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2024-10-18

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共7篇)

1.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篇一

附件:

湖南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一、湖南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32个)

长沙: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芙蓉区环境保护局

湘潭:

株洲:

衡阳:

郴州:

常德:

益阳:

娄底:

邵阳:

岳阳:

湘西:

张家界:

怀化:

永州:

省直:

雨湖区环境保护局 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攸县环境保护局 衡阳市环境监测站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蒸湘分局 衡东县环境保护局 郴州市环境监测站 安仁县环境保护局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北湖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常德市环境监测站 汉寿县环境保护局 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 新邵县环境保护局 洞口县环境保护局 隆回县环境保护局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岳阳市环境监测中心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花垣县环境保护局 张家界环境保护局永定区分局 会同县环境保护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祁阳县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急监测中心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评中心

二、湖南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个人(48名)

一等功(16名)

黎建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铁平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毅刚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肖荣望衡阳常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书明郴州资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建国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莫畏益阳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梁红日娄底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艾丹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北塔分局局长

李国保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龙卫星(苗族)湘西花垣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胡家齐(土家族)张家界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杨俊武(侗族)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龙能奇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张文佳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

李庄(女)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二等功(32名)

廖武林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徐燕(女)长沙市天心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方炼勇湘潭市岳塘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郭生平炎陵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玉林株洲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陈瀚衡阳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科科长 曹三成耒阳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杨振华衡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副站长

李宇峰郴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侯付元桂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刘岗宜章县环境保护局干部

王云才临澧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谢俐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投诉处理中心主任 秦本华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彭新辉双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周玉石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何军新宁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伍先规邵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高奎云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阳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 张超华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会主席

李爱民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佳兰(土家族)

张荣(女)

余卫东(土家族)

陈宁

刘淑蓉(苗族)

佘光耀

杨顺林

陈良

石忠宝

熊如意

张英(女)

吉首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科科长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永定区分局局长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办主任 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通道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干部 永州市零陵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永州市环境保护科研所副所长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湖南省环保宣教中心新闻编辑部副主任

2.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篇二

先进集体(21个)

韶关市老促会

梅州市老促会

汕尾市老促会

茂名市老促会

清远市老促会

《源流》杂志社

汕头市潮阳区老促会

韶关市翁源县老促会

河源市连平县老促会

梅州市大埔县老促会

惠州市惠东县老促会

汕尾市海丰县老促会

江门恩平市老促会

阳江市阳西县老促会

湛江廉江市老促会

茂名化州市老促会

肇庆市封开县老促会

清远市佛冈县老促会

潮州市潮安县老促会

揭阳市惠来县老促会

云浮市新兴县老促会

庄明耀汕头市潮南区老促会会长

王泽铭汕头市澄海区老促会秘书长

马碧辉 汕头市老促会财务

李景昌 韶关市曲江区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蓝师发 韶关南雄市老促会秘书长

李瑞龙 韶关市仁化县老促会秘书长

林海养 韶关市始兴县老促会副会长

张志君 河源市龙川县老促会会长

何耀华 河源市老促会副秘书长

黄声洪 梅州市梅县区老促会会长

赖应聪 梅州市梅江区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丘德尧 梅州市平远县老促会副会长

廖金发 梅州市丰顺县老促会副会长

叶伟群 惠州市惠阳区老建办副主任、

区老促会副秘书长

叶大科 惠州市惠东县老促会副会长

骆佛华 惠州市博罗县老促会副会长

何新友 惠州市龙门县老促会常务副会长

叶瑞宗 汕尾市老促会会长

彭少栓 汕尾市老促会副秘书长

林福美 汕尾陆丰市老促会会长

彭双赠 汕尾市陆河县老促会会长

林娘新 汕尾市城区老促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德富 江门开平市老促会副会长

何 翔 江门鹤山市老促会副秘书长

陈书准 阳江市阳东区老促会副会长

黎新进 阳江阳春市老促会副秘书长

林 广 湛江吴川市老促会第一副会长

张宗洪 湛江市徐闻县老促会会长

卢忠仁 茂名市老促会常务副会长

黄华雄 茂名市茂南区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廖 佑 茂名市电白区老促会副会长

黄启营 茂名信宜市老促会副秘书长

梁绍宏 茂名高州市老促会副秘书长

闲秀文 肇庆市德庆县老促会会长

林桂新 清远市清城区老促会副会长

陈显东 清远市清新区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甘启兴 清远英德市老促会会长

潘振超 清远连州市老促会会长

李炽光 清远市阳山县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陈洽浩 潮州市老促会秘书长

吴汉武 潮州市饶平县老促会理事

卢泽华 揭阳普宁市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张应新 揭阳市揭西县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林喜迎 揭阳市惠来县老促会秘书长

冯耀华 云浮市老促会秘书长

崔志良 云浮市新兴县老促会副会长

梁梅芳 云浮市郁南县老促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柯绍华 省老促会副秘书长

伍依丽 省老促会副秘书长

3.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篇三

(排名不分先后)

一、鹤城十佳孝亲敬老楷模(10名)

于力平齐齐哈尔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赵庆魁 齐齐哈尔大市金山国宴楼董事长

尹 丽 华安工业公司离退休管理处处长

邢素时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 宏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郑松岩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局长

周长友 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书记

易连军 建华区诚信失能老人护理院院长

黄大庆 铁锋区人民政府副书记、区长

康 柯 齐齐哈尔市劳动湖风景区管理处书记

二、老龄工作先进集体(114个)

县(市)区:

讷河市通南镇人民政府

讷河市六合镇人民政府 讷河市拉哈镇老龄工作委员会

龙江县民政局

中共龙江县委老干部局

龙江县老龄委办公室

依安县人民政府

依安县民政局

中共依安县委老干部局

泰来县人民政府

泰来县民政局

泰来县老龄委办公室

泰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

甘南县总工会

甘南县中医院

甘南县邮政局

富裕县民政局

中共富裕县委老干部局

富裕县富裕镇人民政府 克山县老龄委办公室

克山县克山镇人民政府

克山县古北乡人民政府

中共克东县委老干部局

克东县老龄委办公室

克东县春光敬老院

拜泉县民政局

拜泉县老龄委办公室

拜泉县司法局

龙沙区民政局

龙沙区彩虹街道办事处

龙沙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龙沙区五龙街道办事处

龙沙区江安街道办事处

建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

建华区中华街道育英社区居委会

建华区诚信失能老人护理院 建华区多彩人生艺术团

铁锋区老龄委办公室

铁锋区人民法院

铁锋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铁锋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富拉尔基区老龄委办公室

富拉尔基区红岸街道办事处

昂昂溪区民政局

昂昂溪区道北街道办事处

碾子山区跃进街道北疆社区居委会

碾子山区大金山社区

中共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委老干部局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中心敬老院

市直单位:

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

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老干部处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齐齐哈尔市政协办公厅

齐齐哈尔市政协办公厅老干部科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老干部局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

齐齐哈尔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工作部

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外事侨务接待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齐齐哈尔市中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齐齐哈尔市北方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员会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讲师团

齐齐哈尔市卫生局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

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校

齐齐哈尔市广播电视大学

齐齐哈尔市妇女联合会

泰来县妇女联合会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

富裕县总工会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政治部 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公安分局

齐齐哈尔市体育局

齐齐哈尔市冬季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齐齐哈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齐齐哈尔市电业局离退休人员服务部

齐齐哈尔日报报业集团

齐齐哈尔市龙沙公园

齐齐哈尔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园路小学校

中省市直企业及社会团体:

华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离退休管理处

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老龄委

齐重数控人力资源部离退休职工管理办 齐齐哈尔市和平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齐齐哈尔华新华机器有限公司退休办

北满特钢集团公司离退休管理处

齐齐哈尔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移动公司人力资源部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老年护理院

齐齐哈尔市长跑爱心协会

齐齐哈尔市健身舞秧歌协会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齐齐哈尔大金山国宴楼

齐齐哈尔市齐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银色世纪公司

三、鹤城孝亲敬老之星(122名)

县(市)区:

王 静 讷河市和盛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

林艳燕 讷河市讷河镇东北街居民

祁忠礼 讷河市拉哈镇东北街文昌社区书记 刘艳玲 讷河市教育幼儿园会计

丁泉宁 龙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环 龙江县青华社区六委居民

张宏瑞 龙江县劳动街三委24组居民

李桂芳 龙江县龙江镇福龙社区八委居民

陈立军 依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守发 依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主任

张晓明 依安县中心区域敬老院院长

周红梅 依安县中心区域敬老院护理员

刘百灵 依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护士

刘海城 中共泰来县委书记

李岩松 泰来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国臣 泰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梁艳萍 泰来县和平镇农业经济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晓梅 泰来县克利镇前程村农民

