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精选11篇)
1.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 篇一
土地复垦方案论证审查办事指南
2016-06-29 | 来源:政策法规司 | 【大中小】【打印】【关闭】
一、适用范围
1.报国土资源部审批采矿权的新建矿山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2.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在建、改扩建矿山项目补充编报的土地复垦方案。
3.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因矿山项目的用地位置、规模等发生变化、或者采矿项目发生扩大变更矿区范围等重大内容变化重新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
二、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4.《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5.《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
6.《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225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
三、受理机构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四、审查机构
国土资源部
五、审查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受理条件
1.符合报部审查论证土地复垦方案受理范围;
2.新建生产项目已获得有效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3.在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已取得有效采矿许可证;
4.矿区面积发生变化的改扩建生产项目,已取得有效扩界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5.已编制完成《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初步设计》;
6.涉及存在污染风险的生产项目,已审批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10份,电子光盘一张(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通过国土资源部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
八、申请接收
(一)窗口接收: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二)信函接收: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邮编100812 电话:010-66558748
九、流程
(一)接收和受理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报送的土地复垦方案报件。报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评审论证
组织召开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论证会,形成评审论证意见。
(三)复核审查
对评审论证结论、方案整改情况等进行复核性审查。
(四)结果回复
对通过复核审查的土地复垦方案,以部办公厅函形式印发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由政务大厅发送申请人(审批流程见附件2)。
十、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十一、审查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二、审查费用
无费用
十三、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公示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论证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有权要求我部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对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颁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加盖印章的函复文件;未予以论证或审查通过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书面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向我部提交土地复垦方案资料,应当按照该审查事项的规定条件,格式和内容要求应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相关技术要求,如实向我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向我部提出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过程中,对我部提出的补正、补充说明、补充修改等事宜,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十四、咨询途径
(一)窗口、信函咨询: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
(二)电话咨询:4000996938
(三)电子邮件咨询:xzspzx@mail.mlr.gov.cn
十五、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投诉电话:010-66151646
(二)监督、投诉邮箱:xzspts@mail.mlr.gov.cn
十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十七、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电话、网站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查询电话:010-66558752 1.材料接收单.doc 2.土地复垦方案审批流程图.doc 3.存在污染风险矿种名单.doc
2.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 篇二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镇田丰铜矿属于辽东地区, 该地区为大陆性季风气候, 年平均降水量为1086.6mm, 年最大降水量为1386mm (1975年) , 年最小降水量为609mm (1976年) , 雨量较为充沛, 大气降水多集中在6、7、8月份, 占全年降水量的60%。项目地貌类型属于侵蚀低山丘陵区, 矿区内最高海拔标高588m, 最低海拔标高为398m, 相对高差为190m。山坡坡度35°~40°, 山顶多呈垅岗状。谷底坡度17°~24°, 沟呈“U”型。为了预防水土流失, 复垦方案必须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2 水土保持工程
为了预防水土流失, 减少投资浪费, 在项目区脆弱地设计水土保持工程, 本项目设计挡土墙工程和植被防护工程。
2.1 挡土墙工程设计
2.1.1 挡土墙位置及规模
挡土墙设计在废石场坡脚, 以防止水土流失对土地造成破坏。本矿山挡土墙设计规格地面高1.5m, 埋深1m, 上宽0.3m, 下宽0.8m。挡土墙设排水管采用直径为5cm的PVC排水管, 间距2.5m。
2.1.2 挡土墙科学分析
(1) 抗滑稳定分析:
