核办法,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搞小创新发明,提高了职工爱岗敬业的自主性;“三违”人员帮教化:为了帮助“三违”人员认识到“三违”行为的危害性,我们按照轻微、一般、严重三个档次,除严格落实矿相关处罚制度外,还根据队制度进行全方位的帮教,杜绝重复违章,取得了比效明显的效果。今年以来,没有一名因违章被帮教的职工出现第二次违章行为。

四、通过“鲶鱼效应”,激发职工自主学习的热情

挪威民间传说:渔民捕沙丁鱼通常很难活着返港,偶尔一次发现有一艘船的沙丁鱼全活着返回,原来秘密是里面有一条鲶鱼,它的存在使沙丁鱼们惊恐万状,左冲右突,结果反而都保全了性命。我们认为班队管理也是这样,应让职工时刻保持危机感,让每位职工不是“居安思危”,而是“居危思进”才能促使他们养成自主学习,争先进位的习惯。我们要求每个班组做到“九能”,即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能自主管理班组安全工作;能自主治理班组工作范围内安全隐患;能自觉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施工;能自我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行为;能主动挖潜增效、自主节支降耗;能自主创新;能主动坚持班务公开;能主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同时按照岗位强度、工作环境、设备技术含量大小,制定岗位价值考核标准。利用有偿服务,责任赔付等经济杠杆的作用,调动职工干工作的积极性。比如出现机电事故后,如果安排某名职工去处理,由于技术的原因处理不了,只要另外安排人去处理,这名职工就得赔付给该位职工劳务工资,使其不得不主动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现在我们队已经实现了“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岗位考核竞争机制,职工自主学习蔚然成风。

6.反违章工作机制 篇六

摘要:作为一个电力行业的企业,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纵观电力行业近年来所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故,约有90%是由于违章产生的,并因此造成设备损坏、电网停电以及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违章不除,事故难绝。因此,反违章工作应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电力安全反违章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1-0020-02

1、引语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及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包括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在违章行为里,习惯性违章约占50%以上。

2、习惯性违章的主要形式

2.1习惯性违章操作,即那些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例如: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第3.4.2条规定:“禁止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如需变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注明变更情况。”但在实际现场操作中,就存在随意变更工作票接地线位置的情况。习惯性违章操作不出意外是万幸,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2.2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的第6.2.5条明文规定:“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事实上在工作中抛掷物件的事件经常发生,物件不固定放置给人员造成的伤害,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

2.3习惯性违章指挥。即负责人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的要求,按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例如: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工作负责人“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可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的负责人竟然简单从事,该交代的项目不交代,该执行的监护不执行,由此而带来的必然是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盲目指挥,必然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正如有的工人所说,“习惯性违章指挥无异于杀人”。

3、习惯性违章的心理状态 人有一定的习惯性,人的行为总是受思想活动支配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也必然与错误的思想活动有关。从事故分析可以看出,习惯性违章的人大多存以下心理状态;3.1缺乏安全知识,不知不觉的违章对正在进行的工作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对用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规程知之甚少,因而出事的可能性就大。3.2贪图安逸在工作中不求上进,缺乏积极性,平时不注意学习,技术水平一般,自我保护意识差。与其他人一起工作还可以,一旦自己独立工作,哪怕是从事简单的工作,都有可能发生事故。3.3侥幸的心理明知某种做法属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或事故,但自己认为并非每次违章作业都会有事故发生,以前这样做不会出现问题,这次也不会,于是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一旦环境、设备和人员的变化,就很有可能引发事故发生。3.4自以为是总认为自己有经验、有能力防止事故发生,相信不良的传统或习惯做法。对未造成事故的习惯性违章经历非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这种违章一旦发生事故,必然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4、习惯性违章的危害

4.1习惯性违章是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行为,严重地妨碍了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习惯性违章的人员,他是既熟知安全规程,又懂得其做法的危害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顾规程和危害,按照自己认为可行的不良传统习惯办事,而这种不良的传统习惯,时间久了就把其危害不放在心上,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4.2习惯性违章有很强的传染力,它会危害几代人。习惯性违章是多次出现的违章行为,特别是老师傅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将会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新工人看老师傅这么做,既省事又没事,也跟着学。所以,它的影响面宽、时间长久、危害大,它等同于埋下了事故的隐患。