张 江 泰来县江桥镇先进村农民

杜秀清 泰来县泰来镇建新社区居民小组长 乔枝礼 富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德华 富裕县财政局局长

黄晓冬 富裕县总工会副主席

耿纪丰 富裕县中心敬老院院长

陈艳梅 克山县克山镇城郊村卫生所所长

李 岩 克山县中心敬老院院长

张丽艳 克山县克山镇嘉利盈社区主任

刘德强 克山县克山镇金鼎社区书记

朱晓红 中共克东县委副书记

续亚荣 克东县克东镇城东村农民

郑玉芝 克东县乾丰镇福建村农民

李淑敏 克东县克东镇昌盛乡民富村计生站主任

毕淑香 克东县克东镇中兴街九委四组居民

宫显民 拜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耀威 拜泉县精神病院护士长

于 坤 拜泉县兴华乡人民政府民政助理

夏艺娟 拜泉县精神病院主管护师 孙德琴 拜泉县长春镇胜利村农民

孙继洲 中共龙沙区委区长

袁克鹰 中共龙沙区委副书记

康敬良 龙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董淑杰 龙沙区南航街道民富社区北疆花园居民

刘艳红 龙沙区正阳街道火电社区居委会主任

禹春凤 龙沙区五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王 宏 龙沙区江安街道北地号社区书记

梁春艳 龙沙区彩虹街道通航社区助老员

孙竹佳 龙沙区湖滨街道园艺社区助老员

邱春祥 建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童秀杰 建华区中华街道东盛社区居民

祝新芳 建华区卜奎街道天增社区居民

杜 玲 建华区建设街道福顺社区社工

李淑芝 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名人社区居民

刘文红 建华区高峰村村民

肖淑萍 建华区文化街道文宾社区居民 胡岩杰 建华区文化街道安居社区助老员

李振荣 建华区建设街道北民强社区助老员

宋 阳 铁锋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沙宝华 铁锋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刘欣悦 铁锋区光荣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 颖 铁锋区南浦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王玉辉 铁锋区民政局福利中心管理员

宋善江 铁锋区站前街道南花园社区助老员

贾艳双 铁锋区光荣街道鹤乡社区助老员

吴玉兰 富拉尔基区红宝石街道宝石社区书记

曾爱华 富拉尔基区北兴街道北兴25社区居民

计淑云 昂昂溪区榆树屯镇东风社区东升委居民

金香玉 昂昂溪区新兴社区书记兼主任

刘连英 碾子山区站前社区星光老年之家院长

柴洪林 碾子山区敬老院院长

金秀丽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街道团结委居民

市直单位: 孙声铸 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原行政处长

吴丽军 齐齐哈尔市人大办公厅老干部处管理员

尹洪英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苏申胤 齐齐哈尔市政协老干部工作科科长

付先锋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姜连军 齐齐哈尔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护理部长

许兆明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长

袁 峰 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周建松 齐齐哈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老干部活动室科员

杨 力 齐齐哈尔市图书馆副馆长

宋海霞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

孙景龙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祁东兴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副处长

周连军 齐齐哈尔市外事侨务接待办公室处长

王明峰 齐齐哈尔中通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

李 勇 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部长

黄 宇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晓东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红青 齐齐哈尔市供热燃气管理处书记、主任

梁 艳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信息调研室副主任

单树林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精神五官分院护士

明 岩 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护士长

徐昆亭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王景元 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书记

史 丽 共青团梅里斯达翰尔族区委书记

何长宏 讷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朱建达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

李 艳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主任科员

张安俊 齐齐哈尔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晓明 齐齐哈尔市体育局夏季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副书记

张丽杰 齐齐哈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柴东聆 齐齐哈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

单保君 中共齐齐哈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科员

赵焕成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项立波 齐齐哈尔市电业局总经济师

孟宪会 齐齐哈尔日报社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侯利剑 齐齐哈尔市龙沙公园副书记

刘 丽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园路小学校校长

中省市直企业及社会团体:

崔 晶 华安工业公司离退休管理处管理员

西 奇 齐轨道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离退休部干事

王 华 齐轨道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姜久和 齐轨道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离退休部部长

吕凤丽 齐轨道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离退休部书记

杨红梅 齐重数控装备公司人力资源部离退休办干事

邱月莹 齐齐哈尔和平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主任助理

李贺强 齐齐哈尔建华机械有限公司退休办干事

朱建梅 北满特钢离退休管理处服务员

堵留柱 齐齐哈尔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 峰 齐齐哈尔移动公司人力资源部专业经理

佟宇彤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老年护理院院长 林桂兰 齐齐哈尔市长跑爱心协会秧歌队队长

祁 坤 齐齐哈尔市齐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老龄工作先进工作者(101名)

县(市)区:

孙英伟 讷河市民政局局长

韩玉桀 讷河市老龄委办公室科员

王国峰 讷河市孔国乡政府民政助理

姜 涛 讷河市通江街道铁路社区委员

水洪波 龙江县民政局局长

王井全 龙江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赵春龙 龙江县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佑滨 依安县民政局局长

朱文春 依安县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副主任

路文波 泰来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徐国强 泰来县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宫学堂 泰来县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新民 泰来县宁姜乡政府老龄办主任 施恩惠 泰来县塔子城镇人民政府副科级干部

闫秀芝 泰来县江桥镇人民政府老龄办主任

吴玉恩 泰来县大兴镇人民政府老龄办主任

阚 帅 甘南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艳华 甘南县邮政局局长

宋晓艳 甘南县中医院内科护士长

杨 丽 富裕县民政局局长

孙 岩 富裕县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郝志宇 富裕县老龄委办公室科员

白 权 克山县民政局副局长

丁士伟 克山县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徐广军 克山县克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劲松 中共克东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杨梦杰 中共克东县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

郭振东 克东县春光敬老院院长

卢伟国 拜泉县民政局局长

吕书新 拜泉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 微 拜泉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崔 微 龙沙区民政局局长

孙晓燕 龙沙区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桑 慧 龙沙区湖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 娜 龙沙区彩虹街道办事处科员

张彥霞 中共建华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杨跃廷 建华区西大桥街道办事处书记

王丽娟 建华区民政局科员

李雅静 建华区建设街道北民社区书记兼主任

孙 珣 铁锋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泽春 铁锋区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沈红卫 铁锋区民政局科员

陈炯志 富拉尔基区民政局党总支书记

高凤兰 富拉尔基区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黎 昂昂溪区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周 丽 昂昂溪区新建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

杨跃疆 碾子山区繁荣街道富强社区主任 赵 铭 碾子山区东安街道团结社区书记

王志义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民政局局长

乔云义 中共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市直单位:

丁玉伟 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老干部科主任科员

郑良军 齐齐哈尔市人大办公厅老干部处处长

王树立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老干部科科长

马丽君 齐齐哈尔市政协老干部工作科工作人员

马 涛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葛剑秋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老干部局科长

彭福军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党委委员

刘大琪 齐齐哈尔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主任科员

郭忠全 齐齐哈尔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院长

朱学东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冷东奎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杨晓波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科长

卢 伟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科长 张廷魁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长

周 强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王 珺 齐齐哈尔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华玉 齐齐哈尔市外事侨务接待办公室科长

吴 伟 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处长

张利军 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主任

王慧娟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干部工作科科长

姚贵伟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工部副部长

张悦虹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谭文富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雷茂钢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老干部工作人员

周 萍 齐齐哈尔市卫生局党委工作部副主任科员

常 红 齐齐哈尔市结核病防治院宣传科副科长

赵惠芳 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办副主任

李天笑 齐齐哈尔市妇女联合会宣传部副科级

谢岩岩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杜俊东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科员 毕艳辉 龙沙区总工会副主席

庄体勇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

孟祥威 齐齐哈尔劳动教养管理所政治部科员

纪 程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助理员

刘爱莲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吴振宇 齐齐哈尔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季德宝 中共齐齐哈尔市直机关工委副主任科员

左玉东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

李维臣 齐齐哈尔市电业局离退休服务部主任

郝 刚 齐齐哈尔市电业局离退休服务部副主任

曹 莹 齐齐哈尔报业集团工会主席

中省市直企业及社会团体:

王亚娟 齐轨道装备公司离退休管理部老龄干事

杨 岚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赵文军 齐齐哈尔和平公司离退休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井荣 齐齐哈尔新华机器有限公司老干部处书记兼处长

杨宝权 北满特钢离退休管理处处长 宋世铭 齐齐哈尔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辛明乐 齐齐哈尔移动公司人力资源部专业经理

