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9-03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9篇)

1.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一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9〕42号),设置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洛阳市民防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总则

(一)为了在职责配置上体现“职能”和“责任”的科学界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七定”规定。

(二)“七定”规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步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部门协调配合、审批简洁高效的需要。

(三)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即审批办转事项及承诺办结时间)、联办事项(即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即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重要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即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使其成为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严格遵循的制度。

(四)“七定”规定中的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定审批办转事项是法律法规赋予各单位的职能和权力,定承诺办结时间、定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定重要工作制度、定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是各单位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五)“七定”规定体现的是权力和责任的一致性,在充分享有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既要尽职尽责又要高效快捷,对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应当达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的要求。

(六)“七定”规定体现部门合作的协调一致,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办理过程中各合作部门分别所应承担的责任,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应即报市机构编制部门甄别区分,或予以明确,或相应调整。

(七)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是绩效考核时对本单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的主要参照指标。

(八)按照规定程序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委或市政府批准的“七定”规定是各单位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二、职责调整

(一)增加参与公共安全、民事防护、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服务相关职责。

(二)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

(三)增加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职责。

(四)增加对市辖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提出意见职责。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措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三)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审批全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四)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组织防空演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演练。

(五)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参与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

(七)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九)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有关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对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技术与信息保障职责。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内设5个职能科和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

(一)秘书科(首问服务科、机关党委)

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保卫、信访、人事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任免征求意见工作。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

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市情制定相关的规定和措施;负责全市人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办重大案件的审核、听证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对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供有关人防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人防执法人员的培训。

(三)指挥通信科(应急平台管理科)

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和各种保障方案;指导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维护、战备执勤、技术管理和各项保障工作;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参与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场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战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参与组织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负责民防信息化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和各种指挥场所的维护管理,负责信息化系统的各类软件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程管理科

拟定全市人防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统计工作;负责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任务,负责审查防空地下室的设计;负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审批;负责平战结合方面的人才培训和人防工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五)财务科

负责全市人防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审核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防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内部审核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和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费等法定费用的征缴和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国有资产管理。

(六)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

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设在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编制和人员由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管理和使用。

指导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应急指挥平台日常技术维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保障;整合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负责市级应急信息技术研究和市级应急数据库系统研发与应用;负责全市应急平台的技术培训。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编制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另核定洛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技术与信息保障科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洛阳市民防局)管理和使用。

核定驾驶员事业编制3名(含人防通信指挥专用车驾驶员编制1名),由秘书科代管,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六、审办事项

(一)人防工程建设立项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建设单位修建人防工程申请或报告;②投资计划文件;③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和地面建筑首层平面图;④人防地下室设计方案、施工图及结构计

算书。(2)办理程序:①审查项目单位申请;②下达立项批复;③审查设计方案及施工图;④签订人防工程监理合同;⑤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洛阳市人防工程建设签证。

3.法定办理时限:立项审批2个工作日;方案审批3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批7个工作日内。

4.承诺办结时间:立项审批1个工作日;方案审批2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批5个工作日内。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规划局批准的位置图;②隶属关系的区或单位出具的有无早期人防工事的审批意见;③市发改委下达的立项批复;④市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有关文件和批复;⑤不修建人防地下室的理由。(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核算交费数额,完善缴费手续;③办理人防审批签证。

3.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核5级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造价为1900元;核6级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造价1900元;核6B级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造价为1200元。

(三)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使用申请书;②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证件;③《人民防空工程基本情况登记表》;④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

同》;⑤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审核批复。

3.法定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人防工程拆除的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拆除人防工程申请报告及处理方案;①人防工程位置图;③隶属关系的区或单位出具的意见。(2)办理程序:①审查申请人的申请;②经审核后报省人防办公室审批。

3.法定办理时限:拆除工程一要审批,二要补建,三因特殊原因不能补建的方可缴纳拆除补偿费。据此确定法定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拆除早期人防工事(含气孔、口部)和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1900元收取。

(五)报废人防工程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 ②提供工程位置图;③隶属关系的区或单位核准赔偿面积后签署的意见。(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审核批复。

3.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报废早期人防工事(含气孔、口部)和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1900元收取。

(六)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迁移批准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洛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决定》(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令第78号)

2.工作程序:(1)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产权归属单位签署的意见。(2)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审查相关材料;②审核批复。

3.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办事项(无)

八、工作制度

(一)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工作制度

1.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实行行政执法未果报告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报市政府申请联合执法。

(1)未办人防手续施工,被人防执法人员查出后,拒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2)既不修建人防地下室、又不按规定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执法人员上门服务3次,仍不执行的。

(3)对按规定应缴纳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建设费行动不积极,故意拖延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

(4)少报多建,被人防执法人员发现,一个月内不补办人防手续的。

(5)对人防行政执法处罚单拒绝签收的。

(6)对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不予配合的。

(7)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擅自拆除的。

2.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范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办理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审批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纪行为。

