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精选8篇)
1.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篇一
企业自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该制度。
一、自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帐记录情况,标准执行情况,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从业人员,委托加工备案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企业处置食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十三项内容。
二、自查频次: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日常发现食品安全生产事故潜在风险的,要立即报告。
三、自查程序:由质量负责人会同质管部按照《企业自查表》组织对公司各部门食品安全状况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得出自查结论,报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对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保证公司产品安全的相关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并由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经自查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报总经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经自查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要立即报告总经理,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经总经理批准按照要求向西青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告。
四、实施部门:此项工作由质量负责人会同质管部具体组织各部门实施。
五、责任追究:公司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我公司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各项制度落实,对核查过程中发现各部门存在不认真贯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要追究部门主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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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篇二
1 账务处理的规定影响了经营成果的核算范围
在新会计制度模式下, 由于对部分业务处理的方式较之传统会计制度发生了变化, 所以必然会对当期的利润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以短期投资现金股利为例, 在原会计制度模式下, 对于该部分资金的处理是将其作为投资收益, 确认为当期利润的增加, 而在新会计制度模式下, 该部门资金却不做账务处理, 只有在对资金进行转让的时候, 才将其纳入投资收益。这样一来, 必然会对当期的利润产生影响。同时, 在新会计制度模式下, 一些待摊费用的处理也发生了变化, 根据相关规定, 对于企业发展中所涉及的待摊费用, 应该将其全部转入到当期的成本和费用中, 不能留待以后摊销。这样的处理方式与原会计制度相比, 不仅提前冲减利润, 而且也形成了纳税所得与会计所得的差异。此外, 在对非货币性交易换入资产进行处理的时候, 原会计制度的处理方式是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和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的差额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换入资产的人账价值, 与企业的经营成果并无关系。但是在新会计制度下, 其采取的处理方式却是收益额一补价/公允价×账面价。以此收益增加当期利润。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在新会计制度下, 很多会计业务的处理都发生了变化, 企业如果仍然采用传统的会计制度开展工作, 那么势必会导致会计工作的开展存在很多不妥之处, 阻碍了会计工作在企业发展中作用的有效发挥。
2 完善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
与传统的会计制度相比, 新会计制度赋予了企业很大的自主权, 无论是在会计核算原则方面, 还是会计估计方面, 企业较之以往工作的开展, 都具有了足够的自主权, 在这种形势下, 会计工作的开展便需要大量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 这样一来, 会计人员除了要对新会计制度做到充分掌握与了解之外, 还要不断进行自我完善, 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所以, 食品企业必然提高对会计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 以提高企业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目标, 根据新会计制度的想要要求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培训方案, 并确保其能够得到切实落实, 以此来为企业会计工作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 对于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 企业还应该对资产期末净值的计算方法进行进一步确定。在新会计制度模式下, 对于资产期末净值的计算, 采取的主要是以成本与可收回净值孰低法的原则进行确认, 这种方法的重点在于如何对可收回净值进行有效确定, 根据各企业发展的特点不同, 在方法的选择上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所以, 为了确保确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食品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选择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方法。在方法的确定的时候, 企业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要有合理的证据, 无论是其中所涉及的取证方法还是计量方法, 都要确保其有效性和充分性;二是要明确资产持有的目的, 企业财务人员应该将自身的管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除了要完成自己分内的记账和报账工作之外, 还要对企业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与了解。
3 食品企业执行存货跌价准备的困难和原因
就我国目前食品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 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实行相关的不计提货跌价准备, 尤其是对库存商品计提减值准备, 更是很少开展。究其原因, 大致可以包括两个方面:首先, 存货跌价准备对企业的应交所得税不会产生影响, 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企业, 其经营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食品企业也不例外, 这就导致了企业领导人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 尤为注重收入的增加和成本的减少。从应交所得说方面来说, 在经济效益最大化理念的驱动下, 企业自然希望缴纳所得税的金额越小越好, 虽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企业存货的价值真实的反映出来, 但是开展此项工作所需的费用却不能在所得税之前扣除, 应交所得税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计算出的应交所得税相比并没有变化。既然如此, 在没有利益驱动的情况下,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自然不会受到企业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其次, 纳税调整的复杂性及企业与税收部门的矛盾, 在新会计制度的影响下, 纳税调整的复杂程度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加上部分企业擦用的是应付税款法核算, 不能从账务处理上对时间性差异进行发生和转回的核对, 从而导致企业往往会忽视一些纳税调整事项, 导致所得税的重复缴纳, 给企业自身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4 食品企业应对会计制度变化对策建议