付 宇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老年护理院护士长

贾爱华 齐齐哈尔市长跑爱心协会和平广场分部部长

赵桂芝 齐齐哈尔市健身舞秧歌协会主席

五、鹤城健康老人(92名)

县(市)区:

李景芳(讷河市)、张宝昌(讷河市)、徐志坚(讷河市)、仲崇义(讷河市)、潘广懋(龙江县)、焦永良(龙江县)、巴玉明(龙江县)、张 宝(龙江县)、赵 喜(依安县)、张克范(依安县)、李洪发(依安县)、许梦洲(依安县)、孙淑华(泰来县)、张新国(泰来县)、张万金(泰来县)、王正有(泰来县)、逯再国(泰来县)、杨永奎(泰来县)、何延忠(富裕县)、张万友(富裕县)、周芷芳(富裕县)、马德义(富裕县)、季桂芝(克山县)、宋国安(克山县)、才淑香(克山县)、杜玉芬(克山县)、孙连贵(克东县)、杨树胜(克东县)、朱 岩(克东县)、姚 昕(克东县)、姜凤岐(拜泉县)、史淑贤(拜泉县)、曹成林(拜泉县)、袁财兆(拜泉县)、李玉清(龙沙区)、王福臣(龙沙区)、孟宪龄(龙沙区)、火 锋(龙沙区)、徐明辉(建华区)、方永斌(建华区)、王 岩(建华区)、杨桂香(建华区)、陈桂兰(铁锋区)、金云刚(铁锋区)、刘学英(铁锋区)、王桂芝(铁锋区)、李成志(富 区)、张沸海(富 区)、苏德林(昂 区)、李宝库(昂 区)、刘玉清(碾 区)、郑连德(碾 区)、高长永(梅 区)

市直单位: 陈寿荣(市 委)、石忠智(市人大)、赵云龙(市政府)、于永祥(市政协)、田虎元(民政局)、杨建文(市中院)、王淑芝(文广新局)、李润波(财政局)、宋立刚(发改委)、张泽文(外事办)、张玉岭(机关局)、孙维仁(建设局)、商志伟(宣传部)、李 旭(教育局)、王丽红(教育局)、陈玉洁(市妇联)、岳克明(总工会)、王振伦(司法局)、赵 义(公安局)、程元寿(体育局)、王明晰(计生委)、杨万忠(市工委)、王惠风(审计局)、那瑞光(电业局)、贾树启(日报社)、宋传义(老科协)、马正潭(老科协)、李长友(老科协)

中省市直企业及社会团体:

4.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篇四

一、先进集体(60个)

溧水县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无锡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江阴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无锡市崇安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徐州市贾汪区文教局监察室 常州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金坛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苏州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张家港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太仓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海安县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海门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连云港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东海县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金湖县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仪征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镇江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扬中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泰州市高港区文教局监察室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姜堰市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纪工委、教育局监察室 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 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林业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室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江苏教育学院纪委、监察室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中国矿业大学纪委、监察室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扬州大学纪委、监察室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南通大学纪委、监察室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室 苏州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室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监察室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室 宿迁学院纪委、监察室

二、先进个人(95名)

芮红卫

高淳县教育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孙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徐建良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监察工作负责人 郑传侯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林惠敏

南京六合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处副处长 张静红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监察室副主任 蔡春生

徐州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孙英杰

沛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徐

袁建平

范锡福

牟汉平

金柏平

徐澄范

项建华

沈卫红

张平国

蔡建平

曹卫江

陈建国

刘鹤松

张春潮

刘华俊

胡忠民

新沂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工委书记 常州市教育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溧阳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主任

常州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党委书记、纪工委书记 苏州市教育局副调研员、纪工委副书记 常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昆山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吴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苏州市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干部 如皋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如东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通州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连云港市教育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赣榆县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高沛建

灌云县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陈忠燕

连云港市新浦区教育局纪检组长 王克武

金湖县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吴洪军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陈海红

刘志斌

张学兵

吴彩根

杨德清

张荣林

蔡长治

刘在东

朱小平

蔡昌余

王定生

朱建军

朱安军

宋心偕

陈兆梅

马进军

余嘉龙

淮安市楚州区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盐城市教育局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滨海县教育局监察室干事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监察室负责人 建湖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扬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江都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兴化市教育局纪监科科长

靖江市教育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姜堰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宿迁市教育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 泗洪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南京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

东南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徐福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

邱正祥

南京林业大学审计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袁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审计科科长 吴乃萍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杨忠元

王兴东

魏东胜

孟洪生

丁恒良

应海宁

李建国

李志群

高恒进

刘青平

张继红

季春富

宋其香

钱惠英

袁敏发

孙树民

南京师范大学副处级调研员

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南京审计学院正科级纪检员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审计室主任 南京工程学院监察处长、审计处处长、纪委办主任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纪检审处处长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处处长江苏教育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组织部长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三江学院纪委副书记

南京晓庄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金陵科技学院调研员 江南大学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主任

中国矿业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张光辉

徐州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

吴光林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岳木令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 王

扬州大学监察处副处长 吴万顺

蒋建美

高建林

柯晓扬

朱彦云

丁建飞

陈烈平

郎勇生

项丽霞

杨如环

刘汝林

隋军伟

蒋旋新

王凯全

蒋新萍

王素云

张桐林

扬州市职业大学巡视员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副主任、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南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委员,审计处副处长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苏州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副主任 苏州科技学院纪监审办公室科长

苏州市职业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沙洲职业工学院纪检监察员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纪监审办公室副主任 淮海工学院正处级纪检员、监察室副主任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 江苏工业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5.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篇五

新型团支部(通过新型团支部评选推荐)大学生花鼓艺术团团支部 校记者团团支部 财经学院

金融工程132班团支部 财务管理141班团支部 资源与环境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151班 建筑学院

城市规划121班团支部 动物科学学院 动物科学141班团支部 动物科学144班团支部 管理学院

物流管理141班团支部 工商管理151班团支部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应用化学142班团支部

公共事业管理141班团支部

动植物检疫132班团支部

风景园林141班团支部 环境工程152班 金融工程142班团支部

财务会计教育142班团支部

校CAD协会团支部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142班团支部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142班团支部 机电技术教育144班团支部

机械电子专升本152班团支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53班团支部 农学院

农艺教育141班团支部 农艺教育152班团支部 人文学院 法学141班团支部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140班团支部 生物工程141班团支部 食品药品学院 药物制剂151班团支部 药物制剂153班团支部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 网络工程151班团支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152班团支部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151班团支部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32班团支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50班团支部 外国语学院 翻译131班团支部

植物保护141班团支部

编辑142班团支部

园艺152班团支部

食品科学与工程140班团支部 食品科学与工程152班团支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42班团支部

翻译141班团支部

优秀学生干部

财经学院

李腾腾 李广乐 张寒露 金昊宇 黄圣昀 石雅静 夏云青 莫文静 杨婉英 夏 勇 孙 南 姚璐瑶 徐 珊 杨 薇 钱登芳 黎月红 储园坤 张 昊 陈丽君 周 磊 解 鹏 邢梦莲 邓美玲 蔡婷婷 陈能敏 张蝶蝶 史菲菲 沈 晓 范学成 赵忠洋 潘珏莹 方彩平李淑婷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刘志华 王思懿 丁梦佳 肖志华 孙 燕 王子祥 阚岑辉 周 冠 宁桥枫 李选杰 李心怡 梁晴晴 吴 猛 陈宏茂 杨梦洁 朱加杰 俞强伟 程 鹏 动物科学学院

胡添忧 许 璇 王双武 常长琳 张红梅 朱良隆 李珍珍 鲁 军 张欣欣 付雪薇 李 儒 徐 娟 徐 媛 李敬争 盛婷婷 汪 琪 周阳康 赵忻初 胡 宇 韩志强 李大林 刘思梦 徐 航 杜芸丽 倪 瑞 李倩倩 牛金利 马文瑾 刘韵怡 郭 敏 王 菊 高坤辰 陈丹丹 刘赛飞 郭志勇 刘泓良 李佳佳 何玉婷 倪超峰 董永震 余声声胡晓静赵 昕吴爱玲孙响响梁 浩 刘 凡 刘君和 孟 丽 邢 航 冯灿灿 冯 哲 骆菲菲 牛嘉豪

