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2025-02-23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精选10篇)

1.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篇一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2分)40分

1、电力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谎报)事故情况。

2、事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应当同时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3、事故造成(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中断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

4、事故发生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臵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臵和依法调查处理。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相关材料。

7、因抢救人员或者采取恢复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等紧急措施,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移动电力设备)的,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并作出书面记录。

8、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0、未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也可

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处理。

11、未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处理。

12、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期限为(45)日;特殊情况下,经组织事故调查组的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5)日。

13、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技术分析)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

14、根据事故调查工作的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协助调查。

15、事故可能导致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和电网大面积停电的,电力调度机构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

二、问答题:60分(每题12分)

1、本条例所称电力安全事故是指什么?,答: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2、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有这哪些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监管机构处其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3、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优先保证哪些地方先恢复电力供应? 答:重要电厂厂用电源、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4、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哪些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5、电力企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照哪些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篇二

1 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1996年《食品卫生法》主要采用了食物中毒的概念。国家卫生部1994国家标准《食物中毒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 14938-94)界定了食物中毒的概念:“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急性,亚急性疾病。”这是食物中毒的法定解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为适应与国际接轨的需要,食物中毒的概念逐渐向食源性疾病的概念转移。

《食品安全法》未直接使用食物中毒的概念,采用了比食物中毒范围更广的食品安全事故概念。这不仅体现了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也反映在立法理念上的不同。对食品安全问题,不再仅局限于急性或亚急性的食物中毒,对因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事件同样予以规范。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义为: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法》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子概念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作了定义: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确立了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事故发生单位、参与救治的医疗机构,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多部门参与的综合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见图1。法律法规同时对上述部门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等作了规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负有综合的、全面的责任。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分别承担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疾控部门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卫生处理,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3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与报告

3.1 应急处置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减少事故损失,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和恢复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事故发生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和扩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救治、封存等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3.2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 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

有些情况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并不能做到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可通过监管或他人举报发现。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 h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4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主要是对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为现场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调查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其中食品生产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流行病学调查主要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驻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5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经调查,属于《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传染病,按传染病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如怀疑是投毒事件,应及时封存可疑食品,并及时通知或将相关资料移送公安部门。

在准确、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原因调查的基础上,应依法及时对事故予以处置,以阻止食品安全事故的进一步蔓延与扩大。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致伤人员的救治主要由医疗机构负责;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主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卫生处理和检验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为了吸取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同时也为了惩戒有关责任人,引以为戒,必须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会同行政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如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2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事故责任调查。由于食品安全事故被污染食品、原料、食品用工具、用具不易保存或者容易被毁灭,事故责任调查可与事故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理同步进行。

6 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处罚与原来《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有较大的区别。没有对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直接予以处罚的硬性法律规定。就像交通事故等一样,事故本身是中性的,只有对事故的发生有责任、有违法情节的才应依法予以处罚。这体现了科学进步的立法理念。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调查。只有在对事故发生原因、是否具有违法情节调查清楚的基础上,方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但对发生食物中毒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或毁灭有关证据的,可直接依法给予处罚。其目的是为了有利于监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2]。

有权实施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为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述3个部门各自在自己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具有行政处罚权。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领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领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领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摘要:为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从概念、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与报告、调查和处置等方面进行介绍。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处于主导的地位,负有综合的、全面的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调查和行政处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关键词: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机制,调查,行政处罚

参考文献

[1]信春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201.

3.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篇三

一、事故处理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以及事故处理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故调查处理是一种公权力行为,理清法律关系有助于我们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明确思路,有效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从法律、法规规定和实践情况来看,事故调查处理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是:1、民事关系:以死亡事故为例(下同)。死者家属与员工所在公司的关系,是涉及善后和民事赔偿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协调这层关系时的原则是“有效指导、掌控局面”(下文会具体阐述到)。同时,民事关系还包括死者工伤保险赔偿的问题,涉及劳动部门。当然,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工会应该介入。2、行政关系:一是应急救援,当还有需要救护的人员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有效充分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救助,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个工作应该排在第一位;二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对事故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三是凡涉及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及时进行取证工作。3、刑事关系:事故程度达到司法机关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应及时搜集有关证据,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基于上述对事故处理可能涉及法律关系的认识,我们就相对清楚事故处理的基本目的:民事关系方面,善后工作和民事赔偿工作得到有效引导,死者家属与员工所在公司能积极协商;行政关系方面,行政部门要通过有效工作组织应急救援,及时调查取证;刑事关系方面,司法机关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开展调查。

二、事故处理可能涉及的几个关键环节和重点把握内容。

事故调查处理一般包括接收事故报告、有关部门救援、善后、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关键环节,每个环节应该把握的重点均有所不同,主要是:

(一)事故信息渠道及时畅通

事故发生后,时间意味着生命,能否及时报告直接意味着能否得到及时救助。事故报告这一环节,应该重点落实的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让企业清楚《条例》的性质和具体规定,督促企业及有关人员知晓《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即:“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在实践中,我们处理过这样的案例,企业本身没有存在隐瞒事故的故意,却因为无知而未报告,在相关矛盾激化经媒体披露后,政府有关部门主动介入,该企业行为最终定性为漏报。在今年的安月活动中,我们在电视上、报纸上和集中宣传时都有意识地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取得一定效果。二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通知一定要衔接好。主要有:1、信息主渠道的报送,安监部门等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2、向上级安监部门的报告。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将事故情况通知公安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如前所述,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需要)。在事故报告方式上,必要时先电话报告,事后书面报告。

(二)事故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从实践来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正是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战检验。和其它地方一样,我区已经制定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火灾事故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和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各预案都以抢救人的生命为重点,明确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等。预案制定后,有必要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如在每年安全月期间,我区都组织开展大型的事故应急演练,检验相关设备的实战效果,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急配合等,这些措施将有效提高预案的实施效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有必要成立一个专业性强、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如我区就投资500万元成立集美区应急救援中心,统筹全区各应急预案的实施,事故发生后,救援工作更加有效、更加专业化。

(三)事故善后工作及时开展,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会赶赴事故发生单位,往往是人数众多。情绪激动,如在我们处理过的一起事故中,死者家属近50人围堵在企业门口要求立即予以事故赔偿等。因此,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工作必须及时有效开展。实践中,以下的程序和做法是行之有效的:1、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放任善后工作不管,必须有效掌控局面,因为善后工作涉及到稳定的问题,因此只能迅速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督促、引导,而不是简单地认为整个善后工作由企业负责就可以而不管效果如何。综治部门可以在这个时候有效介入。2、明确引导做好善后等工作的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督促、引导:(1)死者家属的情绪安抚、接洽等事宜,企业应当启动危机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沟通死者家属,这个工作会起到缓和紧张局面的作用。(2)协商善后和民事赔偿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予以引导。企业和死者家属协商尽快进行死者善后工作,明确民事赔偿的前提,即福建省关于人身伤害的相关标准规定,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劳动部门、各镇街司法调解部门可以主动或应申请介入进行调解。这个工作能够防止死者家属因对有关规定不熟悉而无理取闹等。(3)督促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理赔问题。(4)死者家属和企业就民事赔偿等问题一直协商不下来或已经没有协商的必要,政府及有关部门就要督促死者家属和企业就民事赔偿等问题及时提交法院,进入司法程序(有些地区法院有专门设立处理类似问题的“绿色通道”)。实践表明,上述处理方式能有效解决死者善后和化解纠纷工作。

(四)事故调查组依法成立

事故调查处理是一个法律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很多人的理解中,似乎由安监局一家在负责调查处理事故,这实际上与有关规定是不符的,也必然不利于事故调查处理。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安监局是在政府授权的情况下,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不是调查处理)”。首先:政府授权程序要办理,依据是《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

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次,参与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单位有安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条例》第22条作了明确规定。第三,经授权的安监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时,要避免出现只有安监局人员在调查取证而其他调查组成员没有参与调查,只是参加事故调查组会议。

(五)事故取证工作讲求方式方法

一般来说,事故取证工作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的证据种类及时调取,要注意的是对容易缺失的证据要先安排取证。当然,事故取证工作中的一些方式方法值得注意和总结:1、责任倒查方法。如在一事故中,死者是特种作业人员但没有特种作业证,我们就利用倒查的方法,先要确认他没有特种证的证据——再查当时招聘后的安全培训情况,这样,就很容易理清事故原因,认定操作员工、管理层和决策层的事故责任。2、专家介入法。事故直接原因是认定事故事实的前提和基础。实践中,事故直接原因除了操作个人个体因素外,很大程度上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关,必须科学地予以界定。目前,安监部门总体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而且事故直接原因复杂,由专家介入是一个高效又很有说服力的做法。从几起由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组介入的事故处理情况来看。直接原因认定的比较有说服力,有些事故案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法院也认可专家的意见。3、充分利用直接证据法。事故发生后,各当事人有可能基于种种考虑而回避相关问题,比如我们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就遇到事故当事人前后陈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考虑更加有效调取间接证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另一方面,我们应第一时间充分利用技术设备固定相关直接证据(相关致害物等)。如在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处理中,我们及时封存发生断裂的绳子,移送鉴定机构鉴定,调取现场监控录像,拍摄现场照片和录像等等,证据客观直接,效果很好。

(六)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要依法规范

按照《条例》第30条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我们认为:在此基础上,《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应该把证据情况和证据论证列入,才能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为,无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强调的是建立在各种证据支撑基础上的法律事实,而不是办案人员凭空猜测的事实。应该说,这也是调查处理事故应该十分注意的地方。

事故原因分析应该进一步予以规范化,所谓的规范化就是要避免笼统出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等之类的原因分析,要具体原因具体分析。我们认为,应该依据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具体内容认定事故原因,如事故直接原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未使用个人防护品”等;事故直接原因中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具体列出)缺少,生产场地环境不良”。事故间接原因:“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等。