应当受理而拒绝受理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丢失、损毁审批文件材料的;违反人防法律、条例和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定的;违反规定增加或减少必要审批程序的;在依法规定并公开审批条件和标准之外,擅自增加其他条件或者限制的;违反法定权限,超越、滥用职权办理有关手续的;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条件应当予以批准的行政申请不予批准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批准的;审批项目超过规定审批时限未办理完毕的;私自做主,放宽审批条件,造成失误的;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造成不良后果的;下一审批环节对上一审批环节没有尽到把关职责的;有其他违反行政审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2)责任追究办法。有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礼道歉、调离岗位、停职、行政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3.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内部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2.岗位目标管理制度;3.保密档案管理规定;4.接待管理规定;5.车辆管理制度;6.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财务管理制度;8.消防安全制度;9.办公室网络管理制度;10.请休假制度。

九、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认真做好防空袭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全市防空袭预案制定(修订)率和评审率均达到100%。

2.人防警报器、遥控终端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管理统控率达到90%以上,鸣响任务市区固定警报器统控率达90%以上,鸣响率达100%。

3.县(市、区)城市人口疏散地域和疏散基地规划到位。

4.强化人防机关和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保持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抓好人防机关干部职工的应急能力培训工作,合格率达100%。

5.抓好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人防工程良好率达95%以上;人防规费应收尽收。

6.加强人防宣传教育,保持全国宣传报道先进单位称号。全市各大专院校、中学落实人防教育课和三防知识教育课,开课率达98%以上。

7.民防指挥通信、信息化系统及应急平台的建设、使用、维护到位,随时保证市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和应急指挥的需要。

8.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位居前列。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抓好依法行政,治理乱收费等反腐纠风工作。办领导班子对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制订安全防御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和制度。

(2)定期组织机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工作、人员、车辆、物品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3.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1)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2)承办、协调和处理信访事项,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

(3)信访案件重访率不超过13%,重信率不超过20%;全年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异常上访事件;

(4)网上诉求回复率达到100%。

4.认真履行文明创建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努力提高基础性、经常性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深化“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质量;

(4)借鉴吸收经验,丰富创建内涵,以创建工作推动人防工作上质量上台阶,促进人防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5.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于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项,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企业及服务对象提出的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请办事项,必须做到“有求必应,当天办结;当天不结,上门服务;三天不结,报告市府;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6.认真履行部门合作责任。

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到与其他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调联动服务,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造成的重复劳动、无效劳动、低效劳动。参与需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要主动沟通、主动协调,当职责不清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市编办予以界定。

7.认真履行机关文化建设责任。

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和睦、合作、合拍、和谐”的要求,营造机关文化,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干部想事、谋事、干事、干成事的敬业精神,培养机关干部勇于创新、敢于负责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大力弘扬机关主流文化,努力建设民本文化,树立“人民为大”、“以民为本”的理念;建设效率文化,提倡“崇尚行动,雷厉风行”;建设协作文化,提倡“直接沟通,拒绝繁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建设责任文化,领导问责,出现问题找原因,找出原因查责任;建设绩效文化,拒绝拖延,拒绝笼统,拒绝敷衍塞责,关注结果,赏罚分明;建设用人文化,坚持民主用人,讲绩效用人,在主战场考核人,依靠全员选干部,考核执行力提干部;建设爱心

文化,提倡“相互尊重,相互鼓励,乐于分享,共同承担”;建设廉政文化,倡导自觉自律,主动接受他律,为职工干事创业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06日 实施日期:2010年04月06日(地方法规)

2.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二

按照我市蓝天工程要求, 全市在建工程须全面停工整改, 符合整改要求后方可复工。为配合这一行动, 市散办及时下发通知, 要求混凝土生产企业不见工地复工通知书不准供应混凝土或砂浆, 并对施工现场逐一进行检查监督, 保证按要求执行。

在集中整治执法工作中, 安阳市散办实行不间断巡查方式, 对全市155个施工项目工地逐一进行检查整治, 下达整改通知书82份, 违法行为通知书46份, 查封上锁搅拌设施332台, 有效遏制了施工现场扬尘的污染。

与此同时, 安阳市散办召集各混凝土生产企业和相关运输、物流公司召开专题会, 规范了混凝土 (砂浆) 企业及专用运输车辆管理。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车容车貌、装载控量、文明驾驶、防止抛洒、机动车环保检验以及料场原材料堆放、覆盖、洒水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三

应用为主,实施较为规范,执行力强。高校注重实效,经济实用为主,体现了信息化一把手工程的特点。政务则更加重视信息安全,有物理隔离的内网,电子印章有CA的支撑。陕西省咸阳市的电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平台就具有“面最广、点最多、难度最大、安全性要求最高”的特点。

2008年1月16日,咸阳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开始装修,正式拉开了咸阳市电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平台建设的序幕。历时1年零4个月半,投资450万元的咸阳市电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平台的全面建成。

平台的三个应用

从应用的角度看,咸阳市电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平台由三部分构成:通用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如图1所示,集成了电子公文交换、版式公文转换、电子公章服务、CA身份认证、通用办公系统接口等功能组件,实现全市158个单位之间电子公文收发和管理。

