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服务合作协议

2024-11-24

会议服务合作协议(精选13篇)

1.会议服务合作协议 篇一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XXXX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负责管理的区域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方式

(一)根据甲方发出的需求单,乙方向甲方指定区域(下称“项目”)派遣保安人员,接受甲方项目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指挥,为该区域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配合甲方人员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二)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根据业务实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服务内容

1.乙方向项目提供保安秩序维护服务,负责项目范围内的以下工作:

(1)公共秩序维护;(2)治安巡视;(3)门岗值勤;

(4)进出车辆及人员管理;

(5)指挥项目区域内车辆有序形式及停放;

(6)对发生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及时制止、报警并保护好现场。2.为完成物业管理工作,甲方另行安排且与保安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如需续签,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四、人数、费用标准及费用支付 / 6

(一)保安服务人数计算及费用标准

1.依据甲方发出的保安服务需求单,按乙方实际派往甲方项目的保安人数核定结算人数;

2.甲方按普通岗¥元/人·月(含税)、形象岗¥元/人·月(含税)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本协议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的单价为固定单价,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工资、社保费、公积金费用、管理酬金等一切费用,且此单价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4.如乙方派驻人员满足甲方岗位需要、表现优秀,且在相应岗位已服务超6个月的,经该人员同意及配合,甲方可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如建立劳动关系后该人员情况稳定(自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期满3个月内表现良好且未离职)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固定服务费,其中普通岗按¥元/人,形象岗按¥元/人。

(二)费用结算周期及支付方式

1.保安服务费用每月一结,甲乙双方在次月5日前共同核定本月的保安服务费用,费用核定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五日内支付该费用。

2.固定服务费每三个月一结,甲乙双方在下一个结款期间的首月5日前共同核定本结款期间的固定服务费,费用核定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五日内支付该费用。3.甲方可通过现金、汇款或支票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乙方确认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可靠的保安服务,并于需求日至少两周前向乙方发送需求单,乙方按需求单约定的人员到位时间安排/ 6

人员到位。乙方应按需求单要求人数的1.2倍提供人选供甲方选择。经甲方初次选择合格的人员将由甲方组织进行为期约一周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或培训期结束后,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保安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更换,更换后人员仍将按上述要求进行集中培训及培训后的甄选。未通过甲方甄选的人员,甲方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通过甲方甄选的人员,自人员到位日(包括培训期)开始计算服务费用。

2.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安人员进入各项目提供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提供保安服务的,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免费提供宿舍、提供午餐及晚餐、提供工作服,及执勤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

4.为配合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合法工作。

5.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其他规范性文件等)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乙方的相关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关赔偿款项。

6.甲方有权组织乙方保安人员进行集体培训,并有权要求乙方保安人员按照培训要求的标准完成工作。

7.针对单个保安人员,甲方的首次需求单服务期限不应少于6个月,期满后甲方有权优先选择该人员继续服务,续期时间不受限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及行业规范向甲方提供优质、可靠的保安服务。

2.乙方有权按约定足额收取甲方支付的保安服务费。

3.乙方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派往甲方项目的乙/ 6

方员工购买社保、公积金,并按相关规定如期、足额地发放工资及福利。任何情况下,乙方与其员工之间产生的任何劳动争议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当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持续地购买服务项目公众责任保险。

6.对于甲方要求更换的保安人员,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更换。

7.乙方应当保证派往甲方项目的保安人员符合本协议附件及甲方需求单要求,乙方派驻人员时需按本协议附件及需求单要求提供该人员的资料。

8.乙方保安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坚守岗位、文明执勤、严格履行职责。

9.乙方派往甲方项目的保安人员应当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统一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10.乙方人员不得干涉甲方对项目及乙方派驻人员的正常管理。11.甲、乙双方承诺,均不在对方未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接收对方人员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

六、违约条款

(一)甲方应当如约支付乙方相关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此违约金以应付未付款的30%为限。

(二)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合同期内,每出现一次项目业主或住户针对保安服务有效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整改,并支付违约金500.00元;累计出现五次项目业主或住户针对保安服务的有效投诉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安人员的到位或更换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人/ 6

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合同期内,单次逾期超过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三次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四)因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造成甲方或项目范围内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每出现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违约金;累计达三次或以上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除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同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七、免责条款

(一)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协议或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环境灾害)而造成的任何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需予以变更、补充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件

(一)(二)(以下无正文)/ 6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授权代表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6 / 6

2.会议服务合作协议 篇二

2015年12月16日, 昆明市政府与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 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工行省分行将昆明市作为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和业务发展的重点支持区域, 充分发挥自身强大的资金、品牌、渠道及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优势, 全力支持昆明市重点项目建设, 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以及创新融资产品上给予优先支持, 共同把昆明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旅游城市。

根据合作协议, 工行省分行将充分发挥跨市场、跨行业、跨境多元化金融服务能力, 结合昆明市经济发展特点, 为昆明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工行省分行将积极支持昆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建设, 重点关注昆明市重大项目建设, 包括滇中产业新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 滇池治理、滇中引水工程等水保障网络建设。做好跨境人民币结算、融资、投资、担保等领域的业务;抓住云南省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以及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市场机遇, 进一步扩大与周边国家金融机构的合作, 加强与工商银行境外机构的联动, 发挥好“一带一路”及“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睦邻外交战略经济通道作用, 支持昆明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据了解, 双方相关部门将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共同推动计划的实施, 并建立高层领导会见座谈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3.惠普微软达成云计算合作协议 篇三

投资2.5亿美元

惠普微软达成云计算合作协议

本报综合消息惠普和微软于,上周三宣布,将组建合资公司共同投资2.5亿美元开发云计算技术,与甲骨文和IBM等一站式科技企业展开竞争。

惠普和微软表示,该协议有效期为3年,将部署多个项目,借此帮助企业减少数据中心的部署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除此之外,双方还将共同销售惠普的硬件和微软的软件产品。

此举将帮助惠普与其主要竞争对手IBM展开更好的对抗。自从2008年收购科技服务公司EDS以来,惠普的科技服务业务便得以壮大,与IBM之间的摩擦也更为频繁。但IBM的企业软件多于惠普,因此与微软建立合作关系可以帮助惠普拓展数据中心软件的业务范围。

投资银行ISI Group分析师比尔•维曼认为,惠普和微软联盟的动机是希望帮助用户削减开支。他们希望,不必通过大规模并购获得同样的利益。

惠普CEO马克•赫德表示,该协议是惠普与微软达成的最为深入的合作,双方将整合各项资源,包括工程、营销和服务。微软CEO史蒂夫•鲍尔默则表示,企业对“云计算”的需求提升促使双方达成了这一交易。借助云计算,企业就可以将商业软件转移到公共或私有数据中心。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微软和惠普将共同向用户推广微软的Windows Azure公共云计算服务。

