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

2024-09-08

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共10篇)

1.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 篇一

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为优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源配置,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状

我市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共计57家,其中,经财政部批准的甲级机构23家,经省财政厅批准的乙级机构34家。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市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办公面积1967平方米,在职人员30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在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活动中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的要求,我市自2011年起,在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中引入竞争机制,除市政府采购中心外,通过公开招标确定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并实行动态管理。两年来,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其他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金额22.4亿元,节约资金1.1亿元,节支率4.9%。

上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资质均为甲级,软硬件配备实力均较强。8家机构总营业面积13514平方米,从业人员419人,具备职称和职业资格人员占82%,各机构均设置了开标大厅、评标室、语音答疑室、档案室及双通道等场所,并配备了监控设施,对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为顺利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我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执行情况

(一)政府采购业务专人负责,采购效率比较高。各代理机构指派专人每天负责网上下载采购计划,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并做好记录,将一次性告知内容通知采购人,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有关时限推进工作。今年1至10月,下达采购计划1981笔,预算金额14亿元,实际采购额13亿元,完成下达预算金额的93%。

(二)招标文件编制比较规范、准确。各代理机构与采购人详细研究采购内容,编制采购文件,发现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与网上申报计划时下载的需求不符时,要求采购人立即与市政府采购办联系,办理网上变更事宜,完成后续采购流程。对于采购预算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包括采购需求和参数、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等,都由专家形成书面论 2 证材料,并按专家意见对采购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对于采购内容属进口产品的项目,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进口产品必要性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材料存档。对于属于列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畴的,具备资格的代理机构均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行国际招标采购。

(三)基本做到了政府采购信息统一、公开、透明。各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间,做到了接受一切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排斥任何潜在的投标人。中标公告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的格式、内容均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

(四)采购环节完备、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比较规范。各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内容比较规范、全面。对较复杂工程项目或技术要求复杂货物采购,提出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要求,一般项目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识出投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及书面回复异议的时限,对异议成立、需要变更的,做到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向所有投标人书面答复。公开招标项目从出售招标 3 文件到开标时间,均严格执行不少于20天的法定要求。能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开标。评标前,认真核对专家身份,并要求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中,严格遵守评标程序和纪律,对于评标打分记录及评标报告均要求专家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评标专家抽取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大多数代理机构做到了开标前对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存档备案。在评标专家抽选时,各代理机构严格遵守市政府采购办规定的专家抽取流程,开标前一天将《选用专家申请表》传真至市政府采购办,详细填写表内所列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申请专家类别和数量和专业代码等信息。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有的项目招标采购全过程记录不完整。个别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之间的沟通缺少记录,出现争议时易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个别材料印信不完整,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并出售采购文件时,缺少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签署同意发售意见的书面材料。个别代理机构未做到开标前对投标 4 人进行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二)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业务素质需提高。一些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员更换较频,对政府采购业务及程序不熟悉,尤其是对网上采购项目录入、修改、提交等操作的不熟练,直接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评标专家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评标专家无故或因故迟迟不到评标现场,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极个别评标专家工作作风不严谨,自认为什么项目都能评,但评标质量不高。有些评标专家年龄偏大,不会使用电脑等基础工具,工作效率低。

(四)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有待改进。目前的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时间要求比较急,未给专家留有充分时间安排好手头工作,专家有时不能按时到位,直接影响了评标工作。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代理机构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统一规范委托代理协议文本,文本中明确当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人全权代表采购单位处理一切采购事宜等内容,从而避免出现纠纷和推诿扯皮。三是积极与检察院沟通,适当延长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 5 有效期,减少查询工作量。

(二)加强培训,提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经办人政策业务水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确定相对固定专职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市政府采购办每年应举办1-2次业务培训活动,帮助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促其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网上申报、修改参数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

(三)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优化评标专家抽取。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监督、检查及信誉评价,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对个别不顾职业道德,评标过程中掺杂个人倾向,以及存在与供应商串通等问题的评标专家,严肃处理,清除出评标专家队伍。将抽取评标专家时间提前,以利于专家提前安排时间,保证评标时及时到位。

(四)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制定代理机构行业标准,引导代理机构自觉将行业诚信建设的要求内化为自身执业准则,通过行业自律,有效防止代理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课题组成员:许长滨 司景丽 张宝祥 张向彬

报:本局领导。

发:各区、县(市)财政局(网上发),局内各处室。

责任编辑:程冬滨(共印50份)

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 篇二

(一) 审计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

传统的政府审计主要为查错防弊, 针对的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国家和集体资金的完整和安全, 由此看来它的职能只具有保护性, 所以在其他方面的作用相对有限。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逐步建立, 单纯的传统财务收支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审计评价的需要时, 审计顺应自然, 扩大其职能范围向绩效的高层次审计发展。政府绩效审计不仅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而且能够指出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程度并揭示绩效高低的原因并突出改进意见。政府绩效审计的建议性尤为突出, 并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等各个方面, 其作用已向更加广阔的方向发展。

(二) 帮助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

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 是我国一直以来政治体制建设的目标。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有助于对政府工作的管理监督。经常性的审计监督政府工作中的“3E”要素有助于抑制脱离实际胡乱办事的不正之风, 减少贪污腐败的滋生, 实现行政管理效益最大化。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有利于制定更加科学的经济决策。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 能够揭示由于对权力运作制约监督不力而导致的决策失误、“政绩工程”等问题, 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创造社会效益最大化。推行政府绩效审计为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依据, 有助于政府实现高效廉洁的目标。

(三) 促进各项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经济和社会不断快速发展的时代下, 以税收为主要来源的政府财政支出不断增长, 范围也不断扩大, 既要维持国家职能部门的正常运作又要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 从而形成了有限的经济资源与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的矛盾。不光是经济资源, 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也面临着各种严重的供需矛盾问题。要缓和并解决这一系列矛盾首先必须要提高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 合理分配, 把资源用在刀刃上。推行政府绩效审计, 对各项资源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查验、监督和评价, 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提高各项决策的实现度和各项资源的利用率, 将各项资源对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提到最高。

二、我国政府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 政府绩效审计意识不强, 观念滞后

在发达国家, 政府绩效审计能够占到政府审计总量的大约半数, 而且项目的种类也更加多种多样。尤其在政府绩效审计发达的美国, 范围已经覆盖到了公民福利与财物安全、转变联邦政府职能等项目。对于目前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 旧思想依旧牢固, 新观念尚未成形, 地区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 阻碍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我国真正开始试点政府绩效审计是进入21世纪才开始的, 公众对这一概念还相当陌生, 甚至相当多的专业审计工作者对实际内容和具体操作也算不上十分了解。许多观念陈旧、缺乏责任心的预算支出单位负责人, 甚至对此抱有抵触心理。

(二) 审计监督体制存在弊端

我国宪法中规定,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这一制度下审计机关开展执行工作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在经济方面, 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的经费来自于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这使得审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来自本级政府的经济制约, 使得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因为这一层经济利益的关联而存在顾虑, 影响了最终绩效评价的客观真实性, 这种情况下审计的独立性难以确保。而在审计管理体制上, 审计署受国务院管理, 开展各项工作受国务院总理领导。地方审计机关受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但在实际操作中各级审计部门受到来自本级政府的领导往往大于上级审计机关, 行政和人事管理的权力也掌握在本级政府手中。如此的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下, 政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受到了严重影响, 绩效审计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三) 缺乏完整的绩效审计标准

实行国家政府绩效审计已经成为国际上众多国家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 并且已经拥有了许多相当规范、具体、且针对性的绩效审计制度。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还十分落后, 既没有出台法律针对绩效审计, 也缺乏规范性的准则和评价标准等。目前我国审计方面的立法和准则主要是围绕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缺乏针对绩效审计的部分。完整的立法和准则是保证审计质量的重要条件, 在缺乏的情况下审计过程的实施和结果的评定只能凭借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和以往经验, 很容易造成因审计人员的主观意识不同或者经验不足而导致审计结果的不同或者不客观。而政府绩效审计的范围又十分广泛, 几乎可以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触及各种不用的行业, 在没有统一规范的方法和标准的情况下都会增加审计的随意性, 难以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客观、有效。

