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

2025-01-01

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精选10篇)

1.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 篇一

【摘 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建筑领域的安全事故也经常发生,本文笔者从安全生产管理及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安全生产;高处坠落;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1.1 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

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危险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

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

1.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1)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

(2)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

(4)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5)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

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6)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

(7)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现象较严重。

(8)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相关案例分析

2.1 工程概况

某办公楼工程为8层框架结构,总高度28m,建筑面积3800m2。

外脚手架采用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事发当天下午,混凝土工张××被架子工班长胡×安排搭设三楼脚手架,张××在未系安全带的情况下,站在自放的钢模板上操作,该模板长1.50m,宽0.25m,搭在脚手架2根小横杆上,没有任何固定。

当张××竖起一根6m长、约24kg重的钢管立杆与扣件吻合时,由于钢管上部向外倾斜,张××虽用力吻合数次,试图使其准确到位,但未能如愿,终因倾覆力矩过大,致使其在脚手板上失去重心随钢管从8.4m高处一同坠落,安全帽跌落在2m以外的地方。

送医院后,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2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事故级别:四级。

(1)直接原因:死者张××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安全意识淡薄,对工程处的一些规章制度遵守不严,虽戴安全帽,但高处施工未系安全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在搭设过程中对关键部位操作要领不清,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一是,架子工班长胡×安全意识差,严重违章指挥。

胡×明知张××从事的是混凝土工工作,未接受过架子工专业技能培训,在不具有架子工操作证,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置安全操作规程于不顾,安排无证人员进行高处脚手架搭设。

二是,项目部在与胡×签订脚手架承包协议时,只强调必须持证上岗,而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

三是,工地负责人发现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虽口头指出,但未能严厉制止,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杜绝违章施工。

违章指挥和盲目冒险蛮干,忽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违反的相关规范、标准

①死者张××未经脚手架搭设技术培训,无操作证上岗,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中“4.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5.1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许独立操作”的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中第八项的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进行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②死者张××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和无安全防护措施,并站在未固定的钢模板上操作,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关于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系好安全带的规定。

③施工单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认真核验特殊工种操作证,违反了《建筑法》第36条、第46条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使企业的制度健全落实,工人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3、结合安全生产法对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思考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

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6)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7)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8)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

(9)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

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10)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

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11)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

(12)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参考文献

2.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 篇二

(1) 安全意识淡薄, 片面追求产值、利润, 安全制度不落实, 没有切实的安全保障。

(2) 有法不依, 以权代法, 以言代法, 认识不到安全管理的复杂性、科学性, 盲目作决定, 是酿成事故的祸根。

(3) 经营承包, 以包代管, 只顾短期经济效益, 不顾安全生产, 认为承包出去后安全管理与己无关。

(4) 大量引入外包工, 隐患严重, 许多包工队达不到建筑安全生产的要求, 机构不健全, 各项管理制度混乱, 不进行安全培训, 无证上岗, 自主安全意识差, 安全管理不到位, 工人文化水平低,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5) 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有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投资不足, 存在侥幸心理, 对上级行政部门安全检查也只是应付, 检查一过, 安全无人管理, 检查一来, 尽力掩饰应付。

(6)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培训落实不具体, 甚至一些专门从事安全管理的人员也不能很好地解决安全与生产的具体问题。

综上所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 建筑业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在加快发展的同时, 必须清醒地看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也必须适应经济的发展, 否则, 经济发展的高速阶段, 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阶段。因此不少专家及有识之士要求改变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 尽快普及现代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科学, 现代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与安全科学的交叉与综合。现代安全管理是以降低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标, 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方法付诸实施, 使目标得以实现。现代安全管理是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的。它是用现代科学知识和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环节固有的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性、可靠性评价, 进而采取有效对策, 控制和消除这些隐患。有效地对系统安全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 以获得最佳安全生产效果。它与传统安全管理的主要区别:

(1) 运用科学的手段进行危险性预测, 从而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克服了过去“事后处理”发生了事故才重视安全的被动局面。

(2) 实行系统的安全管理, 有制度、有组织、有措施、有分工、有保障, 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 人人有专责, 事事有制度, 事事能受控”, 克服了过去那种“安全管理层层会议传达, 安全管理事事无从落实”, 甚至是“安全管理, 只喊口号, 贴标语”, 要求“安全管理齐抓共管”。

(3) 现代安全管理对安全进行定量分析, 对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进行预测, 克服了过去那种安全管理定性化。