4.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一、经营理念: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至诚合作、铸就双赢。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可供安全施工的工位;指定负责协调的管理人员;尽所能的保证足够的业务拓展量;提供水、电、气等施工配套设施。

乙方------派驻洗车工4-6名,有1-2名经甲方授权的可移车人员,保证车辆及时移动和车辆安全。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有责任按本公司的职员标准同等爱护、关心、指导乙方员工,给乙方提供

人事及工作管理建议,和谐共事。

2、负责为该项目建章建制及不定期召开工作见面会,确保洗车业务健康、高

效的发展。

3、有责任确保乙方的施工权益唯一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引进第三方或同类

产品业务(奔驰原装或奔驰指定产品除外)。

4、承担营业场所及水、电、气、环保等配套费用。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细读甲方单位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必要时接受

甲方的岗前培训教育),在岗期间应认真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制度。

2、在正常的上班时间表,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特别需要对乙方人员进行洗车

业务方面的工作协调。

3、乙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保证施工场所的卫生整洁,穿着统一服装(服从甲

方指定,且由乙方承担服装费用)提高服务形象。

4、乙方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费用、绩效管理、社会保险等;有权调配派驻人

员的工作岗位及人事管理。

5、乙方工具损耗、产品及辅助材料的费用,并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

6、乙方有责任不断完善在甲方场所的工作流程及施工流程,配合甲方提高客

户的满意度。

7、乙方员工任何操作不当或产品质量问题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车辆在洗车移动过程中所造成的意外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保证每台车辆的清洁度,达到客户满意;如有客户投诉或甲方检

查其车辆清洁度不达标时,对未达标的汽车扣罚100元/台。

10、乙方负责派驻在甲方工作人员的午餐、晚餐费用。

五、相互关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营。“合作”一词,仅指甲方为乙方的区域市场销售合作伙伴,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甲方为乙方的合作人。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贸易逆差的权利和义务,八哥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主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承担责任。

六、利益分配与结算方式:

1、乙方清洗车辆结算价格为10元/台(甲方抢修车给予免费洗车)。甲乙每月给乙方清洗总数不低于1200台车辆。

2、每月的1-5号结算上个月的营业业绩,保证需要当月10号期间结清营业

款给乙方。

3、服务结算价格为含税价格,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发票。

4、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5、乙方账户信息:胡巨来,中国建设银行,6227 0020 2215 0670 995

七、甲方在与乙方发生市场范围利益冲突时,以甲方公司利益为重。

八、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正常的服务技术支持时,不视作双方违约,双方对此

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或软件部门禁令等。

九、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2、合作期间如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一个协议即自行终止。在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必须提出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协议的书面要求。若双方都未提出终止协议时,则本协议自动延长1年。

3、合作期满,双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期满时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自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协议。

十、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销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协

议,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

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纠结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

解除。

十一、附则

1、本协议同时得到解决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无异

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协议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协议。上过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5.技术服务合作协议 篇五

技术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 乙 方:沈阳蓝凌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3年11月1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深圳市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沈阳蓝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形式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将安排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场所提供相关服务。

2.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自 2013 年 11 月 15 日开始至 2014 年 11 月 14 日终止。如果甲方要求乙方人员服务的期限超过前述期间,则本合同延续至甲方要求乙方人员服务的期限届满。

3.合作模式

3.1 人员选取甲方提出所需人员的数量、职责、级别、预计到岗日期和服务周期等需求,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和标准提供相应的候选人供甲方选择,人员级别定义参照“附件一:人员级别定义及费用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参与面试评估的候选人资料:

(1)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

3.1.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3.1.2.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双方共同确定人员名单,以候选人资料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3.1.3.对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乙方出具该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对于体检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经甲方认可的合理有效期之内的合格体检报告可以被接受。

3.1.4.合作期间,乙方人员的变动应按照本协议第4.5条规定执行。

3.2 组织沟通双方应明确各自的人力资源外包项目接口人,接口人负责按时监督、协调合同规定之责任和义务的履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保持双方沟通畅通,保证持续改进,确保项目健康顺利执行:

甲方接口人:

姓名:程弘电话:010-59622089/ *** 邮箱:chenghong@apusic.com 乙方接口人:

姓名:邹咏霖电话:024-22857172 邮箱:zyl_kingdee@163.com

3.2.1.乙方应要求其工作人员按照甲方要求记录工作日志(如实记录当天的工作内容、每项任务所花费的时间、任务进度、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体会和建议),双方合作负责人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对于工作日志不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给予警告。

3.2.2.双方合作负责人应该定期(原则上每月)或者根据工作进程的安排进行沟通交流,以及时通报和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结算、付款、开发(测试)项目进度、开发(测试)人员变动等。

3.2.3.乙方合作负责人以及甲方合作负责人应该定期(原则上每季度)或者根据项目进程的安排进行沟通以及交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合作形式以及存在的问题、下季度对开发(测试)人员需求数量以及技能的变化、重大问题的协商解决等,交流时间、地点、形式以及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3.3 工作地点进行开发工作的地点在甲方提出需求时指定的工作场地。

4.合作管理

4.1.日常管理

乙方应保证其人员有效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果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这些规定,乙方应接受甲方按照有关适用于甲方内部员工的规章制度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处罚标准和相关规定甲方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在能及时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

4.1.1.乙方人员应遵循甲方的要求,学习并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网络管理规章制度。

4.1.2.乙方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由甲方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及相关办公设备(桌、椅、计算机等)。

4.1.3.因项目需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人员使用的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重要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在项目结束时乙方人员应交还给甲方。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任何有关上述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重要技术资料的任何备份。4.1.4.对于前两款所指的办公设备、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若按照其所要求的正确使用、存放方法,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损坏,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因乙方人员或乙方擅自许可的第三人滥用、误用或疏忽,或未在规定的操作环境中使用、存放而导致其损坏,由乙方按照其当时相同办公设备、关键器件、开发(测试)工具、测试仪器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因上述违规使用而使甲方遭受损失或被第三方提起赔偿请求、诉讼、仲裁或任何司法程序,应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赔偿费责任。

4.1.5.甲方将为乙方人员办理门禁通行卡,乙方应督促持证(卡)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对持证人在甲方服务期间的职务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4.2.考勤管理