4.3习惯性违章容易使人对事故失去警惕性。由于人们对习惯性违章看得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不把它当回事。然而,习惯性违章又是导致事故的必然因素。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既害国家和企业,又害个人和家庭。

据统计,电力行业有70%~80%的人身死亡事故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任何一个不假思索的习惯性违章都可能引发事故。换句话说,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事故的一大根源,因此反违章必须从反习惯性违章开始。

5、如何克服习惯性违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5.1领导重视是关键。

电力企业的领导,既是安全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因此,克服习惯性违章作业,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尤其是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克服习惯性违章,应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已不正焉能正人”。只有各级领导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这是其一。其二是看领导干部是否长期的抓下去,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中的“固疾”,是具有一定的历史性的不良习惯。各级领导应制订具体措施,使反习惯性违章常态化、制度化,并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如领导者产生松动情绪,则习惯性违章现象就会抬头并蔓延滋长,甚至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5.2找出违章现象,引以为戒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反违章工作要坚持“分层管理,落实责任,查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将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和管理违章三类,列举了典型违章100条,将违章行为整理出来及时公布,组织员工学习,让员工们知道哪些做法属于违章,从而引以为戒,在平时的安全生产活动中自觉的去避免、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

5.3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

在反违章工作中,要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员工懂得《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宝贵经验,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和操作,就是珍惜生命。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确保企业长治久安的主人翁责任感。

5.4抓住不安全苗头,及时纠正、从严考核。

由于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形成,有一个滋长和蔓延的过程,在其滋长阶段还比较容易纠正,而已经成为习惯性之后再纠正就困难些。因此,各级领导,尤其是各级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善于发现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早抓快抓,尽快铲除习惯性违章的苗头。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章,特别是习惯性违章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加以纠正。纠正违章就是要通过从严考核,使违章者及有关人员都有切肤之痛,把安全考核从结果考核转变为对违章事件过程的考核,以“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根除习惯性违章。

6、结束语

7.反违章主要表现 篇七

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以正确地执行。

2.办理工作票代签名,不按要求定点办票。3.无操作票操作,无工作票工作。

4.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5.现场工作时,工作票、风险作业票对存在的风险因素分析不全面,措施落实不到位。

6.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7.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8.检修工作超过期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9.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

10.几个电气操作项目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11.擅自扩大工作票内的工作内容。

12.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不向工作组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不进行录音。

13.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1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都审查签名而进行操作。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16.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7.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有关人员不符合要求,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18.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短时间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和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

20.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不办理工作票。21.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不进行录音。

2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

23.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

24.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它活动。

25.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核对模拟图。

26.运行值班人员对许可进行夜间抢修工作的有关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

27.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在岗位进行交接,或交接时不认真,不清楚。28.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工况检查,或未到正点以及接班人未签字就交接班。

29.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30.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

31.设备不按规定时间做定期切换工作。

32.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及时,抄表弄虚作假。

33.热力系统重大操作,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级别。34.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盘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35.工作盘中安全措施制定不完善,危险因素控制分析不全面,考虑不周,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把关不严,未到现场实际检查,未对突发事件采取防范措施,就许可开工。

36.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组成员情绪波动、明显精神状态差的情况不闻不问。

二、触电类

1.接地线前不验电或使用不合格的验电器。

2.工作结束后,漏拆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

3.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4.电动工具无接地线。

5.漏挂、错挂、未挂警告牌及标示牌。

6.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围栏标志,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围栏。

7.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上口。8.更换保险丝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9.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10.使用外壳已破损的刀闸电源接线板,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的插座。

11.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

12.使用无盖电源刀闸。湿手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它电气设备。

13.使用手提电钻、磨光机、手提砂轮等电气工具不戴绝缘手套,不使用漏电保护器。

14.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器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

15.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16.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载。17.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18.未经许可任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

1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机构或移动遮拦越过安全距离。2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

21.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22.盲目在停运已久的设备上工作。23.约时停送电或启动设备。

24.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地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25.带长木杆、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时无人随行监护。

26.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27.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盲目锯割。28.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焊机上,另一手推开关。29.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

30.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31.临近工作范围的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而进行工作。

