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

2024-09-22

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11篇)

1.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 篇一

对当今中国社会道德问题的反思

社会中,每时每地都可能有道德问题在产生、发展着,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可能遇到。除了要进行道德选择,我们还要对各种问题进行道德断定。或许我们可以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或是谨遵长辈的教导。但苏格拉底说过:“未经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如果仅是盲目地听从规条生活,而不理性地思考自己应当怎样生活,我们充其量也只能是比其他动物高级的动物,而不能真正地称为“人”。

当今中国社会处于剧变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不断地受到社会变更产生的冲击,原有的道德系统可以在一夜间土崩崩溃,新的道德系统的建立却不能一挥而就,或是建立没多久就又被冲垮。失去强有力的道德束缚,各方利益冲突频发,社会抵触不时有激化的表现,令人担心全部社会能否持续发展。法律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有力举动,然而由于法律体制远未健全,况且总有法律所不能触及的角落,更基本地说,法律的制定又是要先叩问道德,所以,合理的道德系统的建立对社会具有基本性意义。

事实上,也有许多人在呼吁道德信仰的重建,也不少人在付诸实践,例如把传统道德那一套搬出来,例如追随西方那一套,又或者感到哪些对于利益实现有利益的就拿过来,东拼西凑一套。然而,如果又是仅凭直觉地盲从,不从根源上理清思路,恐怕问题不能得到基本的解决。(况且这东一套西一套不必定正确有理,即使是正确有理,但未经反思地接收恐怕会缺乏保持的支柱。)以致只是在表面解决问题,深层的问题依然存在,积累到了必定程度又会爆发更严重的问题,撼动全部社会。更何况我们每个人都具有自由意志,盲从压抑自由意志,把人之为人的本质掩饰。道德问题是人与人之间的问题,在道德问题上我们尤其不能埋没自由意志,即使对其压抑,也不可能消灭它。在当今这个已经不能对人的思想进行独裁统治的社会中,宜“疏”不宜“堵”,宜“导”不宜“压”。否则,“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对抗”,“压迫越大,对抗越大”。

当今又是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时代也正深入地转变中国。社会上产生的道德问题的影响由于网络等媒体的传播而空前宏大。随着一个又一个与道德相干的事件曝光,引起专家、百姓等各方关注,对于社会道德问题的探讨常常达到令人惊讶的宽度和深度。

许多道德问题的产生往往是由于没有达成共鸣,没有共同的道德准则。人们按照各自的准则举动,遇到问题就各执一方,互不认可,导致问题无法解决。倘若能建立并真正地履行广泛的道德原则,许多问题就不成问题,即使有问题也有解决的道路。当然,广泛道德原则的建立与贯彻这是个艰巨的任务,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已有无数人为之奋斗,道德问题是伴随人类的永恒问题,需要人类不懈的探究,对于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同样如此。

2.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 篇二

中国改革开放的30多年带给了人民巨大的福祉, 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 中国正在实现由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重大转型, 这是一个“黄金发展期”, 更是一个“矛盾凸显期”。目前中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 许多前所未有的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涌现, 在这种情况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和谐”成为中国改革发展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旋律。而和谐社会是动态的, 它的构建是要不断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不断克服各种不稳定因素的, 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 在现今的历史时期, 如何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有效化解社会维稳中存在的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的稳定, 就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二、目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形式和特点

(一) 目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形式

社会矛盾纠纷是指发生在个人、群体间的一种失衡、冲突、对抗、失范及摩擦现象。从性质上, 可分为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从引发的原因上, 可分为结构性矛盾 (由社会制度、制度因素导致的深层次矛盾) 与非结构性矛盾 (一般性矛盾) ;从风险预测上, 可分为社会风险性矛盾与无风险性矛盾;从检查环节来看, 可分为刑事纠纷引发的矛盾、民事纠纷引发的矛盾和行政纠纷引发的矛盾三大类。1957年, 毛泽东同志撰写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著作, 提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中国政治生活的主题。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不断的变迁, 中国不可避免地进入了各种矛盾纠纷凸现的阵痛期, 然而所有这些在维护社会稳定中需要化解的矛盾纠纷, 仍然是在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发生的非对抗性矛盾, 反映的是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日益增长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 是人民之间的内部矛盾, 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纠纷。

(二) 目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深化推进、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 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率和激化率也在急剧上升, 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目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 矛盾纠纷主体趋向多元性。由于社会矛盾纠纷由过去单一的民事纠纷发展为与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并存的多种形式的纠纷, 并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各方面, 因此参与纠纷的人员就相应涉及工人、农民、市民等各个不同的社会阶层, 主体趋向多元性。如土地权属纠纷、劳资纠纷、市民物业的“理性维权”等都是多元性的具体表现。

第二, 矛盾纠纷成因复杂, 处置难度增大。政策法律本身的不完善、执行的偏差, 还有政策法律规制对象自身的问题等各方面导致了社会矛盾成因复杂;又由于各类经济组织实现经济利益渠道的曲折性和有关行政组织的行政行为的随意性, 由此增大了社会矛盾纠纷处置难度。

第三, 矛盾纠纷趋向群体性。与传统的矛盾纠纷所具有的个体性特质不同, 转型时期的矛盾纠纷往往带有群体性特征。许多矛盾通过人民内部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之间的群际关系表现出来, 一旦共同的利益诉求把相同地域、相同行业或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人聚集起来, 形成了利益群体, 群体性事件就很容易发生。例如, 从1993-1999年, 国内发生群体性社会事件的数量增加了3倍, 到2005年全国群体性社会事件已达8.7万起, 特别是征地类、拆迁类、改制类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的趋向群体性特征。

第四, 矛盾纠纷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矛盾纠纷在各种主客观因素的相互作用下, 时而平缓, 时而激化, 呈现出范围的广泛性、层次的深刻性、状态的复杂性、方式的尖锐性和性质的可变性。有些矛盾纠纷产生过程较短, 发展却较快, 事前毫无征兆, 往往是一触即发, 酿成群众突出的信访问题或群体性事件, 甚至是发生治安案件和违法犯罪行为。

三、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其化解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是联系中最普遍的一种, 它揭示了事物联系的确定性和必然性。社会矛盾纠纷同样适用于因果联系, 它的产生也是基于一定成因的。只有对中国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把握, 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化解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 社会贫富分化严重, 社会公正缺乏。

改革开放30多年, 中国形成了双重的“城乡二元结构”, 即在经济上存在传统农业和现代工业二元结构的同时, 也在户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存在着社会体制方面的二元结构。这种二元结构造成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社会公正严重缺乏。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 中国基尼系数从2000年开始超越0.4的国际警戒线, 2006年升至0.496, 2007年达到0.48, 这些数据显示中国已经变成世界上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城乡、区域、行业以及城乡等各内部之间由于收入差距日益扩大造成贫富分化严重。贫富分化严重的一个主要后果就是公众“社会不公正感”的增强。亚当·斯密指出:一个社会如果不对社会贫富差距加以必要的引导, 导致严重的社会不平等, 那么“富人的阔绰, 会激怒贫者, 贫人的匮乏和嫉妒, 会驱使他们侵害富者的财产”, 这种不公平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激化、诱导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2. 民主政治参与程度不平衡, 公众利益表达机制缺失。

在政治生活中, 公民理应借助投票选举、代议制度、政党政治等平台, 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合法方式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行使政治权利, 使社会成员真正成为国家的一部分, 从而实现民主政治。但目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制度匮乏、透明度差, 参与渠道狭窄、途径不畅等情况导致民主政治的参与有效性低、程度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 公众对利益表达的愿望也日益迫切, 但有效的公众利益的表达机制却是缺失的。一方面, 公众在国家的政治构架中缺少利益代表;另一方面, 缺少国际上通行的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 如游行、请愿、罢工等, 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3. 法律制度不完善, 司法腐败现象存在。

