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狂犬病暴露处置

2024-08-07

规范狂犬病暴露处置(精选4篇)

1.规范狂犬病暴露处置 篇一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对狂犬病危害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规范狂犬病暴露后的预防处置工作,武清区CDC于2013年8月6日,对本单位动物致伤门诊工作人员与值班人员进行了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的相关培训。现将培训总结如下: 本次培训由武清CDC郎主任主持,培训的主要内容有:狂犬病的临床表现、动物咬伤后伤口的处理、狂犬疫苗与免疫球蛋白的正确使用、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及禁忌。本次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模式,形成了多渠道、互动式、立体式的培训格局,即满足了专业技术人员理论学习的需要,又与具体工作相衔接,加深了对于培训知识的理解。培训结束后,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大家一起讨论学习,切实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动物咬伤后的处置流程,提高了工作人员整体水平。参会人员对于狂犬病理论知识的掌握有了明显提高,培训后理论考试及格率达到了100%,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与实践技能积累,使理论水平与工作能力更上一个台阶,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服务。

2.规范狂犬病暴露处置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2008—2012年深圳市盐田区辖区内3家犬伤门诊监测记录, 人口资料来自于盐田区统计局。

1.2统计学分析

用Excel 2007软件进行数据输入、绘制表格以及集中度和圆形分布的统计分析。使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 检测水准α=0.05。

2 结果

2.1 犬伤门诊设置情况

深圳市盐田区辖区面积72.63 km2, 现辖区人口约有21万, 其中非户籍人口约为16万。辖区共有犬伤处理门诊3家, 均设置在辖区医院的急诊外科, 均开展狂犬暴露人群监测。

2.2 流行概况

2008—2012年盐田区未有狂犬病病例报告, 期间因狂犬病暴露到犬伤门诊就诊的患者共有4 592例。年平均暴露率为405.20/10万。其中暴露率最高的是2011年, 暴露率为457.32%;暴露率最低的是2008年, 暴露率为357.70%。年暴露率之间存在统计学差异 (χ2=35.80, P<0.001) 。

2.3 流行病学特征

2.3.1 时间分布

2008—2012年每年各月均有病例, 见表1。7、8月病例数最多, 发病呈单一高峰。使用圆形分布分析, 采用Rayleigh检验,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Z=47.9349, Z>Z0.05) 。角度离散程度γ=0.102 2, 角离差S=122.380 2, 平均角α=215.86°, 转换成时间为8月7日。

2.3.2 人群分布

2.3.2. 1 性别分布

2008—2012年男性暴露者为2 694例, 女性为1 898例。性别比为1.42∶1。同期盐田区全区男女性别比为1.19∶1。

2.3.2. 2 年龄分布

暴露人群中年龄0~14、15~44和45岁以上的例数分别为974、2 665、953例, 分别占21.21%、58.04%和20.75%, 暴露人群以青壮年为主。

2.3.3伤口情况

伤口部位以下肢和上肢较多, 分别占49.43%和43.26%, 躯干和头部分别占3.51%和3.44%。伤口仅为1处的有3 686例, 占80.27%;伤口为多处为906例, 占19.73%。受伤程度以浅表伤口为主, 为4 130例, 占89.94%;深层伤口为462例, 占10.06%。病例暴露后先自行处理伤口的为4 051例, 占88.22%。

2.3.4 伤人动物情况

伤人动物中以宠物犬和家养犬为主, 共3 488例, 占75.96%;其次分别为猫539例, 占11.74%;老鼠409例, 占8.91%;流浪犬56例, 占1.22%;其他动物伤100例, 占2.18%。

2.3.5 狂犬疫苗和狂犬免疫球蛋白接种情况

暴露程度为I级的有1 243例, 占27.07%;Ⅱ级的2 349例, 占51.15%;Ⅲ级的1 000例, 占21.78%。暴露者处理均按要求进行了告知, 并签署知情同意书。2008—2012年间暴露后接种狂犬疫苗人数为3 558人, 全程接种了狂犬疫苗为3 201人, 全程接种率为90.52%。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人数为16人, 注射人数占同期Ⅲ级暴露人数的1.6%。

3 讨论

深圳市盐田区自1998年建区以来, 未发现有人狂犬病病例。2008—2012年间, 年平均暴露率为405.20/10万, 暴露率较周边县、市的相关报道的低[3,4], 但狂犬病暴露有上升趋势, 狂犬病发病危险性增加。

狂犬病暴露时间分布于全年各月, 并只有1个高峰, 符合圆形分布的要求[5], 通过分析表明, 高峰点是8月7日, 离散程度γ (0.1022) 较小, 角离差S (122.3802) 值较大, 说明高峰较为平缓, 各月以7、8月病例最多, 可能与人夏季衣着较少、犬外出活动机会多, 动物兴奋性高, 暴露机会增加有关。暴露人群以青壮年为主, 与盐田区青壮年人口构成比较高有关。

