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房屋建筑监理细则(7篇)
1.湖北房屋建筑监理细则 篇一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批准: 肖海涛
审核: 郁新华
编制: 尹占华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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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搞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6《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3.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标[ 1999]79号 应对废止法规和规范随时更新 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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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5.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5.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4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5.7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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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5.8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9检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5.10检查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11协助施工单位督促检查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12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予案。
5.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5.14核查从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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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6.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6.1.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1.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6.1.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1.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1.6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6.1.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6.2.2土方开挖工程; 6.2.3模板工程; 6.2.4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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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脚手架工程; 6.2.6拆除爆破工程;
6.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基坑支护安全监督管理
7.1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坑工程的技术资料。
7.1.1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网等状况的调查资料。
7.1.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有针对性编写了安全技术措施、监测措施、抢险措施、救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咨询,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咨询意见。
7.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和基坑支护方案进行施工。7.2.1检查基坑边沿、上下通道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垂直作业上下有无隔离防护措施。
7.2.2检查基坑施工是否设置有效排水措施;若基坑施工采用坑外排水,应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
7.2.3严禁坑边荷载超过设计规定。基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土方开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超挖。积土、料具堆放和机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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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设备施工与坑槽边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7.3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各项观察、监测记录资料。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以及对毗邻建(构)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8.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8.1基本规定
8.1.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8.1.2检查施工单位在高处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8.1.3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8.1.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8.1.5检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8.2.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8.2.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8.2.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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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8.2.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8.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8.3安全帽
8.3.1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是否符合GB2811—89标准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8.3.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8.4安全网
8.4.1检查安全网的规格、材质是否符合GB5725—1997标准,安全网是否取得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的准用证。
8.4.2检查工程外侧是否按规定用密目安全网封闭。8.5安全带
8.5.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标准要求。8.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系挂安全带。8.6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8.6.1检查现场每一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否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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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检查电梯井内是否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平网。通道口的防护棚是否牢固,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8.7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检查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必须按规范JGJ80—91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8.8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8.8.1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加以确定。攀登的用具,其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8.8.2攀登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JGJ80—91的规定。8.8.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8.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8.8.5悬空作业必须遵守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8.9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8.9.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8.9.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8.9.3操作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8.8.4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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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9.施工机具安全监督管理
9.1不能在现场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发给准用证或验收合格手续。
需持有准用证的包括:翻斗车、打桩机械等;
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手续的包括:平刨、圆盘踞、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打桩机械等。
9.2施工机具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最常见的此类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
9.3平刨、圆盘锯等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9.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施工现场应尽量使用Ⅱ、Ⅲ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有保护接零,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9.5翻斗车不得无证司机驾驶,不得行车载人和违章行车。
