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24-12-05

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共10篇)

1.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一

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文明生产管理的总则、内容及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岗位的文明生产管理。

二、总则

文明生产是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的生产活动。它可使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和改善,从而为企业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三、内容及要求

(一)精神文明

在生产活动中,做到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同志间互相尊重,紧密配合,积极创造出轻松愉快的良好生产氛围。

(二)开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守则活动。

1.不用的物品不摆放在现场,做到所需物品随手可以拿到。

2.保持所需物品清洁,现场环境整洁。

3.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环境文明

1.职工着装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2.生产现场干净、整洁,努力创造舒适的生产环境。

(四)操作文明

严格操作规程,执行操作程序,不盲目操作,不盲目指挥。

(五)储运文明

采用适当的器具和运输工具进行储运,防止出现损失和破坏,便于生产统计管理和质量管理。

(六)定置管理

1.制定行之有效的定置图,并组织实施。

2.使生产现场井然有序,保持生产均衡。

(七)安全生产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执行国家、部、省及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

2.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安全标语、警示牌等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安全警钟长鸣。

3.严格安全规程,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员工持证上岗,穿戴好劳保用品和安全帽。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河北省《河 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 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二、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 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1、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和建筑垃圾要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制作统一标牌进行标识。

2、项目部要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级消防责任制,制定 消防制度,配齐消防人员和灭火器材。管道直径不小于50毫米,设加压泵 和泵房,要有专用电源和水源。

三、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叮咬措施。

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五、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按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评分办法对受检工地做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六、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工作卡,物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发表持证(或复印件)上岗。

七、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八、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2)、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名称或宣传标语。

3)、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

4)、大门进口处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5)、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6)、施工管理人员要佩戴工作卡进行标识。

九、施工现场管理

1)、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证无浮土,不积水。

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3)、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4)、建筑物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5)、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6)、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7)、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8)、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9)、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10)、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十、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线,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职工宿舍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6米,石棉瓦尖屋顶,钢窗、钢门、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

4)、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和安全。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接电源线。

6)、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7)、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建立厕所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卫生要求。8)、食堂距厕所、垃圾场30米以上,采用粘土机砖砌筑24墙,室内高度不低于2.8米,石棉瓦尖屋顶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水泥砂浆地面。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食堂必须办理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要有健康证,穿戴白色工作服上岗。

10)、现场应设淋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11)、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12)、现场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13)、生活垃圾要袋装或成盛放在带盖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14)、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料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十一、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十二、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得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脱离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气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4)、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弃卫生所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6)、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7)、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8)、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十三、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严格按照排并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4)、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a)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b)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c)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d)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e)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f)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g)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h)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2.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二

吉林市人民政府 9/10/2003

吉林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9月4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9月10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下设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就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向建设、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质询,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社会监督。

第二章 施工及相关单位责任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法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接受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四)根据施工生产和季节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事故筑患及时组织整改;

(五)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六)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款专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七)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八)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九)必须使用合格的机具、设备,已报废的或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具设备及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十)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筑瞒和私自处理事故。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为施工单位提供准确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它必要条件;

(三)优先满足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资金。

第八条 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设计文件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要求;(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时,制定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负责,并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所处条件及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及建筑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各类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在开工前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筑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由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会签后实施。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建立、执行下列安全制度:

(一)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制度。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交底,交底人、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资料上签字;

(二)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检查制度。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筑患,并建立安全检查及筑患整改记录;

(四)安全生产管理建档制度。对安全技术资料及时归档,以备查阅。第十四条 对于下列危险作业,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报本单位技术部门等批准后实施:

(一)基础施工;(二)地下工程施工;

(三)脚手架(包括悬、挑、挂等特种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四)起重、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架设;

(六)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七)模板工程;

(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九)其它危险作业。

前款所列危险作业项目在安装后、使用前应实施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后,须由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有安装质量问题须进行整改,经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第十七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接到事故筑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落实整改。存在重大事故筑患被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查封的施工现场,在事故筑患未消除前,未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合格,施工现场不得擅自

开工。第四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并需公开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人、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警示布置图,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等。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市区内主要街道两侧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必须采取密目网立体全封闭防护;

(二)施工现场应按标准设置围挡、大门,建立门卫制度,设置专职门卫人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施工现场应采取硬化处理,按标准设置道路,并保持道路通畅;应有良好的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排放措施,保证排水畅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须排入市筑污水管线;