(四) 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不高

从政府绩效审计发展比较好的一些国家来看, 其人员结构并非是单一的会计人员, 还含有很多其他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人士。在英国国家审计署中各类专业的专家占到了全部人员的40%, 剩下的60%才是会计师。目前我国大部分审计机构的人员中多数属于传统的财务会计人员, 其他专业领域人才匮乏。但由于政府绩效审计领域广、方法多, 专业性要求强的特点, 要求审计人员具有高层次、高素质和多领域的专业知识, 需要熟悉法律、经营管理、工程等专业门类的知识。而且即使是在传统的财务会计人员中专业知识水平也参差不齐, 特别是地方部门的审计人员只是水平相对比较低。人员结构的不合理和专业水平的差距严重影响了我国审计水平的提高和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我国在审计人员结构和全面专业水平等方面亟待提高。

三、对策

(一) 加强公民意识, 树立绩效观念

要积极培养公民意识。社会大众的监督和重视从根本上推动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进程。因此要强化公民认同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意识, 全面地看待我国传统政治文化, 抛弃旧思想, 培养公民的主人翁意识, 积极为公民意识的发展提供观念基础。政府和媒体也要积极宣传政府绩效审计概念, 提高公民对其的认识了解逐步走向重视。良好的公民意识社会和充分的理念宣传为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有力的外部压力。党和政府也要加强为民服务的意识, 在受到外部压力的同时提高内部认识, 把积极发展政府绩效审计的行动落实到位。

(二) 优化政府绩效审计管理体制, 加强审计机关独立性

保持独立性是审计机关进行政府绩效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 只有在独立的条件下才能完全公正全面地对政府机构作出最真实的审计报告。行政型的审计管理模式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特殊模式, 但是这样的模式已经阻碍了绩效审计的发展, 是不合时宜的。在跟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下, 可逐渐更改目前的行政型监督管理模式为立法型, 要求审计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审计署垂直领导各级地方审计机关, 设立审计专项基金。使审计机关独立于行政体系, 不受政府的经济控制和行政干预, 从根本上保证政府绩效审计的独立性。

(三) 加快法律体系建设, 规范评价标准

在《宪法》和《审计法》的指导前提下, 加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绩效审计法律法规, 明确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 使之成为一项法律责任, 能有效地提高被审计单位接受绩效审计的意识和自觉性。为审计机关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具体的行为规范可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更加有效地推进了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和更好的发挥其监督作用。结合我国审计发展水平, 尽快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审计准则和评价标准, 帮助审计机关和人员能够客观地评价和审核被审计单位绩效工作的成效, 避免了主观意识不同而造成的审计结果失真和差异。做到涵盖政府部门和公共项目, 使行政管理、经济、资源等方面的效益评价有据可循, 但也不可一味盲目遵循, 针对特殊的情况要根据其特点特殊对待。

(四) 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培养复合型人才

政府绩效审计范围广泛、审计对象多元, 审计方法也不尽相同, 审计人员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者必须具备高的专业素质和多方位的知识结构。因此, 目前我国迫切需要培养和发掘优秀的复合型审计人员, 优化我国的审计队伍结构。通过在岗培训对在职人员进行再教育, 帮助审计人员丰富理论知识, 在有良好经济方面知识的基础上扩充学习法律、管理类的知识。邀请绩效审计方面的专家和有经验者介绍实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做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沟通审计信息来不断提高绩效审计的水平。引进外来人才, 招聘审计人员放开财经类专业限制, 有计划地招收工程、管理类人才。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也使得审计人员素质具有地区差异, 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加强继续教育工作, 可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等方法来调动人员学习积极性, 只有打好了专业知识的基础才能为将来全面推行政府绩效审计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周亚荣.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现状[J].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8 (3) .

[2]王素梅.中美政府绩效审计比较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2010.

3.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三

【关键词】政府审计;财务;权力

一、序言

改革开放30余年间,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确立。政府审计是确保各项经济和社会管理事业顺利、有序开展的基础。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审计工作限于职权制约等原因,依然存在一些不足,针对现有问题展开必要分析,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次研究将重点查找和分析我国政府审计尚存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创新和改进策略,提升政府审计效能。

二、我国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

1.审计职权制约作用不明显

政府审计是确保政府机关正确履职、规范化行使职权的关键措施。从本质来讲审计是分权与权力制衡机制实现的必然形式。一方面,审计机关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容易受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影响,难以做到权责的平衡,对部分权力机关实施审计时,往往没有底气,容易受到外界干扰,最终导致审计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政府审计对经济责任审计较为重视,而对权力审计缺乏专业性和独立性,从而难以实现对职权的制约,重事项结果不重事项发展过程等错误观念也成为目前政府审计中的常见诟病。总的来看,政府审计工作尚无法完全对行政管理中所突出存在的“效率不高”、“腐败现象”等问题起到约束和查处作用。审计职权制约作用不够明显是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审计工作的发展和公众对政府审计认知的改变,拓宽审计覆盖范围,提升其制约作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2.审计缺少动态持续运行机制

政府审计工作现阶段主要以定期审计的形式开展,而这种周期性审计缺乏一定的动态性,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审计缺少动态持续运行的一套科学机制已经成为现实问题。虽然目前一些地方运用了实时在线审计的方式,对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但这种方式作用只是体现在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上,而对于权力的监督则没有太大效果。

3.审计工作独立性不强

一些发达国家将政府审计机构作为相对独立地部门设置于政府序列之外,进而能够使审计工作更具客观性。我国政府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受同级政府直接领导,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失去必要的独立性。政府审计工作法律依据是《宪法》和《审计法》,法律授权给审计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理权和经济制裁权。但就实际应用效果而言,现阶段政府审计部门的工作独立性不强,难以有效发挥职能,不足以有效的对权力加以制衡,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问题的查处上,容易受外界影响,导致审计工作失去应有价值。

审计结果的及时有效应用是审计工作的初衷,而政府审计结果的落实已经成为一个问题。有时候审计结果存在“就事论事”的情况,各类问题反复出现,审计在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难题方面的作用还不够明显。

三、提升政府审计工作效能措施分析

1.完善制度保障

为了能够提升政府审计水平,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完善制度保障成为必然。一方面,要做好法律体系的构建,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对《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提升法律对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则是要进一步明确审计部门独立性地位。目前我国已经在部分省试行省级以下地方审计机关垂直管理模式,进而增强审计的独立性;同时也要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动态审计,切实提升审计规范性和科学性。

2.创新审计模式

政府审计要进一步全面应用信息化技术,使审计工作能够取得实效。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要创新审计模式,使联网审计等新型审计方法得到具体应用,挖掘工作潜能,促进审计工作上水平,为获取更理想审计效果,达成预期审计目标提供帮助。

3.提升审计工作规范性

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源于制度保障和规范化管理,各级审计机关应有效实现规范化内部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提升审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避免工作流于形式,通过规范化审计,使政府审计保持高质量和高效率。只有日常政府审计能够切实发挥作用,才能实现审计工作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规范,为构建服务型政府和有限政府助力。

4.高效落实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应用是确保政府审计取得实效的重点所在。审计机关要建立所辖地区审计结果台账,将审计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上报党委、人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联动检查机制,未整改的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组织部门提拨任用领导干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依据。通过整改机制的建立,来促进领导干部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以全面提升审计结果落实效率,使审计结果落实过程成为创新和优化过程,强化政府运行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结语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工作也朝着专业化、深层次的方向持续发展,审计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绩。但社会发展瞬息万变,审计工作所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工作重要性也更加突出。从实际角度出发,针对审计工作尚存问题提供相应的改进和创新策略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蔡春,蔡利.国家审计理论研究的新发展——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初步思考[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02).

[2]韦德洪,覃智勇,唐松庆.政府审计效能与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性关系研究——基于审计年鉴数据的统计和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10(03).