32.遇有电气设备火情或人员触电时,不先切断电源慌忙进行抢救。

三、高处坠落类

1.在1.5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2.登高工作时不穿防滑鞋。

3.安全带使用前不检查,使用中不按规定佩带。4.安全带、安全绳未定期进行静拉力试验。

5.使用安全带时,挂钩挂在不牢固的构件上,或挂在低于工作面的物体上。

6.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7.戴安全帽时未系好帽带。

8.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

9.将梯子靠在变压器等瓷瓶上工作。

10.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11.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人监护和无人扶好梯子。12.在没有装设栏杆的平台和脚手架上工作,无防护措施。

13.搭设脚手架时,不按规定敷设立杆、斜(横)撑、不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绑扎不牢,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

14.对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不设安全标志。15.在屋顶、杆塔、吊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空作业,临空作业的一面未设按网或防护栏杆。

16.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

17.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按措施。

18.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19.监护人不到场,工作人员擅自登高作业。20.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进行登高作业。

四、其它方面

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栏内。

2.在裸露的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3.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试运转中机器。

4.机械加工时,在设备运转中不停车变速。

5.机械加工时,所加工件长度或直径超过规定值,仍然强行加工。

6.女工进入生产现场,未将长发盘在帽内。

7.运转设备靠背轮等处未加设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就启动。

8.起动输煤皮带,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9.在输煤皮带上站立或跨越皮带。10.在转动的输煤皮带架上清理堵煤。11.热机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12.氧气瓶、乙炔气瓶同车搬运。

13.氧气瓶、乙炔气瓶使用中间距不符合规定要求(应不小于5-8米)。

14.氧气瓶、乙炔气瓶在露天无遮盖、暴晒。15.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震圈、防护帽。

16.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如穿汗衫、短裤、裙子、穿拖鞋、凉鞋等。

17.热工人员不与运行人员联系就动表计及测点。18.检修工作未执行“三不落地”检修现场未做到“三无、三齐、三不乱”,工作结束后,验收马虎,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9.工作任务不明确,不事先进行了解,盲目工作。20.进入生产现场不正确戴安全帽,或坐在安全帽上休息

21.进入厂区流动吸烟,在生产现场吸烟。22.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3.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电气工作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装拆保险不戴防护眼镜,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

24.在除氧器等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及电动工器具。

25.高空作业,在行进和换位中失去防坠落保护。26.擅自退出主保护运行。

27.在热力系统设备上作业未消压,或消压措施不当。28.临时性用工未经安全教育考试就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30.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31.违反《关于对十大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通知》、《关于严厉处罚十大违章行为的通知》的行为。

8.反违章作文 篇八

反违章的标语、口号、文章、图片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我们大家对这个词并不陌生,追究每一起事故的根源都跑不了违章,道理很明显,可违章为什么屡禁不止,反违章究竟是为了谁?

一曲“为了谁”的颂歌唱遍大江南北,让我们都知道亲人解放军是为了谁,可谁曾想过反违章究竟是为了谁? “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一背,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反违章的标语、口号到处飞,反违章的通知一大堆,我们知道你是谁?有的人却理解不了你为了谁,是反违章的标语不够美,还是痛苦的亲人流水不流泪。反违章为了谁,为了你的明天不后悔,为了你下班按时归,反违章就是为了我们自己。

见死不救是道德的沦丧,佛山市可怜的女童被车碾压,十八人见死不救是今天道德沦丧的热议话题,见到违章不制止就是见死不救,与那十八个冷漠的行人没什么不同,违章者造成自身或他人痛苦的事例还少吗,我们有些人为什么还无动于衷,假如你也遇见女童一样的遭遇,人们也那样冷漠对待你,你当何想?我们人人都能相互制止违章行为就是相互关爱,使冷漠不复存在,我们都是反违章的收益者。反违章为了谁,反违章就是为了我们自己。

制止违章者就像见到女童倒在血泊中施救的、可敬可爱的拾荒女人一样高尚。那些为事故付出沉重代价的官僚们,管理上违章、渎职,造成他人的伤害,与杀人没什么不同,他们有地位、有金钱,但缺少为人民负责的良知,与拾荒女人相比更是缺少应有的人性。官僚的渎职不是我们违章的借口,因为反违章是为了我们自己。

