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合同房地产

2024-10-12

道路施工合同房地产(精选10篇)

1.道路施工合同房地产 篇一

道路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 月 日

道路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笪文斌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现将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厂区道路工程由乙方施工。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签署本合同。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1.2 工程地点: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东白杨路南

1.3 工程内容: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

1.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本工程的施工、维护、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和工程服务等工作。

1.3.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2.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 本合同工程的承包范围:昆山协多利金属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内道路施工。2.2 本工程性质为合格工程,其中的工程造价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合格的固定总价。

2.3 乙方应做好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维护、验收、保修、工程服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道路垫层施工、基层施工、原道路清理、钢模支设(含钢模材料)、砼面层施工、路面养生、切缝、路面刻纹、路边平侧石安铺、汽车和自相车停车场的垫层、草坪砖铺设以及过路管道切除原路面和市政道路连接等工作。

2.4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合同文件之《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3.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为2015年 4 月 10 日。3.2 竣工日期为2015年 5 月 25 日。4.技术要求

4.1 路面层体结构要求(从下至上顺序依次为):路基碾压密实(200mm分层来回夯实3次,压实系数不小于0.94)、400厚3:7灰土夯实、200厚级配碎石灌M2.5水泥砂浆、250厚C30混凝土面层。

4.2 施工基层厚度允许偏差:路基层300mm±20mm,灰土层为400mm±20mm;碎石层200mm±20mm;混凝土面层250mm±5mm;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0.5%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在确保甲方及本合同明确的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符合《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

4.4 如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5.合同工程量、合同价款及计价结算方式

5.1 合同工程量:路面施工面积暂定为 6200 ㎡,路边石暂定为 1200 m,汽车停车场暂定为 170 ㎡,自行车停车场暂未计。(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发生量为准)。

5.2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即¥(暂定总价,具体以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量核算为准)。

5.3 各综合单价如下:

(1)混凝土路面清理、定位、支模、测水平、浇筑、切缝、刻纹、养护综合单价为 元/㎡;

(2)混凝土路沿石495mm×200mm×100m、混凝土路侧石495mm×250mm×100mmm路边石安铺综合单价为 元/m;

(3)停车场地面平整、垫层浇筑、草坪砖铺设工程综合单价 为 元/㎡。

以上综合单价对应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场地实测并经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5.4以上的所有综合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此项工程所应发生的所有费用,且已含下列各项费用:

(1)甲方要求的局部更改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人工工资上调和其他未见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3)乙方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用,各类机械设备的损耗和修理费,以及涉及本工程所需的小型工具的购置费;

(4)本协议

8.2根据工程需要,自带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小型机械器具、围护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8.3乙方有责任在工程开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服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8.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5 乙方应作好对市政及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路政的畅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8.6 乙方未能履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8.7乙方应自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为施工人员和乙方其他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减少按照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费用。

8.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均有义务约束和制止其人员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和本项目的施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和本项目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9在本园区作业造成意外伤亡事故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作业或操作失误造成材物损失及地下隐蔽工程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8.10乙方委派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为乙方的派驻工地代表。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约定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代表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签收甲方发送的文件。

8.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必须向甲方报验,由甲方向监理公司报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8.1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本条款乙方责任如下: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

9.4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相应顺延工期。

9.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及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6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9.7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及影响等,同时每延误1天处以合同总价的5‰罚款。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9.8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合理调整施工的顺序和工期的安排,乙方不应提出异议。

9.9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 如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认可后,可以顺延工期。⑵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9.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延误,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11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时,乙方不得因不合理的原因擅自延迟或拒绝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10.工程质量

10.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0.3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的规定及满足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

10.4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昆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10.5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乙方的费用。但工程量变化的除外。

10.6 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⑴ 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隐蔽工程除外),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⑵ 监理、甲方在质检中发现乙方同一类质量问题累计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其后每次扣除乙方工程款RMB500元。