抗滑稳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式中:Ks—最小抗滑安全系数, 要求≥1.3;W—墙体自重, kN;Pay—主动土压力的垂直分力, Pay=Pasin (δ+ε) , kN;μ—基底摩擦系数;Pax—主动土压力的水平分力, Pax=Pacos (δ+ε) ;aP—主动土压力, kN;—土体与墙背之间的摩擦角;ε—墙背倾斜角度;Ka—主动土压力系数;γ—土体容重, t/m3;z—土层厚度, m;c—土的内聚力。
(2) 抗倾覆稳定分析:
挡土墙在满足抗滑稳定的同时, 还须满足抗倾覆稳定性要求, 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Kt—最小抗倾覆安全系数, Kt≥1.5;a—W对前趾点的力臂, m;b—Pay对前趾点的力臂, m;h—Pax对前趾点的力臂, m;其他符号同前。
(3) 地基承载力验算
基底应力应小于地基承载力, 地基允许承载力R参考有关设计手册确定。基底应力采用偏心受压公式计算:
式中:σmax、σmin—水平截面上的正应力, k N/m2, σmax、σminR;ΣW—作用在计算截面以上的全部荷载的铅直分力之和, k N;ΣM—作用在计算截面以上的全部荷载对截面形心的力矩之和, k N·m;B—计算截面的长度, m。
软质墙基最大应力σmax与最小应力σmin之比, 对于松软地基应小于1.5~2, 对于中等坚硬、紧密的地基则应小于2~3。
挡土墙的容重取23kN/m3, 基底摩擦系数μ=0.35, 土体的容重为18 kN/m3, 粘土、中砂的允许承载力R=140~150kPa。
经计算, 抗滑稳定系数Ks=1.33>1.3, 抗倾覆稳定系数Kt=2.94>1.5, 基底最大正应力σmax=102.04kN/m2
由计算结果可知, 挡土墙能满足对抗滑、抗倾覆和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2.2 植被防护工程
2.2.1 树种的选择
结合近年来辽宁省地区矿山复垦实践经验和宽甸县气候、土质、降水及矿区内主要分布植物等情况, 乔木选择长白落叶松、灌木选择紫穗槐, 作为本项目植被恢复优选植物。
2.2.2 乔木种植设计
根据其具体的当地条件, 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长白落叶松作为恢复树种, 覆土后平整, 坡度不大于25°。平整之后采用坑穴植树, 坑穴内覆土, 坑穴规格为0.5m×0.5m×0.5m, 株行距2×2m。
2.2.3 灌木种植设计
灌木种植采用坑穴 (鱼鳞坑) 植树, 栽植灌木紫穗槐, 株距坑穴规格为0.3m×0.2m×0.2m, 株行距1×1m。
2.2.4 栽植的方法
种植时间最好安排在春季或秋季。栽植时, 先将苗木扶正, 放入坑内, 然后向坑内填入适量肥料, 再用土进行回填。在回填了一半土后, 轻提苗木使根系舒展, 这样能保证树的根系全部朝下。随后填土分层踏实, 乔木和原根颈一平, 灌木比原根深5cm~10cm。以确保树苗扎根。
3 结论
土地复垦方案的水土保持工程不是独立存在的, 应和其他工程协调设计。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工程和其他复垦工程一起形成综合复垦工程体系, 能有效地控制因矿山造成的土地破坏, 遏制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恢复和重建因矿山开采而破坏的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改善其周边地区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促进周围地区经济发展, 将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建华.宽甸满族自治县下露河镇田丰铜矿土地复垦方案[M].2011, 12.
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流程 篇三
一、确定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提纲
一般提纲包括以下内容: 前 言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原则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3.2 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1.3.3 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1.3.4 技术标准 1.3.5 相关基础技术资料 1.4 目标
1.4.1 项目涉及的各类面积 1.4.2 土地复垦目标 1.4.3 复垦投资 1.4.4 土地复垦效益 1.5 服务年限 1.6 主要计量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简介 2.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2.2.1 自然环境概况 2.2.2 社会经济状况 2.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2.4.1 XXX煤矿煤层赋存情况 2.4.2 XXX煤矿可采煤层顶板岩性 2.4.3 XXX煤矿生产工艺流程 2.4.4 项目区土地破坏形式 2.4.5 项目区破坏土地时序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3.1 已破坏土地现状 3.2 拟破坏土地预测
3.2.1 覆岩破坏影响预测 3.2.2 山区地表移动变形预计模型 3.2.3 开采区拟破坏土地预测 3.2.4 项目区土地破坏程度分析 3.2.5 项目区破坏土地统计 3.2.6 矸石山夺占破坏土地预计 3.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3.1 XX煤矿开采对水环境影响分析 3.3.2 XX煤矿开采对地表植被影响分析 3.3.3 XX煤矿开采对土壤影响分析 3.4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3.4.1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3.4.2复垦方向的初步确定 3.4.3 评价单元的划分 3.4.4 评价方法的选择 3.4.5 评价体系
3.4.6 各评价单元适宜性等级评定 3.4.7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分析 3.4.8 复垦方向的最终确定 3.5 复垦标准 4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4.1 预防控制措施
4.1.1 开采措施
4.1.2 开采产生的地表裂缝预防措施 4.1.3 废物综合利用 4.2 工程技术措施
4.2.1 充填沉陷裂缝 4.2.2 土地平整工程 4.2.3水利工程措施 4.3 生物和化学措施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5.1 工程设计
5.1.1 设计范围与类型 5.1.2 地面坡度分区 5.1.3 地块的平面设计 5.1.4 地块的立面设计 5.1.5 土地平整工程设计 5.1.6 塌陷地复垦配套工程设计 5.1.7 塌陷地复垦的生态恢复措施
5.1.7.1 耕地生态恢复措施 5.1.7.2 草地和林地生态恢复措施
5.2 工程量测算
5.2.1 坡耕地图斑按坡度分区 5.2.2 确定复垦地利用类型
5.2.3 坡耕地改建为水平梯田的工艺参数 5.2.4 坡耕地改建水平梯田的工程量计算 5.2.5 园地、林地和草地复垦工程的土方量计算 5.2.6 塌陷地复垦配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 5.2.7 退耕还林工程量计算 5.2.8 生物措施工程量计算 5.2.9 复垦工程量统计 5.3 煤矸石压占的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5.3.1 复垦方案 5.3.2 矸石山复垦工艺 5.3.3 排矸场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5.3.4 排矸场复垦工程量 土地复垦投资估算 6.1 编制原则 6.2 编制依据 6.3 编制方法 6.4 费用构成
6.4.1 工程施工费 6.4.2 其他费用 6.4.3 不可预见费 6.4.4复垦监测费 6.4.5 复垦期管护费 6.4.6 动态投资费用 6.5 各项基础单价、定额指标 6.6 土地复垦静态投资预算 6.7 土地复垦动态投资预算 7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7.1 经济效益 7.2 生态效益 7.3 社会效益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8.1 XXX煤矿概况 8.2 土地复垦工程概况 8.3 复垦工程进度安排 9 保障措施
