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

2025-02-26

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精选13篇)

1.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一

文章标题:房产权转让协议书

房产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现有一套两房一厅和一间附属房,使用面积95平方米,该房位置:XXX。

现甲方有意转让该 房给乙方,鉴于甲方和乙方属卖买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格方面:该房转让价:XXX万元。

二、债务方

面:甲方负责处理房产转让前的 一切债务,房产权转让之日起,新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处理好房产转让前产权方面与他人发生的纠纷。该套住房如今后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但办理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一次性交清转让费万元整,甲方即交付给乙方该 房已办的有关手续和房门钥匙。

五、甲方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后,乙方若用作抵押证件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给公证人,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公证人签字:XXX

200X年 月 日

《房产权转让协议书》来源于,欢迎阅读房产权转让协议书。

2.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二

生活中的债有多种含义,而法律意义上的债却有其特定的范围。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的发生总的来说有合意之债和法定之债之分。在各国立法上,可发生债的法律事实主要有: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如因遗赠,会在受赠人与遗嘱执行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缔约过失,会在缔约当事人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等。

根据债的不同划分标准,债又可以分为许多种类。如按照债的主体特征不同来划分,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以及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等等。

由于债的发生有其法律上的特定性以及债的形式的多样性,致使债权转让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也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办理债权转让公证时,应特别注意对债权发生的依据、转让的内容以及协议当事人资格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地审查,确保办证质量和办证效果,有效防范风险,更好地发挥公证在加速商品的流转、稳定经济交易秩序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的作用。

二、债权转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债权的转让是指债权享有人通过与受让人(第三人)协商一致,将自己依法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受让人(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对于债权人、受让人及债务人所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从实质上来说,债务人只是新协议的当事人,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债权转让的当事人。因为债务人对债权的转让不享有权利,只承担义务。

二是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若是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或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取得的权利,即使是转让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赌债债权的转让即属此类。

三是债权的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因此让与人对债权必须具有一定或全部的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债权人可将自己享有债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法律禁止的除外。

四是第三人在取得债权后,可享有与此有关的从权利。按照《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拥有该权利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五是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各样原因而产生的,但不论其原因为何以及是否有效,对于债权让与协议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种无因性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六是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协议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除外,无须特别的协议形式,债权让与协议是否作成书面形式均不影响其效力。至于对已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需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三、办理债权转让协议公证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般来讲,只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当事人的约定,均是合法有效的。公证处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予以公证。但法律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让与方与受让方的权益出发,对债权的转让作了一些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这在办理债权转让协议公证时尤其应当引起注意。

第一,在受理当事人申办债权转让协议公证事项时,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办证程序,并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一是对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双方是否具有行为能力,让与人是否具有转让债权的权限。如果让与人无处分权,却进行了债权的转让,那么即使受让人是善意取得该债权,也不发生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应;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应审查其代理资格和权限是否有效。

二是要审查让与人转让的债权是否合法、有效。主要是审查让与人提供的产生债权的根据,如原合同、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是否真实、合法,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效。

三是要审查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是否完全自愿,是否有欺诈或受胁迫的情况。

四是要审查让与方和受让方所签的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五是要审查申请人就债权转让达成的协议,是否在内容和审批程序方面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包括审查债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或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或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审查债权转让协议的审批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如《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或者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

第二,要审查让与人转让的债权是否属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如《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就规定了几种不能转让的债权,对于这些规定,公证员在办理债权转让公证时要特别引起注意。

一是根据协议性质不能转让的权利。这是指根据协议权利的性质只能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生效,如果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协议的内容失去联系性和同一性,因此此类协议的权利不能转让,这种情况一般包括: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的权利,如以某个演员的演出活动等;根据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因雇佣、委托、租赁等协议而发生的债权;协议内容中包括了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不作为的义务及不作为债权,如协议中竞业禁止的约定;从权利债权,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的,如主债权的担保物权是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让与的。

二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约定禁止一方转让协议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禁止性规定,即产生法律效力。禁止让与的约定属于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应适用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规定,但这种约定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应在债权转让前作出,否则不影响协议权利转让的效力。当然此种禁止让与的约定,既可以是特指债权不得让与某个人或某些人,也可以是泛指,即约定权利不得让与其他任何人。不过,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在协议整个有效期内不得让与债权,也可以约定债权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让与。

三是依照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债权。这是指《合同法》规定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让与的规定。如《物权法》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应收帐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即是对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3.东星集团股权转让协议风波再起 篇三