⑶ 当月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扣除乙方工程款RMB2000元。

⑷甲乙双方在执行10.6条款时,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拒绝本条和其它合同条款的同时执行。

⑸根据甲方、监理或者合同条款的要求需进行验收的,但未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常规做法除外),监理及甲方有权要求将已施工部位拆除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⑹乙方须有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并且签认手续齐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⑺乙方不按图纸及有关洽商、变更施工,应限期改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发现一次另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⑻乙方在施工中关键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如自己无法修复,则由甲方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扣除乙方工程款RMB1000元。

⑼乙方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对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如自身无法修复的,按修复费用双倍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⑽乙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因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原因最终未达到合同标准,乙方按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⑾ 以上罚款经监理、甲方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乙方接受。如乙方有异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7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甲乙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进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11.安全文明施工

⑴ 工程总造价中已包括所有安全管理费用,不再另行计算。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规定管理人员及施工,安全设施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 工程验收后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⑶ 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加强对触电事故的防范及火灾隐患的排查。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自身及

乙方负责。

⑵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设计除外),由双方协商解决。

⑶ 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下令实行计日工作,乙方在继续进行这项工作期间,应每天向甲方提交这项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工作时间的清单,以及用于这项工作的各种材料和施工机械名称和数量及相应的使用时间的清单,一式两份,每种名单和清单核实无误或商定后,应由甲方在一份副本上签字交还给乙方。

⑷ 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工程变更和其它指令要求,必须严格遵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甲方将另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将双倍作为罚款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2.3确定变更价款

⑴ 甲方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进行初步审核后,在结算时予以最终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⑵ 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应符合合同其他部分和甲方程序的要求。13.竣工验收与结算

13.1 竣工验收

⑴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⑵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和工程款支付事宜。14.违约、索赔和争议及合同解除

14.1 因乙方违约,甲方对乙方的任何罚款和违约金的扣除等并不意味着乙方可以不履行完成工程的义务,也不免除乙方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4.2 如果乙方打算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索取合同外的费用补偿,他必须在合理预见到将导致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事件发生时,尽快将其索赔的意向书面通知甲方,但无论怎样,该通知不得迟于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否则视为乙方的索赔不成立,乙方将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14.4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索赔。

14.6 合同解除

⑴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⑵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⑶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解除合同条款。15.补充条款

15.1 乙方应该自费铺设和养护所有必须的道路和进出通道,并且在甲方提出要求时,拆除上述道路和设施,恢复原貌。乙方应当允许甲方或甲方另行专业发包单位免费使用乙方所铺设的任何道路,但这种使用以不得使道路造成不适当的损坏或过分妨碍乙方的工作为前提。

15.2 乙方应负责对本工程的放线,并做到准确无误。工程各部位的位置、标高、尺寸的正确性,以及有关的必要的仪表、器械和人员也均由乙方负责。如果在工程进展的

过程中,甲方和监理发现工程某一部分的放线、位置、标高、尺寸或校准出现误差,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自费校准这些误差,直到符合合同规定为止。但是,如果发生的这种误差的原因是由于甲方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而引起的,应由甲方负责。甲方和监理对任何放线、测线或标高的检查都不减轻乙方为保证这些方面的正确所应负的责任,并且乙方要仔细地保护和维护好工程施工所需的放线用的所有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直到甲方同意放弃上述水准标志,观测杆、测标及其它事项为止。

15.3 乙方不应认为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场地在开工之日就具备进入这些场地的正式通道。除甲方明确划给乙方单独使用的场地外,乙方所使用的其它场地不得独家使用,应按甲方和监理要求共同使用。

15.4 除非工程施工需要且持有甲方签发的书面许可,否则乙方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由其他施工单位管辖的或已交付使用的甲方的建筑、场地或现场。乙方应警告其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这些场所,将按规定调离现场。

15.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30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乙方未能按要求退场,应参照当地标准支付场地租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⑴ 乙方未能有效履行投标前发承包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