图1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界面示例

通用办公系统,如图2所示,布置在各个单位内部,实现公文在各单位内部的流转。包括收发文管理、督查督办、会议管理、档案管理、日常办公、文档资源管理、系统维护、流程管理共8个子模块。目前正在市委和市政府两办进行试点。它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无缝集成,实现“无纸化办公”的要求。

督查督办系统,如图3所示,是督查部门与各被督查单位之间网上互联互通的系统,实现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的网上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实现督查督办工作的协同作业。

平台的网络

平台的网络连省通县,覆盖范围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六大家办公室,以及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相关人民团体等共计158个单位,涵盖了市委、市政府发文范围的所有单位。

网络链路采用广电网络的100Mbps MPLS VPN专线通道。网络跨度采用局域网和广域网结合的方式,即各单位内部采用局域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采用四大家局域网,其它采用广域网;网络用途为内部专用网,称为电子政务内网;网络拓扑为星型网。

咸阳市电子政务内网地址共8个B类地址,即子网掩码为16位的网段地址:28.32.0.0-28.39.255.255。市委为28.32.211.1-28.32.240.253共30个C类,即子网掩码24位的网段地址。其它地址中互连地址、机房服务器和VPN地址池各占一个子网掩码24位的网段地址,158个单位各占一个子网掩码24位的网段地址,13个市县区各占128个子网掩码24位的网段地址。IP网段与VLAN对应,在咸阳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的核心交换机和两台汇聚交换机及市政府分机房的一台汇聚交换机上进行四大家VLAN划分;在广电中心、电子、陈阳、化工机房划分其余单位和市县区VLAN。

平台的安全

物理安全: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划分为四个物理隔离的区域:RA注册中心、监控室、核心设备间和UPS电源间。核心设备间设置有过渡区,供换鞋用,内部划分为内网和外网两个逻辑隔离的区域。机房周边及机房内配备有红外监控系统。机房入口配备有电子门禁系统。机房内设置防雷和接地装置;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安装有防水检测和报警装置;采用铝塑板墙壁和防静电地板、吊顶;安装有机房专用恒温恒湿空调;采用专线供电,备有UPS和发电机;四周进行电磁屏蔽。

网络安全:如图4所示,在服务器区边界安装了防火墙、VPN网关、应用网关和防病毒网关。在服务器区内部设置了漏洞扫描、入侵检测、日志审计系统和磁盘阵列、磁带库。在整个系统部署了IMC/EAD安全认证软件、金山毒霸网络版杀毒软件。保证从通信网络、局域网络边界、局域网络内部、各种业务应用平台等各个层次部署安全措施,形成纵深防御体系。

应用安全:安全中间件在参数的配置上采用spring的依赖注入机制,用户只需根据对算法,算法长度以及算法提供商的需求在配置文件中进行灵活配置。对于按照PKCS#11规范的数字证书产品(OCSP,TSP,PMI)只需要按照安全中间件功能接口标准实现后,将实现类配置到配置文件中,即可实现平滑集成。公文采用安全的版式文件,将起草好的公文转为统一的版式文件,生成后不可修改。然后再用电子签名,数据加密等安全机制。公章安全保护使用了DRM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包括身份识别、印章加密、公章限用、打印控制、计算机绑定等。传输时进行加密。对于加密后的版式公文,在发送时将该版式文件和其对应的XML文件一起打包加密后发送。电子公文在传输到收文端前都进行加密,只有下载后才还原为公文发送时的状态。另外,通过监控中心对公文传输系统和适配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必要时可进行故障排除。

安全管理:成立了专门的咸阳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运维管理中心,制定有“咸阳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管理制度”、“咸阳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安全保密制度”、“咸阳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值班制度”和“咸阳市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动力维护制度”。

平台的特点

1.建设费用采取融资的办法。

按照信息化资金采取上级部门争取一点、财政拿一点、部门自筹一点的办法以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大胆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融资的新路子,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思路,我市电子政务内网协同办公平台建设资金由广电网络公司前期投资450万元进行建设,平台租用广电网络公司线路。

2.公章与CA结合保证系统安全。

各单位作为公章授权点,在电子公章服务器上统一制作,并发放到U盘。各授权点持有U盘,其保存方式与原物理公章等同。各授权点在公文盖章和打印前,必须将公文转换成版式公文,同时要插入带有公章的U盘,系统自动到公章服务器去进行验证,验证通过才能进行盖章和打印。公文中的公章在显示器上显示的是一个经过抽丝处理的公章,防止被屏幕拷贝。

公章服务器通过安全中间件与CA结合,共同控制公文及其公章的合法性以及打印权限、打印份数等安全环节。采用电子公章系统主要对电子公文进行签章以及验证公章信息、签名信息等,保证公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CA主要对身份及签名信息进行验证,对每个用户颁发单位个人证书,然后在用户发文、收文时要到CA验证用户证书和身份的有效性,保证非法用户不能侵入。

