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案例分析

2025-04-04|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发票案例分析(共10篇)(共10篇)

1.发票案例分析 篇一

浙江省破获“5·08”专案成功摧毁一批制售假发票犯罪网络经浙江省杭州、湖州、绍兴等地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杭州为中心,形成多个制售假发票网络,辐射至浙江省各地及其他省市。为彻底摧毁制售假发票网络,浙江省公安厅决定设立“5·08”专案,对各地经营的案件线索并案侦查。今年5月22日,浙江省公安厅指挥杭州、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50余人,统一开展行动。截至5月26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8人,捣毁制假窝点1个、非法开票窝点27个,查获各类假发票105万余份、假印章近1000枚、制假及非法开票设备一批。浙江省国税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以此案为契机,严厉查处使用假发票的企业,打击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

2.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例分析 篇二

就在这年下半年,陶某跟负责人包某说,自己有个客户需要发票,希望包某能帮忙将发票抬头开成自己客户的,到时候染费会由该公司回到包某印染厂的账户上。包某心想,陶某是自己的大客户,况且陶某也是在自己的厂里染布,开个发票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就答应了。随后,陶某将自己客户公司开票资料给包某。

就这样,包某按事先说好的要求,先后为陶某虚开出了4份税额合计人民币11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然而,包某不知,自己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3.税务登记与发票领购模拟案例 篇三

一、项目案例

企业概况

(1)纳税人名称:哈尔滨市黄河实业有限公司

(2)纳税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法定代表人:赵兵

(4)地址及电话: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10号0451-89874665

(5)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香坊区支行3500 0431 0900 6690 353

(6)税务登记号:2301 1069 0855 686

(7)主管国税机关: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税务局

业务资料

(1)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哈尔滨市黄河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 000万元,由长江实业集团(营业执照:***)、李天(身份证号:***259)和张勇(身份证号:***798)共同发起成立。其中,长江实业集团投资4 500万元,占投资比例90%;李天投资300万元,占投资比例6%;张勇投资200万元,占投资比例4%。各方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分配利润。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 0710 0071 377;经营范围汽车轮胎的生产与销售;成立日期2010年1月1日;营业期限2010年1月1日—2030年1月1日。

(3)企业组织代码证:代码6908 5568-6;有效期自2010年01月01日至2015年01月01日。

(4)企业的其他有关信息

邮政编码:150030

从业人数:200人,其中专业财务人员6人

法定代表人:赵兵,身份证号码:2301 0519 6910 1530 21

财务负责人:方正,身份证号码:2301 0319 7307 3024 46

办税人员:王力,身份证号码:2301 0419 8307 1356 58

会计报表种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预计年销售额200万元。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一次摊销

折旧方式:直线法;固定资产原值:400万元

E-mail地址:huanghe0451@163.com

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税务登记号:2301 1069 0855 686

(5)哈尔滨市黄河实业有限公司办税员王力2010年1月15日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等事宜。

(6)哈尔滨市黄河实业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经董事会决议,于2010年10月增加投资500万元人民币,由民生集团以设备和技术投资入股。2010年11月28日在增资到位并经信恒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办税员王力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国家税务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7)假设哈尔滨市黄河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因破产无法继续经营,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依法终止纳税义务,办税员王力核查该公司的计税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相关计税资料有:应交增值税300万元,所得税150万元,均已缴纳无误;应交未交印花税总计1万元,并应缴纳滞纳金0.05万元;香坊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发票领购簿》一本,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尚未使用。该公司与2018年12月20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8)哈尔滨黄河实业有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后,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10万元版1本和两联增值税普通发票万元版20本。由于首次领购发票,办税员王力2010年1月2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业务。

二、项目要求

(1)填写开业税务登记表、税种核定表、一般纳税人核定表,领取税务登记证;

(2)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

(3)填写注销税务登记表;

(4)填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领购发票审批表》、《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

填 税务登记表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142集体联营企业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企业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500外国企业

600非企业单位

7.“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02 —林业03 —畜牧业04 —渔业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 —非金属矿采选业11 —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14 —食品制造业15 —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17 —纺织业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22 —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 —医药制造业28 —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制品业30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4 —金属制品业