(4) 实行信息的、生理的、人机工程学方面安全生产科学管理, 克服了过去凭经验和直观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现代安全管理是一门比较复杂的科学管理体系, 它以事为依据, 通过定量分析, 科学预测, 进行危险性预防。而真正实施并进行现代安全管理, 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

(1) 必须进行大力宣传和培训工作, 培养一大批懂现代安全管理的新型人才, 使这些人才真正走向重要的安全管理岗位, 通过他们培养出更多的安全管理基层人员, 真正使企业及整个社会形成重视安全管理的氛围。

(2) 进行现代安全管理也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管理标准化, 生产文明化, 建筑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加大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力度, 杜绝死亡事故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提高职工的安全福利, 自觉保护城市环境等。能够较好地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积累, 通过安全文明施工体现企业施工文化的发展水平。

(3) 配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尽快建章立制, 安全监督部门加大执法和制定适用性法规的力度, 尤其是使外包工队伍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使外包工的各方面的管理纳入正规管理轨道, 并对其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使其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待遇等方面享受其应有的权力。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企业进行安全管理达标 (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活动, 企业资质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 对安全管理不达标 (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的企业, 不得升级或从事一定领域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企业应树立正确的安全观点, 应把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作为目的。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增加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建筑施工企业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经理应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项经理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的文件。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安全达标活动的领导小组, 专设办公室, 由企业技术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 其他有关专业人员为成员, 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建筑企业安全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本企业举办培训班认真学习和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 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建筑企业安全达标领导小组应当配备具有工程类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人员由安全达标领导小组派驻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指导项目经理部开展达标活动, 并经常将项目经理安全达标情况进行量化分析, 书面向安全达标领导小组汇报。建筑企业安全达标领导小组每月对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发现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 督促项目经理部及时整改, 并将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情况和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等级及时印发安全简报, 发至本企业各项目经理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及有关部门。并作为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考核的重要依据。

(5) 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力度, 在建筑工程费用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率应加大, 对那些安全管理搞得好的企业应给予一定的费率, 安全管理搞得差的企业不得给予费率, 使其真正在安全管理方面优胜劣汰。因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需要一定的费用, 而所需费用未列入工程概 (预) 算。这往往成为企业领导层的借口, 因费用不足, 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采取敷衍的态度, 影响安全达标活动的开展。

(6)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职业培训力度, 真正使一些技术好、懂管理、素质高的人员持证上岗, 无论是外包工, 还是合同工, 都要进行年度安全技术培训。同时建筑企业也应建立自己的培训制度, 定期和针对性地对管理层和职工进行职业培训。

(7) 建立安全认证审核制度, 使那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率先通过审核认证, 依靠自身约束机制和审核单位的外部审核来建立一套良性循环的安全机制。从而带动整个行业自我完善管理体制。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 建筑业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是也进入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时期。现代安全管理是以降低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标, 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方法付诸实施, 使目标得以实现。

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研究 篇三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0.前言

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名誉和该单位管理工作的素质。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做起,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到施工现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安全防护设施质量标准和垂直运输设备检测制度的执行;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由专职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监察部。

根据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至上到下各岗位职责明确,分解落实。并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出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我公司一年来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公司经理对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至上而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使每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责任,增强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使全公司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处处注意安全,共同保证安全的良好局面。

2.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日益规范标准化,结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对原有的一些不符合现在管理模式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推动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企业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能更严格的按照制度执行,用制度来约束企业的安全工作,用标准来规范企业的作业行为。

(1)修订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安全管理流程图。

(2)补充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现场临时用电申报制度)。

(3)修订现场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项目部安全考核办法。

(4)制定项目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

3.分析危险源、预先控制安全风险

根据建筑行业在施工中易发生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基坑土方坍塌事故、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施工用电触电事故、脚手架倒塌事故、机械设备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等,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预控防范措施,下发给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度,要求项目部在开工前按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逐级上报,严格审核后方可动工;严格执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措施的审批制度和检测制度的执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明白工作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做到预先控制减少安全风险。

4.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要认真组织每年的春季、秋季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种反违章活动,诸如现场安全评比和观摩活动,制作安全文明流动红旗,对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项目提出表扬和奖励,同时对较差的项目部提出批评,并做到每周一讲评,通过这些活动促进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开展大型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种检查活动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使公司在社会上和本系统内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企业安监部门要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力度和指导工作,要求项目部对所提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公司,形成监察到位、改进到位的闭环管理机制。