3.中心管理系统可进行监控、统计和维护。

中心管理系统与公文传输系统集成后,可对公文传输系统进行监控、统计和维护。监控管理用于监控使用公文传输的各机构接收公文的情况。统计报表包括年报、季报、月报和综合报表。以年报为例,用于以年为单位来统计使用公文传输系统的各机构发文数量,收文数量,召回数量,退文数量,可以按照不同条件进行排序。系统维护用于管理公文传输系统中的用户,设有超级和普通两类管理员。

4.公文傳输系统与通用办公系统既分工又合作

公文传输系统与通用办公系统,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中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一般来说,通用办公系统使部门内部各种办公业务活动更加有效率地完成,实现部门内部的资源共享和协作办公,完成部门内部信息的有序而畅通地流转和整合;而公文传输系统则是完成跨部门之间的公文传输,是传输不同部门之间信息“红头文件”的纽带和桥梁。

电子公文在通用办公系统和公文传输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是通过交换接口来实现的。按照数据流向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从通用办公系统到公文传输系统;二是从公文传输系统到通用办公系统。实现文件在公文传输系统和通用办公系统之间的流转。

5.统一用户单点登录实现各应用系统用户协同

协同平台下的统一用户单点登录系统为各个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用户管理,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及统一的授权和同步管理。通过统一用户单点登录系统提供的web服务接口对应用系统从用户到权限进行全面的对接和无缝的集成。

4.德阳市人民政府拆迁安置办公室 篇四

单位法人:李隆方 举办单位:德阳市建设局

单位性质:地方事业单位 直属单位:

法人证书:***7 机构代码:G5256963-3

所属区域:德阳市|旌阳区 所属行业:建设

联系电话:0838-2274530 传真号码:0838-2273967

开办资金:经费来源:

电子邮件:DYCQ12345@163.COM 成立时间:1991-03-18

人员编制:15在职人数:15

邮政编码:618000单位网址:http://

单位住所:德阳市泰山北路兴业商厦三楼 查看更多单位>>

服务职责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审查房屋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颁布《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对房屋拆迁被委托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监督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会同物价、房管部门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对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裁决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纠纷。向上民政府申报限期拆迁决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制度,加强对折迁资料的收集、管理。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行业进行处罚。

5.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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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6日 11:11 东阳新闻网

市委办〔2011〕51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大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推进力度,确保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完工,特建立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月度分析督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分析协调机制

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定期分析协调落实机制,市委、市政府每月组织召开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协调会议,理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明确目标方向,积极推进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完工。

(一)参加人员: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级联系领导,相关镇乡(街道)主要领导,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逢半年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

(二)协调时间:每月月初周五左右。

(三)协调的主要内容:分析前一阶段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进度计划推进、按期完工。

市发改局是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落实单位,负责全面掌握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和全面协调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中各个环节工作,提前准备每月拟协调的主要项目、内容,并与市委办、市府办相关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协调会议结束后,应将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参会单位,各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督促和落实项目协调会议决定。

二、明确责任分解机制

推进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作,是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的共同职责。进一步明确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单位责任,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一)责任(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

统筹安排、沟通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困难,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的整体推进力度,有计划地组织施工,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在每月25日前上报下一阶段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需协调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二)相关镇乡(街道)的工作职责

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为重点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重点建设项目涉及镇乡(街道)的党政一把手为辖区内相关矛盾处理责任人,应当明确项目推进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定人员,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无障碍施工。

(三)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按照能办推定的要求,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主动指导和帮助做好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四)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市领导的工作职责

负责各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开工、施工、完工全过程的跟踪联系,对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要及时组织协调解决。

三、健全跟踪督查机制

加强跟踪督查是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落实的根本保证。各镇乡(街道)、职能部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联手,不断加强项目的跟踪督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到位。

(一)各责任(建设)单位要承担跟踪落实责任,及时全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认真破解项目所面临的问题,及时向项目联系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市发改局要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加强跟踪督查,每月月底前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联系领导和市委、市政府汇报。

(三)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跟踪督查范围,每季度予以通报,并对跟踪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全面做好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核发、补发、换发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后续完善工作,根据湘办发〔 2006〕 2号文件和湘发〔 2008〕 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后续完善工作的重要性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制度基础。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现实要求和迫切需要。1998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国务院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二轮延包工作。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有些地方工作仍存在一些偏差和不足,如:二轮延包工作没完全到位,农民土地承包权不落实,承包合同档案管理比较混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规范、不到位,土地承包中的遗留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阻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对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邵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一工作做为农村工作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明确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基本任务

做好土地二轮承包后续完善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坚持在稳定的基础上加以完善;要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得到切实落实。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延长三十年不变”的规定和湘办发〔2006〕2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妥善解决延包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规发包“四

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违规征占农民承包地和农民承包权得不到落实等问题。在稳定、完善好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核发、补发、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2008年底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达到 90%以上,2009年第一季度完成扫尾工作,承包合同签订率和承包经营权证到户率达到 100%,并做到“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2.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要得到规范加强。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承包土地到户清册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完整的农村承包档案资料。乡镇要建立专用的档案库房,确定专人管理,村级要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专用台帐和档案柜。并逐步建立健全乡镇与县市区联网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土地承包档案的电子信息化管理。

