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新(精选10篇)
1.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新 篇一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
甲方:江阴市龙翔针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国辉 总经理 乙方:江阴市皮弄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主任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现就位于江阴市火车站货运路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号为: ;使用面积为:长: 宽: 合计: ;地处四至为甲方已建厂区围墙濒临乙方一侧为界,具体位置见本协议所附宗地图彩笔勾画部分为准)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有关事项作以下约定:
1、该块土地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乙方代表村集体对该土地有合法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2、乙方将本协议中所列的土地继续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约定使用期限至乙方对该块土地相关权利消灭时止。
3、乙方承诺,该块土地由甲方占有并使用,因使用该块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归甲方所有。
4、双方约定,在甲方对该土地占有、使用期间,乙方不得对该土地进行抵押、租赁或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处分行为,否则承担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5、双方约定,如遇国家对该土地进行征收、征购等行为,或土地权属性质发生变化以及其它导致租赁协议终止的情形,则乙方因此所得的一切补偿费用(包括土地上所建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等)由甲方享有,乙方予以配合。
6、双方约定上述土地租赁费用为每年 元,土地租赁费用于 支付。
7、因使用该块土地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自双方或代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2.租赁土地转让协议 篇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与南阳市卧龙区靳岗办事处新寺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中所指土地转租给乙方,原土地租赁协议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同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以租赁的形式将位于钉厂东面林场荒地租给乙方,并负责做好群众工作,使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乙方的使用及用途;
二、甲方以年为租赁期,共计
三、该协议在有效期内,不因政策的变化,领导的换届、任免而改变,直至租赁满。
四、土地内的附属物及租赁地的出路均有甲方负责。
五、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依照国家土地政策,根据发展情况立项,费用乙方自理。
六、乙方有权将该土地支配和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土地手续未办理齐全前,该土地可用于种植、养殖及农业综合利用、村属敬老院项目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任何人一方违约,违约方将赔偿总款的80%,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将甲方与南阳市卧龙区靳岗办事处新寺村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作为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如与该协议日之前协议有出入,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3.土地租赁协议(最新) 篇三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更好地利用起该宗土地,使其发挥最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甲乙双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土地地理位置及具体情况
1、土地位置
该土地位于******,其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见本合同附图即附件一,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共同确认。
2、土地性质及面积
该宗土地为甲方经国有土地出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书见附件二,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共同确认。该宗土地共14.4亩。该宗土地没有设定任何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条土地的租赁期限及登记
1、该宗土地的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持本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第三条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计算
土地租金每亩年租金为元,按实际租赁用地年度计算;合同终止时租期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每亩租期月度计算,即年租金/12
月*实际月数。
2、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每个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10日内将该年度的土地租金以
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凭授权委托书领取或有甲方指定的固定账
户,甲方同时给乙方开具发票。
第四条土地用途及租赁时对土地的要求
该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途,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a 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
b 监督乙方按照土地用途,合法使用该宗土地。
c 本合同不再续签时,依法收回该宗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d 可根据乙方经营的业务,派学员去实习。也可将乙方作为培训
就业实习基地。
2、甲方的义务
a 甲方保证该宗土地租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及其与政府相关合同约定。
b 甲方应当保证该宗土地适应乙方的用途要求。
c 甲方不得在合同租期内妨碍乙方依法依约自主使用该宗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
物、构筑物。在乙方需要办理相应的建筑等合法的手续时,甲方应当
给乙方以协助。
d 甲方应当告知乙方所有涉及该宗土地现行情况的信息,甲方应当
保证该宗土地上没有设置任何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以后甲方设置
物权时不得妨碍乙方行使权利,并且需及时通知乙方。
e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宗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
宗土地正当行使权利。
f 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
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g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h 甲方保证排除一切影响乙方正常建设、生产、经营的非法干扰。
i 给予乙方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a 有权在租赁期间依法按约自主使用该宗土地。
b 如在使用该宗地时,有第三方对该宗地主张权利,有权要求甲方
给予协调处理。
c在乙方合法使用该地时,如需要甲方为乙方出具相关手续时,有
权要求甲方给予出具手续。
2、乙方的义务
a 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甲方土地租金。
b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乙方监督。
c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