(四)施工现场须按标准进行物料堆放,堆放易扬尘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垃圾须分类型集中堆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垃圾应及时封闭清运;操作面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严禁从楼上直接向下倾倒建筑垃圾;

(五)施工现场须建立防粉尘、防噪音等措施,不得扰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七)施工车辆不准带泥离开现场。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按标准配备消防水源,合理配备灭火器材。(二)施工现场须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吸烟处,吸烟室应远离危险区。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为作业人员的生活提供下列条件:

(一)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严格划分,不得混用,并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

(二)临时宿舍应整洁、卫生、保暖、通风;冬季应制定防中毒措施,夏季应制定消暑及防蚊虫叮咬措施;按标准搭设床铺,并符合卫生要求;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三)食堂、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

(四)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并由专人负责打扫,有条件的应设置水冲厕所;

(五)应建立保健急救措施。第五章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有关资质、安全施工条件及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建筑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筑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筑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立即做出暂停施工的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四)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行为进行查处。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结束后,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将施工现场的不良结果记入不良行为档案,并给予最终安全评价,作为考核施工单位资质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七条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履行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二)违反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承担安全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相邻建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的,责令赔偿损失。

(三)违反第八条规定,设计单位未按规定提交符合安全标准的设计文件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设计费50—200%的罚款。

(四)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10000元至30000元罚款。

(五)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施工现场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六)违反第十三条规定,施工现场未建立、执行安全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

(七)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施工现场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0元至20000元罚款。

(八)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九)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施工作业人员未遵守安全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元至500元罚款。

(十)违反第十八条规定,施工现场接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事故筑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落实整改,或对已查封的施工现场擅自开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施工现场不符合环境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未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生活条件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存在玩忽职守及其它违纪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3.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三

(二0一0)

会宁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2010年月日

会宁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车间)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

6、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7、工程开工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公司生技科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二、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管理

轻伤率控制在全体员工的1—3‰以内;经济损失额控制在总产值的1‰以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

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罚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指标达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2、各项目部(车间)安全指标失控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因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小于等于5万元由项目部(车间)承担,大于5万元者项目部(车间)和公司各承担50%,并按事故的损失额项目部(车间)相关责任人承担10%,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5%。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1000元的罚款、辞退,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查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臵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罚款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或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责任期限

4.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四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和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行业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行业管安全环保,管工作管安全环保。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应对建立健全本业务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责任,指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环保责任。

第七条所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八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

第九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二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明确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 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四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五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六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七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八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第十条安全环保职责应当依据岗位职责,充分考虑岗位和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结合业务工作全过程中的具体任务,明确应承担的责任,至少应包括: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二上级管理要求;(三风险管控的职责;(四遵守相关制度和规程的职责。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环保责任制。其安全环保职责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二落实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三合理配置资源,落实安全环保措施;(四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各类事故;(五对直接下级履行安全环保责任进行培训、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操作、服务岗位可将安全环保职责融入岗位职责,明晰其岗位操作和属地区域的安全环保职责。其安全环保职责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环保知识,熟练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掌握了解作业现场、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四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当做到上下配套、层层分解、逐级衔接,形成完整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

第十四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根据岗位职责,明确写明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以及监督检查等安全环保职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安全环保责任制内容应当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

第十五条安全环保责任制每三年至少评审一次;当组织机构、业务领域、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环

境事件时,应当及时组织对安全环保责任制进行评审和完善。第三章落实与考核

第十六条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和岗位员工均应当有效落实其安全环保责任。第十七条各级组织应当对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进行培训,强化各级岗位人员安全环保履职意识,使岗位人员能够清楚理解并熟练掌握其安全环保职责。

第十八条各级组织应围绕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开展安全环保责任制的培训、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各级组织每年应对岗位人员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进行评价;对于不胜任的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培训或岗位调整。

第二十条各级领导应当带头履行其岗位安全环保职责,认真编制并严格落实个人安全行动计划。

第二十一条各级组织应当通过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开展安全环保述职、HSE管理体系审核和安全环保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安全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于多部门监督的事项,应采取联合监督和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各级组织每年应至少一次组织对安全环保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建立或安全环

5.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的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施工中的“三违”,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现将公司研究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暂行规定》公布,谨请各项目部和分公司认真参照,贯彻执行。

一、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1000元至5000元奖励。

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新、重大改进以及合理化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采纳并成效显著的;

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免了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为维护安全纪律作出贡献的;

