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5篇)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篇一
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 碚 大 田 煤 矿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5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 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1天。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第十四条 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 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 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生活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
第六章 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 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 “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大田煤矿“三违”处罚条例、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第二十一条 “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 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篇二
在第116次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提出安全生产源头治本和政策治本的12项措施,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相继出台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一系列部门规章。为了规范安全培训市场,保证安全培训质量,满足政府部门和企业对安全培训的需求,实现安全培训中介服务机制的良性发展,国务院赋予了国家安监总局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施行行政许可的权力。国家安监总局、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自身行政许可的范围,相继颁布了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评估标准。根据评估标准,截至到2007年底,全国共认定一~四级培训机构3969家,同时对各级培训机构的师资进行了培训考核。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的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初步建立,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支撑。
通过近几年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的相关工作,笔者发现,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对其专职培训管理人员的职能定位不明确、专业素质要求不清楚的状况,这制约了安全培训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培训形式和内容陈旧单一、难以创新,致使安全培训不能更好地适应企业的需求。
2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培训管理者现状
2.1 培训机构的认定及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资质证书。目前,资质证书共分为四个等级,其中:一级、二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颁发。
从目前培训机构开展的实际业务范围来看,一、二级培训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有一部分从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察员、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二级以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等的培训,还有少部分二级培训机构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三、四级培训机构大都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2.2 培训机构性质
目前,已获认定的培训机构的隶属性质比较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专业的培训机构,即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机构。这种机构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如国家安监总局培训中心,其数量较多;另一种是属于独立企业法人的民办中介组织,如某安全文化有限公司,其数量较少。
二是教育系统正规院校所属的社会培训机构。这类机构是隶属于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的安全培训项目部门,如某大学安全工程学院的培训部门,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部门。
三是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部门。这类机构是企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为企业自己员工进行素质培养的教育培训部门,包括:各类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这类培训机构以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性质的企业内部的培训部门为多。
2.3 不同性质培训机构的特点
培训机构因其隶属性质不同,则培训任务的来源、培训师资和管理人员的职能与素质等均不尽相同,由此导致其特点不同。
直属于各级安监部门的事业单位培训机构,主要承担部门委托的各项资质许可类培训,无市场开发压力,其培训管理人员大部分只是从事管理班级、联系教师等事务性工作,缺乏培训项目的开发设计能力。这类培训机构工作量受部门机关业务影响较大,市场开发能力较差。
专业民办培训中介组织由于无政府部门指定的培训任务来源,需要深入研究企业需求,自行开发适合市场的培训项目,以保持自身的良好发展。这类机构的培训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有一定的培训项目设计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但由于其数量较少,对整体培训市场影响不大。
在第二种隶属性质的培训机构中,普通高校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很强,但面向社会的安全培训是学校专业学历教学之外的拓展性工作,其主动开发培训市场的动力不足,培训业务量较小,也很少配备专职培训管理人员(一般由教职工兼任)。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等培训机构主要开展本地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业务量相对饱满。
第三种隶属性质的培训中心,尤其是隶属于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如石油企业、电力企业、大型煤炭企业)的培训中心,其培训设备、设施相对完善,教师和管理人员配置较好,主要面向企业内部开展培训,因此业务量比较饱满。但是这类机构更侧重于对授课教师的培养,在无市场竞争压力的情况下对培训管理人员的培养不够重视。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安全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对培训管理人员的培养重视不够和使用不当的问题,多数培训管理人员对现代成人学习理论了解和掌握不多、课程开发和策划能力相对薄弱、对现代培训方法运用技能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等,真正称职的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十分缺乏。
3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者职能定位
培训管理者属于培训机构的特殊阶层,主要负责培训项目的调研、计划制定、实施以及评估,其职能与一般培训教师的职能存在差别。以市场化培训业较为发达的美国为例,培训管理者属于培训机构的经营者,因此除了要具有行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外,还要具备企业管理知识和技能。优秀的培训管理者对提高培训组织(机构)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美国的专门培训机构中,培训管理者往往被定位于企业管理层。不同性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管理者的职能定位也不完全相同。由政府设立的公共培训机构,更多地具有社会服务性,其培训管理者对培训活动的管理通常要按照社会需求和政府的部署来进行。企业所属培训机构只对内部员工进行培训,其培训管理者通常隶属于人力资源部门,专门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各项培训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价。高等教育机构一般都设有职业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部门,负责向社会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其培训管理者的定位较为特殊,往往属于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例如乔治·华盛顿大学职业教育中心业务主管即负责管理学校职业教育与对外培训活动。
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各级各类安全培训机构管理者的职能定位应以培训教学管理为主,包括对各项培训活动进行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价。同时,可适当参与课程教学工作,加强对培训教学过程的认识和感受,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培训管理者的具体职能要求随安全培训机构的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专业的安全培训机构来说,培训管理者的职能包括:
(1)负责培训项目的培训需求分析、培训方案设计、培训项目实施,对客户的培训需求做出分析与诊断,制定培训计划与方案;
(2)制定培训咨询项目工作计划,独立负责培训咨询项目管理,包括资源调配、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质量跟进、项目预算监控、项目成果归档、项目组员评估、项目回款等;
(3)通过电话沟通、邮件交流、现场拜访等方式,与客户交流和沟通;
(4)管理目标客户需求预期,维系良好客户关系;
(5)负责培训教师的信息搜集、评估和开发工作。
4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者应具备的素质
培训管理者是培训机构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核心力量,其素质的高低关系着整个培训项目的质量。在瓦钦斯(Karen Watkins)和马斯克(Victoria Marsick)的学习型组织理论中,对培训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7C”的要求,即Continuous(持续不断地学习)、Collaborative(亲密合作的关系)、Connected(彼此联系的网络)、Collective(集体共存的观念)、Creative(创新发展的精神)、Capture and Codified(系统存取的方法)、Capacity building(发展能力的目的)。
对照“7C”的要求,结合安全培训机构的特点,笔者认为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以下素质:
(1)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安全培训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
安全培训作为安全生产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保护广大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伟大事业。在安全管理的预防原理中,教育培训对策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有关统计资料表明,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这些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和安全习惯不良等。这些都对安全培训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安全培训管理者应该具有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作为一个安全培训的管理者,要愿意和善于学习,并改变自己的理念、态度和行为,能够借鉴国内外先进知识与经验,结合具体情况形成新的理念。必须把学习目标与组织目标,特别是组织的长远目标、发展战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要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由于现代培训模式正朝着合作化方向发展,同时,培训活动涉及市场开发、对外联络、绩效评估等方面,培训管理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就显得格外重要。作为安全培训活动的管理者,应积极学习人际沟通的艺术,提高自己的沟通技巧。
(4)深刻理解现代成人培训理论
澳大利亚培训专家安东尼·M·格兰特在《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培训》一书中指出“培训是一个相互协作的、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面向结果的系统过程”。现代培训更重视成人学习的特点,侧重于受培训者的亲身体验,帮助受培训者解决实际的问题。这就要求培训管理者在培训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中,关注被培训者本身,强化其感受和体验,提高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了解培训管理的流程,熟练掌握各环节的基本方法
《ISO10015质量管理培训指南》提出:为了选择和实施培训,以弥补所要求的与现有的能力之间的差距,培训管理者应监视下列阶段(见图1):a.确定培训需求;b.设计和策划培训;c.提供培训;d.评价培训结果。