—普通机械制造业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48 —建筑安装业49 —建筑装饰业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52 —道路运输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54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56 —管道运输业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58 —仓储业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61 —计算机服务业62 —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63 —批发业65 —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66 —住宿业67 —餐饮业

J―金融 业68 —银行业69 —证券业70 —保险业71 —其他金融活动K―房地产业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 —租赁业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研究与试验发展76 —专业技术服务业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管理业80 —环境管理业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 —居民服务业83 —其他服务业

P―教育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 —卫生86 —社会保障业87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新闻出版业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90 —文化艺术业91 —体育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93 —中国共产党机关94 —国家机构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4.发票案例分析 篇四

真票虚开的“克隆增值税专用发票”

―――警惕一般纳税人商贸批发企业涉税犯罪的新动向

蚌埠国税局 刘强胜

近日,B市国税局成功查处了两起商贸批发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克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克隆发票”)的方式抵扣税款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涉税犯罪的案件。

一、“克隆发票”案件的形成

近年来,国税系统广泛推行金税工程建设,基本杜绝了“假票虚开”和“大头小尾”现象的发生,犯罪分子更多的是采用“真票虚开”的方式进行涉税犯罪,“克隆发票”就是其中一个新的犯罪动向。目前国税系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开票系统是对发票的七要素进行加密(即: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而形成了84位密文,但是对购、销双方的纳税人名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无法进行有效监控。犯罪分子利用了这一漏洞,首先在防伪开票系统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以获得84位密文,然后再利用编辑软件或其他软件重新制作购、销双方的纳税人名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并在发票的密文栏套用已经获得84位密文,重新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

抵扣联,完成发票的“克隆”。受票方所在的税务机关在对抵扣联进行认证时,由于只解密84位密文,比对结果肯定相符,从而逃避了金税工程的监管。只有将发票联、抵扣联与记帐联在一起比对,方能发现属货物品名不同的“阴阳发票”。

例如B这两家涉税嫌疑企业属于中间环节的洗票企业,首先从上游企业取得进项发票。上游企业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开具的货物名称为皮棉,而开给B市企业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上的货物名称则为铁粉等。上游企业为避免缴税,自己则利用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自行填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进行抵扣税款,并向中间环节企业大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克隆发票”。中间环节涉税嫌疑企业再向下游企业进行开票,实际无真实货物交易。下游企业取得专用发票后,或用于抵扣税款或用于出口骗税。

二、“克隆发票”案件的主要特征。

1、跨地区、团伙作案。犯罪分子利用增值税“链条”管理方式,跨地区组建“开票企业”和“受票公司”,购销两头在外,多道环节进行“开票”和“洗票”,人为增加案件的侦破难度。

2、涉案企业多为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本少、但经营范围门类齐全,存续时间短、走逃现象较为严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中不少有农产品和矿产品等税率为13%的经营

内容。

3、涉案企业的货物货款结算大量采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如我局查处的上述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私刻印章、伪造票据、合同等手段编造虚假的货物交易和资金结算,以达到迷惑税务机关的目的。

4、企业的法人代表均是外地人,平时很少在公司露面,大多是在外地遥控指挥,增加了税收日常监控的难度。

5、企业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期间都是“零申报”或低税负申报,辅导期结束后都出现异常申报,其特征是销售金额猛增,与注册资本或货币资金的循环不相匹配。

三、加强对“克隆发票”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1、把好一般纳税人认定关。

要严格按照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文件精神,重视案头审核、约谈和实地查验工作。其中约谈对象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出资人、财务负责人和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业务管理人员;实地查验工作应包括是否有相应仓库、是否有相应经营规模、销售合同是否和企业经营内容相符等;对于外地经营人员,要核实身份证的真伪,身份证是否和本人一致等;对于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尤其强调的是有关涉税文书内容必须依法、真实、有效,不得出现伪造、代签、缺项等严重违规行为。针对当前我市出现的商贸企业虚开案件,建议各主管单位针对近2年来所有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存在类似违法情况的企业。