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一般有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实践中一般不再认定“一定责任”或“部分责任”。具体来分析,直接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行为表现为:(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设施。领导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行为表现为:(1]没有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特殊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3)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4)缺少或没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5)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的。主要责任者就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确定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原则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七)事故责任追究要主体明确,实体和程序合法

1、事故处理的主体。如前所述,事故调查一般是安监部门牵头组织,而事故处理则必须依法明确具体执行的机关。如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是交通运管部门,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是建设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是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对可能涉及渎职犯罪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

2、事故责任追究的内容。事实上,存在两种课罚行为的相互交织,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行为,在追究事故责任时,必须对事故发生行为予以追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行为中往往存在违法行为,是否予以追究呢?《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一般把事故发生行为认定为后果,而对事故原因的违法行为予以规定罚则。如:《安全生产法》第80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总的来说,如果事故责任追究中已经吸收违法行为的处理,就不能再处理该违法行为,而事故处理中没有对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则必须另行处理。

3、事故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都与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一致,甚至有些标准会冲突,似乎无所适从。我们认为,事实上《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的出台主要是要达到“依法治安”的目的,针对的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理,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针对的是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理。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就不难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了。

三、事故处理可能涉及的其它问题

我们在调查处理事故过程中按照《条例》规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组,检察机关也充分履行职责。应该说,这是个比较新的工作,关键是要明确检察机关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职能定位。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的法律监督方面起到很好的把关作用,比如在2007年,我区检察机关就有关事故责任人是否触犯刑事法律提出意见,最终由事故调查组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4起,追究刑事责任人4人,社会效果凸显。当然,检察机关也会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调查是否涉及渎职犯罪等。

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篇四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公司负责人直接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规范”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购进、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3、基本原则

3.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公司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临控、分级管理。

3.3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4、组织领导

4.1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总体负责全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4.1.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4.1.2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食品安全事故预案的启动命令。4.1.3协调解决处理存在的重大问题。4.1.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4.2食品安全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4.2.1负责全公司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处理建议和处理措施。

4.2.2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4.2.3汇总事故情况。

4.2.4适时通报、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4.2.5负责组织完成公司食品安全领导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4.3各分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小组,主要任务是:

4.3.1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4.3.2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恢复生产秩序等工作。

4.3.3检查、督促各成员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各分管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小组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做好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

4.4公司食品安全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

4.4.1警戒保卫组:由公司保卫科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司保卫科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4.4.2医疗救护组:由公司办公司主任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4.4.3后勤保障组:由公司供应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物资的供应。

4.4.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区域人事部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4.4.5事故调查组: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值班组长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5.1事故报告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责任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报告。5.2事故评估

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5.3事故通报

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总经理通报情况,要求严加筛选监督。

6、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6.1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评估确认,对符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6.2重大事故应急措施 6.2.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公司食品安全小组报告的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6.2.2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公司食品安全小组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2.3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工作小组在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6.2.4各有关部门和分管小组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6.3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公司食品安全小组的同意后,由公司食品安全小组向社会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7、其它事项

5.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篇五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1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2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xx市xx职业学校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

xx市xx职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确保应急处置任务完成。

1、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校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

4、及时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xx市教育局

汇报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食品用具;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学校全力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切实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5、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时开展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二)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现场处置组,组长:,组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救治协调组,组长:,组员:、相关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后勤保障组,组长:,组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4、新闻信息组,组长:,组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市教育局等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与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二、监测、预警、报告

(一)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平台,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的监测,及时研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周边环境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对学校发生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报告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机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并立即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1、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2、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校长,校长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xx市教育局和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报告,同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

总结

报告。

3、报告程序

初次报告:尽可能详细报告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伤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修正和补充。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过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总结

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包括对事故的发生、引发事故原因分析、事故鉴定结论、提出处理事故意见和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特别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向社会及媒体发布。

(二)医疗保障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配备专职校医,建立校医务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救护和稳定工作,同时上报当地医疗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教育主管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协助卫生部门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三)资金保障

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汇报,申请专项经费。

(四)演习演练

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演习,不断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识。

(五)宣教培训

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只是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奖惩

全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履职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失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后期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五、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xx市xx职业学校制定并公布实施,将定期根据食品安全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学校在防控应急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事故调查部门的最新要求执行。

六、附则

本预案由xx市xx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规范、有效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 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依据《汝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预案。

在学校食堂、生活饮水等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救急组织

一旦发生疑似或食物中毒,应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下列组织应迅速行动,听从指挥,组织疏散,紧急抢救。

1、报警组:校办室负责。以最快的速度,正确的方法拨打特种电话,请求紧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校:8236639 村卫生所:***

2、处置组:教导处负责,指挥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迅速对中毒学生进行救护,做好学生的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学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3、急救组:班主任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运送,安排车辆急送医院。并尽快掌握受伤学生的详细情况,通知家长。

4、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刻通知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村医务室检查,学校医务室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教育局,卫生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处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4

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综合协调组

(二)事故调查组

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调查、现场处置和原因分析,研判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事发单位迅速控制事态,对问题产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三)现场维稳组

