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生态保护心得体会(精选11篇)
1.秦岭生态保护心得体会 篇一
秦岭生态学实习
一、实习目的
通过对秦岭火地塘的实习,使我们进一步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生态学基础理论知识,可以使课堂内容不再空洞,有助于我们培养社会实践能力。运用这些知识去观察、研究、分析和判断各种生态学现象解决实际问题。培养我们理论联系实际,树立热爱专业以及勤奋学习的思想和决心。通过对火地塘的实习研究,对火地塘周围环境的植被有了更深的观察,了解其土壤分层、植被覆盖情况以及植被物种的来源等,对以后预防自然灾害有了一定的帮助。对我们今后的就业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提高了我们实际操作的能力。
二、实习要求
1、实习中听从老师安排,认真听指导老师讲解。
2、认真细致观察植被覆盖现象,作好记录。
3、学会分析植被分布的方法,培养生态分析能力。
4、测量火地沟内的土壤分布情况
5、实习结束后,编写一份生态学实习报告。
三、实习任务
1、在野外对各种植被进行初步观察分析,着重点是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的种类和分布观察分析。
2、初步观察火地塘的植被分布特征,学习分析植被特征的方法。
四、实习安排 6月25日到7月2日 实习地点:火地塘 1.动员准备阶段
通过实习动员、实习情况介绍,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内容、安排及要求达到的目标。从思想上和物质上做好准备,时间为一天。
准备工作包括:(1)每班按10人编一组,指定每组的实习组长;(2)检查野外用品,及其它劳保装备(手套、铁锹等);(4)了解野簿的记录格式。
2.教学阶段
在教师的带领下,以小组为单位进行野外基本工作方法的基本训练,为期一天。
基本训练内容有:(1)植物的鉴别;(2)火地塘地形植被特点;(3)植物标本野外采集;(4)室内标本制作;(4)标本的鉴定、描述和保存。
要求有:(1)每天及时整理当天收集的资料;(2)每天要作实习小结;(3)每天预习与第二天实习有关的内容。4.实习研究方法
(1)、火地塘植被研究方法
本次实习主要是运用样方法测量火地沟内的土壤分布情况。然后用米尺测量各种数据,并利用实验数据对调查地进行了物种多样性分析,得出了物种多样性指数。然后,记录植被分布状况,制作物种分布曲线。
(2)、野外实地调查测量
第二天是实习的最重要的部分,我们主要是在火地塘脚下做植被调查,选了两块不同类型的样地来进行实地调查,一是用样方法来对样地进行了土壤观察来了解了样地的土壤构成,并利用实验数据对调查地进行了物种多样性分析,得出了物种多样性指数;二是采用了相邻样方法对样地进行了物种调查并绘制出来物种——面积曲线,以此来确定最小样方面积。
七、实习心得
在秦岭实习七天中,我们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生态学综合实习,地点主要位于火地塘火地沟。通过本次实习,我们基本掌握了野外实习考察、实验数据的采集、室内分析和数据处理分析等技能和知识。
通过着此次教学实习,我们不仅巩固了自己的理论知识,而且极大的锻炼了我们的实践操作能力。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的怀抱,感受大自然的魅力。这次野外实习我们不但欣赏了火地塘秀美的自然景色,调查了解火地塘植被的类型和植被分布特征,而且学习并掌握了野外植被实习的一些调查研究方法,提高了我们的知识应用与实践能力。在野外实习的过程中,虽然非常的劳累,但看到如此的美丽的自然景色,实习后的成果心里还是非常愉悦。这次教学实习让我们受益匪浅。
通过本次实习,巩固、扩大和加深我们从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掌握了各种植被的辨认方法,更重要的是掌握了学活了如何测量植被各种数据。通过这次火地沟的实习,更加巩固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也掌握了各种实践中的技能,锻炼了动手与动脑能力。我们了解认识火地沟地区的植被,并了解其药用和经济价值,对秦岭景区的实习既欣赏了美丽的风景,有学习了植被的研究方法,培养了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第二个任务就是测量火地沟内的土壤分布情况。然后用米尺测量各种数据,并利用实验数据对调查地进行了物种多样性分析,得出了物种多样性指数。学的一些基本调查方法同时也增强了我们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另外在野外较为艰苦的环境中也培养了我们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独立自主、勇于探索的优良作风。
在实习当中我个人的感悟很深,因为我们整天坐在教室里,即使老师讲的再生动也不会留下很深的印象,比如狗尾巴草,我们在课本上听得耳朵都疼了,但是还是说不出个一二三来,有些是认识但是不知道名字,等到老师说出名字才恍然大悟,有的是认识却不能和名字联系起来。让我明确的知道了如何动手学习,只有在实践中才能锻炼自己的能力。
短短五天的实习很快过去了,心中有点舍不得。在实习当中和同学相互帮助,遇到险要的地势我们相互搀扶着上山,在实习中增进了同学的友谊。因为实习需要所有同学的共同合作在测量当中各位同学各自分工,各自负责不同的测量工作,缺少了任何同学都会影响到测量工作的进行,让我们学会了相互团结。总之实习让我学会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学会了理论教学所不能给我的,提高了实践实习能力。
每日野外实习回来,大家开始记录和查阅不认识的代表植物,并将当天统计的数据,分类记录,以小组为单位总结每日心得,记录新认识的植物。
回到学校后,我们进行统计实验,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生态统计方法,学会利用网络查找相关的资料。此次实习虽然辛苦,但是经过大家的努力,所有同学全部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达到了预定的目标,也有了很大的收获,同学们不但巩固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也为以后的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野外调查实习使我们的专业知识得到巩固和开拓,使我们更容易将所学与实践联系起来;实习使我们认识到自身知识的缺漏,必须重拾书本,虚心请教老师,弥补自身的不足。通过本次实习,我们学会了生物多样性指数计算、种-面积关系分析和植物群落格局分析,对于秦岭火地塘植被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认识了具有代表性植物;在对各种典型样地生物的分析过程中,掌握了生物丰度、生物量、生产量的计算方法。同时在实习过程中通过合作克服了许多困难,进一步体会到了团结就是力量的真谛,增进了师生关系和同学之间的友谊。
在生活方面,就个体而言,这是一次艰辛的实习,是一次生活的考验。这几天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实习的辛苦。老师也是很不容易的,专业老师是实习队伍的领头人,他们不仅要控制速度、方向保证同学们的安全,而且要给我们不断地讲解。在学校里与老师接触得少,实习时才发现原来老师也是最可爱的人。
就整体而言,这是一次增长知识的实习,是一次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在实习过程中老师以实地实物为例,又进一步向我们讲授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并给我们充分的时间去观察,让我们有一个自己动手的机会。希望学校以后会安排更多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掌握更多的知识。
2.秦岭生态保护心得体会 篇二
关键词:秦岭冷杉,生殖,生态学特征,森林保护
秦岭冷杉属于松科, 拉丁学名 (Abies chensiensis Van Tiegh) , 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常绿乔木, 常分布于秦岭, 生于阴坡及山谷溪旁的密林中, 多数植株常不结实, 仅在光照较好处的成岭植株能正常结实, 但有隔年结实现象, 种子易遭鼠类啮食, 天然更新较差, 为中国特有珍稀濒危植物。由于秦岭冷杉的古老性和孑遗性, 它对研究物种的形成和植物地理区系具有重要价值, 且它与恐龙化石并存, 对重现恐龙生活时期的古生态环境, 研究恐龙兴衰, 地质变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因此也有“植物活化石”之称。秦岭冷杉的濒危状态与多年的过度采伐利用有莫大关系, 不仅分布面积日益缩小, 很多地区的冷杉林也都出现了退化现象, 还有一些地区甚至已经消失, 这些赤裸裸的事实无一不提醒着我们濒危植物保护行动迫在眉睫。
1 濒危植物的地理分布
濒危植物的地理分布, 群落、种群的生物学特性是种群恢复与保护的基础, 对植物生殖特性的研究也有助于植物保护与推广种植。球果和种子作为物种繁殖系统的重要特征与存在, 是我们研究秦岭冷杉特性必备的参考之一。秦岭冷杉喜温凉湿润气候, 幼苗耐阴, 10年生以后不耐荫。喜微酸性腐殖质深厚的土壤, 耐寒耐旱性较差, 开始结实年龄在30~40年, 间隔期为3~5年, 花期在4月底到5月中旬, 果始熟期在9月下旬, 种子散落期在10月上旬到下旬。秦岭冷杉生殖过程中主要障碍是有效结实量少、种子生活力差。尽管单株产种量较高, 但其种子生活力仅为45%, 在自然状态下萌发率仅有6.1%, 再加上幼苗实现定居过程中的死亡率, 能够真正度过环境筛选发育成幼苗、幼树的个体数量更少。生殖过程是种群生活史中最脆弱的环节, 植物产种量低, 种子质量差, 会直接影响到种群的更新。因此, 秦岭冷杉种群生殖能力低下是导致其走向濒危主要原因之一。
2 物种濒危状态的根本问题
评价物种濒危状态的根本问题是看其所处的生境是否有利于种群生存, 其种群数量是否增加。秦岭冷杉苗期个体生长缓慢, 结实量不高, 种群自我更新能力差, 在保护难度上本就高, 且由于前些年的人为破坏, 不仅生存面积大幅度减小, 幼苗生长受到了严重影响。即使后来保护问题得到了重视, 但是在冷杉生殖能力地下, 生长周期长的情况下, 保护状况仍然不容乐观。对于特殊植被的保护, 应尽量根据植被的生物学与生态学特性进行规划, 比如秦岭冷杉幼苗喜欢生长在阴湿、散射光相对充分的地环境, 那么在实际保护工作中, 就要依据植物的这种特性进行栽植与防护。在秦岭冷杉的保护过程中应该以就地保护为主, 对现有环境与资源的利用要细致谨慎, 通过对环境的调控抑制不利因素, 从而达到促进种群生殖过程的目的。冷杉作为生长周期比较长树木, 在保护过程中, 对于成年结实的树木个体要加强防护, 促进结实, 冷杉种子产量低且不宜采收, 致使人工繁殖实验备受掣肘, 因此, 在母树的保护上就需要加大力度, 多促进自然繁殖, 然后进行人工移栽, 辅以人工培育与管理, 提高育苗的成活率。除了自身成活率低, 环境影响之外, 对于冷杉的防治病虫害工作也要加以重视, 2004年发生在鲁山县石人山地区的秦岭冷杉大面积死亡事件使我们看到了病虫害防治不利的恶果, 在以后的保护工作中, 是必须引以为戒的。秦岭冷杉除了宝贵的研究价值外, 还能固土保水, 是高山上段重要的造林树种, 在经济价值、观赏价值与药用价值上也形势喜人, 值得我们大力推广与栽培。秦岭冷杉只是我国森林资源濒危植物中的一种, 我国还有其他不少濒临灭绝的宝贵植物, 对秦岭冷杉的保护经验与模式可以推展到其他植物的保护工程中去, 依据不同植物的特性与生态特性, 有的放矢, 选择最适宜最经济的保护方法。
3 森林资源的保护是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
对濒危植物的保护不可避免要提到森林的保护状态, 森林在人类生产生活中的地位不可取代, 它不仅维持着生态平衡, 同时还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它既是全球气候变暖的缓冲器, 也是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可靠障壁。但是, 近年来, 我国森林破坏程度严重, 加大保护森林力度与步伐就成为了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森林资源的保护是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 我们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 做到依法治林护林, 这就需要我们在森林砍伐上抓好限额管理, 严格监控珍稀植物砍伐, 切实加强林地管理, 严格防治病虫害, 做好森林火灾预防与抢救工作, 最终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文辉, 祖元刚, 刘国彬.十种濒危植物的种群生态学特征及致危因素分析[J].生态学报, 2002 (9)
[2]刘诗峰, 张坚.佛坪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研究与保护[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3
3.秦岭生态保护心得体会 篇三
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出台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将于下月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该条例将于203月1日起施行。
设区的市可严于条例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