制度是规范和约束个人与组织行为的各种规则, 但当前中国的法律制度环境处于一个相对不成熟的时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不完善, 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这成为引发中国社会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立法方面, 体系不够健全, 规定不够完善, 许多领域存在着空白, 尤其是综合治理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法律体系缺失;在执法和司法方面, 司法权行使的行政化、官僚化、工具化与功利化, 使得司法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违法不究、司法腐败的现象, 不能充分发挥法律在维护公平和正义的作用, 加剧了社会矛盾纠纷的积累。

(二)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1. 重政绩考核轻公共利益, 政府陷入“维稳”悖论。

中国在维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付出了高昂的成本, 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仍然不断增加, 从某种角度上说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在中国现实的政治实践中, 上级对下级的政绩考核是决定官员任免和升迁的重要指标, 在上级政府把社会稳定状况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时, 许多基层官员在维稳中便出现了“唯上不唯下”的悖论现象。基层政府维稳的目标因此就变成了如何尽量避免社会矛盾冲突在本届领导任期内的爆发, 而要避免社会冲突在短期内爆发的惯性手段就只能是捂或压。这种重政绩考核轻公共利益的客观事实, 导致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甚至激化了矛盾纠纷, 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的威胁。

2.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完善, 维稳目的难以实现。

(1) 诉讼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首先, 纠纷解决方式单一化, 诉讼案件剧增数量居高不下。诉讼是中国纠纷解决的主渠道,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人们整体法治意识的不断加强, 中国的诉讼高潮也随之到来, 但现在中国司法资源并不足以应对日益增多的民间纠纷, 纠纷解决的需求与法院的司法供给短缺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其次, 诉讼制度局限凸显, 功效低下, 难以解决问题。诉讼是一种高成本的救济保障体系, 一个正常的社会对诉讼的支持和投入总是有限度的, 诉讼是最后选择, 但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当下对公力救济的需求远远大于社会自治性调整, 这使得大量本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甚至造成了矛盾激化。同时中国法制建设相对滞后, 有些利益冲突的领域缺乏法律规定, 诉讼无法解决相关纠纷, 即便是依据当时的相关政策进行判决, 由于政策的时代性特征, 也有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 从而产生新的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 (2) 非诉讼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首先, 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衰落, 社会自我化解能力丧失。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 与诉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非诉讼纠纷解决的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资源显得供大于求, 资源严重闲置, 尤其是人民调解的作用出现了明显的下降:一是调解组织和调解纠纷的数量下降;二是调解所解决的纠纷与诉讼的比例下降。长期以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格局,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主要依赖于政府, 听从政府调解, 国家和地方主要领导人及各部门充当了利益矛盾调解主体, 社会自我化解纠纷能力的低下, 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其次, 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功能缺失, 难以保证社会稳定。当前只有人民调解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而其他化解形式, 包括行政性调解和民间性调解, 几乎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和规范。非诉纠纷化解机制也缺乏应有的规范性, 其运作机制存在任意性和随意性, 规定上基本属于原则性的规范, 缺乏细致的运行规则, 可操作性程度较低, 未形成一个有机的、协调的体制, 由此难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保证社会的稳定。

四、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对策建议

任何事物矛盾的产生都有一个从产生到发展再到激化、消灭的过程, 只有及时排除矛盾纠纷隐患, 才能减少矛盾的发生, 只有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才能有效控制社会矛盾, 维护社会的稳定。诉讼和非诉讼纠纷化解两种机制的有机结合, 会最大限度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所以, 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践中, 应积极探索一种动态型和互补型相结合的, 非诉和诉讼“殊途同归”的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也应认识到有效化解机制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 减少社会贫富分化, 维护社会公正

当今社会维稳中的矛盾纠纷, 反映的是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日益增长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确保经济高速持续增长的同时, 由于贫富差距的形成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最终结果, 所以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与公平, 再次分配中更加注重公平, 打破行业垄断和部门垄断, 鼓励公平竞争,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 逐步破除城乡的二元结构, 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 构建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体现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 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参与, 重塑民意表达机制

伴随社会的发展和变革, 社会管理应由传统的行政管理逐步向行政服务为主嬗变, 基本理念是通过制度革新和方法创新来保障行政过程中的民主性, 实现权力与权利的良性互动, 健全民主制度, 丰富民主形式, 拓宽民主渠道, 积极稳妥地推进民主政治参与, 健全与完善公众利益的表达机制, 变传统单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为多向维度的利益表达机制, 实现利益表达渠道的多样化。一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二是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三是公共领域也至关重要, 要着重发挥其在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方面的作用, 建立政府的社会舆论引导机制, 注重社会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 使其成为群众和不同利益主体表达要求和呼声的窗口, 健全对重大传媒事件的回应机制, 注意从中发现一些涉及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并及时进行分析排查, 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 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 完善法律制度, 严惩司法腐败

社会和谐的基石是公平正义, 法律又是维护公平、保障正义的有力手段, 从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 就必须完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整个法律体系的重构;二是法律体系内部结构的调整;三是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过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保护人权、统筹各方面利益”的准则, 同时防止司法腐败, 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关键, 把反司法腐败纳入法制的轨道, 法制上惩治腐败, 防止腐败, 根治腐败, 最重要的是加强民主建设, 扩大人民民主, 确保人民的监督权, 把健全的监督体系纳入法制轨道。宏观上, 要通过制度确保司法权力体系中位置的适当与稳定;中观上, 要建立起确保司法权良性运行的司法体制;微观上, 要通过建立科学的庭审制度确保司法的公正。

(四) 改变政绩考核模式, 提升政府公信力

改变政绩考核模式,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首先要解决好对政绩的认知问题, 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说服力的政绩评价的考察方法和指标体系, 减少考察过程中人为和主观因素的影响。庄国波 (2004) 认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应把握“四个维度”, 即自身的努力程度、群众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指标) 、目标的可行程度、政绩的可信程度。作为现今考核指标之一的社会稳定, 是以“上访率”而不是以“问题解决率”为指标考核, 在维稳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要着重改变这种模式, 将政府公信力指标引入政府的绩效考核, 提升政府公信力, 把服务于民的行政管理理念彻底贯彻到整个组织内部, 加强处理公共危机和社会事件的能力, 按照理性、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 转变工作作风, 变上访为下访, 着力回应群众的新期待, 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 防止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损害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事件发生, 从而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

(五) 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相关解决机制

1. 建立健全灵敏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

美国著名公共学家戴维·奥斯本指出, 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 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矛盾纠纷能否有效预防, 取决于能否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和最新动态, 排查预警成为了现行维稳机制中应有的基础环节。排查就是通过调查、检查等方式发现, 掌握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活动, 做到面上排查、点上排查与专项排查, 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 以个案为平台, 建立社会舆论引导机制, 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方法, 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探究整个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的建立。

2. 重视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 (ADR) 。

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 是英文Alter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意译, 缩写为ADR, 起源于美国, 原来是指20世纪60-70年代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解决纠纷方式的总称, 现已引申为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 在性质上是民间解决纠纷的各种方式的总称。在中国快速地走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之际, 我们应该正视前进中出现的问题, 充分认识到ADR机制在解决社会矛盾纷争中的特殊作用, 它的最终意义并不仅仅在于缓解司法压力, 或者缓和社会矛盾, 而是对于平民文化与多元价值追求的一种认同,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3. 基于传统文化乡土调节机制的创新。