战斗在生产一线年轻的同事们,我们更应该是反违章的主力军,首先要“知章”、“懂章”,然后是“按章”、“遵章”。

9.反违章实施细则 篇九

(修订)1 总则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遵章守纪意识,营造规范的作业氛围,以“零违章”确保“零事故”,争创“无违章企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

1.2 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的工作,人人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人人要积极查禁违章。

1.3 加强反违章管理,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思想,是企业安全管理采取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

1.4 要实事求是地分析违章行为,对各类违章要象对待事故一样,做到违章原因不清楚不放过、违章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1.5 对违章行为要进行教育、曝光、处理、整改。对违章的处罚是企业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1.6 判定违章的依据是电力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下发的《反违章管理办法》、《无违章企业标准》、《无违章个人标准》及违章示例。组织领导

2.1 为加强反违章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2.2 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2.2.1 负责全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带头查禁违章。2.2.2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奖惩办法。

2.2.3 协调解决消除装臵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2.2.4 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2.5检查各部室、中心(公司)、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

2.2.6 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2.2.7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和复查。2.2.8 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2.3 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监部。

2.4各部室、中心(公司)、供电所要成立相应的反违章工作小组,负责各部室、中心(公司)、供电所的反违章工作。组长必须由各部室、中心(公司)、供电所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各部室、中心(公司)供电所副职、安全员、班长、专工为本单位的反违章专查人。各部室、中心(公司)供电所反违章工作小组名单及工作分工情况报安监部备案。

2.5各部室、中心(公司)、供电所反违章工作小组的职责: 2.5.1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具体工作,带头查禁违章。2.5.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改本单位反违章的有关办法。

2.5.3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违章,按公司反违章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处罚,并在曝光栏予以曝光。曝光栏要设在本单位主要通行道处,使全体职工都能看到,并长期固定,不得挪作它用。

2.5.4对本单位自查出的装臵性违章,负责组织消除,对公司查出的装臵性违章,要按整改时间消除。对难以消除的要及时反映,说明原因,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老虎口”必须制定出具体可操作性的安全措施,批准后实施。

2.5.5每月30日本单位查处的违章情况报公司安监部,建好违章档案。

2.5.6每周组织一次对班组反违章情况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停电检修及施工现场按到位标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有效地杜绝各类违章的发生。

2.5.7讨论本单位反违章的奖惩,对重大奖惩项目负责组织提报公司反违章工作办公室,由公司确定奖惩。违章分类及管理

3.1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臵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3.2对发现的各类违章,都要按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3.3各单位都要设立违章曝光栏,张贴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说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1)违章曝光栏的位臵应设在该单位、车间每个职工都能看到的地方;(2)违章者的姓名和处罚决定应书面公布。各级领导要树立“爱护职工、保护职工”的观念,教育职工正确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4反作业性违章

3.4.1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4.2各级领导要树立“爱护职工、保护职工”的观念,教育职工正确认识作业性违章的危害性,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1)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安全教育,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如举办安全讲座、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等进行正面教育,同时采用事故案例、违章者的现身说法等进行形象生动的安全教育,使职工认清违章一害自己、二害家庭、三害集体,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2)经常发动群众揭、摆、查,自下而上地指出作业性违章的各种表现;3)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作业性违章者的心理状态,及时进行教育和监督。

3.4.3反作业性违章要实行分层负责,分层考核,一层保一层,一层考核一层,每一层都有人负责。

1)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施工班组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操作监护人、设计、调试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违章的查禁和考核;2)班组长负责对班组人员违章的查禁和考核;3)车间(中心、公司、供电所)主任(所长)、副主任(副所长),专工、安监员对本车间(中心、公司、供电所)的违章进行查禁和考核,每天应对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班组长进行考核;4)生技、安监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作业性违章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

3.4.4各级人员发现作业性违章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对严重违章者都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3.5反装臵性违章

3.5.1装臵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5.2各级技术人员根据其安全职责及有关规范标准,制定出各种工作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技术措施,使反装臵性违章有章可循。安监人员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5.3反装臵性违章要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等阶段严格把关,杜绝新的装臵性违章。

