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2025-02-03

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精选11篇)

1.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篇一

中铁电化运营维护管理公司上海维管段

电运沪通[2008]52号

关于对松江供电工区违章作业的处理通报

一、时间:2008年03月16日01时30分

二、地点:沪昆线新桥站下行线037#(5道)

三、概况:

2008年03月16日,松江供电工区执行03-09号工作票。工作领导人石建波;驻站联络员周汉杰; 037#(5道)地线监护人秦利波,操作人马宝山。

01点24分,电调发布沪昆线109单元停电命令。01点27分,行调发布调度命令:封锁新桥站Ⅰ、3道及15、19、21、29、35、37号道岔。

01点27分,石建波通知接地人员进行验电接地。01点28分,验电接地完毕,石建波向作业组发布开工作业的命令。

01时29分,驻站联络员通知工作领导人:47926次货车5道发车经9#、11#道岔进入上行,注意避让。工作领导人随即通知037#(5道)及049#地线人员:5道有列车发出。01时30分,工作领导人接到037#(5道)地线监护人秦利波通知:037#(5道)地线被挂。

四、原因分析及责任划分:

1、工作领导人石建波审票不严,未就作业票中37#(5道)地线错误设置在未封锁股道的安排给予纠正。在接到驻站联络员5道发车的通知后,未明确要求037#(5道)地线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是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2、37#(5道)地线监护人秦利波,操作人马宝山在新桥站5道未封锁的情况下,错误选择地线(该地线挂钩开口较小,本计划挂于分段处无电侧),盲目将其挂在5道接触线上,造成地线严重侵入限界,在接到工作领导人通知5道来车时未及时采取措施。是此次事件发生的又一直接原因,应负重要责任。

3、发票人陈振勇,针对37#(5道)地线设置在未封锁线路,且没有安排明确的防侵限的措施,是此次事件发生的间接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4、松江工区工长孔庆立对此次事件负有管理责任。

五、处理决定:

五、处理决定

经段3月22日安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做如下处理:

1、给予石建波罚款200元的处罚。

2、给予秦利波罚款200元的处罚,鉴于地线操作人员

马宝山尚属见习阶段,给予严厉批评,不予处罚。

3、给予陈振勇罚款100元的处罚。

4、给予孔庆立罚款100元的处罚。

5、给予松江工区集体红牌一张。

六、教训:

此次事件再次反应出我们部分员工的业务知识还比较欠缺,且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卡控能力不强,工区的安全管理仍有较为明显的漏洞,各个环节的自控、互控、他控流于形式。

1、工作领导人审票不严、现场监控不严谨,对于37#(5道)地线挂在未封锁线路的情况警惕性不高,未落实有关安全措施。5道发车后,采取的措施不明确,不果断。2、037#地线人员在此次事件中明显表现出其安全意识的淡漠和业务知识的缺乏,随意选择地线,盲目操作,最终造成地线严重侵限。

3、开票人在开票过程中,只是被动的按照他人安排进行填发作业票,对该次作业的现场情况,没有自己的思考,布置的安全措施不具备针对性,失去了作业票的严肃性。

七、整改措施:

1、工作领导人是当天作业的第一责任人,作业前应熟悉现场的情况,确认作业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而完备。作业开始后,要时刻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尤其是特殊

情况下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在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危机情况,要果断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2、作业组的全体成员,对自己承担的作业内容应认真预想,存在疑问的地方要及时向工作领导人提出,对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严格落实,坚持安全作业。

3、作业票是工区作业的书面依据,签发人布置的安全措施应保证是完备、可行和必需的。

4、工作票签发后,工作领导人、安全员要严格执行审票制度,全体作业组人员在工前预想会上也要对作业票的安全措施做认真预想。

5、供电工区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增强员工在生产中的自控、他控、互控的安全意识,要树立安全生产全员参与的整体意识,切实保证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2.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篇二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煤矿安全工作是关系到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大事。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大量事故统计表明,煤矿事故的95%以上是由职工“三违”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已对煤矿安全构成了一大威胁,抓“三违”、管“三违”、止“三违”的同时,职工容易产生“窝火感”、“失落感”、“不服感”,都可能成为再次违章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诱因。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扼制“三违”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最主要措施,也是煤矿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笔者认为,通过建立违章申诉中心,对于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环境,减少违章现象,进而推动企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立违章申诉中心的来由

对于煤炭企业来说,由于煤矿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其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完全动态管理的过程,决定了“三违”行为是煤矿事故中最主要的因素。而“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已对煤矿安全构成了一大威胁,抓“三违”、管“三违”、止“三违”,成了我们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纵观事故的案例,一些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三违”造成的,当从业人员之间发生过矛盾或产生隔阂时,容易产生“窝火感”、“失落感”;当受到批评或惩罚时,容易产生“不服感”等因素,都会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建立违章申诉中心在煤矿企业中显得尤为重要。违章申诉中心是指被抓住的违章人员因对其被抓违章原因不服,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复查、核查,并对提出异议的“三违”进行立案,针对“三违”认定中存在的争议进行研究分析,杜绝“三违”认定中的随意现象。通过建立类似于“法院复议厅”这种机构、机制,使违章处罚更公平、公正、透明。

2 建立违章申诉中心在当前企业中的作用

建立违章申诉中心是为了防止少数管理人员在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出现处罚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违章申诉的受理、调查、处理。

2.1 建立违章申诉中心,是纠正违章执法和管理偏差的有效途径

查处违章、制止违章是煤矿企业监察人员的职责所在,绝大多数执法者都能够履行职责,在违章行为面前秉公办事、铁面无私,但仍有部门执法者对执法理念存在偏差、迷茫或缺失,习惯于人情执法、情绪化执法,重实体轻程序,不依照制度执法现象,不利于矿井安全生产。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执法者理念内涵、偏差表现及其原因,并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使之指导执法实践。建立违章申诉中心,违章责任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违章性质不认同或存有异议的,可书面形式由单位负责人盖章后,向“违章纠纷法庭”提起申诉。“违章纠纷法庭”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则由“违章纠纷法庭”仲裁,给予满意的答复,保证行驶权力集中、公开、透明运行。

2.2 建立违章申诉中心,是遏制负面情绪滋长的必要手段

通过热情接待和释法说理,倾听当事双方的陈述,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释放不满,缓解对立,稳定情绪,建立一种积极、务实的心态。比如:一名普通职工在井下作业时,未带资格证,属于一般违章,安全抵押扣50%,绩效扣4分,队里扣1000分,累加起来将近2 000元。如果违章属于事实,经济损失点,下次可以注意;如果违章属于相关责任人为完成任务而看见违章不制止,故而引发造成的违章,那么损失这么多,就会感到很冤枉,受到冤枉以后没有可发泄的地方、说道理的部门,情绪如果不解除,将会带到下次工作中,从而影响到工作效率,容易产生违章。

2.3 建立违章申诉中心,是降低“三违”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目前煤炭企业现行的管理方式多采用对“三违”人员进行经济处罚,这种做法其实并不能真正取得很好的效果,对“三违”人员处理轻了,好象麻醉药,只管用一阵子,收不到长久的效果;处罚重了容易激起他们的逆反情绪,反而不利于安全生产,并引起人员思想波动,引发队伍不稳定。所以当发生“三违”现象时,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经济处罚,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通过建立违章申诉中心,让心理疏导老师耐心地说事实讲道理,介绍违章的危害性、严重后果以及“算账对比法”,将安全责任传递到违章者身上,使其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克服和抵制“三违”行为。

2.4 建立违章申诉中心,是营造安全环境的重要保障

矿井安全环境是矿井长期处于一种不受破坏的安全状况。通过建立违章申诉中心,能够有效防止业务部室、队组自主反“三违”中为完成计划虚报、假报“三违”的现象,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同时也使“三违”职工明明白白接受处罚,逐步建立起人、设备与环境相互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稳定的、持续发展的安全生产态势,从而达到预防事故,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的目的。

