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一日捐活动的演讲稿

2024-11-01

爱心一日捐活动的演讲稿(精选4篇)

1.爱心一日捐活动的演讲稿 篇一

关于开展2012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和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教财函

[201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全面开展2012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汇关爱、助杏坛、济贫困,树教育风尚,建和谐教育”的宗旨,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慈善公益、爱心互助、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让奉献爱心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二、捐赠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自觉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坚持公开进行,不搞强迫命令。

三、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4月16日—5月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2日—6月10日为集中募捐阶段。

2.捐赠范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在职职工。

3.捐赠标准。工作人员原则上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个人月实发工资总额,包括各类津贴,奖金和福利等,除以22个工作日)。

4.组织安排。按照隶属关系,市属事业单位和学校捐款于6月20日前直接汇入东营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并将捐赠情况汇总(教职工、学生数及捐赠金额等)报市教育局办公室317房间。县级教育部门、单位和县及县以下举办的学校捐款统一汇总到所在县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及所属学校举办的捐款统一汇总到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于6月25日前将捐款汇入东营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并将捐赠情况汇总(教职工、学生数及捐赠金额等)报市教育局办公室317房间。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捐赠,做出表率,确保捐赠活动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力度,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透明。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捐赠活动的动员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好捐赠的公示工作。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通过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捐赠、使用公告,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捐赠工作联系人:丁国文

联系电话:0546—8327725

捐赠汇款帐户名称:东营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帐户:16***010638

开户银行:工行东城支行府前大街分理处

汇款时请注明:“爱心一日捐”(东营市教育局04户)。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中教育教育工会

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2.“爱心工资一日捐”行动策划书 篇二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广泛宣传和动员全院各界积极参与,并与我院开展爱心拍卖、爱心市场等爱心活动相结合,扎实有效地开展“爱心工资一日捐”行动。

二.活动主题

爱在生活点滴间爱心工资一日捐

三.活动目的通过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爱心人士热心捐助,建立起微笑基金,以此形成较为固定的活动救助经费,为长期开展扶助病困家庭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四.活动时间

该活动适用于全年365天,短期可由院团委每年定期适时发起组织一到两次即可,长期可在超市门口设立“爱心一日”捐募捐箱,并张贴相关活动海报与倡议书,使之可以让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参与加入进来。

五.活动方向与方式

1.在全院发起募捐倡议,并积极呼吁各同学爱心捐资,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与关爱的人们。

2.可在我院牵头在全校范围内发起组织一个“爱心工资一日捐”行动的启动活动,发动媒体进行宣传,并与兄弟单位积极联系联合共同运做,如移动公司的营业服务厅、各个商家超市的大厅门前增设“爱心一日捐”的募捐箱等形式进行。

3.此活动的所得全部捐款捐于微笑基金

六.活动的作用及其意义

1.有利于我院提出的“爱在生活点滴间,爱心工资一日捐”的活动推广,使大家进一步明确“爱心不在大小,捐助不在多少”的爱心公益理念,逐步树立起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社会公益形象。

2.可以将“爱心一日捐”募捐箱作为我院团委爱心活动资金固定募集的地方。

3.用“爱心一日捐”募捐箱可以唤起人们的爱心观念与奉献精神,起到良好的宣传推广作用。

3.慈心一日捐活动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精神,根据XXX工委、管委《在XXX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日海办[2014]7号)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二、活动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捐献金额

公司领导300元,中层干部200元,员工150元。

四、活动时间

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9:10,集中捐赠。

五、活动地点

XXX办公楼四楼大会议室。

六、税收减免

个人捐赠额将从其6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七、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

捐赠结束后,综合管理部统一清点募集现金,并现金与写有捐款员工个人签名的台账一并交经发局。

日照国际XXX投资有限公司

4.慈善一日捐活动简报 篇四

一、充分认识开展“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开展“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募集慈善资金,最大限度地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有利于贫困家庭恢复生产和劳动能力,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加快建立以政府主导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慈善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均衡财富流向,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激发人们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入每个单位,推动我县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力量,踊跃捐款,为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旬邑建设贡献力量。- 1 -

二、活动范围、时间及方式

1、活动范围。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包括驻旬各单位公职人员),各厂矿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2、募捐时间。今年7月份第二周(即7月8日-7月14日)为“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周,在全县统一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捐款活动。

3、募捐方式。本县范围内每个有工资收入的个人以20xx年度十二月份工资(含津补贴)为标准,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各厂矿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20xx年总销售收入为标准,捐出一天的收入;每个单位捐出节约的一笔开支。其他社会各界人士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募捐。财政供养人员及驻县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捐款以镇、社区、部门为单位收集造册,于募捐活动周内最迟周后三日内将捐款交至县慈善扶贫协会,也可将捐款汇入县慈善扶贫基金账户,汇款票据交县慈善扶贫协会,所有捐款均由县慈善扶贫协会出具统一制式募捐票据;个体工商户的捐款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募集,集中交汇至县慈善扶贫协会;各工矿企业、建筑业主的捐款分别由县工发、煤炭、住建等部门负责募集交汇。募集的捐款由县慈善扶贫协会负责管理,专项用于慈善救助。

三、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参与。对于募集的善款,要造册登记,并及时交汇至县慈善扶贫协会。活动结束后,在媒

体公布捐赠结果。

2、广泛宣传。县慈善扶贫协会及新闻媒体要采取有效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活动时间、范围等,提高群众知晓率。活动期间,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办要紧密配合,广泛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精心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县工发、煤炭、住建、工商等部门要协调组织好本系统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捐赠活动。各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发动本行业、本社团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为了确保“慈善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顺利进行,拟在活动开始前的七月初举行启动仪式,以推动一日捐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扬大慈大爱精神,为困难群众伸出关爱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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