职责:负责深入现场,收集各种信息,及时反馈指挥部,做好患者亲属安抚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四)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

职责: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协调媒体采访,跟踪网络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视情况筹办新闻发布会。

(五)专家咨询和应急检测协调组

职责:抽调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调市内检测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应急检测,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六)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通信、交通工具、资金、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处置督导组

职责:负责督导落实各工作组职能职责,对违反处置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或查处。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响应

酒博会期间,各区县局和各科室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立即上报市局值班室。经核实属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县政府处置,市局进行指导;属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局核实后,报市政府并开展处置。

三、事故处置

(一)控制问题食品。

事故调查组对事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

(二)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可疑问题食品进行抽样和检测,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措施意见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处理的建议。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事件进行研判。

(三)追踪来源流向。

事故调查组核实问题食品的生产厂家、经销商、生产批号及流向,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

(四)加强现场稳控。

现场维稳组对事发现场、酒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出现的患者家属进行疏导稳控。

(五)及时报告情况。

综合协调组持续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变化动态和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六)专家研判。

根据调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对事件性质、原因进行研判,作出研判结论和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七)新闻宣传。

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关注网络舆情,接待相关媒体,撰写新闻通稿,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不良信息。

(八)响应终止。

当事件原因调查清楚、安全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等消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领导小组做出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决定。

四、工作纪律

(一)强化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严禁脱岗,全体干部职工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二)认真履职,确保随叫随到。

酒博会期间,周末照常上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6.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篇六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指导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编制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食品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2、强化管理、统一领导

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学校内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响应级别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实验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组

长:韩风军

副组长:张

李振清

员: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人及政教处成员和各班班主任。

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救治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信息组等4个工作组。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确保应急处置任务完成。

(二)具体职责分工

1、现场处置组 组 长:韩风军

组 员:后勤管理中心全体成员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进行事件原因调查,做好与调查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控制措施;负责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

2、救治协调组 组

长:张

员:教务处成员相及各班班主任。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救治协调工作,负责与卫生部门联络,配合医疗机构及时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和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振清

员:后勤服务人员。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

4、新闻信息组 组

长:杜占仕

员:政教处全体人员

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沟通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做好舆情监测与媒体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三、监测、预警、报告

(一)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记录,通过日常的监测,及时分析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

(二)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等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

(三)报告

1、报告范围

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对师生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食品安全隐患均属报告范围。

2、报告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校长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同时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作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在2个工作日内作书面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应急小组报告。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求援行动。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7.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篇七

一、食物供应链的分解———等级分类法

为了判断贯穿于食物供应链的安全事故类型, 采用一个基于等级分类法的一般性方法。基于三个层面的等级分类法把食物供应链分解成三个组成部分:阶段、操作步骤和单个作业程序。

(一) 5个阶段。

食物供应链可以分为5个关键的阶段。这是一个全面的一般性的分类, 它使得所有的食品操作程序的特性得到了很好的描述。 (图1)

(二) 9个操作步骤。

这些操作步骤可以顺次地适配食物供应链的5个阶段, 但不是所有的步骤都要运用于某个特殊的食物供应链。9个操作步骤与上述5个阶段的关系分别是:与阶段1 (初级原材料生产) 对应的是操作步骤1:耕作/饲养和操作步骤2:收获/屠宰;与阶段2 (初步的商品化处理) 对应的是操作步骤1:商品准备和操作步骤2:商品处理;与阶段3 (生产与制造) 对应的是操作步骤1:生产前期准备和操作步骤2:投入生产;与阶段4 (商品上市) 对应的是操作步骤1:售前准备和操作步骤2:陈列与销售;与阶段5 (消费者自我加工) 对应的是操作步骤1:加工、食用。

(三) 27个单个作业。

9个操作步骤中的每一个步骤都由至少两个以上的单个作业的组合构成, 这里总结出了27个单个作业。如果某个单个作业只和一个操作步骤有关, 我们称之为特定单个作业 (SUO) ;如果某个单个作业包含于多个操作步骤之中, 我们称之为一般单个作业 (GUO) , 单个作业之间没有必然的操作连续性。以下借助9个操作步骤对与之相关的关键性的单个作业以特殊的活动举例进行详细讲述。

耕作与饲养指原料的种养, 包括8个单个作业:UO1 (S) 地点/场所的选定, 如庄稼种植地或牲畜饲养地的选定;UO2 (S) 地点/场所的准备, 如土地平整、饲养场清洗、耕作;UO3 (S) 基本要素使用, 如动物饲料与水源、肥料、灌溉水源;UO4 (S) 组织生产, 如播种、嫁接、牲畜放牧;UO5 (G) 原料引进, 如畜苗、种子、饲料、治疗药物的引进;UO6 (G) 储存与运输, 如牲畜运抵/运离、产品、药物的储存;UO7 (G) 化学处理, 如杀虫剂、兽药的使用;UO8 (G) 废弃物处置, 如牲畜、植物废料、多余农用化学品的处置。收获涉及到原料集中和牲畜屠宰及其初步处理, 包括2个单个作业:UO9 (S) 集中与堆集, 如庄稼的收割、挤奶、捕鱼、产品堆集与牲畜集聚;UO10 (G) 储存与运输, 如牲畜运走供屠宰、农产品运离农地或农场。

