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体系

2025-01-15

国资监管体系(精选8篇)

1.国资监管体系 篇一

宜昌国资委推出县级国资监管新模式

在县级国有企业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国资监管部门如何履职尽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湖北省秭归县国资局将经营和非经营性资产“合二为一”,细化“大政策”,实化“小规章”,探索出了县级国资监管的新模式。

创新国资监管模式助推国有经济发展

——湖北省秭归县国资局走出县级国资监管新路子

伴随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秭归县国资局,大胆探索县级国资监管新路子,留下了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国资监管、科学营运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闪光足迹:——强化国资监管,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近3年累计实现国有资本收益2000多万元;——科学营运国有资本,实施国有资本金投入近1.5亿元,新增国有资产总值1000多万元;组织资源性资产开发和利用,创综合效益近1亿元;

——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国有所有者权益从13576万元增加到16618万元,保值增值率达到122%。

——规范实施产权交易,先后实施产权交易300多宗,交易额达到6000多万元,实现增值500多万元。

秭归县国资局局长王功斌说:秭归县国资监管模式得以实施,靠的是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靠的是财政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靠的是监管企业和监管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强化出资人职责监管“空白地带”

秭归县拥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185个,总资产1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8.9亿元,县属国有企业13家,总资产3.66亿元。如何监管这些国有资产,2004年12月诞生的秭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感肩上担子沉甸甸的。新的机构、新的人员,面对的是国资监管中的系列新问题。由于县域经济已经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新格局,虽然经营性国有资产少了,但长期以来在行政事业单位形成的国有资产仍然不少,大多由部门和使用单位管理,或实施对外租赁经营,产权不明晰,国有资产变成了部门资产,成了单位和部门的“小家当”、“自留地”,国有资产贬值和流失的问题常有发生。虽然过去部门和行业履行了管理职能,但并非以出资人

身份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由于权责利不统一,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存在“管投入的多,管收益的少;管审批把关的多,管监督落实的少;管使用的多,管保值增值的少”等“三多三少”现象。由于国有资产分布在各个部门、各个行业,虽然对其管理使用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监管难度较大,特别是有的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者,视使用权为所有权,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虚报、瞒报国有资产,使监管难以到位。如何监管这些空白地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秭归县国资局把县政府赋予的9大职责作为“尚方宝剑”,把依法履行对县乡(镇)行政、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作为重点,把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作为规范实施监管的保障,把考核奖励企业负责人作为有效手段,除配合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管外,对秭归县投资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3家企业,实施“五大监督”,即严格清产核资、监督资产损益,严格产权管理、监督产权交易,严格国资收益征收、监督所有者权益到位,严格经营管理者选聘、监督择优选拔,严格经营业绩考核、监督奖惩兑现,从而使出资人职能得到充分体现。

细化“大政策”实化“小规章”

面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无统一规范模式,监管范围、职责千差万别的态势,秭归县国资局用的是走出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的办法。单位组建不久,即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起草并由县政府颁布《秭归县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细则》,从而细化“大政策”,实化“小规章”,不断创新县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

一方面,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针对改革带来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大幅减少,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逐年增加,且管理有所疏漏的实际,争取县政府授权,全方位监管国有资产。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监管,重点抓好产权登记和管理,并与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和配合,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撞车,力求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不留监管空白,不漏监管死角。对授权监管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严格履行出资人职责,夯实管理基础,突出管理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实施必要奖惩,确保保值增值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实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秭归县国资局从组建伊始,即针对国资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在细化职能职责,力避“多头管理,又多头不负责任”的基础上,立足依法监管,透明操作,制定和完善了产权管理、资产处置核

销、重大事项报告等20多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50万元以上的招投标、10万元以上的资产抵押、对外承租或出租价值达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10万元以上的经济纠纷和经理层人事变动等,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或审批制度。让企业经济活动行为置于制度监督管理之下,既维护了所有者权益,又杜绝和减少了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

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万5”、“3万6” „„ “4万4”。“咚”!随着拍卖师手起锤落,秭归县广电局小车拍卖高出评估价9000元被一私营业主购买。这是2007年7月在秭归县国资局监督之下,公开拍卖国有资产的案例之一。正是这严格规范的产权交易程序,赢得了市场,赢得了人们的依赖。资产转让,产权交易,是国有资产监管中涉及面较广,且人们对此十分敏感的话题。为使这一热点问题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认可,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秭归县国资局把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作为强化国资监管的重要内容,立足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依法交易,执法严格监督”的阳光管理体系,强化产权交易办事处职能,细化实化产权交易操作规范,在产(股)权转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产拍卖等重要环节中突出“四抓”。

一抓相关法规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工作依法合规。为使产权管理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秭归县国资局在宣传贯彻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宜昌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同时,结合出资监管企业实际,以县政府名义颁布了《秭归县产权交易实施细则》、联合县纪委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产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化了操作办法和措施。明确规定对出资企业资产评估以招标方式选择确定评估机构;产权交易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由产权交易办事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程序,私下违规实施产权交易的其产权不予认可,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抓周到细致服务,方便于工作产权交易实施。为让人们服从规范的产权交易,自觉参与市场竞争,产权交易办事处,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和改进方式方法,通过强化配套服务,有效培育了产权交易市场。针对产权交易中的需求,秭归县国资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并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增设服务窗口,为产权交易提供产权咨询、中介评估、法律事务、产权拍卖、产权公证等“一站式”服务。