苏力 (1996) 认为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 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利用中国传统法文化本土资源, 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代替性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对中国传统法文化在化解社会纠纷中文化特征的再认识, 客观分析其在维系中国古代社会长期稳定中所具有的独特功能, 进行化解现今与日俱增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有益探索, 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 同时吸收和借鉴世界文明的优秀成果, 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五、简要的结论

社会矛盾纠纷并不是一个新课题, 其存在有着必然性, 并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 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新旧体制的转换, 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制度的变化, 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 各种矛盾纠纷接踵, 社会维稳中的矛盾纠纷也表现出形式多样、主体多元性、成因复杂性、群体性、突发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要有效预防与解决矛盾纠纷, 就要找到其中的原因从而“对症下药”, 建立与完善相应的预防与化解机制, 本文就此进行了相关分析, 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然而作为系统工程, 正确处理社会维稳中的矛盾纠纷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本身就是一项重大的研究课题, 仍需要学界与实务界进行更为细致的研究, 才能有效解决社会维稳中的矛盾纠纷。

摘要:社会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础, 而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对社会的稳定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文章通过对目前中国社会矛盾纠纷的形式、特点进行分析, 深入探究了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造成的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机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3.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 篇三

关键词:社会环境变化;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146-01

前言

中职院校是培养一线技术人员的人才摇篮,其教育成果关乎着整个国家、社会的发展。其中,对于中职人才的培养,除了要加强技能方面的培养,思想道德方面的培养也尤为重要。当前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等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变化,也给当前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顺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也因此成为当前中职德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的探究热点。

一、社会环境变化对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影响

(一)自我定位方面。社会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在该情况下也给学生自我定位、心理素质及社会认知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变化。首先表现在自我定位方面,中职院校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因此传统观点中老师、学生更加注重学生的技能,而忽视其理论、道德等各方面的培养[1]。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社会对综合性人才的需求更大,该情况下学生的自我定位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不再仅仅局限于技术型人才的定位,而更多地考虑决策型、管理型等,也因此导致当前中职学生定位不明确。

(二)心理素质方面。与普通高中学生相比,中职学生多数为无缘重点高中、大学的学生,因为心里普遍存在自卑的心理。再加上中职院校管理的问题,中职生行为较为松散、性格较为叛逆,导致其心理存在偏差[2]。当前网络的盛行,多数学生沉迷于网络世界,再加上网络负面信息的影响,学生的心理素质建设工作举步维艰。此外,功利主义、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的盛行也给当前中职学生的心理发展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社会认知方面。当前社会竞争压力日益高涨,社会各个行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相比与高中、大学等学校的学生,要在社会职场成功,中职学生缺少了文凭,显得较为弱势。再加上近年来国家对高等院校的扶持,高学历毕业生越来越多,导致中职生就业的压力增大。社会对中职院校的偏见加深,也导致中职生怀疑自身的能力,社会认知出现偏差。社会环境的变化给当前的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当今社会环境变化下开展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

(一)加强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校园文化建设在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进行校园文化建设时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方面的渗透。首先在环境上,可在学校、教室、图书馆、文化长廊等贴上文明标语、名人励志名言等;其次,在校园文化活动上可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道德讲堂、义务植树、为偏远山区的孩子捐献、看望孤寡老人等[3]。最后,学生的校园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如开展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篮球友谊赛等,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通过为学生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树立道德典型,模范带动学生。

中职学生需要一个良好的榜样,指引自己的学习、生活。因此,学校可举办“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先锋”的评选,让学生推荐自己认为的好人好事及学习模范,让学生在活动中增强自己的价值观念。同时树立典型,号召学生向优秀学生、先进人物代表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先进思想、观念的热情[4]。此外,学校还可邀请在各行各业的模范代表来学校进行演讲,让学生了解模范代表的事迹并写感受,提高学生的道德感悟能力。

(三)网络德育教学,净化人文环境。

当前互联网日益成为中职学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当前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可利用网络进行。可建立学校德育QQ工作群及微博、微信公众号,号召学生加入工作群,关注公众号,德育工作群、公众号定期发送、推广相关的工作信息,如先进事迹、公益活动信息等。鼓励学生在工作群内为德育工作、公益活动展开讨论,献言献策,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此外,开可根据时事热点微博进行相关话题的讨论,如前段时间的南海仲裁事件“这才是中国,一点都不能少”的话题讨论。通过该方式看进一步净化学生的上网环境,培养学生的正确价值观。

(四)学校联系家庭,加强思想教育。

在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中,学校与家庭缺一不可。为了应对当前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德育压力,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可建立与每一名学生的联系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电话访问、家访等工作,了解每一名学生在家的思想状况;同时向家长说明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方案,询问家长的建议,与家长一同开展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学校内外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高思想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三、结语

在当前社会环境变化的情况下,中职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也要求每一名中职德育工作者了解当前的学生思想道德变化特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有效性,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参考文献

[1]减全强.基于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现状及其管理机制研究[J].学周刊,2016(29):78-79.

[2]陈翔.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问题及策略分析[J].教师,2014(17):05.

[3]罗育彬.新时期中职院校思想道德教育面临的调整及应对[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05):220-221.

4.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 篇四

内容摘要:种种现象表明,中职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现状令人担忧。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分析了中职生的思想道德现状及其原因,并提出了改善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现状的对策: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师德建设以及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活动以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关键词:思想道德教育中职生 原因 方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进行与经济的持续增长,中职生就业形势的逐渐好转,国家对职业教育也高度重视。但是由于许多主客观因素,广大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现状令人堪忧。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当今中职生的思想道德现状

总体上看,大部分中职生是好的,他们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但部分中职生日常行为习惯,心理素质,意志力等较差。

(一)行为习惯和自控能力差。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制、纪律观念等淡薄,旷课、逃学、随地吐痰,打架斗殴、敲诈勒索、乱扔垃圾、早恋、破坏公物、辱骂教师的现象时常发生,少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私自利,对家庭、集体和社会缺乏责任感,我行我素,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明知不可以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自控能力较差,时常有违规行为,且屡教不该。

(二)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差。在初中阶段没有打下或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差,不爱学习,不会学习。进入中职阶段后,文化基础课如数学和英语等课程普遍较差,他们对全新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学起来更感费力。

(三)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差。受“普高热”的影响,许多中职生认为只有升入普高,才是优秀生,进入中职,就是“末等公民”,为此,总认为自己学习基础差,学习能力差,1

前途渺茫,看不到希望,自暴自弃,意志消沉,情感冷淡,遇到挫折就更难承受了。

(四)意志力差。现在许多中职生由于家长的娇生惯养,无原则的溺受、宠爱,加上家庭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缺乏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缺乏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毅力,缺乏艰苦奋斗,勇于创业的精神,遇到困难,不思进取,不谋求解决方案,只是退缩或放弃。有的中职生就业后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总嫌工作吃力,工作时间长而放弃就业机会,整日无所事事,游荡于社会。

二、中职生思想道德现状产生的原因

当今中职生思想道德现状究其原因,不外乎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两个方面。

(一)从客观上看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教育是学生最早的教育场所,父母是最早的教师,因此家庭教育对人的影响是长远的,甚至是终身的。调查表明,具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往往是由于家长对其溺爱、袒护或采取粗暴压制的教育方式,以及家长不自觉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家长的工作或家庭中的不幸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等的影响,不仅给学生提供了直接模仿的不良榜样,而且使学生产生不良行为的“合理感”、“侥幸心理”提供了方便条件。