4.工会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四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止工会资产的流失,促进工会廉政建设。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工会审计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在工会审计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工会经审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有些单位的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地位缺乏应有的认识,将工会经审工作视为一种形式,不抓经审工作,使经审工作处于工会工作的弱势地位。具体表现在“两无”:一无人员。基层工会经审组织是有的,但有的单位却没有懂审计、财会的专业人员搞经审工作,使得经审组织机构成为“空架子“;二无活动。有些单位经审会形同虚设,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使得工会经审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先离任后审计,审计时效性不强。在工作实践中,对升迁、换岗、退休等离任的工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常常安排在离任后进行,当审计人员接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当事者已经有的升迁,有的更换了岗位,有的已经退休,在这个时候审计结果尚未出来,组织人事部门已经作出了决定,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收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实施的时效性。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给追究带来了困难。这样的离任审计只能是一种事后监督,达不到应有的审计效果和目的。

审计的内容、方法比较单一

工会审计的项目内容较多,有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广泛、方法多样。对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既包括工会财务收支的审计,又包括财经法纪审计和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以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的审计。其审计方法既要采用传统的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方法,又要采用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在审计实施阶段还应召开职工、干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而目前在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实施过程中,一般限于离任后的财务收支审计,并沿用单纯的就账查账的模式,只重视账面情况审计,轻视原因分析,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重视工会离任审计工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为避免离任审计形成“马后炮”,失去离任审计应有的目的,必须加强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不审计不得离任,切实发挥工会经审的监督作用。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审计部门和人事、纪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职能互补作用,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严格审计程序,共同完成对工会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遵循两大原则,把握处理尺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要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对于法规明晰的存在问题,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处理,切不可以放弃原则,更不能“以审谋私”。二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法规未予明确的,要本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法治精神,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

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人员的素质。要大力加强对经审人员的思想政治、政策水平、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调整和优化经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审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奋发向上、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经审队伍,保证工会经审工作的全面完成。

临安: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现状与建议

近年来,我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总体比较薄弱,与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经审监督难

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重财务轻经审,对经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自觉接受经审会的监督,经审会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

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一方面因为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另一方面,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履行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经审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管用的难度和风险加大。如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经审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积极引导基层工会领导充分认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只有通过审查、监督工作,才能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依法、有序管理,从而推动工会全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经审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做好经审工作,离不开各级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关键。因此,要积极争取工会领导的支持,将经审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三)加强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机构设置,配好、配齐经审干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工会特约审计人员队伍,吸收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懂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经审队伍中来,是解决当前审计任务重、人员配备不足,审计力量薄弱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经审干部队伍,是提高经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关键。

(四)加大经费审查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总、省总、市总关于经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经审制度》,加大对本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预决算审查力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有效。

(五)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我们要积极探索,制定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经审小组作用,开展互查互审,交叉检查,从而推动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基层工会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杜仁伟同志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总工会十一届二次经审会全体会议上,市总工会副主席、经审会主任杜仁伟同志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监督,更好地服务工会全局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海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与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相适应的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新路子。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支持工会经审会切实依法履行监督的职责,自觉增强接受经审监督的意识。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把经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加强经济监督的宏观环境和工会加强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进行审视和把握,有效地实施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经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经审工作质量,努力促进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保障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的实务审计,努力提高审查审计质量。

要坚持全面审计、重点审计。要在普遍开展各项审查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强对经费管理、使用和经济活动中突出问题的审查审计。各级工会经审组织除切实搞好本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审查审计外,还要加强工会经费的计拨审计、工会直管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开展对下审计、对基建工程审计、对专项基金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审查监督力度,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和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要关注国资改革、国企改革、改制中工会经费划拨和资产管理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大经审力度,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工会经费依法拨缴。要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从具体的审查审计事项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运作机制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审查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建设,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制约机制。

要在提高经审会组建率的基础上,着重抓好经审会工作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审批制度,使经审工作得到组织保证;在区县局(产业)工会中有条件的要设置经审办、配备专兼职工会经审干部,使经审工作有机构和人员的保证;要加强经审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健全工会经审制度和检查监督机制,做到工会经济活动拓展到哪里,就把经审监督延伸到哪里;哪里存在影响工会资产安全的隐患,就把审查审计的重点放到哪里。要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继续实施从“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面审查监督,做到对违纪违规问题能及时查清,如实揭露,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工会资产重大损失和经济案件的发生。要增强风险意识,抓好审计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各项审计规范,强化审计质量检查考核,探索实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努力将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和审查情况通报,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努力构筑起科学规范的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工会经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经审干部的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审查审计质量。因此,要加强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使经审干部熟悉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工会的财务制度、审计专业知识,培养一批能熟练运用审计及相关知识与技能的经审骨干队伍。要重视经审工作的理论研究,提高经审干部的理论水平,要研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风险防范的新 机制。要提升经审工作水平,提倡经审手段的技术创新,要借鉴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工会经审会委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使经审会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经审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加强工作考核和信息交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更好地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关于2006工会审计及经审工作调查的情况通报

各直属工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根据省、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要求,按照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年初工作目标,市总经审办派出审计组,对市总本级及各直属工会实施审计32项;为了解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工作和贯彻落实《牡丹江市直属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情况,市总经审办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工会经审组织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实施工会内部审计情况和经审工作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实施工会内部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工会内部审计工作是根据市总经审会年初审计工作计划,依据《牡丹江市工会内部审计办法》(牡工审字[2005]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的。在组织实施工会内部审计工作过程中,市总经审办为每个被审计单位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依据被审单位承诺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实施就地审计,交换审计意见,编写审计报告,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反馈,下达审计意见书。在2006,市总经审办派出审计组,对市总工会财务部及事业单位等5个单位、海林市等5个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等18个直属工会2005的经费收支、遵守财经法规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另外,受市总工会组织部和房产局工会委托,对热电有限公司工会等四单位原主席进行了离任审计。与各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223条;形成审计报告共32份,提出121项审计问题和124条审计建议;出具审计意见书共32份,提出审计意见84条,对各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与使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特点

通过审计我们发现,各被审计单位在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第一,在经费收缴方面,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会经费的划拨、收缴和上解工作;第二,在经费管理方面,能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建立账簿,使用规范的工会会计科目,财务报销、凭证处理符合手续,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第三,在经费使用方面,本着为职工服务、为会员服务的原则,在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同时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做到略有节余。第四,在遵守财经法规方面,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法规,各项财务支出比较真实、合理、合法。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被审计工会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一是部分基层工会行政不划拨工会经费、不上解工会经费;二是部分工会上解工会经费不及时、不足额;三是部分工会存在截留工会经费现象;四是部分工会干部以怕给行政增加负担、干扰行政的正常工作等理由,在工会经费的划拨与收缴上不积极主动,不敢理直气壮。

2、存在工会经费被挤占、挪用现象。由于发生金额较小等多种原因,多数单位存在着用工会经费支付应由行政承担的费用现象,如劳模活动有关费用、职代会有关费用、困难职工补助费用等,个别严重的单位行政挤占工会经费已经达到基层工会可自主支配经费的40%。另外,挪用工会经费也时有发生。

3、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因为可使用经费较少,部分工会没有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财务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各项补助、奖励的发放标准和范围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审计疑点和风 险;三是部分工会参照执行行政或上级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与本级实际有些不符,也不健全;四是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存在不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的现象。

4、账簿及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由于经费金额较小、会计业务较少,由行政财务人员或非财会人员兼任工会会计和出纳等原因,部分工会的账薄设置比较混乱,或没有明细账,或没有总账,或没有固定资产账,使用的会计科目也不附合工会会计科目设置规定,业务处理不符合工会会计制度要求。

5、工会预算管理执行不好。部分工会或没有预算,或预算不合理,或预算执行不好,工会经费使用的随意性较大。

6、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由于固定资产权属不清等多种原因,普遍存在不建固定资产账,或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不及时,或总账和明细账登记不符,或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

7、还存在个别单位行政领导直接或间接把握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工会经费制度执行不好;工会的财务人员对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熟悉,会计业务不熟练;财务报销不符合手续、违反现金使用规定、报销的票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等现象。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在审计中发现的不足与问题,审计组通过三种方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在交换意见时;二是通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审计报告;三是通过审计意见书。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努力做到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划拨、收缴和上解。

2、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账簿,设置规范的工会会计科目,履行正确的财务报销手续,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坚持好“一支笔”审批工会经费制度。

3、坚持预决算制度,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和使用有限的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经审工作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工会经审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好工会经审监督作用,促进工会及时足额收缴经费,坚持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确保经费的安全运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是当前摆在工会经审组织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为了解全市工会经审组织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情况,推进全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市总经审办通过四种方式对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一是在对下实施审计的同时,就当前经审工作存在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工会干部进行座谈;二是在经审干部培训班上,向参加培训的40名工会经审干部发放并回收《工会经审干部调查问卷》,从17个方面对经审工会进行调查;三是根据《关于对直属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牡工办发[2006]38号)精神,反馈回来18份《牡丹江市直属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表》,从36个方面对这些单位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四是通过2006工会统计数字,对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解。

二、工会经审工作主要特点

调查结果显示,各级工会对工会经审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会经审工作的成效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一是市总87个直属工会100%建立经审组织,有委员3—7名,一般由工会、财务、审计、纪检等人员兼任,其中财务人员占85%。有60.92%经审组织建立了经审监督的工作制度。另外,全市还有301个基层工会(2006年工会统计数据)建立了经审组织,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在工会委员会中设一名经审委员。二是各级工会多次组织经审人员参加省、市会计培训班、内部审计培训班;三是有53%直属工会经审会能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审议本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审计,对本级工会企事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特别是海林市总工会与海林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进行审计的通知》(海工审联发[2006]1号),对海林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工会经审工作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另外,2006全市有271个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06年工会统计)开展了本级经费预、决算审查。