尽管还在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极富冒险精神的狂人兰世立,或许会为这个消息感到振奋。“湖北省工商局的调查结果,将作为湖北东盛房地产公司股权纠纷案的新证据,提交给最高院。”兰世立侄女、东星集团发言人兰剑敏表示。

8年前,兰世立曾以20亿元身价登上“湖北首富”宝座。在几度浮沉、身陷囹圄3年有余之后,如今还有4个月即可重获自由。这场纠纷正是兰世立当年深陷高利贷漩涡,又在民航业国进民退潮中遭遇政商关系滑坡,最终鱼死网破惨淡收场的导火索,亦是他东山再起的唯一资本。

真假股权转让

在湖北省工商局表态的半个月前,“股权转让签名涉嫌造假”广为人知,并在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之间引发了一场口水战。

“东盛地产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几个地方是被别人假造的。”6月16日,兰世立侄女、东星集团发言人兰剑敏携律师在上海新闻发布会上宣称,获得足以“釜底抽薪”的新证据,“倘若湖北工商局查清事实,可依法撤销股东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有登记状态。”

对此,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通过人民网回应,所谓伪造股权转让签名及印章的指责,纯属无稽之谈,期待司法鉴定以戳穿谎言,还原事实真相。

这场隔空论战,只是多年股权纠纷的冰山一角。2009年6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宗民事纠纷案。最初东星集团和兰世立诉称,融众受让东盛地产全部股权后没有如约支付3.15亿元转让款,要求对方支付尚欠股权转让款17648万、违约金1200万。两个月后,这场民事诉讼变更为索回股权,要求法庭判决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2009年9月,融众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称,除了支付8550万元转让款,他们还向东盛投入了数亿资金以维持运营,此外还发现应当由东星集团和兰世立承担偿付责任的原有债务总额8.78亿元已垫付2.93亿元,另有因协议承诺的未销售面积与实际相差造成经济损失达1.25亿元。因此,融众请求判决《股权转让协议》继续履行,确认转让款2.245亿元已经全部抵消,不再差欠任何股权转让款,同时还要求偿还垫付款、赔偿损失6.48亿。

这场历时悠久的民事纠纷,由湖北省高院在2012年5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东星集团和兰世立的诉讼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东星和兰世立无法接受这个判决 “明为委托经营和股权转让,实为抵押借款”。今年4月15日,湖北东星集团、兰世立上诉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案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质证,东星方面代理律师陈有西当庭问出一个关键信息,即通过售楼融众即获利4亿多元,“你们不能把母鸡下的蛋都藏起来,却把喂母鸡的米全记得。”他说:“基本的事实就是,融众资本通过乘人之危,以违法的分解高利贷方式,严重违反合同不支付股权对价的3.15亿元救命钱,只用了8550万,就买到了一个优良资产达到20多亿的房地产公司。”

这次质证后,东星集团应司法程序依法调阅《湖北东盛房地产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时发现,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8日《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资料中,《出资转让协议》、《股东会变更决议》上的“兰世立”的签名“有问题”。狱中的兰世立本人确认,这两份文件他从未见过,且签名也非出自他本人。兰剑敏还称,署名为东星集团的《出资转让协议》使用的“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公章也同样和工商登记的不符,且没有法人签名。

当《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联系融众投资集团董事长谢小青时,他以6月18日已经通过人民网做了独家回应为由,不肯再谈“签名印章造假风波”。

祸起高利贷

1991年开始创业的兰世立创建了东星集团,旗下有航空、旅游及房地产三大产业支柱。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东星航空公司在航空业普遍不景气的背景下资金链特别紧张,但却无法像国有航空公司那样理直气壮地寻求政府资助,也很难取得银行贷款,于是转而寻求高利贷。彼时,无论是东航还是南航,都获得中央政府超过百亿的注资。

彼时,兰世立以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义向融众投资集团旗下三实体借款和产生的利息,高达1.54亿元。融众投资集团董事长谢小青曾经表示,这些借款在合同里规定必须用于地产项目,但是钱借出去了楼却迟迟没有复工,于是他决定从2008年4月开始监管资金使用去向,与兰世立旗下东盛地产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开始全面托管光谷中心花园项目。

在签署日期为2008年4月18日的《委托经营协议》中,双方约定将东星集团旗下的东盛地产委托融众管理公司经营,由融众管理公司以东盛房地产的资产作为融资条件,向东星集团提供融资,以解决东星航空及东盛房地产资金不足,并约定以东盛房地产的股权和资产作为抵押。融众在获得足额的委托报酬、垫付费用、资金占用费、替代兰世立融资款项后,应以100元人民币无条件将东盛公司转让给兰世立。如融众不能在约定时间内获得上述资金,有权处置东盛公司股权,兰世立放弃任何形式的异议权利。