3 如何在当前企业中建立违章申诉中心

通过笔者的实践与思考,则认为要通过成立“违章纠纷法庭”、设立专门的心理疏导中心、建立不违章资金返还渠道这几种方式,从教育、制度、监督方面,逐步构建违章申诉中心。

3.1 健全机构设置,成立“违章纠纷法庭”

为杜绝“三违”认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应由安全监察部、党委宣传部、监察审计部、纪委、职工代表、相关专家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违章纠纷法庭”,明确规定日期,对违章事项有争议、违章认定未按程序执行、违章档次不合理或处罚不合理等情况进行仲裁。并且要利用“违章纠纷法庭”这种独特的方式,也要向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灌输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运用具体的事故案例,让职工从案例中学习安全,消除职工的各类侥幸心理,让职工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从源头上遏制“三违”事故的发生。

3.2 加强思想教育,成立心理疏导中心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欲做到行为制止,须坚定思想信念。成立专门的心理疏导中心小组,专人负责,深入到职工家庭和宿舍中,及时掌握职工的心态,对思想上有负担、工作上不专心、安全上不放心的人进行重点帮教,积极做好职工的心理疏导工作。并且要适时根据违章者的心理,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教育,有的放矢加强思想教育,使违章人员从心中接受违章的事实,把心中的症结实实在在的消灭掉,放下包袱,开心工作,避免下次再发生同样的违章。

3.3 完善考核制度,成立不违章基金返还渠道

3.煤矿安全事故通报学习反思 篇三

一、坚持安全生产的工作作风

从抓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入手,增强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巩固安全生产思想,吸取三起事故的教训,全面反思,整改加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提升管理理念,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各班组长现场协调指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效率、高水平的完成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二、加强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坚持以人为本,更新观念,增强紧迫感,把全员培训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对待,以“学习强素质、技能保安全”全员培训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引伸“手指口述”工作方法。强化职工培训学习,调整培训重点,在周一安全会议、周三业务培训上,强调集团公司目前的安全形式,对11月份三起事故进行通报分析,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开展手指口述竞赛活动,让每位职工都了解自己岗位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以丰富多样的培训形式,减轻职工的思想负担和工作压力,提高职工的学习兴趣,强化职工的规范操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利用厂小分队、地面安全科所检查的各条隐患、每天逐条分析,分类落实处理、小隐患当场处理、大隐患马上停产处理,坚持隐患不治理不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不安全不生产,不达标不生产”的安全理念。

四、搞好班组建设,提高安全基础。

我们要根据两级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以“四位一体”安全管理体系导引安全班组建设方向,做强班组建设标准化基础,积极开展“员工素质强班组,员工技能保安全”活动,完善了各班组建设管理内容,落实班组评估考核,提高班组长自身素质,促进班组集体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规范操作,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达到凝聚人心,激活企业“细胞”的工作目标。

4.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篇四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的

通 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相关部室:

2011年8月下旬,黑龙江、四川省各发生一起煤矿水害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公司四季度实现安全季,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害治理工作,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加强资料分析,加大勘探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2、切实加强老空水管理,重点是要加强张双楼矿9421材料道沿空掘巷、庞庄矿9512溜子道上覆西一7煤煤柱小面采空区

3(老塘积水量约4000m)、三河尖7134溜子道等地点的防治水管理。

3、认真落实整改集团公司三季度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检查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减少新隐患的出现,确保安全生产。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徐州矿务集团安全监察部

2011年10月12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近期两起煤矿水害事故的通报

安监总煤调„2011‟14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1年8月下旬,黑龙江、四川省各发生一起煤矿水害事故,分别是:

8月23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四井发生透水事故,当班下井45人,事故发生后19人安全升井,26人被困井下。接到事故报告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张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解救被困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立即作出部署,委派煤矿安监局副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经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组织科学施救,已成功救出22名被困人员,发现1人遇难,还有3人下落不明,目前仍在全力施救。该矿于2007年被关闭,2009年申报与恒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井进行资源整合,整合方案已报相关部门审核,目前属于停产待整合矿井。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在非法开采过程中,打通了周边废弃矿井,导致老窑积水涌入。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在待整合且生产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二是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没有执行探放水规定;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措施不力。

8月29日,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曾家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仍有2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整合主体矿井,正在进行技术改造。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违法组织生产,违规开采边界煤柱,打透相邻矿井采空区,导致积水涌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透水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各地区要针对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要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对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的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责任,切实将“打非”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各地区要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和人员,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相邻矿井的老空水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留足防隔水煤(岩)柱,并认真落实井下探放水措施,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认真落实防治水有关规定、未按规定采取防治水措施的煤矿,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三、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头逐面排查可能引发水害等各类事故的隐患,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防止隐患排查走过场。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因隐患整治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从重从快查处非法违法开采造成的煤矿事故。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对非法违法开采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请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上述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

5.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篇五

关于对孟津煤矿“4.28”电弧伤人事故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公司所属各单位:

2015年4月28日8点班,孟津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在进行变压器预防性试验时,发生一起误送电事故,造成机电一队电气作业工闫利涛电弧烧伤。

事故发生后,义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成立了由安康部、纪委、机电处、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室组成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通过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综合分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高压作业票、操作票等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经公司5月2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井下中央变电所简要概况及附属说明

(一)变电所简要概况

孟津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共安装46台高压防爆开关、2台干式变压器、8台低压馈电开关和5台照明信号综保,主要担负全井下供电负荷。

变电所内1#变压器由6108#高压防爆开关供电,2#变压器由6408#高压防爆开关供电;两台所内变压器主要担负井底车场、大巷、机电硐室固定照明、信号电源等用电设备的供电任务。

(二)变压器的试验计划安排与任务

孟津煤矿2015年《井下变电所春防试验安全技术措施》于4月23日审批完毕,措施执行时间:2015年4月26日-5月14日;计划于4月28日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对1#、2#变压器实施预防性试验。

(三)相关人员培训情况

机电一队闫利涛(触电受伤人员);作业类别: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号:TM***015;有效期限:2012年09月18-2018年09月18;复审日期:2015年09月18日。

机电一队李效中(误送电人员); 作业类别: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号:TM***1512;有效期限:2012年09月18-2018年09月18;复审日期:2015年09月18日。

(四)触电人员伤情

根据孟津县人民医院出具的闫利涛《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摘要:以“电击伤致皮肤烧伤疼痛半小时余”为主诉入院。查情:精神差,双手指及双大腿均可见片状电击烧伤创面,右手指活动受限,创面肤色呈红色,有血性渗出,余无明显异常。

二、事故经过

2015年4月28日八点班,孟津煤矿机电一队与机电科协助“诚信公司(按相关规定聘请的中介机构)”,对井下中央变电所内1、2变压器实施预防性试验。

8:42分左右,机电一队、机电科、诚信公司及通风队瓦检员携带相关设备工具到达中央变电所。在现场进行悬挂便携、设臵警戒、安排消防器材并填写完工作票、操作票等准备工作。工作##

票签发人夏科军(机电科科员)、机电一队宗坤鹏(现场工作负责人兼停送电监护人)、停送电操作人李效中(机电一队配电工)、机电一队闫利涛(机电一队电气维修工)等人员参加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工作。

8:50分左右,宗坤鹏发出停电操作指令,李效中按照操作票内容进行停电操作,宗坤鹏、闫利涛、夏科军及诚信公司试验组人员开始1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工作。

9:52分左右,1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工作按照措施要求顺利完成。

9:55分左右,宗坤鹏发出恢复1变压器送电指令,李效中按照操作票内容恢复1变压器供电(经调查落实:在1变压器停送电期间没有“唱票”,确认签名是操作后填写的)。

9:58分左右,宗坤鹏发出2变压器停电操作指令,李效中按操作票内容停电,诚信公司开始2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工作。

10:20分左右,2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完毕。下一个任务是恢复2变压器高压端电缆头接线和低压侧接线室合盖工作。闫利涛负责2变压器高压电缆头接线工作,诚信公司郭志峰协助安装2变压器低压侧端盖(经调查落实:2变压器停送电期间没有“唱票”,确认签名是操作后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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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分左右,李效中询问机电一队现场负责人宗鲲鹏:“弄好了没有?”,宗鲲鹏以为李效中是询问试验是否做完,便答复道“弄好了,你去把低压二回路负荷停掉”;李效中停掉低压二回路负荷和联络开关后,宗鲲鹏和赵营(机电一队电工)开始拆除做试验用的电源变压器。