要大力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加大对现场违章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施工现场使用劣质安全网、安全帽的现象采取强制性手段,企业要统一定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安全帽。对违章行为坚持用“三铁”(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徇私情,使各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6.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

企业要推行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强化施工现场文明建设,树立安全文明施工的标杆工程,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及现场施工责任区的管理、封闭施工管理、施工场地管理、物资和材料定置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消防管理、临时用电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脚手架管理、安全标志管理、生活区管理等十多项内容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协调和谐化”,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升。

7.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

企业要加强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施工技能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施工技能培训,经常性计划性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规考试和安全知识测试,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这样才能够使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8.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坚持周例会,月例会等,主题是贯彻落实法规、条例、学习安全规程、事故通报等;并规定项目部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强调施工班组班前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使每一个作业人员清楚知道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增强员工对危险点的分析判断能力和防范能力。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相应演练

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可以对那些事先无法预料到的突发事故起到基本的应急指导作用,成为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可以针对特定事故类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专项应急预案准备和演练,做到施工现场如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按预先制定的处理方案及时应对,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消防管理的监督,落实消防措施,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控制重要生产区域不经批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均能够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对施工现场木制作区域和易燃品仓库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10.结语

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篇四

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首先要“识人”,即认识人的重要性。人本管理的核心是人,人是组织中最重要的资源,这是人本管理与“物”为中心的管理最大的区别。人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源泉,而其它资源(如机器、技术、资本)都围绕着如何充分利用“人”这一核心资源,如何服务于人而展开。在施工企业的各种管理主题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疑是一个重要主题。而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许多影响因素,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主导因素是人。在实行人本管理的企业中,企业人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之分。这里的管理主体指的是具备了管理的知识和技能,拥有了相应的权威和权力、从事管理活动的人或者人的集合。而管理客体则是指领受管理的人。对管理主体和管理客体分别进行研究和区别对待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管理主体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一般情况下,人们把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成因归之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存在还有深一层次的原因,那就是管理工作者没有发现和认识这些现象的危害,没有就消除和控制这些危害作出正确的决策或没有全面执行所作出的决策。因此,可以说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管理的失误。管理的失误则往往与管理者的个人素质有关。由此可见,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管理工作者的个人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这就要求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者能不断地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一个合格的工程管理者除必须具备一定工程技术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等素质以外,还要对安全科学有深刻的认识。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管理主体掌握一般性管理工作的理论,遵循这些规律和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就能够更加科学而有效地组织和使用各种资源,正确而全面地利用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等管理职能,控制来自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从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

2、管理客体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成败起着极大的反制作用

作为管理客体的人是接受管理指令的第一对象。认识这一点,标志着企业开始迈向人本管理。人作为管理客体,从来不是消极地领受管理主体的作用、影响和管理指令,而表现出主动或被动、全部或部分遵从管理主体的要求,甚至可以漠视或抵制管理主体的管理指令。近些年,农民工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主打力量。据统计,农民工中初中文化以下文化水平的占60-70%,其综合素质不够,工作中容易走极端。他们行为常常是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很多时候为了发泄对管理者的不满,违章作业,故意损坏机器、支架、护栏等,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他们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成败起着极大的反制作用。

3、完善的激励机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

业主或建筑施工单位可以通过设计适当的工作环境、行为规范以及一系列外部奖励、惩罚形式,来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其组织成员的行为,以便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系统活动,这就是所谓的“励人”。换言之,就是企业和管理者通过施加外部刺激,对员工行为背后的动机产生作用,使员工按照组织希望的方式采取行动,从而达到个人努力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一致和统一。总而言之,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保证各部门员工所实施的行为符合规定,从而要使员工采取企业所希望的行为。

激励应该是一个完善的三级激励机制体系,即业主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激励,施工单位对其员工的激励,还有社会舆论对整个项目的监督。例如,业主对施工项目部实行团队激励计划,如对其投资项目提出更高的安全标准;也可对安全生产达到标准的施工项目部给予一定的奖励;若是多标段项目则可以在全线掀起“安全生产大比拼”竞赛活动,不定时地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并评分排名,对有安全隐患的项目部进行批评或采用相应的强制措施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整改,这样就可使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自检,有利于形成你追我赶的大好局面。而在施工单位内部激励方面,设置施工安全奖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方法,但是奖金的发放时要注意不能一视同仁,在奖金发放时机的选择上要科学、合理,以月或者季度作为发放单位有时可能比在项目完工后再发放奖金更具有激励作用。同样施工单位可以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等竞赛活动,创建“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此外,采取工作丰富化,对员工特别是对待一线工人(大部分为民工)采取精神和物质综合激励等措施同样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虽然现在社会上很关心民工,但是施工单位对其重视程度显然不够。施工单位应该意识到一线工人(大部分为民工)的行为可能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所以做好一线工人的激励工作就非常重要。提高收入,改善环境,在生活给予多些照顾和关心往往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当然,激励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这