崔代永刘 祯王天昊孙雪姗彭宇晗李 庆 年夫桥 汪子凤

杨紫宇 何志鑫 胡佩佩 贾长庆 段 姗

王守开 肖双双 王南鹏 徐静茹 刘子豪

管理学院

郑翠翠 来华超 伍文彬 潘江卫 王银杏 胡雪兰 张 志 张 震 张 强 张银侠 沈艳茹 查宝琪 鲍闪闪 余忠颖 陈冬冬 陈沛瑶 崔佳琦 光嘉伟 陈小草 胡泽宁 陈 雾 王田叶 方小敏 魏丹园 倪壮壮 申 锐 聂 伟 沈 帅 李向阳 刘 琪 张丹霞 李 伟 郭 佳 胡丽梅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蔡国辉 房建兰 程康康 刘 浩 张正金 王雪儿 郭明莉 彭雨梦 宋再玲 田博文 刘 玉

机械工程学院

韩晨扬 金国庆 徐怀忠 李兵兵 赵 薇 胡冰欣 曹振鑫 王 雨 秦志光 刘 琪 黄力峰 刘圣凯 郭云飞 林 臻 张 凯 华平平刘 智 夏同川 胡珊珊 魏梦君 吴 童

鲍镜伊

耿丽丽 陈 晨 何 玲

石婷婷 许 鹏 黄斯琪 夏晓佳 桂林涛 王大明 陈 闯 李祖琼

张健国 张 文 曹传如

刘海玲 郑向彬 杜娇君 俞名扬 陈 萍 尚 波

魏清清

关敬云曲鸣辉朱鹏程 张浩波姚昌盛徐思维王 磊陈 军汤兴旺

李雪慧

朱二树 蒋松秀 朱可可

王 娟 崔 昌 盛苏山 任 超 王 军 王余梁

建筑学院

周 岱 项宏艳 王静文 张世超 孙晓影 黄 筱 邹鹏飞 彭卫荣 姚 陈 高 健 郎志强 高 昕 郭小囡 宋 喆 刘洪禄 李思影 王苏宇 张 倩 张兆磊 魏申通 赵 帅 刘智慧 李永杰 姚亚运 左 燕 蔡新婷 张天泽 蒋孟龙 潘静雯

农学院

李娃娃 程豪杰 冷 慧 李林玉 万 美 万明月 吴 伟 谢从宝 张 奎 张肖迪 人文学院

付 蕾 陈 莉 吴亚博 桂大震 薛 雪 姜 珊 章 沁 田月月 生命科学学院

周 晓 迟丽娟 程玉卓 张 飘 杨庆波 兰 天

程 科 李平平王洁玉 谢云霞 章 爽 倪有杰 赵昆仑 李守浩 张珍珍 葛宇飞 唐彩琴 葛宁高

关晴晴 秦 润 王永福 闫 振 朱胜龙 高 严 朱雪琴 邢兰英 杨 行 荀 圳 彭 鹏 巩佳莉

何柳柳 石 乐 王中秋 袁 波

马钰莹 方明旺 唐士钰 樊沙沙 司 微 谷文雅 黄永彬

胡 悦宋 杰吴 飞岳 超 尹中华闫 亮史家瑞 潘娇娇杨 笑张梦奇

晋高锐 孙甜甜 吴佳佳 张 建

夏振燕 王任华 张 露

慈惠婷 马 文 胡圆圆

王 喻 喻敏博 王宁宁 苏国家 汪伟伟 程小燕 徐宗合 赵马磊 张伟伟 陈 溪 曹 笑 冯付霭 潘苏敏

食品药品学院

胡雅倩 汪杜娟 于爱琴 许少杰 杜骏成 张铜腾 王紫薇 刘陆伟 李 茜 沐 凡 吴晶晶 王 风 罗腾硕 余剑英 李翠真 刘 艳 蔡吴丹 胡 敏 吴 浩 石王林 阮仁洁 钱自升 外国语学院

徐 苗 王梦青 吴 琼 赵娅芹 汪 鹏 夏 菁 彭小意 曹中灿 王美玲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

宁文英 段亚飞 张传洁 汪叶新 贾玲玲 郭翠霞 李 阳 钱贝贝 张志文 刘小容 胡云飞 方 洋

殷娜娜 潘雅楠 孙婷婷 姚 静 江 倩 杨安然 姚诗怡 杨玉洁 方 挺 周江峰 宋妙金 刘 祺 王子旋 刘桃林 凌佛健 段依梦 孟 祥 白冬阳 秦海玲 江 欢 吴 田 谢若琦 高 亢 董碧浪 娄雯雯 陈世幸 欧阳林涛 陈含露 陈德渤 董阿芳 庄 岩 苏梦丽 周义妹 朱叶凡 郑慧心 张 静 刘 志 史莲莲 王兆强

余 波 孙帅丽 胡泰丰 黄 威 宗金宝

资源与环境学院

赵美玲 韩 岗 方 亮 何玉娟 王培俊 段方蕾 张 瑞 袁自然 何永超 陈 红 程 鑫 章俊峰 包俊鹏 王东东 陈 慧 田 磊 宋旭东 方晨晨 江 玲 查显宝 王 伟

汪 琪 何小红 冷喜龙 叶刚刚

校学生会

胡文杼 马长宏 李文静 张 芬 屠娇娇 王雪松 赵昌茜 张 妍 李慧林 李 灿

查延虎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牛 婕 吴吉祥 訾米雪 方世晨 李 强 秦 豹 赵超群 夏梦晴 晁兴晨 张克厚 陈子伟 杨龙安 李 欢 臧 磊 徐一凡 严海东 刘中亮 顾梦停 张祺祺 杨 雪 陈 帅 史佳璐 余 露 付立冬 侯 龙 宣佳伟 陆 政 牛静璇 李尧尧 杨世清 李 慧 吴 燕 陈梦兰 孙乐乐 王 琴 史婉筱 马 勇

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大学生传媒中心

陈昱升 曾 佩 章 里

黄方玲 田诗意

胡胜男 刘国源 王贝贝 曹护群 赵若璇 陈小双 刘 梅

王 慧 陈光瑞

孔晓璐 余坤轮 汪亚婷 杨 洁 尤 磊 张蒙蒙 赵诗尧

校KAB创业俱乐部

李 浩 高 峰 宋道双 廖 琪

校卫队 陈祥子

校伙食民主管理委员会 张 明

大学生裁判团 李梦雅 程 凉

校记者团 江旭聪

校广播站 郑 磊

校国旗班 王 震

校自律委员会 吴 奇

校园文明督导队 杨 鑫

校心理委员联合会

汪明天

研究生处

吴长昊 杨小翠

优秀共青团员

新型团支部(通过新型团支部评选推荐)张木易(大学生传媒中心团支部)王 琼(校心理委员联合会团支部)陈玉娇(校数学建模团支部)吴 谦(校记者团团支部)周 雨(校园文明督导队团支部)

财经学院

曹雪梅 周鹏妹 单冬冬 徐华珍 张亮亮 李家伟 王 静 程彬彬 吴蓉蓉 袁 剑 赵子健 马芳芳 周 佳 蔡 峰 刘佳伟 潘秋宝 李阿伟 杨武浩 傅瑞华 来文娣 洪 雨 顾 强 孙 辉 曹 悦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王毓磊 郭 加 于 彬 胡一平王庆发 井建涛 李 帅 刘良柱 闫其乐 孙 恒 张 玥 黄萌萌 陈志铭 周文龙 陈磊静 徐曦璇 李心怡 薛 豪 张 阳 张明宇 徐诗卫

黄雨晴 武雪婷 华秀玲 汪 璇 李东东 房子煜 张红见黄一琦蔡家林郑思旭高志扬

程 君 兰可喜 杨 敏 李 景 侯树红 吴丹丹 袁李婷孙 路陈 棋耿 玉朱常国

杨玉婷 柴 勇 刘清华 张紫玉 刘静文 王 莹 张 艳汪海东汪昌月孙万里张 雪

动物科学学院

王兆斌 朱梦珍 黄祚建 施其成 陈振康 许 静 胡盼盼 吴 静 陈文静 赵培培 毕宏季 李佳慧 简 丽 从光雷 郝金玲 张雅晴 周 彤 程振扬 张静静 王田田 刘亚楠 吕林雪 杨 永 张 翩 王亚红 王海洋 马 超 李 奎 严 瑾 陈 卉 王明格 管理学院

何明明 王 倩 刘 乐 冯 婷 刘玲凤 谢 超 王 丹 宋瑞雪 马玉萍 卢 翠 张秀青 张 倩 黄丽萍 侯国庆 孙 康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徐 鹏 梁海堂 康迪迪 薛剑男 陈金扬 朱 祥 张芹芹 赵志林 徐凤仙 机械工程学院