首先, 企业要根据新会计制度的根本内容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管理的会计管理体系和内部会计控制系统, 从而进一步对企业会计工作开展的正确性和公允性提供支撑。就目前新会计制度体系所体现出来的特点来说, 大致包括了三个方面, 即全面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新会计模式下, 企业会计信息的处理结果需要更加真实、全面的将企业的财务状况反映出来, 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强化管理层的责任。此外, 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也是新会计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 这样一来, 会计政策便具有了一定的灵活性, 同时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 在未来的时间里, 企业必须注重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确保其业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其次, 要对当前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体系进行不断优化与完善, 强化管理决策, 加强学习培训, 从我国企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 如果缺少了企业管理层的推动, 那么想要将企业的发展目标实现, 势必是非常困难的。我国《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以, 企业会计部门的管理者必须提高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以完善的制度和管理体系为依据, 从根本上提高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促进企业会计工作水平的稳步提升。
最后, 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素质培训工作, 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和职业道德, 食品企业会计人员由于素质参差不齐, 对准则和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的运用效果。因此, 会计人员是否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操守和恰当的职业判断成为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极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会计目标的实质就是要客观地反映经济现实, 会计准则本身不可能提供具体答案, 对于如何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是否披露等问题都需要会计师自己进行职业判断, 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面临极大挑战。另一方面, 现有的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后续教育, 对于一部分想要提高专业水准的会计人员来说, 如果无法系统学习新会计准则, 很难提升他们的会计专业水平, 也无法适应未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
5 结语
综上所述, 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给食品企业会计工作的运营模式和企业经营方式都带来的很大的影响。在这种形势下, 企业如果仍然沿袭传统的运营模式, 那么势必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得不到长足发展。所以, 结合当前新会计制度的实际情况, 采取科学合理的应对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引起企业领导者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盛萍, 孙运栋.浅谈新会计制度对企业的影响[J].时代经贸, 2008 (06) .
3.追溯制度为食品质量保驾护航 篇三
根据记者的提问,魏传忠会长就食品追溯技术全产业链的发展谈了几点意见。
一、追溯技术是响应政府要求,对食品质量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把促进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经济质量效益上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下最大气力抓好”;李克强总理强调:“人的生命最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一切,为新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这意味着,追溯技术已从单纯的技术层面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追溯技术也由此成为国家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管的有力政策保障。
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具体要求。
这个《意见》,是国家系统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旨在建立强大的食品质量监管体系,坚持以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完善食品质量监管的各项基本环节和制度。从源头治理,讲的就是溯本清源,就是追溯。
二、追溯技术是世界各国对食品质量实施管理的有效措施
21世纪是讲究质量的世纪。质量强则国家强,质量兴则民族兴。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十八大提出“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同时提出了把“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写进“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这是我们党立足发展新阶段,对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我国质量工作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南。
魏传忠说,我在质检部门工作几十年,质检部门特别是检验检疫系统承担着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我越来越认识到追溯在食品质量保障工程中的重要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8042:1994)把追溯的概念定义为“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就是利用已记录的标记追溯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所处场所或类似产品或活动的能力。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强制要求在其境内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欧盟自2002年起,要求所有在欧盟国家上市销售的牛肉必须具备可追溯性;欧盟出台的《食品安全法规》(EC)178/2002,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欧盟国家上市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对于进口食品,不具备可追溯性的禁止进口。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生物反恐法案”,将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强制要求企业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风险管理。根据该法案,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要求国内外生产、加工、包装和储藏供人和动物食用的食品生产企业,在2003年12月12日前向FDA登记,以便进行食品安全跟踪与追溯。日本2003年颁发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国内牛肉可追溯导则》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牛肉食品的加工者、供应商和零售商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分别提供从屠宰场到零售出口的可追溯信息。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等国家也相继对食品的可追溯性做出法律规定。
就追溯机制而言,在国际上以欧美、加拿大为代表,都是由一个独立的或专门设立的部门对行业产品追溯进行统一管理。在信息管理上,美国建有国家动物标识信息系统,澳大利亚建有国家牲畜标识计划数据库,这些都属于国家级别数据库,对录入的信息有统一标准,由国家对其进行管理和分析。
因此,追溯体系的建设,是采集和记录食品产生、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三、追溯技术是品牌保护、安心消费的有效保障
我们知道,当前的食品市场上,许多大企业、名企业、品牌企业都在着力于生产符合标准、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好食品;但正是这些好品牌的食品,被许多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仿冒假冒、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这不仅给大企业、名企业、品牌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损害了这些企业的形象;同时,也极大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国家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以及当事企业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却无法根除、杜绝这些恶劣行为的发生。