三抓督导检查和查处,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秭归县国资局把规范产权交易程序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督导检查。一方面,明确专人专管,亲临现场进行督导,发现违规操作及时检举,并予以纠正;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土管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配合,全方位实施监控,杜绝私下交易,暗箱操作。2006年10月,国资局根据核查掌握的情况,联合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县科技馆等单位擅自处置门面的违纪行为,追缴差价款60多万元全额上缴国库,并对单位及负责人通报批评。

四抓交易程序,力求增值最大化。对拟实施产权转让交易的项目,公开披露信息,公开实施招标,让参与者公平竞争。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监督,依法合规履行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平竞争中力求资产价值最大化。去年11月,秭归办事处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举行了一次产权交易专场拍卖会,现场转让房地产、车辆,在评估价95万元基础上,成交价达138万元,增值43万元。据统计,自秭归县国资局成立以来,先后督导实施产权交易300多宗,交易额达到6000多万元,实现增值500多万元。

加大投入力度培植发展后劲

“培育发展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学搭建投融资平台是重中之重”。秭归县国资局副局长刘文岗如是说。是的,近年来,秭归县国资局力求做大做强出资监管企业,千方百计为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在县政府的支持下,以秭归县投资公司为资本平台,实施对外投融资。近两年该公司先后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5000万元、企业改制重组借贷400万元,向宜昌市商业银行融入短期流动资金2000万元。通过融资,成功完成秭归县二水厂建设和110KV建东输变电增容,解决了秭归县干法水泥建设项目等一批企业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与此同时,抢抓三峡旅游良机,投入资金1500万元,开发凤凰山景区,成为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之一。据统计,近两年来,以投资公司为投融资平台,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不但促进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且该公司效益稳步提升。2006年至2007年,只有6名公司员工的投资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16万元,实现利润102万元,完成项目收入1940万元,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353万元。注册资本已从1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面对如此业绩,秭归县国资局局长王功斌信心百倍。他说: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我们已做出了些有益尝试,相信有国家政策引导,有地方政府支持,我们的路子会越走越宽。

我们相信这是一条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希望之路,成功之路。

2.国资监管体系 篇二

一、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35号令)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36号令) , 科学地建立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使用、资产调剂、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信息化制度,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管理, 为解决资产预算管理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应从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以及外部监督上着手加强管理。

1. 加强事前控制, 科学编制资产预算

科学编制预算内容, 关键是要正确把握资产预算的编制依据。增量资产配置应当建立在存量资产的使用和利用上, 因此, 合理的预算编制依据应当充分考虑增量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使用情况的匹配关系, 以增量资产激活存量资产。一方面, 编制预算时要改变增量资产配置和存量资产使用无关的状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 掌握包括各类资产的数量、分布、使用和利用状况等重要信息;另一方面, 编制预算时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工作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确定单位各类资产的配置标准。最后, 将存量资产使用状况与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合理匹配后, 提出增量资产的配置方案。

2. 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

资产配置标准, 是指对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和技术性能等的设定, 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迅速制定《松滋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松滋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和装饰装修标准》、《松滋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和设备配置标准》和《松滋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对单位的办公用房建设及装修、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公务用车配置进行详细规定.必须强调的是, 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一旦制定颁布后,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主管部门应对其资产配置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但同时, 随着经济的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数量和配置标准应有所调整, 以适应其单位履行职能所需物质条件或手段的变化。

3. 细化预算内容

编制资产预算时, 要尽可能的细化预算内容, 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单位预算编制部门应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 提出各单位资产预算的具体内容和计划。资产预算应包括资产项目的具体技术参数, 如各项资产规模、类型、构建或处置方式、资金来源等。

4. 严格进行事中控制,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预算编制仅是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始, 更重要的是预算的执行和落实。为了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资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 预算单位就必须严格执行, 这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预算执行必须严格遵照预算内容和项目进度计划, 预算单位要接受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及时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预算执行过程中, 如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改变资产用途, 或者挪用资产购置资金的, 应立即减少或停止财政拨款, 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 必须强调的是, 预算执行内容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 由于国家政策、单位职能或其他环境因素发生变化, 有时也需要对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预算的科学性。预算调整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一般而言, 预算单位需要调整或追加国有资产预算的, 应提前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 方可按程序调整或追加预算。

5. 加强预算考核和事后绩效评估

资产预算执行结束后, 主管部门应对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考核。预算结果考核既是对此次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价和总结, 也为此后预算项目的编制和申请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主管部门应参照预算对资产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考察是否存在预算超支或结余, 并对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资产运行情况和配置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 为了督促单位各部门认真对待预算编制和执行, 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应指明责任单位或个人与其业绩进行挂钩。

6. 订制度, 把“三关”, 力求资产收益“颗粒归仓”

