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意义(共10篇)
1.服务型政府意义 篇一
浅析政府创新的意义
MPA学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对我国的政府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政治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对推进政府创新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推动政府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提出的重要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它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水平和新起点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改革深化的必然结果。改革的深化,意味着旧的问题解决了,而新的问题接着又出现了,解决新的问题需要新的办法。这对我们来说,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借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观念创新、转变发展思路,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推动政府创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与计划经济和指令经济相适应的必然是“全能政府”和管制政府;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只能是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不仅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精简政府机构,提高行政效率,实行政企分开;而且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经济事务的管制,从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政府不仅要建立和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制体系,而且自己要带头依法行政,实现从人治型政府向法治型政府的转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政府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在健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和资源可以依靠市场信号自动实现比较合理的配置,从而提高劳动生 1
产率和经济效益。但是市场经济决不会自发实现经济和政治权益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公平分配,政府应当对社会公平担负起更多的责任,适时地改革和完善政府的分配、税收、就业、教育、救助、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制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
推动政府创新,是提高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需要。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目标,就是增强党和政府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这些目标的实现,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其中一个基本的因素,就是合理的制度设计。为什么我们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能使人民群众十分满意,原因就在于我们的许多制度设计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例如,有些政府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政出多门、职能交错、政令不一,这些制度不仅不能提高执政能力,反而在削弱执政能力。所以,政府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是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
推动政府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我们在社会和谐方面正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新的严重挑战。产生这些挑战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难以避免地产生的新的社会利益矛盾。例如,利益分配的不公平,新的困难群体的产生,利益群体之间开始分化等等。此外,应当看到,除了这些原因,还有其他的因素导致社会和谐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例如,制度建设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不相适应;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与人们的期望有相当的差距;一些政府部门的重大决策失误;没有及时建立起新的社会公共管理体制,等等。因此,没有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不努力建设一个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就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
推动政府创新,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需要。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都必须有基本的制度保障,而包括民主制度在内的所有国家制度都是由党和政府确立的。政府自身的民主精神和民主建设,是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关键。政府应当根
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不断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选举制度、立法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努力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扩大人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民主治理的改革实践证明,政府创新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最有效途径。
推动政府创新,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需要。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政府管理面临许多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新挑战。经济全球化不仅对传统的民族国家主权构成了严重的挑战,而且对政府管理体制也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世界各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已经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国内的政治经济制度在相当程度上要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例如,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另一方面,我们同时又必须有效地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国家主权和文化传统,这就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它们既能与国际接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又立足于中国国情,能够有效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又如,在信息化和大众传播方面,由于卫星电视、互联网和电子出版物的兴起,传统的封闭式政府信息管理体制显然正在失去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哪怕是负面的消息,也难以简单地封堵,纵使封堵成功,也不能保证其结果令人满意。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对政府的信息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逐步确立和完善开放式的动态信息管理体制。
2.服务型政府意义 篇二
政府会计准则的推行是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 政府会计改革是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号召, 建立符合现行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会计体系。2014年底, 财政部发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开启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进程。2015年10月23日, 财政部发布第78号文《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下称《基本准则》) , 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6日财政部印发的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和2016年8月份发出《政府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 》, 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会计改革的推进对我国的财政体系和行政事业单位有着深远的影响。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 其前提和基础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包括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