3.5.4查禁装臵性违章是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和安监人员的安全职责。

1)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主要检查设备的状态、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正确执行,包括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施工工器具和设备、脚手架等是否满足了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2)各级安监人员主要履行监督职责,检查有无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是否履行了职责,检查现场安全措 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作业场所环境等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3.5.5由技术部门牵头、安监部门监督并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装臵性违章进行监督性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

3.5.6装臵性违章的消除

1)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装臵性违章,责任部门在接到通知单(备忘录)后,立即组织消除;

2)一般性装臵性违章由生技部门在月度计划中安排消除; 3)需要花费较大财力、物力或需要变更设备布臵的装臵性违章,列入计划消除;

4)在特殊条件下,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的装臵性违章,因设备结构、布臵难以消除的,应采取以下措施:技术部门提出装臵性违章确实无法整改的技术论证分析报告,分管经理批准;针对存在的装臵性违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编入有关规程制度,把它列为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虎口”。措施报公司专业分管部门、抄报安监部备案。

3.6反指挥性违章

3.6.1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6.2查禁指挥性违章的责任:

1)查禁指挥性违章,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人人有责;2)各级领导发现下级违章指挥时必须立即制止;3)任何人接到违章指挥的命令时,必须抵制并越级报告;4)监察、劳资、工会等部门要经常搜集群众对违章指挥的反映并在反违章领导小组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并监督处罚的执行。3.7反管理性违章

3.7.1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3.7.2反管理性违章的责任:

1)设计、物资、施工、生产单位要建立以生产副经理为首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明确管理岗位工作标准和责任,定期检查每个管理岗位工作质量,及时查禁管理性违章;

2)制定管理岗位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按标准要求安排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岗位的考核制度;

3)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查禁管理性违章和考核。4 违章考核 4.1 违章处罚原则

4.1.1对作业性违章、装臵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要同样重视,都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4.1.2作业性违章的责任人主要是违章者本人;装臵性违章的责任人主要是技术人员、设备主人、分管领导。有了措施,领导不予以安排消除的装臵性违章就可能演变成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人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相应的责任。管理性违章责任人主要是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4.1.3查禁违章工作以自查为主,发现违章应及时纠正。对未查 出的违章被上一级人员发现,考核下一级责任人员和安监人员。

对违章行为进行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车间(中心、公司、供电所)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公司有关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车间(中心、公司、供电所)负责人;公司领导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和违章者所在车间负责人,并联责分管部门负责人。

4.1.4按规定到位监督、检查、监护人员对发生的违章现象制止不力也应负有相应责任。

4.1.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都是查禁违章的主体。全体职工都要积极查禁违章,鼓励自查自纠和工作班成员之间、领导干部和职工之间的互相监督。

4.1.6 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或《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事故中人员的各种违章行为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4.1.7对临时工及外包工的违章处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临时工及外包工违章联责处罚使用该临时工及外包工的单位和单位指派的工作负责人。

4.2违章处罚

4.2.1作业性违章、装臵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虽未造成事故,但违章性质严重,且对安全工作以及社会造成重大影响者。

1)主要责任者按4.2.10规定处罚; 2)次要责任者处2000元罚款;

3)班组第一责任人(专工)处1000元罚款;

4)车间(部门)第一责任人以及分管的副职处600元罚款; 5)所在单位的关联违章责任人员处300元罚款。

4.2.2作业性违章、装臵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虽未造成事故,但对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1)主要责任者处2000元罚款; 2)次要责任者处1000元罚款;

3)班组第一责任人(专工)处600元罚款;

4)车间(部门)第一责任人以及分管的副职处300元罚款; 5)所在单位的关联违章人员均处200元罚款。

4.2.3事故过程中涉及的其它违章行为,对违章者处500~1000元罚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有关条款执行。4.2.4其他违章

1)其它违章每次处不少于200元罚款;

2)车间、班组自行查处违章可适当降低处罚金额,每次不少于100元罚款。公司不重复处罚,但必须报安监部;

3)违章联责人员每次处不少于50元罚款或视情况处以与违章者相同的罚款。

4.2.5对各类违章,当月本人第一次发生,按违章处罚标准中所列的金额处罚,如当月本人重复发生,应加倍处罚。

4.2.6 对公司查出的装臵性违章,公司对部室、中心(公司)、供电所下达“安全监察通知单”,按200元及以上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并在曝光栏曝光。