就要求激励方案和激励措施的运用,必须随组织目标的不断调整、组织环境和个人需求的不断变化,不断推陈出新。

如今,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不仅影响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社会舆论监督就显得非常重要。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要向公众通报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时通报。此外,职能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这样一来对相关单位所产生的负激励作用就会大大加强。

只有对影响员工行为的激励制度进行仔细地研究和设计并成功运行,才能调动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员工所采取的行动不偏离组织的目标。在完善的激励机制下,员工会以更饱满的姿态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4、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建筑施工企业要转变传统思维,不能再将人当作成本,而应该把人看成是资本。按照舒尔茨和贝克尔在上世纪60年代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普通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和其在接受教育的机会成本等价值在生产者身上的凝结,它表现在蕴含于人身中的各种生产知识、劳动与管理技能和健康素质的存量总和。同样管理总是要有人来参与,要管理者能出色地执行管理的职能,员工能很好地完成其工作,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要培养出优秀的管理者和出色的员工,即对人力资本的优先投资,这也是21世纪“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人本原理中的“育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人力资本同物质资本一样,也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通过投资得到的,不经投资的人只能是生理意义上的自然,而不能称其人力资本。因为员工未受教育,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他只是个废物而毫无价值可言。只有经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才会具有一定的生产知识、劳动技能,从而才可称为人力资本。然而人在接受这一系列教育、培训和用于提高健康水平的支出与进行物质资本的投资支出一样,以减少现期消费来增加未来的知识与技能,从而渴望在未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所以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与对物质资本的投资是一回事,只是投资的方向不同而已。投资于人力资本可以为进行整个经济活动奠定人力基础,从而产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可能。

以期达到: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成本减少→较高的产出→人力资本投资→劳动生产率提高……这一良性循环。

目前,在建筑施工行业里国家(政府)本应作为人力资本的第一投资人,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教育、培训仅限于特种作业人员。而施工企业第一线的占绝大多数的生产工人,基本上民工组成;未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文化素质低,不具备相应的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因此,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施工企业作为人力资本的第二投资人及其利润的受益者,首先要将安全教育纳入企业全员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编制符合培训对象的培训目的的教材,做好各级有关业务部门培训工作,对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第一线的生产工人进行再投资;其次要指导各项目经理部履行国家有关法规、落实地方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与制度,培养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最后要在企业形成崇尚科学,按科学规律办事的风气,克服侥幸心理,杜绝冒险蛮干,倡导“安全是福、违章是祸”、“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等思想,使尊章守纪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实际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人与责任人,同时也是人力资本利润的直接受益者。所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有责任履行国家有关法规、落实地方及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与制度,结合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实际情况,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例如,在项目部设置安全教育宣传栏,注意宣传的内容要多样化,更新的周期不要过长;项目部在每道工序之前除了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外,还要坚持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则必须成为人力资本的第三投资人,根据政府与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与目标,制定切合工程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架构,投入人力、物力进行落实,从而达到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5、实现有效沟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保证

现代管理已逐渐重视组织内部的信息交流,而且它将成为未来21世纪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人本原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即“通人”。每个组织内部,每一个施工企业及施工队伍都是由形形色色的人构成一个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群体,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若不能进行正常的思想信息交流,则会使组织信息链条中断,人员之间的关系疏远,组织内部就不可能有团队精神的产生。很难想象,一个人心涣散、人员之间互相猜疑的组织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所以分析如何建立组织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在组织内部进行有效沟通,已成为当前和未来“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保证。

管理通常被视为各个部属进行沟通的过程,例如,三级安全教育。它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不断地去找寻各级员工所需要的信息,以及探查他们对其本身工作及施工现场环境所具有的看法,然后还要使各级员工知晓企业及项目经理部正在进行哪些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并让员工参与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决策。在这过程中,管理者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包含着沟通,因此对安全管理者来说,有效沟通不容忽视。众所周知,在沟通过程中,信息存在失真的可能性,那么管理者要利用各种技巧克服沟通障碍。在上行沟通中,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康、畅通的安全投诉机制,培养良好的上下级关系,然后让上级了解和掌握下级人员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想法和意见,从而使上级管理人员能迅速采取措施来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这样做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员工直接坦白地向上级说出心中的想法,可以使他们在紧张的情绪和所受压力上获得一种解脱。在这过程中,管理者要积极倾听,不时地运用反馈,在遇到情绪波动的时候要注意自我抑制,最好暂停进一步的沟通直到恢复平静。总之要尽量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下行沟通中,通常是由安全员传到各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实现有效的下行沟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和班前会制度,言简意赅地向施工班组、生产工人传达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程、措施及知识,这有助于管理阶层的决策和控制,并减少违章现象的产生与安全隐患的出现。