伤口以四肢较多, 浅表伤口为主, 且伤人动物以宠物犬和家养犬占多数 (75.96%) , 提示降低狂犬病暴露, 应以养犬家庭为重点人群, 一是提高对狂犬病危害的认识, 加强犬只的管控, 防止犬只伤人事件发生, 从而降低暴露率[6]。二是加强养犬家庭人群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知识的普及, 有助于及时进行规范伤口清洗, 并根据暴露程度及时就医和提高对医生所采取措施的依从性。三是提高对家养犬和宠物犬进行疫苗接种的意识。现阶段, 家养宠物狂犬疫苗的接种率依然比较低, 抗体水平不高[7], 难以在动物之间形成有效免疫屏障。据估计, 免疫覆盖率达到60%~70%就可以预防犬科动物狂犬病暴发, 所以消除犬狂犬病应受到重视, 这样可以显著减少人类的免疫接种[8]。

狂犬暴露后, 大部分及时进行了伤口的处理说明群众的狂犬病防治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9]。Ⅱ级以上暴露者均进行了狂犬疫苗的接种, 但暴露者接种的人数略大于Ⅱ级以上暴露者的总数, 提示存在少数犬伤的诊断和处理的不一致的情况。原因是个别门诊医生不熟悉当前的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 误把暴露分级当成伤口分级[10], 或对I级暴露进行了过度的处置[11]。Ⅲ级暴露中只有极少数注射了狂犬免疫球蛋白, 使用率低于国内同期相关报道[12,13]。原因可能与注射方法较为复杂、犬伤门诊医生和暴露者对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有关, 狂犬免疫球蛋白费用较高也是其中一大原因。现阶段, 由于使用接种方案 (五针法、四针法) 和疫苗产地 (国产、进口) 的不同全程接种狂犬疫苗的费用约为180~760元, 一个成人注射狂犬免疫球蛋白所需费用更是在近千元上下, 疾病经济负担较大, 影响规范的处置率的提高[14]。

为提高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的规范性, 应加强犬伤门诊医护的培训, 提升其处置操作的能力, 特别是卫生部更新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对处置措施进行修改时, 应及时跟进学习。其次, 应着力开展狂犬病暴露监测信息化的建设。现阶段, 相关的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等都已进入较完善的开发和利用[15], 但狂犬病暴露监测信息化的建设却一直比较滞后, 监测内容所涵盖的信息也不齐全。应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 在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的同时, 使暴露时间、免疫史、伤人动物情况等有价值的病史资料收集得更齐全;暴露分级诊断更准确, 并严格按照诊断结果, 分级处置, 避免I级暴露的过度治疗与Ⅲ级暴露处置措施不完全的现象;及时提示漏种进行跟进, 并使监测数据更为准确和有效利用。

摘要:目的 通过了解深圳市盐田区犬、猫等动物伤暴露者流行病学特征, 对预防处置工作进行评价, 探讨狂犬病的防治对策。方法 收集深圳市盐田区2008—2012年狂犬病暴露者资料, 并采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 对暴露者的暴露情况和预防处置情况进行分析。结果 2008—2012年间因狂犬病暴露到犬伤门诊就诊的患者共有4 592例, 年平均暴露率为405.20/10万。暴露人数发病呈周期性单峰分布, 暴露人群主要为青壮年, 男性多于女性。伤人动物中以宠物犬和家养犬为主。2008—2012年间暴露后接种狂犬疫苗人数为3 558人, 全程接种率为90.52%。结论 降低狂犬病暴露, 应以养犬家庭为重点人群, 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管理。为提高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的规范性, 应加强犬伤门诊医护的培训, 并建议加强狂犬病暴露监测信息化的建设。

3.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方案 篇三

一、总则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及《**市医院经血传染性疾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提高医务人员对职业暴露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的知晓,增强医务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暴露后感染风险,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要求,组织2014年**市人民医院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

二、目的

1、通过演练,加强职业暴露知识知晓及防护意识

2、熟悉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上报、预防用药及随访流程。

三、演练时间及地点

2014年8月15日8:30,**市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

四、演练具体步骤

(背景)医生在给患者清创缝合时,病人因疼痛抖动手,医生被缝针刺伤。1、8:30局部处理。①轻轻挤压伤口旁端(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液进行冲洗。②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用0.5%的碘伏消毒。2、8:40报告。①报告科室主任。②报告院感科

3、院感科专职人员询问情况,暴露源是乙肝患者,立即开感染性疾病筛查给暴露者检查乙肝表面抗体情况,同时告知其随访时间。并嘱咐其在内网院感系统上报职业暴露。

4、第二天:暴露者拿到化验室的检验结果后到院感科咨询。院感科专职人员查看检验结果乙肝表面抗体阴性,立即嘱其到药房借两支乙肝免疫球蛋白肌注,同时打电话给药房进行职业暴露用药登记。追问暴露者既往未接种过乙肝疫苗,建议自愿于市疾控中心接种乙肝疫苗。