4、评上市、省、建设部或国家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者,除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外,给予经济处罚:

1、因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赔偿由该部门承担;

2、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3、对情节严重的另作降职、开除等处罚。

三、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存在以下情况的给予相应地处罚:

1、各项目部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施工项目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3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项目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人,凡安全体系不落实的分公司,一经查处,罚款2-3万元,并责令安全体系的落实,凡拒不落实的项目,一律停止施工;

2、各分公司项目部,职工进场必须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做好三级教育卡片的填写,职工劳动合同书和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并具有完整的安全资料,凡职工未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及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的所属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拒不进行教育的所属项目部双倍处罚并冻结所属项目经理的职权;

3、各施工项目部,在施工班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具有书面的签认手续,班组施工作业前必须由班组长组织进行安全活动讲话,形成书面资料,凡手续不全,所在项目部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的罚款,所属项目的班组长给予200元的罚款,安全活动记录每漏一项处50-100元的罚款,并令其补齐;

4、施工现场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凡有违者处300元以上的罚款,对违章个人所在部门处1000元/次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5、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光背、穿背心和穿短裤,违者每项处50元的罚款,对违章个人所在部门100元/人次罚款。三人以上的群体违章分别给所属部门处违章总计人数的总额罚款;

6、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做好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凡防护不到位的或未经相关部门允许擅自拆除防护,分别给所属项目部处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两倍以上进行罚款。高处、临边外墙面、脚手架、阳台、屋面周边、门窗洞口作业等部位进行施工的未采取安全有效系挂措施的,对所在项目部处500元/项罚款。未正确系挂安全带,违者100元/人罚款,对违章个人所在项目部300元/人次罚款。三人以上群体违章的分别给所属部门处违章总额的两倍以上进行罚款;

7、高处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建筑材料,违者罚款100元/次,施工班组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章所在项目部500元/次罚款,再次违章的处两倍以上进行罚款;

8、严禁酒后参加施工作业,违者处100元的罚款,并把饮酒者清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打闹开玩笑,违者每人罚款50元,酗酒闹事打群架的每人罚款300-500元,为首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章个人所在项目部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与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9、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专机、专人管理,机械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箱、一漏、一闸”的规定,严禁非本工种人员动用他人机械,违者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损坏机械的一律按照原价进行赔偿,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的持证率必须达到100%,未经培训考核上岗的工作人员一律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所在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持假证的一律处500元以上的罚款;

1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安装,必须由项目部的值班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线路安装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导线严禁破皮老化,漏电开关动作必须灵敏,配电箱内的元件,配电箱门必须完整,“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必须到位,凡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相关责任人每项处100元的罚款,所在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线和多用插座,相关责任人每项处200元的罚款,所在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2、电气设备、电动机、金属外壳必须做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所属项目部处100元/项的罚款,安全通道楼梯踏步的照明必须齐全,凡不到位,每处罚款100元;

13、生活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严禁使用热得快,严禁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100元/项。宿舍内严禁使用100W以上的大灯泡,严禁常明灯和常流水,违者处50元的罚款,所在项目部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4、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电气施焊必须开具动火证,设置安全可靠地防火设施和指派专人监控,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并配备相适应地消防器材,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按照强制性规范要求放置安全距离,四级以上大风禁止明火作业和电气施焊,以上项目有违反者处100元/项的罚款,所在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5、架子搭设(拆除)、施工吊篮必须符合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要求,并通过安全部门验收合格,严禁擅自改动方案施工或擅自使用。违反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架子搭设严禁独跳施工,违者罚款100元。严禁飞跳板和探头跳,外立面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作业层下口不超过10米兜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防护栏杆必须到位,违者每项处罚项目部100元。脚手架不按规范要求安装和拆除的,罚责任人100元,罚项目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外挂架上乱堆放材料的罚施工单位100-500元。脚手架、施工吊篮上堆物超载而不听劝阻或擅自拆除脚手架拉结,违者罚款100元。所在项目部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6、施工现场应根据不同防火部位设置合适地消防器材,严禁挪用消防器材,违者当事人处100元的罚款,器材损坏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施工现场每100平方米,配电室、动火处、食堂、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配置2个灭火器。临时木工房、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的,应设置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易燃堆料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违反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7、躺在床上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在木工房仓库和施工现场吸烟的处100元的罚款;