9.1 组织管理保障 9.2 技术保障 9.3 土地复垦监测保障 9.4 资金保障 9.5 公众参与机制 9.6 管护措施 9.6 监测措施 10 成果
二、方案编制所需资料的收集
所需资料: 1. 2. 3. 项目区地形图(1:2000或1:5000)项目区井田开拓布置图(1:2000或1:5000)
项目区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井初步设计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4. 5. 矿井勘探地质报告及水文地质资料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及总体规划图(包括分图斑统计数据表)6. 项目区总体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居民点分布情况材料
三、方案编制工作过程
方案编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立项
根据业主意向和要求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应考虑以下情况: 1.业主所能提供的资料是否全面,否则应考虑获取资料所需费用和时间。
2.业主要求提交报告的时间。时间要求应结合所提供资料是否全面而定,若资料齐全,则还应考虑业主对报告质量要求,结合现在国土资源部对评审报告提出的新要求,业主的时间要求必须在可完成报告的时间范围内,否则难以按质量与评审要求完成任务。
3.补充报告所需资料的时间和经费问题。
在考虑上述问题的前提下,与业主充分协商,签订合理的合同或协议。
在签订合同后,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程,明确责职、完成报告要求和相关的奖惩原则与方法。
(二)收集资料
1.项目区的地质地形图(包括纸质图纸和电子文档资料)。2.矿井可行性论证报告或矿井初步说明书(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包括项目区井田开拓布置图。
3.矿区范围内的村庄、居民点分布情况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情况:包括前一的人口、工农业总产值、耕地面积、粮食生产情况、人均粮食产量、人均收入、当地农作物种植习惯、当地的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的经济作物、当地植被情况、当地主要草本品种及分布情况、林木覆盖情况及主要品种、当地的主要土壤及土质分布情况、当地表土层厚度及覆盖情况、主要河流分布及流水量情况、当地农作物灌溉情况。
4.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村庄与乡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规划图及相关图斑统计资料。(纸质图纸和电子数据)
5.项目区内的水文地质资料。6.需到当地拍摄的照片资料有:
(1)各种地类的典型照片:耕地、草地、林地、园地、居民地、工业用地
(2)各种典型土壤剖面:祼岩、砂砾土、耕地土、园地土、林地土、草地土,照片需能看出表土层厚度、分层状况等信息。
(3)与当地农民调查的照片: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草、林木、收入等。
上述所需收集的资料,在到现场前设计专门的调查提纲和表格,到现场后按调查提纲和表格逐项完成。
(三)报告编写的集体论证
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起草报告编制的主要提纲、编写内容和编写报告存在的问题和技术难点,然后集体讨论,确定报告编制内容和问题解决途径,然后大致确定各项目内容的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会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工作计划存档,在工作过程中逐步落实。
(四)编制报告
第一步:地形图数据处理。主要是为了进行地表移动破坏分析和土地坡度分区计算使用。
1.给等高线和高程点赋高程值,同时进行图层分层。地形图数据处理主要是在数字化图的基础上,在AUTOCAD中给高程点和等高线赋高程值,或在其它软件中输出带有高程值的高程点和等高线的文本格式数据。
2.绘制矿区范围内的河流线和沟谷线 主要进行地表河流分布和地表水系情况分析。
3.绘制矿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农村道路、田间小道 主要为分析矿区影响范围内公路等交通占地情况。
第二步:根据地形图分析项目范围的地形地貌特征、分布情况。第三步:根据地形图分析地表水系的组成及分布情况,结合水文地质资料,编写地表水情况。
第四步:根据地形图数据,应用开采沉陷预计软件生成预计点数据。
第五步:确定开采范围及开采煤层并编制项目区岩层及煤层赋存内容。
1.编制项目区岩层及煤层赋存内容
2.分煤层绘制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并给等高线赋高程值。3.根据矿井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矿井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开拓方案,按开采方案设计的服务年限绘制与地形图坐标系统一致的开采平面图,在图上分煤层绘制开采工作面(或采区)。
4.运行开采沉陷预计软件,生成工作面数据。5.修改生成的工作面数据的邻采的拐点偏移动距数据。第六步:应用开采沉陷预计软件进行地表移动变形预计计算。第七步:绘制移动变形等值线图,生成移动变形边界图。第八步:将移动变形等值线及边界图叠加到地形图中,注意分图层叠加。
第九步:根据移动变形范围,绘制影响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的图斑,并统计出相应图斑的地类、权属及图斑号。根据开采方案中矸石山排放场地,绘制出相应的图斑并统计出相关信息。
第十步:进行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说明。
第十一步:进行土地破坏程度的分类统计(按图斑评价)。第十二步:进行破坏土地的适宜性评价。
4.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 篇四
《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标准
(试行)
1.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国土资发[2006]225号、[2007]81号文件和黔国土资发[2007]23号、黔国土资发[2007]79号文件。
2.本标准供《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专家用于评价《方案》基本指标的准确性、真实性,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标以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为准。
3.本标准仅对《方案》评审中重点的内容予以说明。《方案报告书》的具体内容、格式按国土资发[2007]81号文附件一《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以下简称《〈报告书〉格式》)执行。
4.本标准适用于由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的《方案》评审。
5.“总则”
5.1 “编制目的”。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提出生产建设单位所应承担的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计划;目的是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为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或申请采矿权等提供必备报件。