对经营性资产管理, 应改单位过去“大头截留, 小头上交”的弊端, 制定办法, 约法三章。一是把严合同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商业门面等经营性资产和单位对外投资持有的股权和经济实体由财政部门和单位共同管理, 所签合同, 必须签订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二是把好处置关。所有资产处置一律进入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松滋代办处公开交易, 做到资产处置公开透明。规定1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由主管部门审批;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资产由财政部门审批;10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审批。三是把紧资金关。对于资产变价收入、资产报废和报损的残值收入、资产租赁收入、资产出租和出借收入以及用资产兴办经济实体所取得的收入都必须缴入国有资产收益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向管理要质量, 向管理要效率, 不断在管理上下功夫, 内抓机关管理, 抓工作作风, 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

一是通过总结多年来机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结合实际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补充, 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机关管理控制体系, 使全局形成了“工作有标准、做事有规则、管事有规章、办事讲程序、干事讲效率、考核讲绩效”的良好局面。该制度分别是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廉政制度、文件资料收发归档管理、财产财务管理、接待用餐管理、车辆管理、微机及电器管理、信息报道管理、保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文明和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二是全体人员都签定《内部管理责任状》, 加强各科室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保证各项工作过程严谨细致, 保证全体人员廉洁自律。与每位科室负责人签定《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 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确保国资监管的落实。

3.大国资监管构想 篇三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同时,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这是“十二五”规划要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临管体制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最新表述。

为学习和贯彻“十二五”规划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厘清社会各界围绕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种种争议,指导和推动当下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本刊记者特邀请长期跟踪研究国有资产监管问题的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解读和探讨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大课题。

国资系统新涵义

《国企》:最近一段时间,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及国资委的种种争议非常之多,尤其是某些学者提出要卖掉国有资产,推行私有化。您如何客观看待这些争议?

刘纪鹏: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证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才能实现中国经济腾飞。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国有资产比重与西方国家相比要大得多,像某些学者主张的简单照搬西方模式把庞大优质的国有资本存量快速卖掉,推行全面私有化的政策不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因此,无论从国际战略机遇期的国际竞争力还是从f11国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稳定性出发,都应在一个较长时期继续保持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控制力,,

国资委是中国在探索市场经济和创新公有制模式之间搭建的一座有中国特色的桥梁,它是长远的战略之举而非一时之权宜之计。通过建立国资管理体系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对接,既是圈人在尊重国情基础上坚定不移发展市场经济的方向所在,又是世人总结“中国模式”成功的核心内容。

中国国情决定了现实中一个履行统一监管和基础管理的国资管理机构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即便现在的国资委更名为中投二号一类的企业集团公司,在其之上也仍然需要有一个机构履行对国有资本的统一监管职能。

《国企》:结合实际,您能否具体谈一下国资监管模式和国资监管机构的功能界定问题?

刘纪鹏:中国庞大的国有资本和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决定了不能没有国资委这样一个对国有资本实施统一监管的部门。然而,在近几年的改革历程中,无论是相关法律,还是国资委内部的文件与讲话精神,更多地是强调其对所属企业的出资人地位,一味向“淡马锡”公司式的资产管理公司学习,淡化了全国一盘棋背景下统一规划布局的监管者身份。

我认为,将国资委当上市公司出资人作为工作目标,热衷像中投公司那样作部分央企的股东,是无法履行对国有资本实施统一监管职能的。中国庞大的国有经济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地位决定了中国的阁资委绝不能走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国资经营模式,即便是中国的中投公司,也只能是理想状态下国务院罔资委实施统一监管的对象,那种要把国资委简单定位为“中投二号”的提法更是本末倒置。

2009年5月实施的《国资法》赋予了多个部门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能,这些部门与国资委出资人地位相同。如果国资委只作干净的出资人,很可能使其演变成一个事实上的企业集团。

如果国资委热衷于与国有独资集用公司和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争夺国有出资企业出资人地位,却使全国国有资本统一监管者的主体缺位,真的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建立在分散产权主体基础上的多部门出资人监管,不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本级政府国有资本总龄、结构、变动的掌握,更重要的是无法在国家范围内国有资本进行统一战略规划布局、实施有进有退的结构调整。

《国企》:您似乎在强调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所有者和监管机构的不同,那您的具体建议呢?

刘纪鹏:出资人概念与所有者概念内涵不同,因此,需要在政府与企业间构造出一个出资主体,作为民事行为的终极代表,通过建立出资人制度将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的身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分开。在此结构下,由政府作为所有者,由这一机构作为政府的出资人代表,二者之间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在此,我们提出了国资委系统这一概念,具体说国资委系统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指行使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职能的国资委;第二层次是指履行直接出资人权利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在这一国资监管架构下,国资委未来在国资体系中定位为以终极出资人身份成为经营且营利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者,主要负责监管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定位为直接出资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多元微观载体。这一制度安排在国资法框架范围内,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国资委的监管连贯性。这就由现在的国资委一身二任,变成两身二任,适度分开,合理分工,同时出资人与监管者职能在周资委系统内实现统一。

因此,建议区分国资委与国资委系统,构造“代表团长一教练员一运动员”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就相当于国家队体制的运动队中国坚持国家代表队体制,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的特设机构,充当赛场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团长”,定位于国有资产的监管者,制订规则并监管国家出资企业,通过规划布局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战略性地配置国有资本,是名副其实的;在团长之下,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充当赛场上的“教练员”。同家出资的实体企业定位于国有资产的具体运营,通过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当赛场上的“运动员”。大国资统一监管

《国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和完善包括經营性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金融资产等全部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机制,您能否谈谈这方面的建议?

