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2010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共4篇)
1.市规划局2010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篇一
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考核方案
一、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年底,全县公共机构能耗以年为基数,实现总体水平降低20%。
目标:经分解“十一五”指标,到今年9月份,全县各公共机构能耗指标分别比年同期降低5%以上。
二、考核对象
全县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目标完
成指标为定量考核指标,节能措施落实为定性考核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所占分值如下。
(一)“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扣分项)
以年为基数,到年底,全县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实现前高后低,总体下降%,达到或超过计30分,降幅每少于1个百分点扣5分,总体降幅低于10%或出现上升的,本项计0分
(二)、目标(加分项)
年前三季度,节电、节水、节油分别在年基础上同比降低5%,降幅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3分,其中,节电、节水指标可以按“单位面积人均能耗下降率”进行计算,单位面积人均能耗=总能耗/(建筑面积*用能人数),节油指标也可按“平均单台车油耗下降率”进行计算。
(三)、组织保障(12分)
1.各公共机构必须成立相应的公共机构领导小组,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3分)。
2.明确1名分管领导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3分)。
3.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节能专项工作经费(3分)。
4.建立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3分)。
(四)、制度建设(8分)
1.建立公共行为节能准则(4分)
(2)杜绝“长流水”、“长明灯”、“长待机能耗”等现象(分);
(3)白天采用自然光,养成随手关灯和人走灯灭的好习惯(分);
(4)公共区域照明改用声控、光控延时开关或热释电感应开关(分);
(5)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和领用登计制度(1分);
(6)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采用网络传送,减少传真数量和文件印制数量(分)。
2.建立能源审计制度(2分)
(1)公共机构每年应对重点能耗区域和设备开展能耗审计,或委托政府
采信的节能监察部门进行节能评估(1分);
(2)对单位用能设备运行效率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率的措施(1分)。
3.建立迎检和自查机制(2分)
公共机构必须提供有关节能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台帐、票据和记录等资料备查,且履行自查义务,未及时上报自查报告的扣1分。
(五)能源统计(12分)
1.按照财务报表或缴费记录如实建立能耗统计台帐(6分);
2.根据台帐和统计报表的时间规定,按时上报季报和年报(6分);
3.发现故意漏报、瞒报或数据不符合逻辑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六)能源计量(4分)
1.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规范》要求,实现分表到户,进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2分);
2.安排专人负责能耗计量工作(2分)。
(七)节能采购(6分)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实行集中采购(3分);
2.严格执行湘财购[2007]23号文件精神,禁止采购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优先采购具有“节”字标志和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3分)。
(八)公车节能(6分)
1.在保障公务用车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分级核定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数目,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车辆,根据车型和排量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并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定点加油和维修企业(3分)。
2.建立车辆档案和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对公务车辆实行动态管理,科学调度减少空驶里程,严格控制公车私用(3分)。
(九)建筑节能(6分)
新建建筑必须符合《公共机构节能设计标准》及《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初步设计节能审查要点》等相关要求,对新建办公楼和既有建筑物,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考核,超出规定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违反规定的计6分。
(十)节能改造(10分)
鼓励各公共机构开展综合节电及绿色照明改造、节约水资源及循环利用、空调节电改造、建筑维护结构改造、新能源利用及生活锅炉余热利用和脱硫改造,定期对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并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根据报告制定具体的节能改造规划,按计划、分步骤对高耗能项目实行节能改造,未按求更换节能灯的单位计0分。
(十一)宣传培训(8分)
1.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一是在办公区醒目位置张贴提示性小标语如“人走灯灭”、“消灭待机能耗”等;二是组
建宣传流动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内容进行宣传,也可将其中心内容喷制成小横幅贴于汽车尾箱,以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政府节能办组织的各项节能宣传活动(5分)。
2.按时参加节能培训(3分),每缺1人次扣1分。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按进行,采取单位自查,现场考评打分,集中会审和通报等程序进行。
(二)考核评比分为优秀(90分以上)、达标(70——89分)、基本达标(60——69分)、未达标(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三)考核结果应与被考核单位交换意见。
(四)单位因特殊原因如分立、合并调整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应提出申请,经上级公共机构节能领导机构同意可不参加当年考核。
(五)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五、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节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优先安排节能改造项目。
(二)对各单位按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进行排名和通报。