培训循环的每个阶段都有其基本理论和方法,要求每一名安全培训管理者都要熟练掌握,并在工作中加以运用。
(6)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作为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应该了解、熟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以便在开发、实施培训项目时能够得心应手,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5 结束语
从数量上看,目前全国共认定一~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近四千家,培训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初步建立。但是,多数培训机构对培训管理者重视不够和使用不当,真正称职的专职安全培训管理者仍然十分缺乏,进而影响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培训机构的持续进步。
如何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安全培训管理者的职能要求和素质要求,从而为培训机构选拔和培养合格的安全培训管理人才提供有效的帮助,还需要大家共同的关注和努力,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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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安全管理中的地震安全教育 篇三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灾害的国家,而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是青少年集中学习和生活的地方,最容易受到地震灾害的影响。血的事实和教训告诉我们,地震灾害始终是对我们落实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威胁,地震安全教育是我们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整个社会的重大责任。
有科学的意识才能有科学的行为。学校教育是青少年防灾意识教育最重要的手段,学校是青少年接受防灾意识教育最主要的场所,随着我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颁布和实施,中小学生的安全和减灾意识教育日益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校安全管理中,应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防止在灾害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技能,体验减灾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精神和减灾意识。本文试图从防震减灾工作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些见解,供教育工作者参考。
一、加强校内环境安全的建设
首先,各级领导应该有较强的安全和减灾意识,要非常重视学校建筑和设施的安全性,加强学校内部环境安全的建设。加强校内环境安全的建设分为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部分,二者是互相促进,互为依托的。硬件建设包括消除隐患,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这种排查又可分为结构性安全和非结构性安全检查两大部分。结构性安全主要是在专业人员的协助或指导下对学校建筑的抗震性能进行仔细排查,彻底查出隐患,对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拆除、治理或结构性加固;非结构物的安全主要指对家具一类的的固牢,如教室的闭路电视是否安置牢固,学校建筑物的空调室外机或广告牌等悬挂物是否在受到一般性外力时对师生构成安全威胁,是否需要加固或拆除;学生宿舍如存衣柜、电视之类是否需要固定锚紧,以免地震时倾翻伤人;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另外,学校是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准备一些灾害应急食物、饮水和其他物资的储备。通过诸如此类在学校的实际减灾行为,使师生们耳濡目染,在潜意识中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安全环境建设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对师生暗示性的宣传和教育。软件建设包括积极推动和开展防震减灾教育示范学校活动,并制订有关防灾减灾教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和评价办法,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和减灾教育进行督评,逐步建立相应的安全和减灾教育的督导机制;发挥防震减灾教育示范校的骨干、示范作用;制订学校、年级、班级等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并经常根据情况和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结合地震安全课的内容进行演练。倡导在建设学校校园文化中把减灾文化作为基础之一。
其次,加强地方教材相关内容的建设,推进安全和减灾知识与实践课程的开发和教学工作。地方课程是由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规划和开发,在本地区范围内统一设置的课程。它应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种课程资源,反映当地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需求,突出本地特点。校本课程是在保证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结合本校实际,从本校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要出发开发的课程。我国是多地震国家,但地震灾害的分布并不均匀,因此,各地应根据各自的地震活动背景和地质构造环境,有针对性地编制各自的地方教材。特别是在地震灾害频发地区或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学校,一定要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适当增加防震减灾知识内容。学校的防灾和安全教育还应分层次,不同的年级讲授不同的内容,层层递进,形成防灾和安全教育体系。同时,根据教材内容,结合应急预案进行适时和必要的演练,“纸上得来终觉浅”,只有通过演练,才能使学生们把课本知识真正转化为实际行动,掌握避震逃生和自救互救的技能。
在这方面,日本地震教育可供借鉴。1995年1月17日,日本兵库县大阪—神户地区发生了强烈地震。这次地震震级为7.2级,造成人员死亡5466人,3万多人受伤,几十万人无家可归,受害人数达140多万人,被毁房屋超过10万栋,生命线工程和大量公共设施被严重破坏,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亿美元。日本的兵库县是阪神大地震所在地,所以阪神大地震也叫兵库县南部地震。地震后,兵库县学校大力加强了防震减灾的教育,因此,兵库县的防灾教育与相关活动是日本防震减灾教育的典型代表。兵库县每个学校都指定一名教师专门负责学校的防灾教育。该教师的职责是:编制学校的应急管理手册,协调组织学校的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疏散演练,制订本校防灾教育的年度计划并组织本校教师的培训。学校积极参与社会上的有关应急演练,如应急食物供给、紧急救护等。学校的应急疏散演练分为几种:有课间休息的演练,有不事先通知学生的演练,有不事先通知教师的演练和在紧急情况下把学生送交家长的演练,后者要求必须有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地震安全教材的编制一般分为四级:小学低年级(1~3年级、6~9岁)、小学高年级(4~6年级、10~12岁)、初中(13~15岁)、高中(16~18岁)。各等级教材的内容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如,小学低年级的教材就教孩子们遇到灾害时如何保护自己,而到了高中就涉及到了灾害的原理。以地震为例,讲到了地震造成沙土液化、地基失效的原理,在讲到防灾措施时,甚至详细地讲解了建筑物的抗震结构。
二、加强师资的培训
加大地震安全课任课教师的培训,尽量开拓任课教师的视野。我国许多学校地震安全课的任课教师基本是由其他学科的教师兼任,因此,相关的知识背景和储备可能不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要想把防震减灾课讲得生动,引起学生的兴趣,教师本身的素质、教师的知识底蕴和积累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除了教师自己的努力之外,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都应尽量创造条件,加强培训,给教师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和具体的教学建议,最好有课程实施手册。在有条件的地方,与专业部门合作,或在其指导下开发统一的教学课件。
三、将防震减灾知识渗透到其他课程的内容中
可以把安全和减灾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其他有关课程中,如,物理课讲到波时可介绍地震波知识,生物课上可适当介绍地震的生物前兆异常,地理课可介绍我国或本地的地震构造环境和地震灾害,生理卫生可讲自救互救和灾后防疫的知识,体育课上可传授运动中的自我防护等等,甚至英文课中都可选择一些防震减灾方面的材料作为课外读物。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防灾安全实践活动
在开展校园科技节、科学小发明竞赛、科技小组等多种形式的科学实践活动中,在夏令营、冬令营、征文等课外活动中都可选择将地震安全和防震减灾作为重要活动内容之一,并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评估。充分利用班会、校会等,开展安全与减灾的讲座、演讲、讨论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注意为校图书馆或阅览室购置补充相关的图书光盘等资料,请校外专家或有关人士做专题讲座或演讲等。
地震灾害的社会性决定了防震减灾的公众性。人类的意识具有能动性,公众正确的减灾意识可以变成一种物质力量,可以增强人们战胜灾害的信心和能力。尤其在学校开展不同形式、不同特点的防震减灾教育,不断增强每一个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学校安全管理的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对全社会和谐和安定的重要贡献。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全体社会公众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自觉性、与灾害作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旦发生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就能够高效有序地采取应急措施,实现防震减灾的最终目标。
作者单位分别系北京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篇四
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五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一、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二、工人变化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三、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不少于20小时)
四、特殊工种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五、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六、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人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七、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 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前后时这五个环境必须抓紧教育。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六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的教育制度,本标准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
2.职责:安全技术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项目部、班组积极配合安全教育工作,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凡新进职工的安全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技术部对新进我公司的职工进行教育,教育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教育; ②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文件等教育; ③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教育; ④本企业的安全形势和事故案例教育;
⑤发生事故后的抢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的程序; ⑥对新员工的要求和希望。要求受教育率达到100%。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教育,教育内容: ①工地安全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本知识; ③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④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的基本知识; ⑤本工程施工特点及环境情况。要求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教育内容:
①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②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③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④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要求受教育率达到100%。3.特殊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我公司特种作业范围有:电工作业、焊工作业和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才能上岗。4.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事故的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各项目部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其内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文件;布置、检查、小结本期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消除隐患办法,并作好相关会议记录,记录形式不定。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篇七
1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为推进辐射安全管理, 我科参照GBZ 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标准[1], 并结合我科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化的辐射防护制度、应急预案及流程, 其更具可操作性, 如放射防护管理规定、职业防护制度、放射性核素操作规定、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放射性药物配制制度、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等。
2 加强医护人员辐射安全文化教育
医护人员能否按照辐射防护原则开展工作, 除制定的操作规程、标准、规章文件等“硬件”外, 还需要“安全第一”的工作态度, 加强辐射安全文化素养教育, 培养医护人员在辐射安全问题的思维、意识、行为和安全观念[2]。我科利用每周科内业务学习时间学习辐射防护知识和医学辐射安全文化, 尤其加强对新进科室工作人员、实习生等的教育, 达到人人知晓, 人人参与, 人人管理。
3 科学安排, 合理布局
我科房间配置按三区制原则设计。高活性区主要为核素分装配药室、给药注射室, 卫生通过间作为监督区与高活性区域的通过间, 主要用于工作人员更衣、淋洗和进行体表污染检查。
4 优化高活性区出入流程
4.1 进入高活性区流程
于卫生通过间更换工作服、换鞋—穿戴铅衣、铅围脖、铅眼镜—穿隔离衣—戴口罩、手套—进入高活性区。
4.2 出高活性区流程
于高活性区内脱掉手套并洗手—回到卫生通过间, 摘口罩、脱隔离衣—脱去掉防护用品 (铅衣、铅围脖、铅眼镜) —于卫生通过间内再次洗手—表面污染检测仪进行检测, 判断有无放射性核素污染—更换清洁工作服、鞋—离开。
5 控制污染
高活性区内使用的物品不与其他非放射性区域物品互相换用。放射性核素的分装和制备在通风橱内进行。已被污染或疑被污染的用具专门收集, 保存在放射性废物储存室内。操作时严格执行优化后流程, 加强隔离, 严禁用口吸移液管转移放射源,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和存放食物。当发生污染时及时处理, 避免污染扩散, 定期监测各处污染情况。
6 体会
核医学技术在医学领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进步, 广泛用于临床影像诊断、治疗等方面, 核辐射安全问题便成为核医学科管理中的重点。通过建立健全辐射防护相关制度, 加强对全体医护人员辐射安全文化的教育, 让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 能积极主动执行优化后的工作流程, 达到辐射安全管理的目标。
摘要:通过建立健全辐射防护相关制度, 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辐射安全教育与优化工作流程, 使科室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达到辐射安全管理的目的。
关键词:核医学科,辐射,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全国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GBZ 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7:1.
8.浅谈高中校园安全教育管理 篇八
【关键词】高中 校园安全 教育 管理
【基金项目】2016年周口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学校安全教育管理与教学实施策略研究;立项编号:zk160531741。
【中图分类号】G6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29-0206-01
安全工作是学校学校教育教学中一个重要的课题,安全又在学校管理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事情,如果不重视安全,那么,一切结果就无从谈起。安全重于泰山。每当听到失去孩子的家长那痛苦绝望的哭声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心里也会感到万分的难过。灾难不能重演,我们应该做的,就是要从自身做起,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培養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所以我一直十分重视教育安全工作.平日里,不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而且在课余时间我也更应注意他们的安全。
那么,如何能防患于未然,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呢?学校安全工作是一个较为繁琐的工作,仅靠学校校长和政教处及班主任是有限的,它必须全员参与,抓好协作。近几年来,我校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首先构建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抓安全纪律的副校长和政教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安全网。其次是抓安全的落实。一是学校逢会必讲,班主任逢班会课必讲,值周教师天天讲。学校每学期邀请园区派出所干警和县消防员到学校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和安全培训。学校要求每班一个安全员,时时记录班上的安全情况。长期以来,学校从校长到班主任再到一般教师再到每一名学生自然搭建了一个完整的学校安全体系。现我针对自身的学习和对所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政教处是学校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的职能机构。只有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法制、安全等教育工作,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1.认真制订安全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2.建立完善学生管理方面的安全制度,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尤其要把好学生请假关,不能给学生空子可钻。班主任签字,年级主任签字,然后到政教处盖章,最后由门卫查验方可放行。学校放假,班级和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让学生从思想深处重视安全。3.针对学生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交通、消防、生活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4.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采取工作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5.加强常规管理,严肃安全工作纪律,确保在宿舍区、教学区、活动区以及各类活动中不出现安全事故。6.加强接送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证不发生接送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7.加强学校食堂安全检查。
班主任每天都去学生宿舍检查,看是否缺少学生,看是否有一些不安全因素,比如刀具、烟酒、水电等等,发现问题能自己解决的就马上解决,不能解决的就赶快反映上去,催促学校解决问题。抓好细节性的工作关键在于班主任,因为班主任和学生接触时间最多接触面最广。学校应以班级为抓手,充分发挥班主任安全管理的职能。争取把每一项细节性的工作都落到实处。在每天放学的时候,政教处的成员还要在楼梯等一些人员密集的地方多停留一会,防止发生一些意外情况。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我们知道,做一件事情,舆论的引导非常重要。通过舆论引导,学生在思想意识里就会重视这件事情,那么,在做的时候,就会产生积极性主动性。1.成立班委会,班级委员会成立后,成员一定要积极配合班主任的工作,每当开安全教育班会的时候,班委会成员尽量都去参加,这从一个侧面让学生意识到老师对安全的重视,他们也就会自觉地转化成行动。开安全班会的时候,成员都要发言,通过一些事例,和学生谈体会,找隐患,从开始就大造声势,并且要一直贯穿到底。2.在校园醒目的地方张贴悬挂安全教育图片、标语,在楼梯、校门、操场、实验室、厕所、等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标语。3.要利用校园板报、壁报、专栏、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等活动宣传安全知识,在校园形成事事想安全,处处有警示、人人抓安全的浓厚的安全育人氛围。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根据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具体的有学校防火、防传染病、交通监督、校园保卫、学生公寓管理等各项制度,分工到人,责任到人,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并与学校考核相挂钩,强化管理,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安全事故的预防来自于学校领导的警觉性。学校领导对于安全工作的警觉性来自于平时对安全隐患的勤排查,多思考。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经常对校舍、教室、教学设施等各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就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学校在平时应当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只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在工作中不要掉以轻心,提高警惕,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定能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统筹安排,全校互动
学校一定要加大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建立常抓不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我校在安全这方面一直做得很好,每天都有学生会干部会同教师一起值班,坚持早检查,午检查和晚睡就寝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政教处的成员和班主任,都与学生建立校家联系卡(校讯通),有问题及时和家长联系沟通。如果发现有学生不在教室等问题,和班主任反映,获得最准确的信息。为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还经常组织大规模的防震逃生演练,大家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9.酒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篇九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使安全培训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全体员工,包括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实行《安全培训卡》(见附件)登记制度,所有公司员工每人一卡,用于对该员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记录。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训后,由授课人员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并由参加培训人员签名确认。
四、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课人员记录时从上述两个部门借出《安全培训卡》,记录完毕后归还。
五、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各部门须积极主动,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保安部经理(王安禄)为公司主要负责人,须按国家规定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每年参加由安全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再培训。具体报名手续由安全部负责。
七、保安部经理以及协助保安部经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按《山西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资格证书,或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安全部其他人员须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方面的知识,能协助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问题。
八、各部门主管上岗前须接受安全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的内容为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单独约谈的方式进行,并在《安全培训卡》登记。
第三章新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九、所有新进生产一线员工均需经过公司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培训后才允许上岗作业,非生产一线员工须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
十、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统一组织安全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8课时,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一)酒店简介,介绍本酒店的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特点、主要设备设施、生产生活规律等方面情况。(0.5课时)