“对赌”的条件如此严苛,兰世立却赌运不佳,2008年7月7日《股权转让协议》在武汉市江汉区签署。其中,兰世立所持东盛地产的100%股份如约转出。次日晚,在武汉市珞瑜路1144号的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由兰世立与谢小青共同召开了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全体职员会议,兰世立在会上宣布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委托武汉融众有限公司经营。

兰剑敏表示,“我们也能理解他,如果熬过这一关的话,他是有能力也有实力,再把东盛赎回来。”

对于与东星兰世立之间的过往,谢小青表示已经不想再说,6月21日下午,他谢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请求。

政府生变

除了求助于融众,兰世立还想起了政府。他在2008年10月15日就开始向湖北省政府求助:“现急需5000万至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恳请各级领导能支持解决目前危机。”这个紧急请示,经层层批示最后由武汉市政府研究。

联系到当年东星航空筹建时,湖北省与武汉市各级政府所给予的支持,不难想象兰世立此番寄予的厚望。2005年,湖北省委书记和省长有史以来第一次以湖北省政府文头的形式,联名给民航总局致信请求支持,并由武汉市和湖北省相关领导一起到北京递交给民航总局。2005年6月10日,中国民航总局正式批准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筹建,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豪情万丈的兰世立马上抛出了20架飞机的采购计划。

一位湖北的资深企业家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彼时,兰世立动辄公开批评湖北省政府和武汉市政府的一些公务员办事拖沓,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当面令一些官员难堪。极盛之时,兰世立也为自己惨淡的未来埋下了隐患。

对于兰世立那时的资产状况,一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兰从来不是把钱准备好了才去做事。在筹建东星航空前后,他还先后投资钟祥风景区和神农架风景区,光谷中心花园地产项目也正施工,处处花钱。

左支右拙的窘迫,并没有让生性狂傲的兰世立有所收敛,2008年初不惜派出近200名员工连续一个星期到武汉市交委大楼前静坐以此讨要4500万欠款,2009年春节还多次扬言要把总部迁往郑州。

当兰世立2008年再次求救时,政府部门显然已经丧失耐心,“为支持东星航空的运营和发展,我市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2008年11月10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文件中建议东星航空公司,“应立足于提高运营效益的潜力,积极向外融资。”

一度,狱中的兰世立实名举报曾经与其私交甚密的前武汉市副市长袁善腊,引起轩然大波,已是后话。

鱼死网破

彼时,融众已经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东盛公司,进而享有东星航空32.7%股权,是其第二大股东。因此,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积极参与到挽救东星航空的重组中,一旦重组成功他既可以出售股权套现,又可以继续持有股份获得分红。

公开资料显示,融众资本投资集团创立于2001年1月,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总部设于武汉的全国性大型金融服务机构,2004年12月实施战略重组,与香港金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结盟,成立融众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一位前负责人入主金榜集团后,一度增持融众股份达到71%,并通过提供循环贷款融资方式给融众提供运营资金。就在兰世立开始向谢小青借钱的2007年,金榜集团先后两次提供6000万港币和5亿港币、年利率为16%的贷款给融众。

2008年11月,兰世立在融众的帮助下找到了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下称“中航”)。在国进民退狂潮的席卷之下,中航一心想要对标全球最大最强航空公司德国汉莎,收购东星是其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历来倚重国企的武汉政府,当然欢迎实力雄厚的央企中航,何况当地正雄心勃勃地想要建设航空枢纽。尽管时任中航总经理孔栋不喜欢人们把收购东星形容为“国进民退”,但这场商业谈判很快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并参与其中。这场力量悬殊的谈判,最终以兰世立拒绝合作告终,随后东星航空公司破产,兰世立被判刑4年,认定逃避追缴欠税5000万元。

在京衡律师集团律师张军看来,兰世立的案件更多涉及到国进民退的宏观背景,涉及到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有多大的生存空间。“5月31日第一次见兰世立,我们把整个案件剖析了一下。”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个是兰世立本人的刑事案,被判4年实际上是个错案,面临申诉的问题;第二个是行政诉讼案,就是中南局2009年3月14日的停飞令,这个行政行为有问题,打过官司没有赢,还可申诉;第三个是东星集团、兰世立与融众、谢小青、李军、杨的民事纠纷,借款与股权转让,湖北高院判决过了,最高法院开过一次庭,有可能还会再开一次。