9.6打桩机械行走路线的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打桩作业应有方案,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打桩操作。
9.7施工现场使用的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气瓶存放、气瓶间间距、气瓶与明火间间距应符合要求。气瓶的防震圈和防护帽应齐全。
乙炔瓶使用和存放时,严禁平放。
9.8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在现场巡视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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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施工机具使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同时在监理日志中明确记载。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 10.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审批。其内容包括:
10.1.1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10.1.2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导线截面选定。10.1.3绘制有关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系统图。10.1.4有安全用电措施和防火措施。10.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现场电工应符合国标GB5360—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人员,并持有近期考核技术证件。
10.3外电架设及防护监督
10.3.1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缘之间必须符合按电压等级决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规定。
10.3.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必须满足最小垂直安全距离的规定。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10.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监督
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与PE线重复接地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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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备应按规定作接地和接零保护。10.5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监督
配电系统应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并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场所,周围不应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电箱应有防雨措施,有门有锁。
10.6现场照明检查监督
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照明开关箱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应低于2.4米。
10.7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场所或灯具离地高度低于2.4米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应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国家规定。
10.8用电档案检查监督
10.8.1施工单位应有专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安全检查安装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0.8.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可指定电工按时填写,内容齐全,清楚无误。11.拆除及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1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11.1.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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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监理工程师应查阅相关资料。
11.1.3检查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
11.1.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11.1.5在拆除过程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并按房屋拆除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1.6在房屋拆除的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11.2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2.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特别是特种作业施工的范围,同时检查施工许可证。
11.2.2审核爆破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2.3施工单位必须事先编制爆破作业方案,报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11.2.4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11.2.5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作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1)建立爆破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损坏。
(3)防止爆破有害气体、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并派专人监护。(5)起爆前,督促人、畜撤离危险区。(6)制定排除哑炮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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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爆破安全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施工起重机械和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监督管理
12.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12.2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2.3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4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安装附墙装置,附墙处的建筑结构应由设计院设计,附墙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12.5起重机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省建设厅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设备装拆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6起重机械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12.6.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12.6.2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12.6.3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超出规范规定、打结或出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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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12.6.5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和异响; 12.6.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12.7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出现爬绳、乱绳、啃绳,多层缠绕时不允许继续作业。
12.8物料提升机架体的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12.9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和拆除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2.10物料提升机必须按要求设置防坠落安全装置,该装置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物料提升机的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等限位保险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12.11物料提升机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2.11.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12.11.2扣件、螺栓连接的坚固情况; 12.11.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12.11.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12.11.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12.11.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12.11.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13.脚手架安全监督管理
13.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单位提交的脚手架施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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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方案、模板支架搭拆方案,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实施。
13.2审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3.3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13.4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合格材料搭设脚手架。用于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材料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3.5检查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栏杆等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3.5.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不得出现“探头板”。