10:26左右,此时李效中以为2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及恢复线路等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没有接到送电指令、没有执行操作票程序、没有人员监护的情况下,自己违规摘掉6408高爆开关“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并将断路器小车推入开关,按下6408高爆开关合闸按钮,造成开关瞬间产生电弧并跳闸。

此时闫利涛正在2变压器高压侧接B相电缆头被电弧击中,诚信公司郭志峰看到闫利涛倒在地上,赶忙问了一声 “咋给电送了”;李效中听到喊话后,立即将6408高爆开关小车拉出,现场人员发现异常后,赶往闫利涛处,见闫利涛躺在地上。宗鲲鹏上前准备将闫利涛扶起,闫利涛说“你别动我”,宗鲲鹏查找现场没有木板等抬人工具,便安排赵营将闫利涛背送上井。上井后经驻矿医生简单诊断处理后,由120救护车将闫利涛送往孟津县人民医院医治。

三、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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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调查取证及深入分析,认定事故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机电一队配电工李效中,在没有接到送电指令、没有执行操作票程序、监护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擅自违规送电,导致正在2#变压器高压侧接B相电缆头的闫利涛触电受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1、2变压器停送电操作期间,现场没有“唱票”,确认签名是操作后填写的,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两票制度,是此次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2、1、2变压器停送电操作期间,现场分工不明确,制定措施不严密管理混乱,甚至现场负责人发出“模糊”工作指令,机电一队现场负责人及相关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差,责任心不强,现场监护与相互协调工作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技术措施、两票制度现场学习贯彻落实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现象,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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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监护、联保互保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现场没有得到认真落实,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事故类别

调查组通过调查认定为:“机电事故”。

五、事故性质

调查组通过调查认定为:“责任事故”。

六、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该事件触犯《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及“重点”(试行)》义煤发〔2015〕6号文件第58条规定,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河南能源〔2014〕57号、《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管理办法》义煤发〔2015〕108号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者处理建议如下:

1、李效中,在没有接到送电指令、没有执行操作票程序、监护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擅自违规送电,导致正在2#变压器高压侧接B相电缆头的闫利涛触电受伤,对该事故应付负直接责任。触犯《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及“重点”(试行)》义煤发〔2015〕6号文件第58条规定。根据《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管理办法》义煤发〔2015〕108号文件第3项第1款第1条之规定,建议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由孟津煤矿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落实)。

2、韩俊峰,机电一队配电工,2015年3月30日于李效中结为互保联保人,并签订承诺书。鉴于本人当班不在工作现场,又积极配合调查,态度诚恳,决定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3、宗鲲鹏,现场工作负责人兼监护人。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两票制度,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没有尽到现场负责人职责。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河南能源〔2014〕57号文件第50条第2款之规定,建议给于行政记大过处分。

4、亓会坡,机电一队队长,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此次事故反映出区队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技术措施、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没能履行好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河南能源〔2014〕57号文件第50条第3款之规定,建议给于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其在孟津煤矿中层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5、王保民,机电一队党支部书记。对职工教育、培训、互保联保制度落实没能履行好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河南能源〔2014〕57号文件第50条第3款之规定,建议给于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其在孟津煤矿中层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6、代艳峰,机电科副科长,分管矿井机电高压检修工作。此次事故反映出机电系统对检修、试验工作的技术措施、“两票”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分管的工作没有尽到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河南能源〔2014〕57号文件第50条第3款之规定,建议给于行政记大过处分。

7、韩中标,机电科科长,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此次事故反映出机电系统对检修、试验工作的技术措施、“两票”制度编制不认真执行不到位,对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没能得到有效落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河南能源〔2014〕57号文件第50条第3款之规定,建议给于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其在孟津煤矿中层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8、吕同庆,副总经理,分管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矿井机电安全管理混乱,对井下中央变电所发生的因误送电造成的电弧伤人事故应负本系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河南能源〔2014〕57号文件第50条第4款之规定,建议给于行政警告处分;责成其在孟津煤矿中层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9、李邦虎,副总经理,主持矿井全面行政工作,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未严格履行职责,矿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责成其在义煤公司安全办公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10、楚跃海,党委书记,负责全矿党务工作。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差,安全教育不到位,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责成其在孟津煤矿中层干部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通报批评。

11、根据《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管理办法》义煤发〔2015〕108号文件第3项第1款第3条之规定,给予孟津煤矿当月“双基”考核扣2分。

七、防范措施

1、责令孟津煤矿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围绕“4.28误送电电弧伤人事故”开展讨论,结合本矿井工作实际,全面排查隐患,并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2、要求各矿井借鉴此次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河南能源、义煤公司关于机电系统设备检修、试验的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别是高压设备检修、试验的停送电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制定措施必须有针对性进行全面会审;要求全公司机电系统做全面认真的自查自纠,切实做到制度执行不流于形式,特别是井上、下严 — 10 —

禁高压设备检修现场“有操作票而不唱票、假确认签字”等现象发生。

3、各矿井机电系统的主管领导与技术人员,要根据矿井机电系统各自的设备运行状况,每月对其进行运行分析,掌握系统存在的问题,切实予以解决,掌控系统运行规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检修、试验工作。

4、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党政一把手应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转变观念,加强落实,同时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应急救护”知识,完善安全“互保联保”制度,确保现场落实。

5、认真学习《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管理办法》,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深刻理解“红线”实施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确保取得实效。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6.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篇六

2008年12月25日 第97期(总97期)类别:安全类

关于恒泰煤矿“12.25”1707工作面

顶板冒落伤人事故的查处通报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2月25日早8点班,恒泰煤矿西1707采煤工作面队长袁明广组织召开进班会,在进班会上袁明广布臵了当班的生产工作,并强调了本班的安全注意事项。当班采面入井人数29人(10人回柱打柱,19人攉煤),当班班长朱兴亮,值班安全员傅光华、瓦检员蒋泽旺。10:30分,所有员工到达采煤工作面,从机尾往下进行打眼放炮作业。12:30分,回柱、打眼、装药等工序作业全部完毕,瓦斯检查员汇报调度后,执行放炮工作。

16:15分,16点班矿跟班领导黄恩虎来到采煤工作面,8点班安全员傅光华和16点班向光鄂进行了交接班,采煤工作面下部进行攉煤。17:20分时,1707采煤工作面下部煤接近出完,跟班领导黄恩虎、班长朱兴亮、安全员向光鄂立即安排人员对此段进行铺网、挂梁及临时支护。8点班整个采煤过程未发现有老顶来压的预兆。

18:54分,1707工作面机头上段老顶突然来压,造成工作面局部冒顶,将正在打贴帮柱的打柱工符德润压倒,另一打柱工李章元撤退途中,石头将其左肩砸伤,自行出井。事故发生后,公司及矿部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本次事故造成打柱工符德润死亡,另一打柱工李章元受轻微伤;矿井停产整改。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工作面放炮后不及时铺网挂梁,插上水平销;现场班(组)长违章指挥员工长时间空顶作业,直至煤炭攉完。

2、现场跟班矿、队长和采面专职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值班岗位职责。对采面长时间空顶作业未进行制止,导致老顶来压直接顶破坏而在煤壁空顶区垮落。

3、老顶周期来压时,现场人员反应迟缓,组织撤离不及时。

(二)间接原因

1、煤矿日常生产管理不到位。队、班长对采面放炮、挂梁(临时支护)、攉煤等正常生产工序现场指挥、组织执行不到位,习惯性违章指挥(放炮后先出煤)。

2、煤矿日常安全管理不严。跟班矿领导、采面安全员安全监管不力,长期默认了员工习惯性违章,对放炮后不及时挂梁未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制止,导致炮后经常空顶作业。