二、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体系中统驭性的法规是《会计法》和《预算法》, 具体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 以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等特殊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有关基金会计制度等。自2012年起, 财政部相继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某些方面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办法, 为进一步推行财政体制改革打好了基础。
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会计核算体系是我国政府会计工作领域的基本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在我国财务管理体系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构成了财政体系的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能够完整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能够为决算报告提供数据支持, 为政府的财政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和政府职能的有效运行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国情的变化, 经济的高速发展, 政府部门职能的改变和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需求下, 仅仅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已经远远满足不了日渐繁杂的政府会计经济事务。例如, 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但是计提折旧、摊销后都是“虚提”, 折旧费、摊销费用都是计入基金项目并不直接计入成本, 所以不能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的实际状况, 这就违背了会计核算中的收入与成本匹配的原则。成本费用核算的不准确就会影响政府资产负债的真实情况的披露, 也会影响政府的实际运行成本情况、科学评价政府绩效等方面的反映, 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因此, 在新的形势下, 现行政府会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
当旧的制度和准则不能适应层出不穷的新需求新问题的时候,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制定及发布成为政府会计体系变革必然要求, 这也会是政府会计工作准则的一个新突破和新发展。“一石激起千层”, 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政府会计基本准则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调研。而四项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 (征求意见稿) 的发布, 为具体落实实施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行动的指南。
三、对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创新性解读
(一)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统一性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打破了政府部门的性质差异, 一般情况下, 不再区分行政和事业单位。将行政事业财务规则以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了统一, 基本实现了会计科目统一、核算内容和报表统一, 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各部门、各单位编制财务报告及进行成本核算打好了坚实的会计核算基础, 有利于不同行业、不同背景的政府部门之间的对比。
(二)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核算“二元化”
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中二元化特征最为鲜明, 为了满足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核算的双重功能, 在核算基础上, 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 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会计要素也体现了“二元结构”, 创新性的引入了“8要素”的会计核算思路, 将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预算收支表会计要素, 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会计科目, 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结转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另一类是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 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 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政府主体的财务信息。
(三) 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具有互补性
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是此次政府会计准则的突出特点。所谓适度分离是指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重功能, 同时提供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能够全面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所谓相互衔接是指在同一会计核算体系中, 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要素相互协调, 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 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同时提供政府部门的真实情况。二者既各司其职又是统一的有机整体, 不同的核算方向提供完整的政府主体的财务信息和报告。
四、政府会计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
(一) 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资产和负债的管理
通过推行政府会计改革, 在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下, 能够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真实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由此会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自身的制度管理, 严格落实有关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加强资产管理基础, 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果, 实现资产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二) 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主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按照“实提”的原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等, 应按照要求编制收入费用表, 由此, 才能合理反映单位运行成本、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建立并有效实施预算绩效考评制度, 提升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 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
(三) 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廉政建设杜绝腐败
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不仅仅提供决算报告, 还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告, 全面反映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现金流量等。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的信息使用对象, 不仅仅是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 还有广大的民众。政府财务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尤其是对政府资金的使用和“三公经费”的公开, 有利于民众的了解政府的运行情况和运行效率, 加强了民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 由此保证了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 减少腐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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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J].财务与会计, 2015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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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月玲, 刘艺明.我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研究[J].财政监督, 2014 (17) .