13.5.2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13.5.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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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13.5.4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13.6检查脚手架外侧是否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
13.7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8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13.9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3.10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13.11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12模板支架
13.12.1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准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3.12.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支架进行检查验收。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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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13.12.3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立柱的材料和间距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
13.12.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模板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14.起重吊装安全监督管理
14.1审核施工单位的起重吊装作业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14.2审核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14.4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4.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14.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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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说明书的要求。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得继续使用。
14.8起重机作业的路面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地面铺垫措施应达到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的要求。
14.9起重吊装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的位置。每次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试吊。
14.10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系好安全带。14.11起重吊装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5.1督促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5.2乙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15.3现场用电、防雷设施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146—88规定。
15.4施工现场应有与119专用电话、标设明显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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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1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活动,是建筑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施工,以人为本,创建文明卫生环境的有效方法,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和要求,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6.1施工现场应有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健全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16.2施工现场大门整齐,“门前三包”落实,现场围墙规矩。16.3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牌等应悬挂在明显位置。16.4施工现场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外整洁卫生。
16.5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构件等堆放整齐、道路无阻塞、供、排水系统畅通。
16.6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6.7夜间施工,应向有关管理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相关的安民告示并做好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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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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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北房屋建筑监理细则 篇二
渗漏是当前住宅工程出现较多的质量通病, 也是商品房投诉较多的质量问题之一, 因此, 住宅工程渗漏情况已成为衡量工程质量的重要标准, 也是业主衡量住宅品质的一个重要标准。为达到创建“无渗漏住宅”的要求, 满足业主的需要, 笔者根据多年的监理经验, 针对渗漏的原因, 编制以下监理细则, 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技术措施, 确保工程质量。
2 组织措施
⑴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成立创建无渗漏住宅工程工作小组。
⑵由总监理工程师制定防渗漏质量措施, 并贯彻执行。
⑶现场监理工程师编制具体防渗漏实施细则, 并以书面形式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⑷设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创建无渗漏专职检查人员。
⑸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防渗、防漏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交监理工程师审查, 被确认后必须按所确认的措施和方案实施。
⑹对容易产生渗漏现象的各工序 (如地下室、砌墙、屋面、外墙抹灰、楼地面、门窗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 严格进行旁站监控, 确保各分项工程无渗漏。
⑺对施工人员没按防渗漏的措施和方案要求实施的, 限期整改、复查, 造成后果的, 通报批评, 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⑻由于监理人员不认真故意降低验收要求, 而产生的渗漏情况, 追究监理人员当事人的责任。
⑼监理单位对住宅工程的监理除配备应到位的人员外, 应适当增加对防渗漏方面的专管人员, 确保土建和安装工程在施工中相辅相成。
⑽每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相关的监理人员对创建无渗漏的住宅工程进行检查、评比, 总结经验, 取长补短, 攻克难点。
⑾对一些容易产生渗漏的部位细部处理, 设计单位提供节点详图, 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和验收有依据 (如斜天沟的细部节点、出屋面的排气管节点、天沟内侧反口混凝土高度节点、落水管堵塞后的应急排水孔节点等均应有设计节点详图) 。
3 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⑴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砂、石、水泥一定要求合格证、检验报告、准用证及交易凭证, 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并做好进场材料实物验收手续和见证取样工作。
⑵对用于砌墙工程的多孔砖、标准砖必须按产品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按规定抽样送检, 并检测合格, 质量不合格或产品等级不符合要求的, 不得用于砌体工程, 为消除外墙面渗水的隐患, 不得将有裂缝的砖面砌于砖墙外表面。
⑶对屋面的防水卷材用的粘结剂要抽样送检, 合格后方准使用, 对给排水的构配件应逐根逐相进行验收, 特别是排水管和给水管应进行满管和试压实验 (包括接头) , 方可做隐蔽验收或验收签证, 保证在使用时不产生渗漏情况。
⑷提供塑钢门窗的生产厂家, 必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门窗生产许可证》和建材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准用证》, 所用的增强型钢应符合GB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的规定, 壁厚不小于1.2mm, 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特别对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的三项性能要符合国家标准, 并要求物理性能的检测报告。
4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1 地下室工程
⑴地下室混凝土底板浇捣前, 按设计图纸要求安装—400×3钢板止水带, 钢板止水带接长时, 其接头须焊接严密牢固, 监理应检查止水带位置﹑规格﹑牢度。
⑵当浇捣地下室外墙墙体前, 监理应检查施工缝表面的浮浆是否清除干净, 并应凿毛, 用水冲洗, 不应有积水及松动的砂石。对附在钢板止水带上的浮浆监理应督促施工方及时予以清除。
⑶施工缝处在墙体混凝土浇捣前, 监理应检查其接浆质量, 水泥浆应采取与混凝土内去掉石子成份相同的砂浆, 厚30mm。
⑷监理应对地下室外墙在立模时所采用的螺栓是否与施工方案所确定的M14螺栓规格﹑间距相一致。
⑸地下室混凝土墙体模板拆除后, 监理应检查其螺栓防渗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所制定的内容:在墙面根部凿除伸出的螺栓端头 (应凹进墙面20~30mm) , 然后在其外用防水砂浆做出100×100×20mm的抹灰。
4.2 墙体工程
⑴砖砌体的水平灰缝和垂直灰缝必须饱满密实, 对外墙的砖气体砌筑采用旁站监理, 特别是垂直灰缝的密实是墙体防渗漏的第一条防线。
⑵砌体施工前, 应由专人设置皮数杆, 并根据设计要求, 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灰缝厚度用双线标明。
⑶砌墙用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 严禁砌筑前临时浇水, 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
⑷外墙窗肚墙要做到窗台处浇筑混凝土厚度不小于60mm, 纵向设置钢筋, 两端伸入墙内不小于60mm, 现场施工的砖墙已做到竖向灰缝饱满, (特别是外墙) 外墙盘肚, 已用混凝土浇捣, 在窗盘下口预埋塑料滴水条 (今后起滴水槽作用) , 两端伸入墙体60mm, 并且向上返高100mm, 以防止窗角产生裂缝, 而发生渗漏。
⑸砌筑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处应保持缝的净宽, 并应采取遮盖措施或填嵌苯乙烯发泡材料, 防止缝内夹砖块、碎渣、砂浆等杂物。
⑹利用砌体支撑模板为防止气体松动, 严禁采用“蚂蝗钉”直接敲入砌体的做法。利用入模浇筑混凝土构造柱等, 当砌体强度、刚度不能克服混凝土振捣产生的侧向力时, 应采取可靠措施, 防止砌体变形、开裂、杜绝渗漏隐患。
⑺为了防止外墙面漏水, 伸出墙面的雨蓬、敞开式阳台、空调机搁板、遮阳板、窗套、外楼梯根部及凹凸装饰线脚处, 应采用切实有效的止水措施。