3、采面支护配件材料水平插销管理混乱,丢失严重,导致挂梁无法完成。

4、员工安全意识不高,矿安全教育培训未落到实处。员工对空顶作业认识不足,没有从心里明白空顶作业的危险性,导致盲目蛮干;同时,现场管理人员和员工对顶板来压预兆认识不清,虽发现存在煤壁松软、片帮严重等异常情况,但并未意识到这是老顶来压预兆而及时采取措施。

5、未开展顶板矿压观测工作。在目前未采用矿压观测仪表对采面顶板进行动态观测的前提下,现场(该采面己推进100多米)也未对采面顶板周期来压大致的步距进行收集并指导采面生产。

三、责任追究

按照《湖北宜化集团安全联防制度》和新宜矿业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联防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如下:

1、恒泰煤矿打柱工符德润,违章空顶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丧生,免予追究。

2、恒泰煤矿当班班长朱兴亮,是现场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违章指挥,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考核1000元,决定免去班长职务,给予留厂察看处分。

3、当班安全员向光鄂、瓦检员何厚象,现场监管不力,分别考核1000元、500元,并决定给予安全员向光鄂留厂查看处分。

4、采煤队长袁明广,对采煤队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落实执行《作业规程》不力,作风漂浮,对本事故负直接责任,考核3000元,并免去袁明广队长职务。

5、生产矿长甘忠明,是矿井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采煤面生产作业管理不到位,对本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考核3000元。

6、安全矿长何代春,对采煤面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不力,对本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考核3000元。

7、矿长赵冬云,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主要管理责任,考核10000元。

8、公司总助兼安监部部长陈先武,负监管责任,考核2000元。

9、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陈腊春、总经理瞿定军,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分别考核10000元、5000元。

四、经验教训及整改措施

本次事故是新宜矿业公司继安利来煤矿“6.8”事故后,发生的又一起冒顶死亡事故。分析这两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暴露出我们对回采工作面作业的管理(安全教育、现场监管)特别是对顶板支护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督促作业队组切实执行作业规程。针对此薄弱环节,我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来规范对顶板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主体责任;主管矿长、队长、班长必须组织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安全矿长、安全员切实履行好监管、考核职责。(责任人: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时间节点:长期)

2、严格矿、队领导带班作业,指挥、组织和督促员工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生产作业,保证每道生产工序达到标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并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到位。(责任人:矿长、队长;时间节点:长期)

3、严格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安全巡查和考核力度,特别加强炮后的安全检查,放炮后必须及时挂梁,清理片帮、伞檐煤(采取临时支护);安全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对严重隐患必须先停止生产,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消除隐患后方能恢复生产作业。(责任人:安全矿长、安全员;时间节点:长期)

4、强化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严格现场交接班和现场验收,对丢失的配件材料进行赔偿,并及时补充。(责任人:生产矿长、队班长;时间节点:长期)

5、深入开展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矿井成立标准化组织机构,制定采面达标规划和标准,严格检查和验收,通过质量标准化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人:矿长;时间节点:长期)

6、加强职工培训教育,重点是顶板管理和瓦斯防治知识,逐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责任人:安全矿长;时间节点:长期)。

7.煤矿习惯性违章365条 篇七

煤矿安全生产,关键因素在人,在人的遵章作业、在人的行为规范。

企业和社会已形成共识,煤矿多数事故是违章作业造成的。研究发现,违章作业现象中不少是习惯性违章。今天出这本《习惯性违章365条》,主题是“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预防”——预防习惯性违章应是本书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生产一线,习惯性违章与一些职工的文化知识水平、思想警惕性、工作态度、个人情绪等诸多因素有关。有的职工,由于对各种规章制度知之不全,知之不细,一直按多年的老行为习惯作业,形成了违章还浑然不觉;有的职工性格倔犟、行为粗鲁,干活往往凭个人喜好,不肯听从别人劝说和指挥,或者工作起来怎么快、怎么简单就怎么干,不管这规定、那要求,毛手毛脚,造成了违章还不以为然;还有的职工看到现场条件不好,完成任务难度大,就产生厌烦、厌倦情绪,干活敷衍应付、马虎凑合,行为与规章制度“撞了车”也“心安理得”。有的职工因家庭问题、工友和工作中的问题不愉快,或家庭事务多、经济负担重等情况,心情郁闷,工作中漫不经心,造成操作“走神”,违章之后还不知其然。凡此种种,习惯性违章频繁发生,安全事故就不会绝迹。煤矿企业如果让这些职工对自己的“习惯”习以为常,就是放纵一大隐患。煤矿的所有规章制度,如果都用职工的流血、企业的损失去验证,就是管理人员的渎职。

预防职工的习惯性违章,首先要让职工提高警惕性,认清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基层队组不妨在安全教育活动中,在班前十分钟里多讲些因习惯性违章导致的事故案例,开展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警示教育。其次是常查找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发动职工自查、互查,并将查出的行为表现列出来,放在能使职工本人常看到的地方,以提醒职工不要对这些坏习惯麻木不仁,从而告别坏习惯。第三,要分析研究职工习惯性违章的根源,解决诱发习惯性违章的各种问题。如帮助职工改变倔犟的脾气、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职工克服因家庭及工作问题导致的不愉快因素,从根本上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第四,对于因习惯性违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严肃处理,使违章者付出代价,从中接受教训。

预防要从治理着手。只有习惯性违章者改掉恶习、陋习,以新的思想观念、新的行为举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才会有根基、有发展。

公共习惯性违章

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2、酒后入井。

3、穿化纤衣服下井。

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

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

15、违规走大巷。

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

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

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

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30、早出井、等消卡。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

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

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

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45、采煤机开机不开水,停机不停水。

46、采煤机开机时带负荷。

47、采煤机开机时不发警报,停机时不闭锁。

48、采煤机停机时滚筒不落地。

49、采煤机开机前不巡视采煤机周围,未确认机组转动范围内有无人员及障碍物就开机。

50、采煤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继续割煤。

51、采煤机不挂瓦斯检测仪。

52、割煤时采煤机前方支架伸缩梁或护帮板未收回或收回不及时。

53、跟机拉架时,架前、架间、支架附近有人作业,盲目拉架。

54、采煤机割煤时留顶底煤或割顶底板。

55、采煤机割煤时顶底板割不平或出现台阶。

56、端头割煤时,工作面和顺槽顶、底板过渡段未割平缓、不衔接。

57、采煤机割煤后拉架跟不上,护帮板打不到位。

58、采煤机停机后,手把不打到零位,不切断电源。

59、移架、顶溜后,支架手把不及时回位。60、移架过程中不开架间喷雾。61、移架后不升紧支架。

62、推溜时刮板链弯曲度过大,溜子推移步距不一致。63、推移工作面输送机时,该区段煤壁侧有人作业。64、拉移运输机头时,不用液压缸,而用单体柱顶移。65、两端头提前移切顶密集和回梁回柱。66、人员用手直接清理电缆夹中间的煤块。67、人员进入机道或跨越运转设备时,不停机闭锁。68、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不报警。

69、转载机、皮带机、输送机司机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处理堆煤和浮煤。

70、输送机、转载机搭接不合理,造成拉回煤。71、拖移转载机时,施工人员站在危险范围内。72、输送机运行时,人员站在煤帮处联网。

73、输送机出现卡矸、卡大块煤时,不及时停机处理。74、机头机尾维护时,运输机、转载机等设备不停机闭锁。75、输送机机尾无防护板,转载机未封闭。

76、停机检修时,不闭锁运输机,不断开隔离开关及离合器。77、切链时,不使用紧链器。78、溜子运行中处理漂链。79、注油时,不使用过滤器。80、检修系统管路时,不停泵。

81、更换支架液管后,U型销子插不到位或使用单腿销、异形销。82、更换液压原件时未释放管内压力或释放方法不正确。83、检修支架时未关闭截止阀或未泄压。84、更换截齿不闭锁采煤机。85、人员登上滚筒跟换截齿。86、液管跑、冒、滴、漏不处理。

掘进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87、打眼、架棚及维修巷道时单人作业的。88、人员进入空顶作业。

89、用钻机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两侧有人员作业。90、骑在风钻上打眼。91、干打眼。92、戴手套扶钻杆。93、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94、炮眼数量、周边眼间距与规程不符。