5.2 “目标”。目标的提出,要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分析复垦区域的破坏情况,明确提出所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的破坏面积、土地复垦面积(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复垦率(实施复垦面积/复垦区总面积×100%)和其他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相关量化指标。
5.3 “服务年限”。根据建设项目和生产项目的施工工序或生产工艺流程对破坏土地的影响,结合项目建设期限、生产年限、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或剩余年限等因素确定《方案》服务年限。《方案》的服务年限应与复垦工作计划相衔接。
6.“项目概况”
6.1 “项目简介”。按《〈报告书〉格式》要求明确区分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在充分调查、分析生产项目和建设项目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阐述《〈报告书〉格式》所要求的各项主要内容,准确区分和说明矿区范围、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实施复垦的范围(建设项目分临时性和永久性)、土地权属关系等。
6.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本节为简述内容:线性工程建设项目简要说明所跨县(市、区)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等基本情况;生产项目主要针对所涉及的乡(镇)或村与土地复垦方案有关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6.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按《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进行列表统计,分别按生产建设项目范围、复垦区域范围进行统计,重点说明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农作物及生产情况等;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据应采用最新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耕地面积要求统计到三级地类,其他地类面积统计到二级类。
6.4 “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或施工方式,主要针对土地可能造成破坏的各个环节、顺序及具体方式等进行说明,说明的内容要能满足已破坏土地现状和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项目,还应说明生产工艺流程、资源赋存形式与分布状况。
7.“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7.1 “已破坏土地现状”。按《〈报告书〉格式》的要求分别说明已开工项目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并提供
能全面反映已破坏土地的影像或图片资料。
7.2 “拟破坏土地预测”。对拟破坏土地要结合项目的生产(建设)情况进行预测,预测方法应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工序、生产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各破坏环节等,进行客观、合理的预测,预测结果符合实际和相关技术规范。生产项目要重点通过实地调查并结合项目地质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测算不同时段或区段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等;对存在污染可能的生产项目,应通过实地调查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说明污染土地的主要方式,测算破坏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和程度。提供能清晰反映拟破坏区域的影像或图片资料。
7.3 已破坏及拟破坏土地范围、地类等应与《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分析图》一致,破坏类型及面积应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一致。
7.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7.4.1对已破坏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要在充分考虑复垦区域气香、土壤、水文、地质、地貌等自然因素的情况下,重点应结合土地破坏的类型、方式、程度等因素对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对污染的土地,根据《农、林、牧生产用地污染控制指标》的要求,并参考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向。
7.4.2根据复垦区实际情况,原则要求提出两个以上复垦方案,对各方案的技术路线、方法分别进行阐述,通过综合类比分析比较,确定复垦最适方案。在对破坏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对复垦区域的可利用资源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
对破坏前原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的,原则要求复垦为耕地,不能恢复为耕地的,须提供充分的说明理由;对拟破坏但尚未破坏的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的,要求采取表土剥离、保存等工程技术措施,项目工程完成后须恢复为耕地;对破坏前原土地利用现状为非耕地的,但复垦区域周围3公里内有客土源保障且交通较方便、自然坡度在20度以下、没有污染源的,应恢复为耕地,不能恢复为耕地的,应提供充分的说明理由。
7.5 “复垦标准”。指复垦对象的建设标准,要根据复垦后的土地利用类型,确定复垦标准。对确定复垦为耕地的,耕地标准及其配套的水利、道路等工程建设标准应执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复垦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的,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8.“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方案》中应针对已建项目、拟建项目情况,分别提出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对已破坏的土地,要结合造成破坏土地的类型,提出复垦措施;对拟破坏的土地,要结合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土地破坏的类型,提出预防土地破坏的对策和措施。
9.“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工程设计应按照复垦后的土地用途和标准,合理布置各项工程内容,确定土地平整、灌溉排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他工程的设计方案,并测算其工程量。设计方案按主体工程可研阶段所要求的深度编制。
10.“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根据工程设计及工程量,采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定额标准进行编制。在编制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时,按现行价格估(概)算。人工费单价、材料费单价应采用相关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