2、把好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关。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安排专人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于申请辅导期转正的企业如出现销售额异常、税负异常或出现不符合总局规定的四个转正条件任何一条的情况,均应相应延长辅导期或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不得出现“带病”转正等现象。建议主管分局在检查人员选择安排上,可考虑实行“回避”制,尽量不要自己评估检查自己管理的户。签字必须由检查人员本人签字,涉及的转正文书应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3、把好一般纳税人日常巡查关。

对纳税辅导期内的商贸企业,主管国税机关要实行片管员负责制,税收管理员应每月对企业进行实地查访,了解企业的发票使用、会计核算、资金运行及货物购、销、存等情况,并作书面记录,转交给评估人员作为纳税评估的基础资料。评估人员要按月进行纳税评估,重点分析企业的专用发票开具、销售额变动和进项税额构成等情况,经评估发现企业申报纳税异常或有虚开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额嫌疑的,应立即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处。对于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

人员、防伪税控系统开票人员、购票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跟踪了解。对于“买壳”经营企业,应自企业变更之日起,实行纳税辅导期动态管理。对于辅导期结束后,销售额和发票使用量突然增大的商贸企业要及时进行纳税评估,重点检查是否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

4、把好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限量审批关。

对于辅导期内的小型商贸企业,应实行按次限量和验旧购新制度,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每次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每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再次领购应预缴税款;对于转正后的小型商贸企业,原则上最高开票限额也不得超过一万元,如果开票限额确实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税务机关应派员进行实地察看。

5、把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日常管理关。

对于办税服务厅认证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认证发票,妥善保管好有关印章,对于发票企业名称与企业实际名称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对于负有片管责任的税收管理员应经常到企业检查专用发票抵扣联保管工作,通过省局即将下发的专用发票检验器抽查发票真伪;对于比对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抵扣凭证,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增值税抵扣审核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通知企业做进项转出,并于次月申报期后进行复核;对于企业申请开具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仔细审核红字发票是否符合开具规定,对于前期已经抵扣的税额,是否及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并将企业对应的蓝字发票复印件和红字发票申请单、通知单一并装订、统一编号,以便日后查询。针对本次虚开案件的特点,建议主管分局对于进项税额发票以13%税率居多的商贸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实地核实是否存在虚抵进项、真票虚开的情况。

6、完善现行增值税政策弥补制度漏洞

目前曝光的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除了反映出税务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等管理漏洞外,更多的是反映出当前增值税税收政策和金税工程设计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增大了基层税务人员执法风险。

建议修订和完善现行农产品和废旧物资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堵塞不法企业通过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大肆偷逃税款的黑洞。

5.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篇五

目前国内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不同省市的发票种类及发票样式会存在一定差别。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经过认证,问题发票的存在不太常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很多省市是不可查询的,有的仅可以查看流向,即使有些省市可以查到,但是系统里没有金额开票时间等,并不能确保收到的发票是无问题,这个给财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于问题发票的危害这里就不赘述了。对发票真伪的判断我们要坚持一个信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通过几年的积累,这里知道企业有一些基本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的问题

1、假发票。发票本身是伪造的。

2、真发票,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付款方单位名称错误、货物名称不在开票方经营范围内,比如应开17%税率,票面上的税率为6%、3%,0等。

3、真发票,非税控系统开具。就是大家经常说到的大头票这种的。

二、通用识别方法

以下方法也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发票的识别。

此资料由深圳市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益提供,如有不明处,可联系我们!

1、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比如付款单位名称、税号是否正确;机打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收款单位及税号与发票专用章是否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发票相应信息填开的位置与发票本身印刷的位置差异较大等。

2、上网站查询。一般到当地的国税局网站或者地税局网站可以查询,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发票均在网上可以查到,并且即使网上查到是真发票,也可能是有问题发票。如果财务人员自己刮开的密码区,并且确认是第一次查询,如果网上查询结果为第二次,第几十次查询等,均为问题发票。

3、“税”可以变色。有些种类的发票的税在35度及以上高温可以消失。

4、发票监制章在一些票种上里面的圈是由文字组成的,并不是实线。但这个问题要注意,有些发票是实线,如果某种类别的发票的监制章里面的线是文字组成,发现有实线的一定要注意。