3.土地承包纠纷要得到妥善处理。建立健全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承包信访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基本步骤

全市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从 2008年 8月份全面启动,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09年第一季度完成扫尾工作。

(一)宣传发动和前期准备阶段。

1.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

2.制定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方案和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3.组织对乡(镇)基层干部、工作队员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操作程序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二)清查处理阶段。

1.摸底登记。村民委员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农村土地状况(包括地块名称、土地面积、等级、地类、基本农田等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状况进行核实和登记,填写《农村土地

承包情况登记表》。对未发包的土地要逐一清理,登记造册。

2.处理问题。对在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事实为依据,尊重历史,结合实际,妥善处理。

3.公示结果。摸底登记和处理问题结束后,汇总填写《农村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将《农村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和未发包的土地情况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作好记录,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查清和答复。

(三)审核发证阶段。

1.审核资料。承包土地清查处理工作结束后,村组将《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整理复制 3份,经村民小组组长与承包户主签字确认后,报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签订合同。村民委员会与土地承包户要按程序和要求签订省农办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3.发放权证。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认真核发、补发、换发由农业部监制,省农办统一组织印制,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下简称“权证”)。对原来没有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核发权证;对不符合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收回或宣布作废,换发权证;对已遗失、损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发权证。

4.建立档案。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和档案管理责任制,做到合同、证书、方案、清册、登记簿完整齐全。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农村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及其它土地承包资料;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局负责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及其他登记资料。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局应建立农村土地承包长期性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

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结束后,要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查,乡(镇)逐村验收,县市区全面检查,市级抽查的工作评估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验收的项目主要包括:合同是否签订、证书是否发放、资料是否齐全、土地管理信息档案是否建立、信

访调处机制是否健全、工作任务是否完成等。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列入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市里成立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由郭光文任组长,李万千任副组长,市农办、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市财政局、市人大农业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配乐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农村经济管理处。各县市区要组建相应机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驻乡(镇)督导和指导工作。各地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的各项工作。农办要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完善操作规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和行政不作为行为;法制部门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把关,及时受理相关行政复议;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农田或建设征占承包土地等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做好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和承包土地变更登记等工作;林业部门要协助搞好退耕还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工作;信访部门要全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大排查力度,及时调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三)确保工作经费。核发、换发、补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牵涉面宽,责任重大,关系到每一个农户的切身利益,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市区务必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平稳推进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搞好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平衡开展。对因未能按时完成任务、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行政不作为、作风不实或措施不力而引发严重群访事件甚至发生恶性案(事)件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七

本刊讯6月3日, 四川移动公司与绵阳市政府、四川长虹公司在成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战略合作旨在三方共同发展、共同推进富士康移动终端项目在绵阳落户, 推进绵阳科技城电子信息和通信产业上档升级, 推动我国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通信标准“TD-SCDMA”产业发展, 塑造“长虹”移动终端民族品牌形象, 实现四川经济跨越式发展。

绵阳市委市政府表示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协同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 特事特办、全程服务, 全力为长虹公司和四川移动的合作与发展创造最好条件、营造最佳环境。

8.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八

一、不容乐观的现状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三重职责:一是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绝大多数地区政府明确由政府办公厅(室)履行此项职能,也有少数基层政府指定设在监察部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或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此项职能。二是承担着本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任。三是承担着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本身政府信息的义务。但从《条例》施行近两年的实践来看(主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载体——各级政府网站),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总体情况均不理想。从31个省级政府和366个地级市政府(含省级辖区)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大致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多数政府网站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政府办公厅(室),这在省级政府办公厅中尤为突出;在中国软件产品中心发布的2009年政府网站测评中排名靠前的不少政府办公厅也未主动公开自身信息,不能不说是遗憾。二是以政府代替办公厅(室),点开部门网站的政府办公厅(室)就是政府主网页,如河北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公开目录实质是河北省政府(除办公厅的职责、领导及人员分工外)的信息公开目录。三是相当部分有政府办公厅(室)的名录,但信息公开不全,只公布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责、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四是少数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由于缺少规范,栏目设置不一,信息量差异很大。求同存异,共同的目录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其他栏目;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于业务工作内容和政策法规内容的把握上。如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包括十二项之多:公文处理、会议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政务督察、信息新闻、电子政务、财务审计、安全保卫、对外经济协作、行政服务、大型活动和应急管理;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只有公开招聘、录用通知、公告三个子栏目;青岛市政府办公厅的业务工作则包括了民生信息、社会管理和人事信息等政府本级信息;河北邯郸市政府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包括了领导活动、会议讲话、工作部署、公告公示、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府大事记等方面。