[5]崔学刚, 叶康涛等.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与国家治理——第六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 2015 (7) .
3.服务型政府意义 篇三
【关键词】地方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现实意义;实现路径
地方政府采购科技服务是一种新的尝试,也是政府深度政体改革的一种很好地实现手段。随着我国对采购科技服务的种种研究,采购体制的不断完善,采购科技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大。此外,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也对地方政府购买科技服务业也作出了指导和要求,并且将地方政府采购科学技术服务划归为地方政府的采购计划中去。因此,研究地方政府的购买科技服务业有助于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地方政府的行政改革,解决地方政府服务单一与社会需求多样化的冲突,有利于地方科技创新发展的步伐。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深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近年来第三产业的大力盛兴,我国经济结构重心向第三产业倾斜,政府部门工作方向也要做出相应的转变,科技服务行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政府购买科学技术服务行为也越来越受到社会所关注。一些研究性报告的出现为地方政府购买社会科技服务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和方向。政府购买科学技术服务的施行,是政府购买服务的界限和领域不断扩展的必然趋势,同样是社会多样化市场变革的需要。此外,中央也明确的指出全国地方政府购买科学技术服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坚持政府职能部门的变革创新,积极促进地方政府对科学技术服务的购买工作和重视程度。目前,我国政府对科学技术服务购买工作还处于初步阶段,各地方政府对于购买科学技术服务工作的实施时间还比较短,重视程度和购买力度较低,购买项目都比较少。对于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来说,有的甚至还没有实现科学技术服务购买从无到有的突破。对于沿海发达地区来说,购买科学技术服务虽然有着很大的进步,但是如何高质量的购买科学技术服务仍然是一个问题。因此,本文将结合我国现实情况重点分析政府购买科学技术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实现购买路径。希望能够为地方政府购买工作有所帮助。
二、现实意义
2.1促进地方行政体制深入改革。中共第十八次人民代表大会强调指出,加快行政单位与事企业单位分离,创建机构功能合理、结构清晰,办事高效清廉、民众中意的服务类型政府。并且明确了变革的方向,并给出了改善科学技术服务模式。增强购买服务业的研究是相应党政号召进行精简机构、权力下放,促进职能转换,创新科技改革的实验。是改变政府对科技创新服务业干预过多,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各当地政府也采取一定措施将科技服务工作分给社会机构,这种工作方式是一种新的实践,同时也能提高办事效率和节省开支。
2.2提高地方政府公共科技服务水平。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和科技有了巨大的发展,取得了显著地成绩,但是,科技公共服务却没有跟随经济与科技一同发展起来。整体上看,我国各地方政府在科技公共服务行业的水平普遍偏低,服务力量也很弱小。远没有达到地方科技发展创新的需要。例如,东南沿海等科技发达地区,当地政府却存在着科技工种服务资源不足,专业服务人员缺乏等现象。而社会的科技服务组织却具备反应快速灵活等特点,面对社会多样化的需求,能提供多种的服务,能够给地方政府在科技服务方面提供很好的补充,提高了科技服务的高效性。
2.3促进地方科技服务业发展。科学技术服务行业的社会市场化是必由走向。西方世界通过这种改革培养了大批的社会服务机构,很好地促进了社会服务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科技服务行业的市场低迷,缺乏活力,主要表现在规模较小、机构不强、业务不平衡、发展环境不完备等现象。对于我国制造基地苏州来说,其总收入仅仅占当地GDP的百分之一。李总理(李克强)在常务会上作出批示,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为科技创新提供动力。所以,探究地方政府购买科技服务是必然选择,是符合科技服务行业市场与社会化的发展进程。
2.4促进地方科技创新的有用手段。地方政府采购科学技术服务将会培养很大一批顺应市场发展需要科学技术服务机构。这些社会科学技术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能够很大程度的提高行业服务标准促进当地科学技术水平的创新发展。此外,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科学技术创新的需求,建立引导机制,并对购买科学技术服务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补助,这能够强有力的推进地方科学技术的革新。如,实施专利的补助政策、企业与个人身轻专利费用的减免和流程的优化等。这都能加快地方科学技术发展革新的进程。
三、购买工作的实现困境
3.1制度困境。地方政府在促进购买科学技术服务方面,很多相关的政策还没有落到实处,政府对于购买科学技术服务来说也是一种比较新的实验,各地方正否有些还存在着政策体系不完整等问题,想要很好的实现购买科学技术服务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制度。由于相应的政策还没有实施,所以有些地方政府在购买科学技术服务方面缺少相应的凭据,同时原有的购买工作一直是由政府直接产出并供给社会服务。因此,越在政府购买科学技术服务改革初期越不能够缺少相应的制度政策。因为这回给政府购买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3.2市场困境。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政府也在逐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购买科学技术服务的敦促工作,但由于以往的科学技术服务工作都是由政府部门自己研制开发相应的科学技术服务,对有关的科学技术限制比较严格,这导致了社会上相应的科学技术服务严重匮乏,市场严重缺少相应的科学技术研发机构,甚至有些地区根本就没有科学技术服务市场。这些都为政府改革、购买科学技术服务带来了困扰。此外,由于政府对科学技术服务购买需求加大,市场上会涌现一大批的科学技术服务机构,他们的水平高低不平,有的甚至没有达到相应标准,这些科学技术机构给市场带来了极大地扰动,造成市场的混乱。这也给政府购买工作的市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3监督困境。因为政府改革对科学技术服务的需求极大地刺激了社会市场,致使社会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社会科学技术组织和大量的科学技术服务产品的出现,这些产品的种类繁多,品质高低不平。而对这些科学技术产品和社会科技机构监管的部门或组织却少之又少,这给科学技术服务产品的监督带来了困难,同时也极大的困扰了政府部门的科学技术服务采购工作。另外,由于政府对科学技术服务的购买工作不是一个部门而决定的,它同时涉及财务、人力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与监督也是一个问题,必须制定出相应的监督制度和监督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流程和资源进行检查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购买的效率和减少浪费现象的发生,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有关人员的腐败现象出现。
四、购买实现的途径
4.1制定购买科技服务的政策规章。制定政策规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制定相关的奖励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科学技术服务行业的奖励与指引作用,切实有效的实现提供优惠服务;另一方面是制定详细购买科技服务方法策略,确定购买科学技术服务的范围、流程与方法,并且加强资金监管和估算阶段的力度。
4.2制定购买科技服务的计划。为达到促进科学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目的,地方政府应全范围整理整顿购买项目,制定近期与长期购买计划,最好是将周期和年度计划也详细制定,明确购买科学技术服务的侧重方向,并认真执行以制定的购买科技服务计划,掌握详细的购买内容、条件,明确采购的方式、流程和条件,明确资金的由来,并做到真实的向社会公布信息。
4.3构建购买科技服务的市场机制。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市场机制和购买机制的完善,很好的体现出政府部门在科学技术服务行业的主导地位,并且加强对市场的监察力度。加强基础规章制度建设,明确规定各种科技服务的进入条件和标准,鼓励各类科学技术服务产品的参与和竞争,加大小型科技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严厉打击诚信度不足的机构出现,制定相应的淘汰体制,达到让市场自身抉择的目的。同时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让政府资金作为导向,建立并完善鼓励创新机制和分摊风险的科技服务采购与投资制度。
4.4加强购买科技服务的管理。创建第三方科技服务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并且加速培养以社会市场为主导的科技服务评估监督机构,这是维护和稳定社会科学技术服务市场的重要手段。此外,加强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提高财政的使用率,避免不当投资,这是加强政府职能部门购买科学技术服务的行为准则。具体的实施方法为:让第三方按照约定条款,定时对科学技术服务提供的社会机构进行评价,确保科科学技术服务高效落实和高品质。还可以建立财政主导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市场督察小组,对政府的采购资金进行监督调查,提高使用率和减少不当投资。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方政府购买科技服务是十分有必要的,它对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与促进政府改革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只有详细了解了科技服务行业的组成,对政府部门的作用,才能更清楚的认识到需要购买科技服务的意义。同时加强购买机制的改革和完善相应的购买计划和制度,才能更好的实现购买科技服务的途径,加快我国科技服务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彭程.地方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的现实意义与实现路径研究[J].中国科技产业,2015,02:35-37.
