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精选13篇)
1.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一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须知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六)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五、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六、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到期日为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七、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高中加盖学生处、教务处、学校公章均可)。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提示:
1.县资助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印。
-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2.签订借款合同时可同时签订授权委托书,备再次申请时使用。
3.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在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以下简称“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单一式两份,盖章后交学生。学生报到后应及时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单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和分行各执一份,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执单,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九、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
201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
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特别提示:
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二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近年来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 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品种。
(一) 国家生源地贷款的三个优点。
1. 学生在当地贷款, 当地部门比较容易调查学生的
家庭贫困情况, 有利于具体的扶贫贷款落实到位, 且操作比较方便, 无需抵押, 成本较低。
2. 学生可以在当地, 甚至在暑假期间就可以申请到贷款, 不影响开学报名和缴纳学费。
3. 贷款发生在生源地, 便于跟踪和管理, 这种方式比高校做助学贷款要灵活, 同时也更容易掌握。
(二) 国家生源地贷款的风险。
1. 对贷款认识不足, 还款意识淡薄。
部分家长认为, 这类贷款类似于国家扶贫款项, 所以能不还就不还, 能拖延就拖延, 给贷款回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2. 教育主管部门与地方金融机构协调不到位。
教育主管部门与地方金融机构协调不到位是导致助学贷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重要原因之一。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 碍于情面或者对申请者缺乏真正的了解, 只要申请者提出申请, 便向金融机构报送名单。地方助学贷款单笔较小, 申请者又比较分散, 发放的时间比较集中, 这些都给金融机构的贷前审核和贷时审查及贷后跟踪造成很大的困难。
3. 社会诚信及社会保障体系欠缺。
我国目前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 助长了助学贷款人恶意逃债的侥幸心理, 增加了贷款人恶意讨债的几率。
4. 缺乏适当的惩罚措施。
这个问题, 首先要论及国家助学贷款的担保机制。我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方式既可采用信用贷款, 又可采用担保贷款。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 由于我国的信用贷款体系还不成熟, 因此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接受信用贷款, 学生只能选择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质押担保。但是办理国家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大多家庭贫困或遭遇特大家庭变故导致经济困难, 其家庭能提供的可供质押或者抵押的可能性极小。这种情况导致一旦出现恶意拖欠助学贷款, 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往往束手无策, 处于被动的局面, 使国家助学贷款往往成为烂帐。
二、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情况
2007年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通知》文件精神, 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之一开始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充分研究协商并结合本省实际的基础上, 江苏确定了“教育部门组织推荐、财政部门和高校承担风险、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提供融资支持、各级农村信用社 (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以下简称农信社) 具体经办”的运作模式。截至2008年4月末, 江苏省共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8225万元, 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725人, 实现了对全省79个县 (市、区) 的全覆盖, 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认可。[1]
江苏省生源地贷款政策的新突破:
(一) 把省内普通高校纳入风险补偿金承载主体, 增强了高校积极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责任意识。
在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中, 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在根据国家规定, 按照贷款发放额的15%一次性建立的同时, 对江苏籍学生在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 风险补偿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承担, 并规定我省承担部分, 有关高校承担1%。这样, 在不增加高校过多负担的情况下, 把高校纳入风险补偿金承载主体, 增强了高校对贷款管理的责任意识。但是对于承担风险补偿金的高校, 无论贷款回收情况如何, 其均承担1%的部分, 不利于进一步调动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 贷款对象较以往模式有较大拓宽, 增大了学生受益面。