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抵押。
e 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
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通过该土地。
f 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
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g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h 允许甲方在不影响自己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派学员前来实习,并
作为甲方的培训就业实习基地。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
生效。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约定协议终止成立条件成就。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
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出租该宗土地如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及其与政府相关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
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出租的该宗土地如不能适应乙方的用途要求时,本合同的租期起始时间从该宗土地适应乙方用途时计算。
3、因乙方对该宗地的合法使用,需要甲方出具相应手续时,甲方
拒绝的,乙方有权拒付相应租金。
4、因甲方违约影响乙方对该宗地的正常使用,甲方应该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影响工期或营业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如乙方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已无法正常使用该宗土地,乙方有权
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6、乙方不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该宗土地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
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的态度遵
照本合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各执_______份,_______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
1、该宗地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图
2、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4.土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
原土地租赁合同的租期从公历2011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5日共计七年,租金为每年柒拾捌万元(¥780000.00元)。现已付清从2011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5日共计两年的租金。现乙方在承租土地上规划蔬菜果品批发市场,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达成一致,除租赁期限不变外,其它变更如下:
一、从2013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5日,每年柒拾捌万元(¥780000.00元),三年共计贰佰叁拾肆万元(¥2340000.00元)。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壹拾万元(¥100000.00元)现金,剩余的贰佰贰拾肆万元(¥2240000.00元)因乙方无能力支付现金,乙方同意在此承租土地上所建的四层楼房,变压器和包括后期新建的所有设施抵销剩余的贰佰贰拾肆万元(¥2240000.00元)租金。即从签订本合同起乙方全部设施的所有权已全部归甲方所有,无乙方任何关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从2016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5日共计两年的租金变更为每年贰拾万元(¥200000.00元),并提前一个月付清,如未按时全部付清,解除作废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乙方人员全部撤离,使用权归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不得影响甲方另行出租,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至2018年8月15日乙方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全部解除、作废,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甲方继续出租,提前三个月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在同等价位的前提下优先乙方租赁。如乙方未续租成功,必须在2018年8月15日前人员等全部撤离此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延期,不得影响甲方另行出租,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违法行为和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支付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六家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5.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新 篇五
甲方:东山镇城西村委会卜井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海南美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将其位于潭土岭坡地租赁给乙方(或乙方代理的公司),创办农业生态观光园区休闲度假项目及有关事宜,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卜井村潭土岭地段约亩坡地(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租赁给乙方,并同意经政府授权投资创办农业生态观光园区休闲度假项目,租赁土地位置、界至及实际面积以双方实地测量及确认的界桩为准。乙方对租赁土地位置、现状等情况已基本明确。
二、土地租赁期限为5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价格50年不变,为每亩元年租金,双方按政府规定应缴交的税费全由乙方负责。
三、租金支付方法:租金分两次支付。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办理完本协议第四条的全部事项之日起五天内支付全部租金的50%给甲方,甲方办理完本协议第七条的全部事项之日起五天内支付剩余租金给甲方。如乙方超过1个月未依约交付租金,租金按协议规定处罚滞纳金1/1000,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所有使用权,合同收回给甲方。50年租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价格应按当时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如乙方不再续租,地面上的附属物归甲乙双方所有。其分配按2:8分成,甲方应得20%,乙方应得80%,期满后土地归甲方所有。
四、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个月内,甲方应办妥如下事项:
1、村民代表及村民(90%以上)签名同意租赁卜井村潭土岭坡地给乙方,并尽快办理完整该地块的土地确权证,早日让乙方尽快投资创办农业生态观光园区休闲度假项目。
2、如该土地原已租赁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甲方须办理解除租赁合同及有关手续。
3、甲方负责委托测绘公司实地测量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付款给甲方。确认用地界至及界桩,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方负责办理租赁土地的三级用地相关手续及镇区政府的批准手续(即村民小组、村委会、镇区政府同意盖章租赁该宗地给乙方)给乙方,甲方保证办理租赁事宜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争取早日申报项目报批手续。