[2]韩凤芹,武靖州,万寿琼.政府购买科技服务及其预算管理的国际做法与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15,19:55-64.
4.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篇四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府法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起着特殊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现代行政法治视野中的诸多地方行政改革创新经验值得高度关注和认真研究。在行政改革深化和行政法制转型的进程中,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出地方政府机关推动行政改革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的许多地方经验就是一个缩影,能够看出许多进路、问题和成因;必须正确认识我国行政改革创新的背景因素、基本趋势、基本路向和工作重点,在科学发展观、行政民主观和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政理念的指引下,由过去的集权行政、粗放行政、人治行政、管理行政,逐步转向民主行政、科学行政、法治行政、服务行政,稳健推进政府法制建设,才能最终实现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纲要》实施7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挑战增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3.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4.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5.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6.突出政府立法重点。要按照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社会活力和竞争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与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有关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对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要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攻关,尽早出台。7.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时回复意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涉及重大意见分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要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8.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9.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逐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10.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对违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请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听证参加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1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臵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13.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4.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级行政机关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15.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臵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关机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切实解决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问题。1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7.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全部收支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的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都要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具体。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18.推进办事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要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19.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要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20.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1.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公共资金的专项审计。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22.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要主动进行调解。认真实施人民调解法,积极指导、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2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建立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25.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5.服务型政府意义 篇五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迫切需要。随着宏观调控实践的不断丰富,我们对法治与宏观调控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正是对多年有益经验的总结。科学的宏观调控应该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的宏观调控,这是我国宏观调控走向成熟的标志。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更要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宏观调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关于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做出深刻阐述,强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四中全会《决定》强调立法要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发展改革部门更应当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下规范改革。
6.服务型政府 篇六
服务型政府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任务之一。指遵循社会公正和民主,按公共参与和共同治理的法定机制和程序而组建起来的,为公民提供满意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由西方国家于20世纪80年代在“新公共管理”运动背景下首先提出。在我国,温家宝2004年2月21日正式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主张,并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阐述了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要求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服务型政府由四方面基本关系决定:(1)普遍公民主权基础上的民主与宪政关系: 决定了国家权力的公共性质和政府为公民服务的地位;(2)政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是主体,政府为市场经济服务;(3)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政府为公民社会服务;(4)直接公共服务与间接公共服务的关系: 前者是满足公民的直接需求;后者是通过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满足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基本特点是:(1)以民为本的政府;(2)职能有限政府;(3)法治政府;(4)信用政府;(5)廉价政府;(6)民主参与政府;(7)不断自我完善和创新的政府。
(上述辞条引自奚洁人主编:《科学发展观百科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10月。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7.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意义重大 篇七