在平行沟通中,多数是指工地专职安全员与施工员之间的沟通、施工班组长之间的沟通。这种沟通弥补了其他沟通的不足,能减少冲突,使各工序之间、各工种之间在工作上能密切配合,防止意外事故的产生。为了增进友谊,实现有效沟通,项目经理部要尽量多组织一些文娱活动,培训员工的团队合作精神。

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篇五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求真务实,把安全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目标责任制、强化“两场”联动,强化诚信档案等作用。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力度,狠抓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企业要把队伍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密度和频率,以现场为载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加大行政检查处罚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加大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力度,提升专项整治效果;加大落实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严格现场各参建人员管理,尤其是加大监理行业的管理力度,提高工程现场监理水平。努力提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战略,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以提高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水平,推动全县建筑安全上新台阶。

二、建筑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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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2012全县建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

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建筑施工死亡总数控制在零(指公共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各施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均为零控制指标。

2、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基本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理监督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3、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率为100%,在100%达标的基础上,城区范围内(东区、茗溪新区)的建筑工地应积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应达到城区工程总量的30%—50%。

三、工作措施

1、紧盯安全生产目标,狠抓责任制落实。制定分解落实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狠抓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2、加大现场督察力度,严肃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发挥“两场”联动合力,完善施工许可、市场准入与现场监管闭合管理。对发生事故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申报上级予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级,撤销施工资质,清出建筑市场处理。

3、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在近年以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一继续认真排查,建立档案,对重点隐患实行督办制度,做到手中有表,心中有数,二坚决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强化责任,加强督查,坚决进行治理。三巩固成果,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巩固整治效果,实现长治久安。

4、扎实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努力维护一线工人合法权益,狠抓企业项目队职工的应和应会教育,建立教育档案。实施主要、关键工种的技能岗位制度,不断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认真深入地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向企业、施工现场发改宣传材料。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安全宣传,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基层队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6、深入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以预防高处坠落,机电伤害伤害为重点,推行工具式标准化安全防护用具,进一步规范现场临时用电和机具管理,继续抓好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工作;加强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监管;同时加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力度,严把专项设计关和专家论证关。开展全县高达模板、深基坑、竹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的专项检查。二是实施淘汰模板工程木支撑体系,限制钢管门架支撑体系使用范围的政策,加强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管,逐步推行钢管支撑体系或碗扣式钢管支撑体系。三是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执行起重机械相关操作规程和报废规程,全面开展特种设备注册备案和使用备案登记工作,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7、增强品牌意识,全面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落实文明施工费用及创建文明工地奖惩措施等激励机制;发挥政府对创文明工地工作的导向作用,加强过程监管,加大中间评价环节把关。以文明工地样板工程引路,召开安全生产现场交流会,通过“市级文明工地”典型示范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创建文明工地的意识和品牌意识,推动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取得新突破。

8、加强对监理行为的指导和监管。深入开展以现场履职为主的工程监理执法检查和监理机构评估工作,根据监理中介信用评价办法,建设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努力提高监理工作水平,树立监理行业新形象。

6.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 篇六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维护公众和从事建筑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和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各负其责、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安全生产。

第六条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第二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责任制。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对其实施的建筑行为和提供的建筑成果负责。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对经手的建筑工程在其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对其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依法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应当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必须依法实施监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工程限额,需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分级管理规定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筑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第十一条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制度和勘察、设计档案,对其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符合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勘察文件的结论应当评价准确、数据真实可靠,设计文件应当符合规定的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和供应商。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设计推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设计文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人员审核签字,签字人应当对签署的文件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文件。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参加设计图纸会审,负责设计技术交底;参加建筑工程的基础、主体结构(含隐蔽工程)和竣工的质量验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提出相关技术处理