95、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96、放炮前后,不洒水冲尘。

97、炮眼封泥长度不够或使用炭块、煤粉做炮眼封泥。98、放炮警戒距离不够或不使用警戒绳。99、使用高压液冲炮眼处理瞎跑。100、火药箱内有火药不上锁。101、装药不使用专用炮棍。102、利用残眼装药放炮。

103、放炮时不对工作面设备、电缆采取保护措施。104、坐在炸药、雷管箱上。

105、工作面迎头排水不及时造成积水。

106、顶板淋水不搭设防雨棚,造成电器设备浸水。107、巷道贯通时不按规定加强支护。

108、综掘机开机前不发警报,未确认两侧及前方人员是否撤离。109、综掘机照明灯不亮。

110、综掘机司机开机时未及时开启喷雾,并佩戴防尘口罩。111、综掘机机身不挂瓦斯报警仪。112、开机掘进时不及时开启除尘风机。

113、综掘机除尘风机不能使用,不及时处理继续组织生产。114、综掘机割到顶、底板产生火花。

115、综掘机司机不按规定切割程序割煤,超欠、挖严重。116、人员站在综掘机上,摆动综掘机。

117、割煤时,综掘机司机将身体的部位伸出操作台。118、综掘机停机后不使用停机闭锁按钮。119、综掘机停机时,截割头不落地,不上防护罩。120、综掘机在不闭锁状态换截齿。

121、综掘机停机后,不断开电源,隔离手把不打到零位。122、交接班时综掘机不停机,切割头不落地。123、综掘机割煤后退机达不到规定距离。

124、机掘工作面割完煤后不进行敲帮问顶,直接进入工作面作业。

125、掘进过程中,不按作业规程施工,超控顶作业。126、留有伞檐,不及时处理。

127、工作面出煤不彻底的情况下,打注顶锚杆、锚索,致使锚索机未能立直,锚杆角度不正确。

128、掘进巷道顶、帮锚杆同时打注或先打帮锚杆后打顶锚杆等跨工序作业。129、不及时移前探。130、未及时紧固锚杆。

131、少使用锚固剂降低支护质量。132、锚杆打设间排距超过规程规定范围。133、锚杆不及时紧跟工作面,超循环作业。134、未按规程规定进行联网。

135、私自锯锚杆、锚索,降低支护质量。136、锚索不及时涨拉。137、缺锚杆、锚索不及时补打。138、不合格及失效锚杆不及时补打。

139、耙斗机无支撑腿子或安设不牢固继续使用。140、耙斗机护网不全、钢丝绳不完好的情况下开机作业。141、开机前未确认耙斗机周围人员是否撤离。142、耙斗机司机开机时未及时开启喷雾。143、耙斗机运行过程中人员出入工作面。144、耙斗机钢丝绳有磨损断股仍继续使用。145、耙斗机停机后,开关不闭锁。146、耙斗不使用楔形销子。

147、耙斗机导向滑轮挂在起支护作用的锚杆或桁架上。148、工作面拌料时,无比例或干拌料。149、喷射砼前不冲洗受喷面或冲洗不干净。150、巷道支护不达标,就进行喷浆。151、喷浆做为临时支护时,喷浆厚度小于3公分。152、喷浆时不使用除尘风机。153、喷浆时不戴防尘口罩。154、喷浆时不使用净化水幕。155、喷浆不开喷雾。

156、喷浆料管堵塞后,处理喷浆料管时喷头对人。157、初喷厚度不够。

158、喷浆厚度不够,一次成巷不达标准。159、架棚支护接顶构木松动。

160、架棚出现前仰、后翻、顺肩、射箭不及时处理。161、开皮带不打信号,开动设备时不进行点动。162、皮带、溜子司机躺、卧、坐。163、溜子地锚松动继续开机。

164、皮带、溜子运行期间,人员不走过桥跨皮带、溜子。165、水煤上皮带。

机电专业习惯性违章

166、一人开多部设备。

167、不发信号或信号不清晰就随意停开皮带、溜子等设备。168、机电设备不按规定注油,注油时不用注油器。169、用铁丝代替专用销子。170、带电挪移电气设备。171、不按规定试验各种保护装置。172、接地板连接处用普通螺栓代替镀锌螺栓。173、高压作业时,不使用绝缘用具。174、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强行送电。175、检修设备时开关不打到零位、不闭锁。176、设备检修时,不挂接地线。

177、检修机电设备时,不执行停电挂牌,而约定时间或传话送电。

178、检修电气设备时,不使用瓦斯检测仪测瓦斯。179、检修电气设备不验电放电。180、打开接线腔、设备防爆盖试送电。181、电气设备检修、拆、接火单独操作。182、拆卸开关时,随意切割电缆。

183、通信、信号电缆与高压电缆混挂在一起。184、用铁丝吊挂电缆。185、带电整挂电缆。

186、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187、机电设备甩保护。

188、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继续运行。189、机电设备失爆不处理。

190、电机启动不起来时,把开关整定值调大。191、人员在电缆、电气设备上坐,卧。

192、井下带电电缆盘圈存放(采煤机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193、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194、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在开关上开停。195、疏通煤仓口时,不系安全带。

196、设备连接处的连接螺栓松动不及时紧固继续使用。197、皮带跑偏不处理,别破板或锚杆运行。198、皮带机尾无防护栏。199、更换托辊不停皮带。

200、处理护皮、挡煤板、清扫器不停皮带。

201、皮带运行过程中清理皮带机尾或底皮带下的浮煤、堆煤。202、使用非专用皮带运送物料。

203、做皮带接头不松跑车,用导链强行合口。204、起吊设备使用不完好的吊具。

205、起吊设备不使用专用吊环,而挂在起支护作用的锚杆或桁架上。

206、起吊大链连接环未上螺栓。

207、起吊设备选用的手动葫芦载荷能力小于所吊设备重量。208、起吊重物捆绑不牢固,重心偏移继续起吊。

209、起吊重物时,人员在重物下方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停留。

210、抬重型设备使用铁丝捆绑。

211、电、氧焊前未对作业区域洒水,并配备灭火器、洒水软管。

212、电、氧焊时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承接火星。

213、电、氧焊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未按要求留人看守。

214、氧焊作业时,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够。

运输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215、电机车司机不穿胶靴。

216、肩扛长柄工具在架空线巷道行走。

217、电机车司机驾驶电机车不关车门。

218、电机车司机起步、停车不鸣笛。

219、电机车带病运行。

220、电机车会车不减速、不鸣笛,大巷弯道、交叉点不减速。221、电机车司机超速行驶,闯红灯。222、机车反向行驶不换弓。

223、运行车辆不使用尾灯或尾灯不亮。224、电机车急停急开。225、顶车无人监护。226、用机头长距离顶运物料。

227、绞车司机单手操作闸把,或一手操作,一手拔绳。228、绞车司机在绞车岀绳方向与轨道中线不一致时,用破板拨绳。

229、机车运行时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230、司机离开座位时,不取下控制手把。231、司机离开座位时,关闭车灯。232、斜坡行走时,不走人行道,在巷道中间行走。233、违犯“行车不行人”规定,巷道有人行走时开绞车。234、提升运输时用摆灯或喊话做信号。235、斜坡提放车时不按规定挂保险绳。236、斜坡不带电放车。237、斜坡“一坡三档”不全。238、斜巷运输时,钢丝绳打结拉车。239、斜坡提放车后不能及时关闭阻车设施。

240、在运输作业时,由于抓车器灵敏可靠,放车速度较快,抓车器容易起作用;或人为卡住抓车器,阻止常规动作。

241、拉系列车不及时打好阻车设施。242、绞车运行期间,人员跨越钢丝绳。243、绞车钢丝绳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继续使用。244、大绳钩头鸡心环和绳卡不完好、不齐全拉车。245、绞车护绳板没有或未固定可靠拉车。246、绞车闸皮无拉杆用铁丝代替。247、绞车地锚松动不及时处理。248、绞车余绳不够。249、绞车缠绳混乱。