王 辉 廖笑影 张成龙 林悦槟 胡文号 王 亮 姜 鑫 王 奎 庄如月 刘 臣 沈 杰 陈园园 刘少杰 侯孟伟 郑 旭 汪俊杰 孙兆尹 孙敬文 蔡姗姗 吴素美 汪 伟 马莹莹 王美玲 叶慧锋 郁肖肖 朱敏敏 韩 旭 张 俊

李淑芳 饶俊杰 张忠悦 蔡古瑟 吴 涛 王维维 王宏宇 张 微 柯 俊 关敬龙 谢章兴 桂昌汇 邵 伟 张梓清 陈世达 方海燕 童 云 赵 玉 赵 刘 汪聪聪 黄 洁 施 禛 华 莉 张 超 周 翔 安业胜 胡佳佳 丁梦娇 郑淑芳 连 娜 高 燕 宋二如 詹 庆

龚平姚 杰 江 琪 孙 红 龙 庆

金 路 周宗讯 杨 洁 周子强 程 晨 宋诗豪 程乐乐 张 杰 李则鹏 罗瑞卿 建筑学院

宁 杨 廖 蜜 罗叶红 王 玲 宋 琦 尹书红 郑 凯 王 岩 刘 敏 刘咪辰 张洪杏 陆荣荣 化亮亮 孙 圳

田治影 甘振涛 钱 峻 许 江

农学院

董新德 邱媛媛 程文娟 方 甜 姜 雪 李丽楠 任菲菲 任宪杰 人文学院

李晶晶 吴晶晶 韩宇晴 彭斗超 沈诗绮 郑水云 汪小雨

生命科学学院

付 蓉 吴志远 邱盼盼 张 晶 王俊杰 邹娜娜 董芊里 韩 雪 袁红艳 付硕硕 刘淑琦 芮鹏环 李 祺 束家亮 张文敏

范 叶 陈 超 姜 慧 杨梦露 胡艳珏 晁兴晨 候艳艳 龙伟玲 孙 冒 周士林 杜乐晨 史幸聪

陈廉忠 佟怡馨 汤 焱

健 陈欢欢张起铭马书娴唐 强钱芳芳薛舒君胡玉敏

刘梦琴刘 倩徐欢乐谢欢欢

陈少圩 江 美 潘万平闫安宁 杨 琳 陈芳红 许婷婷

成孝坤 储 庆 何远树 苏 盛

程润生 姜方莹 钱 乐 杨文芳

周琼琼 沈弈秋 肖婷婷

张强强 王 晨 赵 健

吴 悦 王梦瑶 吴海燕 王 磊 张 成 钟莹莹 胡 梅 唐 玲 祖恩凡 食品药品学院

陈世鹏 吴鑫平许 虹 徐思寒 陈 杰 陈 莉 张志林

徐小娇 韩晓倩 孙瑞雪 陈治全 石平霞 花 卉 顾顺凯 周芹芹 胡雪娇 韩 雨 陈 兰 汪 杰 苗婷婷 杨 曦 钱 好 外国语学院

王丹丹 汪翠英 曹敬薇 杨 雪 丁欢欢 丁丹妮 许雅婷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

江升红 吴 磊 白健松 许 霞 高嘉憶 王宿生 聂神宽 计 全 关礼阳 舒家峰 王洋洋

资源与环境学院

绳 付 李 瑶 陶 莉 姚梦君 黄慧君 程孟燃 葛维影 黄 艳 肖同梅 范冉冉 赵贺敏 杨 艳 刘 静

吴 燕 王 婷 夏小凡

刘 伟 赵利梅 王 礼刘 洋储著伟卢亚兰

齐芳艳周友财

赵新梅刘博文周 林

叶阳阳陆 莹周亚琼王俊富

朱雅丽吴宜生

侯畅畅丁云龙沈小燕

许吉宏 张 琪 杨雯雯 纵心想 刘婷婷 周 莉

袁晓月 庄雅男

陈永强 汪润泽 吴利利

黄秋云 朱 影

陈奥丽汪甜甜

蔡 东 李 林 周秀秀 钱玉兰 朱慧敏 刘 浩 吴浩晨 孙 耀 尹晨称

研究生处 宫碧霜

优秀青年志愿者

财经学院

张忆雯 李 强 高 阳 庞 卓 陈 蕾 邢玙颖 郭泽欣 王小康 贾 丹 杨 艳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杨文俊 储昭结 程贤龙 李成宽 孙宏保 程 鹏 动物科学学院

孟庆德 王楠楠 鲍志超 沈 悦 陈 晨 郭冠群 管理学院

时 伟 郭新雅 胡 婷 王敬贤 许丹丹 江进之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李 号 王中腾 谢 琛 丁竹成 李玉萍 魏 桓 机械工程学院

刘玉丁 王星鑫 陈浩强 李家伟 刘霄霄 戴思超

徐泽军

梁 艳 方 追 张慧敏

程龙飞

朱一鸣 黄学良 孙 恒

李 娜

郝 梦

刘 丽

徐 芳

于 翔

张金凤

吴雨辰

纪兴洋

席文强

丁志聪

刘晓露

黄秀梅

夏德权

张 瑞

建筑学院

刘冬瑞 耿世尧 王 松 张 祥 赵 善 丁漫玉 史婉筱 王秋迪 丁开霞 范 文

农学院

安亚飞 周恩智 丁京晶 曹 颖 陈 洋 戴玲玲 聂碧辉 王文强 余 杰 张 洁 人文学院

张 波 皮志德 赵建敏 唐 飞 彭良芳 张 浩 生命科学学院

余梦琦 尤玲玲 樊晓雪 童妃妃 高景凯 张腊梅 食品药品学院

周 晶 彭 伟 陈鑫焱 马玉玉 代芳玲 喻惜珍 外国语学院

何美姣 吴佳俐 王雪云 许 艳 江 伟 郭成成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

邵志洁 乔建华 张维龙 黄兆云 付 贺 张 莉

朱佳毅

苗福凯

张财文

赵圣圣 沈 悦 李雅雯

费世程

杜思悦

谢 宝

庞 雪

方安琪

张艳秋

卢婧雅

李 芹

李晓燕

冯 燕

金月华

王 吴 蒋兰兰 王 陈嘉昕

资源与环境学院

杨 勇 宋 健 何 根 陈 翼 陈远峰 钱 刘 周 亮 江储峰 魏晓璠 陈思宇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程露佳徐 坤孙佳超 秦萍萍 龚梓薇 苏文静 张萧峰 吴 怡 马刘洋

王 祥 武永跃

6.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篇六

【导语】:在第28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我们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首次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这对于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进一步激励全国禁毒战线和广大禁毒工作者为实现禁绝毒品目标而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前,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大家,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禁毒工作者的关心厚爱。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不负人民重托为实现禁绝毒品目标不懈奋斗

在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15年6月25日

郭声琨

同志们:

在第28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我们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首次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这对于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进一步激励全国禁毒战线和广大禁毒工作者为实现禁绝毒品目标而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前,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大家,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禁毒工作者的关心厚爱。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100个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100个全国禁毒工作100名先进个人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主张和立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中央专门出台了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就做好新时期的禁毒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长期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各方面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禁毒斗争,综合治理毒品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仅2010年以来的5年间,全国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60多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万余名,缴获各类毒品330余吨,特别是我们及时侦破了“10·5”湄公河大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毒品案件,成功抓获了糯康、肖积合等一批罪大恶极的毒枭毒贩,集中整治了广东陆丰、惠东等一批制贩毒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有效遏制了毒品问题快速蔓延势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全国禁毒战线的同志们以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使命、忠实履职,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为禁毒事业付出了辛勤劳动和汗水,作出了巨大牺牲和奉献,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涌现出一大批感人肺腑、催人奋进的先进典型。今天受到表彰的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刚才5位同志的精彩发言,就是这些先进典型事迹的生动缩影。在他们中间,既有打入贩毒团伙内部卧底侦查,在危险环境下与贩毒分子斗智斗勇,为成功侦破重大案件发挥关键作用的“侦查尖兵”,又有面对刀光剑影,置个人生命安危于不顾,勇往直前、不怕牺牲,与贩毒分子进行殊死搏斗的“缉毒英雄”;既有不遗余力投身禁毒公益事业,满腔热情帮扶吸毒人员的企业家和社会组织,又有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积极为禁毒事业贡献光和热的民间人士和社区群众。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集中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堪称禁毒先锋、时代楷模,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毒品问题是人类社会一大公害。当前,全球毒品问题持续泛滥,制造、走私、贩运、滥用毒品问题日益加剧,给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受国际大环境和国内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影响,我国毒品形势十分严峻,传统毒品犯罪活动依然猖獗,新型毒品泛滥日趋突出,毒品消费市场持续扩大,新滋生吸毒人员大量增多,毒品问题蔓延之快、危害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毒品问题快速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禁毒斗争任重而道远。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不仅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腐蚀人的意志、破坏家庭幸福,而且严重消耗社会财富、毒化社会风气、污染社会环境,诱发系列犯罪活动,带来大量社会问题。如果任其发展蔓延下去,势必会成为损害亿万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祸患。