与原模式相比, 本次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把原生源地助学贷款未覆盖的部分城市贫困学生和在外省高校就读的本省贫困学生纳入了政策覆盖范围。即贷款对象由原来户籍在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在本省高校就读的贫困学生和当年被省内高校正式录取的贫困学生, 扩大到户籍在江苏省、在国内正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就读或当年被国内高校正式录取的贫困学生, 增大了学生受益面。
(三) 信用助学贷款的放贷门槛较以往模式大幅降低,
使那些在原来模式下无法提供抵押、担保的学生也能获得贷款。
原江苏省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要求担保, 部分有助学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由于无力提供农信社要求的抵押、担保而被拒之门外。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模式取消了抵押担保的规定, 只要求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作为共同借款人, 找不到监护人的孤儿可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即可办理助学贷款, 贷款门槛大幅降低, 可以做到“应贷尽贷”。
(四) 减轻了学生的心理压力。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开学前就可以领到用于缴纳学费的金额, 如期缴纳学校所需的学费, 思想包袱与压力较小, 能以平常心态与同学相处, 有利于把精力用于在校的学习和生活。
三、高校在生源地贷款中的相关情况
高校的办学规模日益扩大, 在校的学生总数也在逐日增加, 贫困生的工作越来越受到学校的重视。虽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在地区执行程序和力度不一样, 但贫困生的资助体系还是比较完备的。
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严格把关。各个高校对贫困生的具体认定往往存在差异。譬如, 有的地方院校规定月消费120元以下为贫困生, 有的则规定家庭年收入在4000元以下为贫困生, 有的院系更结合学生平时的生活情况, 如是否拥有手机或者电脑等进行综合鉴定。总之, 仅仅凭借家庭出具的贫困证明来衡量学生的贫困情况有失公平。现在一般的高校采取的鉴定流程是:学生提出贫困申请—学生评议小组自评—辅导员 (班主任) 审核—院系评议小组审核—学校学工处等相关机构汇总、验收、反馈。
高校申请贫困生助学贷款的对象集中在一种类别的家庭。在对高校的生源地贷款工作的统计中发现, 申请对象以单亲或离异家庭、父母年事已高丧失劳动力、家庭遭遇特大变故 (如洪水或者地震) 或者有直系亲属重病、父母下岗或者失业、家中兄弟姐妹多等情况为主。
高校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分布一般为西部和中部比东部多, 北方比南方多, 老生比新生多。[2]
(一) 生源地贷款中出现的问题。
1. 思想认识不足。
某些机构、单位或者与生源地贷款有密切联系的部门对生源地贷款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严重影响了家长和学生对生源地贷款的理解和操作。在相关政策缺乏的情况下, 家长和学生更是茫然和不知所措。
2. 政策的宣传不到位。
高校对于生源地贷款的政策宣传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 大多数学生对生源地贷款的政策和相关信息知之甚少。而高校的生源地贷款政策的宣传也往往流于形式, 没有将工作深入到需要的学生中去。许多学生对违约的后果不了解。
3. 由于生源地贷款的制约因素很多, 很多学生都在生源地贷款的政策享受者之外。
有些地方的生源地贷款政策规定贷款者只能在刚刚入学的新生中办理, 有的地方的金融机构规定进入大学第四年的毕业生不能参加生源地贷款。所以, 以上的规定给生源地贷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生源地贷款还有待于进一步解放思想, 扩大开放政策, 真正做到为学生服务。
4. 高校部分经办人员和学生缺乏积极性。
农村信用社开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瑕疵, 由于风险直接与办理业务的信贷员挂钩, 导致信贷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所以在办理高校生源地贷款时, 高校办理人员的积极性必然受到影响。
(二) 问题的解决方案。
1. 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特别是高校直接与贫困生接触, 本着对学生和国家负责的态度, 提高对生源地贷款政策的认识。
2. 加强宣传力度。
生源地贷款政策不仅要在金融机构进行细致的宣传, 而且应在高校中加大宣传的力度。高校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 详尽地宣传政策;通过跟踪调查, 配合金融机构完成生源地贷款的后期跟踪;通过开设金融讲座、金融科目, 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明确生源地贷款政策。
3. 完善生源地贷款的政策。
对生源地贷款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 不仅需要行政推进, 金融机构和高校更应予以配合, 尽量打消学生对贷款政策的疑虑, 尽量完善学校和金融机构及学生链条上的配合, 建立健全生源地贷款政策, 减少生源地贷款的风险, 而且高校也应当有所作为, 可以将获得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学习专业、毕业时间等相关信息提供给生源地贷款管理机构, 高校每学年末要向管理机构反馈贷款学生一年来在校期间的表现, 给辖区金融机构决定是否对该生续贷提供参考依据[3]。
4. 提高高校经办人员和学生的积极性。
加大宣传力度, 降低贷款门槛, 简化贷款手续, 规范贷款程序, 提高办理贷款的效率, 都可以有效地提高高校经办人员和学生的积极性。在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的过程中, 政策落实到位, 学校宣传到位, 都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5. 完善后期的管理。
高校在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 由于风险相对转移到当地的金融机构, 因此高校在组织过程中心理压力无疑会减轻很多。但这并不代表着高校在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过程中就没有责任。高校在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时, 应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生源地贷款的档案工作, 建立专项档案, 跟踪走访, 同时与金融机构做好交流。高校在有能力的情况下, 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解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问题。
总之, 从国家到地方, 直到相关的执行机构 (特别是高校) , 由上至下, 对生源地贷款政策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配合和支持, 以促进生源地贷款政策的完善, 保证生源地贷款政策的执行。目前, 虽然生源地贷款政策还有待完善, 但是, 能急群众所急, 为群众解忧, 替群众分担, 生源地贷款政策当之无愧。
参考文献
[1]高爱武, 常广国, 王棋.关于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开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纵横, 2008, (7) .
