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2024-12-03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精选7篇)

1.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篇一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调研报告 [来源:组织部 | 作者:区委组织部课题组 | 日期:2010年5月21日 | 浏览1285 次] 字体:[大 中 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和重要命题。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新活力,调动基层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当前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为此,赤坎区委组织部组成调研组,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思考。

一、党内基层民主工作的现状

赤坎区现有党组织253个,其中基层党(工)委18个,总支部2个,支部233个。党员5125人,其中女党员1968人,街道社区党员1963,农村党员505人。近年来,我区坚持把发展党内基层民主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立足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有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我区将实行党务公开作为保障党员知情权的重要途径,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途径和方法,出台了《赤坎区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赤坎区委机关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增加党务公开透明力度。一是充实党务公开内容。各基层党组织从群众普遍关心的党内事务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坚持“党员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和“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的原则,把党务与村(居)务、财务公开有机结合,围绕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重点公开村(居)务、支部决策决议、党组织活动、村集体债权债务、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救济款物和低保金发放等情况,努力做到内容全面、具体。二是丰富党务公开形式。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探索既节约资金、又有影响力,既简便实用、又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多渠道扩大党员知晓面。主要包括4种形式,即公开栏公开。在办公场所或醒目位置建立党务公开栏将组织基本情况、工作目标等内容进行公开;党内活动公开。利用会议通报、文件通报等形式将党务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网络公开。利用赤坎区党务工作网、村务“e”路通等网站中将党的政策、工作动态等进行公开;其它形式公开。通过服务热线、印发宣传小册子、民情访谈等辅助形式公开。三是严格党务公开程序。围绕党务信息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归档等五个环节,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提出党务公开的具体方案,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再提交党支部大会议讨论确定,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四是规范党务公开时间。采取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两种方式。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党员责任区和民主评议党员、帮扶贫困党员、特困党员包户情况等内容进行定期公开。对干部考察、发展新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落实情况等内容随时公开。这两种形式确保了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二)改革选举制度,落实党员选择权。我区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目标,积极探索实践党内选举方式,将组织意图与党员群众意愿进行有机结合,努力确保有强烈为民服务意愿、有较高文化素质、有公道正派作风的人选进党组织班子中,努力实现党员、群众、党组织“三满意”的效果。一是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为打破以往基层党组织班子提名过于强调组织意图,导致党员群众意见所占权重偏低的实际情况,我区积极探索改进候选人提名工作。一方面,认真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如,2008年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夕,通过发放调查表、开展以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廉为主要内容的届终考察、民主评议等形式,摸清广大党员的心里期盼的候选人。另一方面,把组织提名与党员群众提名结合起来。党支部民主选举普遍实行了、“党组织提名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个人自荐”等形式,使提名既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又发挥党组织的引导功能。二是改革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对三种选举方式进行探索实践,在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上,探索实行“三推一评一选”选举办法。“三推”,即:组织推、党员推、居民代表推;“一评”,即:候选人现场接受党代表、居民代表、普通党员对其参选目的、动机、施政纲领等方面的提问与质询,在加深了解的基础上先举行一次民主评议;“一选”,即:民主评议后,由全体党员进行最后的选择投票;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上,探索实行“两推一选”选举办法。“两推”,即:党员推、群众推;“一选”,即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上,探索实践“公推直选”选举机制。由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参与投票,直接选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三是严格选举程序。科学设置选举程序和选举方法,如在选票设计上,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划票地点能够充分体现选举人的自主选择,投票方式科学合理。同时,严格民主选举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区委组织部和各街道党工委严格把关,对选举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问题通过规范加以解决,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不断完善和细化,严格制定选举的程序、纪律、监督等规则。此外,对选举程序、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投票结果等重要环节进行及时公示,使广大党员清晰了解选举全过程,以便更好地行使选择权。

(三)实行民主决策,落实党员参与权。各基层党组织将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作为推动基层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力求决策符合客观规律、顺应群众意愿。一是健全党员议事会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定期召开党员议事会,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措施进行集中讨论和集体表决,做到“一事一议”。如,各村党支部围绕村务财务公开、土地承包、整村改造等涉及全村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召集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进行民主讨论。通过集中议事,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此外,基层党组织加强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不定期将对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等决策在基层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建立党员代表信息反馈制度,对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促跟踪检查。二是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各基层党组织重视畅通党员意愿和党内意见诉求的表达渠道,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交流沟通的渠道,了解党员关注的有待解决的各种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建议。同时,坚持重大事项经常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群众、社会人士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在重大决策前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如,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我区举办了赤坎区科学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对我区争当湛江市科学发展排头兵进行论证,问计于专家。此外,通过向党员发放调查表、在工作网上开辟意见交流专栏、设立党员服务热线电话等形式,主动搜集来自基层的意见、建议、问题等,详细记录并把重大问题作为下次党员议事会的讨论范畴。如,我区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我为赤坎科学发展献一策”活动,营造了发动群众找问题、广开门路纳诤言的浓厚氛围。民主街道党工委在街道工作网上设立书记、主任信箱,围绕党组织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征集辖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进行集思广益等。三是发挥普通党员作用。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参与范围,普通党员共同参与入户走访和接待群众工作,跟踪了解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优惠政策、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向街道和村(社区)反馈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如,寸金街道党工委向基层党员群众派发“寸金街道民生服务卡”,引导辖区普通党员和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深入到居民户、流动人口中开展服务的同时,注重深入调查摸底,围绕党组织建设、居民低保、医保、就业、计生等情况挖掘存在问题和提供合理化建议,为街道、社区改进工作和提供更优质更细致的服务创造条件。

(四)加强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监督权。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变党员监督权利难保障、监督作用难发挥的现象。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各基层党组织采取设置公开栏、建立党建网站、召开报告会、设置信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让群众广泛参与、民主监督,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如,组织全区各村党组织开展民情日记和党员承诺制活动,通过村党支部党员干部在年初确定承诺事项,年末考核评定履诺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有效促进了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如,针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漏洞较多等实际,通过建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监事会,大力推行财务审批使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村财区代理制度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农村财务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围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制订每年年底、届中、届满换届前等进行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如,社区党支部干部就工作计划、个人廉洁自律等内容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并报街道党工委留存。年底召开有街道党工委领导和全体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成员参加的述职述廉大会,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个人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与会人员根据述职述廉述效情况、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述职对象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干部的述职述廉述效报告、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测评结果向群众公示,作为年终考核、评先奖优、兑现工资的依据。三发挥民主生活会的自我监督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不断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作用。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都提前征求本级党代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根据会前征求意见的情况,会中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制订整改措施的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成员情况作经常性、动态性的了解和掌握,对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适时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把领导干部是否参加民主生活会及在会上的表现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和晋升考察,以避免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存在问题 总的来看,近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各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虽然我区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仍然存在一些与当前形势任务要求不相协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