二、规范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考虑和具体设想

如前所述,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职责,不仅要承担起本级政府和指导面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职责,而且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无愧于《条例》赋予的使命。从全国各省和部分地级市已公布的政府办公厅(室)“三定”规定来看,在省、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各级党委、政府均强化了政府办公厅(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职责,这无疑是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福音。尽管各地情况不一,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承担的职责不完全相同,但在保留一定自主权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规范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应“上交”政府的四项工作

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职能看,下面四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工作应上调到政府层级中去。一是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原则上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当然要剔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内部管理的文件。二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实际从事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放到各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尽管省级和地县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相应的政府应急委的办事机构,但从《条例》的要求看,其主要内容应纳入政府级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具体负责的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重点工作会议等会议同样应放在政府层面主动公开。四是电子政务工作。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的电子政务因涉及到各政府部门的资源配置和力量整合等,而不仅仅是政府自身的办公自动化和政府网站建设,故应放置到政府层面。

(二)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根据《条例》,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共性职能和部分地区成功实践提出共性栏目设置规范,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子栏目进行适当增加或删除。以地级市为例,市政府办公厅(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设置:

1.机构设置概况

⑴机构职能(“三定”规定);

⑵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

⑶内设机构(应公布联系电话和负责人);

⑷下属单位(如有)。

2.政策法规(只放与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职能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相关的内容)

⑴法律(如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保密法等);

⑵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如《条例》、**省实施《档案法》办法等);

⑶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省级政府规章);

⑷规范性文件(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

⑸政策法规解读。

3.业务工作(根据职能不同可以增或减子栏目)

⑴工作计划(包括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等);

⑵工作简报(如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和督查工作简报、政务信息简报、调研资料等;如内容较多可分别单列子栏目如公文办理、建议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调研工作等);

⑶领导讲话(只放办公厅(室)领导涉及办公厅(室)职能等方面的讲话);

⑷工作总结(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工作小结;办公厅室业务工作专题总结);

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⑹市长信箱、人民来信办理;

⑺市长公开电话办理等工作;

⑻其他业务工作。

4.其他

⑴其他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的政府信息

①加强自身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文件;

②各类动态政府信息;

③其他类;

⑵资料下载

①政府办公厅(室)使用的A4通用模板和方正字库;

②政府办公厅(室)公文受理名单等等;

③友情链接(可直接点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内其他城市政府办公厅(室)、所属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

三、加强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建设

《条例》赋予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特别是保障机制是否健全。

(一)明确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作为协助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要把本级政府、面上指导和本办政府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班子要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更要严格按照《条例》和本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本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以及分管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负责、有责任人负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和发布同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按照《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错误信息澄清、对外发布协调、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完善信息生成、制作、保密审查、发布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法定的期限内得到有效处置,以率先垂范的行动取信于社会和公众。如为保证各类文件的及时有效公开,有效的做法是在发文稿纸上增设“可否公开”、“在何种载体上公开”等栏目,在文稿起草、审核阶段就同步考虑公开工作;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批准可按保密审查的要求设计相关表式,以便及时运转和明晰责任。

(三)加大考核和督查。一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政府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议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其内设机构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按月或季公布信息提供和录用情况,年终与全年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差。二要发挥督查、责任追究的效应。对接近《条例》和本地实施办法规定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处室,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要及时提醒,发生3次及以上超限的应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应予责任追究。

9.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九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分解立项的通知

(洛政办〔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郭洪昌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发。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负总责,抓紧制订实施意见,并按照分解事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附电子文档)分别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科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外贸出口不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8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委、统计局及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坚持投资拉动,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2.要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的项目。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建成、早见效。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3.加快吉利60万吨PTA、永骏新能源100万吨二甲醚、南车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河柴重工船用高速大功率柴油机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紧紧围绕国家5000亿元投资计划,抓紧谋划、申报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市发改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工业方面计划实施千万元以上结构调整项目280个,总投资903.6亿元,当年完成投资370亿元。

市发改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加快LYC新洛轴工程、华阳孟津电厂2×60万千瓦机组等140个项目建设,新开工洛阳石化260万吨柴油加氢和14万吨聚丙烯、725所风电叶片、伊电集团2×60万千瓦机组等140个项目,确保中信重工锻造基地、洛钼集团4万吨钼冶炼、中硅公司新2000吨多晶硅等项目如期竣工。

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能源方面要开工西气东输二线洛阳支干线等项目;加快120万吨正村煤矿、新义煤矿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投产;做好核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市发改委、煤炭局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交通方面要完成投资80亿元,重点抓好连霍高速洛阳段扩宽改造、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洛阳段、洛宜铁路改线、偃师至洛阳、洛阳至吉利快速通道等项目;加快洛阳机场改扩建,确保候机楼主体工程花会前完工。做好石人山至栾川高速、洛阳至栾川高速前期准备工作。抓紧谋划洛阳城市轻轨、郑洛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

市交通局、发改委、规划局和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8.将原计划后三年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集中到今年安排,加快廉租住房、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等设施建设,形成项目建设高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900个,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00亿元以上。

市发改委、建委、房管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9.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等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政策,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