18、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项目部未设置或指示大小便处的,项目部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9、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建筑材料埋在地下或打在砼中不及时清理回收的项目部或个人按原材料价格的二倍进行赔偿。变卖集体材料,当事人处5000-20000元的罚款,发生偷盗的,一人偷盗罚5000元,二人偷盗的罚款10000元,三人以上群体偷盗的处20000元的罚款。偷盗施工现场电线电缆的从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偷个人钱物的,处5000元以上的处罚,搞好友邻施工队的协作关系,严禁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拿用他人的材料和工具,违者处500元的罚款,凡监守自盗建筑材料的加倍进行处罚。

20、搞好生活区宿舍的卫生工作,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宿舍毛巾、日用品、被子叠放整齐,违者每项罚款20元,生活区严禁乱泼污水,严禁乱倒剩余饭菜,违者罚款50元,卫生区域卫生工作不达标的项目部处500元以上的罚款,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项目部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炊事人员没有健康证从事炊事工作的罚款100元,食堂发生三人以上食物中毒的施工单位处5000元以上的罚款;

21、损坏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牌的,处500元以上的罚款;

22、凡当地政府上级领导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和罚款的一律由项目部承担,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罚;

23、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争吵影响公司形象的处1000-5000元的罚款,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或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发生争吵的处3000元以上的罚款;

24、分公司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的处职工的二倍进行处罚,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的处职工的四倍处罚,管理人员见现场违章不处罚的和违章者一样处罚;

25、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不按本细则实施,见违者不处罚的,一律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26、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建筑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建筑施工现场的废渣和粉沫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场地必须清扫、洒水降尘,违反项目部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下列情况之一,应加倍从严处罚:

1、由于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导致死亡、重伤事故的;

2、接到安全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而造成事故的;

3、发生重大事故苗子不及时向上级汇报的;

4、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

五、罚款款项处理

1、经公司工程管理部(或现场安全员)查实的各类违章,根据本规定开出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交受罚人,第二联交公司财务部,第三联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凡个人(包括各级领导)罚款后,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补贴或报销;

3、罚款款项上交后由公司财务部列专项科目登帐,专款专用,由公司负责生产领导掌控,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安全宣传教育和改善劳动保护条件。

六、附则

1、创建文明工地实行奖罚制,按苏明管字(2010)01号文《关于下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的通知》附件3:质量管理制度执行;

2、本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暂行规定(2008版)》同时废止;

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工程管理部。

苏州苏明装饰有限公司

6.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六

为“青年文明优质示范小区”,其中的9栋住宅楼被评为“青年文明优质工程”。下面就把我们在争创活动中的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简要汇报。

一、狠抓组织宣传工作是搞好争创活动的前提

争创活动开始后,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和团支部都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公司教导员和经理任组长、项目组长和团支部正副书记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争创活动开展之初,每一名团员都制定了个人的创建计划,并与团支部立下了军令状,为争创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团支部除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到样板工程工地参观学习外,还组织团员青年每周进行一次互检,根据检查情况分别评出好、中、差工程,并利用宣传栏开办了“青年文明优质工程专栏”,张贴全体团员的决心书,将每次检查结果公布在宣传栏上,使大家能够对照先进找差距,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我们还专门制作了一块写有争创活动的目的、要求的展板放在施工现场,并使争创“青年文明优质工程”的大旗始终高高飘扬在我队团员管理的工地上,营造出浓厚的争创氛围,使争创“青年文明优质工程”活动深入到了每一位团员的心中,较好地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青年团员()在工地验收钢筋时不慎把脚扎伤,鲜血直流。当时正值施工最紧张的阶段,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他咬牙坚持,脚缠纱布在工地巡查监督。大家劝他回家休息几天,他却说:“一看到咱们那面争创‘青年文明优质工程’的大旗,我就觉得浑身是劲。说啥也不能让这点小伤耽误咱们争创‘优质工程’!”团支部书记()在新婚的第二天就不顾家人的劝阻回到了工地监督施工。最近,他祖母不幸去世,他没等丧事料理完就匆匆地赶回了施工现场。有人说他不近人情,也有人说他傻,可他说:“一想到楼房的质量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我就觉得个人的事情再大也是小事。”