社会环境和不良思想的影响。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深入,制度不够健全,因此,社会文化市场缺乏监管力度,一些不健康甚至是腐朽有害的产品在市场上流行,尤其是中职生经常出入娱乐性网吧,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整天沉溺于网上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活动,使之经常逃学、旷课,违纪违法行为经常发生。另外,社会上的一些不健康思想如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实利主义,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一些中职生,出现了狭义、偏见、嫉妒、暴躁、孤独、抑郁、固执、攻击等不良个性心理特征,甚至一部分中职生毫不犹豫或毫不内疚地说谎、欺诈或偷盗,经常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上的不当。中职教育是就业教育,不是升学教育。使部分教师从思想上放松对学生学习和生活上的关心和关爱,只注重管理学生,忽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未能将管理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因为管理和教育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提高中职生的综合素质,向社会输送合格的技术人才。只有将管理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教育的作用,才能发挥更好的效果。加上教育方法上的单一,如惩罚、工作粗心或放任自流,或对待学生不公正,处理问题偏袒等,使部分中职生产生消极敌对情绪。

(二)从主观上看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是对具体的行为准则以及执行它的意义的认识。只有认识了行动的意义,才能自觉地产生相应的正确行为。根据我们对不良行为中职生的调查,往往是由于道德上的无知,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薄弱,缺乏对道德行为的正确判断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不良诱因直接引发的。

道德意志力薄弱。一般来说,道德认识是道德行为的基础,认识和行为是一致的。但也有相矛盾的情况,这种矛盾情况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学生的道德意志力薄弱。表现在他们不能坚持用正确的道德动机战胜错误的道德动机,而被一时错误动机所支配,产生不道德的行为。另外,表现在不能始终履行道德义务,因为偶然的诱因,就会使个人的欲望膨胀,感情冲动,产生不道德行为。

道德情感狭隘偏私。道德情感是一个人运用一定的道德标准衡量或评价自己行动产生的情绪体验。据调查发现,品德不良学生中缺乏正确的道德情感是一个突出的表现。他们一般是重感情,讲义气,爱报打不平,但缺乏真正的正义感。

不合理的行为习惯。不合理的行为习惯是以不合道德要求的行动方式满足个人欲望,并在多次侥幸得逞的情况下形成的,这些不合理行为习惯一经形成,常常使学生不知不觉地采取类似的行动,这种行为习惯的维持,所产生的舒适的情绪体验又加强了类似的不良行为习惯。对许多行为习惯不合理的学生的研究表明,他们的不合理行为在开始时只是偶发的,但经过多次的反复,便形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有些学生说:“我已经习惯了,很难改掉的。”当然,习惯是可以改变的,但不合理行为习惯形成后,改起来是比较困难的,所以,要防微杜渐,阻止不合理习惯的形成是我们最重要目的。

三、当今中职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方法

第一: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有效地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家庭、社会是相对独立的实体,但彼此又有割不断的联系。在教育学生的过程都各有优势,只有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发挥教育功能。在结合中,学校是主体、是纽带,家庭是配合,社会起组织领导协调作用的力量。只有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近年来,我校针对学校、家庭、社会在中职生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与政府职能部门配合,采取“关、停、转、”等手段取缔了学校附近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等,为学校教育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另一方面加强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优化家教,实现了双向配合,充分发挥了学校和家庭两方面的积极性,主要措施有:一是定期召开家长会,交换信息和意见。二是开好家教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家教经验,树典型,立榜样,带动其他家长。三是建立家教联系卡,记录学生在学校和家中的表现,以便双向沟通,为教育帮助学生提供依据,使之更具有连续性和科学性。四是和双差生的家长签订教育协议书,双向配合共同转化差生。五是学校建立家访制,规定班主任到学生家中访问。六是建立家长接待制,由学校领导专门接待来访的家长,听取他们对学校的建议。最后,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来抓,使学生在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健康成长。同时让学生通过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得到实践锻炼,从而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达到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目的。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教育的合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二:加强师德建设,优化师德队伍。师德教育是搞好德育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在教育活动中既要靠教师的说教,又要靠教师的身教,“身教重于言教”。因此,我们要做好德育工作,必须加强师德队伍的建设。面对新形势下中等职业教育的新特点,新要求,我们一是加强德育队伍的培训和学习。如:组织德育工作者参加各种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德育年会、德育工做培训班,邀请校内外的德育先进工作者进行专题讲座,定期组织德育工作者到高校进行培训学习。通过种种方法使德育工作者提高了德育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艺术;二是加强对年轻德育工作者的在岗指导和培训,采取“传、帮、带”的方式,以老带新,以先进带后进,做到了“互学、互促、互免、互进”。提高了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三是确立了德育目标,细化了考核机制,使德育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开展适应学生特点的各种活动,培养中职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时期,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同,有较强的自我意识。但是,由于他们生活和知识阅历浅,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差,心理和思想还很不成熟,这就需要我们加以引导。

因此,我们根据他们年龄特征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军训。军训是中职生必修的一门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军训可以帮助学生掌握现代军事基本知识;培养学生艰苦奋斗,文明节约的良好习惯;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锻炼了学生吃苦耐劳的意志;增进了同学间的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精神。

推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通过自我反省,自我评价,自我约束教育,增强了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利用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弘扬了革命传统。提高了学生的道德认识,培养了学生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

利用专题讲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及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平,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理想教育,拓宽了德育教育的内容,增强了德育的实效性。

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艺术等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张扬个性,培养了学生的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

鼓励学生创办各式各样的社团,举行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使学生在各种社团活动中重新认识自己,使其受到鼓舞和激励。各种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健康有益的活动的开展,使德育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德育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具有渐进性,反复性,复杂性和曲折性。只有我们充分认识中职生德育教育的特点,以饱满的信心、耐心、爱心和恒心,结合不同形势下的不同德育现状,狠抓不懈,讲求实效才能真正开辟出一条中职生德育工作的新路子。

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 李殿斌主编,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政治学 王松 王邦佐,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重印)

(3)邓小平理论概论 钱金荣主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4)社会学概论新修 郑航生主编.3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5)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修订本)肖前等主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

(6)西方哲学史 张志伟主编,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7)做最还的老师 李镇西 ,桂林:漓江出版社,2006.5

(8)毛泽东思想概论 田克勤主编,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重印)

(9)伦理学 罗国杰主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1(2005.2重印)

(10)逻辑学 姜全吉(修订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1(2003重印)

5.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篇五

知识要求: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

理解要求:列举实例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的目标。运用:

对提高道德水平有助于公民守法、护法,谈谈个人的体会和认识。

能力要求:培养学生初步的辩证思维能力,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打下基础。

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求:认识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密切关系,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

教学建议

一、重点难点分析: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通过这一内容的学习,让学生懂得进行法制教育不能离开道德教育而孤立地进行,认识到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从而自觉地提高道德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理解这一重点应把握以下两点:

首先要掌握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主要相同点。其表现在:阶级本质相同,都是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指导思想相同,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任务和目标相同,都是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

其次要掌握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是相辅相成的。具体表现在:第一,法律的制定体现着道德的要求,即法律的制定受道德的影响,体现着道德的基本要求。如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就是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第二,法律有维护道德的作用,即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打击违背道德的现象,确保道德的实现。如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于人们履行养

老育幼等道德义务具有重要作用;第三,道德补充着法律的不足。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对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和所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quot;第三者"问题,有时违背道德但不违法,这就需要用道德规范来加以调节和补充;第四,道德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道德

通过提高人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来支持和保证法律的实施,如对违法行为的抑制和谴责、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的赞扬和鼓励等。

二、教法建议:

1、关于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关系教法建议

本目的第一段着重从三层涵义上说明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该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这三层意思,教师都应举出具体实例加以说明。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最明显莫过于如盗窃、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也是社会道德所谴责的;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都是道德所倡导和赞扬的行为,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等,法律都将其明确规定为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所倡导和赞扬的行为;最后一层,有许多法律规定不仅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是道德的要求,这里可引述该目第一段的例子。

2、关于法律与道德的相同点、不同点教法建议:

法律与道德的相同点、不同点,教学时可采用列表的方式,用投影打出,或在黑板上板书,便于学生理解和记忆。

教学设计示例

[复习提问]

先请同学们看两张图片,想一想图片各说明了什么观点?