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0.加快八角楼金街、万达建业广场等项目建设,积极引进优强商业企业入驻我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文化娱乐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区服务业,重点抓好关林市场改造、丹尼斯等商贸设施建设;完善新区公交体系,增设各类服务网点,方便居民生活。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工作,支持商业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

市商务局、民政局、文化局、公用事业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1.办好2009世界邮展暨第27届洛阳牡丹花会。

市邮展办、花会办负责落实。

12.加快伏牛山生态旅游开发、玄奘故里二期、西霞院景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开发具有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和产业基础的旅游商品,努力打造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和国际性旅游目的地城市。力争全年接待游客5024万人次,其中入境游3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46亿元。

市旅游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3.认真落实国家、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对资信好的房地产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80亿元,商品房施工面积1200万平方米,竣工350万平方米。

市房管局负责落实。

四、加强经济运行协调,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14.认真研究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准确把握产业和市场走势,及时为企业提供预警信息。切实加强生产要素的供需衔接,确保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正常生产。

市发改委、国资委负责落实。

15.鼓励生产经营形势好的企业抓住调整机遇,努力抢占更大的市场空间;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千方百计多拿订单,力保市场份额不减少;资源类企业加快资源整合,组建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拉长产业链条;产能过剩、技术相对落后的企业,一方面要加快技术改造保生存,一方面要通过兼并联合、破产重组,寻求新的生机。

市国资委、发改委负责落实。

16.安排1.2亿元产业引导资金,支持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利用增值税转型和设备价格走低的时机,引导企业加快更新关键技术装备,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认真落实税收优惠、缓缴社保费、降低保险费率、增加社保补贴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沟通联系制度,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市国资委、发改委、地税局、国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负责落实。

五、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17.围绕五大优势产业,在硅材料及光伏、光电技术、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形成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完善洛阳动力谷发展规划,抓紧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尽快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市发改委、科技局负责落实。

18.完善扶持政策,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不断提高现代服务业占三产的比重。大力发展现代物流、设计策划、技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二、三产业分离,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洛龙科技园区软件园、中储物流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商务局、国资委负责落实。

19.按照突出特色、培育集群、形成链条、实现循环的原则,抓紧编制1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台扶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重点项目优先向集聚区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优势企业,增强产业集聚功能,打造区域经济增长极。

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20.加大研发投入,新建研发中心20家,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00个。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重点突破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兆瓦级风力发电轴承、铁路桥梁橡胶支座等60项关键技术。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加快知识产权示范工程建设。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国家、省研发中心的申报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21.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培育更多的名牌产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

22.严格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省定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新电集团电机系统、万基铝业窑炉余热利用等项目,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政府节能和工程节能。严格项目环境准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整治。加快企业排污在线监控、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以上。

市发改委、环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3.搞好循环农业示范市和节水型试点城市建设,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设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强矿产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监管,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成标准化厂房40万平方米。

市农业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24.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力争通过国家验收。抓好生态林、生态廊道、环市区苗木花卉林果产业带等工程,完成造林57.7万亩、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21.1万亩。加快生态洛河建设步伐。

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六、切实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25.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全年市财政安排“三农”资金2亿元,比上年增加2183万元。

市农经委、农业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26.加快孟津、伊川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基地县建设,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200万吨左右。

市农业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7.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新增肉制品加工能力10万吨、乳制品加工能力3万吨。支持本地乳制品企业占领市场,打响洛阳乳业品牌。

市畜牧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8.积极发展烟叶、中药材、花卉苗木、林果等特色产业。

市烟草局、农业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9.新发展蔬菜基地5000亩。

市农业局负责落实。

30.大力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争取有20家企业达到省级龙头企业标准;新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完成农民工培训20万人次,劳务输出135万人次,创收70亿元以上。

市农经委负责落实。

31.探索建立地方性农业保险体系。

市金融办负责落实。

32.加快前坪水库前期工作,开工建设15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好灌区修复配套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节水灌溉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00平方公里。

市水利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3.建好200个示范村和600个重点整治村。基本完成中心村规划设计;硬化通组通户道路2000公里;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0个;新发展农家店350个;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万座、各类沼气工程50座、全托服务试点500个;解决2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抓好1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完成2250户1万人的扶贫搬迁任务。

市农经委、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扶贫办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全面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

34.鼓励关联产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提高抗风险能力。积极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抓好一拖集团战略重组,完成增资扩股。稳步推进洛轴集团、河柴集团、春都集团、春都集团股份政策性破产重组和物产集团、明珠热电等企业破产改制工作。解决好市属中小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和运营效益。

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35.积极稳妥地推进燃油税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市发改委、卫生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36.发挥企业、产业、科技、资源、区位、环境等优势,围绕高新技术产业、高成长性关联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抓紧谋划一批新的招商项目。抓住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机遇,积极开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招商活动,引导电子、家电、服装、玩具等产业向我市转移。组织好2009世界邮展暨第27届洛阳牡丹花会、河洛文化旅游节等经贸活动,积极参加中博会、豫商大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力争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市外境内资金分别增长13%和8%。