5、该合同签订手续办理完善后,甲方必须保证该项目生态园区顺利开工,确保该项目通往城西村委会至国道畅通无阻(在城西村委会范围内),如出现道路障阻,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补偿。在城西村委会范围以外的道路畅通无阻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协助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投资兴建农业生态观光园区休闲度假项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该宗地的集体农业用地休闲度假项目开发土地证给乙方,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建设用地以及林业部门的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协助乙方向政府及水务部门申请办理利用保村水库的全部水面,作为开发项目的景点及配套设施,并办妥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保村水库水面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七、在乙方付清第一笔租金后天内,甲方负责清理完毕租赁地上树木及其他附属物(坟墓除外但甲方必须签约协议确认坟墓数据,如出现多报甲方应负责全部负责任),并将该土地移交给乙方使用。甲方确保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清晰、界至清楚及时将该土地移交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处理土地移交过程以及乙方在开发项目时可能发生的土地界至、权属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一切由甲方负责完善。否则,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应积极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申报、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协助做好项目用地周边安全生产及治安防范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乙方在该宗地开发时,可以平整开挖,但泥土不得外运,地下矿藏无权开发。
十、项目开发后,乙方应优先招收甲方符合就业条件的中青年村民就业。
十一、该宗地在经营期间,如遇到国家征用,乙方所投入的地面附属物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证用款归甲方所有,本协议自行终止,所余下的乙方租金年限款如数返还给乙方。征用开发转让用地,甲方保证乙方有优先权。
十二、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双倍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实际双方所产生的费用双倍赔偿还,甲乙双方签订好协议后,乙方必须按协议注册项目进行开发,乙方如在五年之内未对该地进行开发,本协议将自行终止。
十三、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东山镇城西村委会卜井经济社乙方:海南美信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鉴证机关:
村委会:
乡(镇)人民政府 :
6.土地租赁协议书(大全) 篇六
出租方:郊区马厂镇李村村委(以下简称甲方)受租方:长治市郊区励擎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国家土地政策,本着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效益,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不得违约。
一、租赁地址:李村土地。位于马厂镇李村村东(原李村水泥厂院内)。
二、租地用途:在原长治市郊区百佳粉磨站基础上改扩建郊区励擎水泥厂。
三、租地数量:18.9亩(12600平方米)。
四、租赁金额: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年租赁费为贰万伍仟贰佰元整(¥:25200元)。(以实计算,套用郊区长安化工厂矸石自备发电厂租赁李村土地收费标准。)
五、租赁年限:租赁年限为伍拾年。(从2004年2月15日至2054年2月15日)
六、租金交付: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年租赁费为贰万伍仟贰佰元整(¥:25200元)。每年分二次交纳。每年的6月底交纳前半年的租金,12月底交纳下半年的租金。
七、在生产过程中如乙方需增加土地使用面积(用途不限),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条件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相同。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禁止违反规定使用土地。
2、有权禁止租赁土地以外,有损村民和企业利益的事件发生。
3、努力创造优良的建设,生产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建设用地,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厂外的事村委办,厂内的事企业办。
4、在建设、生产期间,在电源接入、出线方面,甲方应全力配合,保证在施工架线时的临时土地占用,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厂区南侧道路是乙方进
出原料的主要通道,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其道路畅通无阻,不得人为设置任何障碍。如需加宽或正常维护,用路各方应共同分摊费用。
5、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在建设和生产期间,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协议签订的地址、用途、数量、年限使用土地。
2、租赁期间,有权在租赁土地范围内建置所需办公、厂房及附属设施。
3、对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产房、机器设备等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处置。
4、在租赁期间有权对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
5、按签订协议的时间,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上级领导机关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变动或阻止协议签订内容的履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上级领导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企业单位盖章:
2004年2月10日2004年2月10日
上级机关:领导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单位盖章
2004年2月10日
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书
甲方:郊区马厂镇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长治市郊区励擎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乙方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需占甲方土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2004年的租地合同第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如乙方需增加土地使用面积(用途不限)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条件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相同”之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土地27亩(18000平方米),位于马厂镇李村村东。
二、租赁金额: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年租赁费为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三、土地租赁期限: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期限为伍拾年(从2008年9月1日至2058年9月1日)。
三、土地使用租赁价款计算及办法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新占地面积以每年支付的方式支付。每年所占地面积按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此项条款无论发生任何变化,如政策、市场等各方面的变化均实行每平方米每年贰元计算。
2、租金交付:每年分二次交纳。每年的6月底交纳前半年的租金,12月底交纳下半年的租金。
3、乙方所付租金只对代表甲方的李村村民委员会。除此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结算。
四、相关责任
1、自协议签订生效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租期内乙方可以在本块土地进行建设、生产及其它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干涉。