三、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对工会经审工作不重视,对经审工作的领导不够得力。一是不建立工会经审组织。全市有83.76%的基层工会(2006年工会统计)没有建立工会经费审查组织,主要集中在基层工会;二是部分基层工会领导和工会干部认为工会各项活动所涉及的金额不大,审计与否即无关紧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甚至认为有无经审组织都关系不大;三是近70%工会经审会的人员配备不利于开展工作。工会经审会委员绝大多数是兼职,或不懂财务知识,或不熟悉工会财务会计制度,或对工会经审工作业务不精,或缺乏责任感。

2、工会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履行职责不到位。部分经审组织形同虚设或缺乏工作主动性,不能发挥经审组织“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一是近75%的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处于可抓可不抓的现状;二是部分基层工会(特别是新建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不被行政所重视,工会经费不到位,或由行政部门代管,本级经审会自然就没有工作可干;三是经审会委员缺位,工作调动不能及时替补,长期形成空缺,无人干经审工作。

3、审计队伍需要大力加强。绝大多数工会经审组织没有专职审计人员,审计机构的成员也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人员兼任,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工会审计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各级工会领导应提高对经审工作的认识,积极营造工会经审工作的良好环境。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本着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全总制定的《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合理配备经审干部,建立健全各项审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经审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一要制定符合本级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工会内部审计操作程序和审计文书格式。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评比经审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和评比。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抓先进,树典型,以点带面,以典型引路,推动经审工作深入发展。四是要建立、健全指导机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经审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只有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财务知识精通、经审业务熟练的经审干部队伍,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的需要。各级工会组织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从而提高经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县级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现状与建议

成都市工会经审会在市工会领导下,在全总、省总经审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全市各级经审组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坚持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工作审查监督体制,积极推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审查审计力度,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为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工会经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还相对薄弱,与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经审监督难。

有些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会的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致使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从而使经审作用受到到严重影响。重财务轻经审,对经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自觉接受经审会的监督,经审会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

部分区(市)县工会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大多数县级工会除一位副主席兼任经审会主任外,没有配备专职经审人员,一般由工会内其他部门的人员兼职从事具体的经审工作。由于副主席分管工作较多,兼职人员时间、精力有限,同级工会经审委员又来自外不同的单位,很难共同研究工作或开展审计。

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一方面因为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另一方面,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履行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经审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管用的难度和风险加大。如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经审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积极引导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领导充分认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只有通过审查、监督工作,才能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依法、有序管理,从而推动工会全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经审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做好经审工作,离不开各级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关键。因此,要积极争取工会领导的支持,将经审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县级工会要按照《工会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经审专用经费,将工会经审会工作和活动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工会预算,为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作用。

(三)加强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机构设置,配好、配齐经审干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工会特约审计人员队伍,吸收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懂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经审干部队伍中来,是解决当前审计任务重、人员配备不足,审计力量薄弱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经审干部队伍,是提高经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关键。

(四)加大经费审查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总、省总、市总关于经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经审制度》,加大对本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预决算审查力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有效。

(五)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用《区(市)县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来规范各区(市)县工会的经审工作。通过考核评比来促进区(市)县工会各项经审工作进一步提高。

二是积极探索,制定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经审小组作用,开展互查互审,交叉检查,从而推动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基层工会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工会经审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在勤俭节约和保证需要的原则下,依靠群众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

2、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节约支出;

3、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帐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

4、主动向经费审查主任委员或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并向职代会报告工作情况;

5、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6、协同生活保障委员会搞好互助储金会的财务工作;

8、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如果对本单位领导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执行本单位领导人决定的同时,向上级工会反映。

浅议工会经审监督职能

[导读]工会经审制度是工会内部的自我监督约束制度,通过履行审查、监督、评价职能,促进工会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工会良性发展

【关键词】

经费

监督

规范化

工会经审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期工会经审工作对于规范工会财务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经济实力,保障工会资产运作安全,推动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健全和规范工会经审监督活动,有效发挥工会内部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工会工作大局,是工会改革和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时代赋予广大工会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我们不断探讨和研究。

正确理解工会经审的概念、职责和任务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实践中,经审会按照程序由全体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是实施工会经审监督的主要载体。经审组织通过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其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从而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使工会经费得到合理、有效地使用,促进工会不断改善管理,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充分认识工会经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

工会经审制度是工会内部的自我监督约束制度,通过履行审查、监督、评价职能,促进工会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工会良性发展。

(一)工会经审监督促进工会组织自我完善。工会经审作为工会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履行监督、评价、鉴证等职能,维护财经法纪,保障工会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促进工会组织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经费收、管、用水平,增强经费保障能力,保证工会财务行为的合法性。

(二)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工作在维护工会职工权益、贯彻工会民主性原则、服务工会工作大局、监督工会财务工作、促进工会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工会系统的一道重要防线,发挥着系统内部的自净功能,是其他任何一种审计监督不能与之相比的。

(三)在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复杂情况。工会组织要义不容辞地履行职责,为职工说话,维护职工权益,同时还要保障经费以满足工会事业的正常发展。这种时期,工会经审要肩负起客观、公正评价工会经费收缴和管理水平的重任,需要工会经审对工会财务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激励和监督,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审、帮、促作用。

发挥工会经审作用的有效途径

在新的形势下,经审工作的重点应向着眼于保障职工利益与工会功能运转的经费收缴、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等方面转变。

(一)坚持重点,搞好经费收支预、决算审计。经费收支预决算审计工作是工会经审的基础工作,是发挥经审监督作用的前提,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从经费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到预算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预决算审计贯穿了经审工作全过程。同时,通过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促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实现本级工会工作目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注重突破,加大专项审计力度。加大对本级工会涉及的较大金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审计力度,诸如本级工会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专项资金以及对本单位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摸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工会正确决策,依法治会提供服务。

(三)积极探索,着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经审会有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会领导干部和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通过对工会负责人离任审计,重点考核负责人任期内各项预算执行情况、工会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明确负责人任职期内经济责任和业绩,将审计结果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用和奖惩干部的依据。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明确经济责任、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

(四)强化参与,当好工会领导层的参谋。工会经审不仅仅是对违纪违规问题实施监督,还要参与工会理财、聚财的决策行为。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就监督论监督,应当将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各项制度规定,又要考虑工会实际,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主动联系,深入调研,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从政策、制度上为决策提供服务,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科学决策,严格管理和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经审监督效能。

以“五个到位”进一步发挥经审工作作用

(一)思想认识统一到位。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工会领导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做好工会经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经审干部应积极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克服 “怕得罪领导不敢审” 的畏难情绪,把好关,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二)经审组织把关到位。

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管、用的范围不断加大,经审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如果没有健全的经审组织,就无法完成经审工作的各项任务。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工会经审组织在同级工会中有着纪检监察、经济警察双重地位的认识,为开展经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工会要依照法律规定实施工会内部监督机制,把工会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纳经审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工会经审组织如遇换届或经审干部人事变动时,一定要及时选配得力人员充实经审干部队伍,坚持做到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组建、同时选举、同时报批。使工会经审组织逐步健全起来,真正行使法律和会员群众赋予的权力。

(三)制度建设落实到位。

工会经审工作制度是确保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的有效手段,能促进工会经费收入的稳步增长。审计工作需要严谨细致的作风,更需要一系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来保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用制度来明确经审监督应该干什么,用规范的程序去指导经审干部怎样干,使工会经审组织的审查监督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

(四)经审人员配备到位。

要加强经审组织建设,按照全总提出的“经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经审干部队伍。加强经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自觉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准则,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抓好经审干部专业技能和财经政策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不断更新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全面提高经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胜任能力。

(五)工作经费保证到位。

为经审工作能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要按规定以工会经费解缴比例提取经审工作专用经费,确保经审会办公室经费列入本级工会机关预算之中,使工会经审工作不因经费不足的原因而耽误。

赵金代同志在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双先”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希望你们适应新形势、采取新举措,积极探索新时期经审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努力开创我市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