商品准备是最终产品的来源或者是深加工的原料, 包括11个单个作业:UO10 (S) 屠宰, 如牲畜的屠宰;UO5 (G) 原料引进, 如食品企业从农场引进原料;UO6 (G) 储存和运输, 如原料使用前的储存、运输以便加工或制造、原料储存以抑制发芽;UO11 (G) 包装, 如蔬菜或水果的装袋或装箱;UO12 (G) 分类与分级, 如清除缺陷产品的视觉检查、挑选大小或形状、自动分级;UO13 (G) 切边与切割, 如牲畜内脏取出及脱皮、畜体分割或鱼的切片、蔬菜除叶或根、蔬菜水果的去皮;UO14 (G) 清洗与除污, 如根类蔬菜除土、小颗粒过滤、蔬菜杂质清除;UO15 (G) 冷却或冷冻, 如蔬菜冷却以去除土壤热量、牛奶冷却、鱼的冰冻;UO16 (G) 理化加工, 如牛奶脱脂;UO17 (G) 烘干或温湿度调节, 如谷物烘干、畜体温湿度调节;UO8 (G) 废弃物处理, 如废料、余料以及废水的处理。

商品化处理涉及到特殊的准备程序, 处理后可能直接成为单个产品, 也可能只是后续的大批量生产的原料, 包括12个单个作业:UO18 (S) 研磨与精炼, 如谷物研磨与制粉、香料/咖啡豆的研磨、种子榨油、水果榨汁;UO19 (S) 发芽, 如大麦芽、豆芽的生产;UO5 (G) 原料引进, 如农产品引进供加工、化学或微生物原料引进;UO6 (G) 储存与运输, 如原料处理后运输、原料处理前和 (或) 后储存、奶酪制成后储存;UO7 (G) 化学处理, 如处理前的酶化、鱼肉腌制;UO11 (G) 包装, 如产品备妥后包装或成品包装;UO15 (G) 冷却与冷冻, 如产品冷却或冷冻供生产;UO16 (G) 理化处理, 如鱼肉、奶酪的熏制;UO20 (G) 微生物加工, 如乳制品比如酸奶的发酵;UO21 (G) 热处理, 如大麦芽烘烤、牛奶的加热杀菌、咖啡豆焙烤;UO23 (G) 混合, 如牛奶混合与均质化;UO8 (G) 废弃物处理, 如废弃产品、多余原料处置。

而生产准备则包括以下12个作业:UO5 (G) 原料引进, 如原料引进以备生产、添加剂或配料引进、包装和生产材料;UO6 (G) 储存和运输, 如原料加工或运输前的暂时储存、备好原料的运输;UO7 (G) 化学处理, 如添加剂或加工助剂的使用、豆类浸泡、产品酸洗;UO11 (G) 包装, 如原料装入合适的容器, 比如金属、玻璃、塑料纸质包装;UO13 (G) 切边或切割, 如鱼的切片、蔬菜切块、切肉成丁;UO16 (G) 理化处理, 如软饮料过滤、粉末筛选;UO20 (G) 微生物处理, 如酒的酿造;UO22 (G) 配料配方, 如食谱的添加成分、卤水和糖浆的调配;UO23 (G) 混合, 如干粉混合、碎肉混合、乳状液混合;UO21 (G) 热处理, 如早餐谷类食品、配备好的食品的烹饪;UO24 (S) 组配成型, 如谷物类产品的成卷或成粒、三明治的组合;UO8 (G) 废弃物处理, 如不用的原料和碎料、废弃药物处置。

生产加工指的是用一系列农产品和一些成分生产更复杂的产品, 包括10个单个作业:UO5 (G) 原料引进, 如加工原料的引进、化学或微生物处理原料、包装材料;UO6 (G) 储存和运输, 如原料加工后运输、原料加工前后的储存;UO7 (G) 化学处理, 如原料酸洗、酸化;UO11 (G) 包装, 如加工后产品放入适当的包装;UO15 (G) 冷却或冷冻, 如蔬菜、已备好的便餐、畜体或肉的冷冻、罐装食品加工后冷冻;UO16 (G) 理化处理, 如咖啡泡制、酒的蒸馏;UO17 (G) 烘干、温湿度调节, 如产品脱水, 包括冷冻干燥;UO20 (G) 微生物处理, 如按配方制造的产品的发酵;UO21 (G) 热处理, 如罐装或瓶装产品的杀菌热处理、蔬菜冷冻前的热烫、谷物产品烘焙;UO8 (G) 废弃物处理, 如废弃原料、多余处理材料的处置。