4.房屋购买权转让协议书 篇四

转让人(甲 方): 受让人(乙 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中央下放煤矿水城矿区棚户区改造住房”购买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自愿把“中央下放煤矿水城矿区棚户区改造住房”购买权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已充分告知乙方该房屋购买相关事宜且乙方表示已充分了解相关信息(详细内容详见合同附件《水城矿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申购办法》)。

三、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房屋购买权转让费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双方签定本协议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以甲方名义自行选定房屋,选定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或退房,甲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房屋。

五、房屋未过户期间,乙方拥有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并承担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费用(如土地收益金等)且不得利用本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在房屋所有权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承诺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供相关证件,但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过户后,乙方拥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 证 人:

5.房屋购买权转让协议书2 篇五

甲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甲方所在工作单位开发建设住宅楼,根据本单位规定的购房条件,甲方享有相应的购房权,并已向单位递交了购房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后,甲方按规定已向单位预交购房款十万元。现甲方自愿将该购房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该房屋座落于-------。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该楼房转让费为元人民币,乙方需于签订协议当日一次性付给甲方楼房预交房款及转让费共计元人民币。

2、该楼房每次交纳款项均由乙方以甲方名义交纳,但甲方必须将每次交纳款项的收据或证明材料交由乙方保管,乙方支付该楼房转让费后,其它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建房单位的规定及时支付。

3、在办理房屋确权时,如建房单位允许将房屋确权在乙方名下,则甲方应尽必要之配合。如建房单位不允许,在确权在甲方名下后,甲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主张该房屋的权属,并在条件允许后在适当的期限内将房屋权属变更于乙方名下,乙方亦应当尽到必要的配合义务。房屋确权及变更权属的费税等由乙方承担。

4、在房屋交付后,建房单位给予房屋使用人的相关待遇由乙方享有,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确已知晓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商品房之间的区别,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当然承担延期交房、不能交房、质量问题以及确权、房价变动等一切方面的风险。

6、房屋交付后如乙方转让房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7、该合同签定后,如因政策或甲方单位原因造成该集资房无法兴建,甲方须退还乙方转让费元和乙方所交建房款项,本协议终止。

8、如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同意承担违约事实,违约金为万元。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有效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手印):有效联系电话:

6.外资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篇六

××服装有限公司与××××国际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书(外资转内资用)

××服装有限公司(下称转让方,注册地:%%)与××××国际有限公司

(下称受让方,注册地:%%)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遵守中国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就有关独资经营“中山××服装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名称:(××服装有限公司,注册地:%%,地址:%%红磡***座4楼12室,电话:%%-23******,法定代表:汤**,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开户银行:%%永亨银行,帐号:

******-001)。

受让方名称:(××××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地:%%,地址:%%%,电话:%%-29******,法定代表:崔**,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帐号:

027-********)。

二、同意转让方将其在公司占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三、受让方在变更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转让资金(转让价:××)偿付给转让方。

四、股权转让前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规定,致使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中止协议,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协议。

五、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

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协议各有关条款执行。

六、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其裁决是终局性的,双方都应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责。在争议解决期间,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八、本协议于二00五年五月十三日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代表在中

国广东省中山市签订。

转让方

受让方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

****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

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

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__万美元并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双方

1.1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转让标的及价款

3.1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

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 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 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外资)

甲方(被并购方):

乙方(并购方):

鉴于:

1、甲方股东会已经同意乙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持有甲方

%的股权

2、甲方中转让股权的股东已经获得了法律上必要的批准和同意;

3、乙方董事会也已经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甲方

%的股权。

所以,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

%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并购方式及内容

1.1

本次并购采用股权转让的形式,股权转让具体为:

1.1.1

由甲方股东C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1.1

由甲方股东D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2

下文所称“相关股权转让方”均指C和D。

1.3

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权与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4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拥有甲方51%的股权,甲方保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后,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的权益已经转让给乙方,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权益主张权利。

1.5

并购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变为:

1.5.1

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51%;

1.5.1

E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49%。

第二条

财务基准日及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2.1

本次并购的财务基准日为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涉及的甲方资产以***会计事务所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2.2

前述财务基准日夜是划分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对甲方富有鼓动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界限,基准日前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仍由相关股权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后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股权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财务基准日甲方51%股权所对应的甲方净资产价值。

3.2

股权转让价格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分三期支付给相关股权转让方;

3.2.1

于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

3.2.2

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0%;

3.2.3

剩余的10%股权转让款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两年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

甲方企业性质的变更及手续办理

4.1

鉴于乙方是外资企业,且本次并购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持有甲方51%的股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企业性质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

为此,甲方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报批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

收购步骤及安排

5.1

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提供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5.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5.4