尖扎县人民医院 2017.5.20

尖扎县人民医院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总结 经过演练方案的制定和反复修改,演练前与急诊医学科主任协调沟通,明确各自职责和审议演练方案的合理性后,我院于2014年8月15日在急诊医学科进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现将演练中的收获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演练收获

1、本次演练真正做到了很高的真实性,演练当时由急诊医学科主任临时决定演练的职业暴露当事人,真实体现整个流程存在的问题。

2、演练了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上报、院感科处理和随访等整个流程,最后点评整个流程存在的问题,让医务人员熟悉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流程。

二、演练存在的问题:

(一)急诊医学科存在的问题:

1、局部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没有充分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血;

第二,进行伤口清洗未用肥皂或者洗手液,清洗时间过短,仅将受伤处血液冲洗后即停止清洗;

第三,没有擦干局部就进行消毒,这样会让消毒液稀释,达不到更好的消毒目的。

第四,伤口未进行包扎,必要时应包扎,小伤口可用创可贴进行包扎。

2、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一,轮转医师报告带教老师,带教老师未详细关切询问情况; 第二,报告科室负责人时报告给护士长,医师应该报告科室主任; 第三,报告主管部门时不清晰,将院感科混淆为感染科; 第四,最后未进行院感软件上报详细情况。

3、预防性用药存在的问题:

职业暴露当事人拿到免疫球蛋白后再次来到院感科交给院感专职人员,免疫球蛋白直接在自己科室注射,无需再找院感专职人员。

(二)、院感科存在的问题:

1、专职人员未向职业暴露当事人说明于药房领取免疫球蛋白后于何处注射。

2、院感科专职人员接到职业暴露当事人电话报告后,事先知晓是演练,故只询问是否已局部处理,得知局部处理后即挂断电话,未告知其进一步处理流程。

(三)、此次演练共性问题:

虽此次演练做到了很高的真实性,但因演练前已说明为演练,故无论是急诊医学科医务人员还是院感科的专职人员,都存在因为是演练未完全按流程执行的现象。

三、整改措施:

1、医务人员为职业暴露高发人员,各项诊疗操作频繁,应规范各项操作,减少职业暴露发生,但是有些职业暴露在规范操作前提下仍然难以避免,这就需要我们做好最后的防线,做好局部处理、上报、预防用药评估和随访。

2、院感科针对处理流程应详细向职业暴露当事人说明,并让其复述一遍,避免因阐述不清或不详造成处理不及时等。

3、演练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医院或医务人员对相关预案的掌握情况,保证实际发生时,医院及医务人员能从容应对,演练涉及的各级各类人员认真对待,抛开、解除为了演练而演练的思想。

院感科

4.规范狂犬病暴露处置 篇四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附后)。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狂 犬 病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2002年发布,2006年修订)

狂犬病(Rabies)是由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狂犬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烈性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狂犬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动物狂犬病的诊断、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预防与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诊断

2.1流行特点

人和温血动物对狂犬病毒都有易感性,犬科、猫科动物最易感。发病动物和带毒动物是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这些动物的唾液中含有大量病毒。本病主要通过患病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动物亦可通过皮肤或粘膜损伤处接触发病或带毒动物的唾液感染。

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6个月,短的为10天,长的可达一年以上。

2.2临床特征

特征为狂躁不安、意识紊乱,死亡率可达100%。一般分为两种类型,即狂暴型和麻痹型。

2.2.1 犬

2.2.1.1 狂暴型 可分为前驱期、兴奋期和麻痹期。

前驱期:此期约为半天到两天。病犬精神沉郁,常躲在暗处,不愿和人接近或不听呼唤,强迫牵引则咬畜主;食欲反常,喜吃异物,喉头轻度麻痹,吞咽时颈部伸展;瞳孔散大,反射机能亢进,轻度刺激即易兴奋,有时望空捕咬;性欲亢进,嗅舔自己或其他犬的性器官,唾液分泌逐渐增多,后躯软弱。

兴奋期:此期约2~4天。病犬高度兴奋,表现狂暴并常攻击人、动物,狂暴发作往往和沉郁交替出现。病犬疲劳时卧地不动,但不久又立起,表现一种特殊的斜视惶恐表情,当再次受到外界刺激时,又出现一次新的发作。狂乱攻击,自咬四肢、尾及阴部等。随病势发展,陷于意识障碍,反射紊乱,狂咬;动物显著消瘦,吠声嘶哑,眼球凹陷,散瞳或缩瞳,下颌麻痹,流涎和夹尾等。

