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文件要求

2024-09-25

工程结算文件要求(精选9篇)

1.工程结算文件要求 篇一

工程竣工结算应提供的资料文件

0、招标文件、投标答疑、投标文件

1、施工合同、有关协议(如优良奖、提前工期奖)及相关证明

2、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批准的土方开挖方案,机械进出场次数、基础、主体脚手架搭设方案,新技术、新工艺或复杂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塔吊台数、现场围护、现场道路、临时用电平面图及材料明细),若实际发生变化还应作签证。(注:本项所涉内容可根据需要作签证处理)

3、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

4、有关的隐蔽记录:

1、土方隐蔽记录(应有平面图、剖面图,并标明现场标高和槽底标高)4-

2、无设计变更而变更的钢筋隐蔽记录

3、楼地面、吊顶、屋面做法的隐蔽记录

5、施工过程中的有关经济签证(如零星用工的数量及单价,增加的零活,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电气穿线管是否采用成品管接头粘接、吊顶内的电气线路敷设方式、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没提到的任何实际施工变化等)。

6、施工用水、电的单价和数量

7、甲方供材明细(包括规格、数量、单价、使用部位等)。

8、乙方购材价格签证单

9、主要乙方购材的规格、用量明细

10、外包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11、甲方外包项目说明(如要提取管理配合服务费应有甲已双方协议)

12、施工甩项说明

13、若图纸变更太大,应结合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内容重新绘制竣工图

14、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资料要求记录详实全面,书写认真规范,语言简练意清,已变更或已错误的有关资料应予以删除或作出标志和说明。

2.工程结算文件要求 篇二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文件内容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5、工程文件字迹应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资料进度必须与工程现场进度一致、做到签字及时、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L),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8、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等。

10、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11、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图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3.工程结算文件要求 篇三

(黔水建管[2005]23号)

各市(州、地)水利局,各项目法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 4号令)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要求,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我省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饮水解困工程’’管材采购实行了全省集中统一公开招标。从2003年开始,金省共组织进行了四批公开招标,共50多家省内外生产厂家及供货商参加了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通过两年来的实施,管材统一招投标采购对保证管材质量和工程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但在招标投标合同文件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招标后部分县(市)水利局不按招标合同文件及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合同履约情况不好,随意减少管材采购数量等现象十分突出,部分供货厂商不按价格供货等,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也影响了饮水工程的实施,同时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并且给我省水利建设市场招标投标制的实施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维护我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正常秩序,扎实做好下一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确保项目的进一步顺利实施,经厅有关部门研究,对我省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程管材采购招标投标合同履约提出如下意见:

1、要求各市(州、地)水利局将本地区2003—2004农村人饮解困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全省统一招标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在10月20日前报厅监察室、农水处和建管总站。

2、今年,厅有关部门将组织检查组,对2003—2004年全省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程管材招标投标合同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3、对未按管材采购招、投标合同文件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或合同履行不完整的县(市)水利局要求立即整改,对通过本次检查整改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县(市)水利局,厅有关部门将暂停该县(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直至项目整改完成;对不认真履行合同的中标厂商取消其下步在我省参与水利项目投标活动的资格。

以上意见,请认真执行。

贵州省水利厅农水处、监察室、贵州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

4.办理银行结算的基本要求 篇四

来源:第一会计网

各单位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了解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第一,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去的各项规定。第二,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以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

第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办理转账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

第四,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毛证,并按照规定正确填写。

第五,银行、单位办理结算应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结算原则。

第六,银行按照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票据和结算凭证。收付双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其自行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司解或裁决。

第七,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以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均不受理,不代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单位存款的正常支付。

第八,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5.文件材料排版要求 篇五

-----学生处网站

一、图片与文字排版要求

1、图片长度一律:800,宽度按照图片原始比例缩放。

2、文字在前,图片在后。不要出现一段文字中间插图片的情况。

3、新闻稿稿件应首先在word中排好版式。

4、新闻中的图片需要说明摄制人员姓名,例如下:

5.供稿说明在底部添加,格式:楷体、小四号、右对齐

二、Word排版建议

1、标题:黑体,小三,居中

2、副标题:宋体、小

四、右对齐

3、正文字体:正文文字,仿宋,四号

4、正文文字排版:选中正文文字,单击右键,选择“段落”选项,按如下格式选择版式:

附件:排版设计范例

新学期学生工作部署会召开

9月19日下午,新学期学生工作部署交流会在逸夫楼学术报告厅召开,校党委书记方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校纪委书记郑白玲主持会议。

会上,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研工部/研究生院、招就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就新学期学生工作的部署情况、工作计划、工作重点以及如何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方海洋对学生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培养人才是大学的主要任务,学生工作是我校的中心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学生培养目标,围绕目标开展工作。他提出,经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毕业生应在以下四方面奠定一定的基础:一是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二是具备相对独立的思想;三是具备比较健全的人格;四是具备继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例如:系统与创新型思维能力、发现问题能力、严谨认真能力、扎实淡定能力、动手执行能力、合作共处能力、担当面对能力、安全把控能力、学习提高能力等等。

当前我校学生工作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一是细心服务。深入学生,了解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学习、生活心理等各种问题,细心服务同学。二是积极指导。如生活规划指导、学业规划指导、去向规划指导、为人处事指导。三是主动把握。引导帮助学生把握好学习与活动,学习与身体、学习与成绩、学习与成长、学习与去向、学习与恋爱等关系。四是“对症下药”。根据学生不同年级、不同的成长需求,确定工作重点,对症下药,提高学生工作的实际效果。方海洋指出,学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学院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校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花时间、用精力、动脑筋做好工作。方海洋提出如下要求:第一,打铁先要自身硬。学生工作队伍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把握学生心理及行为特征、规律和人才培养方向,不断增强“为人师表、引航指路”的本领。第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第三,注意方法。与学生建立有效的交流沟通平台。第四,活动设计要多样性、趣味化、接地气。第五,学生工作手段要智能化、便利化。

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研工部/研究生院、招就处、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学生工作领导、分管本科生学生工作领导,团总支书记、全体研究生辅导员和本科生辅导员,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全体老师,校研究生会主席、校学生会主席等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新学期学生工作部署会召开,校领导方海洋、郑白玲出席会议(记者 王策 摄)

6.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篇六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招标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构成(1)商务部分:公司资质证书(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是货物制造厂正式授权的代理商)、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必须遵照《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执行,并且拥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颁发的产品符合标准检测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专业技术力量构成、质量体系认证、财务状况、合同款支付方式对招标要求的响应等、公司业绩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部分;

(2)技术部分: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安全兼容性、技术先进性、节能环保性。

(3)服务部分:售后服务内容

(4)组织机构部分:公司人员构成情况、项目负责人、具体经办人、采购答疑人员基本情况;

(5)价格部分:项目报价汇总表及报价编制说明;

本项目要求按照上述内容和顺序编制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构成内容与要求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第2条投标文件构成所要求填写的内容或提交的资料。

7.陕团办发评优文件要求 篇七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等学校团委,团省委驻北京、广东团工委:

“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及“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陕西省团建先进县”,是团省委授予我省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按照全省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及团建“三级联创”活动要求,为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更加奋发有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伟大实践中不断作出新贡献,团省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申报名额

2011表彰“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150名、“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70名、“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70个、“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50个(其中“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10个)、“陕西省团建先进县”12个。

团省委依据2010全省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数据,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各市级团委的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除“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外,其余奖项均实行差额评选,申报名额与表彰名额比例为1.5:1。

二、申报条件

评选表彰充分体现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申报五四红旗团组织要做到“四个好”,即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申报优秀个人要做到“四带头”,即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具体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影响。

5、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曾被市级团委以上单位表彰。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党员、预备党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按期足额上缴团费。认真完成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最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或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三、工作要求

1、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推荐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重点推荐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作出积极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要通过申报评选推动基层团建和基层工作,奖项申报要兼顾各个领域,特别要重点推荐全省重点示范镇、农村专业合作社、“两新”组织、社区及驻外等团组织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团省委评选各奖项时将全面兼顾上述领域,各市团委推荐时,每个领域分别推荐不少于1个申报单位及个人。

3、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和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在听取申报单位、人选所在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同时要注意坚持团费收缴一票否决及“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要求。

4、各申报单位和人选须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3、4、5、6),并撰写2000字的事迹材料。填写申报表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不超过规定的页面,不在表中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情况。事迹材料要重点反映创先争优活动中“四好”、“四带头”情况。所有表格请正反两面打印。