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完善工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依法治会、维护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法律地位,促进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加强工会资产管理,保障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途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深化经审工作,努力构建体制科学、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体系,使经审监督成为贯彻和维护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加强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当前,经费收缴难是老问题,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使用上也存在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问题,如果不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在经费收、管、用上出了问题,不仅与中央加强经济监督力度的要求不相符,职工也不答应。因此,各级工会必须充分认识经审工作在新时期工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自我监督和民主监督意识,从工会自身的长远建设和战略高度出发,把经费审查工作切实纳入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组织,形成强有力的内部监督工作体系;支持经审组织依法行使职权,独立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组织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经审制度建设、审查审计工作、经审工作经费落实、经审人员待遇上为经审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工会经审干部要认真学习审计、财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树立对经审工作的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使经审组织真正起到为工运事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此,市总分别制定并下发了《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直属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规章制度、业务建设等不同层面提出了经审工作“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和“做到什么程度”。这两个《标准》的出台,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市总考核各级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依据,希望各级工会对照《标准》找差距,认真研究新时期经审工作遇到的新问题,针对经审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全面发展

工会经审组织要把经审工作放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定位和把握,要找准服务全局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经审组织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事关工会经费使用方向、事关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重大问题上,放到对重点项目、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查监督上,为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保驾护航。

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产业结构和产权结构的调整,新旧体制交叉、转轨,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断显现。如工会经费和资产的流失问题,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问题,国有产权理顺特别是国资国企改制中对工会资产的管理和影响问题,工会资产自身管理的规 范和运行的质量问题等等。这一切都迫切需要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促进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切实履行维护职能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加强审计监督、完善资产管理、实现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和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强化自身监督,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在深化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其他审计项目,特别是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工作,协助同级工会财务部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防止工会资产流失。今年下半年,市总工会和市审计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工作,各级工会促收经费99.3万元,其中,市总经审会审计促收经费34.2万元。这就是工会经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集中体现。希望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继续坚持做法,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待工会经审部门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各级工会领导要从大局着眼,以发展的眼光正确对待前进中的问题,对于严重违法乱纪的,绝不姑息迁就;对因工作经验不足,在探索中出现失误的,要帮助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对于在前进中出现的新问题,只要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我们就予以支持。

三、加强业务培训,打造一流经审干部队伍

经审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审干部队伍,是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前提。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流经审干部队伍。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在不同层面开展经审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对经审主任的培训重点放在领导艺术、思路谋划和沟通协调关系上;对专职经审干部的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其查找问题的业务技能上;对经审委员和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放在提高其对经审工作的全面把握和驾驭局面的能力上。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经审工作台账展评、优秀审计项评比等方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第三,开展选树经审工作先进典型活动,及时总结下级经审组织在工作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学习、借鉴各地好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加以推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第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倾听基层工会经审干部的意见和呼声,研究改进工作的思路、方法和途径,不断推动全市经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也希望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开创我市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经审工作责任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各级经审组织和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职工和工运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把握工会经审工作的发展方向,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为经审工作的推进和工会全局工作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视工会经费审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是工会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它对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发挥着“未雨绸缪”的作用。如果说工会经费收缴是基础,管理是手段,使用是目的,那么经审就是全过程的监控。由于工会经审监督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群众性,因此,它不受其它因素的干扰和制约,在整个工会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经费的拨缴、管理、使用不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现象随时有权提出纠正。宁夏彭阳县审计局和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2008年部分基层工会组织计提管理和使用的工会经费进行了审计。从审查结果看,有部分单位对经费的提提拨缴、管理使用出现随意性,以致在经费审查审计监督中发现其“打擦边球”现象较为严重,为此,笔者谈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一、提高工会经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地认识 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工会经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经审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组织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作用日益增强,客观现实要求工会必须加强经审工作,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经审工作放到工会维护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工会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去把握。要切实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经费上落实、权力上尊重,保证经审工作在工运事业的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工会法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同时增加了“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确立了经费独立、国家监督的工会经费管理和监督体制。但实践中有一种看法,认为工会组织自身有经费监督机构,不需要外部审计来监督工会经费,把工会经费独立原则与外部审计监督对立起来。因此,只有依法接受国家监督,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才能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作。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既要服从和服务于工会全局工作,又要为工会全局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保障。工会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一定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思考工会经审工作,把经审工作落实到工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全面加强审查监督工作,促进工会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同级经费收支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对同级工会经费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是工会经审组织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工会经审组织都要对同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务审计,要抓住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及有关财务收支办法、规范和执行的合法性进行综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审计、敢于揭露问题,同时也要注意工作方法,处理好审、帮、促的关系。不断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研究解决的新方法、新措施,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工会经审组织在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方面的作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基层工会健全组织,配齐配强专(兼)职干部,督促基层工会建立独立财务账户,依法收缴和独立管理经费,积极开展经审活动,完善经审制度,促进工会系统的廉政建设。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二、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工会经费审计质量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主要是内部审计,必须努力加强。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者组成,工会经费审查不属于国家审计和独立法人审计,只能属于内部审计。虽然相对于下一级工会组织上级工会有上审下的任务,但它属工会组织内部审计范畴。工会法对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与职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主要由工会经审委员会的经审办来承担。工会经费自己管理,自己审查监督,是根据工会组织及其经费收管用的特点,总结历史经验形成的。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是工会经费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审、帮、促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审是手段,帮是目的。工会法明确了缴纳工会经费的义务主体、列支渠道等,同时,也规定了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工会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经费,强化内外部审计是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必然保证。如何把有限的工会经费做到“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基层工会经费审计的目的。强化经费审查监督,是适应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需要,对于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和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三、加强经审干部培训 提高经审干部素质Rhp中国国家审计网

5.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 篇五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一是预算编制内容过粗,分配随意性大。上报

人大批准的预算草案过于笼统, 执行中难以操作,预算安排没有细化到预算部门、单位和具体项目上。二是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例如,在编制预算时将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的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很大部分,应该纳入地方预算而没有纳入。三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公开透明。四是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的预算与本级人大报批的预算不一致,财政预算因上报对象不同而数据不同。此外还存在超范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指标等问题。

(二)预算批复方面:一是部分预算支出指标批复不完全,形成的待分配资金不适度、不合理。这虽然是多年习惯作法,并有一定客观原因,但不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降低了人大对预算分配的约束力。二是向各部门批复预算不及时,批复预算时间过晚,失去了财政预算的意义。三是基本建设资金、城市维护费、科技三项费用等批复的部分预算支出指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单位,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三)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追加、调减支出随意性较大。专项资金的科目调剂、本年超收安排支出未履行向人大的汇报程序和备案手续,冲击了预算的严肃性,影响了预算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二是预备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预备费成为地方政府的机动财力,大部分在上半年被超范围动用,用于安排正常经费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预备费的审批程序不合规,有的未向政府办理请批手续,有的用款单位未经财政部门直接向政府请批,有的未按规定向地方人大备案。

(四)预算平衡方面:结转下年支出核算不规范,未真实体现地方实有财力。大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将年末滚存结存全部转入结转下年支出,使净结余为零,隐瞒地方实有财力。有的采取收入不入帐、支出挂帐等手段人为调节财政结余。有的不属于结转下年支出项目,如各种事业费、行政经费等也结转下年;有的无预算、无项目空头结转;有的事业项目已完成或不需要完成,资金结余继续结转下年。也有的隐藏机动财力,故意减少净结余而有意安排项目。

二、几点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的法律约束力。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改进预算编制方法,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收支项目,深化财政改革。单独向人大编报各地方本级的财政收支预算。及时足额批复预算,努力压缩预留预算支出指标,完善追加支出审批程序,减少资金分配随意性,依法进行预算的调整变动,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健全预算编制程序。一是要改变预算编制长期沿用的“基数法”,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公平合理地确定预算支出;二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预算资金直接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减少财政性资金的二次分配。改变专项资金分散性的分配体制,体现专项资金的重点使用效果;三是公开预算内容,预算要具有刚性约束力,就必须透明;四是预算编制权和执行权分立,财政部门主要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和执行,预算编制授予政府其他部门。

(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的法律内容。一是规范预算调整行为,明确规定超收节支部分资金、预算科目间调剂等预算调整行为,应经本级政府审定,并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和监督,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和变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加大违反预算法的处罚形式和力度,对有关违反行为的处罚不仅追究行政责任,还要增加刑事责任和经济性制裁方法;三是增强预算法律意识,建立预算执行的奖惩激励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

6.审计复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六

目前审计复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复核机构和人员不健全。目前地方审计机关中存在专门复核机构的为数不多,尤其是在县级审计机关,由于受编制因素的制约,大多未设置专门的审计复核机构,一般都是挂在办公室下,而不单设机构和人员,有的复核人员由办公室的同志兼管。由于办公室事务繁杂,复核人员往往还要处理其他事务,很难集中精力完成审计复核工作。同时,在业务科室中县级审计机关往往是一个业务科室只有3名左右审计人员组成,如审计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的话,则前两级复核 往往就成了一级复核。