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较修订草案增加了诸多条款。表决稿规定,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保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应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市、区)政府可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或依法委托有关保护管理机构进行执法。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面,表决稿规定,省秦岭生态环保委员会应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总体规划应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绘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根据保护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保需要,可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保委员会审查。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编制、修订或调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保护标志、标牌、界桩。
秦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为禁止开发区
此外,表决稿把秦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也划定为秦岭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保护。
表决稿还规定,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城,应划分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
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省秦岭生态环保总体规划的要求。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秦岭生态环保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各级政府应根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禁止在禁止开发区及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
在秦岭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方面,表决稿规定,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政府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禁止在禁止开发区、相关的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组织退出。严格控制在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和规范在适度开发区进行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
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中贮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目釆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关闭。
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
表决稿还规定,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表决稿同时规定,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政府批准。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以下是条例全文: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开发和其他各类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具体范围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第三条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指导设区的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二)审查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省级专项规划;
(三)调研秦岭生态环境状况,提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建议;
(四)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发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告和相关信息;
(五)研究确定和申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六)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省长担任,其机构设置及具体工作职责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第六条 秦岭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秦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国有林场、自然文化遗存等管理机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八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下,建立区域协作、信息共享、预警应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机制,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综合执法机构,也可以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乡(镇)派驻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机构,或者依法委托有关保护管理机构进行执法。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以及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省人民政府和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统筹各类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依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依法追究损害秦岭生态环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推进生态环境直接受益区与秦岭生态产品供给区建立区域间横向补偿机制;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破坏、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第十一条 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吸引国内外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促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恢复等科技成果的应用。
第十三条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以及文化、教育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每年世界各类环境保护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第十四条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建设活动进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方便公众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投诉人、举报人反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当组织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旅游、文物、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和本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依法编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保护的重点区域、主要任务、治理措施等内容,划定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范围,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绘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分区规划图,并向社会公布。总体规划可以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修订或者对分区规划范围作出调整。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可以严于本条例有关区域划分标准具体划定保护范围,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依法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县(市、区)依据省、设区的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审查。
编制、修订或者调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规划,设置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保护标志、标牌、界桩。
第十七条 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涉及秦岭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各类专项规划之间应当相互衔接,逐步实行多规合一。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按照专项规划进行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涉及秦岭开发建设的专项规划,应当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上级人民政府认为下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要求的,可以责成其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为禁止开发区,不得进行与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格依法予以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和二级保护区;
(三)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或者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
(四)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
第十九条 下列区域,除城乡规划区外,应当划为限制开发区,在保障生态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生态恢复、适度生态旅游、实施国家确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建设项目: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准保护区;
(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植物园、国有天然林分布区以及重要水库、湖泊;