8.两要求,两意见文件学习心得 篇八

高二年级杨黎青

春节刚过,新的学期已经到来。普洱市教育局为了提升整个普洱市教育教学质量,下发了“两要求,两意见”的文件汇编,并要求一线教师人手一册,认真学习,做出心得体会。我认真阅读了“两要求,两意见”文件汇编,聆听上级领导的指示,写出如下书面总结:

“两要求,两意见”指的是普洱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包括《普洱市教育局加强中小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普洱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和《普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努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工作意见》。在全市掀起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浪潮。“两要求,两意见”为教育教学改革明确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布置,给广大一线教师指明了道路,吃了一颗改革的“定心丸”,引领着我们义无反顾地在改革浪潮中前进。

《普洱市教育局加强中小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包括行政管理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德育管理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教师管理规范、学生管理规范、总务后勤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管理规范等八项规范。《普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作出了以下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标准;

二、制定和落实教学工作计划;

三、规范教学时间;

四、落实教师教学基本常规;

五、抓好教学常规的检查指导;

六、组织开展好校本教研活动;

七、加强教师业务培训;

八、严格考试管理,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

九、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教学业务教师业务档案;

十一、组织开展好课外活动;

十二、加强实验课教学管理;

十三、积极开发校本教学资源,管理好用好教学设备等要求。《普洱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基本要求》提出的要求包括:

一、制定教学计划总结;

二、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三、认真上课;

四、批改作业;

五、教学反思;

六、课后指导;

七、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并作出详细要求。《普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工作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其中,对工作措施进行了详细部署。

通过对“两要求,两意见”文件汇编的认真学习,我有如下深刻的体会和反思。

首先,普洱市教育局加大了对各中小学的教育行政管理,并把监督工作常态化,这对深化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保障了教育教学改革的长期性、持久性,这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其次,普洱市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教学常规化管理提出基本要求,对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也做出基本要求,除了加强学校和教师落实基本教学常规外,对教师教学常规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根据高效课堂相应的安排。例如: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方面,详细要求备课要做到“六备”,对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作业、备考纲作出具体细致的要求。书面教案要做到“五明确”教师上课时必须“五做到”,批改作业“四要求”。强调学科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完成听课、评课、上公开课任务,积极开展教研活动。第三,普洱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也作出了部署。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其中,对一级完中的目标要求是达到“高上线、多重点、出实子”。到2020年,力争全市教育质量总体达到省中等水平。这一目标很鼓舞人心,但同时压力也很大,这就要求广大教师同心协力,在普洱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和学校领导的带领下努力拼搏,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9.评职文件要求 篇九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阜教人〔2010〕1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基本原则

为了与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相衔接,今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仍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原则上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2004〕8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76号)文件规定,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等进行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二、评审范围

评审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人员以及市、县级和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三、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四、具体工作及要求

1、资格审查。为严格申报评审条件,强化资格审查力度,提高评审工作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标准,不仅对学历、资历等规范要求、从严把握,还要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态度作风以及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综合考核,同时还应对申报者是否以现岗位申报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允许推荐评审,对提供假材料、假证件及弄虚作假混岗申报的,除造假者本人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请各县市区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表彰证件对照文件认真审核,并在证书背面加盖人事审核公章。

各县市区在受理申报时要逐卷对照“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阜教人[2007]24号文件附件)进行审理,缺少材料或整理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卷不予受理,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后不再允许补报,直接交评委会评审。

2、推荐过程的具体要求。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过程中有关公开展示、继续教育、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以及申报材料整理规范要求等相关内容,按照阜阳市教育局、人事局阜教人[2007]24号文件要求执行。

计算机应用能力按人事部门要求提交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

五、评审材料报送1、9月20日前,各县(市、区)、各单位将申报中学高级材料报市教育局,10月20日前将中级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2、初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评审时间,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

3、各县市区在上报中、高级卷时须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评审情况一览表”(用Excel)一式三份和信息盘一份,申报人员的信息录入一定要和本人申请表填写的一致,确保录入的信息准确、不缺项,报卷时一并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2011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阜教人〔2011〕3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全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岗位设置管理

1、评审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人员以及市、县级和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二、评审标准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推荐