(一)民主意识缺失,存在担忧顾虑心理。部分党员干部和党员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担忧顾虑心理明显,主要存在“两怕”,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怕“削弱权力”。一些党员干部担心扩大民主会影响自己的领导权威,削弱手中的权力,往往只是在形式上听取群众意见,只图制度的规范齐全,不求执行的实际效果。一些本应该让所有党员知道的事情,却总是捂着、盖着,不让党员知道;一些本应该让所有党员参与的事情,却总是堵着、瞒着,不让党员参与;一些本应该让所有党员去监督的事情,而总是应付着、回避着,不让党员监督。二是部分党员怕“被穿小鞋”。一些党员认为讲民主就是给领导提意见,常常心存顾忌,害怕冒犯领导或没有领会领导意图而被指责乱掺合、瞎搅和等现象,怕遭到打击报复;一些党员对中央在新形势下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的决策心存疑虑,片面地认为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致使部分党员对民主产生不会参与、不敢参与、不愿参与的现象。

(二)民主氛围不浓,主动参与动力不足。由于部分基层党组织立足于“管”,习惯于“统”,对民主的宣传不够,集中强调得多,民主坚持得少,“组织意图”强调得多,群众意愿尊重得少,党员义务要求得多,党员权利落实得少;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官僚作风严重,搞个人说了算,“一言堂”,致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员民主参与热情。同时,随着当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形成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党员身份多样化新格局,加之一些基层仍沿用过去的“党组织本位”模式,致使党员权利落实存在的“虚泛化”,致使党员主动参与民主的意识相对淡化,基层党组织民主氛围普遍不够浓厚,主动要求和参与民主的动力和需求不足。如在民营企业、个体经营业户等领域的少数党员对不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偏见认识,少数离退休党员存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麻烦,认为“说了也白说”,存在“不愿表达”的思想;农村特别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有参与民主的愿望,又怕说出来不被重视,不敢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下岗职工党员、外出务工党员因流动性较强,工作地点变动频繁,特别是与流出地党组织比较远,加之与流入地党组织不熟悉,联系不密切,致使有想法但不知道如何表达等等。

(三)民主体制不健全,人治现象明显。民主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相关配套保障措施;有的制度、法规滞后于基层民主实践的发展;制度要求过于繁琐,不利于基层简便快捷地工作。现有的一些制度没有落到实处或在实际工作中走样变形,甚至在制度的外衣下掩盖某些不民主或伤害民主的行为,从而导致了人治现象突出,主要有三种人治现象,一是显性的人治现象。在基层党组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言堂”的现象。部分基层在制定重大政策、作出重大决策时,在充分征求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方面“小范围”或“个别领导说了算”;部分单位在尊重民主权力、听取意见建议方面做得不到位;二是隐性的人治现象。以形式上的民主与法治掩盖人治的实质。如一些党组织研究的精神只在会议上作一下传达和通报,并形成决议,缺少了个别酝酿的环节;三是忽隐忽显的人治现象。权力执掌者个人或少数人以某些环节上的民主代替全过程的民主,在次要环节或环节的次要方面的民主来代替主要环节或环节的主要方面的民主,以事后的民主来代替事中、事前的民主。

(四)民主能力不强,民主参与水平不高。首先是基层党员整体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党员平时由于忽视学习,遇到实际问题不敢正视,更谈不上研究处理,理论知识贫乏。一些党员科技文化知识偏低、观念更新缓慢、管理意识薄弱、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其所领导和推崇的基层民主建设与群众意愿和现实的需要大相径庭。其次是部分党员的整体素质与时代赋予民主建设新的内涵不相适应。如,在村党支部选举过程中,有个别地方由于党员不能起到带头和引导作用,导致村霸得势、恶人当权、宗族势力当政,严重影响了村里的工作。个别党员甚至不是谁为百姓办事就选谁、不是谁公正就选谁,而是谁跟我是一个家族就选谁,谁给我好处就选谁,丧失了党性原则。再次,基层党员呈现出年龄老化、作用弱化、思想僵化的现象,有的党员对民主的认识出现偏差,认为民主只是形式,是骗人的东西,是掩人的把戏,集中才是目的;有的党员认为党内民主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对党内活动漠不关心;有的党员表达民主意愿人情化、利益化严重,习惯见风使舵,看势行事,使党员民意表达不客观,民主决策水平不高,党员的主体地位体现很少。

(五)民主渠道不畅,行驶权利途径欠缺。在有的单位,党员民主权利行使现状与《党章》规定存在很大差距,党员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常被忽略,表决权流于形式,选举权难于体现意志,监督权形同虚设,存在“无法民主”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民主监督途径欠缺。有的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隔鞋瘙痒,庸俗化倾向比较严重。有的单位纪检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督不到位,工作大多停留于教育党员层面;二是民主参与途径欠缺。当前在扩大党员群众民主意愿表达机制方面,重大事项一般通过召开会议、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一般事项往往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进行,党员群众参与党内基层民主的途径相对来说单一,许多形式沿袭了多年,有些甚至滞后于形势的发展需要;三是民主扩大范围欠缺。从目前现状看,党内事务虽然说是“党内”,但涉及到的利益却关乎“党外”的群众,但民主决策前群众知道得很少,参与的很少,往往都是党员参与其中,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等涉及保密的重大事项,常常是到党员领导干部这一级,一般党员真正了解得很少;四是民主公开方式欠缺。有的基层党组织该公开的党务不公开或少公开,有所公开的也避重就轻。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职务消费、决策过程和权力运作过程,更缺乏公开和透明度,广大党员知情渠道狭窄。

三、基层党内民主存在问题的原因

发展党内民主意味着权利和义务的调整,对不同的主体意义和后果是不同的。目前,基层党内民主大多采用党员和党组织上下互动的复合型推进模式,这种模式极可能形成互相牵制,导致责任不清或不能彻底放开推进,从而造成影响党内基层民主深度推进的心理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