(三)对考核未达标的单位,由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对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将其列入下一重点节能监察范围。
(四)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五)对在节能考核工作中出现瞒报、谎报、虚报等情况,或不按要求建立台帐,不按时报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纪违法者,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市规划局2010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篇二
2010年, 福建省将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16%的总体目标。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79吨标煤, 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1.10吨标准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0%以上。同时, 福建省还将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还将加大省级财政对节能、循环经济的投入力度, 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政策, 对年可形成1000吨标准煤以上节能能力的项目, 按每吨150元标准奖励;对符合节能十大重点工程、节能效果显著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10%~15%的比例补助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单位。
3.市规划局2010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篇三
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告
阜政秘﹝2010﹞16号
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经2010年1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2010年度我市界首市、太和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予以公布:2010年度界首、太和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仍按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界首等五县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的通告(阜政秘[2009]2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通告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已获得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的拆迁项目,仍按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的拆迁补偿标准执行。本通告公布的基准价,不适用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阜阳市人民政府
4.市规划局2010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篇四
2010年上半年来,市扶贫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大胆探索、创新模式,按社区主导参与式模式管理扶贫项目,使扶贫项目发挥了较大的经
济、社会效益
自治区下达我市的财政扶贫资金共443万元。这些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共分为六大类,要求在12底前完成,由于我办的特殊情况,到12月底止项目进度仅有10%。在此非常时期市委政府非常重视,指派临时领导采取社区主导参与式管理模式(以下简称“参与式”模式)实施扶贫项目,并抽调人员满负荷开展工作,到今年4月底止已全面竣工验收。全市村屯道路总投资357.37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09.3万元,自筹资金(投工投劳折款)48.076万元。一是硬化、拓宽7个贫困村的33条村级道路,共46.2公里,完成投资310.876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70.8万元,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40万元;二是面上村村级道路33条33公里,完成投资46.076万元,其中扶贫资金3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8.076万元,以上项目实施解决了共29个村(7个贫困村、22个面上村)的3915户,16724人行路难和由沙土路向硬化路升级的资金筹集困难问题;三是完成9个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15个,铺设输水管道10060米,建蓄水池13座104立方米,完成投资20.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7.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万元,该项目解决了9个村(其中贫困村4个)622户2648人饮水困难;四是建设贫困村沼气池100座,完成投资35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 20万元,受益100户512人。沼气池建设在农村是低碳经济建设一个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大大地改善了贫困村的生态环境。五是产业开发项目,7个贫困村的亩八角低产改造共投入资金9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6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4万元,该项目在7个贫困村中实施,是贫困农户打造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增收项目、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还有实用技术、扶贫项目管理、配套资金项目、统计监测等项目的实施,为我市的扶贫开发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
二、推行“参与式”管理扶贫项目的创新模式,抓好第三批“整村推进”7个贫困村项目实施工作,再接再厉为2011年验收第三批“整村推进”7个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市委、市政府对去年实施的扶贫项目高度重视。市分管领导充分尊重和满足7个贫困村干部群众逼切愿望和强烈要求,明确扶贫项目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参与式”模式组织项目实施。扶贫项目由扶贫办负责牵头,财政、审计、交通、能源等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项目所在镇及贫困村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项目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于各有关部门和镇村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做好项目建设各个方面工作,所有项目在2010年4月底全部竣工验收,并按财政报帐制要求进行报帐。
三、“参与式”管理扶贫项目的新模式现场会在召开得到市扶贫办的充分肯定。
“‘参与式’模式实施扶贫项目所取得的成效。实施参与式扶贫项目贫困村干部群众热情如此高涨,扶贫项目取得如此效果,在市是史无前例的”。这是市扶贫办对我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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