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向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以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为动力,以这次受到表彰的“双百”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坚持全党全社会一起动手,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大力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为实现禁绝毒品目标而不懈奋斗。

第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立意高远,情真意切、语重心长。总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禁毒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高度评价了广大禁毒工作者付出的艰辛努力和作出的重要贡献,这既是对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最高褒奖,也是对全国禁毒战线和广大禁毒工作者的莫大鼓舞和鞭策。我们要深刻领会、用心领悟,切实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做好禁毒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以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厚爱。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当前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毒品问题带来的严重危害,强调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厉行禁毒、禁绝毒品。这充分体现了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充分彰显了亲民、爱民、为民的炽热情怀。我们要从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毒品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充分认识解决毒品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总书记要求我们要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不懈抓好禁毒斗争,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获全胜、绝不收兵,为实现禁绝毒品的目标而不懈努力,这不仅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禁毒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寄予了殷切期盼。我们要牢记使命、忠实履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第二,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毒品问题的滋生蔓延土壤。李克强总理指出,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民族振兴,务必抓紧抓好。毒品问题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必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各种手段,综合采取禁种、禁制、禁贩、禁吸等各种措施,最大限度遏制毒品蔓延势头,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深入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感染力、实效性,不断增强全社会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要以预防合成毒品为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演艺界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等易染毒人群的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教育引导他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抵御毒品侵蚀。要加强毒品源头管理,强化涉毒重点阵地特别是易涉毒重点场所管控,健全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坚决堵塞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毒品问题生存空间。要加强戒毒康复治疗,大力推广云南“雨露社区”、贵州“阳光工程”等戒毒康复经验,全面落实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场所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等戒治措施,健全完善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障政策,最大限度地关心、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努力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走向新生。

第三,要坚持重拳打击、重典治乱,坚决打掉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毒品犯罪是严重刑事犯罪,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从严整治。要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毒品犯罪问题,严厉打击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等严重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零包贩毒等常见多发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禁毒斗争的实际成效。针对当前日益突出的互联网涉毒问题,要深入推进网络扫毒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利用网络传播制毒技术和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向互联网快速蔓延势头。要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对毒情严重的重点地区,要坚持打击与治理相结合、治毒与治贫相结合,加强挂牌督办,实施综合治理,限期扭转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要全面落实查缉查控措施,建立健全覆盖陆路、海路、空路、邮路的信息化、数字化查缉机制和全方位、立体化查控体系,深化与周边国家特别是毒源地国家的禁毒合作,最大限度将毒品堵截在境外、查获在途中、缴获在分销之前。要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对走私、制造、贩卖毒品团伙的主犯和骨干成员,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对毒品犯罪的强大威慑。

第四,要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真正形成禁毒人民战争的强大合力。禁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统筹各方面力量,发挥各方面作用,积极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形成毒品治理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来部署,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禁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各级禁毒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禁毒工作考评办法,推动各项禁毒责任制和禁毒措施落到实处。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切实打好禁毒斗争整体战、合成战。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深入广泛地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要积极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工作,鼓励倡导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禁毒公益事业。要大力发展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群众性禁毒自治组织,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单位”、“无毒家庭”等创建活动。要建立健全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着力营造禁毒工作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7.南平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篇七

发布日期:2005年4月22日

一、先进集体(4个):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统计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8名):(具体人选由各地各部门推荐)

省卫生厅基妇处调研员、省妇儿工委联络员 涂 新

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省妇儿工委联络员 苏凤玲

深圳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胡利群

珠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詹土贵

梅州市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 郑少伟

肇庆市统计局副局长、市妇儿工委委员 李曼丽

揭阳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林丽娇

信宜市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 罗干豪

附1:国家表彰标准

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2、坚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科学地制定了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或本部门实施方案,并纳入了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科学地建立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目标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达标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标准;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纳入工作议程。

3、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经费有保障。妇儿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健全,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有足够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本部门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发挥职能部门主体作用,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列入本部门工作日程,领导重视,业务处室联络员得力,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

4、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较好。本地区、本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各项指标处于全省、全国前列;针对实施纲要(规划)或部门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制定有力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使纲要(规划)的相关指标显著提高,如期或提前实现纲要(规划)目标,没有出现反弹。

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地方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

2、热爱妇女儿童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优质高效,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中成绩显著。

3、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推进本地区或本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各项目标和重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充分发挥协调议事职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能或成员单位联络员职责,卓有成效开展工作。

5、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社会影响大,群众放映好。

附2:先进集体主要事迹材料

广东省妇儿工委办申报两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四年来,广东省妇儿工委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履行办公室职能,推动性别平等、儿童优先原则纳入决策主流,优化了政策环境。积极协调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高标准、务实效努力推动两个纲要、规划顺利实施,带领和指导全省各级妇儿工委机构在协调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我省现代化同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多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制定更高标准的新规划,规划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

紧密结合广东“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的需要,准确把握广东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历史定位和要求,研究制定新的更高标准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规划突出我省妇女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提出了比全国更高的目标和指标。省妇女儿童规划与国家妇女儿童纲要可比的34个可量化指标中,有28个高于国家纲要要求,6个与国家一致。新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妇女儿童多项工作有新进展。如,在全国率先开通了“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运用现代化先进手段监测规划的实施进度。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有效维护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中山、东莞等地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经验,推动政府决策,保障流动妇女儿童的权益。总结推广了中山市、江门市新会区等示范点的经验,带动各地开创妇女儿童事业新局面。

根据监测统计情况反映,广东已有超过40%的定量目标提前达到中期或终期的目标要求。妇女就业比例、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九年义务教育、女性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卫生经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农村改水改厕等指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女性参政比例与男性的差距有明显缩小。

二、强化政府议事协调功能,不断攻克规划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是促进我省不同区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趋于协调。结合省委提出的“十项民心工程”,协调组织召开了有50个山区县及山区县较多的10个地级市分管政府领导参加的全省山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制约山区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原因,推动各级妇儿工委将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的解决与省的各项山区政策对接,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山区妇女儿童发展的有效措施。如配合省妇联率先全国重点在农村山区开展援建母亲安居房等的“四援助”活动,推动受援助的2.2万户家庭纳入社会保障。二是协调推动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在全国政协办公厅《报送<关于维护城市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几点意见>的视察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对珠江三角洲9个市流动人口人身安全、劳动安全、工资福利保障、严禁雇佣童工及学龄儿童入学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组织起草《广东流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抽查情况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争取推动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儿工委《关于加强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意见》,从源头上保障了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三是项目推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联合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于04、05年在10个边远贫困山区县和5个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实施“降消”项目,省级投入经费560万元,强化了基层卫生机构对孕产妇的综合管理能力,救助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新法接生率。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规划实施良好氛围

编印了规划宣传挂图5000套、小册子35万份,为基层宣传工作提供服务;设立妇女儿童工作好新闻奖,激励为妇女儿童事业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联合省卫生厅开展了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两个规划,扩大规划的宣传面,营造了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良好社会氛围。有针对性地举办学习贯彻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县级领导培训班、监测统计培训会议以及构建先进性别文化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提高了政府领导、成员单位、妇儿工委办、主流媒体工作者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

四、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注重管理机制的规范和工作手段的有效运用,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为各级妇儿工委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高效提供了参照标准;并坚持以调查研究和监测统计为掌握情况、预测趋势的重要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绩效。建立了年度召开委员和联络员会议以及向省长常务会议作专题汇报的制度。制定了目标责任分解书和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健全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建立了职责分工制度。建立并完善了信息报送工作、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和管理。牵头成立了省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专家组和监测组,健全了各级监测评估机构,完善了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创新调研机制,成员单位联合调研与课题社会公开招标相结合,推出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村妇女的影响”、“外来女工生存状况及权益保护”等一系列分析、研究、解决广东妇女发展中的主要问题的调研成果,为推进规划实施提供了决策参考。