(一)党员主体意识薄弱,对民主漠然处置。要求民主,在民主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意见,行使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是党员的基本价值追求。当前,受体制和制度的影响,党员的民主要求仍然较弱化。尤其是在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掌控利益分配权的格局下,党员维护民主权利、监督领导者,往往有自身利益和安全的顾虑,在维护个体利益和要求民主难以兼顾的取舍中,不得不偏向前者。个别党员在参与基层民主方面的积极性不高,主观能动性不强,少数党员对行不行使党员权利持无所谓的态度,对围绕党内事务如何表达意愿、怎样表达诉求、按什么样的方式实现不关注、不过问;群众从思想上把自己当成“局外人”,觉得党内事务与己无关,有置身事外的思想。

(二)基层组织信心不足,对民主心存疑虑。党内民主的推进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实施。在民主趋势面前,要取得广大党员的支持,必须以民主推进者的形象展示给党员。目前基层党组织还没有在民主环境下掌控局面、推进工作的有效方法,还离不开传统的权力后盾,计划经济时代的基层党政权力运作模式还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因此有强烈的集权情结。同时,也不排除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怀有发展民主会削弱他们的权力合出动他们利益的顾虑。从而导致基层党组织在如何实现党内基层民主形式方面,对党内公开程度还“有所保留”,个别党员甚至群众存在有意愿无处表达的现象,有的途径因程序繁琐,渠道不够便捷,比如什么事情需要决策,哪些人参加决策,按什么程序决策等等,广大党员不能全面、深入的了解,有的因公开程度不明确,公开内容缺乏实质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一定限制。

(三)民主体制机制滞后,对民主谨慎处之。在民主集中制下,基层要不要发展党内民主,如何发展,何时加大力度,在相当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上级党组织。对民主内容、范围等谨慎处之,相当部分处于试点范围,有的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的尝试也因担心缺乏党内法规依据或不被上级认可而不愿冒“风险”。同时也有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相似的维护自己权力和利益的需要。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够具体。现实的体制机制是促进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的关键,虽然《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但是作为基层党组织,如何围绕新形势下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逐个破题、细化分解,缺少制度层面的符合基层实际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让基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从下手”,不敢“搞创新、求突破”,造成“上有政策、下无对策”的尴尬局面,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监督制约必不可少,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如何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使他们能够在党员群众的监督制约下正常开展工作,缺少党员群众对他们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和机会,另外有的党内事务因缺少必要的配套保障机制,存在有“因”无“果”的现象,即决策前积极参与民主表决,决策后的监督却无人问津。

(四)领导维稳责任重大,对民主望而却步。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阶层加速分化,社会转型加剧发展,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地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承担着越来越艰巨的维稳责任,出于维护一方政治社会稳定的考量,生怕由于扩大基层党内民主造成干部群众思想混乱,从而引发社会不安定事件,因此,都不想触及“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这一“雷区”。

四、对推进和发展基层党内民主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为出发点,以程序性、保障性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广大党员干部最为关注且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工作为切入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一)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为基础,提高党内民主发展度。

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来实现的。要在教育引导、保障权利、关怀激励、发挥作用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尊重和巩固党员的主体地位,稳步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深入发展。一是提高党员的民主意识。增强党内民主意识,是推进党内民主的前提。我们要从多个渠道掌握党员思想现状和使党员了解民主的基本常识,充分认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发展党内民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掌握基层党员思想状况,对思想松懈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重点教育和引导。此外,加大党内民主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实践探索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多角度多渠道认识和了解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员民主意识。二是增强党员的整体素质。建立科学、高效的党员民主教育长效机制,以“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组织党员系统学习中央关于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并掌握其精神实质,扭转忽视民主的思想观念,引导广大基层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实践,不断自觉加强民主修养。要充分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在党员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党课教育内容,改革党课教育课程设置,增设与民主有关的知识讲座,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等现代网络技术将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的培育贯穿到党员教育的始终。要在党课、党内民主生活会、集中培训、党员活动日、围绕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大讨论,在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中,开展党员自我教育和民主实践活动,加强民主实践,培养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从而提升党内基层民主的整体水平。三是落实党员的民主权利。只有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得到充分的肯定和保障,党员的价值得到实现,党员才会自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服务凝聚党员,增强其主体意识和归属感。要以党群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定期走访慰问党员,定期与党员谈心、交心,及时解决党员在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激发党员履行义务的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为党员提供学习、工作、生活、文化、心理等方面的服务。做好党内关爱工作,建立党内帮扶和表彰激励机制。

(二)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党内民主程度的高低,根本上取决于党员的选举权利能否真正得到落实。要推进基层党内选举的改革创新,就要从候选人提名方式、选举形式、完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大胆探索创新并逐渐深化完善,不断扩大党员在党内行使选举权的范围,提供行使选举权的平台。一是改革选举提名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积极探索候选人提名办法,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变单纯由组织提名为组织推荐、党员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切实将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愿作为推荐候选人的基础,差额确定初步候选人,实现党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的有机统一,使新产生的党组织班子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公信度,增强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合法性和能力。二是完善差额选举制度。不断扩大差额范围和差额比例,坚决杜绝人为干预和操纵选举、变相等额选举的现象,试行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差额直接选举,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探索在党内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由上级党委组织候选人参加竞职演说,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党员提问等,为候选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舞台,帮助选举人对选举对象有更直观、更充分的了解,有效地激发基层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基层干部对群众负责、为党员服务的自觉性。逐步扩大党员和群众提名的范围,适度降低提名的要求,适当扩大候选人差额比例,努力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不良现象。三是改进选举任职形式。提倡和推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党支部成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逐步推行村(社区)支部班子人选先参加村(居)委会的选举,当选后再选为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支部书记人选在村(居)委会选举中落选的,不再提名为村(社区)支部书记候选人。这样可以实现党组织意志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从管理体制上理顺两委关系,进一步增强班子的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意识,有效提高基层党组织班子的战斗力和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四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要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直选范围,促进村(社区)支部委员会、村(居)民小组以及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小组长等都由党员直选和差额选举。此外,还要努力探索建立与选举制度相配套的罢免制度,形成党内选举的“选与管”的联动机制和“民主罢免”的自我纠错机制等。