二、狠抓团员队伍建设是搞好争创活动的有力保证

打铁先须自身硬。要想创出名副其实的“优质工程”和“示范小区”,就需要我们团员青年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廉洁奉公的道德品质。为此,我们在队伍建设中着重做了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在争创活动中,团支部结合公司团委开展的“新世纪读书”和“导师带徒”活动,组织团员青年每周进行一次业务学习。学习中,我们提出“人人备课,人人为师”的口号,每周由一名团员根据自己的专长讲授一节业务课,长期坚持。大家利用所学知识,在工作中提出了很多创造性的建议。例如,为防止构造柱的钢筋位移,我们提出在钢筋上焊接“井字架”,起到了良好的固定作用;为使施工队能准确地掌握混凝土的配比,我们提出把手推车斗作为测量器具进行配比的方法,既实用又直观。

同时,我们还组织团员青年与有经验的老同志结成对子,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团支部副书记()原来是一名水暖安装施工员。由于电气安装施工员紧缺,分公司领导安排他负责西五区十几栋住宅楼的电气安装管理任务。为能尽快适应工作岗位,他在勤奋自学的同时,又拜老电气安装施工员为师,刻苦学习电气安装的专业知识。仅用一个月时间,就能独立开展工作。在对一栋三单元住宅楼的电气验收中,他通过测量发现该楼的电线线径比规定的2.73毫米细了0.03毫米。虽然只有细微的差距,但是一经投入使用将给居民用电造成不安全因素。因此,立即与施工队负责人进行协调,撤换了该楼的所有不合格电线。

二是加强廉洁奉公观念的教育。房建单位的工作性质使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在同施工单位打交道时,我们教育团员要严格遵守与施工队签定的廉政建设协议,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更不许收受贿赂。一次,团员()发现一施工单位的混凝土现浇板不符合设计要求。当他找到施工队长让其返工重来时,施工队长不肯,对他软磨硬泡,并提出要给好处费,被他严辞拒绝。最后在他的耐心说服下,该施工队不得不返工重来。因为大家在工作中都能做到“廉”字当头,所以我们在监督工程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建筑队严格按照规定施工,从而杜绝了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狠抓质量管理是搞好争创活动的核心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工程质量既是衡量矿建工作的标准,又是争创活动的核心内容,更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因此,在争创活动中,我们团支部把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抓

两头,促中间”的工作原则,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抓两头”就是要抓好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竣工清理工作;“促中间”就是对施工中的各道工序严格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建筑材料的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及内外装饰和水电气暖安装调试的管理。同时,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分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运行模式》、《工程质量防治措施》和《施工管理奖惩办法》等一系

列措施,坚持做到事前谨慎预防、事中严格检查、事后把关保修,尽量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

按规定,建筑工程中应该使用硅酸盐水泥。但在一次检查中,我们发现施工队运来的是坍塌度极低的劣质粉煤灰水泥。使用这种水泥将会大大降低楼房的坚固性,形成质量隐患。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封存了那批水泥,并让施工队另进合格产品,同时还对该队进行了通报批评。团员()在一工地发现砂浆的颜色较浅,凭经验他立即判断是砂浆里的水泥掺少了。于是他责令该施工队按规定的比例重新配置砂浆,把用原来的砂浆砌起来的砖墙全部推倒返工,并按《施工管理奖惩办法》对负责人处以200元的罚款,消除了质量隐患。

严格的管理必然带来丰硕的成果。截止目前,我们房建三分公司团支部在西五区承建的41栋住宅楼已有33栋竣工,合格率100%,优良率达42.43%,在建的8栋楼主体工程也全部优良。

四、狠抓工程进度是搞好争创活动的重要因素

今年,我们三分公司承担了1616户住宅楼的建设管理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点多面广、管理人员少、工农关系复杂等因素都是对我们的严峻挑战。如何在大批住宅楼同时开工的情况下按时完成管理局下达的任务,让广大居民住上满意房、放心房,是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的问题。

在争创活动初期,施工现场杂乱、障碍重重。空中纵横交织着架空电线和通讯线,地面上是平房和库房,地下隐埋的是水、暖、输油管线,给施工造成很大的困难。面对如此复杂的现场条件,全体团员认真勘察现场,将每一障碍物详细记录在案,并多次和公司、分领导一起找主营单位进行督促和落实,使施工现场在短期内达到了“三通一平”,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开工。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进度,每栋楼开工之前,我们都要求施工队的负责人依据我方的规定和他们的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进度计划,经我们审定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果施工队在工程中延误了时间,就要对其处以一定的罚款;如果提前完成施工则对其进行奖励,有效地调动了各施工人员的积极性,纷纷加班加点赶超进度。为节省白天的时间,施工队都把混凝土的浇注改在晚上进行。为保证混凝土的浇注质量,我们团支部的全体团员坚持盯在现场,夏天不顾蚊虫叮咬,冬天不怕寒风刺骨,每晚都要等到浇注完毕才肯回家。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施工队的密切配合下,我们团支部负责的住宅楼没有一栋延误工期,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7.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改善变电站站容站貌,加强变电站文明生产,变电运维室认真开展专项清理排查工作,重点对所辖各变电站内、外有无影响设备安全或对设备安全造成隐患的事物进行排查,促进变电运行管理水平的提升,努力营造“舒适”的设备运行环境。