《方案》报告书中需要明确:“复垦工程投资规模按《方案》实施时的实际价格
水平调整确定”。
11.“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严格按照“边破坏,边复垦”的原则,确定各个时段、区段的复垦目标、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等,确保复垦工作与项目生产、建设同步进行。
为明确各阶段复垦工作任务,便于县级国土资源局监督检查,应严格按《〈报告书〉格式》的要求“对生产年限超过5年的生产项目,原则上以5年为一个复垦工作阶段”“单独选址的线性工程建设项目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段说明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计划和投资安排等。”
12.“保障措施”
12.1简述生产建设单位为落实和完成《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任务所应采取的组织管理、技术、资金等保障措施。
12.2对《方案》中可能存在的土地破坏现象而又难以准确预测破坏面积的,应在技术、资金等方面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13. “成果要求”
13.1 《方案》成果应做到文、图、表一致。重点是已破坏和拟破坏土地类型、范围、面积及实施复垦后的土地类型、范围、面积要保持关联性。
13.2图件要严格按照制图规范的要求进行制作,图幅整饰及图上要素应完整、规范;复垦规划图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制作;图件比例尺应按照《〈报告书〉格式》要求执行,比例不小于1/10000。
13.3《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生产建设项目动工或对项目区土地造成破坏前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图,图件应由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提供。若局部需复印、放大的,需标注图幅名称、图幅号、比例尺、变更时间、坐标等基本要素;已动工和已对土地利用现状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还需要提供《已破坏土地现状及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
13.4 《已破坏土地现状及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应清晰反映并能区分已破坏土地现状及预测破坏土地状况。编制单位也可将《已破坏土地现状及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分解为《已破坏土地现状图》和《拟破坏土地预测分析图》。《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已破坏土地现状图》均应由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加盖公章。
13.5,《方案》应征求复垦区域所涉及土地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对本方案的意见。
13.6 《方案》附件资料中还应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局对《方案》所涉及的矿区范围或建设范围、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及其面积、复垦范围、土地权属、已破坏土地面积及其地类、破坏程度等基本情况准确性、真实性的初审意见,并审核复垦后的土地利用方向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见附件1)。
14.《方案》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以专家评分为评判依据,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原则通过、不通过。
具体评判标准按《<土地复垦方案>评分表》执行。《方案》专家评定分值在90分以上的,《方案》通过评审;专家评定分值在70~90分之间的,《方案》为原则通过评审,但需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方案》专家评定分值低于70分的,《方案》不通过,退回重新编制。
《方案》经专家打分评审后,超过半数以上专家同意通过的,《方案》通过评审;半数以上专家不同意通过的,《方案》不通过,退回重新编制;经专家议决,《方
案》基本可行,但需按专家意见作修改、完善的,《方案》评判为原则通过。当参会专家人数为偶数,不能判定评审结论时,以专家组组长的意见为结论。
5.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 篇五
摘要:通过对土地复垦方案采用的几种方法的比较及分析,选择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与移动角组合判别法的方法,圈定出矿山因开采易导致地表塌陷的`区域,为矿山土地复垦方案中主要拟破坏土地的确定提供方便、实用的方法.作 者:冉启洋 杨洪 RAN Qi-Yang YANG Hong 作者单位:冉启洋,RAN Qi-Yang(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贵州,贵阳,550004)
杨洪,YANG Hong(贵州省土地整理中心)
6.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 篇六
1. 土方开挖前应科学地安排施工顺序,编制详细的挖土进度计划,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支护设计工况相一致,施工进度安排应合理,支护结构(包括压顶梁)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含水率较高时,应提前降低地下水,目前常用的有井点降水、井管降水,采用何种降水方式,应根据土质情况与开挖深度确定,必要时可先进行工艺试验。
3. 大面积软土深基坑工程挖土应分层、分区、分块进行,土方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垫层等后续工序的施工,尽量缩短基坑底的暴露时间。
4. 边坡坡面应加以保护,一般基坑可用塑料布覆盖,对于基坑面积大、深度较深、施工期较长以及雨季施工的基坑工程,坡面应用钢丝网水泥或钢筋网混凝土面保护。
7.土地复垦费标准 篇七
我们一直关心土地复垦费的标准问题。单独选址项目的标准比较容易制订,而矿山的就很困难。在组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过程中,部里对这个问题逐渐达成一种共识: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来确定一个实事求是的,能够复垦这块土地的标准。不采取规定单位数量矿产收费标准的方式,因为那样我们忽略了的时间价值。即使能达到现在的要求,也达不到将来的要求。所以我们在方案评审中,不仅要考虑现势性,还要考虑时间价值;真正的满足土地复垦的要求,满足资金的需求。
二、土地复垦方案的特殊性
从破坏前,到复垦后,破坏者和被破坏者之间的利益调整贯穿于整个复垦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土地复垦标准和用途的确定,必须征求土地权利人的意见。国外早就有这种提法,89年的《土地复垦规定》也借鉴了这些思路。这是土地复垦方案的独到之处,也是环境方案不能取代土地复垦方案的根本原因。
三、土地复垦方案的评审标准
部里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的通过率不高。我们主要看方案是否具备指导意义,如果没有指导意义,还让它通过了、拿了证、批了地,人家会说我们设置了这个权力,却没有行使好这个权力。所以,我们要严格把关。为此,我们也出了评审要点。