刘纪鹏:我认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必要分金融和产业,国务院国资委应该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监管。

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管范围又是100余家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而中央层面的其他行业如金融业以及其他80个部委下属的5000多家营利性国家Ⅲ资企业均未在其监管范围内,将金融类困有资本和产业类国有资本截然分开,甚至在产业类国有资本内部也条块分割,各司其责,导致没有一个机构能够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能,给国资监管一盘棋带来诸多不便。

由于过于强调国资委出资人地位,导致现实中人们普遍认为如果统一由国资委作为我国产业领域和金融领域里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体量过大,可能导致垄断、发生金融和产业间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提出从出资人角度,不应由一个机

构来对全国国有资本履行所有者职责,但由于国资委监管者和所有者一身兼二任的定位,直接导致现实中在划分不同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同时,把统一监管割裂了。

目前,国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尽管从所有者角度有一定道理,但从统一监管角度这样划分并不科学。西方国家没有统一的国资委体制,对于少量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资本通常由财政部代行管理。但我国国有资本存量巨大,财政部作为公共管理部门,却去履行金融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在体制上不顺。此外,无论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趋势看,还是从金融企业混业经营、投资实体企业的特点看,金融资率与产业资本都无法严格分开,例如国家电网公司、宝钢公司投资参股建设银行,中投公司投资保利协鑫和海外石油项目,首钢集团控股华夏银行等等。因此,国有资本的分部门监管难以适应产融结合的大趋势。

上述问题的发生根源在于国资委既当出资人又当监管者,一身两任。在下一步中应从国资委一身两任变成国资委和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两身两任,即国资委作为统一监管者只有一个,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作为履行对实体企业的直接出资人,可以有很多个。我认为,国资委应成为产业、金融等经营胜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者,履行对各大行业,包括金融性、产业性和垄断行行业,以及文化體育等方面国有资本的统筹监管。国务院只能有一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它下面,再设立中石油、中石化、中投、汇金、烟草、铁道、电网等若干个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本的国有行业性的大的控股公司。国资委定位为经营且营利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者,跳出小国资委的局限,进入大国资委的范畴,履行对全国经营且营利性国有资本的统一战略规划布局、统一国资预算编制、统一监督管理与考核、统一国资基础管理等重要职能。

预算分立的趋势

《国企》:“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您如何看待这方面的问题?

刘纪鹏: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资管理的重要内容,国资委将国资经营预算管理权拿到手中,全国统一监管者的格局才能形成。现在,国资预算由财政部纳入政府公共预算统一向人大汇报,这引发了理论和实践中的众多问题,包括地方层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企》:那您主张将国资预算和财政预算分开编制吗?为什么?国资预算扣公共预算有何法理意义上的差异吗?

刘纪鹏:我认为,首先,中国的预算体制不能照搬西方,西方的预算体制不包括国资预算。其次,国资预算与公共预算的不同性质决定了二者应由不同部门单独编制,但目前我国国资预算仅为和烟草公司、中投公司同等成为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国资预算不能独立出来,而是完全并人财政系统,成为公共预算之下的一个子预算,这是值得商榷的。

国资预算是指国家凭借出资人地位取得投资收益和资产转入收益,包括国家出资企业上缴的利润、国有股份红利收益、国有资本产权转让收益等,并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准则和根据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控制力考虑,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关键行业的资本经营性预算,侧重营利性,通过筹资—投资一收益分配一再筹资的循环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因此,国资预算的法理基础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收益索取和支配权(私权利),同资预算属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体现国家的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

公共预算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向社会各经济主体征收的税收取得收益,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支出,侧重公益性,不以营利性为基础,通过收缴一运用一再收缴的循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追求社会福利目标。因此,公共预算的法理基础是国家公共权力及其派生出来的对国民经济收入的分配权(公权力),公共预算属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体现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国资预算管理的对象是国有资本收益,而收益是出资人的三项基本权利之一,属于私权利;政府公共预算管理的对象是税收收入,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征收的,属于公权力。私权利和公权力的法律属性存在根本性的不同,对应国资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的管理方式也应不同。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时,其对国家出资企业享有的权利与普通所有者对企业享有的权利性质上并无不同,都属于股东对企业享有的“权利”而非“权力”。同资预算作为私权利下的制度安排,应与公权力下的公共预算相区别。

《国企》:预算的分立会否产生新的问题?国资委和财政部分别扮演何种角色呢?