5、多数发票背面有印刷识别真假的方法。(鉴于本文用较简单的方法识别,对于放大镜、紫光灯等识别方法在这里不予阐述。)

6、发票的货物名称或者经营项目是否与开票方的经营范围一致。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尤其是第一次合作的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单位的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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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营改增后发票开具是国税还是地税。营改增后我收到过对方公司开具的地税系统的电信业的发票。

8、如发票为购买的发票,或者找其他人代开的发票,虽然财务不希望有这种情况,但是真有这种情况,一定要高度警惕,这种情况下出现问题发票的比率较大。曾经某单位为将款项从公司账中弄出来用于支付一些员工奖金等,购买发票将款项报销出来,这发票还是真的,但是对方偷偷作废了,后来税务局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个单位,这个单位的这40万发票不能进成本费用,并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并缴纳滞纳金。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识别方法

基础知识:目前国税分航天金税和百旺金赋两个开票系统供应商,这两个系统开出来的发票是有部分差异的。就增值税普通发票来说:

1、发票左上角,航天金税系统开具发票的是带有校验码,百旺金赋系统开具发票的是带有机器编号,百旺金赋开具发票的校验码在备注栏。这个是很重要的区分点。

2、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84位或108位,并且*为六角星。百旺金赋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112位,*为五角星。

3、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及文字的间距比百旺金赋的间距要大些。

4、两个系统开具的发票字体上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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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识别方法:

正如前文所述,有些省市是可以在网上查到的,例如北京国税局网站,有些省市是不可以的。由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较困难,用观察的方法还是很有效的,用这个办法辨别的问题几乎都退票成功。我们假设判断的前提为打印的密码在密码区的位置比较合适,如果不合适,相当于发票票面打印整体错位了,也可以比照下列方法进行判断。

1、发票左上角一定有校验码或者机器编号。

2、开票日期与印刷的“开票日期”的位置差不多,几乎处于同一行。

3、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六角星,百旺金赋系统开具的发票密码区为五角星。

4、购买方和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不是与其他三行左对齐的,是后缩1个字符的位置开始的。

5、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所在格左对齐。金额、税额与所在格右对齐。

6、金额、税额合计栏要比上面明细项的金额、税额字号要大,这个与价税合计的小写的字号是一致的。

7、价税合计大写的×,○×是连在一起的,中间没有距离,并且×的两条线是垂直的。大写的汉字之间是有距离的。

8、¥符号要注意样子,假发票的样子和真发票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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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航天金税系统开具的发票纳税人识别号的间距比百旺金赋的间距要大些。

10、收款人、复核、开票人应都靠左一些。

11、很多问题发票的整张发票的字体字号都与真发票不一致

12、对于有疑问的发票,不能判断或者确认不好,一定要与真发票去比对,仔细观察,一定会有破绽的。

不是上面所有条都满足才是有问题的发票,只要一部分几乎就可以确认了。

结束语

财务工作中少不了与发票打交道,我们要抱着谨慎的态度对待发票。对于超过一定金额(有的单位规定5000元,有的单位规定2000元等)一定要到网站查询真伪,并且将查询结果打印出来放到附件中。

6.发票案例分析 篇六

一、新《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了对“真票假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

“真票假开”,系指开具的发票都是真票,但其中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却都是虚假的“真票假开”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真票拥有方自己用真票填开虚假的经济业务内容;二是将真票卖给他人由他人填开虚假的经济业务。新《发票管理办法》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对“真票假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一,新设定了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嗦明确的第一和第三种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即“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和“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并在第三十七条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处罚标准达到50万元

第二,新设定了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同样最高处罚标准达

到50万元

第三,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新增了对介绍他人转让发

票等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处罚标准达到50万元

第四,新增了“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

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的规定,让社会共同监督发票违法行为

一、新《发票管理办法》并不仅仅重点打击发票违法行为的“卖方市场”

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新增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的第二种就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并新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最高处罚标准达到50万元;第三十九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刷、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违反规定的发票其金额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得用于申请退税

二、税务机关是如何判定发票违法行为人“知道”是私自印刷、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的1、从纳税人是否有货物或劳务交易行为上判定