2、甲方要提供水、路以及相关设施的配套手续及方便条件。
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好村民的土地处置、补偿安置、劳务矛盾、厂外排水等问题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
4、租期内甲方负责处置因土地与村民所发生的一切权益事宜,由此而发生的任何纠纷,由甲方解决。
5、乙方在租期内该土地所发生的法定税费,如:承租费、农业税、集体提留等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租地所必需的相关手续。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归乙方所有。
六、租赁使用权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协议。
七、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下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入诉讼解决。
八、协议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由违约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可终止协议。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可另作协议。
十、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上级领导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企业单位盖章:
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1日
上级机关:领导或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单位盖章
7.种植土地租赁协议书 篇七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途
出租的土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不得空闲、撂荒和种植其它作物,更不能挪作非农建设。
二、租赁土地地点及面积
租赁土地地点位于 , 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金每亩 元(小写 元/亩),
五、其它事项: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存档一份。
3、乙方负责提供土地证复印件1份作生效依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 村委员会(公章)
8.土地租赁协议书(本站推荐) 篇八
甲方:,汉族,年月生,粮农,家住:腾冲县界头镇界明村陈家寨村民小组。
乙方:张有才,男,汉族,年月生,粮农,家住:腾冲县界头镇西山村荨麻场村民小组。
甲方在界头镇界明村拥有土地一地,乙方向甲方租赁该块土地,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签定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今后遵守、执行。
一、租赁土地的概况
1、土地坐落于界头镇界明村陈家寨社枢区木园头,面积为共约15亩,四至:东至陈立生和张有才界,南至陈世刚界,西至荒山,北至西山界。甲方想在此地植树造林因路途远不便管理,因乙方离此地近便于管理,甲方将此地租于乙方。
2、租赁土地为甲方耕地,现未种植任何农作物和树木。
二、租赁的时间
租期为30年,自2014年7月5日起至2044年7月5日止。
三、租赁金额及给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议,决定由乙方在所租赁土地上栽种秃杉管理,树木成材后甲乙双方五五分成,即各占一半。具体分成方式到时候由甲乙协商再定。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保证租予乙方的土地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四至无争议,如遇有争议,甲方必须自行解决至无争议至,不得影响乙方的经营活动。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或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如合同到期后,乙方不伐,双方再议。
4.合同到期后,如果土地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风险承担
树木成林后,如发生虫吃风灾火灾或有人偷伐等一系列因素造成损失,双方共同承担。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约时,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此协议一式十三份,甲方十户各持一份共十份,乙方持一份,甲乙双方村委会各持一份。
公证单位(西山村委会):
公证单位(界明村委会):
甲方:
陈柱林陈李兴陈立权陈立强
陈立志陈立忠陈保林陈华林
陈东林陈有林
乙方:张有才
乙方证实人:陈绍权
9.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租赁协议范本 篇九
甲方(租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租):(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土地约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同时土地上现有的所有植物(包括茶籽树和其他树木等)全部出售给乙方(费用包含在租赁费中),由乙方全权处臵。
租地界址。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用于农业开发、生产,包括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亩;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合同期总租金为元(大写元整)。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交后用。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13、租赁期限内,在不改变租赁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承租到期后,乙方享有租赁期间在租赁土地上投资建设的房屋、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以及租赁土地上的农产品(包括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等)的处臵权(包括出售、回收、拆除等),甲方无权干涉。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或手印):盖章(或手印):
签订日期:年月 日签订日期:年月 日
10.土地租赁协议书 篇十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丙方(居委会作为见证方):
土地坐落位置:公里处西侧,面积平方米。
乙方因建实验楼,需要向甲方租赁土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临时土地租赁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甲方愿将所承包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2.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用于建设实验楼。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租赁期限:五拾年,从2012 年5月 9 日至2062 年5 月9 日止。2.租地金额:租金合计为元整,.付款方式:土地交接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合同签订后,甲方应随即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因承包人变更而影响乙方租赁期限,也不因丙方人事变化影响该协议的正常执行。.如因乙方使用该宗土地而引起居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丙方共同解决。
四、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土地面积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再转租给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退场时由乙方负责清除地面建筑物,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丙方各执一份,乙方执四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手印)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见证方(居委会章):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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