[2]孔成华.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高校助学贷款生源特点研究[J].盐城工学院学报, 2007, (4) .
3.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三
【关键词】高校 生源地助学贷款 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12C-0006-02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的过程中,高校事实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高校是连接学生与经办银行的中介人,在贷前,高校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者;在贷中,高校是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贷后,高校是还贷催缴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如何进一步强化高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中的职能意识,促进高校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控制和管理,是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对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认识不足。由于生源地贷款是在学生户籍所在地申请受理的,对于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风险控制主要由当地的资助中心和银行完成,高校由此认为跟自己关系不大。但是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过程中,贷前的审核和风险控制尤为关键,因为对申请者的资格及条件的审核,特别是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信用记录,直接关系着高校贷后的管理工作的开展。比如,由于对申请者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的控制不到位,高校在日后催缴工作中必须面对过高的贷款违约率,无形中增加催缴的难度。贷款回收的质量关系到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持续发展,关系到高校能否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也影响到高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工作考核第三十五条规定: “高校生源地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考核以贷款金额违约率为基础,根据违约率对各高校生源地贷款限额实行差别化管理,对违约率低的高校,贷款限额不受限制,对违约率高的高校,严格控制贷款限额增长;特别严重的高校,将暂缓在该高校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因此,提高高校的风险意识,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与信贷风险可控性管理,将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
(二)高校对学生开展的诚信教育成效不大。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青年工程,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青年学生的一种人性化关怀,目的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拥有平等的高等教育权利,使学生得以通过学习和训练掌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进而改变自己的命运并改变家庭经济状况的政策性资助措施。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中,贫困的相对性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各地消费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存在很大的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和量化指标,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实现“应贷尽贷”、可持续发展,学生的诚信品质显得尤为重要。在目前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个人信用意识淡薄的情况下,贷款学生不讲诚信甚至恶意逃债,一方面增加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道德风险,推高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另一方面也给高校日后催缴工作带来更多的困难。与其他的助学贷款类型相比,高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运行中既不用提供风险补偿金,也不必找银行协调借款,在成本上似乎成为局外人。因此,许多高校忽视了对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在国家助学贷款相配套的诚信教育方面、开展诚信评价管理方面以及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惩罚工作管理方面,措施相对较少、工作力度不强,没有形成以学习诚信评价管理、生活诚信评价管理等全方位的诚信评价标准系统,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缺失。虽然开展过相关的教育,但教育没有系统化、制度化、常规化,没有上升到足够的高度,不能贯穿于学生综合能力素质培养的全过程,也没有纳入日常教育管理中,教育的成效不大。
(三)贷后追偿工作难度较大。由于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分散、流动性强、工资水平低,就业空间和状况不理想,群体性的“蚁族”、“漂族”现象日益增多。在大学毕业生数量每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毕业生离校即待业的现象逐年增加,增加了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风险性,无形中也加大了高校追偿工作的难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根源于对学生未来的收入预期和偿还能力的信任。如果贷款学生毕业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没有还贷的资金来源,助学贷款本息的回收就难以兑现。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在贷款追偿上无法有效控制学生的还款,不能很好地制约学生的违约行为,贷后追偿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国家层面上与助学贷款方面相关的法律较为缺乏,对政府、银行、高校、贷款学生在贷款中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高校在整个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上缺乏必要的法律依靠,寄希望于通过各种政策来实施与约束,依靠国家职能部门来强力推进,这些政策措施对于学生违约行为所能起的制约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二、高校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严格贷前审查和合同管理。高校只有建立健全政府、银行、贷款学生的信息沟通制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反馈各类信息,建立健全贷款学生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库,增加信息传递效率,才能广泛、深入地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可借鉴江苏省探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预申请”制度:先将贷款申请学生划分为不同类型,分为在校生和参加高考学生(即高中毕业生)两种类型,实行分类审核,严格贷前审查。高校参与审核在校生的贷款资格,而参加高考学生由所在高中组织根据贫困生的有关认定办法,通过民主评议予以确定。通过实行预申请制度,严格贷前审查,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对信贷风险的控制,使生源地助学贷款真正做到应贷尽贷。