在对纳税人取得的发票进行检查的时候,首先要合适清楚纳税人是否真正发生购销业务往来或是否接受劳务。在对纳税人的有关财务凭证、仓库资料、相关证人进行实地调查后,证实纳税人在取得发票期间,并没有货物交易也没有接受劳务,此时,可认定纳税人是“恶意”受让;若证实纳税人有真实货物交易或接受了劳务,则需要继续进行取证。

2、从纳税人购货或接受劳务和取得发票的有关内容是否一致上判定

供货或提供劳务的单位和发票是否一致;发票上货物名称是否属于供货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的生产经营范围;发票是否供货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所在地的发票。如果上面三种关系不成立,可认定为“恶意”受让

3、从纳税人取得的发票和货物或劳务之间的关系上判定 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货物和发票不是由开票方一并提供,也就是说,发票是从第三方取得的。这种情况可以认定纳税人是“恶意”受让,而不论是先有发票后有货物,或者先有货物后有发票

第二种情况是货物和发票由开票方一并提供。具体又有两种可能:一是开票方有货物,但用第三方的发票;二是开票方无货物,但用的是自己购买的发票

4、从资金结算往来情况上判定

7.发票案例分析 篇七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使用量的申请

Xx市国税局税源管理四科:

XXX公司成立于XX年X月,XX年X月办理了税务登记,于XX年X月被批准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人:XXX,财务负责人:XXX,办税人员XXX,生产场所位于XX区(办公场所位于XX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权属于该企业所有。

我公司是集产品制造、机械加工、机电修理、煤炭经销等为一体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该企业有13条生产线,设备年生产能力为18000万元,有334名生产人员,原材料购进渠道主要为:固定或区域性的供应商,生产货物的销售主要销售渠道为:直接式销售,销售对象主要为:XX集团和其他煤炭企业,企业注册资金为1310万元,截止目前已购进原材料6852万元,销售产品13385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673万元,生产销售情况与设备生产能力及生产人员匹配,会计核算健全。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预计年销售额由原来的1.3亿元扩展至1.8亿元左右,使得我公司原26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不够使用,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80份,月领购限量增至340份。望予以批准为盼。

XXXX公司

8.发票案例分析 篇八

《税法一》知识点:专用发票的作废处理

知识点:专用发票的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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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的作废处理(熟悉)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①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②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①“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②“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购买方必须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信息来源于财考网,原文地址:

9.报销发票规范 篇九

为了更好地加强公司报销单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确保索取发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现将每月报销费用的人员所提供发票的类型及发票内容规范明确如下:

一、可列入报销范围的发票类型:

1.交通类:机票,火车票,停车费,加油费,出租车费(需写明出发地、目的地、事由)等。

2.通讯类:电话费,快递费等 3.商业类:超市/商场购物发票

注:上述购物发票开票内容不得超出以下范围

(1)办公用品(2)劳保用品(3)日用品(4)耗材(5)工作服(6)电子产品

3.其他服务行业发票:住宿费,培训费,咨询费,资料费,租赁费,展览展示费,代理费,印刷费,制作费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

二、发票内容规范:

1.发票日期:当月费用当月报销,尽量不隔月。

2.发票金额:金额大小写需清晰规范,无错漏或大小写金额不符情况。3.发票抬头(付款单位)必须为公司全称:华诚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简写公司名称或无抬头发票,财务部费用报销人员有权拒收。4.发票印签: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签章需清晰,模糊涂改或无印鉴的发票无效。

5.索取发票人:发票背面签字。报销人需在公司规定报销单据上如实填写并粘贴且签字,不得随意代签。

6.收据,出/入库单,小票明细等报销财务时不能作为发票使用,只能作为参考依据。如对方单位确实无发票,或是不开发票可节约公司费用,报销人需于支出发生前告之部门主管及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同意后再进行支出、报销等手续,否则需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责。

10.发票案例分析 篇十

为什么经济业务往来应要求对方提供发票?