(三)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为重点,提高党内工作透明度。

党务公开在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一大抓手,应进一步健全这一制度,使之成为党员群众了解掌握党内工作的主渠道。应针对党务工作中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懂公开等突出问题进行对症下药,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深化教育宣传,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问题。在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推行党务公开,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触动基层干部的自身利益较多,推行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首先应抓住解决思想认识这个关键,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扩大范围,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教育党员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勤政廉政,切实解决少数干部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的问题。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广大党员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不断为党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问题。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的严格、规范操作,制定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公开、干部任用、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管理监督等工作也应逐一作出明确规定,并不断予以改进和完善,使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从而更好地推进公开工作在管理上由“以人管”到“以制度管”、“靠制度管”的大转变。对党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公开后干部群众的反馈意见,及时认真处理,始终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个个有落实。三是严格考核奖罚,切实解决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务公开纳入对街道及村(社区)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之中,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并同经济利益挂钩。对工作搞得好的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一般的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差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严惩重罚。四是强化制约机制,切实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机构。如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等,并促其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党务公开意见登记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要强化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应定期进行巡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结合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经常性地检查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蓄意应付差事,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人和事予以严肃处理。五是注重协作衔接,切实解决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当前党务公开由多家部门、单位依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工作分工,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去抓,在具体工作中容易产生相互间的依赖或推诿,最终结果是效率低下,成效不明显。为此,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工作中的相互沟通和协作配合,既履行好自身职能,又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同时,要注意公开内容的对应性、公开目标的一致性,民主评议的统一性、组织领导的整体性,使党务公开工作及时互动,衔接配套,取得实效。

(四)以改进决策方式为手段,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科学的决策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党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扩大参与范围,体现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只有建立在民主民意基础上的决策和措施,才会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配合。一是建立党内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基层党组织要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列出重大事项清单。决策重大事项,要加大党员的直接参与的力度,事先通过邀请党员参加座谈会、讨论会、意见征询会等形式,畅通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组织党员对事项的可行性、解决的办法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进行思考、讨论,使民主讨论的合理意见成为决策时应考虑和吸纳的重要内容。畅通党员权益诉求的渠道。进一步细化党员和党组织意见建议的反映渠道和收集处理办法,采取党员谈心、信件等方式,确保党员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党员与党组织的交流沟通平台,开设如党员论坛、党员信箱以及领导干部在线交流,为普通党员自由表达权益、诉求心声创造条件;继续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恳谈会、党员议事会等活动。二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决策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行重大决策时实行“三不”,即不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意见不决策、不集体讨论不决策。在方案确定时,坚持集体研究讨论等。采取党员旁听制。基层党组织将近期要研究的议题向全体党员公布,党员可以通过自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基层党组织通过随机抽取和组织选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旁听的党员。旁听的党员直接参与基层党委的议事会议,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决策执行中的信息反馈。基层党组织决策后都能基本做到定期将每一项决策,如对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等在基层贯彻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建立党员代表信息反馈制度,对广大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促跟踪检查。基层党组织选举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会议代表、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集体收益管理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票决。党组织研究决定党内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防止“私下授意、背后通气”的行为。三是探索推行党员代表常任制和任期制。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结合区情,认真执行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要实现党代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和党员的广泛参与,必须完善区党代会代表选举制、代表年会制,明确党代表的会议审议权、决策权、选举权、提案权和闭会期间的督查权、视察权,定期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提案办理工作报告以及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共同讨论和决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同时,建立党委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建立健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便捷通道,构建党代表特别是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平台。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如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党代表就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区委做出重大决策前,收集、听取部分党代表意见,参与有关政策问题的讨论,落实好代表的参与权。开展建言献策活动。鼓励党代表平时认真听取、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区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以注重民生评价为关键,提高党员群众满意度。党内民主要不断地发展和推进,就必须要强化监督。只有建立起规范和完善的监督途径和机制,有效实现党员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力制约党内权力,才能保证党内民主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坚持“四结合”,强化民主监督。一是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方面,要健全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大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尝试建立党员在党的大会上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询问和质询制度;考虑建立党员旁听党委会和党代会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对工作报告和述职情况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决策的质量进行专项考评的制度,并纳入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意测验制度,创新党员对党组织领导成员的民主测评形式,并使之制度化和经常化;党外监督方面,要重点发挥好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社会各界人士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二是要坚持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专门监督主要是加强组织、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监督,注重加大对权力运行中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力度,加大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及时整合各自掌握的监督信息,严惩党内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使党务的有关工作始终处于专门监督部门的监督之下。群众监督主要是完善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监督渠道,如举报电话、民心热线、领导接访日以及投诉电话、来信来访等,方便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党内基层民主的监督,可以通过聘请民主监督员、开展公示、组织听证、党员评价等民主形式,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要对各单位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各项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要坚持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通过督查、督导、座谈、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情况,对党的领导干部为官从政和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下级监督主要是同一部门(单位)内的干部职工通过民主生活会或信访举报等形式对领导实施监督。同时,注重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打消党员群众对监督的顾虑心理。四是要坚持同级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同级监督主要是在党政班子成员之间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克服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现象。平时发现同事有不良苗头时,要敢于上报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一定要按照议事规则办事,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招标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自我监督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道德法规,筑牢思想防线,勇于开展自我批评,敢于查纠自己存在的问题,做到慎言、慎行、慎独,争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2.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篇二

1 高职高专学校党内基层民主的界定

按照党章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高职高专学校教育是培养行业基层技术型应用人才的一种教育形式, 无论其性质是公办还是民办, 都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立相应的党的组织 (基层组织) 。就目前高职高专学校的普遍的办学规模而言, 此类学校的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等。高职高专学校党内基层民主是指在高职高专学校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生活中, 根据党章和党的其他规定, 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 在平等的基础上, 按照有关的民主程序和形式, 享有对党的事务的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权利。

2 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的意义

众所周知, 基层民主包括基层人民民主和基层党内民主两大部分, 其中基层党内民主尤其重要, 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工程。从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来看,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中的基础层级, 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必须夯实基层党内民主这个基础;从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载体来看,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单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必须从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做起;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来看, 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 需要找到新的抓手, 注入新的动力, 这个抓手和动力就是发展党内基层民主;从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实践来看,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 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坚持从基层做起, 探索积累经验, 循序渐进, 自下而上地逐步推进, 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 自上而下地规范和指导;从基层广大党员群众的要求来看, 随着民主意识的普遍增强, 对发展党内基层民主也寄予热切期望。由此可见,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必须不失时机地积极加以推进。