4.2.7 反指挥性违章,实行层层监督,分层考核,下一级监督上一级,上一级考核下一级,对上一级发出的违章指挥由下一级直接向违章指挥者的上级报告,并由上一级对违章指挥者本人进行处罚。每发生一次指挥性违章,对指挥者处以500元及以上罚款。如本人当月重复发生指挥性违章,加倍处罚。

4.2.8发生管理性违章对主要责任人和部门领导分别处以500元及以上罚款。

4.2.9严重的违章行为,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短期离岗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培训时间5天以上,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工作。离岗培训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及奖金。离岗培训仍不能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人员,要调整岗位。

4.2.1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违章者降岗级1~3级处罚。降岗级一般为6~12个月。若降级期间无违章行为,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恢复岗级。

(一)违章性质严重,行为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累计超过两次因违章离岗培训者;

(三)一年内超过三次违章受到处罚者(不含联责处罚)。

4.2.11违章降岗级处罚期间,仍有违章行为者给予内部待岗处理。内部待岗一般为一年。奖励

5.1 发现、制止或抵御违章,直接避免了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发生者,由本部门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反违章工作办公室,经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批准,给予1000元及以上奖励。5.2对纠正和制止了管理干部违章的人员,给予300~1000元奖励;5.3对制止或抵制违章指挥的人员,给予奖励200~1000元;对制止或抵制违章指挥人员,给予与被罚款人员数额加倍的奖励,并予表彰。

5.4车间、班组间职工相互监督,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5.5有关奖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决定执行。6常见典型违章示例 6.1防触电类

6.1.1作业性违章。下列条款为严重违章,违反其一者罚款200~400元。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臵、状态;(4)防误闭锁装臵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工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1(8)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参加检修工作,不进行监护或离开检修现场不指定代理人;

(9)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0)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11)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2)线路停电检修,未在工作地段两端装设完接地线就开始工作;

(13)在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上工作,没有设专人监护;

(14)线路登杆不核对名称、杆号、色标;

(15)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16)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17)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18)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新颁发的规定和反事故措施没有落实到工程设计中去;

(19)工程调试、试验项目遗漏;交接验收项目不全。

(20)未经批准解除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臵;私自解除防误闭锁装臵和使用万能钥匙进行解锁。

6.1.2装臵性违章。下列条款为一般违章,违反其一者罚款50~100元。

(1)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2)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未装设触电保安器或1:1安全电压隔离变压器;

(3)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高压配电装臵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能满足规程规定;

(4)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5)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6)变电站构架爬梯、刀闸操作把手抱箍、低位旋转探照灯外壳没有直接接地;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架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没有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7)高架吊车轨道接零后未做重复接地;(8)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

(9)电气防误闭锁装臵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10)线路杆塔无编号、名称;

(11)平行或同杆(塔)架设多回路线路无色标;(12)公用配电架、配电室缺少安全警示牌;(13)照明外线对地距离不足;(14)线路防护区内未按规定清障;

(15)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6.2防高处坠落类 6.2.1作业性违章

下列条款违反其一者罚款100~200元。(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

(2)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3)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休息或倚坐栏杆;

(4)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5)搭乘载货吊笼;

(6)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7)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8)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9)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10)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11)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或进行水上运输、露天吊装、组立杆塔、放紧线等作业;

(12)杆塔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杆塔的拉线;(13)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14)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15)穿破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16)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6.2.2装臵性违章

下列条款违反其一者罚款100~200元。(1)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

(2)设备、电缆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3)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4)梯子端部无防滑装臵,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5)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指示红灯;

(6)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7)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8)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6.3防物体打击与机械伤害类 6.3.1作业性违章

下列条款违反其一者罚款50~100元。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2)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或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3)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起吊未经验收合格的预制构件;

(5)在组装铁构件与构架时,将手指伸入螺孔进行找正;(6)层面板、联系梁串吊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7)使用不合格的吊装用具(机具、器具、索具);

(8)不执行起吊措施,设备超载运行或偏拉斜吊或吃力不均;(9)在起吊物的下方、正在施工的高层建筑物、构筑物下方通过或停留;

(10)擅自跨越警戒线;

(11)运输机械未停稳或挪动时,人员上、下传递物件;(12)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