简单讲,发票是经济业务真实性的证明之一,表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我们与境内其他公司或机构的业务往来,如需向对方支付一定款项,应向其索取相应证明凭证,最常见的凭证就是对方开具的有效发票或财政监制的行政事业收据。

何种情况下应取得哪种发票?

常见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等。

1、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购货方可以用取

得的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产品卖出的销项税。所以原材料国内采购、与生产活动密相关的其他采买(包括实验耗材)、对机器设备的修理、安装业务一般应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何谓与生产活动有关,例如:同样是打印耗材,用在办公室是不能抵扣的,开普通发票就可以了;如果是用于车间的生产记录打印,在财务是记入制造费用,在税务上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可以要求对方开专用发

票。购进固定资产目前是不能作进项抵扣的。其他用于办公室、食堂的日常购买开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营业税发票: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其中比较多种类的发票是定额的,比如餐饮发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服务商如果注册地是中山以外地市,必须到我公司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代开营业税发票,否则公司可能承担额外税款。

3、专业发票:一般都出现在(国有)垄断行业中,如火

车票、电子客票。

4、行政事业收据:政府机关等行政单位是非营业性机构,收费一般提供的行政事业收据。

发票的真伪主要有以下判断依据:

一般情况下:

一、看发票是否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除了一些专业发票和行政事业收据,我们工作中常见发票的监制章由省以上税务局统一制作和发放,刻制监制章的企业由省以上税务局确定。《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国家(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县)的全称。

二、手写版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三、部分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如公路、内河货

物运输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四、电脑发票尚未采取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部分地区使用带有SW字样的水印纸,其他省市使用普通压感纸。

五、定额发票用纸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

其实,有时侯对方的公信度是最好佐证,所以说有一定规模的公司最可信赖。

特殊情况下,可到相关网站查询:如收到深圳地区发票可按以下步骤查询: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发票真伪查询(进入后界面如下)

本栏目提供对深圳国税局售出的发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普

通发票请输入发票右

上角12位或17位代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输入发票左

上角10位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请输入发票代码: 请输入发票号码: 是否查询两年前的历史

(注意:如果您想查询两年前的历

数据: 史数据,请勾上查询历史数据的选择

框!)

如收到对方的发票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可在深圳市信用网上查询此企业信息,获取纳税人识别号!新版发票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有权拒收!

新版发票注意事项:

新版普通发票防伪特征

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统一发票

(一)发票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紫色,背面印有“S(GS)Z”,或“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在紫外灯下,发票联的监制章呈现橘黄色反映,同时显现金黄色“百元版”、“千元版”、“万元版”面额标识或“税务代开”、“收购专用”等专用标识。

(三)发票代码上方的面额标识或专用标识,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二、通用定额发票

(一)发票背涂为绿色,背面印有 “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在紫外灯下,发票联的监制章呈现橘黄色反映。

(三)50元、100元定额发票的面额标识(阿拉伯数字),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出口商品发票、海洋石油企业专用发票

(一)发票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紫色,背面印有“S(GS)Z”,或“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在紫外灯下,发票联的监制章呈现橘黄色反映。

(三)发票代码上方的印有蓝色“防伪检测区”,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四、企业衔头发票

(一)多联式企业衔头发票。其发票联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紫色,背面印有“S(GS)Z”,或“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单联发票或滚筒发票无背涂。

(三)发票代码上方的印有蓝色“防伪检测区”,可以通过专用MR检测仪识别。

重要提示:本栏目提供深圳国税局售出的发票以及验旧记录的查询,并不能确保发票的绝对真伪,如自行辨别后仍有疑虑的应该持发票到国税分局票证中心核实

取得发票时应核对哪些问题?

我们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的款项,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并核对以下内容:

1、是否是正式发票或税务机关监制的其他收款凭证(公

司原则上不接受普通收据入帐);

2、.填写的抬头是否齐全的;除定额发票外(如餐费发票),应有完整的公司抬头“********公司”,有开票时间(增值税发票注意有无超180日抵扣有效期限);

3、开票项目或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合计金额正确。不能只写“购物品一批”、“购文具”,如果品种较多发票列示不下请另附清单。金额超单张限额的,应分多张开票。注意发票字迹是否清楚;

4、必须加盖对方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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