乙方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应学习并遵守甲方的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记录乙方人员的考勤情况,并每月统一向乙方通报及核对一次,经双方核对确认的考勤工时数方为有效。对于不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4.2.1.乙方人员在甲方办公期间,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各种请假以及调休事宜。在不影响任务的情况下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以换人方式处理各种请假以及调休事宜,未经甲方同意的请假及调休按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节假日除外)给予乙方相应扣款。

4.2.2.“加班”是指在节假日、假日或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仍然照常工作的情况(“节假日”指国务院发布的法定节假日,“假日”指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即星期六和星期日,“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指甲方公司规定的每一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休息时间)。“指令性加班”是指甲方正式书面要求乙方软件开发(测试)人员必须参加的加班,指令性加班必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协商和甲方相关领导的书面批准同意。根据软件行业性质和惯例,乙方人员正常工作日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且无书面要求加班文件的,不视为指令性加班。

对于乙方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合理负荷的工作任务而引起的非指令性加班,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甲方原则上不安排指令性加班,但是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利要求乙方人员参加指令性加班,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指令性加班。指令性加班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有效加班时间需经甲方直接主管批准同意。

对于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在假日或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内进行指令性加班的,在征得乙方加班人员的同意后,原则上安排乙方人员进行同等长度的时间进行调休,对于未能进行调休的加班时间(乙方人员不愿意调休除外)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按照本协议第5条第5.2项下的规定支付费用作为补偿。

4.3.出差管理

4.3.1.因项目和市场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出差公干,乙方人员应该服从工作安排。乙方出差人员需按照要求完成出差任务并提交详细出差报告。

4.3.2.甲方安排乙方人员的出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拒绝乙方人员出差。出差发生的相关费用以甲方同职级员工标准,按实际费用报销,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

4.4.人员考核

乙方应配合甲方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供应商及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考核制度,并参照考核制度明确相关激励措施。甲方对乙方人员的考核包括:

4.4.1.个人计划完成情况:和甲方项目管理者共同制定的个人工作计划没有按期完成,乙方人员必须向甲方出具正式的书面说明,不作说明或者书面说明被甲方认为理由不成立的次数超过3次者,即被视为不合格者。

4.4.2.甲方有权根据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及要求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检查,若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事先要求的,该乙方人员即被视为不合格者。

4.4.3.工作态度:乙方人员应该服从工作安排,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超过3次者视为不合格。

4.5.乙方人员变更管理

人员变更包括人员的增加、减少、退回和替换等。

4.5.1.乙方应利用其管理能力保持外派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用派驻甲方的人员。

4.5.2.乙方人员因工作表现出色达到上一级岗位标准时,乙方合作负责人可以向甲方合作负责人提出岗位升迁的书面要求,经甲方审查核准后可以担任上一级岗位,其担任新级别岗位期间甲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

4.5.3.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负责按照4.4考核内容及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合格与否的考核,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考核情况和乙方人员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依据事实依据提出不合格的乙方人员,并按制度进行处理。4.5.4.乙方人员若不合格,甲方合作负责人可以向乙方合作负责人提出岗位降职要求,经乙方同意后降为下一级岗位使用,其担任新岗位期间甲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但若乙方坚持不将其降级使用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级别的合格的人员,并退回该工作表现不佳的乙方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出并得到乙方确认(乙方不得故意拖延该确认且应在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乙方应在做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合格人员,在乙方不合格人员与更换后的合格人员工作交接期内甲方只向乙方支付一个人的费用。交接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5.5.乙方人员连续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合作责任人应该及时通报甲方合作负责人,甲方合作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换人。

4.5.6.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要求乙方增加合格的团队人员,但至少都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1)若乙方人员正常脱离甲方团队,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在该人员离开甲方团队前10个工作日补充新的合格人员;

(2)若乙方人员未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擅自脱离甲方团队且乙方没有能够及时提供同等能力水平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离岗人员10个工作日的费用,乙方人员与乙方之间因此而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4.5.7.乙方人员存在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的情形,甲方有权予以退回。4.5.8.乙方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因伤病原因不能工作,则甲方可将该人员退回乙方。4.5.9.若甲方因业务变动不再需要乙方人员,则甲方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回该人员。

4.5.10.甲方在引进乙方人员时应与乙方确定乙方人员服务周期,服务周期期满后甲方有权立即退回乙方人员,除付清该退回人员已发生的服务费以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如服务周期期满,因甲方业务需要需延长乙方人员服务周期的,乙方应予以支持。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5.1.费用责任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按照“附件一:人员级别定义及费用标准”为单价标准,所有价格已包含税金。乙方人员年休假期间的薪资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在此确认,甲方与乙方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乙方人员提出的任何有关劳动报酬的要求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本合同中的各项费用标准是甲方与乙方公司之间的合同,乙方实际支付给乙方人员的费用标准由乙方自行负责制定和执行。乙方应确保甲方免受乙方人员提出的任何费用请求(包括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养老金、税金等其他费用)。乙方有义务向乙方人员告知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的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等,并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甲方邀请并欢迎乙方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部门活动,须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人员方可进行垫付,相关费用经乙方与甲方沟通确认后由乙方以报销形式支付给乙方人员,报销标准参照甲方同职级员工标准执行。

5.2.补偿费用原则

双方在前述约定的费用中已经包含乙方人员正常工作日的费用。对于指令性加班而未得到调休的部分,经双方项目负责人协商和甲方直接主管批准同意后,甲方将按照下述原则各向乙方人员支付补偿费:

(1)要求乙方人员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规定的休息时间加班,经双方相关负责人协商一致或甲方直接主管同意后,按该加班人员的小时费用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加班费用=(标准费/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国家规定的倍数。

(2)甲方做出的指令性加班,要求乙方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经双方相关负责人协商一致或甲方直接主管同意后,按该加班人员的小时费用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加班费用=(标准费/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国家规定的倍数。

(3)一切加班都必须经过批准且有记时的,无时间记录的无效,不做事后补记。5.3.费用计算公式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投入的开发(测试)人员的数量和第5条中第5.1项和第5.2项规定的费用标准计算当月应付总额,甲方当月应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月应付金额=当月应付总额-当月扣款+当月加班费用其中当月扣款是指各种无薪假、培训、离职前交接等情况下应扣金额。

5.4.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服务费(以人民币计)。当满足双方约定的支付条件时,甲方在每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确认上月应付金额,自甲方确认生效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出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依据支付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南市支行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2004室 账号:06***4436