广东省统计局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妇女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是实现妇女儿童规划目标的重要工作。省统计局作为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的主要业务部门,为实现广东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几年来,省统计局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坚持务实求真的态度,不断探索统计监测方法,有效收集提供统计数据,积极撰写监测评估报告,为广东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积极组织协调,完善监测网络。广东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开展以来,省统计局积极牵头,形成了由妇联、教育、卫生、劳动、公安、人事、统计等多个省直部门共同参与、横向协调合作、纵向对口指导、定期提供信息的监测统计网络。省统计局历任分管领导都十分重视监测统计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进行宣传动员,并责成该局人口和社会科技处指定专人具体承担这项工作。在实施全省妇女儿童规划统计监测工作中,省统计局与省妇联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研究监测统计有关事宜,逐步建立健全监测统计资料报送制度,定期提供省级监测统计资料及评估报告,使广东监测统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加强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测统计业务骨干队伍。为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监测统计队伍,省统计局积极做好技术骨干的培养工作。一方面,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安排,积极派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对各部门、各市县监测统计人员的培训,并应邀到佛山、江门市等地,深入浅出地为基层人员讲授监测统计业务知识,重点提高基层业务人员对数据采集、分析、判断以及使用的能力,提高监测评估骨干队伍的整体素质。几年来,为提高培训质量,省统计局组织业务骨干编写了《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培训讲义》、《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监测指标与目标定量评估讲义》,以及《如何撰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等培训教材,培训了各级有关监测统计人员近600余人次。同时,还翻印“两纲”统计监测培训教材5000多本,为各市县无偿提供培训教材,受到基层同志的普遍欢迎。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把数据质量关。为确保监测统计数字质量,使监测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省统计局将实事求是、依法统计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对各市和部门提供的数据,认真综合整理后尽快反馈给各市和部门审核,并采用计算增长率、计算结构比例等方法,检验统计指标的发展趋势是否合乎规律,结构是否合理,从而保证统计监测数据准确无误。二是对于达标难度较大指标,则认真进行反复审核,分析原因,找出答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关注重点难点问题,提供优质监测成果。监测统计工作开展以来,省统计局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分析研究,认真撰写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监测统计分析报告,使监测统计工作成为党政领导掌握情况、加强管理、预测趋势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了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新规划实施四年来,在各部门提供监测数据和实施报告的基础上,省统计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撰写了不少有力度的监测统计报告。如《2002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2002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和《2003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反映了两个《规划》颁布实施以来的工作进程和《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程度,揭示了《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报告出台后,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在雷于蓝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会议上,多次将报告作为会议重要材料印发。在完成监测统计进度分析报告的同时,省统计局还积极配合妇儿工委做好专题分析工作,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供了《广东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现状与特点》、《广东省山区县(市、区)妇女儿童规划重点监测指标概述》和《广东教育状况分析》等统计报告,受到省领导、省级妇儿工委委员和有关县市领导的广泛关注。

五、适应需求,建立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数据库。两个《规划》中明确将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作为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2004年6月由省统计局与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创建的广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信息网正式开通运行,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妇女儿童规划信息网,它的建成在全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利用这一工作平台资源,省统计局还初步建立了广东省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数据库,用现代化手段规范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这既能对监测统计日常业务进行管理,而且还能方便地进行国内和省内对比分析,使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能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儿童纲要实施进程,提高监测统计的整体水平。

中山市人民政府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中山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整合资源,全面实施中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

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制定了《中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并把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由一名副市长担任市妇儿工委主任,每年至少召开1-2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工作会议,做到年初有部署,年末有总结。对市妇儿工委、市妇联提出的关于增加市妇儿活动中心建设经费、未婚大龄青年婚恋、托儿所管理、农村妇女低学历现状、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关乎妇女儿童发展的问题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市政府始终坚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机构精简后仍保留市妇儿工委办公室2名干部编制,每年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不含其它专项经费),使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近3年共拨出妇女就业培训经费200万元(从2005年始,每年100万)。2003年投入4500万元改建了颇具规模、功能齐全的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投入1600多万元新建了市特殊教育学校;2004年投入2.3亿元建设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人民医院,投入1000万元建设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投入3.95亿元整治河涌1012公里。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中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镇区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中山市维权联席会议、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权益部等组织和机构,制定出台了《中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分解书》、《中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和《中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职责》、《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的通知》、《关于创建流动人口女子业余学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劳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达标时限、质量要求、考核标准等,使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力地推动了两个规划的实施。

以创新思维开展本地特色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儿童资料数据库。目前已将50000多名16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个人资料录入电脑和免费制发《中山市十六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对流动儿童实行了数据化和信息化的管理模式。

(二)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法治环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仅2004年下半年,为农村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13件,化解各类民间纠纷572件。

(三)致力于提高妇女素质和促进就业。制定了《中山市推进城乡就业试点方案》等15个配套政策,推出了零就业家庭扶持、技能提升、岗位开发等三项促进就业措施,用于扶持城乡就业的补贴及其它种类资金超过3000万元,劳动力就业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仅2004年组织妇女5万多人次参加了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 1330多名妇女参加大中专学历培训;促成妇女就业达17380多人(次)。

(四)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参与、保障有力、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流动人口妇女儿童的管理与服务。成立了正处级建制的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出台了《中山市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方案》、《中山市贫困孕产妇管理及救助办法》、《中山市流动人口孕产妇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免费接种方案》。去年底,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扶困助学基金,市镇两级财政每年拨出专款,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把适龄的流动儿童纳入我市普及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教育的范畴,着实解决入学问题,完善了困难家庭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经济保障体系。目前,全市流动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人数为5.9万人,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分别解决了流动适龄儿童就读的65%和35%。以“协调不出村,仲裁不出镇”为目标,全市80%行政村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流动人口劳动关系调处机制。

(五)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做到男女干部同步规划、同步培养、同步使用、同步管理。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方式上努力做到“范围要放宽一些,起点要高一些,数量要多一些,政策要优一些,管理要好一些”。至2004年底,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领导班子都配有女干部,市直部门领导班子53%配有女干部,镇区领导班子均配有1名以上女干部,村(社区)级领导班子100%配有女干部。

(六)大力推进教育强市。建立分级办学体制,充分调动各级办学积极性,镇、村教育投入力度加大。改革教育人事制度,破除教师终身制,建立教师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坚持把高速学校布局与改造薄弱学校,推进等级学校、示范性学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拓宽了办学的路子和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涌现出一批教育资源优良的学校,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如期实施,成效显著。2003年监测评估结果反映,中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40多个指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一些反映女性就业、儿童教育、环境建设等指标已提前达到2010年终期目标。儿童规划可量化的35个重点指标中,已提前实现2005年目标的有34个(只有1个尚未达到中期目标),中期达标率为97.2%,终期目标达标率为66.7%。妇女规划可量化的23个重点指标中,已有20个指标达到2005年中期目标或2010年终期目标要求,达标率为87%,有3个指标预计如期达标,占13%。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如期实施,使广大妇女儿童充分分享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成果,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受教育程度和卫生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家庭和文化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儿童争取了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全面、和谐发展。

新会区人民政府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新会区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西南部,面积1387平方公里,下辖11个镇、220条村(居),另有三个派出机构。人口73.9万,其中女性36.6万、儿童17.9万,分别占总人口的49.5%和24.2%。“九五”期间,我区被国务院、省、市三级妇儿工委评为实施纲要先进集体,新一轮两个纲要实施以来,又被定为全国、省、市的示范点。为体现“率先性、创新性、务实性”,我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纲要规划的实施工作。

一、党政重视,高要求推行纲要规划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我区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筹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专门列明“初中和高中阶段入学率、城镇居民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等纲要规划指标。同时把改善妇女儿童工作环境列入建设文化名城内容;把扩大社会就业、妥善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入学、住房、法律援助等问题列入 “十项民心”工程;把筹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列入区重点工程项目;残疾妇儿就业率、入学率列入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把教育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督导目标,每年进行考核。

几年间,我区先后召开10多次常务会议或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纲要规划实施问题。如召开规划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定规划重点难点实施细则;农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等工作。还先后下发或批转了《关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费报销问题的请示》(有效解决了因医疗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费报销问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去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为67%)、《镇村医疗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提高了镇村医疗保健水平)、《关于成立新会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快了企业女职委的成立,进一步维护企业女工权益)等文件,有力推动了纲要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以人为本,高起点制定纲要规划

作为国家、省、市三级的示范点,我区规划的制定以“九五”规划监测评估结果为基础,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为依据,依照宏观性和操作性相协调、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全面性与针对性相联系的原则,经过科学论证和几易其稿,以高起点、高要求、高标准制定了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我区的规划除与全国、省的纲要规划接轨外,还具体做到“三体现,两突出”。一是体现基层性,从县级实际出发,制定五年规划,增加可操作性,便于各类指标与地方经济同步发展。二是体现示范性,有99%的指标等于或高于省中(终)期目标;三是体现地方性,将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相关数据纳入监测体系;突出重点,把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儿童素质教育水平作为重点指标;突出难点,把提高妇女参与经济能力、提高妇女就业与再就业率作为工作难点,重点提出。