(二)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强化学生诚信教育。随着时代的变迁,多种消极因素冲击着大学生的诚信“底线”,社会上存在的失信违约现象,淡化了大学生的诚信观念,强化了学生恶意逃债的心理,造成贷后追偿的困难。高校要把诚信教育提高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主战场,以校园活动为载体,激发和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在校表现、学生贷款资料、学生就业信息在内的学生信用档案,把学生诚信价值观的培养融入日常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学生在校期间,高校要在为学生出具申请贷款证明、签订贷款协议和还款协议、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贷款知识讲解活动,向学生解读合同条款,明确还款义务,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可通过学生社团、院系、年级、班级多层次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把教育活动做到普及化、经常化和多样化。endprint
(三)完善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工作。首先,完善机构,建立责任制。高校要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组建专业的贷款管理机构,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领导、管理。落实校级、系级的责任人机制,明确院系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责任人,将工作落实到个人,充分调动校级、院系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贷后管理工作效率。其次,建立多方联动催收机制。高校要在贷款学生毕业后,把学生贷款及还款情况纳入学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提出具体跟踪管理措施和要求,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通过短信、电话、QQ、家访等方式,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前的还款提醒工作;密切注意贷款贫困学生动向,与贷款贫困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沟通,及时收集贷款贫困学生个人的变动信息,及时跟银行沟通和反馈。同时,加强对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实行监督与惩罚,把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信息及时录入个人征信体系,更新、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信息,从而减少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风险,保证助学贷款的顺利回收。最后,优化考核奖惩机制。一是定期通报。高校要加强对院系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定期通报各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量化情况,特别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对毕业生违约情况特别严重的院系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定期考核。制定合理的考核量化指标,每学期组织对各院系贷款毕业生还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现工作有序、考核有章、奖罚分明、监督有力,进一步推进考核激励机制规范化、科学化,以考核促进工作开展。
(四)加强就业指导,促进学生积极就业,提高学生的还款能力。在目前严峻的就业竞争环境下,高校要以创新的思路不断加强和改进贷款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努力创造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引导学生就业,为确保贷款学生还款提供可能。首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就业观教育。高校探索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帮助贷款学生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全面评价自己的择业能力,从而合理定位自己的就业期望值。引导贷款学生结合社会的客观形势、自己的就业期望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条件做出合理的职业定位和工作选择。其次,重视对贷款学生的就业技能培训。高校除了对贷款学生进行全面的就业指导,还要结合贷款学生的实际情况展开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强化贷款学生的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尤其要为择业有困难的贷款学生配备就业指导老师,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的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技巧培训活动,使贷款学生增加对面试程序的了解,从而提升就业的自信心,提高就业的成功率。最后,加强贷款学生的心理辅导。贷款学生是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应根据学生资助工作本身的特点,重视贷款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创新工作方法,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对心理问题较严重的学生及时进行约谈和疏导,开展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贷款学生解决思想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使他们思想上想得通,行动上有所作为,意识上自强不息,责任上有新的认识,保证贷款学生毕业后有经济能力偿还贷款,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莫云仙.促进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的思考[J].广西教育,2013(7)
[2]孙涛.国家助学贷款中的政府干预[J].教育科学,2012(8)
[3]陈忠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制度的创新与实践[J].江苏教育,2013(5)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2013ZZ032)
4.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篇四
一、续贷学生贷款申请材料
1、申请表原件两份,申请表填写需符合要求:
(1)在“签字”栏亲笔签字,不可打印或者代签,并将时间填写清楚;
(2)申请的贷款年限应按要求填写,合格的申请年限应≤10年+(学制-本学年开学前年级数);
(3)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应填写完全、正确,确保是可以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2、学生证复印件两份
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学生证封皮(显示高校名称)、基本资料页(显示学生名字、专业、学院等信息)和注册页(显示学生注册信息)三方面材料,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1)提供借款人学生证复印件;
(2)学校、学制需与贷款申请表上一致;
(3)学生证需注册至 2010-2011学年。
注:若学生证未注册至2010-2011学年,由学生在学生证复印件上写明未注册的原因,并签字、捺印;学生授权共同借款人前来办理手续的由共同借款人代借款人进行以上操作。出现学生证丢失现象的学生需要学校开具在校证明,并加盖公章,在校证明一式两份。
二、新贷学生贷款申请材料
1、申请表原件两份
(1)在“签字”栏亲笔签字,不可打印或者代签,持授权委托书前来办理的除外;
(2)申请的贷款年限应按要求填写,合格的申请年限应≤10年+(学制-本学年开学前年级数);
(3)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联系方式应填写完整、正确,确保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可以联系到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4)资格审查情况栏中需资格审查单位签字盖章并做出审查意见。
注:申请表中的“申贷信息—申贷原因”应该与贫困证明中的贫困原因一致。
2、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1)新贷学生学生证复印件要求与续贷学生学生证复印件要求相同;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要求印制清晰,应能查看到录取高校名称、借款人姓名、录取学院和专业信息等相关信息。
3、户口本复印件两份
需申请人提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户口本户主的户口本复印件。