《实施条例》首先强调“应采尽采”, 要求“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 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现在, 《实施条例》要求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以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资金都视同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也视为政府采购;此外, 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超过最低金额标准的采购也将包括在内。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工程项目, 对此, 《实施条例》规定,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 适用招标投标法, 但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的, 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这样, 政府采购工程将同时受到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约束, 换言之, 其也将落入政府采购的范围。《实施条例》的这些规定如果能得到贯彻, 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将会得到极大的扩展, 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迅速缩小。
《实施条例》的另一重要规定是关于“国货”的界定标准。《实施条例》规定:“本国货物, 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 且国内生产成本超过一定比例的最终产品。国内生产成本比例= (产品出厂价格-进口价格) /产品出厂价格”。看来这个规定还不够完善, 但比起以前对“国货”没有任何界定的情况来说是一大进步。
《实施条例》要求“管采分离”, 这是加强监管的需要。此外, 也吸取了政府采购实践中的经验, 注意了防范措施。例如《实施条例》指出, 要“防止借采购项目保密而逃避或简化政府采购的行为”。过去就曾发生过因举报政府采购中的问题而被扣上泄密帽子的先例。今后, 这种情况就可以杜绝了。
就软件业而言, 《实施条例》的“政策功能”中, 关于“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 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的规定, 是盼望已久的好消息。如果认真贯彻, 将大大促进对国产软件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前几年, 有的部门或单位将政府采购“正版软件”变成了政府采购“外国软件”, 如果有上述规定, 这种情况就不大可能发生。这样的规定并不会和《反垄断法》发生矛盾, 恰恰相反, 还将有助于打破垄断。事实上, 在软件的许多领域, 都是外国跨国公司占据垄断地位, 通过政府采购支持国产软件, 往往会成为国产软件打破垄断、进入市场的第一个台阶。
《实施条例》关于“依法处罚”的内容也非常重要, 即“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过去, 《政府采购法》贯彻不好,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法律制度约束。这些年来, 几乎没有哪个单位或哪个人因违反《政府采购法》而受到处罚, 这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很大。在发达国家, 如有谁违反《政府采购法》往往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所以, 《实施条例》可以使政府采购的实施得到有力的保障。
《实施条例》在“体系建设”中, 强调了信息化, 要求“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 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这是很有必要的。运用现代信息手段, 运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不仅可以大大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 而且有助于使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8.服务型政府意义 篇八
信息公开;行政公开;政府;服务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3-0017-02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诠释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
政府信息公开的涵义包括3个要件:一是信息的持有人,二是政府要公开的信息的内容和范围,三是信息公开的对象。目前从各国的规定来看,持有政府信息的是广义上的公共部门即除了政府的行政机关外,还包括一切与公共事务的执行、管理相关的机构。
2.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公开的重要内容
行政公开是行政程序公正的最低要求,也是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行政公开可概括为:行政机关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将行政权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使相对人和公众知悉。
行政公开是当代行政法制的生命,而政府信息公开正是行政公开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信息公开条例》在法治时代的要求下孕育而生。虽然不尽理想,但它仍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发展的最新成果,它的出台有助于增加行政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将对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服务型政府构建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价值
1.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服务型政府可能有很多方面的描述,服务型政府首先可能是一个理念,这个理念就是现在中央一直倡导的要以人为本,要以社会的公共利益为最高执政理念的这种指导思想。然后有一个全面社会民主治理这样一个框架,政府在这个框架里面的定位,不仅仅是一个执政者、管理者,更重要或者首要的,它是一种服务者的角色,并且通过法定的程序,以我们党的宗旨体现到我们的政府执政理念中去,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且承担着责任的政府,这应该是对服务型政府的一个比较完整的描述。
2.政府信息公开对服务型政府构建的意义
(1)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20世纪50年代之前,公民知情权在宪法上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被排除在基本权利之外。194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59号决议宣布知情权为基本人权之一。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进一步规定,人人享有通过任何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的自由。而当时的西德基本法则在第5条第1项以“自由地从一般可允许的来源获得消息的权利”之表述,确立了知情权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公民的知情权作为基本人权之一,它的实现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2)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
行政公开原则是行政法中程序公正的重要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应允许新闻媒体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
三、服务型政府构建下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公众和政府部门来说,拥有通畅的信息渠道,保障正确的信息来源也是应对信息不通畅现象的主要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公开性
“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是规定,但具体的实施还是由政府部门和官员来进行的,信息公开量的多少、度的深浅也是由他们所把握的。一旦信息公开,政府工作就会处在一个透明的环境中,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一些人会害怕出问题、犯过错;公众在网上办事的过程也会按照固定的程序执行,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政府权力滥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一些人会觉得不适应,他们都会或多或少地阻碍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2.共享性
共享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增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长期以来,各部门的信息化工作都是各自开展,各有各的信息系统,各有各的数据编码,分开工作时也许还可以,但当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后,公众看到的政府部门就应该是一个统一体,是一个呈树状结构逐步分散下去的整体。
3.持续性
政府信息公开讲求的就是信息的准确及时,一些部门虽建立了网站,却长期不更新,许多信息数据处于闲置状态,实际利用率很低,网站只是兼职管理,甚至根本就无人管理,这是与建立服务型政府极为不适应的。服务型政府追求的就是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吸引公众的积极参与,对经济社会中发生的事件予以评论,献计献策。
4.保密性
政府信息的涉及面非常广,种类也非常复杂,其中有一些是可以公开的,如向社会提供和发布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机构设置、职能介绍、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公告通知等信息;有一些是可以半公开的,如高考录取资料、毕业生需求、经济统计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等;有一些是不可以公开的,如关于国家和社会的重大决策的保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保密事项、国家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保密事项、国家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保密事项、涉及到公民的隐私权的事项,及其他经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等。
[1]姚锐敏.《行政法学》讲义,第三讲完善行政程序法,保障行政过程的公正性.
[2]吴柏林.《信息技术及其应用》,2004年7月第一版.