魏传忠认为,采用追溯技术,建立追溯体系,对解决仿冒假冒这一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那就是,食品企业生产的所有食品,都通过追溯技术手段采集和记录食品产生、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让进入市场的食品“戴上”追溯的标签,从原料来源、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实行追溯;让“李鬼们”自己现形,没有藏身之地、容身之所;让仿冒假冒产品彻底暴露在人们面前。企业也将由此维护好精心打造出来的品牌形象, 不再受不法分子的伤害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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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大家都是社会中的一员,都处在市场经济的链条之中。在生活中,当其购买食品时,总担心买到不安全的食品。这种消费心理是极为正常的。究其原因,就是长期以来,广大消费者频繁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缺乏对食品质量进行专业性的判断。
追溯技术的应用,对消除广大群众在消费过程中的担忧心理,将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因为追溯,可以让消费者不需要掌握或学习食品生产的相关专业知识,就能对食品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解和判别;对产品真伪进行辨别。当消费者不再为买到假货而担惊受怕时,必将促进广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提升消费能力,形成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的良好局面。
四、积极发挥学会职能,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追溯信息服务平台
魏传忠说,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注册、国家质检总局主管的全国检验监测检疫行业唯一的国家级学术社团组织。学会自2013年11月11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学术化、技术化、国际化、社会化”的发展定位,致力于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致力于提升技术能力和水平,热情服务经济发展,共同保障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2014年9月,在APEC食品安全论坛期间,学会发起成立“全球农产品食品检验联盟”。2015年3月,学会举办了以“食品安全 全球共治”为主题的博鳌论坛质检分论坛;同时,与美国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法国达能集团分别签订了实施食品安全培训的合作协议;2015年4月,主办了“第七届国际食品安全发展论坛”和“第十三届国际奶业大会和乳业论坛”。通过举办这些活动,从行业管理到行业发展,从食品安全到重点检测领域都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对话,促进了政府部门和行业的有效沟通。
为了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发挥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握好政府职能转变机遇,主动承担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学会决定成立“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产品质量追溯专业技术委员会”,以期通过开展一系列追溯技术的学术交流活动,针对不同产品和生产流通领域的特性,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采用简便适用的追溯手段,推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质量追溯能力和水平;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追溯信息服务平台,让更多优质安全的食品和农产品通过追溯技术手段,快速、便捷、放心地推送到百姓面前;提升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使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魏传忠表示,我们将秉承学会的发展理念,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共同建设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共同开展追溯技术应用与推广,共同构建起食品质量与安全防线,让广大消费者共享“舌尖上的安全”。
4.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以备自查。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和找人替检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4、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6、凡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再次培训,直至考试合格。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培训证、健康证等。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 关记录,以备自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目的:使经营和服务提供过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证服务按计划实现,并符合规定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食品经营实现过程与控制的管理,包括经营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3、管理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要勤理发,勤洗澡,勤更衣,不得将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操作间。坚持卫生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2)员工上班前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清洗并消毒双手。工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员工如厕后应重新洗手、消毒。
(3)食品经营单位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必须进行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4)严禁在店内内吸烟、吃食物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后厨,因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时,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6)需要戴手套的人员应提前洗手。手套应保持清洁完好。
(7)经营人员上班前不许喝酒,不准吃带刺激气味的食物,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零食及做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8)经营人员在经营中必须保持手的卫生,在以下情况下要洗手: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以后;中途离开岗位、接触不干净器具后;捡拾污物或直接处理废弃物后等。
4.经营设备卫生管理
(1)所有设备、部件、工器具表面应保持干净、无尘灰、无油渍、无铁焊渣等。
(2)所有产品贮存设备应保持干净、无尘灰、无油渍。
5.店长管理层对经营店内环境、人员卫生情况的确认。
(1)服务员每天上班前对台面,地面,门窗,玻璃进行擦洗,消毒。
(2)每班结束应对库存进行盘点并记录。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为建立并保持清洁卫生的经营环境,加强对经营环节岗位的质量安全卫生管理,保障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卫生,探索建立经营、储运等各环节质量安全卫生监管新机制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经营涉及各环节的卫生管理 3.现场清洁卫生
3.1每天用干净抹布擦净所有地脚、墙壁用洗地机清洗地面,随时保持地面卫生;每周规定半天对店内进行彻底清扫包括工器具地面和墙壁,然后用抹布抹干;适隔适当的时间对房顶进行清洗清洁。保持地面、墙壁、屋顶平整、干净、干燥,无杂物、灰尘、积水、油渍及微生物污染迹象,破坏处要及时通报维修。
3.2每天用干净抹布擦净店内的所有设施,如:门、窗、台面,电扇、灯等,应保持其干净、整洁、干燥;玻璃明亮无灰尘、水渍、破损。
3.3随时保持下水道系统通畅,每天清理下水道和地漏,并用400PPM消毒液消毒处理;所有废弃物应投入垃圾桶,工作区域内的垃圾桶要封闭、无渗漏、有明显标志。
3.4经营过程中或维护保养后及时对地面、台面的污渍进行清理,并用干净抹布擦拭设备外表面、上部结构,随时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4.设备实施消毒
4.1经营过程中每隔适当时间对环境和员工手部用75%酒精进行消毒
4.2经营结束后进行卫生打扫与清理,先用清水清洗工器具再用150PPM消毒液浸泡10-15分钟再用清水清洗干净,每次使用前用75%酒精消毒,关闭分机和门窗,使店内处于密闭状态,用臭氧消毒30分钟。
5.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
5.1接触物料表面的设备、工器具,每班次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
5.2库管卫生管理标准要求
5.3食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堆放整齐,地面无油污。
5.4食品及原辅材料应分类存放,有专用搁架、明显标识、隔墙离地,有相关台账注明数量及入库时间、品名、保质期或保存期等相关信息,做到先进先出,定期盘存,避免积压变质浪费。
5.5食品无霉变、虫蛀、污染、变质、超期。定期检查卫生质量,对待处理的食品集中堆放,并有明显标记,处理有记录。