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及责任

6.1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和权利证书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

6.2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财务数据和债权债务的情况是真实的、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6.3

甲方保证其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以及法律强制措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纠纷,也不存在被追缴。如出现前述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6.4

甲方保证监督相关股权转让方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负责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及责任

7.1

乙方保证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

7.2

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所需乙方提供的必要文件。

第八条

税费安排

8.1

本次并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救济

9.1

本协议任何一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该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9.2

违约方应该赔偿守约方之全部经济损失。

9.3相关股权转让方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甲方应负连带责任。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按逾期金额每日0.2‰向相关股权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4因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致使相关股权转让方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双方商定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协议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条

协议变更、解除

1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0.2

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本次并购不能完成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对解除协议以前发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自己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

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以下统称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情况基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等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

11.2

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2.1

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

12.2

但是,双方在各自处理公司内部程序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时,可以对本协议内容作必要披露。

12.3

双方可以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但应要求中介机构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12.4

本协议一方为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从对方获得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除为本协议签订、履行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协议解除,则取得资料、文件和信息一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退还或销毁,但在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14.1

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载明之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4.2

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10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导致其他条款之无效,本协议双方应该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并且协商另行签订有效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

15.2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7.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七

2007年12月,杜某为经营石灰开采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取得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的采矿许可证。2009年3月,杜某与刘某、周某、陈某签订了《关于合伙经营石灰厂的协议书》,石灰厂作价26.7万。2011年3月,石灰厂延续登记申请,国土资源局审批了有效期至2013年3月的采矿许可证,但因石灰厂未缴纳相关规费,未颁发此证。2011年5月,石灰厂因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停产。

2011年10月,石灰厂原股东与匡某签订了《石灰厂转卖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石灰厂作价65万元,2012年1月7日前付清;杜某和刘某密切配合匡某,在2012年1月7日前办好采矿许可证;一方违约给另一方赔偿违约金25万元。协议签订后,匡某支付了第一期转让价款并缴纳了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各项费用。2011年12月,刘某以杜某委托代理人的名义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1月,因石灰厂原合伙人往来款未结清,且杜某不配合办理采矿许可证。匡某遂未付第二期价款,造成纠纷起诉。

2012年1月10日,国土资源局审批予以变更登记,但因本案争议,未颁发此证。匡某至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未设立有法人资格的矿山企业。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关于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采矿权受让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测算的30%。而匡某不具有申请采矿权的资质条件,故本案转卖协议无效,对双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也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匡某有因合同无效享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请求权,得另行起诉或变更诉讼请求。由于匡某不同意另行起诉或变更诉讼请求,一审法院遂判决驳回匡某的诉讼请求。匡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法律法规关于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属于管理性强制性的规定,并不能因此否定转卖协议的效力,匡某可以在事后补办。且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自然人成为采矿权受让人,受让人在受让后办理登记时,应具备什么条件,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畴。且《石灰厂转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采矿权转让未经相关审批管理机关批准,应认定采矿权转让未生效,但不影响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相关条款的生效和效力。二审法院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转让协议有效,双方按约定继续全面履行义务。

法理评析

本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相同,且都认定转卖协议所涉标的物包括实物资产和采矿权,但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其关键原因是对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一审法院认为采矿权受让人资质条件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二审法院认为采矿权受让人资质条件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一、采矿权人资质条件的界定

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指采矿权人所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一般由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予以规定。对采矿权人设定相应的资质条件,其目的是保证采矿权人有能力和条件开采或销售矿产,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

我国1994年制定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11至14条分别对国有矿山企业、集体矿山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者的资质要求做出了不同规定,其共同必备的实质要件大致包括:开采范围与其开采能力、矿山服务年限相适应;对拟开采的矿产资源实施合理的开采方案;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环境保护、防治污染的能力;承担与开采矿产资源直接相关的其他连带责任能力等。

1998年国务院制定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2011年,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可见,基于对矿产资源进行保护和有效利用的考虑,我国法律法规对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有着较严格的限制的。

二、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效力性规定还是管理性规定

一般认为,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分为效力性规定和管理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无效。

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如何判断某一规范是效力性规定抑或是管理性规定。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通说认为:第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此类规定为当然的效力性规范;第二,法律、行政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属效力性规范;第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取缔性规定,即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是对采矿权人的行为能力和实质条件的限制,采矿权人符不符合该资质条件是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范畴。因此,当行为人向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行政管理机关会告知申请人应该符合哪些资质条件,进而作出应否登记的决定。当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行为人未经审批从事了采矿活动时,行政管理机关应视情况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可见,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应属于管理性规定。