6.保密及知识产权

6.1.技术保密乙方以及乙方人员应与甲方分别签订附件二:《保密协议》,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对甲方安排乙方人员进行的工作内容、双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一方从另一方获知的其他商业或技术信息,以及乙方人员完成的技术成果,双方及双方人员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信息提供方授权人签字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未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若本合同的履行导致乙方违反与第三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应当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如有损失,乙方应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6.2.知识产权

执行本协议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以及乙方人员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之后在甲方知识产权基础上而产出的任何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及其他权利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包括乙方参与项目开发(测试)的人员)不得实施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因乙方人员交付的工作成果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利,导致甲方遭受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失及因此而发生支出和损失,包括但诉讼费用及合理律师费用以及给用户使用方带来的损失。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本合同费用的50%并负责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商业竞争限制

乙方及其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与甲方存在商业竞争关系(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违反本条规定的,除应继续履行利益冲突限制义务外乙方还应当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负责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上述与甲方存在商业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特指如下公司:(1)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2)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3)北京东方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上海普元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5)西安协同时光软件有限公司(6)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与乙方人员签订相关协议,有效促使乙方人员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应对乙方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人员违反了利益冲突限制义务,乙方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配合甲方追究其对甲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事故及违约责任

8.1.意外事故

乙方人员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工伤)、疾病、其他意外事件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险等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

8.2.人员聘用

甲方(或乙方)同意并保证在合作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没有经过乙方(或甲方)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地聘用、保留或使用乙方(或甲方)参与项目的员工(包括离职未满一年的员工)。如果乙方(或甲方)发现甲方(或乙方)违反该条款,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乙方(或甲方)应该向甲方(或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义务停止聘用、保留或使用乙方(或甲方)人员,否则乙方(或甲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乙方)做出每人1 万元的赔偿。

8.3.费用支付

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付给乙方费用,如甲方有特殊情况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准时支付合同款项时,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如甲方无故不支付合作费用达二个月,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实际拖欠费用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4.工作实施

乙方未按计划实施工作,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补救不力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直至通知乙方解除协议。

8.5.质量问题

对于因乙方人员工作质量问题造成所承担工作返工、修改、改正的,经甲乙双方商定并书面确认,甲方可不支付该返工、修改、改正期间的费用。

9.提前终止协议

发生如下情况之一者,可提前解除本协议:(1)双方协商同意;

(2)合作的一方破产、被解散、被撤消或有发生前述情况的可能性时,另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并未在对方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补救,则非违约方可以提前15天通知违约方以解除本协议;

(4)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天通知对方以解除本协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可以导致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10.争议解决

双方因发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且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11.其他

(1)本协议的附件共两份,与本协议构成同一个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双方在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3)本协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4)本合同的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3.附件

附件一:人员级别定义及费用标准 附件二:保密协议

甲方(盖章):深圳市金蝶中间件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字:

6.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六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方拟在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与乙方进行法律服务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基础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拥有卓越的金融服务团队,在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经营范围涵盖:企业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咨询与调查等,公司致力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企业资产管理和家族资产管理专项业务。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金融业务律师团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基金管理等金融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后补救追偿等法律服务,可以为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提供融投资架构方案设计及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为企业家朋友提供境内、外财富管理及传承的法律服务,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企业提供海外投资及并购重组的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认可彼此在金融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在金融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尽职调查等业务方面有着共同的志向,为了更好的优势互补、增强双方的服务能力,双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合作事项

1、乙方对甲方已经收购或者即将收购的债权进行宏观上的尽职调查,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2、乙方协助甲方对相关债权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关当事人出具律师函。

4、在甲方确定收购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础上,由乙方协助甲方拟订债权收购及资产出售的合同文本。

5、乙方对甲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债权担保进行审查,对担保物或者担保人作出风险评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资产清收的诉讼业务。

7、其他非诉与诉讼业务。

以上各项合作事项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将根据合作业务涉及的客户对象、标的金额、合作方式等另行协商约定。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作出诋毁对方声誉、影响双方团结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2、甲方需认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合作,依委托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律师有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接到甲方和对方当事人依法送达的通知后,按时参加有关活动,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详见第五条保密条款)。

4、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诉讼与追偿案件的情况,关于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发生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场地变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更换等情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人员对本协议项目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成员信息,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业务往来中涉及到的相关公司主体资格信息,资信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资产管理的规划设计等信息。

(2)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3)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录、谈判内容等。

3、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应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滥用或者误用应保密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除承担守约方相关经济损失和自身的法律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7.会议服务合作协议 篇七

(一) 合同相对性简要介绍

在引出本文的问题之前, 我们首先来讨论一下合同相对性, 合同相对性作为合同法下的一项帝王原则, 可以说在任何类型的合同当中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1]合同相对性的重要内容在于: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应由当事人承担, 除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外, 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承担合同上的义务与责任。合同乃是双方之间有关权利义务安排的一致协议, 合同约束的对象即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合同下的约定内容也仅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他人不能基于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向违约方提出合同上的请求。

(二) 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

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是保证保险合同的一种, 保证保险是《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险种, 属于财产保险范畴 (1) 。有关保证保险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复函 (2) 中有明确定义:“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投保人向被保险人 (即债权人) 提供担保的保险, 当投保人不能履行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时, 由保险人按照其对投保人的承诺向被保险人承担代为补偿的责任”。

(三) 合作协议

在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中, 保险公司首先是与银行就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有关理赔、保险事故等事项均是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下重点约定的内容, 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中当事人的利益差异会导致就同一事项做出差异的安排, 这种差异的安排固定在合同中哪些属于是有效的约定, 哪些又是属于无效的约定是需要经过斟酌的, 无效的约定写在合同里当然是没有必要的, 也会给当事人行使纸面上的权利带来障碍, 成为“镜中花, 水中月”, 当事人以为已经就相关事项做出具体的约定或变更, 其实已经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生效条件, 下文就具体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讨论合作协议与保险合同条款下相同事项冲突约定的效力鉴别。

二、合作协议有关约定与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冲突的具体情形

(一) 关于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

在银行、保险公司及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中, 银行显然是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情况的发生, 因为保险合同一旦解除, 银行的贷款就失去了一层保障, 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债务, 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总是在发生变化的, 银行当然希望是一个有还款能力的主体来承担贷款债务, 保险公司自然的还款能力应该是有保障的, 故而银行作为保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是无论如何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的;另一方面, 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故而,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存在有关合同解除的约定也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 在实践中, 银行总是试图在合作协议中限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的解除权, 表面上看, 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不得与客户解除保险合同的约定是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因为银行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 不能就保险合同的解除事宜与任一方作出约定而对其他方有约束力。笔者认为, 在合作协议中, 银行与保险人之间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保险合同下解除权是一种权利, 可以由当事人处分, 保险人对解除权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保险公司放弃保险合同下的合同解除权是合作协议下的一项义务, 且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没有加重投保人义务, 对保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没有影响, 故而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内容合法有效。