3 高职高专学校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

高职高专学校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的拓展应当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已有形式措施的同时, 积极探索扩大其他实现形式, 拓宽民主渠道。

3.1 党员 (代表) 大会

这里所说的党员 (代表) 大会是指由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等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 (部分代表) 参加的会议。学校党员 (代表) 大会是党内基层民主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实现形式, 同时也是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的领导机关。高职高专学校应该根据各自情况, 适时召开党员 (代表) 大会, 让党员能够阅读学习党的有关文件, 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表对党的工作、学校工作的建议、倡议;充分行使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此外, 还要进一步理顺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之间的运作关系。十七大提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而对于高职高专基层党组织来说, 围绕加强全委会的领导核心地位,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制度, 在扩大全委会决策范围、落实全委会决策权力、强化全委会监督职能等十分必要, 也十分可行。

3.2 集体领导

坚持集体领导, 反对个人专断, 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也是党内基层民主基本的实现形式。所谓集体领导, 对于高职高专基层党组织来说, 就是凡属重大问题, 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 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 党组织自身的建设, 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 都应提交集体讨论决定, 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 应做到如下几点:第一, 要开好党员 (代表) 大会;第二,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第三,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正确处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第四, 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会议, 由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 再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制定相关决议或决定。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或申诉, 但少数不同意见者必须服从、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或决定。

3.3 民主选举

选举权是一个综合的民主权利, 它既体现对重要事务发表意见, 又体现充分的参与决策, 还体现有效监督和制约党的干部的权利。落实党员对党的组织负责人的选举权, 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核心问题, 民主选举是党内基层民主最核心的实现形式。根据十七大关于"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的精神, 高职高专党内民主选举要根据《党章》有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 以创新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 保障党员选举权落实, 包括逐步扩大党内直选范围, 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 规范尊重和体现选举人意志, 积极探索"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选举方式, 实现由党员直选产生党支部委员会, 条件成熟地直接扩大到党的基层委员会, 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 由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 由党员群众择优选举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推荐, 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 (或扩大会议) 提出建议名单, 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出党员代表。选举严格按照党章规定,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3.4 民主决策

民主决策是指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通过可行性研究后采取由决策者集体表决的方式而作出决策的方式。就高职高专学校而言, 对于学校重大问题, 应在党内进行民主讨论, 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不断完善党委内容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提高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民主决策是党内基层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为了更好的实现民主决策, 第一, 要建立拟议议题会前调研协商制度, 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拟议议题, 要在会前通知与会领导 (代表) , 进行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 要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协商, 对事关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应预先广泛征求党员同志等各方面的意见, 并将各方面的意见综合后提交会议研究;第二, 要规范会中议题研究程序, 在认真听取议题提交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据资料和会前协调意见的基础上, 进行深入讨论、论证, 通过举手表决、票决等形式集体研究决策;第三, 要建立会后请示、报告和通报制度, 会议结束后, 对需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或报告的事项要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对需向社会各界通报情况的, 通过书面或会议形式及时进行通报。

3.5 民主监督

党内监督和党内民主密切相关、互为保证, 发展党内民主, 加强党内监督, 是确保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不失察、行为不失范、权力不失控的重要保证。民主监督是党内基层民主的必要的实现形式。为了更好的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一, 必须制定用权规则, 明确权力运行的职责。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应当制定具体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 对书记及班子成员在人财物管理方面的权限责任进行严格界定, 防止越权、独权等滥权行为。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与其权力相应的责任, 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有多大的权力就得承担多大的责任;第二, 要严格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 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作表率, 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做到讲问题一针见血, 提要求开门见山, 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定期向所在党小组、党支部进行汇报情况, 自觉接受组织和其他党员同志的监督;第三, 要突出职能监督。纪检组织是实施监督的职能机构, 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保健部"。要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把监督工作覆盖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第四, 要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工作, 应接受全体党员的满意度评价, 并将它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及所有工作的标准, 不仅是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3.6 民主生活

党内民主生活会是指在党的内部组织及其有关成员学习理论, 交流思想,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会议, 一般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章规定, 每个党员, 不论职位高低, 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民主生活是党内基层民主最基本的实现形式。目前, 高职高专学校要切实规范党内基层民主生活。一方面, 要规范支部民主生活。支部生活是党员行使权利、参与或决定党内事务、表达利益诉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思想交流的最基本的形式。当前规范党内民主生活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树立党章权威, 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营造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氛围, 鼓励和引导党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 使支部民主生活会真正成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平台和载体。另一方面, 要规范党委 (党组) 民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规定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又要参加党委 (党组) 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当前, 规范党委 (党组) 民主生活, 要在理清党内权力授受关系基础上, 进而理顺党委内部成员间的关系, 切实提高民主生活的质量。这是当前及今后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致力于解决的重要问题, 因为它会对基层民主起示范和带动作用。

3.7 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是指学校等基层单位建立的基层党组织, 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 通过一定形式将有关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是党内基层民主的最基本、最直接的实现形式。就高职高专而言, 一是要严格党务公开的制度。对每个党务公开环节、公开内容、事项、范围、方式要严格监督制度, 在纪检组织实施监督的基础上, 广泛发动党员进行监督。二是要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焦点、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进行, 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 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 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三是要规范党务公开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提出环节由党委、总支、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 提出拟公开的事项及其范围、形式、时限等内容。四是要丰富党务公开的形式。在党内公开的, 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党员活动日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可探索建立党员代表旁听制、党内询问和质询制, 制定相关的配套实施办法, 不断扩大询问、质询的主体范围, 并为党内询问、质询权的行使提供保障, 提高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的效力, 有力地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摘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 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高职高专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包括: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等。高职高专学校党内基层民主可以通过党员大会、集体领导、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生活、党务公开等形式加以实现。

关键词:高职高专,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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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篇三

摘 要: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是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推手和突破口。近年来,采气一厂以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作为推进基层党内民主的主要载体,以完善基层党内民主制度为主要抓手,以不断丰富的党务公开形式为畅通民主的重要渠道,以严格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为实现民主选举的根本保证,以优化党内监督落实机制为实现党内民主常态化的有力保障,有效地调动了民主管理水平的提高。本课题以采气一厂为例,探寻国有企业基层党内民主的方法和途径,以期为提升国有企业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内民主;推进方法和途径

一、国有企业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现实意义

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作为国有企业,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向心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提高党员联系服务员工群众的能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稳定和谐。