注:若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是父母关系,请附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关系证明一式两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持原件到场以便审查
(1)提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具有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
(2)首次申贷或变更共同借款人的学生需持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3)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需在贷款发放前(2011年11月)有效,若超过有效期需所属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
注:若身份证正在办理中,需附上身份证办理证明,由派出所出具注明并盖章。
5、贫困证明原件两份
(1)贫困证明必须由资格审查单位做出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5.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 篇五
尊敬的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您好!我是中山大学医学院2011级医学检验专业的一名学生,我的家在黄土高原,交通不便,父母常年以务农为生,家中有兄妹三人且我和妹妹仍在上学。高昂的学费成了家庭巨大的负担,因此向贵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希望贵行能给予资助。
本人在校期间品行良好,成绩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在工作方面担任班干部一直是尽职尽责,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接受过深刻的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的熏陶.能够获得贷款缴上学费落下我心口的大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投入更多精力,来努力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为学院争光.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不断汲取知识的方法来为将来打好坚实基础,为今后的工作作好储备。
在离校后我一定按协议规定按时归还贷款,决不会发生拖欠现象,想想一个人承诺和信用的价值,任何人没有理由不把这比贷款的归还作为重中之重看待,请领导和银行相信我的人格,相信我的还款能力和信心。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6.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六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系统操作流程》
一、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启动后正式申请必须通过.cn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已经获得贷款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大学新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 1
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在“湖北助学网”《专业科类别》中查询http://zzpt.e21.edu.cn/news.php?id=1233),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
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
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
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臵“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在签订合同时发放)。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7.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七
关键词: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长效机制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由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为共同借款人, 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财政给予贴息。为了解方城县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情况, 人行河南省方城县支行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方城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办情况
河南省方城县农村信用社作为全县唯一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机构, 自2005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以来, 申请办理此类贷款人数为400人, 实际办理此类贷款人数为182人, 占比为45.5%, 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贷款102万元, 余额71万元, 按时结息还本率达到72%。贴息资金由团市委提供, 团市委对每个学生贴补一年的贷款利息, 超过部分的利息由学生家长自己负担。
具体操作规程是:由团县委 (或县政协) 提供需要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名册, 农村信用社审核发放, 每笔贷款金额3000—6000元, 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 贷款期内由团市委、县政协利用社会捐资助学资金或地方财政全额贴息一年, 逾期执行信用社浮动利率且不再贴息。对已经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各乡镇信用社逐户建立贷款档案, 按月报送贷款台账, 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监督与管理。
二、目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上存在的问题
从方城县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开办情况看,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解决贫困生及时入学上确实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但在开办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1.贷款“门槛”过高, 难以满足贫困户家庭的贷款需求。由于需要助学贷款的家庭一般都没有经济实力担保, 所以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是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但是, 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办理贷款过程中, 仍把担保作为必备条件, 要求学生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有关证明、助学贷款申请表等提交信用社, 并需要有4—5个有经济收入的个人作担保, 担保人还必须没有在信用社贷款。否则, 即使属于助学贷款的帮扶对象, 信用社也不能给予贷款。
2.贷款政策缺乏刚性规定, 承办单位之间配合不够紧密。首先是助学贷款政策中虽然对贷款的方式、利率、偿还时间等作了极为详细的规定, 但对团委、信用社、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各方在办理助学贷款中具体应承担的责任没有做出规定, 部分学生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过程中不知道先找哪个单位, 后找哪个单位, 各单位之间也缺乏必要的沟通, 出现互相推诿现象;其次是各方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中, 时间性要求不强, 往往等团市委将学生名单报送县信用联社时, 离开学时间已经很近了, 再等联社汇总后将名单发到各个乡镇信用社时, 有的学生就已经开学了, 各信用社就没有时间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 人为增加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风险。