5.6制定切实可行的除害、防鼠和防蝇措施,做到无蛛丝和鼠迹。
5.7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禁止存放杀虫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无关的物品。
5.8库房内禁止使用化学药物杀虫或灭鼠。
5.9加强食品及其原辅材料库房的卫生管理,坚持做到每天对库房进行卫生清理,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和空气畅通。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或者、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 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
2、布局合理,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存放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5、应当具备货架、托板等设备实施,食品不得直接堆放在地面上,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各类食品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明显标志,分开存放,贮存的食品应。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6、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8、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9、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对于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由于食品变质出现的废弃物,要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置,避免环境污染及废弃物对人体的伤害。将食品废弃物按照腐败霉变废弃物、过保质期废弃物、产品外观破碎废物等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类型分开存放,分别处理。
1、由于产品在运输或储存环节污染,造成产品腐败霉变的。可直接装袋丢入垃圾桶内。
2、对在销售过程中由于在规定的时间没有完全销售,造成产品超过保质期。针对这类产品应拆掉所有包装,将产品破碎后装入垃圾袋后直接丢入垃圾桶。
3、对外观破碎的废弃物,为避免浪费,应集中收入固定的容器内,统一送到饲料厂加工成饲料。
对于在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要进行规范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员工的食品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对本单位自行检查出有问题的食品和相关监督管理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停止销售。
不合格食品包括:
1、有毒、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
4、超过保质期和保存期的;
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6、掺杂、掺假、以假弃真、以次充好的;
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标志的;
9、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经检测确定为上述不合格的食品应在本店食品质量信息公示栏内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购货者持发票和不合格食品到本店(场)进行退货。
被确定为不合格食品并退市后,进行分类登记,经营者应当在24小时内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目的
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经营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3、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总体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具体措施:
(1)、成立应急组织
①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②负责人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③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2)、监测、预警及报告
①单位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购进食品的检测分析,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②单位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③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本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公司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④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⑤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3)充分识别紧急情况
在食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 ①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②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
③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④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经营单位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
⑤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 ⑥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单位经营食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
⑦食品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⑧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本单位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公司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⑨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食品经营单位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十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餐饮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2、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要有标识)。严格执行“五专“管理:一人、一箱、一秤、一本、一锁。
3、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4、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5、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6、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7、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5.企业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五
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要与上级批发商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6.企业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专题 篇六
发布企业: 发布日期:
说明:本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暂行)》,并结合本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2.3.4.5.6.7.8.9.公司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按有关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2.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标准。
3.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
5.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五、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明等的复印件进行留存;