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协调, 实现工种间密切配合, 使砌筑施工与墙体内的水、电预埋管敷设协同进行, 避免以后墙体凿洞开槽, 同时对封堵的螺丝孔、砖墙孔, 在抹灰前派专人实施确保不开裂、不渗漏。
4.3 屋面工程
⑴屋面的做法:屋面为坡屋面, 混凝土屋面瓦, 40×25钢筋混凝土挂瓦条, 25厚挤塑保温板, 1.5厚三元乙丙防水卷材, 1:2.5水泥砂浆找平, 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随浇随光。
⑵斜脊、斜沟瓦应先盖好瓦, 沟瓦要搭盖泛水宽度不小于150mm, 然后弹黑线编号。将多余的瓦面锯掉后按号码次序挂上, 斜脊同样处理, 但要保证背瓦楞盖在二坡面瓦下至少各40mm, 间距应均匀。
⑶脊瓦与坡面瓦的缝隙应用麻刀混合砂浆嵌严刮平, 屋脊和斜脊应平直, 无起伏现象。平脊的接头口要顺主导风向。
⑷屋面防渗漏要求:控制施工单位进瓦材质, 严禁使用存在缺陷的瓦材 (如缺角、砂眼洞、裂缝大、以及有翘曲、张口、欠火等缺陷) 。
4.4 楼地面工程
⑴楼地面的防渗漏, 主要是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的防渗漏。
⑵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结构层四周支承处除门洞外, 设置向上翻的混凝土边架, 其高度不小于120mm, 宽度不小于100mm。
⑶厕所间和厨房间预留孔管道安装到位后, 细石混凝土灌实地坪修补后必须做盛水试验, 确保楼地面结构层无渗漏后再做找平层或面层, 使楼地面的抗渗漏有两条防线, 第一条防线为混凝土结构层, 第二条防线为基层或面层。
4.5 外墙抹灰工程
⑴加强验收制度, 对一些原来不逐项验收的过程采用逐项验收, 如外墙面在刮糙前应清理墙面, 全数检查外墙是否存在裂缝砖、螺栓孔、头缝不够饱满、脚手洞或墙面破损、灰缝已松动等缺陷, 保证结构墙体无渗漏情况, 落水管的固定脚头应在抹灰前坞牢或定位, 外立面的门窗应在列框前弹好线, 并在预留洞口的两侧刮平糙, 保证填充料的宽度。
⑵墙体基层表面必须清理干净, 刮糙前一天要求作好墙面浇水, 刮糙至少分二次进行 (且做隔夜糙) , 较厚部分要分多次进行, 严禁一次刮糙, 保证粘结牢固。
⑶刮糙砂浆配合比进行计量, 严禁随意性配制砂浆, 确保抹灰层的强度, 并严禁使用隔夜的砂浆。
⑷乳胶漆施工前, 必须全数检查外墙面的抹灰是否产生裂缝和起壳情况, 确保外墙面粉刷无渗漏隐患, 并保证墙面干燥, 方可做外墙涂料, 这样外墙的防渗漏有了三条防线 (第一条是砖砌结构层, 第二条是抹灰层, 第三条防水涂料层。
4.6 门窗工程
⑴门窗不得有焊角开焊、型材断裂等损坏现象, 框和扇的平整度、直角度和翘曲度以及装配间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⑵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安装, 多孔砖墙洞口应在砌筑时埋入预制混凝土块, 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 固定窗必须严格检查, 保证牢固, 以防在使用时产生松动而发生渗漏情况。
⑶门窗框安装固定后, 框与墙体间缝隙均匀, 四周缝隙应采用聚氨脂发泡剂分层填塞, 外口设档条, 保证发泡剂不外露窗框, 不破坏发泡剂表面的密实性, 发泡剂应在窗内侧向窗外侧填实门窗框塞口。洞口内外侧与窗框之间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抹平, 洞口内外侧应留设5~8mm槽口, 待水泥砂浆硬化后, 采用防水硅胶进行密封处理。防水硅胶应连续、饱满、光滑, 形成均匀直线, 不得有气泡、气孔。
⑷为了防止窗框下槛渗水, 主要检查下槛出水孔的大小, 安装玻璃时, 密封条有无密实, 以防窗下槛渗水。
⑸门窗安装好后, 应进行喷淋试验, 不得有渗漏现象。
4.7 变形缝
变形缝在封盖铁皮板前, 监理人员要仔细检查断开处是否有弯曲, 能否满足变形的延伸。铁皮盖板搭接是否符合流水方向, 钉设是否牢固, 接口、封口是否严密。
4.8 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中防渗漏措施的重点主要在给排水及雨水管道的连接处, 给排水设备出口处法兰接头及旋转轴轴瓦 (盘根) 处, 雨水口及地漏四周。
⑴采用UPVC管道的给排水管道及雨水管道, 监理应勤于检查其管道接口的质量, 其接口时须达到刷胶均匀﹑无气泡﹑胶体厚薄适当, 接插时平直插入, 被挤出缝外的余胶应即时清除, 保证管道畅通不渗漏。
⑵以丝扣连接的镀锌管道 (消防管或给水管) , 监理应控制检查螺纹连接处的接口质量, 螺纹必须清晰无烂牙, 麻丝厚白漆缠绕与螺纹贴合紧密, 连接后应旋紧无松动, 外露2~3牙, 经试压后不应渗漏。
⑶给排水管道系统所采用的管件﹑接头﹑水咀﹑筏门﹑水表及给排水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总包方必须及时向监理报审,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检测报告。
⑷排水及雨水管道的安装必须做到管卡﹑托勾固定方法正确牢固, 管﹑槽接口无渗水, 排水畅通;管道主管必须进行通球及通水试验, 以不堵塞为合格。
⑸给水管道应依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试压, 保证管道不渗漏。●
摘要:文中针对渗漏原因, 从监理的角度, 提出了相应的防治技术措施, 编制详细的监理细则以作为旁站的依据。
3.湖北房屋建筑监理细则 篇三
为保证西门粮库定销房工程施工质量,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不 得使用在工程上的原则,做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验监理十分重要,为此编制本监理实施 细则。
1.监理依据
1.1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
1.2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规范及检验方法标准。1.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质量的承诺。1.4昆山市质监站质监交底。2.监理工作程序
2.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及构配件必须按种类、规格、批号放置整齐,并设置明显 检验状态标识牌,以区别“已检验合格,可以使用”和“未经检验,不得使用”。
2.2工程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抄件(抄件 要签字并盖章,原件存放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以备查。提供的合格证上应注明实际 收到的时间及数量,并签字。
2.3所有原材料抽样及两块试块检验,均采取监理现场见证抽取试样,试件送样由监 理、施工单位、业主或市检测中心派专人到工地负责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值
3.1本工程管桩采用:PHC-500(100 AB-C80-(12, 11, 11;13, 12, 12开口 桩尖, PHC-500(100 AB-C80-(10, 11闭口桩尖,及 PHC-500(100 AB-C80-10抗拔桩。
本工程预应力砼管桩必须进行现场随机抽样,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做结构性能检验,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管桩抽检数量为每 300节或不满 300节抽一节,如检测不合格,需加 倍检测。
预应力砼管桩进场后,对管桩的外观尺寸进行检验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标准:(1外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裂缝;(2外形尺寸:桩径:±5mm;管壁厚度:±5mm;桩尖中心线偏差 <2mm;顶面平整 度:<10mm;桩体弯曲:1/1000 L(L 为桩长。
(3检查方法:外观检查,外形尺寸测量。3.2钢筋原材
3.2.1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 批重量不大于 60t。执行 GB701-98标准生产的低碳钢热轧园盘条,每批应取拉伸试样一 个,不同盘取弯曲试样 2个;按 GB13013-91和 GB1499-91标准生产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 光园钢筋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在每批材料中,随机抽选两根钢筋,取 2个拉伸 试件、2个弯曲试件。
3.2.2施工单位提取钢筋原材时,应对照钢筋出厂炉批号牌,向经销商索取出厂合格证 明和检验报告,未见到检验合格报告或证号不符,应拒绝提货,更不得加工该批钢筋。钢 筋进场时,应向供货方索取随车印有炉批号的钢材质量证明,与监理共同立即按炉批号抽 取试样送检。
3.3钢筋焊接试件
3.3.1闪光对焊:采用闪光对焊形式连接钢筋,以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 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 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6个 试件,其中 3个做拉伸试验, 3个做弯曲试验。
3.3.2电弧焊接头: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 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 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 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 为一批,不足 300个时,仍作为一批,从每批随机切取 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3.3.3电渣压力焊:应以 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3个 试件做拉伸试验。
3.3.4预埋件钢筋 T 型接头:以 300个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 累计计算,当不足 300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应从每批预埋件中随机切取 3个试件进行 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200mm ,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 60mm。
3.4水泥
3.4.1水泥进场后,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并立即按编号取样送检。
3.4.2水泥委托检验取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 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4.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 20点以上,经混 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 6kg。
3.4.4水泥进场后,有业主、施工单位、监理见证抽样送检,水泥进场抽样送检后,在 未得到检测单位 3天合格报告前,一律不得使用。
3.5砂、石
3.5.1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批量视生产厂规模而定,年产砂、石子 1百万吨以 上,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 600t 为一批,不足 600t 亦作为一批。
3.5.2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砂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 8份
20~50kg组成一组 样品;石子取样,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样 15份组成一 组样品。
3.5.3每验收批,要对砂的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等进行检 验。
3.6烧结普通砖
3.6.1烧结普通砖 , 检验以 3.5万 ~15万块范围为一批,但不得超过一条生产线的日产 量,不足 3.5万块亦按一批计。外观质量检验的砖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 品堆垛中抽取,数量为 50块。尺寸偏差检验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 中抽取,数量为 20块,强度等级的检验,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 取。测定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f、强度变异系数 δ、标准差 s。
3.6.2不同生产厂家的砖,不是同一验收批的砖应分别堆放,便于区别和取样。3.7防水材料
3.7.1本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为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3.7.2防水材料进场后,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并注明生产日期、批 号、规格、名称、数量,随机抽取试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7.3防水卷材的取样