⑵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滞后于合同进度 30 日(含节点进度); ⑶ 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履行本合同,导致甲方权益已受到重大侵害时,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无法确保甲方的权益或在14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⑷ 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3次以上质量不合格的; ⑸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人员发生聚众斗殴或有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等干扰正常秩序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场,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每次,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⑹ 因乙方原因受到媒体曝光达2次,对于甲方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⑺ 因乙方原因受到行政机关处罚2次以上; 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⑼ 乙方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舞弊、欺瞒甲方的

⑽ 合同签订后,经进一步查实乙方不具备工程所要求的技术力量和施工人员的; ⑾ 乙方不能履行、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的。16.协议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 乙 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道路修复施工合同 篇二

编号:

甲方:村委会

乙方:

为巩固和发展原料甘蔗生产,保障原料甘蔗及农用物资、农副产品及时得到运输,甲方将对 户肯 村委下片区蔗区道路进行投资修复。本着互利互惠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投资标准

村委下片区蔗区道路修复,修复里程以实际修复丈量为准。

修复标准按老路宽度修复、填平,保证拉甘蔗大车通行畅通无阻。

修复费用为每公里400元。

付款方式:开工起10日后付20%,道路修复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付50%,其余费用至榨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二、工程质量要求

维修路面必须平整,宽度需保持原路基宽度;清除路边杂草、树木等障碍物;确保车辆正常运蔗。

三、工期要求

施工时间必须在协议签定后3天内开始动工,即2013年 11 月 21 日动工,于2013年 12 月 25 日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使用。

四、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某同志及村委某同志进行工程质量及进度监督,同时由村委协调好相关事宜。

2、按合同要求办理物资手续并支付款项。

3、工程结束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五、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并具有施工资质、相对稳定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委派人员的指挥、调配,不合格路段及时返工。

3、乙方根据施工项目、质量要求,按质、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六、约定事项

1、乙方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工,甲方扣除总工程款的20%。

2、乙方在施工期间机械损坏,必须在3天内修好并正常施工,损坏较严重的必须组织其他机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拒付所有款项。

3、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上缴税款。

4、甲方不按付款办法执行,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负责。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勐撒镇户肯村委会 乙方签名盖章:

代表:

3.小区道路施工合同 篇三

发包人(全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一期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2、入口广场机动车道;

3、小区机动车道内雨水、污水工程;

4、小区内电力管线、弱电管线的过道管预埋;

5、小区内给水管线、天然气管线的沟槽开挖、垫层施工、回填土施工(此部分内容不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总量按实际发生核算,工程单价以投标报价书中所报单价下浮24%计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甲方确认之图纸所示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10月02日 竣工日期:2002年11 月05日

其中:2002年10月20日前完成路床、结构层、路内管网和其它管线的预留,2002 年11月5日前全部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5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rmb贰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捌拾伍元

元(固定总价)

¥: 2,186,785.00 元

六、付款方式

开工后连续施工15天内付合同价款的10%,以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工程全部竣工时付至合同价款的25%,其余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 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10月02日 合同订立地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合 同 条 件

★词语定义: 1.发 包 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承 包3.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6.工 程 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

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7.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

8.工 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

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的项。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

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费 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2.工 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3.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4.竣工日期: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5.图 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 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 其他场所。

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

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索 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

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小时或天:本合同是规定按小时计算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 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一部分 合同文件 第一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1 工程承包协议 1.2 协议条款 1.3 合同条件 1.4 图纸 1.5 报价书 1.6 2.能一致的,按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办法解决。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

1.乙方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国家标准、规范;当文件中要求的标准、规范出现不

一致时,需即通知甲方,必须采用较高要求的标准及规范,任何因此引致的工程延误及额外支出,乙方需负全责。

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和在特别工程规范及图纸中都没有清楚指定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