土地复垦方案有三点是必须做到的,否则无法通过部里评审。第一点是目标和任务的确定,是不是符合实际,是不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不是征求了原土地权利人的意见。目标任务不明确,方案就没有意义。第二点是复垦的资金投资是否足够。对资金审查的重点不在于是否符合以前标准的规定,不在于是按每平方米20元出钱,还是30元出钱;而是你是否拿出足够的资金,来实现土地复垦的目的。因此目标和资金是最重要的两点,如果不达标,不会通过评审。下面举两个例子:山东一个改扩建项目只考虑改扩建部分土地复垦任务,没考虑以前建设部分,目标和任务没有明确,所以没有通过评审。一个西藏铜矿的土地复垦方案编的很好,但是资金运算没有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不满足资金充足的要求,因此也没有通过。第三点是是否有合理的计划安排,如果没有介绍到破坏的时序、范围、地类和评价结果,那样的工作计划也是纸上谈兵,看看而已,不具备可行性。上述三点是我们重点把握的。
四、土地复垦费的资金提取问题 从《土地管理法》,到《土地复垦规定》,到1997年的中央11号文件,到去年发的七部委文件,土地复垦费都要求列入成本,在土地复垦方案中逐年记提。土地复垦有一定的阶段性,跟他的生产工艺是相连的。所以不能发生时,统一拿出一笔资金,而应该逐年编入成本。至于放在他帐户上管理,问题不是很大,重要的是要拿出一笔钱,专款专用。
五、土地复垦费与矿山环境保护金的关系
土地复垦费和矿山保护金之间的关系就是两个法律、两个条例之间的关系。我们请国务院法制办参加了《土地复垦条例》的修订,并且上周耕地保护司和环境保护司同时向法制办汇报了两个条例。我们制订《土地复垦条例》,他们制订《矿山环境保护条例》,也就是大家提到的矿山环境保证金。
我先谈谈《土地复垦条例》的立法基础。1989年制订的《土地复垦规定》,是关于土地复垦 的基本法,在当时的条件下,不依据任何法律。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都提到了土地复垦的内容。特别是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我们的土地复垦条例提供了足够的法律依据。我们将这个问题向国务院法制办汇报后,法制办认为我们有足够的法律基础。所以《土地复垦条例》肯定执行,大家不用担心与其他方案(条例、费用)冲突的问题。我们的工作肯定会有法律依据,并且会按我们《土地复垦条例》的修订思路去走。
如果两个条例出台,那么肯定要履行两种费用的缴纳。针对目前已经交叉的部分,应根据本省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衔接性办法。矿山环境保证金不能不交,所以收取矿山环境保证金时,让企业明确是否包括土地复垦费,并且在我们或他们的文件中写明。如果包括,要把它划到土地复垦费里;在法律没有纵向切割这部分资金时,这部分资金由土地复垦管理部门监管,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专款专用。
土地复垦费目前放在地质环境的范畴,但是会不会跟地质灾害条例冲突,也不是很清楚。除了地质灾害中的泥石流、滑坡和粉尘外,植被恢复、矿山环境处理从概念理解上都属于土地复垦范畴。
六、从条例角度,回答大家所提问题
1.复垦范围的问题。原来只是新建项目和挖损塌陷,现在把自然灾害摧毁的土地、历史遗留废弃地都包含在内。历史遗留废弃地由政府组织复垦,从公共财政中出复垦资金。今天的《关于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关心新建、改扩建项目,这跟七部委文件的重点是一致的。
2.复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问题。《土地复垦条例》对复垦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进行了规定。比如:在可研报告中要有土地复垦内容和资金概算;要有土地复垦方案;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统一规划、统一计划、同步实施;尽量做到边生产建设,边土地复垦等。
3.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问题。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根据任务的大小编定。任务大的、面积大的、程度严重的、难度大的,编制报告书;面积小的、程度轻微的填写报告表。《土地复垦方案分类管理名录》将对谁该编报告书、谁该编报告表做具体规定。
有些特殊行业的复垦任务并不重,比如石油,天然气和放射性金属等。根据81号文的规定这些行业应该编写土地复垦报告书,但是部里通过复函和培训的形式,允许他们编制报告表。修订《土地复垦条例》的时候,也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在现在的执行过程中,我们还按照81号文件去做。对于特殊行业,我们应按照灵活的方式,做适当的调整。部里已经对工业集团,中石油,中石化做了微调。
4.土地复垦方案的资质问题。国务院法制办说资质管理将越来越严,今后趋向于取消资质管理。为了保证编制质量,《土地复垦条例》中列出了一些条件:有法人资格,有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有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业绩等。符合这些条件,通过省厅的认定程序,具备编制能力就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符合81号文件要求,具备水保环评等资质的编制单位,不一定有能力编好土地复垦方案。鞍山的一个复垦项目,山东的一个复垦项目,编制单位分别是水保和水利方面的,可是他们的方案都没有通过部里的评审。
部里用严格的评审对土地复垦方案把关,提高编制的质量。通过统一思想、规定评审要点、培养评审专家,我们严格评审,把好了土地复垦方案质量关。
5.历史遗留废弃地的问题。整体思路要求我们土地管理部门做好调查评价工作,根据调查评价结果做土地复垦的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复垦的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再逐年解决这种历史遗留废弃地问题。
6.土地复垦费用的预缴问题。建立土地复垦约束机制,落实土地复垦资金,是决定我们土地复垦工作能不能完成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关于能不能实行土地复垦费的预缴制度,经过11月南宁的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探讨,以及我们与法制办的交流,结论是我们目前突破不了法律规定,不能提前收取土地复垦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先行复垦,没有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才缴纳土地复垦费。为了改变以前没有落实好的情况,我们要在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后,征询生产建设单位意见。询问单位是选择自行复垦,还是选择缴纳土地复垦费。我们也可以根据复垦方案的评审结果来判断,生产建设单位是否有自行复垦的能力和条件。这也是我们再次修改《土地复垦条例》的设定思路。
7.生产建设单位自行复垦。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通过后,生产建设单位选择自行复垦,应当跟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合同。此时,可以收取履约保证金。
土地复垦方案是规划性质。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编制土地复垦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更加明确了用途、措施、复垦标准等。土地复垦方案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破坏,便于监督;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是落实土地复垦工作。县市级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好好把关,以公告的形式让原土地权利人知道、同意。自行复垦的,年初向国土部门提交土地复垦计划,年底提交土地复垦任务完成书。
今后的土地复垦管理也应该是两条路,一条是自行复垦的路线,一条是缴纳复垦费的项目管理的路线。