方案。

对采用新技术和新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及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承包建筑工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得违反施工程序,不得偷工减料。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和负责施工、预算、质量、安全、材料等专业管理人员,须经建筑专业知识、建筑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其监理的建筑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行为,必须制止,并责成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监理业务不得转让。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监理实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资料必须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签字认可,签字人应当对签署的质量验收资料负责。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款项,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关系公众安全、公共环境的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以及从事建筑活动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依法实施强制性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备与监督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配备与质量检测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检测结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不得伪造质量检测数据和试验检测结论。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和赔偿

第二十三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在向建设单位交付建筑工程时,应提供建筑工程使用和维护的说明书,并签署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确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实行保修,其保修费用和因质量缺陷造成损失的赔偿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保修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向建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受理投诉、控告、检举的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建设单位组织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第四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推广建筑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并接受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具体管理工作由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作业环境,配合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涉及公共安全或特殊施工环境的建筑工程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安全措施费用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施工企业应当将安全措施费用专项用于建筑安全生产,不得挪用。

建设单位不得干预建筑施工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不得强迫建筑施工企业购买或者使用指定厂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防护用品等。

第二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第三十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建筑施工企业发现设计图纸不能保障建筑工程安全性能、不利于作业人员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应当向原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设计的建议。

第三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责,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建筑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技能、安全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未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和涉及重大安全的危险作业,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专人监督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的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作业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保护环境等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置围档设施,悬挂张贴醒目的安全标志,并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文明施工的规定,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生产和生活设施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不得购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三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标准规范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设施、架设机具、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确保施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第三十七条 实行从事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实行强制性保险的保险费用应进入工程造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建筑工程的;

(二)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没有设计方案,擅自进行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施工的。第三十九条 建筑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所出具的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设计合同金额的10%以上50%以下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设计合同金额1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金额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三)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工程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施工合同金额1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筑工程质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监理合同金额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发生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安排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和负责施工、预算、质量、安全、材料等专业管理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具有从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和负责施工、预算、质量、安全、材料等专业管理人员,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程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

7.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思考 篇七

一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没有认真开展起来, 安全生产宣传不到位, 安全人员配备不足, 没有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经费没有投入, 安全资料管理混乱;机械安装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协议、验收报告等资料造假或空白较多, 项目经理一问三不知等;塔机无防碰撞措施、无信号员, 平台与架体连接。二是现场方面, 建筑工程场地内停放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 随意搭建伙房;各类防护棚由双层变成单层, 脚手架也由双层变成单层, 剪刀撑斜撑不同步, 连墙件少, 没有消防器材和设备;临边洞口楼梯防护不到位、放置倾斜;安全标志设置不齐全、不到位, 安全防护用品不安全;临时用电无门锁, 不符合三项五线制要求, 高压区内搭设工作棚;材料堆放不整齐, 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

2012年我国建筑施工发生各类事故2, 330起, 死亡2, 760人, 同比分别上升2.8%和2.1%。特别是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 死亡344人, 分别占建筑施工较大以上事故的76.5%和77.8%。面对如此严峻的安全形势,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建筑领域的安全和质量问题, 警钟长鸣, 要健全机制, 严格监管, 落实责任, 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问题。

二、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一是思想认识问题。企业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 光想着能多挣点钱就多挣点。项目经理不认真负责任, 遇到监管部门检查时, 或遇到处罚, 只掏钱不改。没有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长远建设”的理念, 根本没有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理念。第二, 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 不知、不学、不运用。不参加开会和继续教育培训, 考试顶替。从总承包企业到项目部、监理企业、机械租赁安拆单位, 几乎没有设置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三, 企业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差, 持证上岗及到岗到位率低。随着工程数量规模的逐年剧增, 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现象的突出, 持证上岗的项目经理、总监在工地很难见到, 有检查时才打电话通知到工地。即使在位, 有的对存在问题也不重视, 如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宿舍管理, 视而不见。有些安全员、监理员一问三不知, 不检查、不跟班监督、不制止违规行为。第四, 安全法规制度落实不力, 安全监管手段单一。安全施工投入不足, 安全保障能力受限。安全监理工作滞后, 没有尽职尽责。

三、安全生产必须抓好基础管理

施工安全事关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转变安全监管方式,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与培训,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是一项刻不容缓、丝毫不能松懈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 力求做好以下几点:

(一)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监管部门、施工和监理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逐级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二) 严格审查备案手续。

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充分发挥安全监理对消除隐患的职能作用。

(三)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企业领导带班责任。

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力度。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坚持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的日检、周检、月检制度, 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详细分析安全形势, 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位, 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 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广泛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使安全生产意识入心入脑, 每时每刻不忘记, 人人都是宣传员。