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做一些理解, 有一种合同叫做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生效或者附条件终止的合同, 以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要件。那么在这样一种合同中, 所附条件就很有可能指向其他合同, 并且对附条件合同的当事人施加相应的义务, 合作协议中如果明确约定保险人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 否则合作协议终止的话, 可以直接认定合作协议为附终止条件的合同, 这样, 附条件的合同显然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 因而也是有约束力的。

(二) 关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保险合同生效及保险期间只能够由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 银行与保险人之间合作协议有关保险合同生效的约定对投保人来说没有意义。保险合同在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保险事宜达成一致时即告成立, 而保险合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成立即生效的合同, 如果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合同自签发保单之日起生效的约定有效, 那么保险合同自保单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单签发之日通畅在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保险事宜达成约定之后, 意味着保险合同生效时间被合作协议做了调整, 这样一来对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投保人与银行之间仅具有借贷法律关系, 银行不能够通过合作协议来调整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三、问题分类

(一) 合作协议中对仅涉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权利义务的变更

上述具体问题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即是合作协议对仅涉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权利义务的变更, 且约定了在合作协议与保险合同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时以合作协议为准的, 对于这类约定, 原则上应属于有效约定, 出现纠纷时, 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合作协议为准。

也就是, 在合作协议中, 有关权利义务的安排还是仅仅在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做出, 即使涉及投保人的权利义务, 也只能够在不加重投保人义务的前提下, 合作协议中的有关约定才为有效。

最后, 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合作协议的性质不因保险合同而局限, 在最高法院对有关案件的回复中, 最高院认为保证保险实质上就是保险公司对银行贷款的担保, 是保证 (3) , 合作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保证协议。因此, 保证协议中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与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约定即借款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约定均是独立的, 尽管各协议之间有所牵连, 但这并不影响在各自独立的合同下, 合同当事人就各自权利义务所做的对各自的具体安排。

(二) 合作协议中涉及变更投保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这种情形就很好考虑了, 合作协议是由银行与保险人就保证保险合作所做的约定, 投保人没有参与合作协议的谈判与缔结, 即投保人没有涉及银行与保险人之间合作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 故而合作协议不能扩及对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安排。

例如, 在合作协议中可以约定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但合作协议中如果约定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或者对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期间等作出约定就是没有意义的。

本文所探讨的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 其实也就是在探讨合同相对性的问题, 在具体的合同中, 合同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 但合同相对性的实质永远都是不变的。当然, 合同相对性并不是绝对的, 在特定条件下, 合同以外的当事人也能够介入到合同关系当中来, 最典型的就是债的保全 (4) 。所以, 问题不是绝对的, 但, 变更的前提是要对现有法律制度要有深刻理解, 不能因为对现有法律制度的理解不到位而错误地认为现有法律制度已经跟不上发展的社会生活。故而, “徒法不足以自行”, 作为法律人必须要不断学习, 正确理解并运用法律才能够实现法律人的价值, 才能够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摘要:保险通常是基于保险合同在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所做的权利义务安排, 在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中, 保险人与受益人即商业银行之间往往会在保险人开展特定保证保险业务前, 首先就保证保险合作做出相应的安排, 这种安排会涉及对保险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 显然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 本文通过对保险人与受益人之间合作协议法律问题的研究以期望能够将有关疑问阐述明晰。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保证保险,合作协议

参考文献

[1]王利明.论合同的相对性[J].中国法学, 1996 (4) :69.

8.中国4A与杭州政府达成合作协议 篇八

根据协议,本年度中国4A与杭州合作,不仅把金印奖颁奖典礼设在杭州,更在此基础上,增设高端论坛、沙龙、广告展览展映等一系列活动。行业高端论坛将聚集最优秀的广告作品、最权威的创意大师、营销大师及最具实力的广告公司,就行业趋势、品牌发展等问题充分沟通与互动;就品牌规划及重点企业品牌发展。

中国4A还将组织沙龙活动,进行高端对话访谈,现场诊断互动,指导品牌健康、跨越式发展。配合文博会的主题展览,中国4A将增设金印奖历年获奖作品展览及国内外杰出广告片展映,为文博会及广告圈的受众提供广告创意的饕餮盛宴。

近年来,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的推动下,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六届。去年文博会设立了二十余个展区,有三十多项论坛赛事和活动在会议期间举办,吸引了大批国内外的文创人士参与,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创意氛围,其规模和影响力还在逐步扩大。

中国4A金印奖(由中国4A创意金印奖、中国4A媒体金印奖构成)是中国广告业的创意风向标,旨在树立中国广告创意的最高标准,褒奖出色的广告创意。4A金印奖每年举办一次,自2006年第一届中国4A创意金印奖启动以来,历经六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集合国内最优秀的广告作品、最权威的创意大师、营销大师以及最具实力广告公司的专业平台。每年一度的金印奖颁奖典礼更是成为中国广告业的年度盛典,汇聚行业内权威大腕、学术界的著名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创意大师。

中国4A金印奖与杭州文博会的强强联手,不仅会进一步增强杭州的文化创意氛围,还会将金印奖的影响持续扩大。同时今年中国4A在金印奖颁奖典礼基础上组织的高端论坛、品牌发展沙龙、4A金印奖历年获奖作品及国际经典广告作品展映及点评等一系列活动将引爆广告行业全年热点,为杭州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注入新鲜动力。

9.网店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九

甲方:郑州合众网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经营网上淘宝店铺,乙方要求加盟合众网商务服务系统,甲方协助乙方在淘宝网上建设网上店铺。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签订协议并办理完加盟手续后,帮助乙方在淘宝网商申请一个淘宝账号,以商品的底价价格向乙方供货,并代为发货(邮费按实收取)。同时提供给乙方全部商品的供货价格表(如有价格调整按最新价格表结算)。当乙方有客户订购,乙方可以单独发货。也可以通过甲方代乙方向客户直接发货,但乙方必须首先将货款、运费及定单资料交付甲方。

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1、网店注册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电话、Email。

2、与身份证相符的淘宝账户。

3、乙方的支付宝账号和邮局汇款地址。

4、网店建设及服务费用:共 68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捌拾元整)。服务期限 5年,甲方给乙方提供网店维护,网络营销经验、经营的培训、交流和指导。(注:第二年开始,每年系统服务费用为100元)

三、经营方式网店建成后,乙方有权经营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以网站上架的数邮包为准)。乙方发货时,应先向甲方咨询该货物的备货情况及现行价格,以便更好的服务客户。