(设计此题的目的:复习旧知识,为新教学内容做铺垫。)

图片一说明,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图片二说明,人们遵守法律,要以道德作为思想基础。

[导入新课]

这节课我们学习法律和道德的联系。

(发每一个学生一份《××市市民文明公约》,请同学读一遍)

6.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 篇六

2011年12月06日 光明日报 陈 瑛

近段时间以来,媒体频频爆出关于道德的种种负面新闻,引起各界人士的极大震动。人们在问:中国的社会道德状况如何,是不是遭遇了“道德寒冬”,正在道德滑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除了对于每个具体事件都仔细了解,认真处置,汲取教训,改进工作之外,还必须运用唯物辩证法,以科学和理性的态度,分析我国道德建设的形势,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发展。

社会道德联系着整个人类社会,从这一池水里又可以窥见世界风云。也许当我们纵观历史,放眼世界,并且初步地把握了道德进步的规律之后,就能更科学、更理性地看待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形势。

人类道德文明发展的道路,从来都不是平坦的、直线的,特别是在每次社会转型之时,往往都要经历一番“道德的阵痛”。从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出现,曾经发生过的“从纯朴的道德高峰上跌落下来”;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出现,又一次的道德滑落,都使人体会到了这一点。处于19世纪中期的马克思感慨地说:“在我们这个时代,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 恩格斯从1844年9月开始,在21个月的时间内调查研究了英国的状况,包括工人阶级的道德状况。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里,他揭露当时的英国“到处是骗局”,食品(糖、茶、咖啡、烟、面粉)、烟草、衣服、磁器,商品的质和量,都充满了欺骗,秤和尺的不准。社会上出现了“每一个人在追逐私人利益时的这种可怕的冷淡、这种不近人情的孤僻”。“每一个人的这种孤僻、这种目光短浅的利己主义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基本的和普通的原则”。

日本也是一样,从“明治维新”,直到二战以后,不少有识之士也都在叹息,“日本曾以君子之国而自居。但战败后社会的混乱程度可谓惨不忍睹:黑市交易趋于半公开化;人们对于罪恶之事司空见惯;对盗窃等犯罪行为不足为奇;虚假报告成为政治的依据;伪造的申报单竟然成为经济指标等等。”“在这种世风之下,即使大声疾呼‘遵守道义’,又有谁会倾听呢?”

一向以重道崇德而自豪的文明古国中国,仍然还是这样。在辛亥革命之前直到五四运动之后,许多敏锐的知识分子都感受到了这个转型的道德“阵痛”。从章太炎发现“俱分进化论”,感叹“知识愈进,权位愈申,则离道德愈远”,到鲁迅等人热烈讨论中国的“国民性”,勇敢地揭露道德上的丑恶,都是这种情况的反映。

面对社会道德在转型时期的波折,历史上的诸多有识之士,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者,没有焦灼、冲动,更不只是叹息,悲观,而是清醒地看待,理性地分析,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道路和方法。对于19世纪英国工人阶级中的非道德现象,恩格斯指出,那些正是英国“当权的资产阶级极端自私自利的政策和全部行为的必然后果”。他坚定地认为,虽然我们至今“还没有越出阶级道德”,但是,“在道德方面也和人类知识的所有其他部门一样,总的说是有过进步的。”历史证明了恩格斯的远见,后来英国的社会道德,尽管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病根未除,还有许多道德问题,但是与19世纪中后期相比较,还是有着不小的进步。

反观中国,近60年来我们连续经历了三次伟大的历史性转变,这就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在这么短的时期内,在我们这个有着十多亿人口的超大国家里,进行了如此巨大的转变,其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而在这些伟大的历史转变中,也时时处处伴随有社会道德方面的转变。

而且与物质文明建设相比,甚至与经济政治等变化相比,人们思想道德的转变要更为深入,更加细致,所需要的时间也更为长远。我们庆幸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这些历史转变都非常顺利,在思想道德上也没有出现过像英国、日本那样的转型阵痛,但是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传统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势力,特别是几千年来小生产者思想道德的影响,顽固地盘踞在我们的头脑里,不会轻易退去;西方资本主义思想道德的强势侵入,经常花样翻新,颇具诱惑力。再加之我们国家原来的底子薄,经济文化不够发达,尤其是社会转变出现的大变革中出现新矛盾、新问题,各种社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者的经验能力跟不上,这些都会反映在人们的思想道德上,或者以社会道德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这个角度讲,道德建设中出现一些失误和毛病,甚至出现局部滑坡现象,并不奇怪。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道德只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归根到底要受社会关系决定。不是道德决定社会发展,而往往是社会发展决定着社会道德的发展,决定着它的水平和高下。一个坏的社会,怎么也不会提升起好的社会道德水平;同样,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也决不会允许其道德水平长期跌落到它所允许的标准之下,它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改善其道德状况,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平。

当前我国各界人士对于各种非道德现象的高度义愤,表现出的这种对于非道德现象的“零容忍”,正是出于对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高度关注,是一种新的文化自觉;而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议,也正是反映和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愿和要求,采取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步骤。

评论道德的滑坡和爬坡,首先要清楚什么是道德,它的内含和外延。道德是一种从善恶的角度,用知、情、意来表现和增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文化现象,又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之上,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个内容非常丰富,外延相当宽广的概念。它包括着人们之间的道德关系、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道德实践(包括道德评价、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和培养)等等。即使以社会道德而论,也包括着例如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等等许多方面,在各个领域里,又分别有着许许多多的具体规范。要知道,就在这些具体的准则和规范之间,不但许多是不协调、不同步的,例如仁爱与智慧,进取与遵纪,而且它们在各个时期的社会道德状况和水平里,所占据的地位和份额也是不同的。有的时代强调这几点,另一个时代又重视另外几点。

其次,也必须考虑道德的主体,就是人的复杂状况。人类社会更是个极其复杂的组合,其中包括各个阶级、阶层、民族、社会集团,他们之间在道德上的差别很大;具体到每个人,由于其出身、经历不同,知识、水平、职业、教养种种的差异,尤其是在不同的社会和时代里,即使同一个人,他的道德水平和道德表现也会有差别和不同。

由此可见,人们要判定某个社会,或某个时期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下起落,是个极其困难的问题。至今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制定一个测量社会道德水平高下的标准体系。我们不能根据某一标准、某一尺度确定社会道德水平滑坡,还是爬坡。例如,我们不能由于现今的某些社会腐败、诚信缺失,就断定我们全社会的道德 败坏;它们毕竟只是在某些部门、某个领域的问题。更不能由于少数人麻木泠淡,见危不救而判定全社会的道德滑坡,因为这也只是极少数人的表现,代表不了全国人民的道德水平。对于我国当前社会道德状况,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作指导,坚持全面地观察,在把握全局时,还必须分清树木和森林、主流和支流,不要从片面性的前提,得出普遍性的结论。