1、各单位推荐申报,应坚持民主评议、民主推荐,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大会述职;学校教职工投票推荐;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率测评;单位考核组考核评审;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单位在确定申报人员后,应对上报人员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由单位具办人及主要负责人在申报人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栏中签名盖章。凡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对上报人员在申报前进行公示的,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

2、资格审查。为严格申报评审条件,强化资格审查力度,提高评审工作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标准,不仅对学历、资历等规范要求、从严把握,还要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态度作风以及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综合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同时还应对申报者是否以现岗位申报进行严格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要对所审查的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对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应及时将申报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请各县市区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表彰证件对照文件认真审核,并在证书背面加盖人事审核公章。

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查工作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假材料、假证件及弄虚作假混岗申报的,除取消造假者本人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3、申报材料整理。各县市区在受理申报时要逐卷对照“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阜教人

[2007]24号文件附件)进行审理,缺少材料或整理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卷不予受理。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后不再允许补报,直接交评委会评审。

推荐过程中有关公开展示、继续教育、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以及申报材料整理规范要求等相关内容,按照阜阳市教育局、人事局阜教人[2007]24号文件要求执行。

4、计算机应用能力按人社部门要求提交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

四、材料报送1、7月30日前,各县(市、区)、各单位将申报中学高级材料报市教育局,9月20日前将中级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2、初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评审时间,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

3、各县市区在上报中、高级卷时须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评审情况一览表”(用Excel)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稿(邮箱:gzm162@sina.com),申报人员的信息录入一定要和本人申请

表填写的一致,确保录入的信息准确、完整、不缺项,报卷时一并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做好2007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阜教人[2007]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办发[2007]67号、市人事局阜人专[2007]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基本原则

200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推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教人[2006]50号)文件要求实施,考虑到2006年全市首次实行评聘分开后一些地方出现的新问题,并着眼于今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等因素,2007年全市中小教师职务评审原则上按以下要求进行。

1、已制定评聘分开并落实实施方案的学校及空岗较多的学校,继续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进行申报。

2、对于岗位已满尚未落实评聘分开实施方案聘任且矛盾突出的学校,应鼓励教师向缺编空岗的学校流动、逐步消化。

3、考虑到教育教学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外地对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操作方式和政策导向,从2008年起我市逐步实行“评聘一致”的教师职务评聘原则。

二、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三、评审标准

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各地要认真总结去年评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把握政策,具体承办职评工作的同志,要熟练掌握标准内容及任职条件,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整理进行具体辅导。

四、有关具体事宜要求

1、资格审查。为严格申报评审条件,强化资格审查力度,提高评审工作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标准,不仅对学历、资历等规范要求、从严把握,还要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态度作风以及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予以综合考核,同时还应对申报者是否现岗位申报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允许推荐评审,对提供假材料、假证件及弄虚作假混岗申报的,除造假者本人取消申报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请各县市区对申报者提供的各类表彰证件对照文件认真审核,并在证书背面加盖人事审核公章。

各县市区在受理申报时要逐卷对照“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见附件)进行审理,缺少材料或整理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卷不予受理,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后不再允许补报,直接交评委会评审。

2、公开展示。为增强职评政策的透明度,公平、公正地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对单位岗位职数、申报资格条件、个人申报材料、推荐意见等应在本单位及中心校予以公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1周,不准走过场,展示反馈信息填入有关表格。

3、继续教育。申报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积极配合人事部门抓紧实施继续教育的培训(包括校本培训),及时验印颁发有关证件,需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应提交合格证。

4、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继续开展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工作,组织方法及评价标准,按照市教研室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典型课例教学工作全部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市

直学校的业务考核,可采取由市教研室组织或委托属地区教育局组织,市教育局将派专人进行巡视、指导。业务考核当年有效。

5、支教材料。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无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者不予申报。对经组织批准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的,须提供支教文件、审批表等支教相关材料。

6、关于转岗评审问题。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由非中小学教师系列转岗到中小学教师岗位,或中学、小学岗位变动的,须在现岗位任教一年以后转评同一级别职务;未经转评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中学教师转岗到小学教师或非教师系列转岗到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其转评前的同级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小学教师转岗到中学教师岗位,取得合格学历后同级转评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的,可以正常晋升申报;取得合格学历后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转评前后在中学连续任教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的也可以正常晋升申报。