刘纪鹏:国资预算编制能否独立,实际关系到中国改革是沿着搭建市场经济和公有制桥梁的长久之计。独立于公共预算的圈资预算有助于将国有资本的运营从政府社会经济运行的公共事务中剥离出来,实现政府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综L:所述,考虑到国资预算与公共预算形成的机理与目标不同,应将其分开由不同部门编制,保持二者相对独立,国资预算的编制范围应涵盖全部经营且营利性的国有资本。

建议在国资预算试运行期满后对部门分工进行调整,过渡模式下由国资委作为图资预算编制主体,负责预算收支的具体编制;财政部门作为国资预算监督主体,负责预算汇总与监督。目标模式下国资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圳向人大上报各自编制的预算,围资部门报送营利性的图资预钎:,财政部门报送公益性的公共预算。在此基础上,公共预算财政主体与国有资本经营主体之间存在着税收缴纳关系,应通过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和国资预算的资本性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国家出资企业做强做大,反过来通过增量税收为财政做贡献。

4.全省国资监管研讨会议精神汇报 篇四

市委、市政府:

9月7日至8日,全省国资监管研讨会在武汉召开,副省长段轮

一、副秘书长彭勇,省政府办公厅、省国资委主任领导、各地市州及省市国资委主任、省国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资源

效率进行研讨,会议传达了国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培训班上的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省国资委副主任

军作为题发方,现就会议主要精神汇报如下:

(一)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当前,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议论比较多,主要涉及国有经济职能定位和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争论,表现为如何正确理解和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但深层次关系到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问题。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第一线工作的同志,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之所以采取这种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和

—1— 所处发展阶段决定的。我国宪法对此有明确规定。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健康发展和改革开放获得成功的根本保障。

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国有资本必须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实现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基础性、支柱性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中的骨干企业,国有资本要保持绝对控股或有条件相对控股,发挥国有经济的带动力。对其他行业中的排头兵企业实行控股,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在地方经济发展中也有必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并不矛盾。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从实践中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广东、浙江等民营经济大省,国有经济发展速度很快,活力很强,规模居全国前列。有些人把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对立起来,认为发展国有经济会挤压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是不符合中央精—2 — 神的。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历史使命,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毫不动摇、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现在国有资本大多处在传统产业,不少位于产业链低端,粗放式生产,低水平竞争,盲目重复建设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必须加快调整升级的步伐。要深入研究国际产业发展态势,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把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引导企业明确战略,聚焦主业,剥离低效资产,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升运行质量、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出资人机构定位。

国资委能否严格按照出资人机构定位依法履行职责,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这几年,我们各级国资委在这方面做得不错,基本实现了出资人在企业层面的真正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对我们的工作也比较认可。我们对由出资人机构监管的中央企业

—3— 和中央其他部门管理的中央企业进行比较,在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都要更好一些。实践证明,有出资人机构监管和没有出资人机构监管效果明显不同。但目前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出资人职能被弱化的趋势,甚至个别地方要把出资人机构重机关报划入政府职能部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向中央有关领导和部门作了汇报。我们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的“三分开”、“三统一”等一系列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原则不能动摇,国资委作为企业出资人代表的定位不能动摇,国资委作为直属特设机构的性质不能动摇。我们各级国资委要继续坚持这一点,始终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始终坚持政企必须分开,政资必须分开,该管的坚决管住,不该管的坚决不管,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扎扎实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认认真真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四)继续推进整合重组。

在继续推进将省属同类优质国有资产整合到相应的板块企业、做大资产规模的同时,积极推进板块企业之间的整合以及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整合,壮大规模,并力争实现2—3家企业整体上市。通过整合重组和资本运作、资本证券化,推动板块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迟迟达不到发—4 — 展目标要求的企业,应退出板块系列,或者被其他的企业重组。对发展得好的板块外的企业,可以及时进入板块,给予重点扶持。

(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对九大板块中的独资企业,尽快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确实难以多元化的,积极推进董事会建设,探索并全部建立外部董事制度体系。大力加强板块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形成规范的现代公司治理模式,特别是必须继续完善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力转变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加板块企业发展活力。

(六)大力推动技术创新。

“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改变九大板块企业研发投入低、技术创新能力低的现状,加大投入,花大力气推进技术改造,促进企业技术水平快速提升。技术进步应该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与本企业发展战略相配合。对于落后技术、落后产能要及时进行升级、调整和淘汰。探索建立技术创新投入的硬约束机制,“十二五”期间,各板块企业特别是制造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要逐年增加,并力争占到营业额的5%以上。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也要看到,长期以来经济一直存在增长方式粗放、资源消耗巨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业经济增长速度高、—5— 效益低、质量差,起伏波动比较频繁;二是技术起步较低和创新能力不强。不少企业严重依赖引进技术和专利,产品同质性强,技术含量不高,在市场竞争中只能主要依靠价格竞争。激烈的价格竞争挤压了企业利润,使企业难以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去开展研发,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国科技进步对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为20%左右,与发达国家50—70%差距很大;三是资源配臵效率低下,投资过度分散,集中化程度不高,导致地区间产业趋同,竞争加剧;四是企业发展后劲不足,适应外部环境能力较差。目前,我国一些重要工业产品的产量虽已跃居世界前列,但和德、日等国的同行相比较弱,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普遍不足。一旦外部环境发生显著变化,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便有可能面临严重困难。