作者简介:
9.服务型政府论文 篇九
序论: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站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论文摘要 :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步伐的逐步加快,政府服务体系已成为全世界关注及研究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但是目前在观念、规章制度、管理体制、效率等方面都存在着有多问题,本文从治理理念、民主参与、制度建设、管理模式、角色转变等方面阐述了应对措施。推进政府转型,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政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关键字:服务型政府,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经济全球化进程步伐的逐步加快,政府服务体系已成为全世界关注及研究的焦点。近年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这是我国政府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要,是我国行政改革的目标选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正确步骤,也是顺应国际形势的重要举措。
一、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意义和必要性(一)服务型政府的概念
从功能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使政府由原来的控制者变成服务者,政府以控制管理为要务转变为以服务为目标,管理目标由经济领域转变为公共服务领域;从管理模式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用有限管理社会的权利,对经济社会管理负有限责任,通过对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等方式实现政府对市场主体的互动式管理的政府模式;从特征角度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用全新的服务理念支撑,在服务中试自己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追求发展和进步的政府,突出以民为本,以提高政府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为中心,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公共服务为特征的政府管理体系;从理念和宗旨上讲,服务型政府就是在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公民和社会服务为宗旨的政府。
(二)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意义和必要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政府是社会主义政府,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注意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没有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出现了严重失衡: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地区差距日益拉大,影响了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引起经济和社会的不协调发展,影响了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同时也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目标相背离。这些显现出构建服务型政府必要性。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不断提高。但是由于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行政审批程序烦琐,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办事缺乏透明度,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人民群众就不会满意,政令就不能畅通,从而也就无法实现民富国强。因此,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就必须率先垂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领导的人民政府,怎样才能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怎样才能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呢?说到底,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政府的一切决策;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显然,在“管制型政府”条件下,把管“民”放在首位,无法体现上述三个坚持,唯有建立起“服务型政府”的体制,以服务人民、服务市场为己任,才能真正做到上述三个坚持,真正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各级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处于经济社会管理者的特殊地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同时,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继续深化,经济发展、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使我国经济社会呈现一系列新的鲜明特征,其中包括:随着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多样化,选择性不断增强,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全面快速增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愈益增大;随着对外开放向广度和深度推进,我国社会经济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有机遇,也有挑战。这些都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会增多。新形势、新任务更加要求政府必须全面履行职能。要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这样才能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物质基础;同时,政府必须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些本来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但是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存在一条腿短、一条腿长的问题,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社会体制和政策不完善,社会管理水平不高。目前,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和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已经是一个相当普遍和十分突出的问题。只有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有效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总之,无论是人民政府的根本性质和宗旨,还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进程,都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我们要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构建服务型政府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上因循守旧
我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国传统文化中“官本位”、“官大于民”的思想仍然普遍存在,在不少政府工作人员眼里,领导、上级、自己、其他部门都比百姓重要。观念上总是抱着“以前如何如何”,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对改革后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服务意识不强,虽然建立了“政务大厅”,有些“政务大厅”并没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反而增加了服务成本。公务员可能是社会各类组织里最怕犯错误的人,一犯错误,往往造成社会影响,受到全社会的攻击。因为害怕把事情办糟而受到责备,公务员们不喜欢冒险,不喜欢抢先做什么事情,碰到事情,往往先问“惯例”是怎么办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普遍存在。当然,要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也决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这要随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进步。
(二)规章制度不健全,有规章难以落到实处 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讲人情”、“讲关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纠正,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民主制度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机制不健全、不科学,评估方法不合理,各地政府只为上级“服务”;重大的决策论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听证制度都还不完善,流于形式;政府的相关责任机制不健全,出现问题互相推诿,有了成绩相互争功;没有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体制,公共服务投入不足;缺乏为公共服务方面作保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不能落到实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服务于人民的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正处于人口总量高峰、城市化高峰、就业人口总量高峰与老龄化人口高峰的叠加时期,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品的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而我国的综合国力又决定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有关公共服务的各项制度不够健全,如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设施等。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这些方面的投入都不到位,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体制的建立健全步伐缓慢。
(四)行政效率较低
由于政府处于垄断地位,导致公务员缺乏竞争意识。正如戴维.奥斯本认为的:“政府是最习惯于采取垄断方式进行管理活动的,它常常把竞争看作是一种浪费和重复。”在这种垄断的政府组织里,也如缺乏竞争的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它必然产生低效率,与此同时,在政府机关里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制,办理一件事情,办事员要请示科长,科长要请示分管局长,稍微重要的还要请示局长,这中间如果有一个环节反对,那这件事情就办不成,影响了工作效率。五是业绩导向不明显,使政府工作人员缺乏进取心。政府即使规定了业绩目标,一般也是自己给自己制定的,所以民众极少听说政府没有完成自己的目标。不少公务员对政府缺乏一种认同感,将自己视作为政府打工,没有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遵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办事方针,行政效率不高是长期以来老百姓对政府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 当前制约行政效率提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思想不解放, 缺乏干事创业的精神气;二是行政审批偏多, 抑制了发展活力; 三是“三乱”有禁无止, 群众反映强烈;四是政令不畅, 部门本位主义严重; 五是衙门习气重, 行政效率低;六是诚信意识淡薄。甚至有“拖”、“扯皮”、“环节多”、“人浮于事”、“执法比较随意”、“政策创新不够”等问题。
(五)计划性不强 工作中疏于计划,即使有计划也流于形式,没有具体的任务分工、工作进度、责任落实和奖罚措施,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工作中不设定目标、不规定工作方向、没有灵魂,出现盲目和混乱。只关注日常事务性工作,不了解整体工作发展状况,不清楚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在谋划整体工作的发展上前瞻性不强,特别是在下达工作任务时,仅仅是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简单分解,不能提出具体推动整体工作的考核指标,有的甚至是把不符合下级工作情况的指标下达给基层,使基层产生怨言。