3.国家补偿政策“缺位”, 信用社政策性负担加重。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信用贷款, 带有扶贫和支教性质, 风险较大。而国家对信用社将来可能遭到的成本损失和面临的风险在补偿机制上差异较大,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 规定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按贷款的50%分担;生源地助学贷款却享受不到此项优惠政策, 贷款的风险完全靠信用社自己来消化, 这与信用社的市场化经营目标和自身承受力有一定的矛盾。
4.贷款担保机制不完善, 助学贷款潜在风险加大。由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基本上是家庭贫困的学生家长, 加之信用社无法随时了解借款学生的在校情况, 更不用说对其进行诚信教育。当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毕业后出现不还贷现象, 面对贫穷的学生家长, 信用社将很难收回贷款, 资产损失的潜在风险比较大, 以致于部分信用社出现“惜贷”、“惧贷”现象。
5.贷款政策宣传不到位, 各方对政策理解存在差异。由于国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力度不大, 所以相关各方对政策理解上出现了一些差异性和片面性。主要表现在:学校及教育部门对待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不严肃, 只要在校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及教育部门对学生情况不做详细了解就上报学生名单;学生及家长将生源地助学贷款误认为是“扶贫贷款”, 不考虑自己家的实际情况, 就匆忙向信用社提出借款申请, “不贷白不贷”的思想比较严重, 甚至部分家长误认为本金由国家负担, 不需要偿还。
三、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长效机制的政策建议
1.提高贷款额度, 延长偿还期限, 扩大贷款覆盖面。一是扩大贷款额度, 在贷款额度上, 应由现在的一万元以下扩展到2—4万元;二是延长偿还期限, 缓解还款压力, 根据完成学业的时间, 生源地助学贷款期限确定为6至8年比较合适;三是降低贷款门槛, 应尽量扩大覆盖范围, 使绝大多数的贫困学子都能获取助学贷款。
2.建立定期磋商协调机制, 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团委和信用社要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 明确各自职责, 共同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发展。教育部门应积极配合信用社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等各方面的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信用社要加强对借款申请人情况的调查, 真正做到该获得贷款的一分钱也不少, 不该获得贷款的一分钱也不贷, 并且各部门要相互配合, 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以保证借款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查、信用社调查审批都能在合理有序的秩序下运作。
3.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加大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部门要研究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按照信用社发放的贷款额度, 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信用社给予一定的风险补贴, 减少信用社的后顾之忧, 防止信用社出现“恐贷”、“惜贷”现象。
4.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一方面, 高等院校也应协助信用社加强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 对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 定期将该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具体信息反馈信用社。另一方面, 信用社要加强贷后跟踪管理, 使借款学生受到严格的还款约束, 借款学生应无条件接受贷款单位对其相关资信状况的查询。如果学生就业后, 未能按时归还信用社贷款, 也未主动联系申请延期, 信用社也可将其情况向该生所在学校通报, 学校有义务将违约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以此方式约束有钱不还、恶意逃债的学生。
5.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提高社会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认知度。信用社应印制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小册子, 在小册子中要明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性质、借款方式、利率、归还期限、具体申请操作流程、学生不按期归还应承担的责任和信用社可以采取的相关措施。并在教育部门的配合下, 每年定期在辖内各个学校进行宣传, 同时将宣传小册子下发到各个村庄, 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 以提高社会相关方面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认知度, 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认识和正确对待生源地助学贷款。
8.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八
1.首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
借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向县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贷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2.首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材料
(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包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附件:7)和《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附件:8)各一份。注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书》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后入学时交高校,《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由高校填写盖章后寄回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以下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查推荐表》;
(3)《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来填写; ...........(4)《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
(5)在校生(大二及以上并未办理过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注意:确认表中的开户行、开户名、账号是高校生源地贷款的帐户,不是学生本人的储蓄卡..........帐号。(高校帐户一定要在就读高校财务处问清楚再填);........(6)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7)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共同借款人、学生个人页);
(9)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及高校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3.第二学年(含)以后贷款发放程序
9.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九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认定标准
各地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既要确保真正困难学生获得贷款,又要防止家庭不困难学生挤占贷款名额。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八贷”),办理贷款申请: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简称“八不贷”),不得办理贷款: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10.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十