(二)介绍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有关防范措施,包括:
1、本酒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可能产生的伤害后果与防范措施;
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质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车间与防范措施;
3、本酒店存在的冲剪压切设备的危险性与防范措施;
4、本酒店用电安全情况。(2.5课时)
(三)介绍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等。(3课时)
(四)介绍本酒店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课时)
(五)与本酒店生产工艺特点相关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课时)
十一、保安部根据上述内容,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级安全培训教材,其中的公司规章制度另行单独汇编成册并发给被培训员工。
十二、酒店级安全培训由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授
课,授课方式采取电脑投影幻灯片方式,授课人员须制作课件。
十三、公司级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
十四、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或车间主管负责授课,亦可授权相关的技术人员授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
十五、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门经理以现场讲解的方式授课,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监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教育课时根据岗位特点由班组长自定。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员工须经专门的岗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十七、危险作业岗位的岗前安全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门技术员工负责。没有《操作合格证》的员工属于“学徒工”,不能单独上岗作业,只能在专门技术熟练工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十八、锅炉工的岗前培训为3~6个月,其他危险岗位员工的岗前培训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如受训员工在入厂前在其他单位从事过相关工作,系“熟手”,培训期也可适当缩短,提前进行考核鉴定。
十九、危险岗位的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受训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由指导该员工的熟手工填写《安全培训卡》并报安全部,安全部核发《操作合格证》。
二十、员工转岗,如此前未接受过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须接受新岗位的岗前安全教育。如转到危险作业岗位的,则须经岗前安全培训并领取《操作合格证》后才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四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二十一、本公司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电梯操作工和司炉工。
二十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合格后发操作资格者,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培训获得操作资格证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招录无证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提交操作资格证原件,公司安全部对资格证原件的真实性进行查验合格后,留复印件归档备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机电部统一管理,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可不参加部门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二十六、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安全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车间)主管应组织员工积极参与。
二十七、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由安全部具体负责,保证每个季度更新宣传栏的内容。宣传栏主要宣传与本公司有关的安全知识,宣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模范标兵和模范行为,组织有关安全方面的讨论。
二十八、鼓励广大员工向安全部踊跃投稿,选用一篇文章付稿费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发现员工存在违章
违纪行为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外,当事员工还须接受安全部的训诫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训卡》登记备案。
第六章附则
三
十、本制度授权安全部负责解释。
三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发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补充培训。
三
1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篇十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 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容概要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制度。《制度》共分七章三十四条,主要明确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责及分工、培训内容及要求。此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真空,避免出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或者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的不安全行为,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编制依据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大唐国际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三章 术语及分类
第五条 术语
安全教育系指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六条 分类
安全教育分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等。
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又分为:厂(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风电场)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
第四章 职能与分工
第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各单位年底(11月下旬)将本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生部,安生部汇总后提交人资部纳入本全公司员工培训计划中,并以公司发文的形式发布。
第九条 新人员入职,其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生产部实施完成;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主任(副主任)、风电场场长或安全专工负责完成;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岗位主管领导)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完成。三级安全教育讲课者和受教育者均要进行书面签字确认,并进行安规考试。
第十条 新人员入职(含劳务派遣员工)的三级安全考试:公司级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生部出题,试卷由安生部存档;部门级安全教育考试由部门主任(副主任)、风电场场长或安全专工负责,试卷由部门存档;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考试由班组长(岗位主管领导)或班组安全员负责,试卷由班组存档。部门临时请的临时用工由部门自行负责培训考试,培训资料及试卷由部门存档。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应组织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点检签发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在安生部监督下组织考试,一般每年1月统一组织一次,临时增补的人员随时组织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点检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 每年5月公司生产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法规的考试;由安生部组织出题,并派员进行考试监督,考试成绩报安生部存档,试卷由各单位自行保存。
第十三条 每年10月公司生产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考试,由各生产单位组织出题,报安生部审核同意,考试成绩报安生部存档,试卷由各单位自行保存。
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证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按照证件到期情况统计需要复证和需要取证人员,提前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培训和发证工作。各生产单位安全专工每年元月份要统计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培训情况交人力资源部,便于人力资源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持证上岗的执行情况,并于每年年初公布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便于监督,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 人资部应建立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档案),并对档案随时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 安生部负责联系、安排公司生产人员开展紧急救护培训工作,各生产单位组织所有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
第十七条 安生部负责联系、安排公司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所有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公司员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八条 总经部负责对全公司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及交通事故紧急处理方法。
第五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安全、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及事故教训教育等。
第二十条 新入职的公司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公司、部门或风电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学习。培训和考试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在岗人员须经下列安全培训。
(一)班组应对在岗生产人员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抽问、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等培训,并作好记录。
(二)离开生产、检修岗位3个月及以上人员重返运行岗位,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三)生产工作人员调换岗位,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教育,并进行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四)全公司的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经紧急救护法的培训,并熟练掌握现场触电急救法,所有员工都应了解消防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新提升和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及安全责任制的学习,经上级管理部门组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每次应急预案演习作为应急培训的重要内容,参演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全过程,提高应急知识,同时参演人员进行应急演习签字。
(七)公司组织的各类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课程内容。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公司级正副领导、正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主任按规定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制度考试。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生产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新能源公司组织的《安规》考试。