二、当前国有企业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党内民主的推进路径尚需完善

目前,党内民主路径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党内基层民主推进路径还不够清晰,缺乏总体性规划。

(二)党内民主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一是选举机制不健全。二是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三是民主监督工作不到位。

(三)党内民主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

一是目前普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平台不多,方式陈旧,有些渠道仅仅停留在规定层面,缺乏操作性。二是党员的参与权要求党员在参与党内事务的过程中,必须能够自始至终充分参与,必须多开渠道广泛参与。三是由于油气田生产单位分散的特点,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党内信息传递的畅通性上就打了折扣,导致广大基层党员难以及时全面了解党内事务。

三、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创新方法

(一)以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为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

构建标准化的民主实践载体,是保障党内基层民主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法。为了防止企业党建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彻底改变“发布于文件、张贴在墙面、消失在行动”的现象。采气一厂把党支部建设是否达标与评先选优、干部任免、生产任务完成等指标相联系,这样有效地解决了党建工作落实问题,使得党建工作成为企业常抓不懈的常态化工作。

(二)以完善基层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为主要抓手

发展党内民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最主要的是要健全党规党纪,使党章规定的民主原则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党内民主的实效性,采气一厂党建各项制度建设和完善过程中特别重视标准化和精细化,主要做法就是结合气田工作实际特点和特殊性,将党建制度细化为实施细则和实施流程,具有操作性强、易于落实、形式多样等特点,使得各项上级部署的宏观性、理论性政策能够通过具体细分和量化得到分解和贯彻。

(三)以多样化民主决策为增强党内民主实效的创新动力

构建积聚民主氛围并持续地保障民主权利的多样化决策形式,是促进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建设良性发展的推动力。从对采气一厂部分党员干部进行的调查问卷中发现,61.5%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采气一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生动活泼、贴近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有新意。

四、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实现途径

(一)以深化党务公开提升党员的知情权

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让广大党员更加了解和参与党内各项事务是党内民主的内在要求。

(二)以严格民主选举程序确保党员选举权

在工作实践中运用考察、任前公示、重要干部选拔采用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使干部任用更加透明,干部考察更加全面;落实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制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干部选拔环境,有效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民主选人氛围。

(三)以落实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监督权

一是采取半年、年终党内巡视督查的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进行检查,对领导班子廉洁从业情况进行集体谈话,对机关部门、基层科级管理人员作风建设进行民主测评,在基层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二是在党委的带领下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法律、内控、工会联合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关键领域的有效监督,确保全厂经营管理规范运行。

五、对完善和强化国有企业基层民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二)完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选举机制

完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选举机制,就要把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程序化的法规形式加以落实。结合采气一厂的经验,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扩大直选范围,提高整体性。

二是改进提名机制,增强代表性。

三是改进选举方式,提高差额选举的差额率。差额选举是选举人充分表达民主意志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内选举竞争性的体现。

四是完善配套制度,增强规范性。选举产生的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不应频繁调动、交流和委派,避免任命制冲击、损害和代替选举制的现象。

(三)强化国有企业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一是进一步理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内的要素衔接。二是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强化对党内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要建立党内重大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三是健全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对党内履职情况的监督。四是优化询问质询制度,完善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问题的细节监督。

六、结束语

4.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篇四

关于开展党内民主扩大全委会权力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全委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改革和完善党内权力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重大意义

发挥全委会作用,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党委工作“十六大”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对党委“一班人”的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和基本途径;是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载体的基本方向。

二、进一步明确全委会的作用,强化集体领导

在地方党的领导体制中,全委会应充分发挥四大作用:一是选举产生常委的作用;二是对常委会的监督作用;三是关于地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四是代表作用,主要是弥补党代表大会由于非常任制,在党委任期内无法再承担“代表性”作用的不足。

三、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全委会作用充分发挥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扩大和实现全委会权力

1、增加全委会的次数,落实全委会的职责。县党委每年一般应召开3—4次全委会议(每季度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党委全委会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也可以召开全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常委会决定。党委书记主持全委会。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本地区全局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都应由全委会讨论决定。

2、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常委会每年至少向全委会报告工作一次。执行上级组织或本级全委会重要决定、开展重要工作的情况,要向全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工作报告应在全委会召开5天前送达各委员。委员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的发言不受追究。委员有权对工作报告提出询问或质询。全委会要对工作报告形成决议,提交大会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工作报告未获通过,常委会应在3个月内重新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全委会要对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要认真审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以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

3、建立全委会议议题的双向提出制度。即常委会可以提出议题,委员也可以联名提出议题,并且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即应列为全委会议的正式议题,使委员更有效地参加地方党的领导工作。

5.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篇五

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推动党建科学发展、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但是当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存在问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党员民主素养相对滞后于民主实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随着党内基层民主的逐步推进,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监督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进一步激发,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和主观的、客观的等多方面原因,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状况呈现不平衡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内民主的推进。部分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由于长期以来强调党员义务多、奉献多,强调党员权利少,一些党员未能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凡事等靠组织,党员身份感不强;部分党员民主观念缺位,缺乏对党的事业负责任的主人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参与意识不强烈,主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不够,部分党员民主能力弱化,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能正确行使权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也无力去维护,或采用一些过激的语言和行为。

二是一些制度机制不健全和执行不力,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党内基层民主的制度机制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致使部分民主举措流于形式、一些党员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实现的程度、发展水平和运作质量。一些民主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制度只是提一些原则性口号,既无实际内容,又无具体操作程序,以至无法在基层执行;有的制度只提要求,缺乏配套的保障措施,难以真正得到落实;还有一些制度要求由于基层条件尚不具备,导致无法执行。一些制度机制形式主义的要求过多,不利于基层简便快捷地工作。如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普遍反映,工作中存在会议多、计划多、要求多、形式多,既牵扯太多的精力,又没有多大的效果。

三是民主实现途径和载体与现实需求的差距,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速度和成效。党务公开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公开的程序、程度、对象等还需继续规范拓展,党员最关心、最想了解的党务事项,公开的速度和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通过党务公开促进党务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精品化的步伐还要进一步加快;党员参与民主活动的渠道还有待进一步畅通,有数据显示,80%的党员反映了解党组织的事务的主要渠道是“党内会议”,而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员群众议论”、“报刊网络”等方式了解党内事务、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仅占20%,有56%的党员认为“缺乏有效参与渠道”;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民主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在推进基层党内民主上信心还不够充足,对深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有畏难情绪,这些问题常常导致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裹足不前,无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二、基层建议及解决对策