如果全面地观察我国的社会道德状况,我们就会得出结论,中国目前的社会道德存在着种种道德失范现象,有些甚至是改革开放以来更加严重的,例如官场中有腐败,商场里缺诚信,公众场所里有自私和冷漠,然而这一切都还只是局部的;改革开放使得中国人民更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自信自强。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劳朴素、诚实善良的,这些才是社会的主流。不但从我们各个地区、单位里,每年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身上可以看到道德的光彩,更可以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里,随时能够感受和体会到“还是好人多”。不然何以在遇到自然和社会灾害面前,会出现那样多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局面;何以全国的社会经济会如此飞速发展,综合国力会这样大幅跃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进步,民族的振兴,背后有着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的支撑。一个国家和民族发生如此伟大的发展变化,取得如此伟大的成绩和进步,离开了广大人民思想道德的力量是难以想象的。

谈论我国道德建设的形势,究竟是“滑坡”还是“爬坡”,都会涉及到一个“道德之坡”概念。这个“坡”又是什么呢?其实它就是由时代决定的,需要建立和坚持的先进的道德规范体系,这是我们观察和衡量社会道德水平的标尺,也是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目标。今天,我们中国人民需要的道德之“坡”,既不是西方的资本主义道德,更不是我国古代的封建主义道德,而是与人类文明和我们民族优秀的传统相承接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它集中地体现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里,体现在社会主义荣辱观上。

我们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作指导,在承接了人类传统文明和东西方优良道德的基础上,在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例如它所坚持的集体主义原则,其理论根据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什么抽象的“人”或“个人”。从这里出发,它 最科学地解决了集体与个人的辩证关系: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既反对漠视个人和个人利益的“虚幻”集体,也不赞成盲目的、极端个人主义。主张当二者发生尖锐冲突,无法调和的情况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因为归根到底,集体利益代表着更多的个人利益,以及包括着牺牲者之利益在内的,个人的根本和长远利益。历史证明,正是集体主义原则保障了我们队伍的步伐一致,使我们的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还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高瞻远瞩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要硬。提出要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人才。三十多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党中央1996年作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2001年又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直到2006年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此期间,党中央还曾多次作出关于未成年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等决议,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应当指出,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这个坡,本身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一大贡献,一大胜利,它是我们多年来辛勤工作的结果,也为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这些事实都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一直在探索和攀登这个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之“坡”。

7.儒家慎独与当今公民道德建设 篇七

儒家慎独与当今公民道德建设

慎独是指人内心的专注、专一状态,尤其是在一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仍能坚持不苟.<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5句话、20个字涵盖了10个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作 者:姜宝港 刘炳展 作者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济南,250013刊 名:成都教育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ENGDU COLLEGE OF EDUCATION年,卷(期):18(4)分类号:B82关键词:慎独 仁义礼智圣 公民道德 建设

8.我国当今社会道德现状 篇八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快速发展,社会诚信道德出现了严重缺失现象.给社会带来严重的道德风险.妨碍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而在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精心构建社会信用制度,使之能与各种禁止规则配套运行,将成为有效摆脱“诚信危机”.实现社会诚信的转折点。

一、杜会诚倍缺失的严重态势

社会诚信作为基本的社会关系和道德品格.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社么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评价标准中.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不和睦,业无诚信不兴旺.国无诚信不稳定,世无诚信不安宁.当今时代,诚实守信不仅是社会交往的基本伦理原则.还是经济交往的必然要求,是建构现代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伦理基石。然而,随着我国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快速发展,社会诚信道德处于严重缺失状态,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既所谓“诚信危机”。“诚信危机”以经济领域作为辐射中心向其它领域扩散,并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经济领域,非诚信现象存在于市场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在生产消费方面,生产经营者、销售者制假、售假、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令消费者如屡薄冰;在市场进人方面。有假出资、假注册、假地址、假担保等坑蒙拐骗现象;在市场交易中则虚假广告到处有,合同欺诈满天飞,侵权违约、赖帐不还、偷逃税金等现象屡禁不止;在市场监察中假审计、假处罚、假查真放,地方保护主义横行;在市场退出方面,作假帐、报假亏、假破产等五花八门.如此等等.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猖撅,问题之严重、性质之恶劣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或诚信经济.信用已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支柱.因此,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急需新制度的供给来保障诚信的实现。

在政治领域.也充斥着各种违反诚信原则的政治造假、欺上瞒下、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为官为利不为民的现象。具体表现为:部分当权者对外许下不少为民谋利、为民造福的诺言.暗地里却为个人或者某一小集团的私利而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侵吞国有资产。致使许多行政计划和项目形式主义严重、华而不实,一些当权者为了表现自己的政绩和能力.对上级报喜不报优,甚至捏造数据,虚报政绩,对人民的疾苦和有待解决的问题视而不见,甚至采取掩盖欺瞒的手段为自己的仕途铺路;一些官员表面以公仆自称,而在实际中对普通百姓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派头,空话说得多,实事办得少.缺乏基本的求实精神。政治领域中的“诚信危机”与政治腐败相互助长,成为政治腐败的一大症结。

思想文化领域也存在着严重的“诚信危机”现象。不少书商和出版社为了谋取暴利而置法律道德于不顾,肆意抄袭、剿窃、盗版他人作品,造成文化市场鱼目混珠、良芬不齐的混乱局面。就连一直为人们尊崇的文化圣地—学术界。也净土不在,流行学术腐败.可见学术界的诚信求真精神也面临严重挑战。在名利的诱惑和驱使下.甚至各种假文凭、假证书也随处可见。诚信是科学和学术求真求善的本质要求,失去了诚信,学术就沦为从根本上违背学术精神的伪学术。

不仅如此,“诚信危机”还以其无孔不人的态势渗人到社会生活当中,在社会生活领域滋生猜忌、隔膜和不信任感,动播了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践踏了人们的道德信仰。

二、诚倍缺失的制度根源

出现上述较严重的社会诚信缺失,我们不能简单将之归结为社会转型期必然出现的道德滑坡,而应该认真分析目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关键原因.积极探讨消除危机实现社会诚信的有效制度安排。

我国自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来一直在努力完善政治经济体制、健全政策与法律制度。而我们在探寻“诚信危机”的社会原因时.也一直把政治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与法律的不健全归结为社会诚信出现严重危机的诱因。但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供给.我国社会政治道德法律制度上的空白和缺陷在不断填补。就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而言.我国不仅已建构起了对市场履行管理职责的组织系统和对市场主体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的市场中介组织系统.而且也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市场法律体系,有了关于市场主体的法规(如企业法、公司法等),有关于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法规(如物权法、债权法、保险法、专利法、商标法证券交易法、著作权法等),有关于市场体系的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还有关于市场管理的法规、关于宏观调控的法规、关于社会保障的法规等等。可见,如今绝大多数损人利己的不道德、不诚信行为已不是靠钻法律制度的空子而得逞,而是明明有法律、有制度的禁止仍要公然冒犯。例如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权毁约、赖帐不还,偷逃税金、走私骗汇、权钱交易等大量不诚信行为,都是被刑法、经济法和政纪、党纪等所不允许而仍然为之。现在的关键问题不是缺乏新制度,而是新制度的供给存在较严重的缺陷,导致被新制度禁止、防范的行为在制度实施后仍然大量发生,甚至有增无减,或者虽有所减少,但远未达到制度供给的预期效果。这说明,我们的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对背弃诚信行为的惩治滞后,失信产生的市场代价滞后,有些失信代价甚至在政治权力的保护伞下(如地方保护主义)得到化解。鉴于此,要恢复社会对诚信的有效供给,在制度安排上,不能仅仅通过制定各种禁止规则就完事大吉,还应在制度结构上和操作方法上为制度中的禁止规则配置信息反馈机制和保障机制。信息反馈机制负责对被禁止的行为进行监督,做出信息反馈。保障机制则负责根据前者提供的信息,对行为者做出相应的惩罚。这样才能使损人利己的非诚信行为难以隐匿,让损人利己者感到畏惧而不敢轻易违反禁止规则。应该承认,目前绝大多数制度的低效或无效,都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不同程度缺位所置,如偷逃税金、权钱交易的大量发生,主要就与缺乏灵敏的监督有关,坑蒙拐骗、侵权违约、赖帐不还、公款消费的有恃无恐,主要就与惩罚机制的实际不到位有关.因此,要消除诚信危机、构建社会诚信,目前函需增设一个能与各种禁止规则配套却一直未受到应有重视的制度—社会信用制度。