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37.用足用好外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落实国家鼓励出口政策,积极争取配额,扩大出口规模。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深加工产品的出口。加快制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积极承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服务外包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成竞争力强的联合体,参与国际工程承包。鼓励紧缺资源能源、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

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38.偃师市、栾川县、新安县与汝阳县、洛宁县、宜阳县要努力保持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强县和先进县地位,伊川县和嵩县要争取再次进入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强县和先进县行列,孟津县要争取在全省县域经济排序中位次前移。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9.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资本调整和战略重组,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水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服务体系。力争非公有制企业新上千万元以上项目290个,其中超亿元项目50个;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130家。

市民营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着力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40.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委负责落实。

41.搞好规划、完善机构、强化责任,努力将洛阳新区建成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改革发展的综合试验区和国际旅游精品区。全年实施项目111个、完成投资80亿元。重点抓好瀛洲桥、凌波桥、郑西铁路客运南站、洛阳呼叫产业园、新区医院、新区高中、新区污水处理厂、公交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沿河百栋高层、开元大道两侧组团开发。

市新区开发办、建委、交通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负责落实。

42.全年实施项目155个,完成投资56亿元。重点抓好九都东路大修、道北二路、华山北路、瀛洲北路、滨河路、西苑桥改扩建、东出口排水管网、氵廛河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洛浦公园西延伸工程。扩大以奖代补范围,加快南村、东涧沟、西小屯、五女冢等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步伐,全年完成投资38亿元,新开工234万平方米。

市建委、水利局、旧改办和各有关城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3.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强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切实缓解交通拥堵现象。

市建委、卫生局、公安局负责落实。

44.加快县城改造和小城镇建设,拆迁城中村12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5.完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的配套改革,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向二、三产业集聚。重点抓好偃师市、嵩县、栾川县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市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偃师市、嵩县、栾川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九、加快文化强市建设,彰显洛阳城市特色

46.注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快偃师商城、汉魏故城和隋唐城宫城核心区、定鼎门等大遗址的保护展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保护,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市文物局、文化局负责落实。

47.完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出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现代传媒、演艺娱乐、文博会展等新兴产业,促进文化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集群,壮大唐三彩、澄泥砚、牡丹画等特色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努力打造知名网络动漫品牌。开发各类衍生文化产品,形成新的文化产业链。加快龙门、汉魏故城、隋唐遗址、西霞院等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做好龙门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工作。大力培育重点文化企业,加快组建洛阳报业集团。

市文化局、旅游局负责落实。

48.围绕河洛文化、丝路文化、牡丹文化、杜康文化,努力打造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化精品。加快匾额博物馆、丝绸之路博物馆、河南壁画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并免费开放洛阳博物馆新馆。抓好新区图书馆、洛阳电视台演播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和艺术团体百场公益性演出工程。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狂欢月、全民读书月等公益文化活动。

市文化局、文物局、广电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9.抓住我市被列为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的机遇,分类推进文化单位改革。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文化经营实体。采取政府购买文化产品等措施,加快培育优势文化企业。

市文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做好财政金融工作,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50.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51.重点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领域的支出,确保法定支出和省定、市定实事的需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会议、接待、购车、出国等行政开支。

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

52.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改革,实现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有机衔接。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53.全面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每季度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银企洽谈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有市场、有竞争力、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给予支持,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继续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入驻洛阳。加快中信重工、北玻等企业上市步伐,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发行债券,扩大信托融资规模。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担保机构。加快市商业银行改革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步伐,扩大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市金融办、人行洛阳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农信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十一、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54.全面落实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积极吸纳就业,引导大中型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搞好就业培训、信息服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待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落实农民工回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国资委、农经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5.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清欠力度,扩大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积极争取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加快实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优抚保障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6.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开工经济适用房32万平方米、廉租房14万平方米。国有大企业困难职工住房改造开工30万平方米、竣工15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7950间。

市房管局、住房办、大改办、民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7.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改造农村初中和市直薄弱学校15所。开工建设2所新区初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认真解决农村特困户、城市低收入群众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市教育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8.加大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卫生网络建设,改造标准化村卫生室1000个。推进优势医疗机构倍增计划,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和疾病控制体系。

市卫生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9.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市计生委负责落实。

6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市第十一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61.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62.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63.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信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4.深入开展平安洛阳创建活动,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5.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着力打造诚信洛阳、礼仪洛阳、魅力洛阳。

市文明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6.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搞好双拥共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67.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妇联、残联负责落实。

十二、深入开展“两转两提”活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8.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争取上半年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市人事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9.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危机和抗风险能力。

市应急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0.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沟通协商机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充分发挥各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1.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项目,加强对已取消审批项目的监管。优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集中审批办结率。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72.认真落实请办事项限时办结、首席服务官等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做到多服务、少检查,多指导、少罚款。

市监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74.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公务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市监察局、绩效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5.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行政监察、审计力度,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察就跟踪到哪里。严肃查处损害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重点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市监察局、审计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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