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第三条、合同范围

甲方提供的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第四条、图纸

以甲方确认的图纸为准,同时乙方应研究其他有关文件,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指标,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甲方及其授权者可对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即予执行。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三天内给予书面确认。2.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在合理时间有权随时进入工地,或介入乙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准备工 作。

3.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员有权对工地随时进行检查,在以下几方面若发现有不符合甲方要求、合

同约定及政府有关部门之规定者,甲方代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1)施工人员;(2)场地布置;(3)安全措施;(4)工程进度;(5)工程质量。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篇二:小区道路施工合同

小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道路硬化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合同工期:45天

5、开工日期:2014年4月25日

6、竣工日期:2014年6月10日

7、合同价款:总价款约为:328万元,工程量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后附工程预算单),乙方报工程预算,甲方审定。

二、甲方职责:

1、依据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城镇道路建设工程技术规范对乙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管理。

2、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对乙方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指标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建筑材料、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审核批准工程变更方案,审定工程签证。

5、负责抓好对工程队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规及各项地方性法规,依据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2、每道工序完工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所购进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材质技术指标,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质检手续,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抓好本施工队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搞好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警示标志配置及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施工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范,积极配合甲方的各项安全检查。

5、未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而造成的废品工程,应予以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决算:

工程竣工后,依据工程各项目实际发生量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价格标准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依据工程进度双方商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预留百分之五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支付余款。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存档二份。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篇三:道路施工协议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年施工合同书月(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日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必须有施工资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紫金广场部分排水及砼 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特别条款:该承包人于2014年11月12日之前以秦文名义与本发包人

(包括原灌云天昂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自本合同签署生效时起,宣布作废。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紫金1号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小区内的排水及砼道路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小区内的砼道路工程,排污管道,雨水管道及相配套的检查井等 小型工程。(上述项目本小区总施工图中注明的由总承包单位承 建的除外)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待定;

竣工日期: 待定或见工期补充协议;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甲方提供的小区规划设计图纸及甲方现场实际要求施工,执行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标准,经质检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元人民币,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为准。第六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一,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 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6、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8、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9、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0、签证:指签字证明。

11、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2、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4、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第七条 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无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都不得转包、分包。第八条 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本工程执行0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表》及《连云港市地方建筑补充定额》,人工执行连云港市定额站现行人工标准。材料价格,参考连云港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灌云县当月挂牌价。竣工结算按照审定后总价下浮18%为最终结算价。第九条 工期 待定

第十条 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第十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电,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4、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5、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6、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7、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复验所发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协调与各部门的配合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不积极配合,造成的费用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错误,或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反应,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合理方案,甲方出变更、签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无故造成工期延期的,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返工,并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即准备材料,机械进场,材料经甲方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编制决算交甲方审定后1个月内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一年退还。

3,工程定金:乙方于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30万元工程定金,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保证金。

4,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后,如果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当时房屋所有成本价抵兑工程款。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的工期顺延。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性竣工验收不通过,整改的费用及复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并取得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之日为竣工之日。第十八条 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工程竣工验收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甲方收到决标书后在日审核完毕,核准后7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第二项规定付款。第十九条 争议

4.道路硬化施工合同 篇四

承 包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通组道路硬化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村

第三条、工程内容:

******通组道路硬化工程(约2公里)路面宽度约2.8米至3米(路面宽度以原有宽度为准);包含公路沿途设错车道不少于5处;以及水沟处增宽设水涵;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等。

第五条、合同工期:

该项目于11月1日前开工, 月5日完工,施工时间为35天。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因台风、暴雨)等原因时,导致无法施工,工期可适当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价额及付款方式:

质量标准:

1、道路硬化有效路面宽2.8至3米,厚度为0.15米,整体线形符合要求,并且路面必须平整,并包括伸缩缝的设置,混凝土的标准按C20要求实施。

2、在施工期间村、组干部对涉及占地等纠纷,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村、组干部无条件协调配合。

工程价额:

此道路硬化工程按34万元核定,多不增加,少不减少的原则。

付款方式:

工程按进度付款,施工结束(除1万元质量保金外)一次性付清,质量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按时支付乙方;税金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派技术人员到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2、按施工要求搞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施工结束后混凝土的保养。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乙方责任:

1、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管理及当地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及要求。

2、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安全单位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实做好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第九条、工程验收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邀请相关部门验收决算,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如逾期未支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扶贫办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5.村道路施工合同 篇五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承揽位于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项目中的施工:

为确保工期、质量,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负责泰安东岳大街西段道路开口工程。

二、乙方以自己的设备完成施工。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水电等临建设施。设备、材料堆放应服从甲方安排意见。

三、乙方聘用、雇用施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乙方以自己所有的施工队伍完成施工,不得将工程分包。乙方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负有管理、指挥、处分的权利;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无权干涉。

四、承揽期限:自20xx年4月25日始至20xx年4月30日止。

五、承揽费用总计: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六、承揽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施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工程款。此费用包含材料、人工、拆迁、施工等相关费用,不再产生任何费用。

七、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八、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标准。并保证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

九、承揽期限内,乙方负责协调相关管线、光缆等相关单位,并确保不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运营,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十、工程涉及相关光缆线路以及热力、通信、自来水、高压线等各种管线、光缆等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泰安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线光缆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十二、乙方对已完工的项目和安装的设备,在验收交接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十三、合同价款调整: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损失。

2、经双方认可的承揽项目数量增减的。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承揽期限,每拖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经返工后仍达不到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验收: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由乙方负责相关政府单位进行验收,并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因施工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安全:乙方在完成承揽项目过程中,对于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己方或他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善后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七、对于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危害后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损害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八、争议解决办法: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即告终止。

二十、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6.道路施工劳务合同 篇六

经双方协商,发包方将烈山区烈山镇南庄村的一条约2.5公里道路面层施工,劳务承包承包方,并给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烈山镇南庄村 2.道路名称:乡村公路改造

3.施工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30日。如因大雨雪工期顺延。

4.施工内容:测量放线、支模、路面面层浇注、摊铺、振鼓、收光(覆盖、保养),路肩施工。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定。

5.质量要求:合格。路面平整、没有空鼓、起砂等现象。混凝土现场取样送淮北市建委中心实验室或淮北市市政工程处实验室复试合格。在交付使用两年内,因施工质量问题,承包方均负责修复。因材料供应的质量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6.基本做法:道路面层宽度约4米(依据现基层尺寸,放线测量确保不少于4.3米)。在现基层上面洒水湿润,路基不密实的,施工路面前,做好处理,确保路面质量满足规范要求。浇筑混凝土前,要充分洒水湿润维稳层基础。做200cmC35混凝土面层,表面横向拉毛。待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后,按照5米横向切割伸缩缝。路面双向向两边排水。由于是冬季施工,混凝土浇筑后,表面覆盖塑料薄膜保温和养护,按照外高里低约5%的坡度施工,基层没有达到要求的,增加混凝土厚度。为了有利于对路面的保护,面层两边用砂石和土混合各做宽约20cm的路肩,要求密实。路面养护期不少于15天。

7.发包方提供施工用水水源和电源,承包方装表计量缴费。在施工和养护期间,实行道路封闭管理。施工方在两端砌墙封路和沿途各路口设立警示标志,确保至混凝土浇筑完起15天的养护期内,载重车辆不通行。发包方供应混凝土。

除发包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血药的其他施工与周转材料均由承包方自备。

8.计价方法:按照实际施工路面10900㎡,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10万元人民币,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满足承包方的日常开支(2万元),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在中秋节前付清工人工资,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9.施工验收:承包方施工完成10日内,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和相关人员,现场组织验收移交。移交后,如果养护期不到,施工方依然要完成养护义务,发包方仍需封闭道路,禁止货车通行。10.凡施工工人工资、保险缴纳等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承包方负责。11.施工安全:承包方要做到安全施工,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有专人管理安全,特别是电工,必须是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凡施工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要做好人员的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如遇因道路封闭引起的与村民通行发生的矛盾,及时向发包方或乡政府领导汇报,请求协调和处理。承包方应避免直接和村民发生冲突。