8.没有条件复垦。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根据生产建设项目特点、生产建设周期、复垦条件和复垦义务的履行情况等,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视为没有条件复垦:
(1)因生产工艺不能做好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实施的;
(2)在生产建设周期内土地破坏尚未凸现,经预测确将造成土地破坏的;(3)土地已破坏但在3年内尚不具备复垦条件的;
(4)因人力、设备、技术等条件限制不能自行实施土地复垦的且不委托复垦的; 5)改扩建、已投产、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履行复垦义务或没有完成复垦任务的;(6)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形。
通过这样的规范,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的信誉度、特点,采取措施,认定没有复垦条件,需缴纳土地复垦费。
9.土地复垦验收标准。以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和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技术标准为依据,对复垦工程验收交付使用。
10.土地复垦费的政府管理问题。
在财政管理方面,土地复垦费以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过修订后,跟财务部门达成一致,将作为政府性基金。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它的管理程度,远远高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复垦费收上来后,是预算内管理;其资金使用,按项目管理走拨。生产单位愿意用土地复垦费复垦的,通过项目申请的方式申请使用。我们在对土地复垦费的管理上,也可以借助耕地开垦费的管理方式,两个费用的性质是一样的,法律上规定的都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今后耕地开垦费,也将向政府性基金转变,而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缴纳土地复垦费后,权利义务的转移。缴纳土地复垦费,权利义务转移到我们这来。而缴纳保证金,钱还是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也还是企业的。所以要充分考虑责任和义务,一定要注意足量缴纳复垦费的问题。如果土地复垦费不够,将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11.土地复垦费的征收问题。我们根据破坏前土地类型、破坏程度、复垦标准和工程量等因素确定土地复垦费;难以确定破坏面积和程度的,按照开采的矿种、储量、开采方式、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土地复垦费。具体征收标准,财政部倾向制定统一标准。我们担心统一标准会出现实际费用不够的问题。如果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又担心评审把关不严,这样也导致费用不够。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考虑这个问题,在新办法没出来之前,按老办法去做是没有问题的。
土地复垦费为地方收入,不上缴到国家。初步设想为省市县三级收费,具体是省里统一收,还是省市县三级收,地方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12.权属方面的管理。根据《物权法》,原则上在复垦过程中土地权属不调整。如果破坏的集体土地不能恢复原用途,当地农民集体不愿意保留的,可以征收,并实施补偿。对于征收的国有土地,已经复垦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交给生产建设单位使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复垦后,连续荒芜2年以上,可以由当地政府安排使用。这里的安排使用,不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因为土地属于企业,只是由于不符合规划,又闲置了,所以由政府出面协调将耕地交由农民承包经营。
13.土地复垦的使用管理。我们要确立一种利用管理的原则,即因地制宜,三个优先的原则。
8.土地复垦协议书 篇八
甲方: 江都市丁沟镇人民政府 乙方: 朱桥 村
为了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增加有效更地面积,甲乙双方就乙方村域内相关地块进行土地复垦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复垦工程项目的位置和规模:
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分别位于乙方村域内张巷组;图斑号分别为1143#、1119#、1138#共3个地块,图斑面积合计为27.87亩。
二、复垦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乙方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前将以上3个地块开发复垦成有效耕地,同时沟、渠、路等农田配套水利设施必须与周围农田整天布局相衔接。最终的质量标准以一次性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为准。
三、复垦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本次复垦项目施工期限为45天,即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立即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并确保在35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同时负责在施工阶段完善各种交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如在施工阶段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复垦工程项目的费用标准:
由于此次复垦3个地块上存在大量建筑垃圾,且因周围交通道路狭窄,大型运输车辆和机械难以通行,只能用小型机械重复搬运,同时群众矛盾较多,双方商定本次复垦工程项目承包费用标准为25万元整。
五、复垦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
双方商定,待乙方全部完成本次复垦工程项目并经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初验通过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50%;待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且市财政将复垦资金全部下拨真财政壹月内,甲方负责一次性将余款全部结算给乙方。
六、其它:
乙方必须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周围群众发生的相关矛盾,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9.土地复垦承诺书 篇九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体土地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宅基地复垦事宜,经过我全家充分思考,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代表我户全体人员,按本村规划及住宅建设要求,在新型农村集中居住示范点本村5社(小地名:谢家梁)购住房一套,同时将原住宅进行拆除,将占用的集体土地、房旧宅基地平方米进行土地复垦。