四、抓好安全生产必须抓住关键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实施的主要责任人, 必须具有懂管理、会管理、有较强责任心、熟悉工艺流程、懂规范、有技术、有经验的基本管理素质, 必须首先掌握和执行国家的强制性安全管理规范, 并经过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培训, 执证上岗, 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项目经理必须充分了解工程概况, 熟悉工程的环境条件, 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文, 带头执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大纲》, 不违章指挥, 不采取强制性的违规生产活动。熟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等。

8.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 篇八

一、充分认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部位、每个工种、每个操作都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以人为本”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在安全生产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生产程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要求,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提高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到巩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施工许可证时,应按照中标承诺保证体系,进行登记把关。如果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安全责任,坚决处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项目负责人安全扣分制;超过分值,进行强制培训,降低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直至取消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四、加强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

从招标投标入口把关,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取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不得作为优惠条件和挪作他用。加大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追究力度,明确其不良行为在安全事故中的连带责任,抑制目前存在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拖欠工程款、肢解发包等不良行为。

五、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六、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监理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七、加强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水平,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是预防企业事故的基础性工程。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安全建设的灵魂,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战略性意义。培养和增强安全文化意识,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特别是以往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使职工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加深对遵章守纪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创建群体安全意识,结合适当的奖惩等手段,开展讨论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增强安全意识。要抓好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工作,从制度上、职工心理等方面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形成的原因,采取教育、奖惩、教化等办法进行治理,不能让习惯违章成为风气。在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教育基础上,在执行上要求要严,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为自觉做到“三不伤害”,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积极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贯彻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思想,按照PDCA模式进行事前风险分析。同时,安排施工队伍参加,确定该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总的来说,安全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如果做不好,势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会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笔者认为,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作保障。

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对策分析 篇九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与对策分析

作者:杨帆 刘茉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本文根据近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结合现阶段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就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笔者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60%以上的工作量均由建筑业承担,建筑业产值逐年以较大幅度提升。但是建设工程取得较大进步的同时,其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对个人以及企业、社会均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据统计,仅2012年1-11月,全国建筑业发生安全事故272起,死亡384人。虽然国家十分重视建筑安全生产,颁布实施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加大对建筑安全的监管力度,但是,我国每年建筑安全事故率和死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所以十分有必要对其中的原因继续深入研究和探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建设工程各方的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

2013年6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强调“要紧紧抓住企业主体责任不放,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我国 《建筑法》在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第16条,也规定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几乎由建筑施工企业完全承担,但是,这些规定基本没有涉及建筑生产中的重要主体———业主和监理单位。事实上,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并非仅仅由于施工单位管理疏漏造成,而是与项目策划和设计阶段的准备不足、图纸设计质量差、施工过程中抢进度赶工期、恶意拖欠施工企业资金等原因有很大关系。

2.2 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问题突出

建筑业内层层转包是目前进行施工项目建设的“潜规则”。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很多施工承包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最终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的单位无论在资质上还是生产设备上或者生产技能方面远不能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在施工过程中不按国家规定强制执行的施工材料标准进行施工,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若加上监理单位没有履行监理职责,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这也是施工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

2.3 违章作业现象严重

建筑工程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投资高、建设风险也高。在现场施工中,某些施工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违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违法施工,违章作业,忽视对建筑材料的进场、数量的规划、材料的放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另外,建筑水泥搅拌设备与焊接设备的使用、管理以及水电等方面工作的混乱往往构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2.4 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建设工程游离于主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外建设工程的发展较快,部分地方的建设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于国家规定的、有关施工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以及法规传达不到位,没有进行具体的落实。检查工作仅仅是停留于检查上,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政府对建设施工方的引导工作欠缺,相关的法律条款没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构、部门没有充分发挥监管、处罚等力度,使得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管力度大大降低。

2.5 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

在我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整体职业素质较低,这一直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种建筑施工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他们的安全意识淡薄,较少接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和培训,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在施工中经常因贪图方便和快捷等而违反操作规程。尤其近些年来,随着高层、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开发,建筑结构越来越复杂,现场建筑施工的难度越来越大,施工机具也越来越复杂,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也显得愈为严峻。3 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议

3.1 明确、落实法律责任

要降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从法律上落实建筑活动各方的安全责任,建议由业主和监理单位承担部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责任,使得安全施工活动时刻处在监管之下。这样,不仅弥补了政府安检部门力量不足、检查不细的缺陷,而且调动了各方重视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3.2 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过程管理