(六)缺乏团队意识,安于现状
只关心眼前利益,对整个团队所处的“优”、“劣”漠不关心,更不会想到为团队多增一分光彩,工作中我行我素,不是自己份内的事绝不会伸出援助的手,安心于每天的按部就班,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某一单位或某一岗位多年,或多或少地积淀下一些长久养成的习惯,工作中有时会不由自主地受这种习惯的引导,长期会拘泥于这种工作方式,工作中难以取得新的突破和创新。
三、构建服务型政府中存在的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确立以服务为核心的治理理念
要实现政府治理转型,现代政府理念的确立是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确立社会本位、公民本位的治理理念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正确的治理理念。更新政府行政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前提。必须要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政府行政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政府只有从维护人民的长远和整体利益出发,以民为本,按市场规律办事,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才可以做到政令畅通并赢得民心。使政府的各级工作人员从传统政治中的官民观念转变为现代政治中的政府与公民的平等交换和平等制约的观念。要认识到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在获得权力的同时,也就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政府明确和落实责任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化,改变原来政府是唯一治理中心的传统做法,强调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社区及私人等部门的合作,形成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从本质上要使政府管理功能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通过政府生产性和服务性功能的转移,通过社会责任的共同负担,将社会和群众力量形成国家建设的协同网络,实现社会的和谐和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注重决策过程的民主参与
科学和民主的决策直接关系到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一项好的决策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提高决策水平的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的要求,报告指出: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 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的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事项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要切实保证政府与公众最大限度的信息共享。
(三)完善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队伍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主体,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加强培训,不仅向广大公务员队伍灌输执政理念、法治意识和国家观念,而且培养他们服务精神与服务技能;在制度上实行绩效预算和成本核算,改革传统的统一薪酬制度,实行绩效工作制,以让工资反映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努力建设一支精英化、廉洁高效、务实的公务员队伍。
(四)变革政府管理模式
加强依法行政,进行制度管理。从依法治民、治事向依法治官、治权转变,政府权力要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规范立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破行政垄断。尽快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有效控制行政执法人员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超越职权、权力滥用等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要切实保证政府与公众最大限度的信息共享。扩大和加强公民对政府管理的参与性、沟通性和互动性,便于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有效,大幅度地减少中间环节,使资源分配和服务派送更加接近供应者本身,有效地遏制以权谋私和腐败,为社会及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使公众与政府打交道更容易,改变政府职能机构各自为政、不易协调的状况,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组织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明确政府角色,实现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
把政府的职能重心从经济建设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的范围比较广,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公共通信、社会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秩序等等。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政府调控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有效制度性手段和机制。在我国现阶段,按照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必须既不断增加公共服务的总量,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又着力优化公共服务的结构和布局。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在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 展的需要。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要建立政府与各类社会组织分工协作的社会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等的规范管理,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他们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也要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由传统向社会化的现代社区体制转化,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预防和化解矛盾。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通过健全有效覆盖全社会的管理体系,更好的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我国的公共支出具有浓厚的生产投资型财政的特点。我国政府投资的主要领域仍然是竞争性行业,虽然近年来增加了对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但在竞争性行业方面的投资仍然占了财政支出的大部分。另外,在公益性投资项目中,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支出所占比例过大,行政管理费增长过快。这种现象反映了我国财政支出项目设置的严重不合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就必须调整和优化公共支出结构,把公共资源优先用于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上来。当前,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好关系民生的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四、结论
构建服务型政府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它是一个逐步建立和实行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公职人员观念转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民众社会主体意识增加及民众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提高为前提。目前,我国的改革正面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在这个特定的大背景下,推进政府转型,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服务型政府,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和积极的推动力。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金太军:《政府职能梳理与重构》,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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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侯玉兰:《论建设服务型政府:内涵及意义》,《理论前沿》,2003(23)。
10.服务型政府意义 篇十
本人于2010年12月1日,开了一节《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公开课,经过教研员和各位同仁的点评,受益匪浅,具体如下:
一、资料的选择与整合
对于一堂课资料的选择与整合尤其重要,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一堂成功课的关键,也是形式,最终的目的是为内容服务的,如何选择资料,如何把资料用好,如何才能创设适合学生的教学情境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始终探索的问题。
在学习《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时,对于当前的两大热点问题难于取舍,其中一个是CPI问题,另一个是11.15胶州路特大火灾问题,前一个非常完美地体现了我们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服务型政府,比较有说服力,而后一个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和分析水平,往往只看到了政府在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他们眼里可能比较有争议,我没有回避这个问题,最后决定还是选择这个材料,让学生认识到我们的政府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请同学思考:我们的政府在其中有什么责任,能不能说明我们已经是责任政府,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请同学结合善后处理情况)?让学生看到我们的政府还很年轻,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我们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培养学生辩证看问题的能力。但在资料的选择和整合过程中,查找了大量的资料,非常想在课堂上充分地展示这些材料,制作了16张幻灯片,还有两段视频,造成了资料的大量堆积,上完了这节课,感觉资料的容量太大,不如就用一个视频贯穿课堂始终,这段视频就是讲11.15火灾的五个原因,不仅可以用来为法治政府的内容服务,更可以为责任政府服务,所以应该把材料用透,用好,这样也有利于学生思维的连贯性。
二、问题的设计要给学生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列夫。托尔斯泰说:“知识,只有当它靠积极的思维得来,而不是凭记忆得来的时候,才能是真正的知识。”可见,在教学中我们绝不能忽视学生动口动手的实践活动,要善于组织指导学生在阅读思考的同时动口动手,进一步掌握知识,并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这就要求学生有较充分的自己掌握的学习时间,每一节课都应该留出适当的时间给学生动脑、动口、动手等,向40分钟要效率,并不能一味地追求完成教学任务,应付考试,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考试的机器,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创新性,结果考试过后学生把知识忘得差不多了。其中没有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是罪魁祸首之一。
例如:在学习《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时,提出这样的问题:
1、请同学们根据你的所见所闻哪些事例体现了我们的政府正在朝服务型政府转变?