250、使用绞车运送物料拐弯时不使用导向轮。251、拉车数量超规定。252、挂车不用专用销。253、站在道心推车。254、车辆停放不设阻。255、拉放车物料捆绑不牢。

256、运输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物料不用硬连接。257、野蛮卸车或利用惯性卸车。

258、在巷道卸车时,用木楔打眼,不使用“铁马”。259、用破板等物料作为临时挡车器,不使用“铁马”。260、机车进入人车站不停在指定位置断电。

261、检修电机车、矿车及人车时,行车起吊后不支垫。262、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作业行驶时,距离太近。

263、列车运送人员时附挂物料车。264、拉人车运送人员时,超员乘坐。265、大巷作业不穿反光背心。266、井下维修架空线时,不停电。267、架空线作业时,挂接地线不规范。

268、架空线分区段停送电是,未在该段分区开关挂停电牌。269、井下抢修矿车更换轮对时,未停掉该区段架空线电源。270、井下电气设备停电时未按要求从低压到高压逐级停电,越级停电。

271、停车超过警冲标、压在道岔上停车。272、信号使用不按规定,人工喊号。273、车未停稳就摘钩头,蹬车摘挂钩。274、一次推多辆矿车。

275、调向滑轮受力方向内侧有人。276、人力推车间距保持不够。

277、大巷用钢丝绳套代替三环链连接车辆

“一通三防”专业习惯性违章

278、区队长、技术队长、班长下井不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279、瓦检员不在规定地点交接班。280、瓦检员一人多面。

281、瓦检员不随身携带瓦斯检测探杆。

282、瓦检员不按规定清洗气室或不在规定地点对零。283、瓦检员不按循环图表检查瓦斯。

284、瓦检员漏检,不认真填写牌板,不及时填写瓦斯检查图表。285、对高冒出瓦斯区域,瓦斯检查有少检漏检现象。286、瓦斯超限,瓦检员现场未严格按规定制止队组作业。287、瓦检员不在工作面瓦斯较大区域检查,却在进风区域、风流较小地点蹲坐。

288、瓦检员不执行“三员两长”循环制约制度。

289、瓦检员班评估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存在应付、不认真、弄虚作假行为。

290、瓦斯检查牌板距迎头距超过规定。291、擅自进入不通风巷道或无措施进入盲巷。292、风筒距工作面超过规定。

293、风筒有破口、接口不严未及时处理。294、风筒不按标准吊挂。

295、风筒穿过风门时不使用皮带衬垫保护。296、风筒工站在综掘机上或风水管上接风筒。297、风筒工接续风筒时不敲帮问顶。298、风筒拐弯时没有用专用风筒。

299、风水管、电缆、支架等挤压风筒不及时处理。300、从成束电雷管中生拉硬拽单个雷管。301、擅自剪用雷管脚线造成雷管报废。302、放炮时炮线长度不够。303、炮线有破口不及时处理。304、炮线不用时不进行短接。305、炮线吊挂不避开导体。306、火药乱扔乱放。

307、放炮员工作面放炮连线时不随身携带发爆器。308、在工作面做引药。309、作引药不使用竹签。

310、在机电设备、导电体附近、人员集中地方装配引药。

311、注水针不能使用。

312、不按规定使用水炮泥。

313、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

314、放炮母线不及时收起,不短接。

315、剩余炸药、雷管不退回火药库。

316、火工品台账涂改。

317、风门、闭墙工程质量低劣,漏风严重。

318、风门连锁装置失效不及时维修。

319、同时开启两道风门。320、用矿车撞开风门。

321、断开风门自动关闭装置。

322、风门门墩上的电缆孔、管子孔未及时用黄泥封堵。

323、风门前后有杂物。

324、通过风门运输时,将一道风门打开后固定,另一道风门处无人看护,有人通过时强行开启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325、电缆、风水管从密闭区或风门上留设的风量调节孔穿过。

326、拆除与构筑通风设施等遗留杂物未现场清理干净。

327、回风横川随意堆放杂物。

328、在缺氧的密闭前逗留。

329、挂隔爆袋时站立在皮带上。

330、隔爆水袋破损、水量不足未及时更换。331、给架空线上方的隔爆水槽加水时不停电。332、瓦斯传感器不按规定位置悬挂,吊挂不标准,333、私自甩掉瓦斯传感器或胡乱调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334、不使用梯子,站在皮带或设备上安装吊挂监控仪器(传感器)。

335、在回风巷乱行走。336、大巷作业不设警灯。337、不按规定洒水灭尘。

338、冲洗巷道内煤尘时直接用水冲洗电气设备。339、巷道冲洗后不签字。340、各转载点喷雾不按规定使用。

341、皮带机头无洒水软管或洒水软管长度不达规定。342、不按规定使用净化水幕。

343、更换风管、供水管路时将管口面向人。344、风电、瓦斯电闭锁失灵。345、不按规定进行风机切换实验。346、非专职人员开停局部通风机。347、风机停风不撤走人员。348、私自打开密闭。

349、拆除密闭时不按规定由上向下拆除。

350、安装整吊瓦斯抽放管路时,站在风水管上作业。351、抽放队巡视员不按规定填写瓦斯抽放牌板。352、封堵钻孔不及时。353、钻机固定不牢固。354、钻机运行不平稳。355、钻杆钻进时出现卡钻。356、封孔质量不高,出现漏气。357、没有及时安装注水设施。

358、不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或煤体注水不合格。

359、工程班在砌筑通风设施的时候未剪除两帮及顶部支护金属网。

360、在砌筑超过2米的通风设施时不搭手脚架,不系安全带。361、工作面计划内停风不及时通知监控中心。362、新安装或拆除监控设备不及时填写清单。363、拆除监控设备电源不通知监控中心。

364、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规定或使用过期消防器材。365、水仓无防护栏或警示标志。

8.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篇八

据统计,煤矿事故90%是由于违章造成的,这一数据揭示了员工“三违”是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在“三违”造成的事故中,习惯性违章屡见不鲜,这充分说明员工在作业时不按章作业,图省事、走捷径、“胡干、蛮干”是造成事故的根源。因此,加强对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提高员工自主保安能力,杜绝习惯性违章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习惯性违章的成因

煤矿井下工人习惯性违章的成因是:一是从众心理,这一心理主要有在于新参加工作或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员工,辨别“三违”的能力不强,盲目无知,别人干什么,就跟风干什么。二是侥幸心理,存在侥幸心理的主要是老员工,他们抱着“经常这么干,没事”,领导和安检人员又没在,抓不着等侥幸心理。三是习惯心理,违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领导看惯了,工人干惯了。四是麻痹淡化心理,认为常年干,没出什么事,安全意识淡化了。五是蛮干心里,只想产量进尺,一味图快,装大胆,逞英雄,不按章操作。六是煤矿井下恶劣的环境,黑暗、噪音、烟尘和繁重的体力劳动,使员工不堪重负,心理烦躁,所以操作起来简化程序,马虎对付,粗心大意,时间长了,就形成一种习惯,而这种不好的习惯有时领导看惯了,工人干惯了,久而久之给安全生产买下了隐患。

二、制止习惯性违章的对策与措施

职工存在习惯性违章,也说明我们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规程落实不到位,习惯性违章是一种劣习和顽疾,根治起来很困难,要彻底杜绝必须刚柔并济、标本兼治。

1、实施钢性管理治标

通过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对安全生产实施刚性管理,铲除滋生习惯性违章的土壤。

(1)各级领导干部严格管理,带头管住习惯性违章。制止习惯性违章首先必须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对于习惯性违章,不能习惯性不管。各级干部对安全生产要严格管理,特别是对习惯性违章要敢说敢管,敢于碰硬,用铁心肠、铁面孔、铁手腕,要与习惯性违章作斗争。很多时候习惯性违章是我们领导干部“惯”出来的,或者“默许”出来的,比如掘进工作面直眼放炮距离要100米,工人为

了图省事,在80米的地方就开始放炮了,而班队长和盯班的矿领导等也为了多进道,让工人省点事,少挨点累,就不管了,总以为差点没事。因此,杜绝习惯性违章,领导干部是关键,必须首先解决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把习惯性违章管住,特别是矿、队两级带班领导,要深入现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不利于安全的口子不能开,不利于安全的事情不能干,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深、严、细、实”。