销售前的准备包括8个单个作业:UO5 (G) 原料引进, 如引进成品供销售;UO6 (G) 储存与运输, 如原料运抵/运离仓库或配送中心、销售前储存、餐馆冷藏库储存;UO11 (G) 包装, 如已备好原料分装成待餐的小份;UO13 (G) 切边或切割, 如肉的分割、熟肉的切片、沙拉生菜的切剁;UO15 (G) 冷却/冷冻, 如未出售原料的冷冻;UO21 (G) 热处理, 如餐馆的食物烹饪、油炸鱼和土豆片、份菜的重新加热;UO22 (G) 成分的配方, 如根据食品添加其他成分;UO8 (G) 废弃物处理, 如废弃产品、包装的处理。配送与陈列包括4个单个作业:UO25 (G) 陈列, 如把产品放入陈列设备或橱窗;UO26 (G) 提供、配送、销售, 如熟食店待餐小份食物、公共餐饮场所就餐提供、产品销售;UO6 (G) 储存与运输, 如产品陈列时可控条件下的储存;UO11 (G) 包装, 如食品入包装供销售、炸土豆条入纸质包装。食物操作与最终消费包括11个单个作业:UO26 (G) 提供、配送、销售, 如食物的家庭提供 (即就餐) ;UO6 (G) 储存和运输, 如零售商到家庭的运输、生熟原料的家庭储存;UO13 (G) 切边或切割, 如面包片、其他成分切一顿的量;UO14 (G) 清洗或除污, 如原料的清洗;UO15 (G) 冷却或冷冻, 如熟食的冷却、剩余食物的冷藏;UO21 (G) 热处理, 如烹饪、家庭烘焙、产品用微波炉重新加热;UO22 (G) 成分配方, 如在食谱里添加其他成分;UO23 (G) 混合, 如干粉混合、碎肉搅混、乳状液混合;UO24 (G) 组配成型, 如谷物产品的成卷或成粒、三明治的组合;UO27 (G) 消费, 如家庭就餐、餐馆就餐、摊贩饮料和食物的消费;UO8 (G) 废弃物处理, 如废弃产品、包装的处理。

二、对事故类型的分析

等级分类法提供的对食物供应链的特性进行系统性描述的方法, 有助于对整个食物供应链的食品安全事故性质的理解与调查。除了对食物供应链的特性进行描述, 我们还应该对那些可能发生于整个食物供应链的一般性事故类型进行描述。下面确认和列出了21种类型的一般化的事故, 在每一种事故类型下还会有一些特殊的子类型事故。

(一) 投入要素存在问题

1、规范没有得到充分的阐述:

这种类型的事故首先发生于原料的引进上, 然后会出现在几个阶段。几乎任何原料比如种子、饲料、灌溉水源、农药、包装以及设备都可能出现这个问题, 是没有对原料进行充分详细的说明所致。

2、原料不符合规范:

指的是原料已经得到详细的说明, 但引进的原料不满足所做的说明, 比如某种指定纯度的化学品包含有杂质。这种事故是由于在原料的引进或使用前没有对其质量进行检验。

(二) 加工过程出现失误

3、加工不当或者加工程序没有得到充分的阐述:

这种事故可能发生于几个作业和阶段。比如, 在罐头制造时, 一个安全的热处理过程必须足以对产品进行杀菌, 如果热处理的规范不够明确即会引起事故的发生;包含混合操作的产品如果在混合操作时出现失误, 会使得各种成分不能得到匀称的分配, 混合的范围、时间没有规范, 事故就会发生。

4、加热不足:

这和单个作业21 (热处理) 密切相关, 是指没能采取足够的加热或者热量太小。热处理时的监控或记录失误是导致这类事故的原因。

5、冷却不够:

这和单个作业15 (冷却、冷冻) 密切相关, 这种事故是由于食物冷却不足、温度不够低或者冷却过程缓慢以及冷却操作不符合操作规范。同样, 冷却处理时的监控或记录失误是导致这类事故的原因。

6、无效的化学处理:

这和单个作业7 (化学处理) 密切相关, 这种事故是指没有采取适当的化学处理, 比如化学药品的量太多或者太少、使用时间不当, 以及没有遵循操作规范。化学处理时的监控或记录失误是导致这类事故的原因。

7、原料清洗不够:

这和单个作业14 (清洗、除污) 密切相关, 指原料没有得到足够的清洗。

8、隔离失败导致原料的交叉感染:

交叉感染与集中和堆集、组配成型、展示、储存以及运输都有关系, 是指应该保持隔离的原料发生了相互接触或者距离很近。比如, 生肉汁液滴到了煮熟的食物上、化学药品储存在食品成分旁边、精选的种子和未经挑选的种子混合。

9、其他的加工过失:

比如, 切边/切割不足、包装拙劣, 以及屠宰不当等。

(三) 食品卫生不合格

1 0、食品从业人员被感染:

这种事故和微生物密切相关, 可能在食物组配成型或者在公共饮食场所提供给消费者食用时发生。这主要是由于对被感染员工的检测或监控失误。

1 1、个人卫生匮乏:

这与缺乏卫生学知识密切相关, 如不洗手、衣着较脏, 这种事故会导致非微生物问题, 比如食物里有脱落的头发。

1 2、食品操作人员的培训不够:

这经常导致操作污染或者加工失误, 是指由于缺乏知识和培训以致食物操作人员做了不该做的或没有做到应该做的, 比如对生熟肉使用同样的器具或者设备操作不当。

1 3、设施不合格:

指的是那些由于个人卫生设施或者加工设备不够或者设施不符合规格而引发的事故, 比如在食物加工场所没有梳洗设施、锅炉不能产生足够用于加工的蒸汽、设备本身的设计缺陷使得设备不能足够清洗。

1 4、设备所处环境、保养较差:

是指设施或者设备处于不当的条件下或者运转不正常, 比如杀虫剂喷雾设备、PH表没有校准以及冷冻设备故障。

1 5、设备清洗不足:

设备清洗不足会导致连续几批产品都出现问题或者是增加单位面积内与污染有关的微生物数量。

16、废弃原料处置不当:

废料处置不当会增加交叉感染的几率、恶化卫生条件。比如, 废弃物处理失误使得有害物或寄生虫或者其他有害原料进入食物供应链。

(四) 储存与最终食用不当

17、准备或使用说明不足:

这种事故主要和储存、运输, 以及食物的最终提供/配送/销售等作业相关, 主要是由于食物操作者 (包括餐饮业与家庭) 没有得到足够的信息, 比如烹饪说明不足或者达不到特殊的储存要求。

18、没有遵循准备说明:

是指有明确的使用说明但是没得到很好的遵循, 比如由于没有遵循烹饪说明而导致热处理不足。

19、不当的储存环境:

这在储存和运输阶段都会发生。食物原料储存环境不当会导致交叉感染或者是更一般的微生物腐坏。可能的原因包括缺少说明指导和培训、缺少设备或者设备保养较差。

(五) 其他问题

20、动物福利问题:

感染的控制与传播、屠宰前的压力管理都会影响病原体的流行。

21、新的没有先兆的事故:

是指在前一种事故还没弄明白之前另一种新事故又发生了, 此时, 这种新的事故应该被仔细地记录。

三、模型的应用

第一, 该模型可以运用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用一般化的方式描述食物供应链的主要动机就是试图设计一种客观的把食物供应链分成其组成阶段和作业操作的方法。尤其在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时候, 就有可能把某种类型的事故归因于食物供应链中事故发生的某个特殊的作业和阶段。一方面一般性方法的价值就在于它可以同等地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事故比如微生物的、化学的或者是物理的, 而不用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另一方面一个方法使得我们能对食物供应链中潜在的关键弱点进行分析、观察其趋势, 最重要的是它提供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机制与机理。很明显, 这个一般化的方法能为HACCP的决策过程提供支持, 并有助于识别那些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关键点。

第二, 该模型有助于对食物供应链某一特定环节的风险评估。我们完全可以开发一种称之为失败模式与效果分析原理 (FMEA) 的方法。FMEA是一种用于识别产品或程序潜在的失败模式、评估失败模式的风险、根据重要性对问题进行排序, 以及确定和采取正确行动的方法。如果能对一个特殊的单个作业进行风险赋值的话, 我们就能对某个特殊程序的作业操作的值求和, 从而可以对风险程度打分或者进行标注。

第三, 该模型有助于建设一个更安全的食品行业。那些较大的食品生产商和零售商也可以采用上述方法, 一个客观的强有力的方法在食品安全事故反复持续发生的情况下会带来额外的安全性。比如, 我们对供货商的信任基于供应商执照, 但我们会审问:就这么一个关键性的步骤能消除商业的脆弱性吗?采用这里的一般性的方法, 我们就能够正视这些审问与质疑, 建设一个更安全的食品行业。

第四, 该模型可能用于更广的要求有整个食物供应链观念的范围。比如, 在定义一个公司的追踪程序时, 它会使得工作人员很容易地识别哪些阶段和步骤是在公司的直接控制之下的、哪些环节虽然不在公司的直接控制下, 但是这些合作伙伴是有一定的可信度的;它还会使我们对食物供应链有更好的理解, 以改进效率与生产。

摘要:基于整个食物供应链意义的食品生产——而非某个单独的阶段, 在食品安全研究和管理层面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提出了一个新颖的一般化的食物供应链模型, 并尝试把整个食物供应链分解成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研究。等级分类法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运用。首先, 它把食物供应链分为5个阶段、9个操作步骤, 以及一个系列27种单个作业程序;9个操作步骤对应于5个阶段, 每个操作步骤则是某些单个作业的组合;其次, 对21种可能在食物供应链的任何一个阶段发生的一般性事故进行了识别和确认。

8.众志成城,提高应对事故处置能力 篇八

首先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亲切关怀,指示明确。事情发生当日,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住时机,科学部署抢救工作,确保被困人员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明确了抢险救灾工作的方向,使参与救灾的同志受到鼓舞鞭策,也使受困人员增添了获救信心。