(13)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4)启动运输机械,没有进行联系,也没有启动警告铃;(15)用吊头、抓头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16)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未采取防止误启动的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便启动设备;

(17)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18)起重工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19)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20)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21)未正确着装,在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裤头、背心、裙子等。

6.3.2装臵性违章违反其一者罚款50~100元。(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2)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3)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

(4)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臵失灵或有缺陷;(5)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6)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7)设备、管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6.4防火防爆类。6.4.1作业性违章

下列条款违反其一者罚款100~200元。(1)未接受爆破培训的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2)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及穿带铁钉的鞋;(3)动火作业不办理动火工作票,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

(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5)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6)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

(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8)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

17(9)锅炉水压试验时,无关人员在周围逗留,人员站在焊接堵头对面或法兰侧面。锅炉启动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继续作业;

(10)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11)未采取措施即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

(12)未严格按规定要求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领退料手续不严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13)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不定期检查试验;

(14)在易燃、易爆区,工作人员不掌握相应的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

6.4.2装臵性违章

下列条款,违反其一者罚款100~200元。

(1)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全,不符合消防规程规定要求,且无警示标志;

(2)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3)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4)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臵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识;

(5)进入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无防护罩;

(6)调度、办公楼及其他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7)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8)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臵消防水管及配臵消防水龙带; 6.5 交通及车辆伤害。下列违章扣罚50~100元。(1)机动车号牌不全。

(2)车辆不定期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仍继续行驶。

6.6指挥性违章事例。发生下列违章行为扣罚200~400元。(1)指挥操作人员违反安规无票操作或使用有错误操作程序的操作票进行操作。

(2)指挥检修人员违反安规规定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范围。(3)指挥工作人员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4)指挥工作人员在按现场规定应设专人监护的工作,未设监护人就进行工作;或当监护人临时离去时,监护人未指定胜任的人员代替监护。

(5)指挥违反上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证上岗的工种在未取得合格证书前就上岗作业。

(6)指挥民工、临时工和新学员,在未实施安全教育,未交待安全事项,没有合格监护人的情况下就进行生产现场工作。

(7)指挥工作人员使用未经定期试验合格的电气工器具和带电作业工具进行作业。

(8)指挥工作人员使用不合格的登高工具、起重器具进行作业。(9)指示工作人员操作存有严重缺陷的机器、设备和机动车辆。(10)变电站设备停电检修,指挥工作人员在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和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就在该设备区进行工作。(11)线路停电清扫检查,工作票签发人没有在票上写明保留带电的同杆双回中的另一回,以及平行和附近线路的名称;需要解开弓子线的检修,在被解开部分工作票上没有加挂接地线;线路架设或更换导线、地线工作,工作票上没有按规定要求对被交叉跨越的电力线路采取安全措施。

(12)到用户变电所进行电气设备修试工作,不按安规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

(13)第一种工作票的检修工作,工作人员未在工作票保证书签名就安排到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

(14)外包合同不签订安全条款或安全责任不明确,进入生产现场的外包工作违反安规不办理工作票,不派专人监护。

6.7其它违章

发生下列违章扣罚责任人50~100元。

10.做人,做事,反违章心得 篇十

天地纲常,自是方圆规矩。存在即是合理,对于已然存在的事物,应报以学习和理解的心态去遵守,不可肆意触犯。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前提与基础,人们总是要在规与矩所成形的范围内活动。人们要遵守规矩,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公司、个人更好地发展与进步。

社会的稳定离不开规矩,有了规矩社会才能正常运转。试想如果社会没有了规矩社会的安定如何来维持?社会的教育如何去发展,那么祖国的未来人才又如何能得到培养?长期以往,社会将面临严重的稳定发展问题,一切美好的蓝图都将化为泡影。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规矩,只有贯彻公司制度至上的理念才能确保企业的活力和可持续发展。

个人的发展也离不开规矩。人作为社会和国家的主体,直接决定着国家与社会的前进方向,个人只有尊重客观规律,遵守规矩,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达到自己预定的目标,并在奋斗中磨练自己的意志,吸取失败的经验,不断充实自己,让个人的潜力达到最大的发挥。如果违背了规律,违反了规则,那么必将受到客观世界无情的惩罚。

当然,强调无规矩不成方圆,但并不等于墨守成规,麻木守旧。倘若一个人安于平庸,甘于落后,画地为牢而不自知,那么他将失去

向上的动力,失去开创美好明天的创造力,等待他的结果只有被淘汰。

或曰“不知者不罪”,那不过是为自己的无知与冒失辩解,即便退一步讲,可以博得他人的同情,可承担责任与后果的事实并不会改变。知法犯法固然可恶,然因不懂法而犯法不是更可悲?