三、社会信用制度的效用与构建

社会信用制度,是有关个人信用、法人信用乃至政府信用、国家信用的制度,它是指社会监督、管理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和运作机制。当代社会信用制度以微机和互联网等高科技为技术手段,以信用机构和金融机构、工商管理机构、税务机构、法院等机构的协作构成信用管理体系。社会信用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信用登记制度,含义是每个准备谋取职业、开立银行帐户、存款贷款、消费信贷、租房、注册公司、经营企业和从事其他各种交易活动的人,事先都要进行信用登记,然后只能用实名和终生信用代码进行这些活动并形成各自的信用史,见之于信用档案。二是信用评估制度:资信评估机构根据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管理、法院等机构及用人单位、业务往来人提供的信息掌握每个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情况和信用史并予以评估。三是信用风险管理:信用评估机构将以合法的渠道定期向社会发布信用信息,不讲诚信的“黑名单”和讲诚信的“红名单”将同样公布于众.同时,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向资信评估机构征询任何一个准备与之进行交易的企业或个人的资信情况,以决定是否与之交易或以何种方式交易;而对某项交易没有把握的交易者,可向信用担保机构寻求担保。四是信用规则保障:对有不正当交易行为或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资信评估机构给以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机构有权视情况做出赔偿、加倍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吊销银行帐号乃至永远不得重新注册公司、永远不能重新申请银行帐户等征罚。

有了这样的信用制度,各种损人利己的背弃诚信行为就不能再横行无忌了,讲诚信者与不讲诚信者的博弈情况会发生根本改变。首先,讲诚信者不再容易被不诚信者暗害,因为他现在可以轻易地从资信评估机构了解到对方的资信情况,一旦发现对方信用度不好,就可终止与对方的交易.即使不小心上当吃亏,也有保证通过银行或信用担保机构较便捷地获得对方的赔偿金。其次信用不良者的损人利己伎俩不仅处处变得难以得逞,而且出现巨大风险:信息评估机构给其的不良记录,肯定会让不诚信者在今后的就业或营业中困难重重,甚至有可能遭至永远被开除出市场的征罚,具体表现为,一个市场主体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既会遭到金融、工商、信用等机构的追究和惩罚、被剥夺违规所得,也会在社会上立刻变得寸步难行,求职没人要,贷款没人给,消费没人赊,租房没人愿租,经营没人来„„。这种灵验的恶有恶报的机制的存在,使那些想千坏事的不良之徒不得不为之却步。这种状况按经济学的解释是损人利己者基于自己的成本—收益比较,发现违信损人,不仅失败的风险很大,而且即使侥幸得逞,长期成本也远大于短期收益.社会信用制度正是根据成本—收益原则,构造了一个信用违约成本大大高于违约收益的社会环境。最后是越有良好信用史和在资信评估机构显示出信用度高的个人或企业,越容易取得其他市场主体的信任并达成交易,而达成的交易越多,不仅获利越多,而且信誉度越高,声誉越好,由此形成信用与经济利益的良性循环,人们从而真正具有了愿讲道德、愿守信用的内驱力。

9.社会矛盾研究方法分析当今社会的 篇九

社会矛盾研究方法分析当今社会的医患关系;一.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的现状;我国医患关系正处于紧绷与高危状态,医患冲突不断发;就目前我个人关注新闻和询问亲朋友好友所了解到的情;二.从马克思社会矛盾研究方法的角度看医患关系紧张;医患关系贯穿于医疗的全过程,它是随着医疗事件的发;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1/5,;社会法制的不完善我国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

社会矛盾研究方法分析当今社会的医患关系

一.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的现状

我国医患关系正处于紧绷与高危状态,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院成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地方之一。据中国医师协会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影响较大的伤医暴力案件共有16起,其中温岭杀医案、河北馆陶女医生遭患者家属殴打辱骂后坠楼身亡等案件都成为舆论关注焦点。2014年2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齐齐哈尔医生出诊遭患者报复身亡。2014年2月18日15时许,河北易县一外科医生遭患者割颈。2014年2月25日,微博爆料,因为床位问题,南京口腔医院护士被官员夫妇殴打。2014年3月5日中午,广东省潮州市中心医院发生潮州“押医游行”事件。由于目前医疗事故处理的机制和法律不健全,患者选择医疗事故鉴定、诉讼途径解决的较少,加上有些媒体对医疗纠纷事件报道的负面倾向,使得医患冲突进一步恶化。

就目前我个人关注新闻和询问亲朋友好友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社会舆论已经很少会站在理性的一面了,更多的人是毫无底线的宣泄,各种谩骂指责全部指向医生和院方,“医生该砍”的言论让即将步上医学道路的我们心惊胆寒,也让越来越多的医生和医学生开始质疑自己的职业,担忧今后的道路,甚至重新思考将来的选择。医患矛盾依然恶化到如此境地,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医疗问题,而演变为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从马克思社会矛盾研究方法的角度看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医患关系贯穿于医疗的全过程,它是随着医疗事件的发生而形成的,这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我们不应该回避和掩盖这对矛盾的客观存在。本着以矛盾分析法的精神,一分为二的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医患冲突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下面就一些主要因素作一分析: 1社会因素

政府财政投入不到位 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 1/5,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2011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20.3%,远低于世界国家59.7%的平均水平。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虽然国家在大力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在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下,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绝大部分的医疗费用都是有患者个人承担的。这种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来就医时怀着对医方很高的期望值,一旦治病效果不理想、特别是病情恶化或死亡时,患方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难以承受这巨大压力,患者及其家属会因“人财两空”而迁怒于医方,从而引发暴力事件,激化医患冲突。

社会法制的不完善 我国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仍需要不断完善和补充。医疗卫生事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目前不管是维护患者利益的法律,还是维护医生权利的法律都非常不健全,甚至存在着真空地带,导致了时常发生的医疗纠纷的不当处理,使极少数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疗纠纷的处理规则丧失信心,从而用暴力来宣泄不满。

2医院和医生方面的因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对经济效益的热衷与追求也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不可忽视的因素。医院要考虑如何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来维持医院生存、竞争和发展,原本是以“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却转变成了当前社会畸形的以经济利益为一切指标的观念。医院服务相关的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虚高;生产销售等流通环节多,层层加价,一些不法药商通过给医生回扣、提成等;现行医院的药品收入加成机制,也诱导医院买卖贵重药品,医生开大处方、过度检查和治疗。

长期以来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缺乏人文素质培养,造成一些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在服

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是的医患冲突一触即发。部分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不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违背医学原则,盲目地借助于医疗设备为病人做检查,违心采用高额回扣的药品,使患者对医方的信任感大大降低。另外当前卫生事业经费不足、医务人员待遇低,医生工作压力大、工作负担重带来的医务人员工作倦怠,使得部分医生把经济价值置于健康价值和社会效益之上,即使是少数的个例,也在社会上对医生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对其他的医生产生心里负担,使得这部分医生无法全心全意的为患者服务,更加重了医患矛盾。