(1) 生源地贷款发展迅速, 贷款规模位居全国前列。陕西省地处西部, 经济相对不发达, 同时又是教育大省, 高校数和在校大学生数量众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也相对较高。长期以来, 为落实“不能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国家政策, 陕西省高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就读。但是, 拖欠学费这一问题给各高校带来沉重的负担。
(2) 生源地贷款组织机构健全, 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全覆盖。2007年当年, 陕西省下辖的107个县区均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负责生源地贷款的日常管理, 在全国第一个实现了县级资助中心全覆盖的目标。2010年开始, 陕西省制定了县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 对县级资助中心的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在全省推广高校与县级资助中心结对帮扶计划, 由高校与县级资助中心一对一结对子, 从人、财、物多方面对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帮扶, 有力推动了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 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3) 学费拖欠问题基本解决, 高校财政状况好转。由于地方政府财政实力所限, 西部高校特别是地方高校长期以来政府投入相对不足, 学费和住宿费收入在高校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大量学费拖欠使部分高校陷入两难境地, 既无法采取强制手段收缴学费, 也无法通过自身力量改善财务状况, 在原有国家助学贷款形式进展不顺利的情况下, 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生源地贷款政策实施后, 陕西省内高校基本解决这一问题, 财务状况明显好转, 学校良性发展有了基本保障。
2 陕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1) 在实践中, 由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量大, 人力不足, 要求认定的时间段过于集中等具体原因,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普遍采用的认定办法是“贫困证明”:即以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民政部门的书面证明为准, 持有证明的学生被认定为贫困学生。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没有总量上的要求, 也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 不需要承担放贷的任务, 几乎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国传统的乡土情谊的影响, 也使得基层的村委会和乡镇民政部门更倾向于维护本区域学生利益, 部分地方甚至把贷款当作一种福利来分配, 造成的结果是几乎所有申请学生都可以得到证明。所谓的“县乡村三级审查”在实际操作中成为形式审查, 贷款申请材料中最为关键、最为核心的贫困证明的可信度大大降低了。
(2) 贷款组织机构虽已健全, 各相关主体管理机制未捋顺。学生和公众媒体反映较为强烈的执行标准不统一、信息沟通不及时、工作衔接不紧密、手续繁琐效率底下等诸多现象, 归根结底是由于相关各方关系没有完全理顺, 各相关主体的目标不一致造成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到政府、高校、县级资助中心、银行、困难学生等各类主体, 由于各方的利益和诉求差别很大。在实际工作中, 银行、各高校、各县级资助中心为了本单位的工作便利或风险防控, 在省级所定标准的基础上, 分别制定了大量形式各异的审查、管理方式。
(3) 随着还款高峰期到来, 县级资助中心催缴困难。由于生源地贷款毕业后分六年偿还的特点, 在运行初期还款压力较小;但近年来, 进入还款期学生数逐年增加累积, 违约率和不良率逐年上升, 催缴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日益凸显。按照陕西省标准化资助中心的要求, 县级资助中心人员配置3~5名, 应对业务办理高峰尚显不足, 此外一些县区管辖面积与人口数较大, 贫困地区交通不便, 催缴工作面临严重困难。更为本质的问题是, 生源地贷款本身属于信用贷款, 没有附带任何抵押物, 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学生家长为共同借款人, 虽然做到了相对固定, 但是仍然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 催缴手段单一, 存在着贷款流失的潜在风险。
3 解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展困境的建议
(1) 依托贷款银行, 不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相当一部分困难来自其固有特点造成的相关主体之间的复杂关联。高校与各生源地之间存在着全国范围内的一对多的关系, 即每所高校面临的是来自全国不同县级行政区域的学生, 每个县级资助中心面对的是全国不同高校的学生。因此, 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相对规范的信息系统, 为高校、县级资助管理中心、银行和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不同接入端口和权限, 实现贷款信息的查询核对、审查审批、事务通知、贷后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2) 依托基层政府, 严格困难学生资格审核, 共同进行贷款回收催缴。生源地助学贷款与一般的商业贷款本质的不同在于其是由政府主导的、用来解决困难学生读大学难问题的带有帮扶性质的贷款;从根本上来说, 承担着一部分政府职能。政府应充分发挥行政资源的优势, 把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贷款催缴纳入基层政府工作考核体系中, 形成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牵头负责, 各乡镇基层政府共同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审核阶段, 明确村委会和乡镇民政部门的审核责任, 对认定的困难学生抽样进行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 对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基层单位要建立奖惩机制, 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在贷款回收催缴阶段, 同样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组织优势, 按行政区域负责, 通过各种行政手段落实催缴责任, 提高贷款回收率。
(3) 依托高校, 配合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困难学生资格审核认定、贷款追缴。高校是生源地贷款的直接受益方之一, 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 高校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学费收缴难题;同时, 生源地贷款和过去的校园地助学贷款相比, 高校避免了资格认定、银行审贷等诸多难题。因此, 高校有义务在生源地贷款办理过程中, 主动配合银行、县级资助管理中心, 做好相关工作。
摘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实施以来发展迅速, 目前已经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最主要形式, 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以陕西省为例, 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展的现状出发, 对其当前存在的贷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贷款过程管理机制待改进, 及贷后催缴难度大等制约其发展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并提出了改善对策,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 促进生源地贷款健康发展提供了借鉴和思路。
关键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展,困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 (财教[2007]135号) .