(三)公司各单位的运行、检修、试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和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四)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以正式文件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五)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有关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外包队伍进厂施工在签订安全协议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并进行签字认可后方能签订安全协议。工作前部门(风电场)或班组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能开工,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一交到底,部门(风电场)和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要时常到现场进行安全提醒和交代、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组织临时工安全教育,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二十五条 工会、安生部、人资部、思政部等部门每年应根据上级精神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演讲等;应用录像、电视、报纸、板报、图片、简报等对员工进行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六条 每年12月31日前各生产部门、单位应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送安全生产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安生部、人资部及分管领导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每年1月20日前各部门应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送安生部,安生部1月30日前应制定全厂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送人资部,未按时间完成的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200元。
第二十九条 每年11月30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报送安生部,安生部12月15日前将完成情况检查汇总归档。
第三十条 部门应按计划时间落实开展好各种安全培训计划,安生部按季度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十一条 “安规及制度、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等人员考试不及格者考核当事人100元,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各部门、各单位应在10天内重新组织培训考试,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工作。
第三十二条 参加新能源公司抽查人员考试不及格者,考核100元。
第七章 附 则
11.对中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篇十一
一、制约中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的因素
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中,家长都非常看重孩子的学业成绩,多数家长都认为只有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孩子才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中学生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他们的身体正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但是,他们的思想却并不成熟,依然需要家长和教师的引导。由于家长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学生的学业上,常常忽视了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这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学校对学生升学率的关注超过了对学生安全的关注。与家长一样,目前,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升学率高的学校,其教学质量也更高。久而久之,为了学校的发展,学校的工作重点就都放在了提高升学率上,难免忽视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投入的精力和财力都十分有限,多数学校都没有相应的安全教育体系,导致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中学生普遍缺乏安全常识。中学生正处于发育的重要时期,思想上还不成熟,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同时,学校以及家长都不够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学生一旦遇到危险,很难熟练地进行自救,另外,中学生普遍愿意从自己的喜好出发来判断事物,非常容易受到网络上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加强中学生安全教育的策略
1.提高对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制定有力的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中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要将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基础教育体系,组成安全教育领导责任小组,要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尽量消除校园中的不安全因素。
2.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体系
联合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和学校、家长,实现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将有关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家、校沟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学生安全教育。社会职能部门要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来,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安全和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3.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帮助中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
我国中学的安全教育工作迟迟无法落实,主要是因为学校对安全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学生接受安全教育的机会太少。要增强中学生的安全意识,就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教育体系,让学生真正认识到接受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部门要从当地的地域文化以及风俗民情、学校学生的整体情况等方面入手,编制最符合当地实际的安全教育教材,为中学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4.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贵在持久
安全教育并不是一项短期的工作,它需要学校、教育工作者以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长期支持。安全教育不只是一个口号,还是一项需要重视细节管理的系统工程,要以学校中各个岗位的特点为依据,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细则,同时要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安排专门的任课教师,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中学教育的各个环节。总之,就是要联合所有能够联合的力量,从教学秩序到教学质量都要齐头并进。
通过对目前制约中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的因素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要想有效推进中学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制定一个更加完善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为中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确保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12.浅析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系 篇十二
煤炭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历程中始终发挥着能源基石的作用, 并从根本上主导着我国能源行业的发展方向。然而随着我国煤炭开釆量的急剧增长, 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煤矿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 各类矿井安全事故频发不断, 重大事故也是屡见不鲜。根据相关统计显示, 在众多事故分析中, 由于“人的因素”导致的煤矿事故占所有煤矿事故的比例为80%以上[1]。由此可见, 井下人员的质素目前已经成为煤矿安全生产急需提高的当务之急。基于以上情况, 如何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于保证井下作业安全, 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2 安全培训管理体系工作对安全生产的现实意义
1) 煤矿安全培训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关键组成部分, 是确保井下安全生产作业的前提, 更是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重要精神最直接的体现[2]。
完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基础。为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必须大胆创新, 结合自身矿井作业的实际情况开创新的管理与培训模式, 以达到适应发展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现实目的。更是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运用到矿井建设安全生产的领域。
2)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需要, 是实现安全生产最经济有效的方法。就目前而言, 我国的煤矿安全整体呈现较为平稳的状态, 从数据统计角度来看每年的事故总量与百万吨死亡率都在逐年降低, 整体事故控制稳定。但我们必须清晰地看到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差距还很大, 提升的空间还很多。并从经济角度考虑, 加强安全培训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不二之选。
安全生产培训也不是一味讲座听课, 也不只是针对井下作业人员, 而是采用多种形式从上到下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监管人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同时确保从事井下一线作业的工人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各个安全领域内的专业技能知识, 进而大大提升矿井作业生产的安全性与效率性。
3) 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体系建设是提高煤矿执法人员及管理人员水平的需要。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因素有很多, 但寻根求源都离不开“人”这一主要因素。对于一个良好的煤矿企业来说, 对于执法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尤为重要。对于执法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不仅要求他们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 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更是要具有独立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的能力与决心, 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运行。
3 我国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3.1 专业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专业的法律法规是各个行业顺利发展实施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煤矿安全培训体系源源不断为我国煤炭实业培养素质高、技能强的专业人才, 不断提升煤炭从业人员的整体质素, 但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约束煤矿安全培训的规范或条例。只能在跟煤矿作业安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找到部分规定, 并且部分还是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为弥补之前法律上的疏漏而添加上去的, 导致关于安全培训的法律条文过于散碎, 无法有效地指导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进行。
3.2 培训模式固定
与国外相比, 我国的煤炭行业安全培训的模式过于固定, 缺乏“向长看、向远看”的可操作空间[3]。通常条件下, 煤矿以自身的规模、管理人员的级别以及所有权的归属作为依据条件, 根据培训机构的资质等级依次进行安全培训。这种培训模式看似合理其实不然, 它从根本上约束了煤矿自行选择培训机构的自由, 同时也限制了安全培训机构间的良性竞争与发展, 并对那些掌握了先进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的培训机构造成了一定资源上的浪费。