此次变电站卫生清理工作一是对变电站的卫生和堆放的杂物进行全面清理。由于现在是春季,大风天气较多,塑料袋、树叶等垃圾容易吹到站内,若挂到设备上将会对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因此从室内到室外,从电缆沟到电缆层,从主控室到高压室及其它功能房,对站内的卫生清理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全面清除站内杂草。俗话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变电站的室外设备场地及主楼前后等多处地方都长满了小杂草,如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对设备的稳定运行以及变电站的文明生产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通过及时对其喷洒除草剂对这些“障碍物”进行清除。三是确保变电站场地干净整洁。大家手拿扫把、抹布、拖把等卫生工具,认真仔细清扫,不放过任何一个卫生死角,备品备件摆放整齐相符。

清理前

清理后

8.建筑工程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篇八

生产副总职责:

向公司总经理负责工作.请示.汇报工作。

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公司在建项目的计划生产任务的安排和完成。

2.制定公司计划生产目标和完成措施, 设计公司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纲要。

3.根据公司与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内容,贯彻落实项目施工进场安排,人员调配,材科采购计划审查,机械动力设备调配,项目置地建设筹建,开工准备工作督导。支持配合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急需要求的落实和解决。

4.负责对合同工程履约情况,计划生产进度,周报,月报,计划进行总体把关。

5.负责跟踪目经理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仼书履行情况,把控总进度计划生产完成情况和形象进度款的拨付审核。

6.每月组织召开所有项目工程进度通报会,各项目部对合同履约情况,人员配置合理状况,材料供给计划和落实情况。

7.负责协调总包与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代表公司层面处理与业主之间一些有关问题。

8.对外购件,机电设备,原材料等款资支付进行审议预签。并由总经理签证。

9.协助项目经理催收进度款,10.协助项目经负责保修期内工作落实和合同尾款收回.11.向公司生产调度会,专题会,办公会议汇报工作。

12.完成本职工作年终总结报告,13.负责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9.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篇九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环境井然有序、整洁、优美,并通过定置管理创建现代企业高度文明的良好风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生产是工艺企业中保持厂区、生产现场整洁卫生,科学而有秩序地进行生产的一种方式;定置管理是将各类生产、建设场地的物品按照类别码放标准,放置到规定、合适的位置进行管理。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副组长:区域长生产科文明生产专员

组员: 生产科各专业、区域负责人、作业长、经销科调度、办公室、项目组

第四条管理职责

文明生产工作小组中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对区域内工作以承包或者划分责任区域方式,按照组织日常生产的形式完成。现将区域内划分为加工区域(南侧至5、6#转运站)、隔栅区域、深加工区域、提纯区域及办公区域。

(一)生产科负责日常公司文明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并负责制定适用于现场定置管理的文明生产建设实施标准及考核办法。安全专业负责各岗位日常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设备专业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备件、材料定置管理的监督检查以及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工作。

(二)经销科负责原料和产品装卸以及运输车辆和司机的文明生产,对违反规定的须落实考核。

(三)技术开发科负责区域环境保护及技术改造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定置管理办法。

(四)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绿地、食堂、浴室、厕所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区域按照实际情况制定每个作业区的文明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办法。

(六)区域内部检修施工及工程建设文明生产由区域进行管理,外部单位施工文明生产由项目组管理。

第三章 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

第五条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工作要做到计划治理,区域在制定

文明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制定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工作治理计划,真正做到月有计划,年有规划和分阶段的重点工作。

第六条区域每月18日前必须制定出下月度的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治理计划;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出区域下一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治理规划。上报生产科组织落实。

第七条区域必须按计划治理项目组织实施,要做到按时限、标准完成。

第八条区域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和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工作月报,报生产科。