(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文化遗存;
(四)禁止开发区以外,山体海拔1500米以上至2600米之间的区域。
第二十条 秦岭范围内除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外的区域,为适度开发区。
在适度开发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提出秦岭产业发展政策,制定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或者防灾避险、抢险救灾需要,确需对秦岭相关区域采取封闭措施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临时封闭措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植被保护
第二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封育保护、退耕禁牧、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
第二十四条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实施秦岭植被保护。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天然林、天然草甸保护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好保护工作。
国家划定的秦岭天然林保护范围,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制定封山育林、禁牧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封山育林、禁牧区域的四至范围、封育期限,并设置界桩、标牌,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开垦、采石、采砂、取土;
(二)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
(三)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
(四)损坏、擅自移动界桩、标牌;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秦岭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鼓励在二十五度以下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没有退耕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植树造林,将植树造林成活率纳入考核目标。秦岭范围内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完成义务植树的任务。
秦岭飞播造林所需经费,纳入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第二十九条 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禁止经营性采伐。
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和坡度在四十六度以上的森林以及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严禁采伐。
第三十条 省林业、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编制秦岭湿地、天然草场保护的长期规划,制定外来物种入侵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的风险预案,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控制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在秦岭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林区防火责任制,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方案,落实防火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加强对病虫害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及时通报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发生信息,采取措施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
第三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编制涉及秦岭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在秦岭调度水资源,建设水电站、水库等,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
涉河蓄水、拦水工程设施,应当保证生态基流量,修建水生动物洄游通道。
第三十五条 秦岭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质污染,防止水资源枯竭,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三十六条 建立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可以与其他功能区重叠。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跨设区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的市人民政府协商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秦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置标牌、界桩。
秦岭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从严执行。
第三十七条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报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秦岭范围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与水体功能容量相适应。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秦岭水质状况的监测,发现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或者超过水体功能容量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治理。
第五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四十条 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植物种类、分布情况,依法编制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并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对秦岭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保护的具体措施。
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四十一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对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秦岭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地档案。
县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秦岭野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的野生动植物,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科学研究价值或者代表性的湿地以及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天然林区,重要的自然遗迹,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置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四十三条 在秦岭范围内,禁止以下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二)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使用污染其生息环境的农药;
(三)使用非法工具或者非法方法猎捕其他野生动物;
(四)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五)擅自引入或者放归外来物种;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第六章 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十四条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秦岭矿产资源的分布、储量等情况,编制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并纳入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在秦岭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能力。
第四十五条 禁止在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禁止开发区、第十九条(一)(二)(三)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范围内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退出。
严格控制在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限制开发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和规范在适度开发区进行开山采石等露天采矿活动。
第四十六条 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中贮存、处置尾矿渣等废弃物、污染物,并达标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目采用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者关闭。
第四十七条 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治理和赔偿责任。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履行治理责任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承担,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
第四十八条 在秦岭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场地修复评估方案,依法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及时足额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管理,用于本单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费用支出。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十九条 在秦岭进行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选线,坚持边建设边整治边恢复,避免或者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的破坏。
在秦岭新建、改建、扩建的国省干线公路,应当经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
施工单位应当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做好道路两侧绿化,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不得修建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进行其他影响河道行洪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在秦岭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