2。审计复核的时机滞后。根据审计署6号令要求,审计报告都要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送复核机构复核,这个阶段复核重点主要是从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角度来审核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合法等内容。这一阶段工作本身是建立在相关事实清楚基础上的,而复核机构仅对事实表述是否清楚把关,现行准则规定的是5天时间,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复核人员一般不参加现场审计,因而难免与审计人员存在脱节现象,往往使审计复核处于被动地位,难以有效地防范风险,特别是一些重大审计项目,审计实施的时间又较长,如果前两级复核不到位的话,则用5天时间完成复核就非常困难。同时,由于审计报告已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若复核机构认为该报告存在评价、定性不恰当的因素,则势必又要重新补正,再次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从而造成审计工作的被动。

3。审计复核不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复核机构在进行审计复核过程中往往只对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等是否准确、评价、定性、处理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以及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面进行审计复核,而这些复核内容主要还是集中在文字、程序和法规方面,对审计报告内容和建议的合理性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复核;另一方面,审计复核缺少具体的复核工作规则,无法理清三级审计复核的责权关系,无法根据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来具体安排审计复核工作,从而无法有效指导、规范审计复核工作和保证审计复核的质量。

解决审计复核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1,

加强复核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根据目前地方审计机关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笔者建议,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条件下,地方审计机关应注重整合资源,条件许可的再设置综合法制科室,条件不能达到要求的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的复核人员,专司审计复核。同时,地方审计机关可以成立审计复核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复核机构负责人共同参加,在各业务科室可指派1名同志担任兼职复核员,切实解决复核人员不专职,复核机构形同虚设的问题。

2。创新审计复核方法。目前审计机关的复核仍然是传统定义上的“平面复核”,笔者认为应当逐步向现代意义上的立体复核过渡。所谓立体复核,就是复核关口前移,专职复核人员提前参与审计项目的复核,变事后复核为现场复核,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先由复核机构出具复核意见。这样就可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定性更加准确,处理处罚更加恰当。在具体操作中,一是要复核人员在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进行复核,如对审计过程中发现较为重大的违纪违规问题,审计组人员一时难以定性的,现场审计基本结束时需要和被审计单位交流沟通的。二是审计组组长和审计组所在部门代拟审计报告后,由复核机构对审计程序、法规运用等事项、审计日记完成情况等,先进行初步复核并提出意见,审计组依据意见修改报告后再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最后,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再根据反馈意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形成决定。总之,审计复核前移后,可以及时地防范审计风险,控制审计质量。

7.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 篇七

一、制约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因素

绩效审计,又称“三E”审计,是经济审计、效率审计和效果审计的统称。绩效审计在我国已经有了初步发展。然而从总体来看,我国政府审计目前仍处于传统的财务审计阶段,绩效审计还没有形成一整套相对独立的体系,不仅审计范围有限,而且效果也不明显。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绩效审计都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一)缺少政府绩效审计依据和执业准则

综观西方各国,出台有关政府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是开展绩效审计的必要前提。如美国20世纪70年代就颁布了《政府的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标准》,明确规定了政府绩效审计的范围与执业准则。1993年国会又通过了《政府工作绩效与结果法案》,使政府绩效审计的立法工作得以完成。但是,在我国既没有绩效审计方面的专门法律规定,也没有绩效审计执业准则可循,使得我国审计机关面对绩效审计工作任务只有摸索着尝试。当前,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文件,致使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难以深入,陷入尴尬境地。

(二)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人员配备相对薄弱

我国现有审计人员在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与绩效审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专业人才比较缺乏。审计机关人员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大多数是财务会计人员以及财经院校会计、审计专业的毕业生,其专业知识趋同、结构单一,缺乏必要的法律、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统计分析以及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二是知识老化,缺乏开展绩效审计的知识和技能。审计人员普遍缺乏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不甚了解,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对绩效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审计人员存在畏难心理,认为绩效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感到力不从心进而对其持消极态度。

(三)绩效审计需求与供给矛盾较为突出

多年来,我国政府各项资金是否花的省、花的值、花的好等问题,无人问津。由于“绩效审计”的缺失,使得一些领导头脑发热,“形象工程”屡见不鲜,政府的预算资金往往被低效使用。长此以往,造成了政府财力吃紧,对政府形象的塑造也产生了负面效应。究其根源,在很大程度上与缺少“绩效审计”直接相关。目前,在我国政府审计领域中,对绩效审计的需求日趋旺盛,可是供给却严重不足。

(四)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未形成

绩效评价标准是管理部门判断经济效益优劣的标尺,也是审计人员分析、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西方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详细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而我国有关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明显不足,还没有建立起统一、规范、公认、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体系,这造成审计人员对绩效的评价无据可依,也给审计机关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意见造成困难,不仅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和工作量,而且加大了审计风险,影响了审计机关开展绩效审计的积极性。

(五)绩效审计理论研究不足

当前,政府审计实务发展较快,但是相关理论研究明显滞后,难以指导审计实践,完整的理论体系尚未构建到位,而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更是寥寥无几。如关于政府绩效审计的诠释版本很多,争议很大,而对象、职能、目标、依据、标准、评价指标等零散杂乱,缺乏统一构架的绩效审计体系,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制度规范。总体来看,我国的政府绩效审计无论在理论上还不成熟,尚处于初级阶段。

二、政府绩效审计发展对策

(一)建立规范的政府绩效审计准则体系,实施严格的绩效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准则是根据审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的审计人员和审计行为的规范,是专业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恪守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衡量审计质量的标准和指导审计实践的依据。由于政府绩效审计本身的特点,使得它在确定审计目标、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和出具审计报告等方面,同合规性审计存在较大差异,必须制定专门的绩效审计准则来规范政府绩效审计行为,以保证审计质量。

(二)抓好人才培养,改善审计手段

绩效审计是目前审计发展的最高阶段,对审计人员的能力、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美国的绩效审计比例之所以能达到85%,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有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的审计队伍。由于我们以前是以财务审计为主,精通财务会计知识的审计人员较多,但在经济、管理、信息、法律、资源等方面的专家严重缺乏,难以适应绩效审计的要求。因此,必须抓好人才培养,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另一方面,要引进各类专家,改善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

(三)提升绩效审计的有效供给,缓解供需矛盾

要有效提升我国政府绩效审计供给能力,必须加强绩效审计队伍的建设,需要两手抓一是增加审计人员的绝对量。最好的办法是引入内部审计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经过业务培训上岗。二是增加审计人员的相对量,即提升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绩效审计不同于财务审计,对审计人员的学识、经验、分析能力及创造性思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开展绩效审计的审计机关需要储备多种专业的人才,包括经济学、社会科学、法律、财会与工程方面的人才等。

(四)大力推行绩效管理,构建绩效评价体系

没有绩效评价体系,绩效审计就没有了评价依据,这是各国绩效审计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难题。20世纪70-80年代,首先在西方兴起了一次“新公共管理运动”,其核心特征就是对政府绩效和责任的高度关注,由此,一些国家逐步建立了对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并为绩效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事实证明,绩效管理与绩效审计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时期也正是绩效审计快速发展的时期,绩效管理为绩效审计提供了依据,而绩效审计反过来又能够帮助政府不断地改善绩效管理。

(五)深化对政府绩效审计理论研究

当今世界,绩效审计已成为政府审计的主流,这是客观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审计机关审计使命所决定的。尽管在我国开展绩效审计还存在诸多困难,但是不能让这些困难束缚人们的思想,羁绊人们前进的步伐。只有破除传统观念对人们的束缚,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人们对政府绩效审计的重视程度。加强政府绩效审计宣传是树立绩效审计观念的方式之一,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组织专家研讨会、开设专业培训班、通过课题立项研究等,构建起政府绩效审计的理论体系,使绩效理念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刘家义.关于绩效审计的初步思考[J].审计研究,2004(6)

[2]吕春峰.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研究[J].财会月刊(综合,)2006(8)

[3]李江鹏.政府绩效审计的重点和难点[J].特区经济,2007(6)

[4]杨春花.浅议政府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09(5)

[5]齐兴利,邵辉.审计与经济研究[J].2007(2)