3患者方面的因素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的健康状况,对疾病治疗效果抱有很高的期望。但是对医疗诊疗工作,医学知识和医疗风险了解的缺乏和造成患者内心期望与实际医疗效果存在落差,一旦出现不理想的治疗效果,即可诱发医疗纠纷。同时患者的自主意识和维权观念较以前有了很大强化,不仅有生存、安全的需要,更有获得尊严、平等和知情的需要。另外由于患者获取信息渠道的便捷化,某些新闻媒体的不当渲染造成患者对医生信任的缺失,使其本能地对每一个医学程序都怀着不信任的态度,这种怀疑不仅影响到了治疗本身,而且左右着患者处理个人期望与治疗结果的态度。

改善关系的对策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而医患关系的紧张,必将影响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同时社会主义的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体现我们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卫生事业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事业。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积极、主动地处理卫生事业发展的两个主体医患双方的矛盾,改善医患关系,才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政府应强化法制建设,引导医患关系;完善医疗体制,把医疗保障作为社会和谐的基本要素,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形成人际互动中的尊重、理解、信任的风气;医院方面应加强医德建设,严格医院质量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尊重患者权利,注意医务人员的形象和礼仪;患者应该对医护职业的艰辛、繁重和高风险性给予充分理解,了解由于现阶段医疗技术的局限,很多疾病无法治愈,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要求医生一定做到十全十美。当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先与医院共同协商解决,而不是盲目“医闹”。

10.当今社会诚信状况观察报告 篇十

诚信的基本概念: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

信用乃立身之本,俗话说:“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国。”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时下,人们对诚信却有着不同的想法。有人说,诚信是人的本分;也有人说,诚信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诚信是一个遍及全社会的课题,对于人类来说有不一般的意义,它代表中国未来的发展。对于不同观点,我做了小部分的调查。

2010年12月18日~2011年1月31日,以网上投票的方式来进行民众对于当今社会诚信的调查。在这期间有68人参与了网上投票,其中21到40岁的人数居多。下面列下了几个例子:

第一,对于对诚信的理解,有大部分人认为诚信就是待人真诚,恪守信言;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表里如一,说到做到。有少部分的人认为诚信就是遵纪守法,完全负责。

第二,在日常生活中,关于人们是否能做到诚实守信。64.7%的人认为基本能,但有些事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35.3%的人认为能,这是做人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并以此为荣;做得到与做不到都无所谓、一切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这个选项基本是没有人选择。这样也说明了一件事,人们的诚信意识也是蛮高的。

第三,对于现代社会的诚信度是多少的问题,有64.7%的人认为诚信度为50~70%,有29.4%的人认为诚信度在50%以下,有5.9%的人认为诚信度在70%以上。

第四,当我们的利益受到不诚信的威胁时,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维护诚信;当家长在面对自己的孩子在考试中作弊,94.1%的人会对孩子进行教育;有91.2%的人相信诚信是金;有97.1%的人认为他们会在诚信中找到快乐。在投票结果中,大部分的人认为诚信度与受教育程度有关,我们讲究诚信要从小孩抓起。

最后,关于我们未来社会诚信会怎样有精细的调查。有52.9%认为社会诚信在不断进步,20.6%的人认为可能会退步,17.6%的人认为会跟现在差不多,8.8%的人认为一直在退步。对于这种状况我们要更深入地进行检讨并认真的去落实社会的诚信的正义之风。

在医药卫生、服务行业、商业、美容金融、教育、旅游、信息行业、物业管理这些行业里都有着一些不诚信的现象。诚信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而中华传统美德在随着人们对利益的注重而流失、由社会不良风气而造成的、缺少宣传和教育、某些人的自我意识太差等等因素造成目前存在不诚信的状况。

当今社会,“三鹿奶粉案”.“学术造假”.“假农药假种子案”等等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作为社会中的一分子,我们要建立健全个人的信用体系,加强我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提高我们的诚信意识。

诚信,其基本内涵,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周易》有“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孔子曾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古人关于“诚信”的上诉代表性观点,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

莎士比亚曾说过: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类文明的基石,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诚信是每个人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本,恪守诚信是每个人应当有的生存和发展的理念之一。诚信的人必将受到人们的信赖和尊重,从而享有做人的尊严和发展事业服务社会的机遇。将“诚信”二字刻进我们心灵的深处,用一生的言行去实践它。只有当我们对于诚信的修养提高了,我们的人生才有可能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更好地抓住每一个宝贵的人生机遇,让自己真正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11.当今社会能力比学历更重要 篇十一

首先先定义能力:

能力 ,就是指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因此没有能力某一过程的实现只是惘然。而获得学历这一活动如果没有能力是无法实现的。

对于能力与学历而言,学历是死的,而能力是活的。能力可以不断提高,通过能力还能不断创新,甚至获得更高的学历。但对于学历而言,学历是不能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更不可能创造出能力来的。缺乏学历的人,可以通过某方面突出的能力来实现人生的价值,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而没有能力的人则是寸步难行。

能力,有语言表达能力,有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社交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等,各个方面。当今社会需要的是综合性人才,怎能用学历和这么多种能力相提并论呢!学历只表示某人学习的程度,对文化知识的了解程度,俗称文化程度。试想:文化程度大于工作能力?

因此从定义来言,能力比学历重要。

其次,当今社会,说道能力与学历的问题,当然就涉及到了大学生就业的热门话题。来到社会就是用个人能力为社会做贡献,能力的高于地是衡量完成工作的标准。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一切都标准,高分低能,那也只是白纸天才。从学历的角度出发,十年来寒窗苦读,换来一个小小的蓝色本本,毕业证书,应该很不容易了。但是市场是残酷的,社会是多变的,大学生又是众多的。在就业招聘会上,会被这样提问,你有相关的经验吗,经验就是能力的直接证明啊!在这时,学历仅仅是一个华丽的收藏品。而能力在工作中十分必要,比如销售,管理,等工作。有些本科生做销售,管理比研究生来的更游刃有余,这不是能力索然吗!

南京大学的某博士生导师,他只有小学学历,难道就要否定他的能力吗?没有能力,一个小学毕业生能成为博导吗?可见能力还是重于学历的。

华罗庚,爱迪生,比尔盖茨,他们都么有高学历,但是都在人类科学发展中做出了重大贡献,难道说,他们的能力没有他们的学历重要喽~~

有人说,拿了文凭就能就业偶文凭就能就业吗?有文凭的人有很多,那为什么待业的也很多呢?那是因为待业的人他们本身没有能力,这恰恰证明了,文凭在能力面前只是一纸文书。我们不会全盘否认学历再就业路上所起的一定作用,但他也仅仅是能力的一个参考,路遥知马力,只有真正有能力的人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有不败之地。

中国速记网上显示,一位人力资源经理这样说,他说,在强调能力的地方,有时候学历并不能说明什么。可见能力比学历更重要啊!

中国市场调查网近期做了一场调查显示,只有百分之15的人为高学历是十分有必要的,还有百分之7的人对高学历全盘否定,然而百分之75的人认为,用人单位因考虑应征人的实际能力做决定。2007年中国第一调查网对你是老板,选择员工的时候学历与能力那个更重要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有百分之68.37的人表示能力才是硬与这个社会,学历只是一纸文书,不代表有学历就有能力。

这些数据显示,能力是重要于学历的呀!

上一篇:56教育随笔老师妈妈下一篇:会计专科调查报告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