2.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3.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4.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5.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1.目的: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2.职责: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3.管理办法
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4.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液、包装物。
5.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安全管理员不定期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6.办公、检验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垃圾、办公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专人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7.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2.定义
a)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b)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2)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5.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6.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8.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7.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篇七
一、我国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现状
近年来, 我国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如水产品由于氯霉素超标曾被限制进入欧盟市场, 龙井茶因为铅含量超标而被欧洲国家退货;瘦肉精、调和奶、地沟油等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问题时常被曝光。
(一) 我国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总结起来, 我国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主要有存在以下的问题:目前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规模还较小, 品牌意识还不是很强, 甚至很多企业都是贴牌加工生产, 因此也不是很注重质量安全问题;在我国食品企业的原材料, 像大米、水果、蔬菜等农作物中残留的农药、化肥残留超标;食品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使用一些有毒、有害物质进行食品加工, 或是在加工过程中超量、违规使用添加剂;部分食品加工企业生产场所卫生条件较差, 小作坊生产、无证生产, 并且这些企业一般都比较隐蔽, 给行政部门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总体上看来我国食品企业通过了质量安全认证的比例并不高, 并且很多企业认为只要通过了认证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在通过认证后, 在生产经营中质量把关不严, 也很容易出现问题。
(二) 我国食品企业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1) 部分食品企业经营者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 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他们只关心企业的盈利情况, 而不注重企业的食品质量。部分的食品生产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不太关注商标、上产厂家、生产日期及生产合格证等内容, 更不会去检查原材料的质量、核实其真伪, 而是参照其价格进行选择, 即价格越便宜越好。还有些企业为了让生产的产品有一个好的卖相,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一些有毒害物质, 或是使用过量的食品添加剂。2)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高, 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的氛围不够。我国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 价格因素是其考虑的一个主要因素, 对食品的内在质量安全也可能会忽视。相对而言, 城镇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稍微高一点, 而农村地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非常低, 这就使得大量的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涌向农村, 农村地区成为了这些产品的主要市场。并且农民作为食品行业的原材料生产者, 在生产粮食、瓜果、蔬菜时, 由于食品安全意识薄弱, 为了提高产量和保证外观鲜艳好看, 可能会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 使得原材料中的化学物质残留量超标。3) 我国大多数假冒、伪劣食品都流向了农村地区, 给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随着城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的加强, 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农村市场监管不利的漏洞一些即将过期、已经过期的食品或是一些三无食品销往农村地区, 导致广大农村地区成为了假冒伪劣、不健康食品的集散地。并且很多的非法食品企业利用农村地区劳动力廉价, 较为分散不利于监管等条件, 将生产加工点转移至农村, 这些企业的生产条件大多较为简陋, 卫生条件较差, 生产人员素质不高, 根本就没有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所生产的食品根本无法保证质量安全。4) 当前食品企业质量监管难度较大。近年来城镇下岗职工、待业人员以及农村劳动力大量的涌向城市, 他们其中的很多人都选择了开小商店、小吃部、小作坊等, 这些人的产生点大多都比较分散且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是很强, 甚至还会出现暴力抗法事件。并且很多的经营者流动性大, 食品原材料来源不明, 给监管增大了难度。5)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还存在问题。目前我国的认证机构和体系比较多、收费都比较贵, 给认证普及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并且还有很多企业对IS09000、HACCP等质量认证体系的认识上存在着误区, 对产品质量认识也存在误区。并且认证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偏高且全部由企业承担,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进行质量认证的积极性, 制约了质量体系建立和认证的普及。
二、提升我国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
1) 完善食品企业安全体系。完善食品企业的安全体系不仅仅是要求企业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企业应该首先提高整体的食品安全意识, 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能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而使用一些劣质原材料或是在生产过程中指示员工使用过量食品添加剂;中层管理人员要把好产品质量关,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而不是隐瞒不报。生产人员要严格按照生产守则进行, 减少生产过程的质量问题。企业要落实全员责任制, 在食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把好质量关, 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流程实行岗位责任制, 做好相关记录。一旦食品质量出现问题, 可以根据记录很快找到根源, 并采取相应措施。2) 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劳动力是生产第一要素, 在食品企业中, 生产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管理, 因此企业要重视人员队伍建设。食品企业在选拔人才之初就应该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有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在招聘之初就降低质量安全的人员隐患。要做好员工培训, 特别是管理人员, 不仅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培训, 还要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培训。并且严格规范那些专业性比较强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和知识。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 员工的绩效考核可以从工作态度、行为、业绩和能力等方面制定考核依据, 对那些表现比较突出的员工给以一定的奖励, 使员工更加积极努力的工作, 并对企业产生归属感, 消除人为的质量隐患。3) 强化原材料的采购。食品企业的原材料也是影响其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必须重视其原材料的采购。采购的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产品, 首先必须注重其质量, 并且还要充分了解原材料的产地、成分和质地, 对每次选用的原材料都要谨慎的进行评定, 而不能仅凭经验主义。并且所有的原材料最好有三家供货商作质量保证, 并且80%的原材从其中一家采购, 另外的20%分别从另外两家采购。防止供应商原材料质量有问题时, 出现采购危机, 保证原材料供求的稳定性。4) 建立质量问题应急处理机制。食品企业要制定质量安全问题应急处理机制,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组员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质量主管和技术人员组成。一旦发生质量问题, 要迅速的启动应急机制, 查找原由, 提出相关的整改意见并向相关部门汇报。要重视客户的投诉, 接到投诉后如果确认是质量问题应该及时的进行赔付。在产品进入市场后, 如果检验出质量有问题, 要及时的召回该批次。并且食品企业必须进行强制性的产品检验比对试验, 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参考文献