三、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与采矿权转让协议的关系

采矿权转让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一致是合同的生效要件。但采矿权转让合同由于其特殊性,其生效还受到其他法律法规的约束。如《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第10条第3款规定:“(采矿权)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则采矿权转让协议是自合同批准后生效,但能不能将合同未经批准就等同于合同无效呢?上述规定只规定了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而不涉及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问题。采矿权转让协议虽未经批准,但只能认定为该转让协议暂未生效,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而且,签订转让协议是合同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批准申请的前提条件,采矿权受让人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有时需要经过受让人申请登记、行政机关审查后才能明了。当受让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时,受让人可以在签订合同后补办相关的手续,促成条件的完备。因此,不能因受让人的资质条件不具备就否认采矿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

四、本案《石灰厂转卖协议》的效力

本案中,匡某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未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矿山企业。《石灰厂转卖协议》所涉及的采矿权均以石灰厂的名义申办,虽然采矿许可证上记载的经济类型为私营独资企业,但石灰厂的工商登记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故匡某不能因为石灰厂的整体受让而取得采矿权申请人应具备的独立法人主体资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3条之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匡某是不具备申请采矿权资质条件的。

但由于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在合同法上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并且,本案中的《石灰厂转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因此,尽管匡某不符合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但并不影响《石灰厂转卖协议》的效力。

可见,本案的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有误,二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双方当事人应按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8.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权转让协议书 篇八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其申请抽签取得****小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取得购买权的经济适用房位于为*****小区,现甲方同意将购买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该购房指标转让费*****元整,此款乙方于***年*月*日付给甲方后,乙方将以甲方的名义参与购买***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屋户型、面积、结构、方位、设计等均由过后,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与相关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二、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小区经济适用房的房款、超标面积差价款、相在税费等及购买该房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付,各种相关票据也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不参与。

三、因甲方为名义购房人,乙方为房屋实际所有人,因此乙方在办理该房的房产证等相关手续时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甲方应予以提供。

四、办理过户手续约定。

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待政策允许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接到乙方通过后,提供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但过户费用及政府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反悔拒绝履行该协议或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应向乙方退回交纳的所有款项(包括已支付购房款和已支付银行的贷款本息、转让指标费、税费等)和房屋市场价与本协议房屋价款的差价,以及乙方全部装修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如因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

3、双方应诚信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指出不能及时纠正,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9.原始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九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转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姓 名:

受让方(个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姓 名:

甲方系 股东,占 总股份的(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 %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

乙方系 股东,占 总股份的(以下简称合同股份),甲方自愿将其经营的 %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乙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丙方。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甲方将其占 %的股权以 元)转让丙方。乙方将其占 %的股权以 元)转让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于 年 月 日之前,丙方向甲,乙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有关合营盈亏(含债券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2、如因甲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丙方在成为合营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丙方有权向甲方乙方追偿。

3、丙方只享受公司对应股份的分红,不参与经营管理。

四、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由丙方百分百控股,甲方乙方则百分百退转股权给丙方立即生效。

五、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时,提交

10.新三板-协议转让-股权转让协议 篇十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一)甲方合法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流通股股,现甲方有意将其拥有的该部分股权转让于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一)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以下简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流通股股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二)甲方同意转让的股权包含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中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双向报价成交确认委托的方式进行转让。

(二)交易价格为每股人民币元,执行交易日期为,交易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流通股股。

三、甲乙双方声明

(一)甲方为本协议项下交易标的唯一所有权人,且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转让其合法持有的公司流通股股。

(二)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股流通股。/ 3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负担。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三)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四)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

六、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保密条款

(一)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二)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八、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3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二)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款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四)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11.金融债权转让协议 篇十一

问>>http://s.yingle.com

金融债权转让协议范文

金融债权转让协议与一般的合同债权转让协议是一样的,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其协议内容与格式大致相同。为了帮助更多的人了解金融债权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赢了网小编提供范文一份,仅供各位学习参考。

金融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妥善解决甲、乙双方在 中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欠乙方款项共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计¥ 元人民币。

欠款明细如下: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将针对甲方的债权共计¥ 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丙方行使,甲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丙方,视同甲方付款于乙方。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丙方支付共计 元人民币。

三、保证和承诺:

1、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本债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该债权,双方不再就该债权债务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4)就XXX事项,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已全部结算清,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债权债务。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2、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3)丙方受让此债权后,应同时接受因此债权而产生的相应义务;