(2)安检人员要严格管理制止习惯性违章。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煤矿设置了专职安监人员、稽查队员和不脱产的安检员。应该说,这些安检人员是安全工作的专业队伍,是安全工作的行家里手。必须发挥他们的作用,在现场要抓安全、抓质量,严格管理。监督员工按“三大规程”作业,强化现场的安全监管,用强制性手段规范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同时要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制止习惯性违章,抓“三违”现形。在这方面可采取公路上安摄像头,制止汽车超速的办法,在井下易发生习惯性违章的皮带、车场、人车站、运输巷、易闯红灯的斜巷安上隐蔽的视频监控,一是把违章人员录下来进行处罚,二是用录像资料教育员工,从而实现对习惯性违章的“技防”和实时监控。

(3)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上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人。同时要坚持制度的严肃性,应该说在安全生产方面,各单位都制定了不少规章制度,关键是如何认真执行。要解决安全管理严格不起来,安全措施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4)严明纪律,用纪律约束员工的行为。有些事故是由于员工作风散漫、工作不认真、脱岗等纪律松弛造成的。因此,要教育员工严格遵守纪律,提高执行力,做到雷厉风行,令行禁止,要让遵守纪律成为一种习惯。

(5)严肃问责,用惩罚的手段约束员工的行为。煤矿对习惯性违章不能讲情面,要用“三铁”精神反“三违”,要“宁听到骂声,不听到哭声”。要让员工认识到“违章”就是“犯法”,“犯法”就要受处罚,但是在处罚过程中切记要公正,避免产生逆反心理。如果因为员工“三违”,造成事故,要进行层层问责,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责任者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强化安全意识养成治本

治理习惯性违章,要在治本上下功夫,要从解决员工的思想认识问题入手,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养成,造就本质安全人。最终让习惯性违章彻底去根。为达到这一目的,应该采取教育、培训等措施,使员工远离习惯性违章。

(1)加强教育,让员工认识到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员工存在习惯性违章说明我们对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教育工作力度不够,致使员工的安全意识淡薄,自主保安能力不足。同时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作业现场出现特殊变化,就会酿成事故。因此,我们要通过班前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从而自觉的抵制习惯性违章。在教育方法上,第一,可通过灌输教育,让员工把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起来,从“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第二,理念引领,通过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让员工树立安全生产十大理念,树立事故可防、可控、可避免的理念。使员工高度自觉的按照安全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第三、开展违章究竟害了谁的大讨论。组织员工学习《生命第一,员工安全意识手册》,不仅要让员工明白“安全为了谁”,更要让员工明白“反习惯性违章究竟为了谁”。通过长时间的安全第一思想教育,让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造就本质安全人。

(2)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自主保安的能力。员工习惯性违章,有的是因为盲目无知,对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一知半解。因此,提高人的素质对安全生产尤为重要,要不断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教训。首先要加强对员工操作规程的培训,让员工懂规章、会操作,让操作规程熟记于心,熟练掌握生产工具的操作,发挥设备效能,达到熟能生巧,提高操作能力,从而避免因不会干、不会使用设备、工具而发生的事故;第二,加强对使用安全器材、用具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第三,加强对员工安全知识、安全常识、避灾路线的培训,提高员工逃生避险的能力。通过培训让员工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违章,违章有什么后果,从而提高思想认识和自主保安的能力。

(3)开展案例教育,促进员工安全意识养成。要运用员工习惯性违章的事故案例教育员工,使员工认识到规章制度是用血写成的,不遵章守纪,就要受到事故的惩罚。开展案例教育要坚持经常,要不断更换新的案例,不断提供新鲜的刺激。例如:讲蹬车伤人的事故案例时,蹬车肯定要少,但是其它的违章现像可能还没有受到刺激,习惯性违章的可能还不少,因此要及时更换案例内容,让员工从各种事故案例中吸取血的教训,从思想上抵制习惯性违章。

(4)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班组是煤矿井下生产的最小细胞,班组的安全状况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只有班组管理规范了,煤矿安全生产才有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违章是在班组长的直接指挥下干的。因此,只有抓好班组安全管理,才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才能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抓好班组安全管理,首先要抓住班长这个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然后抓住组长,最后抓住带工的。只要每个班组长都把习惯性违章管住了,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就有了保证。

(5)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彻底消除习惯性违章。煤矿井下作业战线长,点多面广,工人劳动强度大,特别是老矿井,工作地点远。工人干完一班活很累,容易蹬车蹬皮带,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发展生产的同时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例如我们八道壕矿为解决南巷皮带下山511以下工人升入井路途远的问题,对三段猴车进行了下延,减少了工人在途中的体力消耗,方便了员工升入井,从而也彻底杜绝了蹬皮带现像。

(6)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常言道,“短期安全靠侥幸,中期安全靠管理,长期安全靠文化”。安全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通过自办广播、电视、音像制品、板报、标语、安全展室、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三违”人员现身说法、“安全之星”介绍经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使安全文化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

9.违章操作事故反思 篇九

本周安全会,我们学习了11.2和12.9两起由于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事故。这两起事故均由于操作工责任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对我们是无可估量的。所以对这两起事故,我们要认真反思,及时吸取其中的教训,结合本岗位制定好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我认为这起事故的发生,有以下几点原因:

人员疏忽大意,没有对以往发生的事故吸取教训,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淡薄。

1.责任心不强:在进行设备动作前,对当前设备情况不做确认,与他人相互配合时,没有清楚了解对方正在进行的操作或操作到什么样的状态,便开始了自己的操作。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工没有完全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在设备动作前没有做到安全确认。

3.发生事故后,处理时反应不够迅速:若操作工及时发现事故,并积极采取措施,也许能很大的降低事故的损失。.4.违反了“3反”的原则:“反有章不循,反熟视无睹,反粗心马虎”

回顾以前发生的几起事故,哪次不是确认不到位造成的,而这次事故的发生,再一次对我们敲响了警钟。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不是挂在嘴边说的,而是切切实实要做到身体力行的。

我是一名热线出口地面操作工,在平时的生产操作过程中,时时注意着设备的情况和工作环境,保证在自己当班的时候,尽量不出现各种事故,保证生产线的顺畅运行,以下说说出口段需要注意的安全隐患:

1.下卷过程中,按按钮或联动时确认好后再按再操作,避免误操作。有些没有连锁条件的设备容易出现碰撞导致损坏。

2.打包时,注意自己的站位。支撑小车液压油管有可能裂开漏油,会使小车迅速下降,需注意钢卷落下伤人。

3.确认好小车盖板的状态后再横跨小车盖板。进行打包时,不可避免的要横跨小车盖板,而小车盖板层与层之间有时会脱开,此时横跨是非常危险的。

4.打包时拿捆带的手位置要放好。捆带收紧时有可能将手夹在里面或被打包机收紧装置绞住。

5.取样或需要用手触摸钢板时,必须带好防割手套。被切过的料头非常锋利,容易伤手。6.天车吊卷时注意天车天车位置状态。天车吊卷撞坏打包机就是一个实例。7.拆装夹钳时,注意安全确认。由于比较高,注意手扶的位置是否合理,活动的物件不要抓,容易坠落。

根据以上几点,我在以后机组生产上,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责任心,做到精细操作,精心操作,杜绝野蛮操作,要对本区域设备的状态情况了如指掌。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设备起机前,一定要对本区域做好安全确认,尤其要注意出口活套内、出口活套卷扬及卷扬钢丝绳、卷取机等设备附近有没有无关人员,设备有没有异常,确认完毕才能够进行操作。

3.对在本区域作业的其他人员,做好安全监护,严格执行挂牌制度。4.在与他人协同工作时,做好安全互保,及时沟通了解对方的信息。

10.违章装修处理流程 篇十

一、属于轻微违章装修行为的处理:

1、服务中心经理立即组织维修班长、卫护队长(主管)上门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恢复原状;