封闭式道路建设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第五十二条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植物园等区内的道路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经其批准设立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五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严格控制在秦岭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同意,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十五条 秦岭城镇乡村建筑物及环境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并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
对秦岭范围内的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应当依法严格予以保护,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五十六条 在秦岭进行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十七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确定移民安置点,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已经实施移民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
第五十八条 秦岭范围内的城镇应当建设、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排水等公共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组织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设施。
第五十九条 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不得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在适度开发区扩建、改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十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的秦岭旅游专项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在秦岭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进行旅游开发和旅游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由其管理机构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审查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报批。
在限制开发区、适度开发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旅游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二条 秦岭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科学设计,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
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有损害的旅游景点和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者拆除。
第六十三条 秦岭范围内的县(市、区)应当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公共厕所、垃圾生活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第六十四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
在秦岭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或者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组织开展穿越、登山等旅游活动,应当事先依法向县级以上体育部门备案。
进入秦岭旅游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森林草原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的规定,不得乱砍滥挖、非法捕鱼狩猎、非法野外使用明火、随意丢弃废弃物以及其他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应当优先使用太阳能、风能、水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旅游观光车及其他服务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植被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费用。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三倍的树木,可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过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勘探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开发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或者有其他影响河道行洪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秦岭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以及未经批准在适度开发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为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第六十六条和第七十一条规定对单位作出一百万元以上、对个人作出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照本条例其他规定对单位作出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作出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编制规划、实施方案而不编制或者弄虚作假的;
(二)指使、授意或者放任分管部门,对不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违反规定审批的;
(三)不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管查处不力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 附 则
4.秦岭生态保护心得体会 篇四
主持词
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建平
(2012年5月29日)
尊敬的丁市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秦岭生态产业开发示范区开工奠基仪式。
出席今天仪式的领导和嘉宾有:
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琳;
兰州军区后勤部主任于爱民中校;
兰州军区后勤部李忠中校;
北京宏源京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红年;
秦岭生态产业开发示范区项目总监荣盛;
参加今天仪式的凤县领导有:
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海;
凤县人民政府县长郑维国;
凤县政协主席张斌;
中共凤县县委副书记张新科;
凤县文化旅游产业管委会主任陈新;
我是凤县副县长杨建平。
参加今天开工奠基仪式的还有,黄牛铺镇和县级有关部
1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华商报、三秦都市报、华商网、大秦网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
今天的开工奠基仪式共有四项议程:
首先,请项目开发单位北京宏源京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红年致词;
(……………………………………)
第二项,请秦岭生态产业开发示范区项目总监荣盛介绍项目概况;
(……………………………………)
第三项,请凤县人民政府县长郑维国讲话;
(……………………………………)
第四项,请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丁琳宣布项目开工。(……………………………………)
请各位领导和嘉宾共同为秦岭生态产业开发示范区项目培土奠基。
5.秦岭生态保护心得体会 篇五
1 生境
经过笔者长期对繁殖期4个巢穴及日常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与观鸟活动发现,暗绿绣眼主要栖息于海拔1 500 m以下的低山阔叶林和以阔叶树为主的针阔叶混交林、竹林、次生林等各种类型森林中,对河谷阔叶林和灌丛,农田地边、果园和村舍附近次生林利用较多。
2 食性
暗绿绣眼鸟以昆虫为食,所食昆虫主要有鳞翅目成虫和幼虫、鞘翅目金龟甲、金花甲、象甲、叶甲、叩头虫和蝗虫、蝽象、蚜虫、瓢虫、螳螂、蚂蚁等半翅目、膜翅目、直翅目等昆虫,也食蜘蛛、小螺等一些小型无脊椎动物。植物性食物主要有松子、马桑子、黄莓、蔷薇种子、女贞果实、花瓣、草籽等植物果实和种子。夏季主要以昆虫为主,冬季则主要以植物性食物为主。在繁殖期育雏期间主要以昆虫及其幼虫为食,较少见食植物果实和种子[3]。
3 习性
暗绿绣眼鸟常单独、成对或成小群活动,迁徙季节和冬季喜欢成群,有时集群多达50~60只。除繁殖期间单独或成对活动外,其余季节多成群,有时也与其他鸟类混群活动和觅食。性活泼,行动敏捷,常在树冠层枝叶间跳跃穿梭,或从一株急速飞至另一株树,并发出“zi-zi”的叫声,有时亦见悬吊在细枝末梢或在树叶下面啄食[4]。
4 繁殖
4.1 发情交配
经过长期观察发现,暗绿绣眼鸟最早从3月中上旬开始配对,一雌配一雄,发情后互相追逐嬉戏,雄鸟发现雌鸟后发出高声鸣叫,不断追逐雌鸟,靠近后抖动双翅进行交配。
4.2 营巢与环境
通过观察发现,暗绿绣眼鸟穴营巢日期1号巢为5月5—17日;2号巢为4月16—23日;3号巢为4月25日至5月3日;4号巢为5月28日至6月7日。一般暗绿绣眼鸟营巢需要8~13 d,平均营巢时间为10.3 d,繁殖期一般从3月开始,至7月结束,繁殖高峰期为4—6月。
暗绿绣眼鸟一般将巢穴营造于海拔600~1 500 m的次生林、灌丛的常绿阔叶或阔叶落叶、针叶树上(表1),巢呈吊篮状或杯状,多悬吊于细的侧枝末梢或枝杈上,四周多有浓密的枝叶隐蔽,不易发现,主要巢材由杂草茎叶、苔藓、蛛丝、植物纤维等构成,内垫有棕丝、毛发、细根、草茎、苔藓等。营巢由雌雄鸟共同承担。
4.3 巢穴及产卵
经过对3个巢穴的测量,得出如下数据:巢距地高1.30~2.60 m;巢外径5.8~8.2 cm,内径4.3~6.8 cm,高4.6~6.3 cm,深3.7~4.6 cm;每窝产卵3~4枚,多为3枚;卵呈淡蓝绿色,卵的大小为(13~18)mm×(10~12)mm(表2)。
(上接第308页)
4.4 产卵、孵化、育雏与离巢
通过观察发现,暗绿绣眼鸟一般在营巢后5~6 d开始产卵,产卵过程需要3~5 d,具体依据产卵枚数略有差异,平均产卵天数4 d;孵卵一般由雌雄鸟轮流承担,孵化期10~12 d,平均孵化天数10.75 d;雏鸟10~14 d后离巢,平均育雏天数11.5 d(表3)。雌、雄亲鸟共同育雏,育雏期亲鸟根据幼鸟的生长饲喂次数由最初的2~3次/h增加至8~11次/h,食物主要以蝶蛾类及幼虫,鳞翅目、半翅目、膜翅目、鞘翅目的幼虫,食蚜虫、蜘蛛等昆虫为主,少见植物浆果类。
5 结语
暗绿绣眼鸟在中国分布较广,种群数量较丰富。它们不仅嗜食昆虫,在植物保护中很有意义,而且也是很好的笼养观赏鸟,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暗绿绣眼鸟为一种秦岭地区分布较广泛的鸟类,在日常观鸟与自然保护区的科研监测工作中应该加强监测工作,扩大公众宣传教育力度,同时,观鸟与拍摄活动应尽可能地避开鸟类繁殖期与巢穴,避免干扰鸟类的正常繁殖。
摘要:通过对秦岭南坡山地林区4处暗绿绣眼鸟巢穴及其繁殖行为进行长期观察,发现暗绿绣眼鸟的繁殖期一般从3月开始,至7月结束,繁殖高峰期为4—6月;营巢需要813 d,平均营巢时间为10.3 d;一般在营巢后56 d开始产卵,产卵过程一般需要35 d,平均产卵天数4 d,每窝产卵34枚,多为3枚;孵卵一般由雌雄鸟轮流承担,孵化期1012 d,平均孵化天数10.75 d;雏鸟1014 d后离巢,平均育雏天数11.5 d。
关键词:暗绿绣眼鸟,繁殖生态,观察,山地林区,秦岭南坡
参考文献
[1]颜重威,孙清松.台湾中部暗绿绣眼鸟的繁殖生物学[J].动物学报,2003(2):185-190.