3.3 安全培训体系发展不均衡
我国绝大多数的国有或国家重点煤矿均设有较为完善的安全培训机构, 企业内部对安全培训工作也很重视, 安全培训体系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与此相对的是一些中小型煤矿, 尤其是部分私营矿井, 自身由于资金、人才等问题, 没有实现自我培训的能力且未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 进而导致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多流于形式, 有名无实, 为井下作业埋下重大安全隐患。
3.4 培训经费无保障
煤炭行业作为高危行业, 我国对用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经费有明确要求, 然而在这部分经费中对用于安全培训费用的多少及比例缺少明文规定, 因此, 用于安全培训等相关经费通常少之又少。而正是由于培训经费没有保障, 造成培训工作时间拖后、规模减小, 甚至没有经费就暂不培训等现象屡见不鲜, 严重影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态度。根据我国煤矿安全事故统计报告, 大多数事故的根源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 而造成这些不安全行为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缺乏良好的安全意识与安全习惯。鉴于以上问题除了要在安全生产制度上加强管理以外, 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管理与要求是最为有效且操作性最强的手段。
4 进一步完善我国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系的建议
4.1 加强煤矿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建设
在众多安全事故中, 很多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直接原因是源于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低、处理突发事故能力差, 无法在第一时间通过合理的措施遏制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 因此, 企业应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经营状况, 制定出一套符合自身发展的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从思想上、态度上、行为上三方面约束从业人员, 进而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让安全培训的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实现真正落实到人。
4.2 实施安全培训责任制
企业应将生产安全培训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中来, 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 保证用于培训资金的充裕。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积极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此外, 应将安全培训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加强安全培训责任落实到人, 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管力度, 促进培训体系的健康发展。
4.3 加强安全培训建设, 提升培训质量
秉承国家以人为本的思想, 安全培训应充分发挥因材施教这一新时期教育理念。以受训人员的基本文化素质、业务能力、业务领域的不同作为依据, 可灵活选取讲授式、体验式、互动式等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讲授, 促使学员能很好地汲取并掌握所讲授的知识与技能。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并引入国外先进的培训理念, 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现有的培训模式, 以形成安全培训创新的机制体制, 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5 结语
综上所述, 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培训管理体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 同时也是我国煤炭发展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一步。它不仅可以在人才资源上满足我国煤炭行业急速发展的迫切需求, 还必将从侧面促进我国煤炭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实现对煤矿安全工作整体向前推动。
参考文献
[1]黄平, 李晋杰, 杨珊.中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A].国际安全科学与技术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沈阳, 2012.
[2]张伟, 孙彦磊.杨列进.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现状和思考[J].山东煤炭科技, 2011, 29 (5) :228-229.
[3]张莉.煤矿安全培训体系设计与实践[J].经济研究导刊, 2010, 6 (28) :215-216.
1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篇十三
理制度》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落实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矿属各单位、各科室:
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44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92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望认真执行。
附件:《****二〇一八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
2018年1月1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1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矿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44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92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上岗资格培训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原则、培训形式
第四条 培训原则: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不断创新安全教育培
训的新模式、新方法,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操作技能的培训,为矿井的安全发展培养安全型、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
第五条 培训形式:业余培训、脱产培训、日常自主培训、专项培训、外委送培等培训形式。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矿井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矿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培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矿长对本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副矿长为分管负责人,监督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资金的使用等情况。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要求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配合矿培训中心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第七条 安培中心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所需资金;相关证件的管理与发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做好严重“三违”人员停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上级下发的培训计划,排定具体送培计划,分批安排“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确保“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四章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第八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本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参加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的专门培训。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但特种作业操作证仍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重新从事原特种作业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从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等工作的班组长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其他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学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应当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未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新入矿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矿、区队、班组)岗前培训,进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应当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并取得工人师傅签名的实习合格证明后,方可独立工作。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三条 井下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以及矿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煤矿调度员培训、矿山兼职救护队员培训、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涉爆人员培训、煤矿专兼职教师培训、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送培,做到应培尽培。
第五章 培训资金的保障
第十五条 依据财建【2006】317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切实执行《国
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按2.5%足额提取。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92号令)中:“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的规定要求。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矿井自主培训活动的开展。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和必要费用,经上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均报销相关培训费用。
第六章 培训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第十八条 安培中心在每年底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进行培训需求分析、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上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及时编制次年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请矿井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九条 各区队要设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矿井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组织本区队职工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章 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第二十条 安培中心负责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员登记表,包括学员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级晋升等情况;
(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历次接受安全培训、考核的情况;
(四)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记录,以及被追究责任,受到处分、处理的情况;
(五)其他有关情况。
矿井开展的自主培训,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档案,实行一期一档,内容包括:
(一)培训计划;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三)培训课时及授课教师;
(四)课程讲义;
(五)学员名册、考勤、考核情况;
(六)综合考评报告等;
(七)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培中心保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相关人员持副卡上岗。