8.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 篇八

【关键词】地方政府;网站问题;建议

发布信息是网站建设的功能之一,是政府电子政务公开的重要步骤,也是政府与广大民众交流的窗口。近年来,随着电子政务的广泛推广,基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加快。当前,绝大部分基层政府均设立了独立的网站,并在日常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部分网站建设中存在着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内容更新不及时,在线办公能力不足,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等一系列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和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一、网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与十多年前相比,许多地方政府网站建设有了明显的进步,在建设理念和使用功能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观,但网站信息服务尚不完善,内容和服务缺乏有效整合,在线办事功能薄弱,网站安全水平堪忧等一系列问题依然较为突出,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如下:

(一)网站建设投资不足,信息更新滞后

政府单位领导缺乏对网站建设的重视程度,资金投入少,网站维护力量薄弱,网页长期得不到更新,网站有名无实。有的网站领导讲话、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职责介绍等内容仍是几年之前的版本,链接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者显示空链接,或者打开了也是过期的文本。

(二)信息内容不全面,贴近民生的资源偏少

政府缺乏专业的采编人员,各个网站千篇一律,除了地方简介、政府机构、领导简介、联系电话等内容以外,再没其他值得关注的内容。从公开信息的层次看,基本政务信息如新闻动态、政策法规和政府文件等,大部分能做到及时、全面公开;深度政务信息如办事指南、统计数据和各部门专题服务等内容公开程度较为一般;关键性政务信息如人事任免、干部选拔、财务公开、采购公开和项目投资等内容,几乎所有网站都寥寥无几。由此可见,各级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亟待提高,尤其应当加大对贴近民生和关键性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实用性差,缺乏互动性

在线办事是政府网站的核心功能。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与对外宣传、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比,在线办事功能的实现程度是最弱的,这无疑是各级地方政府网站功能的重要“短板”。部分网站设立了公众参与类栏目,如网上投诉、领导信箱、民意征集、在线调查和市民论坛等,普及率较高,但群众咨询或提出的意见长期得不到回复。时间一长,这类栏目的群众访问量日益下降,没有达到与群众互动的真正效果。

(四)网站安全防范能力堪忧

许多县区级政府网站运维专职工作人员不足,长期依托第三方单位(如网络公司)进行安全维护,且未成立专门的中心机房,网站服务器长期租赁外公司的虚拟空间,未配备网页防篡改、web防护系统等保护软件,网站安全防护制度不完善,服务器存在较多高危漏洞,信息极易被窃取,政府网站被黑客攻击、篡改网页的现象时常发生,极大影响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

以上问题的根本症结,关键在于政府维护网站的资金投入不足,且缺乏一支敬业、精干、技术全面的网站建设团队。政府网站运维管理部门也缺少专业信息采编人员,无法形成覆盖辖区的信息员网络。要解决以上问题,需要积极吸收一些先进的网站建设经验。

二、地方政府网站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网站的功能定位,做好网站总体设计

政府网站是城市政府工作在网上的集中体现,网站建设要紧紧围绕“服务本地人民”的主题,以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网上办事三大功能为重点,规划好总体架构。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框架,栏目结构和服务功能要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求的变化灵活调整网站栏目结构。

(二)丰富信息量,提供实用的信息和服务

提供丰富的、实用的信息资源是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功能,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应该为在市政府部门工作的公务员提供信息服务,如家庭健康、饮食休闲、在线学习、信息交流等;为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如投资政策、经济和社会统计数据、市场供求信息等;为市民提供各种与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如天气预报、出行建议、招生就业等。政府门户网站的中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其强大、完整、便捷的政府资源的搜索引擎和网络链接上。对于开放型城市,还需提供多语种(如英语、日语、韩语、法语等)的信息。

(三)加强网站政民互动功能的建设,增强互动性

政民互动平台是政府网站服务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能力的重要方式。它弥补了以前电話、上访等传统方式较为繁琐的程序,公众可以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自由地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评判,可以对政府行为中不符合民意的地方进行举报和投诉等。政民互动的桥梁作用已经得到普遍认可,为构建和谐的政务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应当加强如“市长信箱”、“市民建议”、“网上信访”等栏目的建设,方便公众及时反映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碰到疑难问题及时寻求政府帮助,政府应当安排专职人员及时处理该栏目的信息,及时答复和解决公众提出的需求。

(四)组建专业工作队伍,增强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网站工作专职人员应当具有企事业单位相应的工作经验,或从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当中聘请,适当提高网站运维工作人员的待遇,提高人员专业性的同时,减少人员流动性,明确工作人员运维职责(如信息采编、网络维护、服务器安全防范等),制定一套符合实际的网站运行管理制度,配置专门的本级单位的政府网站中心机房,购置专门的网站服务器和网页防篡改、web防护系统等网站防护软件,并定期更新升级,巩固提升网站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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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九

目前,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已全面推行“采管”分离,财政局采购办负责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集中采购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并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等新的措施,推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但在政府采购的源头、过程、收尾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

一、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未编制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目前,县财政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也无部门采购预算,而是由有采购项目的单位根据需要临时申报采购计划并提出项目资金预算,再填写“东乡县政府采购项目报批表”报县财政局采购办批复同意,采购单位提出的资金预算往往未经认真审核即被定为招标控制价,增大了财政资金用于政府采购的随意性,临时采购、即审即购的行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如计生委的PVC地塑采购项目招标,未经认真审核,预算控制

价150元/平方米明显高于市场价。

2、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无资质。在我县参与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都是从抚州市财政局确定的七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的,都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但在参与东乡县政府采购活动中,大部分代理机构委派人员均无相应的个人从业资质证书,有的甚至不是该代理机构正式员工,其专业素质差,业务水平低,在代理采购业务时频繁出错,严重影响了东乡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究其原因,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均由以上七家代理机构进行,而代理机构具有相应从业资质的人员又少,为不影响该公司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而委派无资质人员或非公司员工参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

3、未建立县级政府采购“技术专家库”。对于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采取到市财政局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委。对于金额较小的采购项目则是由县监察局、政府采购办、采购单位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在开标前共同决定从相关单位临时通知几名业务熟悉的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出现了评审时“专家不专”的问题,影响了评标的公平、公正。究其

原因,一是我县尚未建立“技术专家库”;二是政府采购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本县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专家较少。

4、政府采购竞争性不强。一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较少。虽然各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在政府采购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但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少,有的只有1-2家而直接标,如三中课桌、办公桌椅、电网扇采购,办公自动化没有协议等采购项目;有的项目有3-4家参与投标报价,但个别供应商投标文件由于资质或技术等原因作废而导致项目供应商报价异常接近,有同标、串标嫌疑,究其原因,一是大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较少,外地供应商对参与投标缺乏兴趣。二是本地有资质的供应商相对较少且未及时获取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三是本地供应商为中标而联系几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进行围标、串标,以接近控制价价格中标。

5、政府采购验收不到位。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是采购单位,而部分采购单位职责缺失,存在重采购结果轻履约验收的现象,一些供应商为降低供货成本以次充好,采购单位在验收时未严把质量关,不但浪费采购资金,也损害了政府采购声誉。

二、对存在问题意见及建议

1、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源头,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好坏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益和规范程度。政府采购办应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做好全年采购计划,详细制定采购项目,资金数额和构成,采购数量和标准,切实编制好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一经批复须严格执行,对无采购预算或超预算的,财政不于支付采购资金。再者,应完善政府采购报批备案制,由监察审计等部门在项目告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对采购单位编制的采购预算进行审核修正,尽可能使招标控制价更科学合理。涉及重点工程的采购项目,由重点办牵头,监察、审计等部门审核确定。

2、严格代理人员准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今后在参与东乡县政府采购活动时,其人员必须出示本人与该代理机构的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和国家注册采购师资格认证书原件,以杜绝非代理机构人

员和无采购资质人员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问题,提升代理服务水平和采购质量。

3、考核评定代理机构。对代理机构进行跟踪考核,由县监察局、政府采购办、交易中心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对代理机构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半年一次考核打分,排位倒数第一的,暂停其在东乡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一年。

4、两库建设不断完善。要提高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必须建立“技术专家库”以解决评评委的来源问题,才能科学合理的评标,必须建立“供应商库”以解决政府采购招标供应商偏少的问题。建议由县政府采购办负责两库建设,尽快建立并完善“供应商库”,使信誉好,有能力的供应商加入到政府采购中,促进积极参与,公平竞争。在今年年底前建立“技术专家库”,向县直各单位、团体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征询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纳入县“技术专家库”。

5、尝试引入竞争机制。对金额较大,利润较高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除按正常程序网上发布公告通知供

应商投标外,建议由县监察局、政府采购办、采购单位分别秘密邀请一两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防止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获悉其他投标人信息而围标串标。