在企业普遍发展水平不高的同时,发展环境又面临着重大的改变。

九大板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基本上也是我国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是束缚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保障板块建设不断向前推进。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始终按照党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的要求,认清形势,进一步在推进企业调整重组、提高资源配臵效率、培育优势产业集团上下功夫,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上下功夫,在提升治理水平上下功夫,通过不断的整合、优—6 — 化、提高,努力改善板块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也只有这样,才能把真正把板块建设成湖北工业经济的龙头和领军企业。

受金融危机及国际政治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贸易磨擦会有所抬头;二是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对世界先进国家正在掀起一轮新的技术革命,抢占未来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企业节能减排面临的国际压力将持续增大。一些历史上比较落后的国家由于人力成本比我国更低,承接发达国家的低端产业转移和工业化进程将会加快,对我国构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迫使我国的企业向国际产业分工链条的中、上游转移,而这种转移的难度将会是非常大的。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劳动力等各类要素成本在不断上升,提高社会福利、改善环境善的压力也在增大。

过去依靠无尽的廉价劳动力、能源、资源的时代很快将结束,企业将面对外部更为严峻的硬环境的约束。

5.广东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名单 篇五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

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

广东省粤旅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白天鹅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

省持股企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代管企业

6.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同志们:

这次全市国资监管工作会议是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全市国资监管工作,部署20xx年全市国资监管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市直出资企业20xx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签订20xx年经营目标责任书。刚才,听了习斌同志关于全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报告,认真翻阅了受表彰单位的主要事迹介绍,感到很欣慰,很振奋。欣慰的是市国资委成立5年多来,不负市委、市政府重托,大胆探索国资监管新路子,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去年,在金融危机、自然灾害等诸多不利因素面前,实现了“不停产、不减员、不降薪”和“保增长、保稳定、保效益”目标,关键时刻国有企业对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振奋的是市国资监管系统对抓好今年工作充满信心,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切合实际,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让我们看到了加快国有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希望。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五年多的实践证明,我市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市国资委成立五年多来,按照十六大关于“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统一”的要求,转变职能,强化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从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上看,切合实际,科学合理。近年来,市国资委按照十六大精神,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对出资监管企业依法履行“把方向、定规矩、管程序、抓监督”的职责;明确企业主导产业,督导企业抓好发展战略规划,引导企业重大投资方向;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制定一系列制度、依法合规实施管人管事管资产,做到了“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一是科学建立了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运行机制。近年来,市国资委制定出台了30多项规章制度,今年又对28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产权基础管理扎实。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认真抓好产权的登记、评估核准备案、划转、变更等产权基础管理工作,既维护了所有者权益,又为国企改革重组提供了保障。三是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激发和调动了企业经营者积极性。企业家对宜昌经济发展贡献是很大的,应该得到相应报酬,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正是对企业经营者的公正评价。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市国资委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证明,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既是调动经营者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又是实现责权利相对等、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的有益探索。我们企业家虽然很辛苦,但核定的待遇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待遇的高低实际上是对我们工作的褒奖。

(二)从国企改革发展态势上看,走在前列,势头强劲。近几年国企改革重组成效是显著的,出资企业发展势头是强劲的。继全面完成市直28家国有企业改革之后,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亮点纷呈,宜化集团产权多元化改革,安琪集团定向增发收购日升公司,宜港集团引进香港保华增资重组,交运集团股份制改造和争取上市工作稳步推进,市直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等。这一系列改革,既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又促进了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向重点品牌企业集中,国有企业发展态势十分强劲。近几年完成项目投资均在30亿元以上,培育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宜昌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探索出了一条低成本高效益的路子。我看了市国资委关于宜昌对外投资企业的调查报告,很振奋。现在全市22家对外投资企业,年实现销售收入26.7亿元,年新增税收近1.4亿元,既拓展了宜昌国有企业发展空间,又增强了宜昌本部经济实力,这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帮助我们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增添了信心。

(三)从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上看,一年一台阶,支撑作用强。近年来,我市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与国有经济强有力的支撑作用是分不开的。五年来,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始终保持了高速增长。特别是去年在金融危机、自然灾害等诸多不利因素面前,坚持用“四大策略”破解“四大难题”,较好实现了“三不”、“三保”目标,18家出资企业实现销售(营业)收入163亿元,实现利润1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和21.1%,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高出全市平均水平,国有企业支撑作用、顶梁柱作用在关键时期得到充分显现。宜化集团去年销售收入突破300亿元大关,今年销售收入有望达400亿元。安琪集团去年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23%,今年又在埃及投资兴建1.5万吨活性干酵母生产线,进一步加快了向国际化、专业化酵母大公司迈进的步伐。此外,交运、宜港、商行、桃花岭饭店、峡州酒店集团、物资总公司、夷陵国资公司等一批竞争性企业都已成为区域性经济发展中的优强企业,其加快发展的态势十分喜人。