7、关于申报专业(任教学科)与申请人所持合格学历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问题。按照省人事厅的要求,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对于完全不同的学科必须提交转教半年以上本专业培训的合格证(继续教育学习除外),或提供2007年前已参加成人高考并被录取与申报专业一致参加学习的证明(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就读院校证明)。

8、关于符合认定条件、申请相应职称的有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省人事厅[2005]6号文件标准掌握。申报者必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核证明及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考核方法参照教育教学类第四项要求)。

9、颁证及聘任工作。对取得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各县市区人事、教育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应抓紧时间到市人事、教育部门集中办理资格证书,并及时发放。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将聘任手续报相应教育、人事部门审核后兑现工资。聘任时间按照阜人专[2007]38号文件执行。

五、时间安排

由于省确定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今年我市职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各校应于7月15日前继续完善评聘分开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作。

2、典型课例教学应于7月30日前组织结束,单独密封存放。

3、中学高级教师卷请于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

4、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卷请于10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

5、初级教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时间,各县市区自行确定,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

6、上报中、高级卷须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用EXCEL表)和信息盘各一份,并由人事部门出具评审委托函。

阜阳市教育局阜阳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附件:申报材料及整理规范要求

(下发给每位申报者)

申报者应根据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分类规范整理,每类材料应由“材料标签”和目录。各类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有学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涂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单位出具的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报告;

2、破格晋升人员的考核材料。

3、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受综合表彰的证书或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并在证书上注明表彰文件编号)。

二、学历、资历方面

1、必备证件:①毕业证;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任职资格批文);③聘任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继续教育证。

2、其他材料:①校长岗位(提高)培训证书;②职称晋升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文件要求必备者提供);③支教证明(中学高级申报者);④转岗申报者所在单位说明转岗原因的证明材料及报告;⑤破格申报的专题报告(县教育、人事部门出具)。

3、说明:有关证件均需提供原始证件;若毕业证遗失,应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从档案中复印有效材料,加盖县市区教育局档案管理印章。

三、教育教学类

1、教学设计(教案)。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选出2—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可做出标记或单独抽出。教学设计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课例分析,有教学反思;必须经学校负责人签字验印并证明由本人撰写的原始教学设计。

2、教育教学经验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不少于2000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一篇,内容应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贯彻素质教育思想,有一定的见解,不少于1500字。以上材料必须经学校验印证明其真实性。

3、教学工作量及出勤材料。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教学工作时间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周课时不少于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凡一个基本任期内工作量不满或有旷课现象或从事教学时间不满一个基本任期的不予评审。由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验印的一个任期内的原始材料:授课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

4、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演讲材料。申报2007年1月1日后组织的业务考核方为有效。提供本人撰写的教学设计或讲稿,不少于3人的听课记录及综合评价意见和评价等次,组织单位要证明听课专家的身份,由听课专家签名后密封,组织单位验印。

5、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工作材料。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教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3年以上,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担任上述一种职务1年以上。提供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不少于1500字)、学校证明其承担和胜任该项工作情况和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原件。

6、校本培训和校本教研材料。经学校验证的原始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8次的听课记录及校本研究活动记录。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还应由学校提供是本学科骨干教师的证明;经学校和组织单位验印证明的近三年每学期不少于1次的校内公开课和任现职以来不少于2次的校际公开示范课的开课通知、备课笔记、评价意见。

7、教育教学成绩材料。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成绩要求的9项之一,并附相应的证书、手续完备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及其他经学校证实的原始材料。

8、支教材料。支教文件、支教学校的证明课程表、授课计划和出勤证明等。

四、教科研材料类

中小学高、中级职务应分别具备省教育厅、人事厅[2005]6号文件规定的教科研方面的相应条件,应提供文件规定的手续完备的有效材料(所有材料须附原件,如证书原件、论文原文、刊物原件、原始会议通知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五、表格类

1、评审表:高级职务一式三份,中、初级职务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审查表一式一份。

六、整理规范要求

1、“评审表”、“档案袋”统一印制,以保持材料的规范统一。

2、材料分类填写“材料标签”及目录,装订整齐美观;整理装卷时,可将教案、听课记录、评审表另放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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