(1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 1000卷抽取 5卷, 500~1000卷抽 取 4卷, 100~499卷抽取 3卷,小于 100卷抽取 2卷。
(2对抽检的卷材进行规格和外观质量检验。
(3在外观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每卷裁取在距端部 300处,取 1m 长的卷材封扎连 同配套的辅材送国家认可的防水材料检测中心测试。
3.8商品混凝土。
3.8.1审查预拌砼生产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商品砼生产企业必须为二级以上资质等 级。考察生产企业的设备情况、生产能力、管理水平。
3.8.2为保证砼的可泵性且不堵塞管道,现场每隔 2~3h 检验 1次坍落度,承包单位安 排专人观察每罐砼的出料情况,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抽查,不合格者退回。
3.8.3预拌厂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水泥品种、标号及水泥准用证;②水泥、砂、石料、外加剂、掺合料的原材复试报告;③骨料的种类和最大粒径;④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及掺量;⑤应对砼中的总碱含量作测试或计算。⑥砼强度等级、砼配合比和坍落度;⑦标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和试块强度统计表。
3.8.4砼强度试块:在预拌厂和浇筑现场分别留置,按 100m 3的同配合比砼为一批,如 一个工作班次少于 100m 3,也按一批考虑;当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砼超过 1000m 3时,按每 200m 3作为一批。每批应至少留置一组(3块强度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 要确定。
3.8.5抗渗试块:连续浇注砼量在 500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各 6块;每增加 250~500m3砼,应增加留置两组(各 6块。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 块,其中一组应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另一组与现场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 28天。
3.8.6试块报告以 28天龄期的标准养护试块为标准,砼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用统计方 法,试块强度超过设计值一倍的试块,对其所代表的工程部位应进行检测。对底板大体积 砼,可用 60天的后期强度。除应在预拌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现场仍应按以上规定留置 试块。
3.8.7混凝土试块以 28天龄期的试压报告为准。3.9砌体、砌筑砂浆
3.9.1加气砼砌块,用同一种工艺制成的同等级的 1万块为一批,砌块数量不足 1万块 时亦为一批,由外观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 5块作抗压检验。
3.9.2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强度等级、和易性要求,并具有足够的粘结力,砂浆配合比 报告应由有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经试配后提出。
3.9.3砂浆试块的留置,每一层楼或每 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 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一组六块。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 有变更时,应另作试块。
3.10外加剂
3.10.1外加剂是在拌制混凝土或砂浆过程中掺入,用以改善混凝土或砂浆某种性能的 物质,掺量不大于水泥重量的 5%。外加剂的品种较多,合理选择和正确使用各类外加剂。使之在掺入后能改善性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10.2外加剂选择的品种及掺入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或砂浆性能的要求、施工及气 候条件、所采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等因素,应有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经试验后,确定使用 配合比。
3.10.3供应外加剂的生产厂家应提供生产资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保书、使用说明 书和近期检验报告。
3.10.4检验取样,以生产厂家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相同的产品为一批,同一编号的产 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每批取样数量不少于 0.5t 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检验项目按 GB8076-87标准规定的各种外加剂检验项目执行。
3.10.5各种外加剂必须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3.11钢结构焊缝检验
3.11.1钢结构应经过检查验收,才允许进行安装。
3.11.2焊缝外观检查,一般用肉眼或量具检查焊缝的母材的裂纹及缺陷,也可用放大 镜检查。
3.11.3焊缝厚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焊缝的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未熔合、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和针状气孔等缺陷,焊接区无飞溅残留物。
3.11.4按二级焊缝要求的钢结构,应按总焊缝长度的 20%进行无损探伤检验。钢结构 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有探伤资质的检验单位提供的探伤检验报告。
3.11.5每个焊缝超声波探伤检验点都应有明显的识别标记,并在焊缝边缘母材上打检 测编号钢印。
西门粮库定销房工程 监理细则 3.11.6 超声波探伤的每个探测区焊缝长度应不小于 300mm。对超声波探伤不合格的检 验区,要在其附近再选 2 个检验区进行探伤;如这 2 个检验区中又发现 1 处不合格,则该 焊缝必须全部进行超声波探伤。3.12 保温隔热材料检验 保温隔热材料好坏直接影响保温性能及能源消耗,为此保温隔热材料进场要检查质保 书、最近检测报告及外观质量,随后抽样封存,送国家级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使用。3.13 门窗检验 3.13.1 门窗进场后要检查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制作时工序检验 单、出厂检验报告(门、窗各一份)。3.13.2 有密闭要求的门窗除按一般门窗检测指标外还应进行密闭试验。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1 所有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均采用封样抽检。4.2 凡检验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在监理监视下退场处理。4.3 健全材料检验质保体系,业主、施
4.监理Ⅱ标路基监理实施细则封面 篇四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地基处理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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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处理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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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基床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福铁路(闽赣段)监理二标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堤填筑监理实施细则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福铁路(闽赣段)监理二标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堤填筑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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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基防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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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基防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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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基过渡段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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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基过渡段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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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基支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福铁路(闽赣段)监理二标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基支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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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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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路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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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二年三月
V2.0
合福铁路(闽赣段)HFMGJL-Ⅱ标段
地基处理监理实施细则 基床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路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路堤填筑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过渡段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防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支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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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专业监理细则 篇五
脱硝改造电气专业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脱硝系统改造工程,电气系统采用的电压等级:380/220V供配电系统,电气控制与保护,照明、检修系统及安全滑线,电气设备布置,防雷接地系统电缆及敷设和电缆构筑物,防火封堵,通讯系统,设备和材料清册,引风机和空压机改造等;空预器新增吹灰器,满足电厂电气系统的接口要求。二.编制依据:
1.大唐国际合山桂冠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烟气脱销工程,工程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审批文件及施工强制性条文,电气、热控系统和设备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规范的合理的技术条款。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作相关的规定、规程、规范、承包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三.工程监理范围: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1号机组脱硝系统改造工程,电气系统范围包括: 电气接线,照明及检修,防雷接地,行车滑线,通信,电缆敷设,消防报警,电气保护、监控、监测、防火封堵、通信系统、电气设备布置、设备和材料清册、引风机和空压机改造等。
380V 电源 两路 AC380V/50HZ 三相四线电源(每路负荷容量不少于 150KVA)供电给脱硝系统低压 MCC 段;两路保安电源(每路负荷容量不少于10KVA)的供电给脱硝仪表及 DCS 系统;
UPS 电源:脱硝系统的仪表、脱硝控制系统所需 UPS 电源(由业主方的本单元机组电气 UPS 提供),负荷容量不少于 10KVA。
其它电源:涉及到引风机及空压机改造的高压电源及低压电源。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此:
A.6kv/0.4kV 配电装置。B.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敷设。C.电缆保护管及附件。D.接地扁钢和滑触线。E.、照明、检修、通风。
F.、SCR 区及锅炉钢架上照明灯具的选用及照明安装。G.通讯系统(包括分配线箱、电话电缆、电话机)等。相关规程、规范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200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01)《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2008)《火力发电厂厂内通信设计技术规定》(DL/T5041-2012)《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0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0)《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2-200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19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1993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5028-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400-9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2001 四.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即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相关各专业的施工联系。2.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3.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对现场使用的电气、热控专业施工图纸审查。
4.审查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监督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证书;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项目及其要求等考核。5.审核确认设计变更内容。
6.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7.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建立的安全制度、安全监督人员到位的情况;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8.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一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9.审批承包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0.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旁站质量检查和验评。参与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
11.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1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文件的收集、汇总及整理,认真编写日志。
13.实施对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
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14.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并监督实施。15.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工程付款必 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16.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检查本专业的质量、安全、进度、强制性标准执行等状况,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必要时报告。应用现代项目管理手段和要求在计划时间内,安全、环保、优质、高效、廉洁地建
成工程,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达标投产,争创样板工程 17.检查电缆敷设、号牌标志清楚,规格符合设计要求;电缆绝缘、接地、防火封堵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
18.监督检查各电气设备接地线和防雷接地及室内配电装置接地、母线接地(就近重复接至地网);保护地线(PE线)由各支路分别接至配电箱,合并接地;接地电阻测试:照明网络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工作中性线(N线)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相邻接地引下线间电阻测试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五.监理工作目标 7
质量控制指标;
1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2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3单位工程的质量优。4.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整齐。
5.安全控制目标;坚决执行“安规”要求,消灭重大伤亡事故,无轻伤以上事故。六.监理工作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的技术标准及行业技术标准、法规及规范的有效版本。.《火力发电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DL/T 5427-200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4.4.《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1993-1993 5.《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气装置篇)(电14.2.1表)七. 质量监理措施 7.1 事前控制
7.1.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资质。
7.1.2对施工单位用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禁止使用。7.1.3对设备按设计图纸验收
7.1.4对于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必须进行技术鉴定,无鉴定资料不得使用。
7.1.5参加专业图纸会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商讨解决办法。
7.1.6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抽查关键作业指导书。
7.1.7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质量、安全,保证网络体系。7.1.8检查和参加重要施工项目的技术交底。
7.1.9审查和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和设立质量控制点(停工待检点和见证点)。
7.1.10审查开工报告,并复查开工条件,对不能满足和保证施工条件及工程质量的项目,严格控制开工。7.2 事中控制
7.2.1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作业,要经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签证验收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7.2.2对建筑与安装中间交接进行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安装。
7.2.3参加重大设计变更的讨论会,提出监理意见。在设计修改时,必须有设计修改通知单。
7.2.4经常在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于违反合同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的活动,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7.2.5对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按规定的质量验评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对重要施工阶段,组织阶段性质量监督活动。
7.2.6施工单位发生质量事故后,要以书面形式及时报监理公司。7.2.7在现场巡视中,检查安全施工情况,协助解决问题,对违 反安规行为及时纠正。安全工作特点:
a、工期时间紧、任务重,施工现场场地狭小;
b、施工单位和人员多,交叉作业、危险点、危险源多;
在现场巡视中,检查安全施工情况,协助解决问题,对违章作业等“三违”现象及时制止。7.3事后控制
7.3.1对已完工的单位工程经检查、验收后签证验收。7.3.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技术资料。7.3.3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7.4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
7.4.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部颁发的有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及时参与质量检验和等级评定签证工作。
7.4.2对施工技术记录和质量记录等进行审核,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正确性,要 符合“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的规定。7.5工程竣工验收:
6.监理人员奖惩细则 篇六
监理人员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监理人员在东站建设中的作用,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按期完成,经公司研究特 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监理人员每班必须在重点工程点现场盯守,脱岗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
2、值班监理人员每天向甲方签到2次(8:00和17:00),缺一次罚款50元。
2、发现问题后未及时上报,罚款50元;
3、监理人员检验后的项目,发现存在偷工减料现象,一次罚款200元,存在不合项时罚款50元;
4、未及时完成监理内业资料(包括监理日志、施工报验资料审签等)严重滞后(拖延时间超过一周以上)一次罚款50元;
5、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直接由总监或甲方处理;