[2]约翰.马敬能,卡伦.菲利普斯,何芬奇.中国鸟类野外手册[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48.
[3]朱献恩,朱晓华.暗绿绣眼鸟的繁殖生态观察[J].四川动物,1994(3):128.
6.秦岭书会主持词 篇六
各位老师、家长朋友、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清溪流过碧山头,空水澄鲜一色秋。八月的秦岭,溪流淙淙,峰峦叠嶂,天高云淡,诗意盎然。终南自古非凡地,华夏龙脉渊源长。古圣今贤,让这方钟灵毓秀的土地不断焕发生机。今天,我们相聚在秦岭大峪终南小筑举办2017年习得终南书会,以墨会友、谈书论道。
自古以来,秦岭就充满着令人向往的神秘色彩,就连它名字的由来都还是个谜。究竟出自谁口,得于何时,史学界至今还莫衷一是,只有一种观点被普遍认可,那就是它源于古代秦人和秦帝国的威名。所以,叫秦岭。
直到公元一世纪,司马迁在他那著名的《史记》中,写下“秦岭,天下之大阻”这句话之后,秦岭才有了正式的文字记载。
中华文化发展于华夏文明,秦岭被尊为华夏文明的龙脉,所以秦岭文化,称之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摇篮,一点都不为过。
巍巍大秦岭,悠悠终南山。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一脉苍山翠水在古时被称为终南山、也叫太乙山、中南山、周南山,简称南山,以其居天之中,都之南故。终南山自古就是中国佛文化、道文化、钟馗文化、财神文化、药文化、寿文化、孝文化的发祥圣地。
我们先说佛文化
中国佛教的宗派,一说分为8个宗派,若将三阶教包括在内,便共有9宗,其中三阶教、三论宗、唯识宗、净土宗、律宗、华严宗、密宗的祖庭都在长安,7宗之中,又有三论宗的祖庭草堂寺,华严宗的发祥地至相寺,律宗祖庭净业寺,三阶教祖庭百塔寺,净土宗祖庭香积寺,5宗的祖庭或发祥地都是在终南山。
古诗云:“长安三千金世界,终南百万玉楼台”,古诗又云:“一片白云遮不住,满山红叶尽为僧”,透过古人的诗句可以想见,在一千多年前,莽莽苍苍的秦岭山中是怎样一派蔚为壮观的学佛盛景。
再说道文化
秦岭是早期道教重要的孕育地和传布地。相传老子曾在秦岭终南山的楼观台讲授《道德经》。宋代,陈抟tuán老祖隐居华山,精研道教(陈抟工书法,曾临北魏《石门铭》,可惜书品墨迹传世极少,据知仅存一联。“开张天岸马,奇逸人中龙” 称为“天下第一联”),到了宋金时期,王重阳在终南山创立了全真道。
正是两千多年前,尹喜与老子在秦岭山下的结缘,使《道德经》这部伟大的著作从这里得以流传,这一切都为秦岭这座看似普通的大山平添了不同凡响的豪迈,也注定了秦岭与中国道家思想和道教文化相交相融的历史夙命。
再说钟馗文化
钟馗是中国民间传说中能打鬼驱除邪祟sui的神。古书记载他是唐初长安终南山下周至县终南镇终南村人,长相是豹头环眼,面如锅底,满脸络腮胡子。相貌奇异;然而却是个才华横溢、满腹经纶、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人物,平素正气浩然,刚直不阿,待人正直。旧时中国民间常挂钟馗的像辟邪除灾。
春节时钟馗是门神(道教中最出名的神仙之一),端午时钟馗是斩五毒的天师,钟馗是中国传统道教诸神中唯一的万应之神,要福得福,要财得财,有求必应。
还有财神文化
民间供奉的武财神有二,一是关公;一是赵公明,又称赵玄坛,赵公元帅。出生于陕西西安周至县赵大村,隐居得道于终南山。为道教四大元帅之一。又相传为正财神,是在中国民间传说中是主管财源的神明,民间认为赵公明手下所掌管四名与财富有关的小神,分别是招宝、纳珍、招财和利市,因而成为财神。财神倾注了中国劳动人民的朴素情感,寄托着安居乐业,大吉大利的美好心愿。
药文化
孙思邈,是唐代著名医药学家,被后人尊称为“药王”。他从小就聪明过人,受到老师的器重,长大后隐居陕西终南山中研究医药,并渐渐获得了很高的声名。在这里完成了他的著作《千金要方》和世界上第一部国家药典《唐新本草》。
寿文化
我们现在给老人家祝寿,都会说:寿比南山。寿比南山是一个成语,祝人长寿时的习惯用语,意为寿命像南山一样长久。寿比南山一词,出自《诗经·小雅·天保》,原文是:“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
孝文化
终南山孕育出中国佛文化、道文化、钟馗文化、财神文化、药文化、寿文化,由此可见,终南毓秀,人杰地灵,今日习得书社在此举办书会,旨在书法交流,以墨会友。在苍松翠柏下,清涧绿水旁,不断提升孩子们、家长们的审美及习书体验,在自然中体会书法艺术之美,提高同学们的审美素质,挖掘同学们的潜能,培养同学们认识美、发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从而发扬习书、守静、明智、得悟之社训。书法有约,翰墨传情。
本次书会,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编辑出版委员会委员,西安中国书法艺术博物馆研究员,长安书学院院长张书聪先生的光临,下面请张书聪院长为此次习得书会致辞。大家欢迎。(张书聪院长讲话)
感谢张院长精彩的讲话。
刚才说到,终南山也是孝文化的发祥之地,为什么这样说?我给大家讲一个民间传说:
劈山救母
汉代有个书生叫刘向上京赶考时,顺道登华山一游。在山上遇见了华岳三娘,华岳三娘是玉帝的外甥女,二郎神的妹妹。这俩人一见倾心,相互爱慕,不顾天条禁令,结为夫妻。刘向考期将临,三娘已有孕在身,两人惜别之时,刘向赠给三娘一块祖传沉香,说:日后生子就以“沉香”为名。两人结为夫妻之事被三娘的哥哥二郎神知道了,二郎神勃然大怒,责怪妹妹私嫁凡人,触犯天条律令,要捉她上天受惩罚。三娘毫不畏惧,因为她有一件能保护自己的宝物——宝莲灯。二郎神就让自己的哮天犬乘三娘休息之际,将宝莲灯偷出。没有了宝莲灯的庇护,三娘就被二郎神压在华山下的黑云洞中,在洞中三娘生下了儿子沉香,为防不测,她偷偷恳求夜叉,将儿子送到沉香父亲的身边。
沉香长到八岁的时候,知道了母亲被压在华山下受苦,就一心想救出母亲三娘。便独自离家,走到了华山。因无法救出母亲,放声大哭。惊动了路过此地的霹雳大仙,在大仙的指点下,学会了百般武艺。十六岁,沉香向师父辞行,要去救母。大仙称他有志气还有孝道,就赠给他一柄萱花开山神斧。
沉香来到二郎庙,向二郎神苦苦哀求放过母亲。谁知二郎神铁石心肠,不答应。沉香就便起神斧,与他打将起来。这件事惊动了太白金星,派了四位大仙去看个究竟,大仙们也佩服沉香的孝道和勇气,便暗中助了沉香一臂之力。将二郎神打的落荒而逃,宝莲灯也落入了沉香之手。
沉香立即来到华山,举起萱花开山神斧,奋力猛劈。只听得“轰隆隆”一声巨响,地动山摇,华山裂开。沉香救出了母亲,一家人终于团圆。
所以古往今来有一句话叫:自古英雄出少年!