为何不知?不学而不知。在公司组织的反违章制度学习中,不能以一种旁观者的心态去面对,就反违章制度中的任意一条都关系着我们的切实行动,我们不仅要学,还要学以至用,要学会反省。发展的过程并不是一直向上的,而是在不断的反省与更正中盘旋上升。我们不仅仅要从失败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还得将自己的行为与各项制度相对应相比照,就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值得保留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应该修正的,完全不需要通过失败来获取。这种高收益零投入的学习方式,不管是对于个人的意识能力的锻炼还是对于银行的管理水平的提升而言,都是一个很有效的很简捷的途径。

除了在遵守规矩,还应注重一个礼。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源远流长。做事,得先学会做人!当们们微笑地说“您好”、“再见”的时候,送给别人的就是舒心。你对生活、工作微笑,将会换来生活、工作给你一个灿烂阳光般的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2010.9

11.反违章之我见 篇十一

电力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是国家经济的命脉之一,也是社会繁荣稳定的基础,国家经济要保持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就要求电力供应充足可靠。电力的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的全过程要做到安全可靠,则自始至终都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而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的运行。公司开展“反违章”活动,目的就是为了拒绝违章,切实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夯实我们的安全管理基础,保证电网的安全、可靠的运行。如何保证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不仅是我们每个电力职工必须深深思考,同时也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

通过别人的违章事例和“反违章”活动的开展,我的思想认识从一定程度来讲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加强,同时也明白了要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需要我们从讲政治、保稳定、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安全”这个问题,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变电站的主要工作是搞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正确的进行电气倒闸操作,怎样做到零违章?下面我谈一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首先我们的思想上要树立“违章可耻,遵章光荣”的安全意识,要以“三铁”反“三违”,发现违章现象、行为要严厉制止,安全这个问题上没有人情可讲。我们有很多用血的教训所换来的经验,我们要从中认真吸取别人的教训,时刻牢记并以此为鉴。

二、在值班期间要要严格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当一天班就要坚守好自己的岗位,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

三、巡视设备是我们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平时应加强设备的巡视检查,并结合季节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做好设备的特殊巡视,发现了设备有缺陷就要严格按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电气倒闸操作也是我们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在进行电气倒闸操作的时候我们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无票操作,要严格审核每张操作票,保证每张操作票正确、合格;操作时严格执行模拟预演、监护、唱票复诵制。每次操作完成后仔细检查并进行总结。

12.反违章措施 篇十二

为杜绝违章,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反违章作业的规定、规范及措施,将反习惯性违章作业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作为安全工作例会的一项内容。发现违章,要严格按“五步法则”进行处理。

2、教育职工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意识,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自觉地抵制、制止或反对违章。对于发生的违章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必须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3、要组织、引导各基层单位制定并执行反习惯性违章预防措施,并要求其组织各班组及工程分承包方制定反习惯性违章整改措施。对未制定或执行措施不力的单位,要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必要时要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在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的同时,要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违章操作者,在每人次罚款100元以上的同时,要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职工大会上进行检查。凡违章者要一律曝光。

5、凡两次以上(含两次)违章者,必须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建议管理单位让其下岗,并可追究管理单位

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章查处或制止不力的单位,要引导、帮助其限期整改。

6、要加强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对每周出现三次

以上违章、出现群体违章或对违章处罚不服的工程分承包方,在对其进行重罚的同时,应建议管理单位解除其合同并不得重新录用。

7、对发现或制止违章避免了重大事故或为单位挽回重

大损失者可建议管理单位或分公司予以重奖。职工有权抵制、制止违章,有权向上级领导或职能部门反映本单位的违章现象。

8、要将反装置性违章作为安全管理的一个重点,发现装

置性违章,必须立即令其停工,在采取了补救后方可让其开工,对装置性违章的单位,要在采取组织措施的同时,向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

批准:审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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