2、如果业主不配合的,服务中心应根据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和业主承诺书的规定,给予发出临时禁止装修材料进场、停水停电的临时性出发措施,同时要求业主按期整改,恢复原状,并由维修班长跟进,服务中心经理监督;

3、如果业主在限期整改时间到期后,仍然拒绝整改的,服务中心应根据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和业主承诺书的规定,给予发出临时禁止施工人员进场装修、禁止装修材料进场、停水停电的临时性出发措施,同时将此违章情况上报事业部要求协助处理,并由服务中心经理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监督;

4、事业部在接到服务中心的协助请求后,事业部总经理应及时组织专业口经理到违章装修现场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情况,科学作出判断,并讨论可行的处理方式和方法;

5、事业部总经理组织服务中心和各专业口经理与业主召开座谈会,争取得到业主的配合和支持,要求业主及时整改,恢复原状,同时承诺给业主开通水电和临时允许施工人员进场,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安管经理和客服经理监督,直到违章问题得到彻底的解决。

二、属于比较严重的违章装修行为的处理:

1、服务中心经理立即组织维修班长、卫护队长(主管)上门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恢复原状,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

2、服务中心经理应立即将该违章装修情况报告事业部总经理,请求协助处理,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监督;

3、如果业主不配合的,服务中心应根据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和业主承诺书的规定,给予发出临时禁止装修材料进场、停水停电的临时性出发措施,同时要求业主按期整改,恢复原状,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和安管经理监督;

4、如果业主在限期整改时间到期后,仍然拒绝整改的,事业部总经理组织服务中心和各专业口经理与业主召开座谈会,争取得到业主的配合和支持,要求业主及时整改,恢复原状,同时承诺给业主开通水电和临时允许施工人员进场,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安管经理和客服经理监督;

5、如果业主拒不整改的,事业部总经理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及时上报物业公司总部,请求支持,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安管经理和客服经理协助;

6、物业公司应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商讨解决的办法,并和业主进行充分沟通,争取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要求业主及时整改,恢复原状,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安管经理和客服经理负责协助,事业部总经理监督。

三、属于严重违章装修行为的处理:

1、服务中心应马上向事业部总经理进行报告,事业部应及时向物业总部汇报;

2、事业部总经理应应根据双方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和业主承诺书的规定,由服务中心向业主发放整改通知书,由服务中心给予发出临时禁止装修材料进场、禁止施工人员进场、停水停电的临时性出发措施,同时要求业主限期整改,恢复原状,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工程经理、安管经理和客服经理负责协助,事业部总经理监督;

3、由事业部将业主严重违章装修的情况(包括图片、书面证据等)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处理,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安管经理协助和监督;

4、由事业部将业主严重违章装修的情况(包括图片、书面证据等)向小区业委会报告,请求协助处理,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跟进,事业部客服经理协助和监督;

5、由事业部总经理请求物业总部协助处理。

深圳百仕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1.煤矿违章事故处理通报 篇十一

关于认真汲取兰花公司大阳煤矿万里井“1•5”事故教训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 晋城市人民政府 晋市政办„2010‟5号 2010年1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10年1月12日3点54分,接到兰花公司关于大阳煤矿万里井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报告,称2010年1月5日万里井井下采煤工作面发生片帮冒顶事故,导致6人死亡,1人轻伤,该矿能力30万吨/年,属机械化改造矿井。这起事故,反映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主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等严重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扎实抓好春节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汲取教训、消除麻痹,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从思想上、精力上、措施上真正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落到实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消除麻痹思想,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要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过硬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坚决遏制和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认真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抓好兼并重组后保留煤矿、过渡期生产矿井、建设矿井的安全生产建设工作,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坚决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1.主体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主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10‟3号),解决职责不清,机构不健全,接管不到位的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依法履责、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思路,帮助督促主体企业尽快履行职责,全面履行生产、建设、安全、经营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职能;按照《公司法》和晋市政办„2010‟3号文件的要求,健全主体企业领导班子,严禁党政领导干部在主体企业中兼职,存在党政领导干部在主体企业兼职的必须在1月底前清理完毕。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和权责对等原则,构建现代企业管控模式和运行机制,县市区政府牵头组建的主体企业要成为实体性经营管理公司,不能成为行政性管理公司。主体企业要强化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建设,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完善主体企业、被兼并重组煤矿、过渡期生产矿井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全具有任职资格的煤矿“六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实现进驻接管到位,全面履行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市场营销和收益分配等权力,杜绝弄虚作假。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组织所属煤矿开展一次重大事故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责任,规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2.生产矿井:未复产的生产矿井暂缓进行复产验收。已经复产的生产矿井要认真落实煤矿六长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外出分级请假制度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销号等制度,由矿长负责组织、煤矿“六长”带队实施,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以“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档、无缝隙”为标准,全面排查煤矿各个系统、各个环节,全面排查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销号,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要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着重抓好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现场管理、过渡期矿井生产四个重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严密监控,跟踪落实,直至隐患消除。要强化顶板管理,坚决遏制顶板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3.建设矿井:建设矿井暂缓进行复工验收。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兼并重组主体和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古空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监控,严格组织对矿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的瓦斯、积水等情况的调查,完善有关图纸资料,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管理,联合试运转以系统联动调试和检修为主,以出煤为辅,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借联合试运转之名,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确保联合试运转安全进行。联合试运转到期立即停止试运行,原则上不准延期。

4.过渡期生产矿井:实行市、县领导对过渡期生产矿井一对一安全检查包保责任制。未复产的过渡期生产矿井暂缓进行复产验收。严格控制过渡期生产矿井数量,129座保留煤矿中,每座煤矿最多只能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矿井进行过渡期生产,列入2009年整合关闭的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得进行过渡期生产。严格控制过渡期生产工作面,严格执行“一井一面”,在一个水平组织生产;现已形成的回采煤量能满足2010年底前生产能力需求的,所有掘进工作面要停止作业,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只准许一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严格禁止“三超”组织生产,所有过渡期生产矿井不准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入井人数不能超过核定数量,不能超过50人。

5.关闭矿井:对列入2009年整合关闭的矿井和未关闭到位的“十关闭”矿井要制定关闭工作方案和应急处臵方案,有县(市、区)政府牵头,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在春节前按关井六条标准关闭到位,移交国土资源部门监管。市树脂厂兴隆煤矿作为政策性资源枯竭关闭矿井,群众多次举报,经调查确实存在非法生产现象,有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实行主任负责制,按关井六条标准关闭到位,移交国土资源部门监管。严厉打击和坚决防控关闭矿井非法开采和死灰复燃。

三、强化督查、严格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严格落实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落实5人小组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包保责任制,对过渡期生产矿井实行一对一安全检查包保责任制,对拟关闭矿井和未复产的过渡期生产矿井以及停产停工矿井实行专人驻矿监管,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公安部门、煤炭部门和主体企业分别确定1名同志联合驻矿监管。市煤炭工业局领导带队对市直煤矿开展全面督查检查、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煤炭部门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将监管人员名单在1月12日下午18时前报市煤炭工业局,统一在《太行日报》公布。

2.严格煤矿“六长”任职管理,煤矿“六长”必须具备资格,持证上岗,任职必须经同级煤炭部门审查同意。市直煤炭企业主管部门调整市直煤矿“六长”前必须先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煤炭工业局的意见,经认可同意后,再依照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主体不到位而由被整合矿井继续组织生产;严重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防瓦斯、防水措施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或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未严格执行煤矿“六长”入井带班值班制度和外出分级请假制度的煤矿;未认真执行“三个严格控制”的过渡期生产矿井;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的矿井;擅自打开密闭、以掘代采的矿井,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在未经批复的煤层或工作面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停产整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关闭后死灰复燃的矿井,一律实施断电。对施工资质不合法,安全机构不健全,措施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施工企业,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施工企业,要取消在晋城施工的资格。

4.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发生事故的煤矿,停产整顿时间至少三个月,并对主体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进行事故诫勉约谈,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煤矿,将吊销矿长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并建议有关部门调整主体企业的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事故,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大社会监督,发动社会各界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现象。

6.加强应急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全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停产检修、恢复生产等动态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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