下面我们请出太极高手与书法小精英余立辰同学为大家带来精彩的太极拳表演。
(余立辰表演太极拳)
感谢余立辰为大家带来的这套刚柔并济、行云流水的太极拳表演。
书法是一种线条艺术,线条是气韵的呈现。好的书法作品,通篇流荡着一以贯之的气韵。气韵,就是书法线条内在的支撑,亦是吹管乐器表达无间断线性音乐的支撑。接下来,有请单簧管小小演奏家与小书法家于一身的徐懿璘同学为大家演奏黑管单曲《快乐长笛》。(徐懿璘表演黑管)
感谢徐懿璘同学为我们演奏的这曲清澈优美、欢快明朗的《快乐长笛》 水墨无声,游动在纸上,却协奏着一首韵律起伏、错落有致的乐曲。下面有请妙妙和姗姗两位集无声艺术与有声艺术于一身的小朋友为大家演唱歌曲《小星星》。
(妙妙和姗姗表演歌曲)
感谢妙妙和姗姗同学给我们带来的美妙动听的歌曲!
公元八世纪中后期的唐朝,是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巨星荟萃并且交相辉映的时期。一本《全唐诗》中,吟咏终南胜景的绝唱不下数千首,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元稹等著名诗人,无一不留下了这方面的杰作。
一千多年前,就在王维沉迷于秦岭山水,将自己塑造成一位超然尘世的诗佛形象的时候,潇洒飘逸的一代诗仙李白正在盛唐大地上四处放歌游走;悲天悯人的诗圣杜甫也沿着秦岭山路踽踽jǔ西行,朝着他诗歌创作的巅峰而去。大书法家颜真卿、柳公权,画家吴道子、阎立本,此时也在用他们千古不朽的笔墨,共同塑造着大唐盛世空前绝后的艺术精神。
笔生烟云尽得文采风流,墨分五色广交天下朋友!书法表演正式开始。首先请习得书社的小学员们闪亮登场!
(学员楷书表演)
(表演过程中)主持人:亲近大自然,泼墨山水间。家长朋友们,让我们看看这些小学员专注的神情、潇洒的挥笔,手中的笔在他们的手中灵动飞舞,浓墨生花,他们和四周的青山绿水是那么的和谐自然,好似把我们带入了笔歌墨舞的书法艺术殿堂。很难想象他们曾经对书法毫无了解。
(学员写完,挂绳上展示后)主持人:现在有请习得书社社长为孩子们的作品进行点评。
(张社长点评,与彭老师、余老师、徐老师一起评选,彭老师写获奖名单)(评选出来之后)主持人:请彭老师宣布获奖名单和颁奖嘉宾。(彭老师宣布获奖名单)
有请颁奖嘉宾为获奖同学颁奖!
有请习得书社张社长为获得纪念奖的同学颁奖!
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有请长安书学院张院长和终南小筑尤总为一等奖获奖者颁奖!
公元648年,唐太宗接受玄奘大师请求,亲自为玄奘主持翻译的佛教经典《瑜伽师地论》撰写序言,这就是在其后为大唐文明带来无限荣光的《大唐三藏圣教序》。
《大唐三藏圣教序》,记述了玄奘西天取经的盛事。皇帝的文章当然应该流
传千古,可是又有谁的字能与天子的文章相匹配呢?只能是书圣。但当时,晋代书圣王羲之作古已经250多年了,怎么办呢?由于取经是一件佛教盛事,长安城内弘福寺的高僧怀仁和尚决心收集王羲之的字来对应唐太宗李世民的文章,据说怀仁在集字过程中,有几个字怎么也找不到,不得已,他奏请朝廷昭示天下,谁能献出碑文中急需的一个字,赏一千金。这就是成语“一字千金”的典故。这个序我们现在在大慈恩寺,就是大雁塔底下还可以看到,唐朝褚遂良书写的。
俗话说,涉浅水者得鱼虾,涉深水者见蛟龙。只要你有一颗充满毅力的心,便会写出一手漂亮的字。孩子们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陪伴和榜样的力量。接下来,有请家长代表即兴泼墨,挥毫抒情。(三位家长书法表演)我们这里备有笔墨纸砚,有兴趣的家长朋友们也请上台伏案一展风采,相互交流。(写完后由孩子拿着展示作品)
主持人:我们请家长代表余立辰同学的爸爸为大家讲几句话。感谢余立辰同学爸爸的精彩讲话!