12.劳务承包人必须安排好现场带班人,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做好施工记录和施工材料。完工后,向发包方提交完整的施工资料。负责混凝土进场收货检查和质量数量抽查。13.争议解决办法:业主协商或诉讼。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关于路肩工程,承包方只负责出工平整)

发包方: 承包方:

7.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工程内容:

三、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暂估价为万元,每月按实

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四、工期:2011年月日开工到2012年月日竣工。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

准进行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单位派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

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发现不合格工程部

位,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工程造价

1、工程承包预算造价执行(2003)《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

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维修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人工费按相应规定调整。

2、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作量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甲方报审价

部门审核后,结算工程承包款项。

七、工程款拨付

1、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8.乡村道路施工合同书 篇八

协 议 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下营村凹背村民小组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工程项目为公益项目,资金通过募捐筹集。

2、工程施工地点: 邹头坳至下营小学约270米。

3、工程施工内容:□清路基、□砌石、□填土及夯实、□涵洞接长、□水泥路面。

工程数量及价格详见工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和包安全等。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6、工期: 天。

即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条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发生《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工期相应顺延。

六、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 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一、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

(一)清理路基

1、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杂草、树木清理干净。2、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软泥清理干净。3、需要排干路基范围内的积水。

(二)砌石

1、落脚石块应采用大块石,单块重量不小于50公斤。2、采用的块石应为坚硬石,不准采用风化石。

3、砌石堪落脚底宽为70公分,收面顶宽为40公分,临空面直立,坡面向路中心倾斜。4、砌石堪每间隔25米设置一道沉降缝,墙身设置排水孔。5、砌石外露面需要采取砂浆沟缝。

(三)填土及夯实

1、采用好土回填路基,禁止采用软泥回填。

2、属于水泥路面下填土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50公分。

(四)涵洞接长

1、清理基底软泥;

2、侧墙砌石,墙厚70公分。

3、盖板采用钢筋网+C20混凝土浇筑,厚度15公分。

(五)水泥路面

1、路面厚度为15公分,路面宽度为3米。

2、采取C20标号混凝土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料:水:175kg,水泥:343kg,砂:621kg,石子:1261kg。配合比为:0.51:1:1.81:3.68。

3、水泥采用东风水泥,砂子采取河砂,禁止采用麻枯砂。

4、水泥进场数量应经甲方代表登记验收,砂子进场应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同意验收后方可使用。

5、水泥路面的施工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做好混凝土的配料、搅拌、振捣和收面等工序施工,应对路面进行拉毛处理,防止路面过滑。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隐蔽工程:清基、落石脚等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三、当甲方代表发现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整改,甲方代表可责令乙方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四、在竣工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工程量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七、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如发现施工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八、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如甲方在施工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九、乙方应做好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若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甲方满意。第四条 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一、乙方不得随意增加甲方确定的工程量。乙方应按现场的情况复核甲方提出的预算工程量,若乙方认为施工会超出预算工程量时应在施工前提出,双方再核实,最后以双方核实的为准。

二、所有的分项工程计量必须由双方在现场实测实量,双方签字认可。

三、若实测工程量大于预算工程量,则按预算工程量计价。若实测工程量小于预算工程量则按实测工程量计价。

四、乙方未通知甲方现场实测实量的工程量,甲方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测实量,若已经无法实测实量,则按预算工程量的85%计价结算。

五、甲方仅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价结算。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1、签订合同七天内,预付工程总价 20 %,计为 元整,作为备料款。

2、单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支付该项工程总价 60 %。

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

4、按工程总价的 5 %为质保金,计为 元整; 第六条 保修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 365 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合同争议与终止