[1]任晓杰.中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督管理体制研究[D].河南大学, 2011.
[2]王瑞军, 吴泽柱.浅析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J].农产品加工, 2011.
8.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篇八
关键词:食品企业 质量安全 管理
中图分类号:FS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4)14-0052-02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假冒伪劣食品不断出现在市场中,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食品安全也成为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不会对身体造成慢性或者急性的危害,并且能够满足人们日常所需摄入的营养要求。食品安全关系到国民健康,所以,食品企业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健康的食品。
1 我国食品企业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经常发生,给食品生产厂家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使人们对食品企业的信任度下降,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我国的食品企业具有许多问题,还需要食品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保证食品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有:我国大多数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比较小,缺乏品牌意识,甚至有些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是正规的品牌,属于贴牌生产,因此也不注重食品的质量管理。那些将农业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的食品企业,由于农产品本身的质量不合格,农药化肥等残留量超标,使得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有些食品加工企业则是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进行食品生产,或者加入過量的添加剂。有些食品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属于小作坊式的生产,生产食品的车间卫生条件比较差,使食品的卫生不达标。总体来看,我国的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认证比例不高,还有很多食品企业通过认证后反而对食品质量安全不予重视,使得食品质量出现问题。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给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挑战。
2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许多食品企业只重视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关心食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一些食品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不注意对原材料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的检验,也不会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验,选择原材料的标准就是价格,原材料的价格越低越好。还有的生产企业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卖相能够吸引消费者,添加过多的食品添加剂,而不考虑食品的质量是否达标。
2.2 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主要考虑的是价格因素,对于食品的质量安全可能会忽略。尤其农村地区的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低,使得许多三无产品或者劣质的食品流向农村市场。同时由于农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不高,在进行农作物生产时会无意的使用超标的农药和化肥,造成食品原材料的质量不合格,形成恶性循环。
2.3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大
由于城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大,使假冒伪劣食品在城市中很难立足,有些不法商贩利用农村地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监管力度不大等特点,将不合格食品输送到农村。一些非法的食品加工作坊也转移到农村,使农村的消费市场成为不合格食品的集散地。由于农村地区比较分散,加工销售劣质食品不会被轻易发现,使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增大。
2.4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不足
我国在近几年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投入的资金不多,缺乏先进的检测设备,现有的检测设备由于缺乏维修保养,损坏严重。这些问题使得食品质量检测的结果缺乏准确性,一些指标的检测不能及时得出结果,阻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工商部门对食品质量检测时要委托其他的检测机构,由于检测结果延迟,对于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无法进行处罚,使得这些企业生产的食品会继续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3 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对策
3.1 完善食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仅仅是要通过国家机构的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还要求食品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不顾食品质量安全。在生产食品的每一个过程,食品企业都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企业要加强生产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使食品的生产的过程更加规范,为食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3.2 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政府的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检测程序,为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监管部门要对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进行严审查,做好食品企业证书的年检工作。对食品审查人员和检测人员要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管的效率。同时,还要对食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建立食品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4 结语
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食品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但还是存在一些企业,尤其是小作坊式的食品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使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所以,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分子,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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