通过对建设工程从决策阶段、规划设计、施工建造直到运营维修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对各个阶段的资金使用、检查维护、安全评估与安全问题预防等环节建立强制性标准和执行规范,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配合质量检测、安全许可、现场检查、技术指导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3 严厉处置有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加大事故通报及查处力度

我国政府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全国绝大多数省地级城市也成立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初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但是,我国建筑安全管理仍有较大缺陷,突出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方式、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建筑施工企业目前普遍存在工伤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情况。所以,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该降级的降级,该撤职的撤职,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还应突出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涉及安全的项目审批,审批后的督查,安全生产监督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对于企业,政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尤其是要落实工程项目部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的责任制。

3.4 提高建筑施工者的综合素质

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重视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操作与技能、救护与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求施工者掌握有关建筑新材料、新工艺以及设备的相关操作,掌握施工的安全、管理等操作技术。确保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单位具备专业的技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办法,确保参加施工作业的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能,切实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通过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完全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最大程度消除或减轻对人身安全的伤害,也可以降低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总之,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应该充分体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大执法的监管力度,将安全管理的办法落到实处,减少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然而,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整体工程,需从业者在具体施工过程以人为本,不断探索,不断改进,采取有效的对策,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的损失。

【参考文献】

10.建筑安全管理论文 篇十

安全,对于万物生灵来说,是一种存续的保障;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是一种进步的体现;对于各类企业来说,是一种实力的反映。它体现着人文思想,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是一个永恒的、不懈探究的命题。建筑施工企业更是要求尽善尽美。

1、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对施工安全的片面认识,在我们建筑企业中,对施工安全认识不完整,不科学。片面认为建筑产品的最低使用年限一般都在50年以上,工程质量的好坏是起决定性的,而施工安全是一种现场的、短期的、事中发生的,直到项目工程竣工,安全问题就自然消失了。

1.2轻视施工安全的错误认识,认为抓安全主要是企业质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提高了安全标准,必然要加大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名誉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产品质量等错误认识。

1.3重视书面规定,轻视现场管理,在我们建筑企业中,一些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认为: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承诺,均符合招投标程序与甲方要求就行了,而对现场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只要应付一下,不出事就行了。

1.4重视前线工地,轻视后方保障,错误的认为后方科室保同,是占编制不创造财富的,他们到下面检查、监督总是在挑毛病。安全隐患的整改是被动的应付,错误的认为整改会延误工期,耽误进度。

1.5重视资历经验,轻视计算数据。一些施工人员认为现场应用与操

作的载重机械、计量设备、带电导线等,都应以资历高、经验足为导向,而计算数据只是复杂繁琐的数字,不能作为实做的依据。

2、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一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

二是坚持1天1条,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育宣传栏中。三是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

四是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3、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在工程项目订立合同之后,安全管理工作应与其它工作同步开展,同步进行。要依法明确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

4、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

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4.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工程施工安全的准备工作,要秩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在施工生产准备阶段,施工企业的管理层,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及容易发生事故的处所,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2狠抓施工生产安全计划的落实,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同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具体要求:

(1)要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充分了解、掌握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2)开展好事前班组安全教育,施工前的安全防护检查,并要树立“下一道工序开展前,安全防护已完善”的思想。

(3)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井支架、脚手架、各类支撑等。

(4)卸料平台等经常性活荷载受力的部位,要按照安全计算的模式进行塔建。

(5)掌握全程施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

4.3确保材料供应的质量

材料部门对于各种原材料,应建立健全进场前检验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为此,要求材料员、工程技术人员,都要加强技术业务的学习,掌握好常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性能,熟悉材料在保管和运输的规定,做到分门别类的保管和堆放。凡属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到工地,以确保材料不会造成施工安全问题。

4.4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它位的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与管理档案,实现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5、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施工企业管理者,要善于总结以往的安全教训,找出“通病”、“顽疾”,并控制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日常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当场剖析原因,即时指正,限期整改。对邓历险记措施和纠正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跟踪验证,保存验证记录。同时要建立健全奖罚制度,以经济 辅助手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

6、开展施工安全管理事后总结工作要奖施工安全的事后总结工作,纳入系统行业化、法制化,方能使建筑企业全体人员,认真回顾项目工程管理中安全管理的成效及弊病,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理念,持之以恒地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具体做法:

第一是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标准化格式,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中去。

第二是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总结档案,以便规范和指导项目工程

管理人员的日常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是建立施工管理总结内容的警示及监督体制,以确保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在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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