一是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要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不断扩大党员在党内行使选举权的范围,提供行使选举权的平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选举方式。要在“公推直选”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公推直选”全面推开的选举方式,并有计划地扩大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范围,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的直接选举。

二是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为重点,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党务公开在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进一步健全这一制度,使之成为党员群众了解掌握党内工作的主渠道。首先是科学界定党务公开内容。党组织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决议,均应该面向社会公开。对不涉及保密的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也应该视情况及时向党外公开。其次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限于党内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开,扩大党务公开的覆盖面。再次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对党务公开的事项、时间、期限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公开时间及时,公开时限合理。同时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是以完善党员意见表达制度为基础,落实和保障党员参与

权。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搭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平台,建立以“三联”制度,党委委员与党代表、党代表与普通党员、普通党员与基层群众联系为基础的互动沟通平台;建立党内下情上达的呈报制度和反馈制度。进一步细化党员和党组织意见建议的反映渠道和收集处理办法,采取党员谈心、信件等方式,确保党员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党员与党组织的交流沟通平台,开设如党员论坛、党员信箱以及领导干部在线交流,为普通党员自由表达权益、诉求心声创造条件;继续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恳谈会、党员议事会等活动。

四是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落实和保障广大党员监督权。落实和保障广大党员监督权,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直接参与监督,行使党章规定党员的民主权利。首先是健全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大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尝试建立党员在党的大会上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询问和质询制度;考虑建立党员旁听党委会和党代会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对工作报告和述职情况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其次要疏通监督渠道。探索建立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决策的质量进行专项考评的制度,并纳入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实

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意测验制度,创新党员对党组织领导成员的民主测评形式,并使之制度化和经常化;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其针对性和实效性。再次要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党内基层民主的监督,可以通过聘请民主监督员、开展公示、组织听证、党员评价等民主形式,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要对各单位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各项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6.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篇六

近年来,XX市坚持“认真慎重、大胆创新”的原则,在发展党员中全面实行推荐制、公示制和票决制,确保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制度,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对确定发展对象,要组织党员进行两次民主推荐,一次是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申请人中进行民主推荐;另一次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由党组织根据发展计划,在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

二是坚持张榜公示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规定在发展党员中要做到“五公示(公示党员条件、发展对象、发展程序、处理结果、举报电话)、三监督(监督公示对象、从事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已转正的预备党员,要求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15天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坚持评议票决制度,杜绝发展“人情”党员。为避免过去支部大会上因碍于情面导致举手表决方式不能真实表达意见的弊端,XX市取消了举手表决方式,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

XX市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度

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

XX市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用制度来促进和保障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形成了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规范议事程序。市委专门制定出台了《XX市市管单位党委(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对各级党委(组)议事和决策的内容、程序、操作办法及监督措施作出明确规定。并把《规则》的执行情况作为党委(组)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充分集中民智。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市委事先不定调子,不划框子,而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采取召开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函、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决策充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三是坚持集体领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四是注重理性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三不上会两不决策”原则,即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不上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上会、违反法律法规的不上会,议事程序不到位的不决策、讨论意见不统一的不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XX市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作用

促进班子团结和谐

近年来,XX市着力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上下功夫,使班子的团结和谐建立在坚实的思想基础之上。

一是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每次民主生活会前10天,市委都要委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深入基层,广泛收集群众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采取背靠背的形式,既对工作又对人,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是会上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请上级党委派人和本级各方面党代表参加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为重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批评要求谈到每个成员,提出具体的批评意见;自我批评要求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反思到的问题一项项地谈,讲真话和心里话。

三是会后认真整改提高。民主生活会后,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对口整改的原则,采取挂账销号的方式,做到迫切问题及时整改,疑难问题集中攻坚,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出计划安排。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XX市开展“共产党员户”挂牌活动

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XX市在农村党员中广泛开展“共产党员户”挂牌活动,让农村无职党员亮出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

该市在这项活动中,坚持“党员的表现党员自己说了算”的原则,在挂牌前,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市委组织部设定的思想道德品质、贯彻执行政策、带头带领致富、学法守法、计划生育、维护稳定等10项农村党员评议标准,组织党员相互进行民主评议。每一项评议标准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得10分、7分、5分和0分,最后将每名党员10项标准所得分数相加,对总分前5名的党员授予“五星级共产党员户”牌,并由村党支部书记上门授牌;对总分后5名的党员暂不授牌,并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经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合格者再予授牌。

通过挂牌,一方面,让农村党员相互进行监督,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让农村党员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意识,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发展致富的带头者,政策法规的宣传者,文明乡风的倡导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献策献力的支持者。

据统计,目前该市已有8000名党员参与“共产党员户”挂牌活动。

XX市大力推行村务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年以来,XX市在全市行政村普遍推行了村务理事会和村务监事会(简称“两会”)制度。该市出台《关于在全市行政村设立“村务理事会”、“村务监事会”的若干意见》,对“两会”职责、作用、产生办法、人数、任期、会员候选人基本条件和监事、理事规则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规定“两会”与村“两委”同期同届,村“两委”行使领导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两会”行使议事、执行和监督权。“两会”成员的产生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进行,村务理事会成员一般每个居民小组1名,村务监事会成员按每个村3-5名的标准配备。“两会”成员有权参加村“两委”公益事务会议,对其进行听证和质询;有权对村“两委”作出的不符合制度规定和村民利益诉求的决定提出废止建议。建立村级“两会”制度以来,各村“两会”成员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的监督管理、村级事务的调解和党的惠农政策的解释工作,对化解干群矛盾、减轻村“两委”工作压力、促进村务财务公开、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XX市以推行民主决策卡为载体

有效提升基层党委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XX市委牢牢抓住基层党委民主决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着力完善,努力提高基层党委民主决策水平。要求基层党委做到凡属于涉及政策、方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如投资达到50万元、项目涉及200名以上群众利益、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和污染较大的,都要经过民主决策;凡属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

要求基层党委在决策时严格遵循四个步骤,即提出问

7.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研究 篇七

摘 要: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党内民主的具体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对推动我省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十分重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必须要结合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加强顶层设计,以明晰的思路和规划指导和推动建设;要不断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机制创新,为推动党内民主提供重要保障;要加强党内民主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整体意识;要重点强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增强党内民主的实效性;要创新党内民主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激发党内民主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黑龙江;农村;党内民主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4-0143-02

