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词

2024-12-14

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词(精选2篇)

1.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词 篇一

同志们:

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推动了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但少数乡镇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方法不新,一些分流人员多次到中、省、市、县上访,影响了改革进程和稳定大局。今天下午,县委专门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会,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创新举措,全力确保在春节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请大家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笔记,全面领会会议精神。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请乡镇、部门作机构改革分流工作经验发言:

……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乡镇、部门作检讨:

……

会议进行第三项,请县财政局讲关于兑付拖欠工资和解决再就业费用的操作办法

……

会议进行第四项,请县人事局发言

……

会议进行第五项,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同志讲话

……

会议进行第六项,请县委书记**同志讲话

……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全部进行完毕。刚才,有关乡镇、部门介绍了改革的成功经验,一些乡镇、部门作了检讨,县委游书记就改革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再次明确了责任,重申了纪律。希望大家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立即行动,狠抓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改革任务。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精神再强调三点:

一、坚持改革目标不动摇。机构改革是一项大政策,绝不会因为有分流人员上访或其它原因而改变。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要克服畏难情绪,坚定改革方向,坚持改革目标,坚决执行既定的改革政策不动摇,务必确保整个改革工作在春节前彻底了结。

二、坚决实行包干责任制。乡镇和相关部门必须承担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绝不允许上交矛盾。一是对分流人员要落实责任领导和专门的工作人员,包干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二是一次性补偿金、拖欠工资、“三保”问题必须按县委已研究的意见和游书记的指示精神,立即兑现,了断关系。三是要千方百计帮助分流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多渠道为分流人员创造就业新岗位,消除后顾之忧。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必须将改革分流工作进展情况每天一报县人事局,由县人事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三、千方百计确保稳定。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事关重大,影响稳定,影响其它工作的顺利开展。春节临近,维稳工作任务繁重,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采取强力措施,坚决防止分流人员上访,特别是到中、省、市上访。对出现分流人员上访的,由各乡镇自行负责。

请各参会人员散会后梓园就餐。

2.事业单位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词 篇二

制管理实施意见

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

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编办、省市编办关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加强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实现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决定在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

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善政权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在市编办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我县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一直未建立起来,导致一些部门和乡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员超编、混编混岗、职责不清、管理不规范、政事不分、效率不高等问题。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序增长和遏制超配人员,有利于解决混编混岗、吃空饷等问题,有利于群众监督,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降

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充分认识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把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总体要求及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及科学配置党的执政资源要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实施。县编委负责编制实名制的领导、监督、管理工作。县编办负责人员编制证的审核、颁发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具体申报工作。

按编定人,严格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性质和结构,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编制性质和岗位。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实现把机构编制真正管好管住的目的。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使用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以及其他专项编制的人员。

四、实行编制实名制的主要内容 实行编制实名制,是指将编制管理和实有人员管理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到人,并将编制数额和配备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的一种管理制度。即在部门三定工作的基础上,将每一个单位所核定的编制,分解成不同的岗位,使每一个在岗的人员对应一名编制。实行编制证管理,编制证注明在编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职务、岗位、编制性质、经费形式等内容。做到一人一编一证,人随编走,证随人动,无编不发证,无证不拨经费,切实做到机构性质清、人员编制清、实有人数清、经费渠道清,形成严格的制约机制。

五、办理程序 提交材料

办理人员编制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花名册一份;

2、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实名制档案表一式两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在职人员的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3张。

上报材料 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后,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县编办。审核材料

县编办收到材料后,及时审核各单位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核发证件

经县编办审核属实后,颁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证书》。

六、编制证的使用和管理

机构编制证作为办理人员调配、工资基金、财政拨款和人员性质确定的凭证,每年由单位将机构编制册和人员变化情况送县编办审核一次。今后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核相关工作时,应主动出示人员编制证;对不能出示或拒绝出示人员编制证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下列情况机构编制部门应收回人员编制证,情节严重的由机构编制部门提请

有关部门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1、伪造或通过非法渠道取得人员编制证的;

2、涂改人员编制信息或虚报人员编制信息的;

3、转借人员编制证的。

下列情况人员由所在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于30日内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宣布死亡的;

2、退休、提前退休或离岗休息的;

3、辞职、辞退、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原因不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

关于今后机构编制证办理的问题 今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及时持相关材料到县编办办理、换发机构编制证。

1、按照法定程序安置到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2、经组织安排到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

3、经组织人事部门调配到其他部门工

作的;

4、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同意,变更单位性质、经费来源渠道的;

5、其他需更换人员编制证的。

七、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核定工作人员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将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逐一审核,将已纳入编制管理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配备的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超编和不符合有关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得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今后,凡机构编制和人员发生变化的,也要按上述要求,向社会公示。规范编制使用审批程序 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各部门使用空编由县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监督使用。事业编制在总额内的调整由县编办审批。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

套协调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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