四、退换货办法:具体退换货办法按淘宝网现在的退换货制度执行。

五、服务费用:此协议服务费用在签订协议时由乙方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费用后在约定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建成网店,超过约定时间乙方有权申请退回费用,但由于乙方配合的原因造成的超时除外。双方约定的建店时间为自签订本协议后的十个有效工作日。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六、备注

甲方:合众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10.知识产权服务合作协议 篇十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第一条 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2)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逐步完善企业研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研发,专利、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第二条、甲方责任义务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

需申请文件并交付申请费用的情况下,完成专利申请的申报工作。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应及时通知委托企业领取。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制定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2)对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应以书面指令信函(信件、传真或者电邮)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告甲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客户信息及技术资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

(4)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和时间;

(5)乙方应及时完成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并保证质量,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

(7)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代理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第五条 保密责任

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第六条 费用结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展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客户相关资料和费用打到指定邮箱和账号,甲乙双方按 : 比例分配代理费或相关服务费(官费除外)。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11.会议服务合作协议 篇十一

2010年10月7日,在中国和意大利两国总理见证下,文化部部长蔡武与意大利文化遗产与活动部部长邦迪在罗马签署《中国国家文物局与意大利文化遗产与活动部关于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意大利共和国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协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与意大利文化遗产部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后,中意两国在文化遗产领域签署的第三个合作文件。

根据《备忘录》,中意两国将在博物馆和古迹遗址管理、互换和联合办展、馆藏文物交流、博物馆人员交流、打击文物走私、文物保护技术交流、互换常设展厅等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意两国将互相在对方国家级博物馆设立常设展厅,这是在20余年合作积累的良好互信和丰富经验的基础上,中意两个拥有古老文明的国家在文化遗产领域交流与合作的有益探索,也是国际博物馆馆际交流的创新形式。

《备忘录》签署后,两国文化部长出席了在罗马元老院举办的《秦汉-罗马文明展》开幕式。

中埃签署保护和返还从原属国非法贩运被盗文化财产的协定

10月12日下午,中国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最高文物委员会秘书长扎西哈瓦斯在开罗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政府关于保护和返还从原属国非法贩运被盗文化财产的协定》并交换了协定文件。目前,在国际公约框架下,中国先后与秘鲁、印度、意大利、菲律宾、希腊、智利、塞浦路斯、美国、澳大利亚、土耳其、埃塞俄比亚等12国签署了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

根据协定,中国国家文物局和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将分别作为两国政府的专门机构,负责双方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合作事务的具体工作。

博物馆

杨靖宇纪念馆新馆落成

9月18日,吉林省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暨靖宇县杨靖宇将军纪念馆新馆揭牌仪式,在杨靖宇将军殉国地举行,来自社会各界上万人参加了仪式。

新馆建筑面积2766平方米,是一个斧头的抽象造型,象征着杨靖宇率领的抗日队伍是由中国工农红军组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是人民的军队。整个建筑用灰色的大理石挂面,寓意着银灰色的大斧是钢铁铸成的,象征着抗联将士钢铁般的意志。宝鸡青铜器博物院落成开放

全国最大的青铜器专题博物馆——宝鸡青铜器博物院正式落成开放。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姚引良等出席落成典礼。

宝鸡是炎帝故里,西周和秦王朝发祥地,尤其以周秦青铜重器的出土与发现为世人所注目,被誉为“青铜器之乡”。新落成的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荟萃了宝鸡地区出土的珍贵青铜器1500余件(组),包括著名的何尊、史墙盘、三年兴壶等国家一级文物百余件。

展览

《方力钧》揭幕今日美术馆

由今日美术馆、广东美术馆联合主办的《方力钧》8月21日至9月4日在今日美术馆展出。这是今日美术馆继2006年举办《今日方力钧》之后的一次介绍和研究艺术家创作经历的大型展览。

展览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文献部分,展览将系统化的选出艺术家在不同阶段学习积累和创作实践等一系列关键资料,用以深刻反映出巨大时代变迁下的中国对于个人生存的特殊影响,和特定历史环境对艺术创作的影响。展览将通过艺术家的草图、笔记等来呈现他在时间中积淀的冥冥所思和异乎寻常的饱满创造力,通过这些“创作档案”我们便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透视艺术家所处的特定时代以及对特定时代的价值判断和思想境遇。第二部分展出了方力钧2006年后创作的新作品,包括最近的重要之作,使我们能够连贯性的了解和感知到艺术家当下的创作状态。

浙江省博迎来“青铜时代”

9月10日,来自河南博物院的“青铜时代——中原夏商周文物展”在浙江省博物馆武林馆区开幕。该展览汇集了多年来河南出土的夏商周时期文物精品111件(组),其中,一级品文物有20多件(组),重点反映三代的礼制与文化。展出文物分为四大类:青铜器、玉器、陶器和货币文物。其中,青铜器是本次展览的核心和最大看点,有夏代我国最早的青铜容器爵、斝等。展览将于11月10日结束。

首届世界华人典藏大展开幕

9月28日,由首都博物馆主办、香港玉树堂文化有限公司协办的“首届世界华人典藏大展”在首都博物馆开幕,由美、英、法、新加波、台湾、香港、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藏家提供的100件(套)精品闪亮登场,包括宋代官窑、哥窑、清代瓷器和书画等,其中原藏于北京故宫的“清乾隆洋彩雕瓷转心瓶”成为焦点。

本次展览是国内首次大规模地将世界各地的华人收藏精品集中在一起同台展出,大多数作品都是来源于民间且首次与收藏界人士之外的观众见面。展览期间,首博还专门开辟出一块文物鉴赏区域,推出数件藏品与观众近距离接触。展览将于2011年1月9日结束。

民国瓷器艺术展在京开幕

9月28日,由北京市文物局主办,北京艺术博物馆、景德镇陶瓷馆承办的《传承·跨越——民国瓷器艺术展》在北京艺术博物馆开幕。展品170件,包括“洪宪”款识瓷器、民国总统用瓷、“康德”年款瓷器、珠山八友瓷器、仿古瓷器、醴陵釉下五彩瓷器等。

民国瓷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反映了民国重大历史事件和时代特征,是重要的文物遗存和历史见证物;对于中国传统古陶瓷工艺和文化,既有传承和模仿,更有变革与创新,对中国现代陶瓷发展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本次展览将于2011年1月5日结束。