公元234年,一代贤臣诸葛亮溘然长逝于岐山五丈原,刘汉江山从此走向它的末路。大汉帝国的背影,已经远去。杀戮声渐渐平息,蜿蜒在秦岭腹地的古道上,只有络绎不绝的商队,昼夜穿行;遍布秦岭的驿站把温暖的家书,传向南方与北方。面对绵延山岭和刚刚飘逝的烟云战事,过往的文人雅士,用手中的笔墨,留下了他们对历史的慨叹。
在与大汉历史纠葛最深的汉中褒斜道两旁,镌刻着数量众多的汉代遗迹,正是这些文化遗存,使大汉文明的光芒,穿越千年时空留传后世。十三块历经风雨,已经模糊不清的汉代石刻,就是两千多年以来,深刻影响着中国汉字演变和书法艺术走向的《汉魏十三品》。在此之前复杂难辨的篆字,到了汉代这个大变革的时期,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一种更简洁,更便于书写与辨识的字体——隶书,把中华书法推向了一个更加广阔的文明高度。面对一个个斑驳遒劲,稳健雄厚的方块汉字,令人至今还能感到大汉王朝那囊括天地,气吞八荒的气象精神。下面有请习得书社社长张蔼辉先生现场演绎书法经典。
(张社长表演书法,之后讲评)
行草隶篆,挥洒自如,颜经柳骨,魏碑风流。中华艺术源远流长,翰墨瑰宝万世飘香。下面有请长安书学院院长张书聪先生现场演绎书法经典。
著名美学家宗白华先生说书法“像中国画、像音乐,像舞蹈,像优美的建筑。”练习、创作、欣赏书法作品的过程就是感悟美、创造美和酝酿美的过程。感谢各位老师、各位家长朋友、各位小学员们,为我们现场挥毫泼墨,创作出一幅幅精美作品,让我们欣赏到书法之美,达到了相互交流,以书会友的目的。
我宣布本次习得终南书会书法表演到此结束。请全体来宾到()合影留念。(合影)之后就餐。
秦岭诗韵
在蓝田县秦岭深处,有一条静谧幽深的山谷,名叫辋川。远在1400多年前的唐代,辋川就是水波含翠,山林相映的地方,盛唐大诗人王维晚年也就是在这里忘情山水,吟诗作画的。在他那首流传了上千年至今毫无褪色的《山居秋暝》中,王维是这样描述秦岭山水的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鸟鸣涧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终南别业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如。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韩愈在漫天风雪之中,韩愈立马驻足,遥望远处被茫茫雪雾遮掩的家园,为自己迷茫黯淡的前途与命运,也为一个爱恨交加的王朝,留下了他那首被后世永远传诵的著名诗篇。
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饮酒(其五)东晋 陶渊明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 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7.秦岭山巅行散文 篇七
秦岭以特殊的地理风貌、独有的自然资源、底蕴深厚的文化景观引得无数游客前去探看。在八百里秦川,进秦岭的道路几乎随处可见。从宝鸡到渭南,环山路上的每条岔道都会把你带到秦岭的各个角落。
我是一名摄影爱好者,无数次走进秦岭,走到那个南北中国的分水岭,寻找专属于它的美。
据说,秦岭有七十二峪每道峪都是它的一个侧面,无论走进哪道峪,都犹如打开一幅个人靚照,它们组合起来就是大秦岭的全家福,一幅美丽诱人的自然画卷。
七十二峪里,我走得最多的是沣峪。
沣峪位于长安区的郭杜镇,因沣河从这里流出而得名。它是关中中部游客进入秦岭的首选路线,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条路上有分水岭、秦岭风景区等著名景点。
分水岭是黄河水系和长江水系的分界线,界碑立在公路右侧,宽一米左右,高大概两米,上书“秦岭”两字,字体苍劲有力,笔调稳健厚重。
它的背后是两面墙,偏北方向墙面上书“黄河水系”几个大字,偏南方向墙面上书“长江水系”几个大字。
站在观景台上远眺,视野宽阔,层叠的山峦尽收眼底。
如果大秦岭是一本书,分水岭只是扉页,秦岭风景区才是内容丰富、情节曲折的正文。
下观景台,跨过公路,一个门牌赫然矗立,上面印着几个朱红色的大字“秦岭风景区”,这对游客来说极具诱惑力的。
进了景区发现,山路蜿蜒崎岖、逶迤不绝,其中一段上邻悬崖下接峭壁,远远看着都已心惊肉跳的,经过之时都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
那么,这秦岭之巅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呢?
顺着山路上行,两边山势奇崛,青树翠蔓,参差披拂。乱花渐欲迷人眼,细流飞瀑引耳去。走到宽阔处,停下车来,临亭远眺,山岚雾霭缥缥缈缈,峰峦叠嶂已入画中。如果遇到阴天,云雾就在头顶随你前行,似有“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之感。那种散发着原始气息的清新抚摸着你的每个毛孔,瞬间就带走了喧闹生活浸淫下的浮躁和烦闷。
越过一道又一道山路,终于到达传说中的大秦岭之巅了,内心蕴藏已久的兴奋扑棱棱飞出来了!
走下车,千年草甸平展展地躺在那里。站在草甸边,一眼望去,平坦如砥,绿意盈盈,踩在上面,绵柔松软。这种感觉霎时间会把人击倒,使你忍不住坐下来或者躺下伸伸懒腰,甚至就地打几个滚。躺在棉褥子般的草甸上,抬头仰望,天空就像蓝宝石一样,纯净,透亮,明澈,几朵浮云犹如走秀的女子,拽着裙踞摆来摆去,展示着自身魅力。那种惬意感,也许只有在这高山之巅的草原上才能享受得到。
草甸边缘缓坡处散布着一丛丛高山杜鹃,绿绿的肥厚的叶片,聚拢在杜鹃丛的外围,犹如护花使者。朵朵粉红色的花,一丛一丛,像燃烧着的云霞,给这冷峻高寒的山巅送来别样的暖。
杜鹃丛紧挨的便是这里的稀有物种――冷杉。如果把杜鹃比作娇美动人的弱女子,那么冷杉就该是魁梧壮实的伟丈夫。它个头矮小,枝条粗壮,棵棵精神抖擞气宇轩昂。看到它们,心里会闪出一个成语——短小精悍,此刻觉得只有它们配用这个词。冷杉,武大郎的身高,武松的气质,武家兄弟各自的特性综合体现在它们身上,让人不得不叹服自然造物的魔力。这些树中豪杰能坚挺地生活在这高寒地区,不知道与自然做了多少回合的打斗,它们枝体的形状和特征就是最好的印证。
高山之巅的诱人之物除了这些植物,还有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奇石。
这里的奇石相比其它地方要内敛很多,虽不是多么的张扬肆意,也有自身特点。
草甸中心的那块巨石,处于山巅最高处,它的形状随意,一页页石片不规则地叠放在一起,错落有致,形成了大约两层楼高的石堆,站在上面,极目远眺,山巅周围的各个山峰尽收眼底,“山高人为峰”的爽快油然而生。
站在这里眺望,正前面的半坡处的那道山梁吸引了我的目光,这道山梁特别神奇,有好几个山嘴,它们个个自然形成,有高岭有缓坡,以独特的姿态演绎着自然的精巧,有的沉稳厚重,有的灵巧剔透,而中间那个则奇险无比,它的`最高处一块巨石凌空伸向前方,仿佛要融入遥远的天幕。坐在它端头拍照,稍微变换一下角度,就与远处的蓝天白云同框,拍出来好似坐在云端。
就在我感叹大自然造物的神奇之际,一个黑影从头顶掠过,正对着高空迅速按下快门,而它已经以迅雷之势越过前面的山头,留下一个黑点一样的背影……待到仔细查看抢拍的照片,才发现刚才那一幕竟然是与老鹰的邂逅。
在这里,可以遇见很多摄影爱好者,他们扛着级别不一的机子,寻找最动心的一景。曾遇到一对貌似师徒的摄影者,他们一直没有举机拍照,只是指画着对面山坡交流着。怀着好奇心,我走近了他们,原来他们正在观察对面山坡的日影,好像在等待它们幻化成牛或羊的图案。我也顺着他们指画之地拍了几张,确实有点意思。
自然神奇,人的观察力更神奇!在普通游客被这里的灵秀奇石异景吸引之时,他们却发现了奇妙的投影,在光与影的世界里寻找乐趣。
大秦岭之巅,摄影者的天堂,游客们的乐园!