6、由总监或甲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责成相应人员落实,未及时落实又未报告的,根本未落实、玩忽职守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直接辞退;
7、监理人员向总监请假后且必须经甲方代表了解后,无故不请假或工作面没有监理人员的罚当班监理和总监分别100元。
8、因故离开公司或转调公司其他项目的,交齐所有应由本人完成的内业资料并签署质检资料完毕,完成与接任监理工程师(员)的交接手续,在总监、甲方允许下离开工地的,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否则不能结清相关费用,直至满足上述要求为止;
9、因其他工作原因,被总监或甲方警告两次后,第三次直接罚款50元,并严厉警告;
10、为确保监理人员人身安全,所有监理人员在现场不允许私自驾驶车辆和乘坐非人车辆,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二次给予清场。
11、要求所有监理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中午任何人不允许喝酒,如发现酒后上岗者,一次罚款50元、二次罚款100元、三次给予清除。
12、井下遇到构造或顶底板有变化、其他预兆时,监理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深入现场组织会同甲方有关人员确定施工方案,并做好记录。
12、以上各条,领导审核后以季度为单位,对于未出现违纪的监理人员进行相应奖励。
7.创城监理细则 篇七
创建文明城市 施工方案
编 制:
审 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5月 1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组织措施
三、管理措施
(一)工作目标
(二)创建标准及责任划分
(三)工地卫生
(四)文明建设
(五)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场所的基本要求
(六)消防设施 三通一平和排水控尘、控废
(七)作业区域的条理化和防(围)护
(八)材料、设备工具存放保管
(九)工地消防
(十)生产环境方面要求
(十一)施工人员生活环境与生活条件方面要求
万科·兰乔圣菲A区项目创建文明城市施工方案
一、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工程名称:万科·兰乔圣菲A区
建设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环卫南路59号 工程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雅玛西岸房地产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新疆分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勘查单位:新疆新工勘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新疆原创城市设计研究院 建筑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 筑 层
数:地上11层
地下1层 工程特点:
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环卫南路59号。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七度,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4274.54㎡平方米,共计21栋单体建筑,其中9栋小高层(11层)地上建筑面积45367.82平方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16730.30平方米;10栋(3层)联排别墅,地上建筑面积14521.3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06.5平方米,1栋商业楼(2层)建筑面积1100.08平方米。
建筑工程设计主楼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不低于一二级。本工程模板体系采用竹胶合板及钢管支撑体系。
二、组织措施
成立创城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丰
组
员:吴永红、王国文、马文涛、陈超伟
创城小组的权限、责任、范围包括:创城小组的权限:创城小组发现未按监理方及建设方批准的创城方案施工的,有责令施工队限期整改的权力;如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甚至要求返工、整改;创城小组的责任:尽量消除因施工原因造成不必要的问题;创城小组的负责范围:本细则中所涉及的属我方承包范围的文明施。
三、管理措施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确保文明施工,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测评标准及任务分解的要求,我部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创建文明城市措施,对所有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增强施工人员的创城意识;
(二)要求施工单位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做到“方案指路,样板先行”,样板间(样板墙)必须经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三)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工序的交接与会签制度;
(四)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成品保护制度,发至各参建方。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安全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亲情化、施工现场氛围和谐化为目标,认真落实改变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及农民工生活环境的各项措施,确保在文明城市每月测评工作中不丢分,确保在文明城市国家验收中不丢分;
1、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争创工作顺利开展,基建办成立争创“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为创城工作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
2、增强大局意识,落实工作责任。我单位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责任的落实。
3、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工作体系。项目部定期组织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安全生产
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外包制与外包工管理、有关合同和协议;
2、“三宝”使用和四口临边防护设施必须达标 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使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3、脚手架设施达到检查标准并有验收使用手续 包括悬挑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每周检查一次,及时整改,治理隐患;
4、施工临时用电达标,推行三相五线制,设专业人员管理,对建筑工程与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干线架设等必须达到建设部颁标准、井字架及龙门架验收合格并挂牌使用 验收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保险标牌信号醒目,架
体稳固,井架安全防护、卷扬机、吊索绳卡符合规范;
5、大型施工机械达标和安全使用 塔吊、各类吊机和人货两用电梯必须达到部颁标准,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其驾驶员、指挥员持有效证上岗,每天有运做记录;塔吊的三保险、五限位齐全、灵敏可靠,其它各项符合规定;人货两用电梯的保险限位齐全有效其它符合规定;
6、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 有具体的安全监护实施计划,实施楼层安全监控的具体做法,楼层安全监控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带胸卡;
二、创建标准及责任划分
(一)施工现场总体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封闭围挡,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并达到稳固、整洁、美观,主次干道均采取彩色喷绘装饰,喷绘应包含有醒目的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标语。
2、现场入口必须设置封闭大门,封闭大门不得透视。大门门头美观醒目,大门外挂建设工程公示牌、建筑节能公示牌。
3、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
4、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或用餐房)、厕所、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池(或容器)等临时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现场人员在大门入口的摊点用餐。
5、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6、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施工道路、加工作业场地、材料堆码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场内合理设置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
7、入口大门处设车辆清洗装置,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进行冲洗,确保车辆清洁,不得带泥驶出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输。
8、场内散体材料、建筑垃圾应砌池分类集中堆放、遮盖,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运。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0、工地建立企业特色标志 工地的门头、大门、旗杆设置实行各企
业有各自特色的统一标准,标明集团、企业的规范简称,工地内须立三根旗杆,升挂集团、企业的旗帜。
11、工地区域分布合理有序、场容场貌整洁文明 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场容场貌整齐、整洁、有序、文明、材料区域堆放整齐,并采取安全保卫措施。
12、设置醒目安全标志 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13、设置“七牌一图”
(1)工程项目简介牌: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工地四周范围、面积,工程结构和层数,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2)工程项目责任人员姓名牌:包括工程项目责任人、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卫生员、施工员、计划员、材料员;(3)安全六大纪律牌(4)安全生产记数牌(天)(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6)防火须知牌(7)卫生须知牌(图);(8)工地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4、工地必须作到三通一平、排水畅通 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三、“工地卫生” 生活“五有”设施齐全 现场“五有”设施齐全、设置合理。生活区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除“四害”,排水、排污畅通 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控制四害孽生。排水、排污畅通,有条件时应有绿化布置。宿舍等整齐清洁 宿舍统一使用36V低压电,日常生活用品力求统一放置整齐,现场办公室、更衣室、厕所等应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食堂达到卫生要求
(1)、食堂的搭设应符合规定并办理报批手续;(2)、食堂内和四周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
(3)、盛器应有生熟标记,配纱罩,有条件的食堂应密封间;(4)、每年5~10月,中、夜两餐食品都要留样(不少于50克),保持24小时并作好记录;
(5)、餐具、茶具要严格消毒,使用的代价卷每天消毒、防止交叉污染,茶水的供应应符合卫生要求;