第九条区域要建立健全以下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的基础台帐:(一)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的检查记录(二)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的治理通知书台帐(三)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的考核通知书台帐(四)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的责任区承包台帐(五)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的考核及落实情况登记台帐第十条区域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检查台帐、记录、报表等必须齐全,填写认真准确,主管领导要定期检查和签认。

第十一条每年元月十日前,区域要对所管辖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责任承包区划分进行重新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生产科。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文明生产综合检查组每月对区域文明生产、定

置管理和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检查,区域每月至少组织四次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环境治理工作的检查。

第十二条按照《迁区文明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验收打分,总分在90分以上合格。(详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公司文明生产综合检查组对文明生产与定置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被查部门,限期治理或考核。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生产科负责解释。

公司生产科2010-9-

1附件一

10.建筑公司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篇十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确保企业的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施工中的三违,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无重大事故的目标实现,现将公司研究制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细则公布以众,谨请各项目部安全科和施工单位认真参照,贯彻执行。

1、各项目部参施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300人以上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300人以下的施工单位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凡安全体系不落实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处,罚款2-3万元,并责令安全体系的落实,凡拒不落实的施工单位,一律停止施工。(专兼职安全员佩戴红袖标进入施工现场)

2、各项目部施工单位,职工进场必须进行进场 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做好三级教育卡片的填写,职工劳动合同书和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并具有完整的安全资料,凡职工未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及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的所属施工单位处1000元以上罚款。

3、各项目部参施单位的工长,施工班组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具有书面的签认手续,班组施工作业前必须有班组安全活动讲话的书面资料,凡手续不全,所属施工单位的工长班组每漏一项处50—100元的罚款,并令其补齐。

4、施工现场杜绝三违作业,凡有违者处300元以上的罚款。

5、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硬底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光背、穿背心和穿短裤,违者每项处20元的罚款,三人以上群体违章分别给所属施工单位处违章总计人数的总额罚款。

6、高处、临边外墙面、外架、阳台、屋面周边,门窗洞口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的必须系挂安全带,凡违者不系挂安全带的罚款100元,三人以上群体违章的分别给所属施工单位处违章总额的二倍以上进行罚款。

7、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做好在建工程的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凡防护不到位的,分别给所属施工单位处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8、阳台、门窗口模板拆除时外沿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封闭,严防工具物料飘落,凡封闭工作不到位的,分别给施工班组处500元以上的罚款,作业人员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9、高处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建筑材料,违者罚款100元,施工班组处500元以上的罚款。

10、在建工程内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严禁凌空抛撒,违者给当事人处500元以上的罚款,并给所属施工单位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

11、严禁酒后参加施工作业,违者处100元的罚款,并把饮酒者清出施工现场,不服管理,发生争吵的一律按照本细则的第28条精神进行处罚。

12、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一律实行专机、专人管理,严禁非本工种人员动用他人机械,违者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损坏机械的一律按照原价进行赔偿,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特殊工种的持证率必须达到100%,未经培训考核的上岗人员一律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施工单位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持假证的按照北京市特殊工种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14、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线路安装,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值班电工来完成。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规定,导线严禁破皮老化,漏电开关动作必须灵敏,配电箱内的元件,配电箱门必须完整,三相五线制必须到位,凡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每项处100元的罚款。

15、电气设备、电动机、金属外壳必须做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违者所属施工单位处100元的罚款,安全通道楼梯踏步的照明必须齐全,凡不到位,每处罚款100元。

16、生活区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严禁使用热得快,严禁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100元。宿舍内严禁使用100W以上的大灯泡,严禁常明灯和常流水,违者处50元以上的罚款。

17、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电气施焊必须开具用火证,指派专人看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并配备消防器材,氧气、乙炔电焊机按照规范要求放置,四级以上大风禁止明火作业和电气施焊,违者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18、塔司、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十不吊的安全要求进行指挥和吊装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强制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责任人处300—500元的罚款。

19、架子搭设必须符合要求,严禁独跳施工,违者罚款100元,严禁飞跳板和探头跳,违者每项处罚施工单位50元,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必须到位,违者每项处罚施工单位50元。

20、外挂架不按规范要求安装和拆除的,罚责任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500元,外挂架上乱堆放材料的罚施工单位100—500元。