[2]张光明.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2.
[3]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陕西日报, 2013-05-18.
[4]教育部.学生资助工作简报, 2011 (10) .
11.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十一
根据《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陕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予以公布,具体申请程序请参见:http:///readnews.asp?id=1913
第十五条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5.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是跨县就读的。
(二)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必须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第二十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极其复印件。
(二)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12.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 篇十二
户籍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湖潮乡(含中八片区六村一居)、党武乡、高峰镇、马场镇)高校录取新生及在校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共同借款人年龄需在25岁以上60岁以下,若共同借款人低于25岁或超过了60岁,请另选择其他直系亲属。
按照国家规定预科班学生一律不办理助学贷款。
二、贷款申请材料
(一)续贷(复印件2份)
1.需提交审核的材料: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原件,并填写系统续贷声明;②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两人的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③已注册的《学生证》;④《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⑤网络诚信答题成绩单;
(二)新贷(复印件2份)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学生家庭所在地村(社区)须在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贷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或法定监护人)两人的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必须到场;③《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收费说明单》;④网络诚信答题成绩单;
三、特别提醒
(一)学生请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sls.cdb.cn/,)进行贷款申请。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先注册,再登录;续贷学生可直接登录。登陆后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提交贷款申请(须认真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就学信息、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同时严格按标准地址填写: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导出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二份。首次办理贷款的申请表须送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或高中学校)审核盖章。
(二)贷款学生在登陆“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答题系统”网站(222.85.149.6:99/login.aspx)进行答题,答题成功后导出成绩单连同其他贷款资料一并提交资助中心进行贷款审核。没有进行网络答题的学生且答题分数在90分以上,否则我资助中心不受理贷款申请。
(三)为减少学生及家长排队等候的压力,结合我区实际,实行分镇(乡)办理的方式,请广大学生和家长登录申请序号系统,(网址为:jinshuju.net/f/dshyav),获得排序号码,也可微信扫描二维码获得申请牌号顺序。
新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30日,早上9:30-12:00,下午2:00-17:30,周末整理档案,不办理。详细内容可浏览“贵安教育网”(gajyw)通知公告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受理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2. 新生每年何时可以开始申请助学贷款?
答: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具体办理时间可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要填写哪里?
答: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即可。详情可咨询当地资助中心老师。
4.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果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 两个学生可以用一个共同借款人吗?
答:可以。但是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6. 如何打印贷款申请表?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sls.cdb.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7. 为什么网站无法正常登陆,部分信息无法显示?
答:目前,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与ie10和非ie内核的浏览器不兼容,可能出现无法登录或报错现象。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8.如何进行提前还款?
答: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9.如何偿还已经发生逾期的助学贷款?
答: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还款日。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时,学生自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明细及金额,建议当月15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本月20日的罚息。
10. 如何查询还款账户?
13.贷款申请 生源地 范文 篇十三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借款学生姓名借款人信息*户籍所在地*现详细住址毕业中学*家庭电话共同借款人信息就学信息申请贷款情况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姓名*户籍所在地*家庭详细地址*家庭电话*高校名称*学校类别1*申贷原因*申请贷款金额(元)*申请学年借款人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情况属实。学生签字:签字日期: 年月日至学年*专业□普通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年级*学校类别2详细原因*申请期限(年)高校要求报到日期年月 日*移动电话*证件类型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市/自治州区/县移动电话*学制(年)*所属省份宿舍电话*证件号码 区/县*邮政编码 *与借款人关系*身份证号码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 市/自治州区/县*市/自治州 * 区/县*性别*申请类型:*出生年月 区/县*户口性质邮政编码年月□中央部属高校 □省属院校 □地市级院校审查意见: 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情况属实,同意推荐。资格审查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县(市、区)资助中心审查意见:(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说明:1.标有“*”的数据项为必填项。2.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的各类信息。3.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4.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应从后两类中选择共同借款人,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经县资助中心请示省教育部门同意也可申请贷款。5.与借款人关系应选择父/母/近亲属/其他。6.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分别在类别
1、类别2中各选择一项。7.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包含1000和8000。8.借款学生应根据在校年限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申请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四年的大学二年级在校生申请第三学年助学贷款,按照前述规则,其申请的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2年。9.高校规定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就读院校规定的报到日期。10.本表一式两份,经办资助中心存一份,开发银行存一份,由经办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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