(6)、炊事员每年进行体检,持有健康证和卫生上岗位证,并必须作到“四勤”,“三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垃圾管理 装于容器、放置定点,有专人管理,定时清理
四 “文明建设”工地宣传要求 在工地四周设置反映企业精神、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工地内设置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及时反映内外动态。班组建设要求 加强班组建设,工地为班组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有良好的班容班貌,有三上岗一讲评的安全记录,提高班组素质治安综合治理要求 加强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到位,外包队伍情况明、建立档卡、签定治安、防火协议书、加强法制教育。社区服务要求施工期间与地区合作,开展共建文明活动、为民着想,降低施工噪音、努力作到施工不扰民,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防火安全
(1)建立防火安全组织、义务消防队和防火档案;明确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操作岗位的防火安全职责;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并落实防火至制度和措施;(3)按施工区域、层次划分动火级别,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设置专门仓库存放。
(5)施工安全、施工文明与安全文明施工技术
1)创文明工地就是创安全工地,施工的文明将带来施工的安全。创文明工地的目的是树立文明形象、确保生产安全。在上述文明工地标准管理规定中,绝大多数的规定都与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有关,它们几乎概括了安全生产方方面面的管理要求。因此,创文明工地就是创安全工地,以施工的文明来缔造施工的安全。
2)安全与文明密不可分,它们共处于一体之中,组成了安全文明的共体。尽管上述规定将安全类的条款与文明类的条款分别列出,但安全条款中有文明要求,而文明条款中又有安全要求。实际上,它们之间密不可分,共处于一体之中,作成了安全文明的共同体。因此,我们对于安全和文明及其关系必须有这样的认识。
4)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是施工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是施工科学技术的集中体现,因此,它是施工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
5)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的任务和内容组成。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的任务是缔造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状态和规范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文明行为。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状态包括创造安全文明施工场所和采用安全文明施工的工艺和技术两个大的方面,而施工生产的安全文明行为即进行安全文明作业和操作。这三个大的方面的技术及其各个分支,就构成了安全文明施工技术的体系,鉴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的5个组成环节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又是其中的基础性环节,因此,它的项目不可避免地会与其它几个环节项目有某种程度的交叉情况存在。
五、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场所的基本要求
1、施工场所的分类施工场所按其范围和施工特点可分为以下类别
(1)工程建设区域,即一个大的工程建设项目所划定的建设区域,包括竣工区域、在施工区域、待建区域、企业生产区域和企业生活区域等。它的有关规划安排应符合维护所属城市或地方的地域环境、城市市容、交通条件、安全文明等的要求。
(2)施工工地,即在施工程的施工区域,包括施工和生产作业区、材料堆放场地和库区以及管理和生活临时设施区。
(3)施工作业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区域或地段,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单项作业和正常配合作业区段,即以单项作业为主导、伴有其它配合作业的区段。例如进行结构、墙体施工的作业区,以结构和墙体为主,其它水、暖、电、卫敷管作业配合进行的区域。
2)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的单项作业,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2、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场所的基本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基本要求序次 项目 基本要求 1 区域划分 按功能划分成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置区、施工管理生活设施区等 2 区域交叉保护 对有安全问题存在的区域交叉部分采取保护措施塔吊设置 满足作业覆盖要求和臂杆回转域内的安全要求、外域围护
1)工地周边设置与外界隔离的围挡;
2)临街或在人口稠密区、宜砌围墙,脚手架外侧面全封闭围护、三通一平和排水
5、工地临时用电设施
6、标牌、标志设施企业标志、工程标牌、安全标志齐全
六、消防设施 三通一平和排水控尘、控废
1平整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无坑洼
2车行道、人行道坚实平整,有良好视野,雨季不存水,出入口之间畅通,必要处设交通标志;轨道(塔吊等)与车行、人行道交叉处采用平接措施。电通、水通 工地供电和供水线路架设要通 0 排水、排污 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设污水沉淀池,妥善处理污水,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控尘、控废 控制工地的尘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清理高处废弃物宜使用密封式筒道或其它防尘的方式,定期清理废弃物,禁止将含有废弃物和有毒物质的垃圾土做回填土使用。
七、作业区域的条理化和防(围)护 作业区域的条理化 有满足要求的操作场地或作业面,清除影响作业的障碍物,妥善处置有危险性的突出物,材料整齐堆放,有良好的安全通道。拆除物品的清理 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等材料物品以及施工余料、废料、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去,木料上的钉子应及时拔掉或拍到(防止扎脚)有危险作业 区域的防护 凡有可能发生块体或物品掉落、弹出、飞溅以及其它伤害物的区域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保护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
八 材料、设备工具存放保管 材料、物品 的码垛堆放 按规定平整场地、设置支垫物;按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和不超过规定高度;材料应离开场地围挡或临时建筑墙体至少500mm,并将两头进口封堵,严禁紧贴围挡或临时建筑墙体堆料。材料、物品 的支架堆放 易滚(滑)和重心较高的材料物品的支架堆放,其支架应稳定可靠。必要时应进行设计,严格设计要求设置。易燃和有毒 物品的存放 油漆、稀释剂等易燃品和其它对职工健康有害的物品应分类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并有消防用品的专用仓库内,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的场所。
九、工地消防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技术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1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并建立消防组织;(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消防梯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喷嘴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3)、水带收藏时应单层卷起,竖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口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泄露,使用时不得摔压;(5)、消火栓按室内、室外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油,消火栓应经常清理,冬季采用防冻措施。
3、24m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实施;(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3)、设专职消防监护员巡回检查;(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4、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通畅;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3)、不准用做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十、生产环境方面要求
1、建筑工地每天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道路冲洗,试行“门前三包”,必须保证大门外范围干净整洁,严禁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
2、在建筑物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2
3、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4、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等急救器材。
十一、施工人员生活环境与生活条件方面要求
1、施工现场宿舍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每天有人负责保洁。严禁在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
2、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并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证件张贴上墙。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必须设置纱门纱窗纱罩,生熟必须分开存放,食品应有遮盖。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缸,并应及时清运。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室,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米,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使用和出售变质食品。
4、生活区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3
进一步增强文明施工意识,提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切实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照标准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
认真贯彻落实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保工作的通知》乌建发【2016】364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部署、落实各项维稳举措、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企业和社会的财产安全,同时提高对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稳定,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给本项目及本项目人员所造成的损失,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供安全保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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