二、我户保证在承诺签订后,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旧宅基地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三、我户完成复垦后,村委会请示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我户方可向集体交地,再到新农村点购房,否则无资格在新农村居住点购房。
四、我户在拆迁旧宅和土地复垦过程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均自行承担。
五、本承诺我签字后如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或者出现了其它意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户自行承担并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一份,承诺人一份,县国土资源局一份,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10.土地复垦承诺书 篇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规定》、《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81号)、《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保证土地复垦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实施,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宜昌宜化殷家坪矿业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公司)殷家坪磷矿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宜昌宜化殷家坪矿业有限公司殷家坪磷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下简称《方案》)的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工作。
殷家坪磷矿不单独设置尾矿库,矿石直接运输至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花果树洗选厂进行洗选,尾矿渣直接排放至花果树尾矿库,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承诺单独编制花果树尾矿库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宜昌宜化殷家坪矿业有限公司殷家坪磷矿承诺:
一、保证复垦方案编制的真实性与可行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编制单位提供详实的资料。积极配合编制单位,广泛听取土地权属人及相关主管单位的意见,确保公众全面、全程参与方案的编制。
二、把土地复垦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增强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把土地复垦工作作为我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高度重视土地复垦工作,设立专门的土地复垦管理机构,组织责任心强、政治水平高、懂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实施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以及复垦项目招标、管理、监督和验收等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情况有与方案重大不符之处,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
四、殷家坪磷矿复垦服务年限为35.5年。依据《方案》确定的目标与任务,我公司殷家坪磷矿基建期(6个月)和生产期(前31年)共破坏土地682.98hm2,含建设项目压占2.90hm2和一采区1210中段以上矿体开采沉陷680.08hm2。复垦责任面积682.98hm2。通过废石场复垦、表土场复垦、裂缝治理、土地平整、土地翻耕、林草补种和农村道路的修建等复垦措施并加以3年的植被管护,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全部得到复垦,复垦后用地类型保持不变。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复垦标准,保证复垦后耕、林、草等土地单位产量不低于破坏以前。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对比见表一。
五、《方案》实施所需复垦费用将根据复垦年度计划安排足额提取复垦资金,专款专用,并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合理使用复垦资金,成立专门的财务机构,严格监督管理复垦资金的提取和应用分配,做到复垦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矿区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复垦目标的顺利实现。复垦资金计提计划见表二。
六、加强土地复垦监测工作,实时反映土地复垦的进度和成效,接受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公众的监督,适时调整土地复垦措施。
11.土地复垦方案审查要点 篇十一
关于原XXX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需延续生效的申请
XXX人民政府:
《XXX煤田原太平地煤矿灭火工程》是2010年政府立项,2012年底项目开工所需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方案等支撑文件得以批复,2012年4月公司正式启动灭火工程。2015年7月经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批准的《关于XX市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批复》(内煤局字【2015】181号)和《关于对部分火区和采空区治理情况进行处理的通知》(内煤局字【2015】157号),灭火工程项目转为原太平地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于2011年8月由XXX土地整理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2011年9月由XX市国土资源局评审通过,建设工期为1.5年,应于2014年5月完成。2013年年末,因XXX露天矿依然在使用的排土线上的高压输电线路,以及坑下疏干水管线处于施工场地范围内,经与XX露天矿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项目被迫停工。截至到2013年12月工程总剥离土方逾180万立方米,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后由我方申请,经XXX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灭火工程暂停实施,至今未能复工。《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因受期限限制已过期,此项目因特殊情况导致中期停滞未能完成。
该治理工程停滞已近三年,开挖的坑场和楼子店河护堤以及与XXX露天闭坑采场界脊因风雨冲刷,侵蚀严重,无形中对治理场地和XXX露天坑下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亟待排除。2016年末XXX露天煤矿已经闭坑,《原XXXX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未完工程继续实施件具备,恳请市政府领导核实实际情况,批准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继续有效。
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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