麻痹期:约1~2天。麻痹急剧发展,下颌下垂,舌脱出口外,流涎显著,不久后躯及四肢麻痹,卧地不起,最后因呼吸中枢麻痹或衰竭而死。整个病程为6~8天,少数病例可延长到10天。

2.2.1.2麻痹型 该型兴奋期很短或只有轻微兴奋表现即转入麻痹期。表现喉头、下颌、后躯麻痹、流涎、张口、吞咽困难和恐水等,经2~4天死亡。

2.2.2猫

一般呈狂暴型,症状与犬相似,但病程较短,出现症状后2~4天死亡。在发病时常蜷缩在阴暗处,受刺激后攻击其他猫、动物和人。

2.2.3其他动物

牛、羊、猪、马等动物发生狂犬病时,多表现为兴奋、性亢奋、流涎和具有攻击性,最后麻痹衰竭致死。

2.3 实验室诊断

实验室诊断可采用以下方法。

2.3.1 免疫荧光试验(见GB/T18639)

2.3.2 小鼠和细胞培养物感染试验(见GB/T18639)

2.3.3 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RT-PCR)(见附件)

2.3.4 内基氏小体(包涵体)检查(见GB/T18639)

2.4 结果判定

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动物狂犬病诊断结果的判定。

2.4.1被发病动物咬伤或符合2.2特征的动物,判定为疑似患病动物。

2.4.2具有2.3.3和2.3.4阳性结果之一的,判定为疑似患病动物。

2.4.3具有2.3.1和2.3.2 阳性结果之一的,判定为患病动物。

2.4.4符合2.4.1,且具有2.3.3和2.3.4阳性结果之一的,判定为患病动物。疫情报告

3.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本病临床症状或检测呈阳性结果的动物,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2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并确认后,按《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上报。疫情处理

4.1疑似患病动物的处理

4.1.1发现有兴奋、狂暴、流涎、具有明显攻击性等典型症状的犬,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扑杀。

4.1.2发现有被患狂犬病动物咬伤的动物后,畜主应立即将其隔离,限制其移动。

4.1.3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诊断确认的疑似患病动物,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患病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做好技术指导,并按规定采样、检测,进行确诊。

4.2确诊后疫情处理

确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疫情处置措施。

4.2.1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分

4.2.1.1疫点

圈养动物,疫点为患病动物所在的养殖场(户);散养动物,疫点为患病动物所在自然村(居民小区);在流通环节,疫点为患病动物所在的有关经营、暂时饲养或存放场所。

4.2.1.2疫区

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所在区域。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4.2.1.3 受威胁区

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所在区域。

4.2.2 采取的措施

4.2.2.1疫点处理措施 扑杀患病动物和被患病动物咬伤的其他动物,并对扑杀和发病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所有犬、猫进行一次狂犬病紧急强化免疫,并限制其流动;对污染的用具、笼具、场所等全面消毒。

4.2.2.2疫区处理措施 对所有犬、猫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对犬圈舍、用具等定期消毒;停止所有犬、猫交易。发生重大狂犬病疫情时,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

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疫区进行封锁,限制犬类动物活动,并采取相应的疫情扑灭措施。

4.2.2.3受威胁区处理措施 对未免疫犬、猫进行免疫;停止所有犬、猫交易。

4.2.2.4流行病学调查及监测 发生疫情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每天对疫点内的易感动物进行临床观察;对疫点内患病动物接触的易感动物进行一次抽样检测。

4.2.3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撤销

所有患病动物被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后,对疫点内易感动物连续观察30天以上,没有新发病例;疫情监测为阴性;按规定对疫点、疫区进行了终末消毒。符合以上条件,由原划定机关撤销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继续对该地区进行定期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

5.1 免疫接种

5.1.1 犬的免疫 对所有犬实行强制性免疫。对幼犬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进行初免,以后所有的犬每年用弱毒疫苗加强免疫一次。采用其他疫苗免疫的,按疫苗说明书进行。

5.1.2 其他动物的免疫 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免疫。

5.1.3 所有的免疫犬和其他免疫动物要按规定佩带免疫标识,并发放统一的免疫证明,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要建立免疫档案。

5.2疫情监测

每年对老疫区和其他重点区域的犬进行1~2次监测。采集犬的新鲜唾液,用RT-PCR方法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时,再采样送指定实验室进行复核确诊。

5.3检疫

在运输或出售犬、猫前,畜主应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检疫合格的犬、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运输或出售犬时,犬应具有狂犬病的免疫标识,畜主必须持有检疫合格证明。

犬、猫应从非疫区引进。引进后,应至少隔离观察30天,期间发现异常时,要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5.4日常防疫

养犬场要建立定期免疫、消毒、隔离等防疫制度;养犬、养猫户要注意做好圈舍的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按规定及时进行狂犬病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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