(四)从国企党的建设方面看,探索和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近年来,全市国资系统紧紧围绕争创“五好”先进党组织和“四好”领导班子,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一方面,在围绕经济抓党建,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等方面做出了不少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市国资监管部门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认真抓好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任免,人才队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从多方面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五)从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看,正在逐步加强和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是新形势下的新课题,五年多来,全市国资监管部门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注重学习,丰富了国资监管理论知识。近年来,我从各种媒体看到了由市国资委撰写的关于国资监管理论体会文章,表明注重了学习,并结合实际在研究问题,国资监管知识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二是注重实践,探索国资监管方式方法。不管是市国资委还是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开展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国资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高。三是注重监管与服务并重,妥善处理了监管与被监管关系,特别是在关键问题处理上,国资监管部门为企业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指导和服务。总之,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国资监管工作是满意的,对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

二、国有经济在我市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截至目前,我市209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00多亿元资产,年均实现销售收入240多亿元,这表明,国有经济在我市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国有经济事关国计民生。 从国有企业涉足的领域看,有国防军工、高科技领域、电力、煤炭、石油、通信等重要领域。我市18家国有出资企业也涉及化工、生物、交通运输、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等行业,直接事关全市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们生产与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

二是国有企业具有雄厚基础和优势。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发展。近年来,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扶优扶强战略的实施,重点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宜化集团形成融煤化工、磷化工、盐化工及精细化工为一体的化工巨头,在全国500强企业中排名不断提升。安琪集团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在全国实现“三个之最”,成为亚洲最大酵母生产基地。交运集团通过战略重组,规模和效益同步提升,在全国道路运输100强中的位次不断攀升。在这些优强企业中,一方面,通过兼并重组,实现了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另一方面,项目建设的实施,培育了企业发展后劲,仅近3年就先后完成项目建设投资近百亿元,其中有12个项目实现竣工投产,年增效益近亿元。与此同时,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使国有资本得到大幅度增值。仅5家上市公司通过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增资扩股,国有资本控制力达到1:7.84。

三是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已形成共识。近年来,我市虽然提出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打造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新格局,但始终没有淡化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深入实施优强企业倍增工程,采取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等办法,推进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不容置疑,我们18家出资企业都是全市的优强企业,担负着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的重任,市委、市政府对大力扶持国有经济发展已形成共识,对加快国有经济发展充满信心。

三、国有企业要勇挑全市经济发展的大梁

20xx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最复杂的一年,发展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企改革和发展机遇与困难并存。市委、市政府把“又好又快”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要求,强调:“坚持以优争先,以质取胜,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国有企业如何发挥顶梁柱作用,当好全市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呢?刚才习斌同志已提出了不少要求,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基础。国资监管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紧跟形势,创新国资监管方式方法,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基础。一是用好法律武器,抓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形成依法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完善与《企业国有资产法》相配套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二是抓好国有产权、股权管理,依法合规实施产权转让、产权交易,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增值。三是加强和改进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要认真落实出资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企业产权收购、股权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努力化解企业投资和经营风险。四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近两年我们已探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巩固成果,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维护所有者权益。要通过国有资本收益调控,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真正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不断加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直接关系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积极性的发挥,是“指挥棒”、“调节器”,要牢牢把握好“导向”和“责任”两个关键点。“导向”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握业绩考核的正确方向,建立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紧密联系、短期改善与长期发展相互支持的指标体系,形成有利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发展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责任”就是要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覆盖全部出资监管企业及全体员工和国有产权代表的责任网络,形成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监督相衔接、考核与奖惩相挂钩的责任体系。要严格考核兑现,不能随意降低和提高标准,要让经营业绩考核真正成为激发和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强劲动力。

(三)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改革永无止境。当前,一是要大力推进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收购、参股等途径,推进产权主体多元化。要加快推进宜化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加快交运集团上市,积极推进市物资总公司、桃花岭饭店等企业的改革改制进程。二是要在改革中突出重点,聚焦主业,压缩企业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将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于主业,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三是要妥善处理改制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改革改制和进行资产重组中,要妥善安置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大金融债务的化解力度,继续通过打包等方式解决金融债务问题。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首先要有优强企业作保证,市国资系统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把企业做大做强。一是要有加快发展的胆识。困境中要看到加快发展的机遇与希望,善于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企改革发展大局,确定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要干着今天,想着明天,谋划后天,提前介入新兴产业领域,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真正着眼于可持续发展。二是要科学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大对现有国有资产的整合力度,立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做大做强主业,提高产业关联度、集中度。三是要科学选定项目。项目建设是实现做大做强的关键,要结合企业的实际,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把项目谋划好、落实好,不能盲目投资,乱铺摊子,也不能畏首畏尾,裹足不前。四是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和降耗活动,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新突破,实现高产品档次,高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不断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需求。

(五)加强对县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我市县(市区)级国资监管已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进一步加强探索研究,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国资监管工作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国资监管部门要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定期对国资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解决。二是搞好部门配合。国资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国资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指导。市国资委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与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国资监管部门必须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当前学习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一支懂业务、善管理的国资监管队伍,努力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抓好国企党建工作是国资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助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一是在市国资系统扎实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二是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总结推广夷陵国资公司等企业的经验,逐步理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监事会对企业的监督,形成监督有力、管理有效的制衡机制。三是积极探索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配置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把抓好“七个不准”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7.国资监管体系 篇七