第二十二条 入矿新工人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外出培训、转岗培训、全员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等应及时填入学员档案卡。
第二十三条 档案管理员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中的内容。档案管理员应对保存的员工培训档案做定期整理。
第二十四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六年以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应当保存三年以上。档案管理员应妥善保管档案材料,凡需要查询记录情况的应向该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培训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查询档案。
第八章 培训内容
第二十五条 “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 “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执行上级培训机构规定的培训内容。
第二十六条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2018年安全形势任务教育;(2)国家安监总局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3)企业安全文化;(4)消防安全知识及****矿规矿纪;(5)矿井防治水安全知识、水害事故专项处置方案;(6)2018年矿井发展目标形势任务教育;(7)自救互救、创伤急救知识;(8)职业病防治知识;(9)员工行为安全管理;(10)避险逃生知识(自救器的使用);(11)2018年矿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专项)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2)2018年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入矿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一)矿级岗前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
救互救和急救的方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相关知识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等。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7)有关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区队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
(8)有关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3)职业病防治相关内容;
(4)有关事故案例;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转岗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新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新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防治、有关事故案例等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根据所使用的新设备、新设施、新材料、新工艺制定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防范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四新”方面的专项辨识评估结果及其它需培训的内容。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新法律法规、新标准、新规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方面的安全培训。
第九章 全员学习考核办法
第三十条
倡导快乐学习理念,实施“分阶段、分层次、分专业”学习体系,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以竞赛的形式,促进各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氛围。
第三十一条
学习体系:1.分阶段:安培中心统筹全年学习计划,每月分解学习内容。2.分层次:基层职工和管理人员学习内容分开。3.分专业:结合****实际,基层职工根据岗位工种不同,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管理人员分为4个专业:采掘专业:生产科、安监处采掘室、采掘区队管理人员、调度员;机电运输专
业:机电运输科、安监处机运室、辅助工区机电专业管理人员;通防专业:通防科、安监处通防室、通防工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专业:安监处管理人员、安监员。
第三十二条
学习时间:1.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科室为单位集中自主学习;2.区队职工利用周二、周五自主学习;3.安监员每周三集中学习。
第三十三条
学习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监员学习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业务知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业规程等;2.基层职工学习内容: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表一卡一手册”、作业规程、职业卫生知识、岗位应急处置知识、岗位安全风险辨识知识及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知应会等知识。
第三十四条
学习考核:
(一)职工学习奖励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各岗位职工对“一卡一表一手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等学习内容的掌握,通过开展每日一题、每月一考、每月一奖学习竞赛活动,来检验职工的学习效果,对优秀学习员工进行奖励,同时对考核较差的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对象,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1.各区队每月要对职工学习情况进行考试,严格执行个人成绩与工资挂钩制度,奖励办法区队自行制定。
2.安培中心每月对各区队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部分人员参加月度考试,每月抽取的人员不重复(当月考核不及格人员除外)。
3.每月奖励人数以工区为单位进行分配,采煤5人、掘进5人、通防2人、洗煤厂2人、机运工区5人、机修车间2人、安监处安监员1人。
4.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在本区队内进入奖励范围且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每人奖励200元。考试成绩70分为及格,考核不及格人员继续参加下一月度的考试,区队重点加强对考试不及格人员的日常帮教,帮助其掌握相关的安全基本知识。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人员到安培中心学习,并处罚100元。
5、区队职工月度考试平均成绩低于80分,处罚技术员200元。
6、无故不参加考试、违反考试纪律人员,成绩按0分考核。
(二)生产科室(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安监员学习考核办法
1.按照月度学习计划内容,每月由安培中心组织集中考试。2.生产科室(区队)管理人员、安监员考试成绩作为月度绩效考核依据之一,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考试平均成绩计入优秀学习区队考核。
3.参加考试人员按时参加月度考试,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无故不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计为0分,并计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4.参加考试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对违反考试纪律人员处罚100元,并通报批评。
5.生产科室(区队)管理人员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安监员、班组长80分为合格,生产科室(区队)管理人员、安监员、班组长考试不及格人员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罚款100元。
(三)季度优秀学习区队评选办法
每季度进行优秀学习区队评比,参加评比单位:采煤、掘进、机运、通防、洗煤厂、机修车间。对季度综合得分第一名的单位,授予“优秀学习区队”称号,并奖励单位区长、技术员各300元,对最后一名单位的区长、技术员各罚款300元。(附:****优秀学习区队考核表)
(四)集团公司“卡、表、手册”、“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抽考考核
集团公司抽考卡表操作、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两者考核分数均为100分,优秀学习区队考核加4分/人,被考核人员奖励300元,区队被抽考人员考核分数均为100分,奖励区长、技术员各200元;两者考核扣分之和超1分以上(含1分),优秀学习区队考核减4分/人,区长、技术员各处罚200元。
(五)兼职教师授课
在培训过程中,聘请各专业兼职教师进行授课,兼职教师授课每课时补助50元。
第十章 外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职责划分:
(一)安培中心职责
1.加强与区队间的沟通,了解区队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情况,合理定员特殊工种,杜绝特种作业人员重复培训、超定员现象。
2.严格按照计划送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到具备安全教育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培训所需相关资料等。
3.建立全矿外出培训人员档案,详细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4.按照安全生产需要,及时组织各类专项培训。
(二)各科室(区队)职责
1.区队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安培中心反馈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调整或配置情况。
2.积极配合安培中心严格按照计划送培特种作业人员。3.各科室(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安培中心按照培训计划外出培训。
(三)劳资科职责
1.每月及时向安培中心提供调动、辞职、退休等人员名单,安培中心及时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的调整工作。
2.负责向安培中心及时提供新入矿职工、转岗职工人员名单,安培中心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六条
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届满的,安培中心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培训的,优秀学习区队考核扣2分/人次,上级检查中查出责任人考核合格证拖审或过期,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的,安培中心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培训的,造成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过期的,严禁从事特种作业操作。
3.各科室(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严格按照安培中心拟定的人员名单按时参加培训。未按时参加的,优秀学习区队考核扣1分/人次,各单位未按照培训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或组织不到位的,处罚部门负责人200元/次。
4.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培训地点接受培训,外出培训的员工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良好形象。凡是因违反培训单位规章制度或培训期间造成不良影响被通报的,依据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参加外出培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产生的培训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6.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换工种。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之日起不满一年,因自身原因离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需缴纳全额培训费用。
7.各科室接到上级安排的各类培训通知,由矿领导审批后应及时与安培中心联系,便于制定月度培训资金预算。
8.参加外出培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期间按正常出勤考核。参训人员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证件,支付相应工资,报销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费用。
9.《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副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到安培中心补办证件。
第十一章 处罚措施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未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的,追究科室(区队)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职工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各项培训安排,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凡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九条 培训教师要认真备课,对培训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给予100元罚款。