每次翻越秦岭上的蜿蜒山道时,我会想起王安石那段话:“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险远,而人之所罕至,故非有志者不能至焉……”的确,古今之成就大事者哪一个不是志、力,物三者兼备?三者缺一都难以到达,而到不了山巅又怎能领略最美风光?
8.秦岭的四季作文 篇八
你的景色壮丽,四季美景各不相同。
春天的你,焕发出勃勃生机。娇嫩的兰花,像刚出生的婴儿,伸出了鹅黄色的小手,想触摸大地的温度。各种菌类也探出一个个的小伞盖,享受着春雨的滋润。也许是长在秦岭高山上的`缘故,拥有了天蓝色梦幻般颜值的高山龙胆草,抬起了头向太阳微笑,似乎在对太阳说,新的一年开始了。
夏天烈日炎炎,你成了人们纳凉的好去处。每逢假日,人们呼朋唤友、拖家带口,一起去你的怀抱里躲避烈日的炙烤。枝繁叶茂的红松、冷杉、梧桐伸出密密匝匝的枝干,给人们搭起了大凉篷。太白山上的积雪融水汇聚成的小溪和瀑布,深潭穿行其中,溪水清冽。人们嬉戏,游玩享受着你赐予的欢乐。
秋天是你最美的季节。在秋阳的熏染下,红色的枫叶像一团团烈火。梧桐树下飞落无数黄色的蝴蝶。那些属于你的常绿乔木,像解放军战士一般穿着绿色的军装,昂首挺立保卫着你的安宁。秋天的你给予了人们太多的馈赠,野葡萄、柿子、栗子、松子……硕果累累透着丰收的喜悦。
冬天你被厚厚积雪包裹着。羚牛、熊猫、金丝猴想必也受不了这冬日寒冷,躲进了秦岭深处,银装素裹的你渐渐睡去,等待着春天的惊雷把你再一次唤醒。
9.秦岭一日游作文 篇九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梦想呢?这是因为中国发展的很快,科技也发达了,非常需要和各国保持友好往来,建立各国的经济桥梁,从国外引进一些科技产品,这些事就需要外交官去和各国领导人洽谈。能和各各国领导人交谈,那多光荣呀!所以我从小就对外交工作有着浓厚的兴趣,我想做外交官的想法就产生了。
当外交官,这是我的一个美丽的梦想,要想实现它,就要好好学习,努力学好外语,争取早日驾着知识的小船驶向梦想的彼岸。
周老师评语写得真棒!你的梦想很了不起,相信你一定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它!
10.我眼中的秦岭作文 篇十
秦岭,固有“大地之父”美称,春夏秋冬四季变换,在那里,你最能感受到四季的不同。这秦岭,有千百座山,我就是那里的常客。
还记得我第一次到秦岭,那时,秋天正踏着夏的尾巴,站在绿叶成荫的参天大树上,静眺四望,满地的枫叶,使我想到了“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踏着枫叶,攀爬顶峰。叶全枯了,满枝零零散散四五片叶子,啊!何生悲凉?秋之愁,叶之苦,离人心上秋。
在我下一次来的时候,正是农历11月,眼前一片大雪。冬,踩在它堆的雪人上,两手一挥,嘴一吹,大雪茫茫,滴水成冰。寒冷的秦岭山,全是一片冬的景象。只有那青松长肩负雪,仍生绿。最值得咏叹的是那一支支冬梅,耐寒,在冬的舞蹈下,最美丽的绽放!啊!何生寒意?冬之寒,梅之绽,凌寒独自开。
这一次,我又看到了春。松针掉了一滴冰滴,春从土地里立即破冰而出,两手化为叶,尽情播种。一棵棵草破土而出,一株株花,蜜蜂奏起了蜂鸣交响乐,歌颂春的.美好。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啊!何生喜意?则有心旷神怡,宠辱皆忘,其喜洋洋者矣!
当我6岁,真正成为运动爱好者的时候,我听到了夏。一片蝉鸣,一头汗水,一片浓阴,一株葵花,是夏的歌颂。夏天,是酷热的,太阳不再吝啬,疯狂照耀着大地,这燥热的温度,给人一种烦躁感。同时,一片青莲,清凉发鬓,送来一丝凉爽。啊!何生清爽?夏之莲,映日荷花别样红!
当太阳开始休息,产生一阵凉意时,秋,又到了。再一次,轮回四季。
11.走进秦岭申请 篇十一
关于开展“走进秦岭、憧憬梦想”
研学旅行的申请报告
阎良区教育局、关山镇中心校:
为了进一步拓宽农村孩子的视野,充分让农村孩子领略美好陕西的自然风光,结合我校实际,为鼓励全体学生进一步增强学习动力、开拓视野、坚定信念,通过与陕西青之旅旅行社联系,我校拟开展全体学生“走进秦岭、憧憬梦想”研学旅行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一并上报,敬请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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