2、对于目前菜价偏高的问题,如果你作为国家领导人你认为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稳定物价?由于时间的关系,没有给学生足够的时间进行交流、讨论,而是直接把国家采取的措施呈现给学生,这样学生并没有体会到知识的生成过程,学生的各方面能力还是没有得到提高。所以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是提问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三、问题的设计要关注学生实际
运用来自中学生生活、中学生了解和引起他们共鸣的实际材料,创设情境,实现明理—解惑—力行过程。在“明理”环节,主要是运用中学生熟悉和能够接受的实际材料说明理论,帮助学生形成观点;在“解惑”环节,主要是利用理论和中学生实际生活的“矛盾”,设疑激疑,引导他们思考和探索,解决问题;在“力行”环节,主要是指导学生认识周围的环境和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把政治课中看似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把抽象的问题具体化,把政治课本中的知识拉近到学生的实际生活,让政治课真正地达到“入心”,这是提高提问有效性的重要方法,取材来自于学生实际,找到学生的兴奋点,学生才能够回答、能够思考、乐于讨论。
例如:在学习《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时,有这样的一个问题据你所知哪些事例体现了我们的政府正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吗?学生根据自己身边出发,实际出发,列举出免费自行车,免费开放绿地,平改坡,节能灯等事例,学生正是由于有话说才乐于回答。
四、问题的设计要规范、精炼
教师要时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武装自己,不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所以在内容的选择方面特别注意,不求多只求精。
例如:在学习《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时候,我用了一个这样的热点时政11.15火灾,马上就问了一个这样的问题执法人员在此次事件中有没有责任,要不要管,学生马上异口同声地回答了有,要,感觉很热闹,气氛也很好,实质上这只是一种假象,学生并没有真正地思考起来,这样的问题并不严谨,不如直接就问执法者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什么责任更好,教师不仅要认真备课,更要对教学过程有充分的预设,规范自己的语言,减少教学的随意性,要让问题答案不仅从学生嘴巴说出来,更要经过大脑思考。
五、问题的设计要了解学情,难易适度
所谓学情分析就是在教学设计的前期分析阶段,对学生具有的认知的、情感的、社会的等特征进行深入的分析。如果一个教师不了解学生的基础,学生的情况,那么对于教学来讲是是毫无益处可言的,在对学生个体差异熟知的前提下,提出问题,往往会起到比较好的效果。例如:一个重点高中的教师到普通高中来试讲,他的问题设计,他的教学设计等等可以说非常好,他的出发点也是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可是试教下来,效果却不好,因为他提问的内容偏难,对于普通高中的学生达不到这样的高度,所以这位高级教师课下,不断地询问其他任教的教师学生的基础,学生的情况等,不断地调整他的教学设计,使之适应这些学生,我们可以看出教学本身没有好坏之分,通过实践证明适应学生的才是最好的。
例如:在学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时,高二的学生还没有学习哲学,在日常的生活中也在运用哲学的内容来解决实际的问题,但还没有系统地进行学习,不懂得什么是辩证法,不懂得对事物要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于是我就选择了热点时政11.15热点时政,来逐步地培养学生一分为二地看待问题,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看到主流是好的,要透过事物的现象看本质等,认识到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六、让学生体会知识的生成过程
传统的教学是教师“一言堂”,培养出来的学生是考试的机器,而没有创新精神,没有实践能力,并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认为与我们的教育模式有很大的关系,新课改的要求就是让我们教师逐渐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更加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如果让学生体会知识的生成过程,让学生自己总结知识,自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思想政治课就会让学生感觉到实效性,实用性,从而更加有说服力,让学生自觉、主动地学。
例如:在学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时,创设了大量的教学情境,学生也有了一定的归纳总结能力,可到了总结三者之间关系时,还是不由自主地替学生来总结,这就说明传统的观念在师者心目中还是根深蒂固的,应该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并相信他们有能力去解决,放手让他们去总结。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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