合并财务报表则是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的企业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之所以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其目的之一就是要求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必须全面、客观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损益等。 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国资监管”)角度而言,此类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不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意味着该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等不能在投资方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完全体现,从而也就无法在汇总的国资监管企业财务报表中如实反映。 国资监管对纳入合并报表企业的管理与对重要参股企业的管理在管理要求、管理重点、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一旦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可能导致将现有的非单一股东控制的一部分国有企业国资监管弱化或游离于监管之外。

举例来说,如某××公司由A、B、C、D四家国有股东共同投资组建,其中A股东股份40%、B股东股份35%、C股东股份20%、D股东股份5%,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重大事项所做出的决议, 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A公司4 名、B公司3 名、C公司2名,董事长由A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重大事项方案,必须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该公司2014 年末的资产总额200 000 万元,负债总额120 000万元,所有者权益80 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60 000 万元);营业收入150 000 万元,净利润20 000 万元。

结合持股比例和公司章程,在××公司中,任何一家股东都不能单独控制该公司。 A、B、C三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分别采用权益法对××公司进行会计核算,即在2014 年账面反映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金额8 000 万元、7 000 万元、4 000 万元;在资产负债表分别反映长期股权投资金额32 000 万元、28 000万元和16 000 万元;D公司按投资成本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和反映。

这样核算和反映后,××公司作为特殊股权结构的国有公司,一方面,其最终反映在国资监管体系财务报表中的金额为79 000万元,将有121 000 万元的资产、负债和大量的成本、费用未反映在国资监管财务报表内。 另一方面,由于相关的资产、负债未反映在国资监管财务报表内,××公司的部分相关安排和管理也就可能游离于国资监管体系外, 这种游离有的与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密切相关,比如国有企业执行的《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 号):××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其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时应按此文件规定执行,但在要求向主管国资管理部门报备或报批时, 该公司应向哪个国资管理部门申报:A公司主管国资管理部门,B公司主管国资管理部门,所在地国资管理部门? 国资管理部门接报后因该部分资产并未在国资财务报表范围内,如何审批? 这些问题很具体地反映在实际工作中。 虽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与流程的制约, 但目前国资监管在许多重大事项的处理上是不可或缺的。 管理的多头,管理的无归属性,必然造成管理的无法落实。

因此, 对于此类由国有企业投资组建或国有股东占主体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采用由第一大股东合并财务报表(若第一、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同,在公司章程约定财务报表合并方)的合并报表处理方式,是适应和完善现有国资监管内容的客观需要。

(1) 《 企业会计准则 》 与中国特色的国资监管应相辅相成。《企业会计准则 》是财政部为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接轨、趋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而制定发布的会计技术标准,国有企业是其重要的执行主体。 而国资监管,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中国特色且极其重要的一项管理,其管理主要对象就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我们的国资监管应顺应《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要求,《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技术规范,体现监管意志,也应考虑我国国资监管的特殊性,没有必要完全照搬国际惯例、国际准则,二者在中国经济发展大势中应相辅相成。

(2)纳入合并报表与这类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相悖。 纳入合并报表仅是一项财务报表管理要求, 因合并报表而具体化的国资监管要求,并不影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依然是独立的法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公司治理。

(3)合并报表内容将进一步完整。 通过对这类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的财务报表合并, 避免将一部分以国有股东为主体的非单一股东控股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未被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畴,财务报表内容将进一步完整。

(4)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对这类企业的国资监管力度。这类企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相关的国资监管政策才能实现更好的落地,才能更有效地得以执行。

8.《企业国资监管暂行条例》问答 篇八

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明确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制定暂行条例,将十六大精神具体化,对于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为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制保障。本届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要先制定法规,保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能够自上而下依法有序进行。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新的改革措施,目前还没有太多的实践经验可供借鉴,在起草暂行条例时把握了什么原则?

我们在起草暂行条例时主要把握三项原则:一是,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二是,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人职责,既要保证出资人职责到位,又要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三是,考虑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还不成熟,条例是暂行的,具有原则性、起步性、过渡性的特点,对当前急需解决、看得准的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有些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问题,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有些没作规定。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总结经验,对暂行条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暂行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全部国有资产吗?

不是的。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由于条例的名称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因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不适用本条例。但由企业开发、经营的资源性国有资产已经成为企业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同时,企业国有资产中的土地等资源性国有资产在转让、处置等方面的活动,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暂行条例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主要做了哪些规定?

按照十六大报告,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同时,暂行条例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做出明确规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考虑到目前有些市(地)企业国有资产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暂行条例还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此外,暂行条例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通过行使企业出资人权利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实施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企业负责人;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国有控股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对所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实施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作为出资人,决定国有股权转让;对所出资企业的重要子企业需要进行监管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三是,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协调其所出资企业之间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为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什么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国有资产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直接决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对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通过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同时,为了保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既要履行出资人职责,又不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所出资企业及其投资设立的企业,享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经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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