6、建立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由采购单位牵头,政府采购办参与对每个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采购货物的质量、数量、价格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并将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对专业性较强,金额较大的项目,还应成立履约验收专家组参与验收,涉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应由县监察局、重点办派员共同参与验收。

10.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审计建议对策 篇十

--基层工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为深入贯彻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市局党组安排,我深入到经检大队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和座谈。了解到的问题很多,这些问题中既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也有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既有客观存在难克服的也有主观认识上存在的误区。这些问题的思考与解决,对于我们进一步作好基层执法办案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现将调研情况汇总汇报如下:

一、当前基层工商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归纳起来,当前工商在执法办案中仍存在三种现象:

1、“重罚轻纠”现象。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虽然也推行了“警示预警”制度,但在实践中,这种制度没能被很好的贯彻,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具体表现形式有:(1)只罚不纠。即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2)只打不追。即只对查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表面现象背后的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3)手段单一。通过对部分处罚文书的调阅,发现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领会不深,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和限期改正两项,对于运用警 1 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却使用很少,致使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执法机关只要罚款,不管纠正。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这类现象通常表现为:(1)简化程序。这种现象在一些年龄偏大执法人员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由于对执法规定了解不够深入,个别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将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或者简化某个程序中的某些环节。如在简易程序案件中,有的执法人员往往注重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而忽略了亮证、告知的必要性。(2)有意规避法定程序。个别执法人员迫于执法环境,顶不住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说情风和压力,为了尽快结案、息事宁人,和当事人协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要谈妥,就凭当事人的认识材料处罚。

3、“重证据、轻规范”现象。这种现象集中体现在基层工商所的大量案卷文书中,一些工商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在实践中不够规范,归纳起来,主要有:(1)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收据上的当事人不一致。(2)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容过于简单。

二、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上述三种现象的发生和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工商执法工作,虽然近几年来,我局在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大案要案很少,万元以上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传销案件就更是凤毛麟角。究其原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基层工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强

一是基层工商缺少综合执法人员。现有的不少执法人员以前从事的是个体或企业专管工作,当时主要工作精力和工作方式停留在收费上,大多没有系统涉猎过执法知识,这就导致他们不熟 2 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等专业知识;二是少数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思想偏差或受环境影响,存在一切向“钱”看的倾向,过于看重罚款任务,对已经流向市场、存在隐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而且存在怕麻烦、怕费事、怕人情、怕出错的消极畏难情绪,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深究不放;三是综合执法手段不强,工商执法依据不足。在众多工商执法法规中,有执法力度和强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强,这就导致行政执法依据不足,手段不硬,难以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

(二)执法体制不尽完善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两个认识”不统一

一是系统上下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观念认识不统一,重视程度不统一,指导力度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出于职责本位考虑,上级机关偏重以案件数量体现执法监管能力,且各业务科室则偏重于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事。这本十分正常,但涉及执法办案工作时,往往出现各持各的态度,各出各的力,各下各的文,各支各的招,很难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二是上级机关各股室对基层工商具体执法办案的指导意见不统一,基层难以执行。由于职责不同,各有侧重,意见的不统一,甚至相左,让基层很难应对,有的直接影响到办事效率和执法效力。

2、“四个方面”不完善

一是人员培训方面。上级对基层工商培训滞缓,基层通法律、懂业务、能执法的业务骨干非常少,能办案、有经验的经检人员 3 不成比例,现行的培训工作明显存在不足,而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无论从内容到形式上都不够及时,培训的内容滞后,新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出台后如何运用,只能执法人员自行去摸索;二是培训的方式落后,由于自身条件限制,举办的执法培训多是从规范角度讲述不能怎样做,禁止怎样做,至于可以怎样做,应对问题可以怎样变通适用,却没有这方面的培训指导。这就使得执法培训在指导性、实用性上大打折扣;三是执法机制不合理,首先是机制不活。只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但激励机制明显不足。出现了这样一个畸形局面:执法办案存在过错追究,不执法办案则无任何责任追究,导致“干事的人是非多”的现象发生,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了挫伤。四是装备落后、经费紧张。从我局整体情况看,微型摄相机、现代化的检测设备等很少配备和使用,办案经费难支,在调查中,发现由于经费的问题已经影响到日常监管执法。甚至因为缺少检测费用、办案经费,个别类型案件居然做大案化小处理。

3、“三个矛盾”较为突出

一是高标准要求与低素质状况的矛盾。上级部门顺应依法行政和监管方式改革的需要,对于指导、规范基层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尽如意,实际执行能力与预期要求有差距。这是一个长期性的根本矛盾。同时,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年龄结构层次老化的问题是制约基层工商执法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与全省工商系统管理体制垂直以来一直很少进人有着很大的关系,后续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实行刚性标准与谋求弹性空间的矛盾。不管是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还是各 4 种办法、规定、制度及考评标准等,均体现了对基层执法工作的刚性约束。而基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希望在操作上给予尽可能大的弹性空间。就是说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度难以掌握执行,不能很好地做到因地制宜、因案制宜。三是指导不力与落实不够的矛盾。站在基层工商的立场上,现实队伍素质状况,使得基层执法办案需要强有力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希望上级能很好地发挥指导、参谋、协助、支援等作用。但由于受多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实际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指导职能的内在要求,指导、协调作用体现得并不充分。

(三)基层执法环境亟待改善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多头执法的问题突出。如与质监、公安、食药等部门职能重叠,执法范围模糊不清,常常出现某些领域的交叉执法、重复执法;二是孤立执法。具体表现:许可审批部门发放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吊销、撤销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不主动通知工商部门,完全靠主体当事人自觉行为来沟通。反过来,即使工商部门对主体当事人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也仅仅只公告而已,各行政许可部门仍然按照本部门的规定做出行政许可行为。孤立执法,缺乏有效的行政执法链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必然影响工商部门的行政执法效力;三是协作困难。当出现暴力抗法事件时,工商部门只能依靠公安部门来处理,对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时,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的工作主动权已不在工商部门手中,公安、法院的办事效率如何,提出怎样的要求或条件,工商部门只能看别人的脸色行事。高门 5 槛、高成本的执法协作,使基层工商部门始终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四是执法、处罚难。现在,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过程中,说情多、干预重、执行难等问题较为突出,并且大都处于上面。现代通信联络的发达,使得案件的说情越来越多,原则在人情的攻势下往往会做出让步,行政干预过重的问题还一时得不到很好解决,处理好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与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之间的矛盾很难把握,致使基层工商执法两头为难。如既要加强市场监管,但又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检测检验设备。至于执行难,是说不清道不明,一个案件办结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又要过新一轮人情关。何况法院是否将案件执行到位,申请人无法监督。

以上种种因素,使得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在工作中顾忌太多,不免缩手缩脚,无形中影响到了工作情绪。于是,部分人员产生了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想法,工作积极性大为减弱。

三、解决难题的工作思路

(一)配强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目前的执法队伍现状,较难适应日益复杂的行政执法重任,理应结合机构改革和公务员制度的实行,将人员力量合理地向执法岗位倾斜,配齐各类执法业务人员,逐步加大执法力度。可以通过考评考核,尽快把那些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充实到执法岗位,并通过循环考评淘汰制度,优化执法队伍。

(二)优化环境,为基层创造相对宽松的执法条件。要重点解决统一行动的协调组织、暴力抗法的应对、解决办案手段的不足、解决案件的有效执行、解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链接、解决地方行政干预等问题,为具体执法办案工作减轻阻力,排除干 6 扰,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改善装备,解决基层办案交通、通讯、经费支出等困难。必要的执法装备是提高执法效力的有力保证。目前,基层基本没有摄像机、检测设备陈旧、检测试剂补充缓慢,这与建立执法办案快速反应机制的基本要求不相适应,应尽快解决。

(四)把握原则,科学处理好严格执法与规范约束的关系。本部门自上而下有关执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虽然看不见,但实实在在的影响基层执法工作。在基层队伍人员及素质还不能保障前提下,必须注意把握鼓励执法办案与严格执法约束之间的平衡。没有执法办案的规范是空洞无物的依法行政。在执法办案方面,坚持循序渐进、松驰有度的原则,既不能一味强调案件的高质量而箍得过死,也不能一味强调加强案件办理而放松质量要求。在这一问题上,统一观念、统一思路,十分必要。

(五)突出重点,增强工作的灵敏度和主动性。基层工商要善于抓住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社会热点,作为改善执法环境,树立工商形象的突破口,并以此带动其它工作的开展。善于抓住执法机遇,营造执法声势,进而树立工商执法威信,获得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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