马凌画廊推出最大型毕加索展览

9月28日,马凌画廊(Edouard Malingue Gallery)在香港中环开业,成为香港首家唯一专门代理印象派及现代艺术的画廊。开幕当日至12月4日期间,画廊将举行香港历来由画廊策划的最大型毕加索展览,向收藏家及公众呈献一系列珍稀毕加索大师级作品,其中,毕加索“蓝色时期”水彩作品《两裸像之研究》以及《戴帽的女人》等众多具博物馆藏水平的杰作均为首次亮相亚洲。

马凌画廊由法国画商马凌(Edouard Malingue)创办,代理莫内、蒙德里安、达利、杰克梅蒂等西方印象派及现代大师的艺术品,同时也代理旅居巴黎的华人大师之作,包括赵无极及朱德群。

《忽必烈的时代——中国元代艺术展》在美国开幕

《忽必烈的时代——中国元代艺术展》于2010年9月28日在美国开幕。展览由中华文物交流协会与美国纽约大都

会博物馆联合举办。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作为中方承办单位,组织了13个省市自治区的25家文博单位的百余件文物精品参展。另有来自台北故宫博物院以及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地多家博物馆及私人收藏家提供的百余件展品参展。

杭州举办“南宋瓷器精品大展”

10月1日,“清雅——南宋瓷器精品大展”在浙江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新修的名窑传承馆开幕。展览共分“风雅极致”“青之葱郁”“青白之光”“黑之魅惑”“碎片断想”五个篇章,汇聚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天津博物馆、福建博物院、江西省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杭州历史博物馆、吉安市博物馆、湖州市博物馆和丽水市博物馆等国内十余家博物馆(院)的南宋瓷器精品130件(套)以及南宋时期代表窑口出土的瓷器标本精品200余片(件)。其中,国家—级文物22件,二级文物39件。

展览期间还将举办“瓷中有真意”系列讲座,包括“南宋越窑”“宋元水下考古”“南宋宫廷用瓷的考古学观察”等主题,由古陶瓷学界的专业人士主讲。展览为期三个月,将于12月31日结束。

遂宁宋代窖藏瓷器亮相恭王府

9月21日,由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与四川遂宁宋瓷博物馆共同举办的“梅香翠雅——四川遂宁宋代窖藏瓷器展”在恭王府乐道堂展厅开幕。共展出遂宁青瓷博物馆藏瓷器97件,其中一级文物23件,创恭王府历次文物展之最。这批文物于1991年在遂宁市南强镇金鱼村被发现。出土窖藏瓷器以龙泉窑和景德镇窑为主,兼有少数定窑、耀州窑及四川地方瓷窑的产品,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宋瓷的艺术风格。展览将于11月20日结束。

中国美术馆推出“美国当代版画展”

10月10日,由中国美术馆策划组织的“美国当代版画艺术展”开展。该展览聚焦于美国版画过去30年来的发展状况,第一次将美国当代版画介绍给中国艺术界和公众,从中可见一大批著名美国艺术家在版画上的探索与创新,更可见美国版画在拓展“印制”语言上的多样性,其中与新材料、新技术结合所呈示的版画新面貌,反映了数字时代的艺术特征。展览将于11月3日结束,此后还将到上海、杭州和深圳巡回展出。第二届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10月开幕

南宋官窑菱花洗、元青花大罐、赵孟頫摹本《兰亭序》、“乾隆御览之宝”青玉玺等众多难得一见的私人收藏顶级文物艺术品10月齐聚北京,亮相“第二届北京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

“北京·中国文物国际博览会”两年一届,今年10月21日至25日举办第二届,由北京市文物局等单位主办,北京商报社等单位承办,已被纳入到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届时将分别在北京国际会展中心(主会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展览馆(分会场)举办,主会场为高端文物艺术品展览。10月23日举办主题为“人文北京·典藏世界”的高峰论坛。

第三届亚洲艺术博览会明年1月在京举行

第三届亚洲艺术博览会将于2011年1月7—10日在主场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开幕,系列活动为期6个月。本届亚洲艺术博览会成为欧盟中国经济文化委员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巴黎秋季艺术沙龙”亚洲选拔展和中国同名展为契机,选拔亚洲优秀艺术家推向世界高端市场,并引进西方优秀文化。

拍卖

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高管人员暨《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宣贯专题培训班在杭举办

9月14—17日,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和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组织的首个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高管人员暨《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宣传贯彻专题培训班在杭州举办。来自全国20个省(区、市)的127家文物拍卖企业151名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此次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首次针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条文解读、“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评定工作的有关说明、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行业职业操守,拍卖企业法律风险规避,企业人才战略管理、收藏文化、艺术品拍卖哲学思考、《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颁布)修订研讨等课程。这是中国拍卖业恢复发展以来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的大集训,将对以后企业科学发展、诚信经营以及对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嘉德四季3.92亿元收槌

经过四天拍卖,9月21日,嘉德四季第23期拍卖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中心完美收槌,总成交额达3.92亿元,为今秋第一场拍卖会划下圆满句号。

中国书画总成交额超过3亿元,近现代书画众多大名头、大尺寸作品创出高价,平均成交率超过90%,李可染《云龙山写照》以估计近6倍的470.4万元成交,董其昌《疏林茆屋图》以324.8万元成交。瓷器玉器工艺品部分创出5780万元的成交额,无款官窑代表作清康熙天蓝釉百条缸280万元成交。作为最稳定的收藏板块,古籍善本部分总成交额、成交比率创出新高,成交额2924万元,成交率83%,众多“性价比”极高的各类藏品,受到新、老藏家一致欢迎。版本极为罕见的明永乐十八年刻《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以89.6万元拔得头筹,估价仅2万元的严复手稿以84万元成交。

首尔拍卖现代及当代艺术秋拍成交7852万港币

10月4日,首尔拍卖(Seoul Auction)在香港君悦酒店举行“现代及当代艺术”秋季拍卖,推出60件精彩西方及中韩日名家杰作,创下7852万港币的总成交额。当中的焦点拍品,夏加尔(Marc Chagall)代表作《动物寓言与音乐》,经过激烈竞投,最终以3217.2万港币由一位亚洲藏家投得,打破历来亚洲拍卖会上现代西方大师绘画最高成交价纪录。毕加索的《画室里的模特儿》以1817.2万港币也由亚洲藏家投得。