黑龙江省是一个农业大省,现有农村基层党组织近9000个。十六大以来,我省在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党员的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党内民主的制度更加健全,党内民主的范围逐步扩大,党内民主的程度普遍提高。但也必须看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仍普遍存在。一是在农村党员中主体意识和权力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一些基层干部对党内民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三是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完善。四是在党内民主制度的执行过程中,“重安排、轻执行”的问题比较突出。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党内民主的具体要求,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有利于提升我省农村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新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示范和带动农村人民民主发展,推进和完善村民自治实践;有利于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为推动我省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以明晰的思路和规划指导和推动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必须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农村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力,不断创新和探索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途径和方式,增强党内民主的实效性。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农村各地的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已经取得的好经验和好作法,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化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顶层设计,从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高度,将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制定我省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规划,保证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机制创新,为推动党内民主提供重要保障

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机制创新,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优势产业,全面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整体素质。要统筹推进区域合作共建,提高场乡、林乡、企乡、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要在不断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壮大集体经济,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供经济上和机制上的保证。

三、加强党内民主宣传和教育,增强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整体意识

要在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中广泛开展好党内民主宣传和教育工作,在教育的内容上,要分清层次,抓住重点。一是在基层的普通党员中,要开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中国梦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和《党章》学习,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对一般党员干部则要重点开展党性修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让他们了解和掌握开展党内民主的方法,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三是对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要抓好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增强民主观念和民主作风,提高民主意识修养。教育方法和载体上要不断创新,要采取生动和灵活的教育宣传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四、重点强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增强党内民主的实效性

(一)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

扩大基层直选范围。应在继续巩固好“公推直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应着重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都能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应在一些条件成熟村级党组织中开展“无候选人一票直选”工作试点,所有基层委员会及其书记、副书记等都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

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应探索多种形式的候选人提名方式,特别是实行“上下结合”的提名方式,切实将大多数党员群众的意愿作为推荐候选人的基础。应在更大范围内赋予更多党员和群众的提名权,试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个人自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在一些选举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县、乡镇进行党员、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或推荐的试点。

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在进一步完善选人酝酿办法的基础上,要将差额原则贯穿于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的全过程,要逐步扩大农村基层“两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突出解决好部分地方存在的差额比例过小、竞争性不强和“陪选”等问题。在县、镇一级进行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选举中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差额比例。

(二)规范和完善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度

建立健全党代表直选产生制度。应建立和完善自下而上的党员代表提名制度,党代表的产生要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党内逐步形成竞选机制。

健全和完善党代表职责规范。通过规章制度来明确,党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的职责。特别是要重点规范和保证在闭会期间,党代表能够通过有效途径参与同级党委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对同级党委、纪委及其成员的工作实行监督;对同级党委所辖区域的经济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健全和完善保障党代表履职的制度。

(三)规范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

规范党务公开范围。对于涉及农村全局的重大决策、重点建设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不仅要在党内公开,还要同步向社会公开。对于一些涉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内容及事项,应先在党内公开,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步向社会公开。

完善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对于上下关注的重大决策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应全面如实公开。对于连续性和经常性的工作内容应实行重点公开。对于需要党内和社会监督的问题应选择时机,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公开。应逐步增加和扩大党务公开内容,并将公开的内容与公开形式紧密结合,不断改进党务公开形式。

(四)健全和完善党内决策制度

健全完善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制度。应建立党内决策的信息收集和调研制度,多方听取意见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党代会、常委会、全委会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应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有针对性地系统咨询和论证,特别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决策风险评估。

健全完善会议讨论和决策制度。对于党代会、常委会、全委会需要确定的事项,应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进行讨论和决策。对决策事项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投票表决;对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应暂缓表决,经修改完善和沟通协商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表决。在决策的表决方式上,对于“三重一大”的事项的决策应实行票决制;对干部人事任免问题应实行无记名表决;对关系农村民生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应采取记名表决,并与责任追究制相衔接。

健全完善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决策做出后和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开展事后监督和检查,及时完善和修改各项工作,确保决策符合实际和收到实效。应建立健全决策责任制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明确决策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内容,细化责任认定和处罚标准。

五、创新党内民主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激发党内民主的内生动力

(一)将党内民主建设寓于创建“三型”基层党组织之中

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将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基层党组织作为新时期一项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来抓。基层党组织应将发展党内民主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寓于“三型”基层党组织创建过程中。将党内民主制度、规范、程序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应将党内民主建设成果不断转化为增强服务党员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应在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的过程中不断实现机制创新。应将党内民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创建“三型”基层党组织考核中。

(二)探索和试行全委会的集体领导机制

应选择条件成熟和有代表性的县(区),探索开展全委会的集体领导的工作方式。通过县党代会选举产生县委会(全委会),“全委会”作为党代会的常设机构,领导县委的日常工作。通过制度来规范和界定党代会全委会之间的权力关系。使全委会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成为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执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党代会闭会期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的任免。

(三)结合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来推动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我省各地积极探索新的农村党组织设置模式,“支部+协会(合作社)+党员示范户”、“党员+农民股份公司”、“支部+科技示范工程”、“党群共建致富联合体”等党组织设置已经在农村党组织建设中普遍推广,这使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工作有了更加有效的载体,专业性的党支部使民主决策贴近实际。在创新党组织设置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大力推动党内民主活动在新设置组织中的开展,将组织建设与党内民主建设有机的结合。专业的组织设置,能够使广大党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敢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充分表达新的见解、新的观点、新的思想,营造一个不同意见平等讨论和坦诚交流的宽松环境与良好氛围,使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得到提升。

(四)开展听证和恳谈等多种形式的党内民主协商

应借鉴其他省份在创新农村基层党内民主方式的好做法,以民主恳谈会、上下级协商等温和民主形式入手,淡化和消除党员对发展党内民主的观望等待心态和戒备心理,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和党的干部的民主意识、民主习惯和民主素养。应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内听证会和恳谈会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在方向性、事关党员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可采取党员听证会、辩论会、恳谈会的形式进行党内民主协商。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提案(建议)制度》,鼓励党员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规定的方式,积极向党组织献计献策,落实好党员的建议权。

(五)“设岗定责”为党员民主权利实现提供岗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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