(4)丙方在接受此债权之前,已完全了解此债权的全部内容,并知道此债权的转移由债权人XXX 委托XXX全权代理,此委托的真实性已被丙方完全了解,因乙方授权委托代理真实性问题导致甲方债权转移发生问题,丙方愿无偿向甲方退还该债权行使的权利和因行使该债权而取得的甲方已经履行的债务。

四、甲方向丙方付款时,丙方应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满足甲方付款需要的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名称为:XXXXXX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受害方作出全面赔偿。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丙方: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不管是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移,这些都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位在处理的过程中一定要足够谨慎小心。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要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要为日后出现纠纷提供解决方案。要是你对此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我们赢了网的在线律师。

来源:(金融债权转让协议范文http://s.yingle.com/zw/194491.html)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

 公司债务纠纷起诉书范本

http://s.yingle.com/zw/654676.html  无偿保管合同中赔偿责任应怎样确定 http://s.yingle.com/zw/654675.html  网络小额贷款是骗子吗

http://s.yingle.com/zw/654674.html  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吗 http://s.yingle.com/zw/654673.html  无良讨债公司是怎么骗人的

http://s.yingle.com/zw/65467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保证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654671.html  债权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670.html  夫妻一方隐瞒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http://s.yingle.com/zw/654669.html  被高利贷起诉该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654668.html  债权转让由谁通知才会发生效力 http://s.yingle.com/zw/654667.html  涉及借款纠纷的法律条文

http://s.yingle.com/zw/654666.html   债权转让基本条件 http://s.yingle.com/zw/654665.html 民间借贷融资的相关形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664.html  债权人应该如何委托“讨债公司”向债务人合法收账 http://s.yingle.com/zw/654663.html  欠钱不还会连累家人吗

http://s.yingle.com/zw/654662.html 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http://s.yingle.com/zw/65466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债权的种类基本有几种

http://s.yingle.com/zw/654660.html  企业债务的利息允许从税前利润中扣除吗 http://s.yingle.com/zw/654659.html  哪些人群买房不适合公积金贷款 http://s.yingle.com/zw/654658.html 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6大要点

http://s.yingle.com/zw/654657.html 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会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吗 http://s.yingle.com/zw/654656.html  无债权债务证明书写格式2018,包含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zw/654655.html 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654.html  债务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654653.html  借钱不还有借条有指纹可以打赢官司吗 http://s.yingle.com/zw/654652.html  什么是债务转让及其构成要件 http://s.yingle.com/zw/654651.html  只有借条没有支付赁证据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654650.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公司欠下债务股东是否要负责 http://s.yingle.com/zw/654649.html   民事案件情况说明 http://s.yingle.com/zw/654648.html 债务纠纷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http://s.yingle.com/zw/654647.html  在执行中代位权人是否可变更为申请执行人 http://s.yingle.com/zw/654646.html  债权债务什么意思,能够转让吗 http://s.yingle.com/zw/654645.html  借条欠条与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http://s.yingle.com/zw/654644.html  借钱利息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http://s.yingle.com/zw/654643.html  债权债务中是不是存在互负债务 http://s.yingle.com/zw/654642.html  朋友欠钱不还且一直联系不上,该去哪里起诉 http://s.yingle.com/zw/654641.html  委托收款证明该书写格式2018 http://s.yingle.com/zw/654640.html   欠钱被人起诉会怎样 http://s.yingle.com/zw/654639.html 债务人死亡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http://s.yingle.com/zw/65463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 欠条格式范本 http://s.yingle.com/zw/654637.html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意定之债吗 http://s.yingle.com/zw/654636.html  中国现行债权让与法律制度的缺陷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654635.html  拿到生效欠条起诉有用吗

http://s.yingle.com/zw/654634.html  什么是中介公司要收的担保费 http://s.yingle.com/zw/654633.html  没有到期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http://s.yingle.com/zw/654632.html  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http://s.yingle.com/zw/654631.html  反担保措施的设定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654630.html  怎样判断案情是借款还是受贿 http://s.yingle.com/zw/654629.html  企业和个人如何加强债权管理 http://s.yingle.com/zw/654628.html  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有什么区别 http://s.yingle.com/zw/65462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借条应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626.html 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含什么内容 http://s.yingle.com/zw/654625.html  公务员出借资金收取利息合法吗 http://s.yingle.com/zw/654624.html  借条无还款时间,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 http://s.yingle.com/zw/654623.html  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如何区别 http://s.yingle.com/zw/654622.html   物权与债权的特征 http://s.yingle.com/zw/654621.html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620.html   债权人死亡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654619.html 担保人能否行使不安抗辩权

http://s.yingle.com/zw/654618.html  民间借贷遭遇高额利息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654617.html  对债权转让‘生效’的认识