Acker Merrall & Condit推出名酒零售及网上拍卖会

10月5日,美洲酒商Acker Merrall & Condit,宣布于10月在香港推出名酒零售业务及网上拍卖会。零售服务每星期通过电邮通讯,为客户介绍最顶尖酒庄出品,尤其重点推介以箱为单位的珍酿。亚洲零售服务推出首星期,已创下200万港币的成交额。此外,客户可登录www.ackerwines.com参与网上拍卖会,每月首天举行。10月即将举行的一场,将呈献来自香港的私人窖藏共810批名酒,预计成交总额500万港币。所有顶级名酿全部妥善存放于香港的专业酒窖Crown Wine Cellars,状态完好。此外,11月5—6日及12月10—11日的拍卖将为藏家呈献更精彩的顶级名酒系列。

香港国际古玩及艺术品博

览会成交额同比升四成

为期4天的“香港国际古玩及艺术品博览会”(FINE ART ASIA 2010)于10月6日结束,创下3.24m港币的交易总额,较去年增长40%。来自亚洲、欧洲及美洲的60多家国际知名艺廊及古董商参与了本届博览会,展出逾5000件东西方不同历史时期的艺术瑰宝,吸引了1.8万名来自全球各地的参观者。

自2006年起,香港国际古玩及艺术品博览会每年举办一次。本届博览会特别加强并扩充了艺术部分,展出的作品涵盖17世纪至现当代,其中包括夏卡尔、毕加索、米罗、布尔德勒等名家佳作。博览会期间还举办了一系列学术讲座及研讨会,由香港及海外著名艺术家及学者主持,旨在促进对全球艺术发展的讨论及交流。

香港苏富比2010秋拍突破30亿港币

香港苏富比10月2日至8日在香港会展览中心举行秋季拍卖会。是次拍品逾3200件,估值逾16亿港币,结果拍出逾2800件,成交额30.92亿港币(约合人民币26.93亿元),4个专场成交率达百分之百,并创香港苏富比拍卖成交额纪录。

中国书画收获4.7亿港币,以齐白石、傅抱石、张大千、吴冠中等名家名作主导,傅抱石《罢阮图》3314万港币成交,张大千《江南旧游图》2866万港币成交。

中国瓷器工艺品6个专场,成交额16.28亿港币,“彩华腾瑞-戴润斋清官御瓷珍藏”和“明心菩提-Stephen Markbreiter伉俪重要明代御制鎏金佛珍藏”百分之百成交。1.2162亿港币成交的清乾隆帝“信天主人”交龙钮白玉玺刷新御制玉玺及白玉拍卖世界纪录,清乾隆浅黄地洋彩锦上添花“万寿连延”图长颈葫芦瓶2.5266亿港币(约合人民币2.21亿元)创中国工艺品拍卖世界纪录,明永乐鎏“如意轮观音菩萨”坐像2754万港币,明成化青花缠枝卷草纹梅瓶4322万港币。

两场当代亚洲艺术成交2.56亿港币,张晓刚《创世篇:一个共和国的诞生二号》以5218万港币、丁乙《十示之六》842万港币、余友涵《招手毛泽东》662万港币、李松松《放下你的鞭子》314万港币,均创画家个人作品拍卖世界纪录。现代及当代东南亚艺术成交T7800万港币。

Marcus D.HilesR的显赫窖藏和“尊酩芳醇一重要美国藏家珍稀佳酿(第六部分)”百分之百成交,分别收获了4970万港币和5730万港币。

另外,瑰丽珠宝及翡翠首饰4.23亿港币,名贵腕表成交5570万港币。

2010北京拍卖季隆重开幕

以“加快北京拍卖市场发展,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为主题的2010北京拍卖季于2010年10月18日在北京荣宝大厦隆重开幕。本次活动由北京拍卖行业协会主办,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支持,12月下旬闭幕。

北京拍卖季始自2007年,本届拍卖季围绕北京建设世界城市,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目标,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以拍卖季为载体,通过搭建交流、互动和开放的平台,增强北京拍卖行业与国内外的交流,推进北京拍卖企业与国际拍卖市场的融合,逐步将北京打造成为中国艺术品国际交易中心,同时进一步发挥资产拍卖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本次参加企业83家,比去年拍卖季增加23家;计划举办文物艺术品和资产两大板块的拍卖会280场次,是去年拍卖季的1.2倍。本届拍卖季是参与企业最多,拍品涉及范围最广,拍卖场次最密的一次盛会。

拍卖季期间举办《2010北京拍卖季文物艺术品拍卖精品联展》,从秋拍的数万件拍卖品中,遴选出几十件精品进行集中展示;还首次举办以“抓住机遇、规范发展”为主题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论坛和资产拍卖论坛。

拍卖季期间将举办三期“20tO北京拍卖季之芷兰雅集艺术讲座”,邀请专家开展收藏投资为主题的讲座,并与听众进行互动提问和解答,以引导大众收藏理念和投资取向,丰富人民文化生活。并利用网络和手机报的形式发布2010北京拍卖季相关内容。

其他

香港梦蝶轩向中国丝绸博物馆捐赠辽代丝绸文物

12.国开行与建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篇十二

6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在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银团贷款、资金交易、代理结算和金融创新产品、海外业务,以及教育、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医疗、环保等民生领域加强合作。国开行董事长陈元、副行长袁力,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党委委员章更生出席签约仪式。

据介绍,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国开行和建设银行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共同促进中国金融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双方将在过去良好合作基础上,利用各自优势,积极探索业务合作方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作为我国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国开行长期致力于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民生领域以及国际合作领域发展,以融资推动市场建设和规划先行,注重控制风险,市场业绩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建设银行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业务发展趋势,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经营转型,传统优势业务稳步增长,新兴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经营业绩表现良好,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产品创新不断涌现,客户服务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

13.特约维修服务合作协议 篇十三

甲方:

乙方:

首先感谢贵__________________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和信任,为了保证甲方享有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双方就电器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优先接受甲方预约,并提供优先派工优质服务和价格上的优惠(后附价格表)

二.乙方按协议为甲方提供满意服务,维修、维护后有专业人员定期回访,并为甲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三.乙方承诺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三个月;如三个月内同一产品相同故障相同备件损坏则免费维修;同一产品相同故障不同备件损坏则只收取备件费用;同一产品不同故障则需收取维修费用。

四.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维护;电器设备的采购、安装、维修、维护及家用空调、商用空调、中央空调清洗等服务项目。

五.结算相关:

1.结算凭证: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使用华强统一工作单,客户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结算周期:年度结算,每年12月20日前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于30日前支付。

3.结算方式:现金或支票.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本协议有效期______年,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后可续签。

我们有专业的电器维修人员若干名,保证实现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服务质量,让客户真正体会到服务就在身边,我们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技能和水平,追求更优更好的服务质量,并将使之尽善尽美,我们期待着您能给予我们的大力支持。

甲方:委托人签字盖章:乙方:委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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