第四十条 严格考勤制度管理,对无故迟到、早退的学员,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无故旷课一次罚款100元,旷课连续三次取消培训资格,并以旷工处理。违反课堂纪律、刁难教师、情节特别严重者,一律按“三违”处理。各项培训期间因请假、旷课等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予参加考试,经补训至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第四十一条 培训人员要认真听课,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0元。
第四十二条 各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劳动组织,严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对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的责任人按违章指挥处理。其他从业人人员经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培训合格证上岗,未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
1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努力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制定依据: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2、地方有关规定。
3、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 企业安管办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
第五条 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
第六条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
(一)由上级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组织,在考评周期内应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每年应经过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三)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通过再培训。
第七条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企业职工必须进行的三级(厂部、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一)企业级安全教育
由企业安管办负责组织、生产安全部配合,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厂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作业场所和职工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5、事故案例。
(二)部门安全教育
由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技安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的概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
2、部门安全生产制度;
3、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4、本部门可能出现的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事故教训;
5、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三)班组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或老师傅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班组窒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一)上岗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的,经
公司进行知识更新后,每四年复审一次。复审工作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教育
每年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不少于8小时的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十条 变换工种教育和从事“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变换工种和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即“四新”的人员由部门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第十一条 复工教育
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职工或工伤伤愈返岗的职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
(一)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安全员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厂部组织,生产安全部配合。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班组安全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由部门组织,生产安全部配合。班组安
全员的初训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
第十三条 全员教育
全员教育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试成绩报安管办备案。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般一年一次或分期进行教育,但全年培训时数不得少于12学时。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岗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岗位现场禁止行为。
5、岗位应急救援知识。
6、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7、事故案例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培训流程控制和培训实施管理见企业培训教育计划。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厂部负责解释。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篇十五
而现实中,农村学校安全工作尤为令人担忧,这急需引起每一位教育者的重视。而农村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也存在着先天的不足。教育形式化、各方面重视不够、隐患多、家庭教育的缺失……因而,农村学校还应根据学校所处的环境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一、要有真正的安全管理落实机制
对于安全工作,学校应于全体教师间形成安全无小事的共识。学校应成立由校级领导担纲的专门的安全工作小组。学校要制订完善的安全工作排查制度、行政值周制度、导护制度、安全演练方案、应急处理预案、规范教育制度,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状。只有做到有章可循,严格督查,才有可能落实到位。然而,安全管理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也不是挂在墙壁上的。这一切的关键是要真正的落实。我们知道从上而下层层都有许多规章制度,但并非都能很好地发挥领导作用,真正地使这些措施落实到位。因此我们还应有一套可操作的奖惩机制。对管理人员做到令行禁止,做到有错必纠、有错必罚的高压态势。校领导也应有连带的责任追究制度,使得每个人从意识上高度对学生负责,对家长、社会负责。只有强有力的奖惩措施,才能使得挂在墙上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并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应有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
每个学校的安全制度,可以满满地挂上一面墙壁,措施也很完整。然而,我们回到头来看看我们的这些制度,还只是停留在制度上,我们按着制度实施着制度,然而我们是否想过这些制度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安全,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我们制订的制度是否有缺失……
南平实验小学规定学生七点半到校,校门也只是在七点半才打开,提前到校的学生只能在校门口等待。这就是学校的制度,我们不可否认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因此大家就按规定办事,而那些早到的学生只能在寒风中等待。因为这是制度。但我们的学校在制订制度时想过没有,有多少家长也有自己的工作,他们要为自己的家庭生活起早摸黑。假若家长是七点上班,也只因早半个小时顺便把孩子送到学校,这应是可以的吧!那就只能在校门口等着。因为这是学校的制度,不到七点半校门不开。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让早到的学生进校园?因为制度规定的。如果在这时学生在校园里出了什么情况,谁负责?
这是学校的懒人管理方式,也是制度的弊端及缺位。因此,在安全管理上,我们应以学生的利益为前提,而不是以学校的方便管理为前提,学校应处处为学生着想。那么我们管理上就会有更好措施。我们得重新审视现在的规章制度所存在的漏洞。
三、落实政府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除了制度的缺失外,我们管理者的安全意识也比较淡薄。现阶段,我们的教育体制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因此,学校最重要的不是给孩子们上安全课,而是如何让学生获得更多的应试能力和提高成绩的方法。还有现在学校的经费困难,城里的学校应该不会为经费发愁,而广大的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完小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此,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也就只能走走过场。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因经费原因只好写在纸上,层层汇报。还没汇报完,安全事件可能就发生了。
农村学校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学校的各种设施有许多已经老化,但由于经费等方面原因,特别是农村完小,有许多学校存在安全隐患,但学校却对此无可奈何。这些问题应是政府真正负起责任,检查不走过场,该政府做的,政府就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旧的设施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清理。如,对门窗玻璃的更换,对旧电路、旧电线换新改造,对体育设施进行加固、更新。学校也应树立起对每个学生负责的态度,不应付了事,而是应根据学校的实际,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及时有效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校的安全意识
小学生在心智等各方面还不成熟, 他们对事物及所存在的安全认识还不是很清楚。而农村孩子在安全管理方面有其先天的不足。农村中有许多小溪水塘,交通也不是那么的规范……从家长到社会对安全的认识也不是那么到位。特别是现阶段有许多留守儿童,他们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也存在着许多的安全隐患。这就要求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真正做好各种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如,开展交通、游泳安全等专项教育。可以结合课堂及活动进行教育。如,春秋游及其他活动时引导学生在活动时要注意安全,在马路上不能追逐打闹,不随便横穿公路,过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显然,课题中蕴含着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将教材进行延伸,学生在无意中接受了安全知识。在活动课中渗透,结合班队活动、课外活动进行有机穿插渗透安全教育。
也可进行自我体悟的教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你听你忘记了,你看你记住了,你做你学会了”,一句中国寓言,一条外国谚语,说的都是一个道理:实践出真知。如,我们可以及时把在家乡及报刊上报道的有关溺水事故的事件作为极好的场景教育,我们时时地抓住这样时机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能给学生以震撼,让学生心存敬畏。
做好卫生和安全知识讲座,每班每学期授课两节以上,主要内容是:防中毒、防火灾、防触电、防溺水、交通安全、活动安全等,使学生远离危险。教会孩子在事故和灾害事件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简单技能。学会正确使用和拨打110、119、120电话,以及不和无关的社会人员来往的教育。
五、加强日常常规安全制度的落实
学校安全无小事,这些都体现在我们平常教育管理的方方面面。我们只有切实做好日常常规的管理落实,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好行政值周制度。学校行政领导每周轮流值周,主抓安全教育工作,发现、纠处安全隐患和不良倾向,并及时在每天的晨会上通报公告,在教师例会上及时告知教师问题的存在及整改意见,使各种安全问题能及时发现并化于无形之中。做好导护工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导护工作应及时到位,行政人员及导护教师要求在一天中做好早上、中午的巡视制度。巡视学校各项设施寻找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督促学生午间的学习;按时做好关、开校门的工作,严禁校外闲杂人员入校,同时不允许学生无故离校。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晨会报告、教育制,进行安全通报及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活动形式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防患教育……使安全这根弦时刻绷在师生的思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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