一、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采取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完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开 户 行: 帐 号:

开 户 行: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9.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篇九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__

2、工程地点:__

3、承包方式:以劳务方式包设备、油料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装、零至公里内路基路面工程,运输、大约 万方。

2、合同单价:固定单价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 元。

3、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签证为准。

4、结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万元产值工程量结80%,滚动支

三、甲、乙双方的开工、竣工时间

1、开工的时间为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书面“进场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周围的庄稼、树林和已征红线区以外的土地,不得伤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双方签订的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办法:

1、劳务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劳务保证金、劳务生产保证金、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共计该劳务安全保证金在第二次付款时返还。

2、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乙方生产资金元在进场三天内转入甲方项目帐户,专款专用。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实际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购,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

2、甲方因宏观管理不当,督促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管理部分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进场开工前五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行政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将现场行政与技术、质检、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以便双方在施工管理中联系解决问题。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将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接至距施工地点50米。现场内乙方负责水、电的所有费用。

2、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遇当地居民刁难阻挡施工,或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电、停水、阻路时,均由甲方及时出面解决。

3、乙方每月25日保证准时将施工进度报表给建设单位。

4、甲方保证自己的人员在乙方施工期间坚定在现场工作,以便随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责任导致乙方停工超时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负责按实际天数给乙方现场实有工人的综合点工工资和实际的机械设备停置台班费,按实际发生天数给乙方顺延工期。补偿标准为:挖机每台每天元,钻机每天元,人员每人每天 元。

6、如遇建设单位(业主方)有工程内容变更时,甲方应在15天内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调剂施工内容给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责任

1、准时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完善临时办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储水池、洗澡室、配电房、厨房、公厕及库房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配备完善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调整。

4、严格搞好施工现场的保证值班工作。积极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工作,严禁发生任何不良行为。

5、乙方做好施工记录并完善有关资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进度统计报表(超过25日归到下月再提交),当月不予结算。

6、严格按国家胶在的施工法规验收标准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7、不得隐瞒、谎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伤亡人数。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通知停工并按违章事实处罚5000元。

9、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任何一项转包和分包项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发包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手机号:身份证号:日期:

10.道路施工合同 篇十

乙方: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XXXX路基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 . 1 工程名称:

1 . 2 工程地点:

1 . 3 承包范围: 所示道路工程(包括路基土方、道路结构层面层、人行道及甲方明确的其它管线工程施工。

1 .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资料收集、成册归档合格、包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及地下管线保护、工程验收通过。

1 . 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XXX 万元(以实际审计为准)。

1 . 6 质量标准:合格。

1 .7 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图纸

2 . 1 发包人提供:

2 . 2 技术标准:

2 . 2 . 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江苏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 . 2 . 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 . 2 . 3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除设计院,甲方认可的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2 . 2 . 4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本工程至本合同正式签字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整。该保证金作为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资金,乙方如有违反以上三项内容并造成经济损失的从该项资金中扣除;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加经济处罚。如没有违反以上三项内容,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返还乙方保证金。

2 . 2 .5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监理、质监站验收和确认。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 . 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 . 1 . 2 发包人主要工作;

3 . 1 . 2 . 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 . 1 . 2. 2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 . 1 . 2 . 3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和监理交底。

3 . 1 . 2 . 4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 . 1. 2 .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 . 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 . 2. 1 承包人主要工作:

3 . 2 . 1 . 1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要求开工通知5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 . 2 . 1 . 2 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 2 . 1. 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 . 2 . 1. 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 . 2 . 1 . 5 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 . 2.1. 6 工程竣工验收后2 周内向发包人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 . 2.1. 7 甲方有权更换乙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应采用江苏省 定额三类取费标准计价,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市政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质量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按照扬州市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单价合同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江苏省2004 定额再结合仪征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04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04 定额三类计取。设计变更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认质认价的材料不参加下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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