http://s.yingle.com/zw/654616.html  强制执行拘留后可以不还钱吗 http://s.yingle.com/zw/65461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654614.html  欠条未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是多久 http://s.yingle.com/zw/654613.html  个人债权收购的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654612.html  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哪一类

http://s.yingle.com/zw/654611.html  债权债务的抗辩权的种类应该怎么区分 http://s.yingle.com/zw/654610.html  债权债务抵顶协议书(2018最新)范本 http://s.yingle.com/zw/654609.html  债权人死亡债务会消灭吗

http://s.yingle.com/zw/654608.html  高利贷信用与现代信用有什么区别 http://s.yingle.com/zw/654607.html  代位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2018)的 http://s.yingle.com/zw/654606.html 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http://s.yingle.com/zw/654605.html 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 http://s.yingle.com/zw/65460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 http://s.yingle.com/zw/654603.html  担保人无力偿还会连累子女不 http://s.yingle.com/zw/654602.html 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 离婚时一方要求赔偿应予支持 http://s.yingle.com/zw/654601.html   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http://s.yingle.com/zw/654600.html 债权人会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http://s.yingle.com/zw/654599.html  出借人单方解除合同,担保人承担哪些责任 http://s.yingle.com/zw/654598.html  恶意转移财产救济手段之调查取证 http://s.yingle.com/zw/654597.html  不良债务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654596.html  解决担保贷款风险都有哪些策略 http://s.yingle.com/zw/654595.html  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http://s.yingle.com/zw/654594.html 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http://s.yingle.com/zw/65459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的解决途径有几种 http://s.yingle.com/zw/654592.html  欠钱跑路会危害家人吗

http://s.yingle.com/zw/654591.html  民间借贷新规后如何签订借款合同 http://s.yingle.com/zw/654590.html  公司对外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及如何规避风险 http://s.yingle.com/zw/654589.html 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哪些方面 http://s.yingle.com/zw/654588.html  哪些因素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http://s.yingle.com/zw/654587.html  保险公司能否有权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http://s.yingle.com/zw/654586.html  债权债务没到期能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http://s.yingle.com/zw/654585.html  起诉欠款人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http://s.yingle.com/zw/654584.html  别人借了我两千块钱没有借条,不还钱报警可以吗 http://s.yingle.com/zw/654583.html  关于担保期间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及程 http://s.yingle.com/zw/65458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581.html 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580.html  借款合同常用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zw/654579.html  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http://s.yingle.com/zw/654578.html  民间借贷中担保的重要性是什么 http://s.yingle.com/zw/654577.html

12.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篇十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的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山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位于平方米的山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转让给乙方,转让补偿金为人民币元。该土地的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地块实为长米,宽米。

二、乙方必须对该地块拥有完全自主权,并对地块主权负全责,造成争议由乙方负全责。

三﹑山地转让金元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山地转让后,该山地使用权归乙方永久性所有,乙方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与甲方无关。

四、该地块转让后,如遇国家或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块进行征收,征收补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在场人(签字):

村民代表或见证人(签字):

1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土地概况

1、该地块位于***********,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是经***********批准建设的***********小区。

2、甲方已申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

3、甲方已办理了相关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根据规划许可证,每间房屋准许建设***********,用途为***********使用,属开发用地)。

4、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套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下列文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三、转让的地块位置及范围面积

根据规划,甲方现将规划中的临街铺面土地转让给乙方建房使用。土地面积为:为长***米、宽为**米共计***平方,标高±00统一市政道路人行道;平面+30公分,前后立面要按报建图纸建设施工。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和其他

1、甲方将该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永久性无期限使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2、转让后乙方有依法建设,再转让等处置权,甲方无权干涉。

3、转让后甲方***及其继承人和任何关联家庭成员都无权干涉其转让地,否则将按严格赔偿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如乙方需要过户在签订合同后,机会成熟时候才统一办理过户手续,甲方负责协助过户,所有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国家需要应征土地、房屋使用等一切费用,应由各户按实际均由乙方支付。

5、如乙方不需要办理该土地过户或办理过户手续有障碍而无法过户,在转让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后,甲方潘伟高及继承人或关联的任何家庭成员都必须无条件的允许延迟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土地使用权。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人民币:****万元(¥*****.**元)整。

2、本协议签字日后三天内,乙方须一次性付清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3、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的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帐号:****,以甲方指定此帐号为准,否则,协议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转让人)签字:

乙方(受让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20**

上一篇:五四青年节爱国演讲稿-站下一篇:煤矿安全培训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