21、墙体钢筋绑扎,不搭设操作架,用钢筋网格做架体,小木方做脚手板的每人次罚款50元,三人以上群体违章的施工单位处违章总人数的总额进行罚款。

22、大模场地必须夯实平整,大模放置必须整齐,严禁超角度存放(70~80度),违者罚款500---1000元,施工作业大模板必须搭设操作架,凡不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不到位的施工单位每处罚款100元,大模安装先合里模,大模拆除先拆外模,严禁大模拆除时吊钩未挂,提前把穿墙螺栓全部拆掉,违者责任人罚款100元,施工单位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

23、未经项目部安全科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的,罚责任人100---500元,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

24、施工电梯防护门未关的,罚电梯司机50元,施工单位每一处罚50元。(主体施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25、施工电梯超载,超员运行的,罚电梯司机100元。凡强行起运的或和司机发生争吵的,罚强行指挥的当事人300~500元。发生打架的按照本细则的第28条精神进行处罚。

26、消防器材严禁挪用,违者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的罚款,器材损坏的有所属施工单位进行赔偿。

27、躺在床上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在木工房仓库和施工现场吸烟的处100元以上的罚款。

28、施工现场严禁打闹开玩笑,违者每人罚款50元,酗酒闹事打群架的的每人罚款500~1000元。为首的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施工单位处50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与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2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小便者罚款100元,大便者罚款500元对抓住现场大便有功人员奖现金200元。

30、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凡乱锯钢管的罚款200元,乱锯木料的罚款200元,竹胶板上乱打眼的罚款200元,建筑材料埋在地下或打在砼中不及时清理回收的施工单位按原材料价格的二倍进行赔款。栋号长管理失职的年终工资降1~10%凡变卖集体材料,当事人处5000—20000元的罚款,施工单位发生偷盗的,一人偷盗罚5000元,二人偷盗的罚款10000元,三人以上群体偷盗的处20000元的罚款。偷盗施工现场,电线电缆的从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偷个人钱物的,处5000元以上的罚款,搞好友邻施工队的协作关系,严禁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拿用他人的材料和工具,违者处5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群架的按照本细则第28条的精神处理,凡监守自盗建筑材料的加倍进行罚款。

31、加强政治思想,社会治安教育,严禁卖淫嫖娼、严禁看黄色录像,集体宿舍严禁男女混居,生活区宿舍不设男女单间,有家属的自行租房(途中注意交通安全,违者肇事责任自负),凡住在集体宿舍的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施工单位处500元以上的罚款,有损公司形象的从严处理。

32、搞好生活区宿舍的卫生工作,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宿舍毛巾、日用品、被子叠放整齐,违者每项罚款20元,生活区严禁乱泼污水,严禁乱倒剩余饭菜,违者罚款50元,卫生区域卫生工作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处500元以上的罚款,食堂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炊事人员没有健康证从事炊事工作的罚款100元,食堂发生三人以上食物中毒的施工单位处5000元以上的罚款。

33、损坏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牌的,处500元以上的罚款。

34、凡当地政府上级领导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和罚款的一律有各施工单位自己承担。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罚。

35、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争吵影响公司形象的处1000—5000元的罚款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发生争吵的处3000元以上的罚款。

36、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职工的考勤和工人工资的发放工作,施工单位付工程款时,必须把上月的职工考勤和工人工资的发放明细书面报项目部安全科,凡资料不全、安全科在其工程付款单上不宜签字,如发生劳资群体纠分的,按照本细则第28条精神处罚。

37、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的处职工的二倍进行罚款,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违章的处职工的四倍进行罚款,管理人员见现场违章不处罚的和违章者一样处罚。

38、各项目部安全科、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不按本细则实施,见违章不处罚的,一律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39、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建筑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建筑施工现场的渣土和粉粖材料必须进行覆盖,道路必须清扫、洒水降尘,违者处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0、施工单位发生10000元事故的,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发生100000元事故的施工单位处10000元,发生亡人事故的,施工单位处100000元以上的罚款,项目部安全科安全员、施工单位安全员如管理不到位,违章指挥造成亡人事故的处1000~5000元的罚款。

41、项目安全工作全年无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安全科安全员、施工单位安全员全年奖金1000~5000元。

42、公司实行奖罚平衡的原则,好的奖、不好的罚,不多罚,不少罚,做到奖罚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目的不是罚款,主要是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督促大家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无重大事故的发生。

43、所有违章罚款一律从施工单位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凡违章造成事故,责任一律由责任者和责任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44、本细则自2007年3月起实施。祝大家生产安全、出行安全,阖家平安、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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