二是组织指挥坚强有力,正确决策,科学施救。河南省省市领导与安监总局领导在现场共同确定和组织实施了“一堵、二排、三送”的救援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变化,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部署,走一步看两步,科学果断决策。

三是抢险人员顽强战斗、奋勇拼搏。350名武警、消防官兵在支建煤矿和中铝矿业分公司铝土矿职工的配合下,在大雨中连续奋战,成功地堵住了透水点并加固了河堤。义煤集团成建制调队伍,成批量调物资,全面承担了井下排水清淤等抢险营救工作;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负责同志一线指挥,从各矿抽调的人员在井下水中轮班作业。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调集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为抢险救灾提供了保障。

四是社会各方积极支援,密切关注,共同努力。在雷击造成供电中断的情况下,电力部门迅速排除故障,恢复、保证了供电;交通部门组织队伍抢修公路,保证运输车辆通行;移动通讯部门对矿区进行紧急扩容,保证了信息畅通;气象部门实施了局部消云作业,减轻了洪水压力;水利部门紧盯上游水库的安全;医疗、防疫部门调集车辆和人员,保证脱险矿工得到及时救治;荥阳水泵厂组织职工连夜加班组装水泵;中原油田做好了地面打钻准备;中铝公司总部负责人赶到现场;当地一些企业主动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各类媒体做出了客观、及时的报道,社会公众反映正面。

五是支建煤矿和被困矿工积极自救。事故发生后支建煤矿和当地铝土矿积极组织自救。被困人员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划分了若干小组,互相鼓励,保持镇定,及时监测有害气体浓度,妥善处置携带的炸药雷管,探水探路进行自救,为救援行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次抢险救援成功,彰显出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出广大党员干部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感;反映出武警部队和国有企业在抢险救灾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展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和谐氛围和良好风尚,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9.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篇九

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10.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篇十

一、坠井事故的特点

一是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大。被废弃的枯井、矿井、和天然洞穴,大都位于远离人群活动的区域,且具有一定的深度,平时不引人注意,事故的发生带有偶然性。二是遇难者逃生困难。一旦失足坠落枯井和洞穴后,光凭被困者自身的力量很难脱离险境,一方面遇难者可能受伤,另一方面不易被人及时发现。三是消防官兵救援难度大。营救坠落在较小口径洞穴内的被困者,救助人员无法直接接近,只能依靠下放绳子让被困者自救;从边缘位置挖掘或切割钢管贯通难度较大,且容易伤到被困者;营救坠入废弃矿井或天然洞穴内的被困者,因井穴深入地表和井穴内部情形不祥等原因,营救工作难度很大。

二、处置坠井事故的对策

1、认真做好现场勘察做好(1)、询问人员落井时间、人数、年龄、性别等情况,及时向井下喊话,试探是否有人回应;(2)、通过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等方法,查明井口大小、井深、井壁是否有垮塌的危险、井下是否有积水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情况;(3)、利用生命探测仪搜寻遇险的人员,人数、人员的位置和状态;(4)、可燃气体探测仪和有毒气体探测仪检测井下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浓度;(5)、周围环境及道路交通情况。

2、与地方公安民警共同做好现场警戒疏散工作。疏散现场围观的无关人员,维持好现场秩序,划分警戒区,设立警示标志,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迅速组织精干人员成立救人小组实施救援。

1、安排有一定救援经验的人员下井侦查,初步掌握事故洞穴的内部情况,便于救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争取当地和单位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施救,特别是在营救坠入废弃矿井的遇险者时,应及时要求原矿产单位到场协助救援;

3、营救坠入桩基内或其他较小口径洞穴的被困者,当其神志清醒时,救助人员可放下绳索由被困者自救;当被困者神志已经不清,救助人员无法准确掌握其位置时,应利用生命探测仪探明其位置,挑选小个子救助人员,携带好绳索,从洞穴入口处进入救助,或从其边缘适当位置向下挖掘,二者深度接近时贯通,救出被困者;

4、当井口已垮塌,造成人员被掩埋时,应及时调集挖掘机等机械设置到场实施救援;

5、当井口和井内空间狭小,只能一人垂直上下时,可选择身材瘦小人员采用倒挂的方法下井施救;

6、井下有水或有毒气体,通过送风机向井内输送空气,或吊放空气瓶下井、氧气瓶,使井下被困人员能呼吸到空气;

7、如在城市管道井内发生险情,则要针对不同的管道井特点,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三、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是救援人员要少而精,防止踩塌井口或掉落物品,发生危险。

二是加强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实施下井搜寻救助时,救援人员应穿戴好空气呼吸器及防毒衣,携带照明灯具、导向绳、安全绳等,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三是注意避免救援器材损坏。在实施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要防止呼吸器面罩挂掉或供气管线破损而威胁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四是及时通知医疗救护人员到场,作好急救准备,赢得抢救时间。

五是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现场指挥员必须确定被困人员已被全部救出后,方可清理现场。在清点人数、收集整理器材装备,检查有无受伤人员,做好记录后,队伍安全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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