三、措施得力,高标准实施纲要规划

投入资金、落实到位。一是不断加大对教育和卫生保健资金的投入。2004年教育、卫生经费分别支出1.9571亿和4552万元,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966万和825万。近几年投入基础教育设施共1.5亿元,先后完成了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扩建、改建校舍68210平方;卫生设施投入也达到7109万元。二是不断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如针对妇女儿童活动场地少的问题,在2002年免费划出20亩地,分三期划拨450万元,用于兴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是妇儿工委办公室经费单列,并列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由原来2万元增加到现在的5.5万元。四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组织慈善公益万人行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海外侨胞捐赠款项1892万元,主要用于助学和助困。几年来妇儿工委也筹集近580万元,用于援助特殊困难的妇女儿童。

制度规范、责任明晰。在“十五”纲要规划实施期间,我区建立起定期会议制度、监测评估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数据资料上报责任制等责任制度,明确政府、部门、社会三个层次在实施规划中的职责、任务和做法,充分调动起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组建联络员、信息员两支队伍,形成纵横工作网络,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商榷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制定规划目标责任分解书,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实行分部门、分级、分项、分阶段的实施规划责任制。每年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向区妇儿工委汇报实施情况、向统计局报送指标完成情况,办公室对报告进行科学汇总,提交成员单位领导会议讨论,及时把握规划实施的进度和发展趋势,并向新闻单位发布规划完成情况。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区纲要规划的实施在全国、省、市妇儿工委的关怀指导下取得了喜人成绩。目前规划可量化的78项指标中,有68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中(终)期目标,76项指标达到全国终期目标,90%指标达到区终期目标。在参政方面,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和11个镇、3个派出机构的党政班子均配有女成员,其中五套班子中共有7名女性,比上届增加2名,镇及派出机构有22位女领导;党、政35个职能部门中,有19个配备女领导,占54.3%;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9%、18%和21.5 %,均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全区干部中女性占45.8%。教育卫生方面,幼儿入园率达9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和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适龄少年初中入学率为99.8%,高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0.5%,其中女生毛入学率89.6%,“三残”儿童入学率96%,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2003年为零,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保健管理率为97.9%,常规免疫接种率为97.7%,均超全国、省水平。环境方面,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为87.3%,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98.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均超省的终期目标。为此,我区也先后获得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县、全国“双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附3: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涂新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1995年调入省卫生厅,一直从事妇幼保健管理工作,先后担任基妇(妇幼)处副处长、调研员。长期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实施一法(母婴保健法)两纲(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措施人口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贯彻《母婴保健法》方面

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熟悉妇幼卫生法律法规,为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奠定基础。积极参加起草制订《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执笔起草《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执法配套文件,为《母婴保健法》在我省的全面贯彻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许可制度,不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参与全省性母婴保健执法检查,经常下基层调查、指导各地妇幼卫生工作。

二、实施两纲方面

1、加强组织协调。为全面实现新世纪两个纲要的卫生目标任务,参与制定《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广东省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5年规划》,将新世纪两个纲要的卫生目标任务有机地结合进去。组织起草《广东省卫生厅贯彻“2001-2010年妇女儿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为指导全省卫生系统实施两纲两规划发挥了很好作用。由于两个规划纲要的卫生目标任务,涉及面广,对外涉及民政、计生等部门,对内涉及到我厅的多个业务处室。在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妇儿工委,积极参加妇儿工委的调查研究等活动,对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内主动与其他处室一起分工协作、各负其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将妇女儿童规划目标列入卫生工作的重要日程,奠定了妇女儿童纲要中卫生目标实现的坚实基础。

2、推动两纲顺利实施。一是以项目促发展,推动两纲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实施两纲,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减少孕产妇、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近年来,我省以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为突破口,实施母亲安全项目,不断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新生儿科建设,强化高危孕产妇筛查和分级管理,建立有效的转诊制度,积极推广一对一责任制助产等新的服务模式,全省农村住院分娩率从40%提高到2004年79%,有效保障了母亲和婴儿的健康。二是针对贫困山区和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新生儿破伤风居高不下问题,全省筹集近2000万元资金,组织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意见》,全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以控制和减少地中海贫血等地方高发遗传病对我省出生人口素质的影响。四是贯彻落实好有关城市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的制度,组织妇幼保健机构对口帮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技术指导、蹲点、巡回医疗、设备支持等形式,帮助农村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五是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周、宣传日,包括今年“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现场等多种途径普及妇幼卫生保健知识。

3、积极作好监测评估工作。为配合两个规划卫生目标的如期实现,为达标进程提供有效的、及时的、准确的评估依据,我省组织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建立一系列相关制度,提高了两个纲要中主要卫生指标资料上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保证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两纲指标估。

从事全省妇幼卫生管理工作以来,积极参与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一法”“两纲”在我省卫生系统的贯彻实施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苏凤玲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苏凤玲同志是我厅行政政法处处长,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她一方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支持、理解、配合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尽心尽力。

苏凤玲同志在工作中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热心支持、积极配合做好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实施发展项目,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善于耐心周到地做好沟通、解释、宣传。

一、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正确理解、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近年来,我省财政支出压力大,资金供求矛盾比较突出。但是,省财政还是尽力保障了妇女儿童工作所需经费,苏凤玲同志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苏凤玲同志从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她坚定地认为:妇女儿童工作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事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妇女工作密切关系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人口的整体素质、现代化建设中占人口一半比例的女同胞的积极性和不可代替作用的发挥,儿童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培养、关心、照顾好儿童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应把妇女儿童工作所需经费作为政府的重点支出给予保障。2001年以前,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业务经费是省财政每年年初固定安排20万元,缺口较大,往往是在下半年向有关领导申请解决,经费缺乏可靠保障,工作受到较大制约,也不利于全年工作的统筹安排。苏凤玲同志了解情况后,积极与有关处室和领导陈述情况和理由,得到大家的理解支持,从2002年开始,省妇女儿童工委的业务经费在省财政预算中每年固定安排150万元,省妇女儿童工委的工作开展获得了较好的经费保障。近年来,省妇女儿童工委较有成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与苏凤玲同志的支持配合是分不开的;省妇联为解决贫困地区妇女脱贫、就业问题,提出了家政培训计划,由于这些贫困妇女无法交纳培训费,计划实施难以开展,她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向有关领导反映,提出支持和合理安排的意见,得到领导同意,使这个计划顺利实施;在省妇联建设广东女子学院的问题上,苏凤玲同志也尽心尽力给予帮助。有一段时间,由于政策调整,省妇联经费来源受到较大影响,苏凤玲同志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在政策允许情况下,适时调整省妇联建校经费解决办法和时间,得到领导批准,为女子学院的顺利开办创造了有利条件;妇女儿童工作内容、活动项目很多,省妇女儿童工委、省妇联的年度部门预算经费与工作开展有时侯存在相当差距;特别是省妇联原来的经费来源之一,《家庭》杂志社上缴的所得税返还政策取消后,经费缺口更大。每当省妇女儿童工委、省妇联出现经费困难时,苏凤玲同志总是耐心倾听、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沟通协调,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建议。2003年、2004年,经过她的积极反映和省财政厅、省府有关领导研究、支持和批准,省财政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增加安排了省妇联和妇儿工委开展男女平等国策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改善办公条件、信息化建设、大型专题会议等经费,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较好的保障作用;儿童是我们事业的未来、祖国的希望,但在社会上属于弱势群体,为使他们得到越来越好的教育和应有的保护,苏凤玲同志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科学育儿基地、儿童福利基金拨出适当经费,为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苏凤玲同志甘当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省妇联与省财政厅的桥梁和纽带。省妇女儿童工委开展的“降消”等项目所需资金,是省财政厅其他处室分管,她不避“越权”之嫌,积极帮助反映,落实,为“降消”等项目的所需资金的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有一次,她参加省妇联会议,了解到省妇联开展“举千万家庭读者之力建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募捐活动,回到财政厅后,积极向厅工会提议开展捐助活动,她本人带头捐款。该次活动,省财政厅干部职工共捐款4万多元。

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管理,她也提出过一些积极意见和建议,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尽责尽力。

苏凤玲同志服务意识强。她承担的工作任务很重,但无论工作多么繁忙,她总是耐心细致地倾听有关单位人员反映情况、意见,态度良好、言谈话语温和亲切,高效地做好沟通、解释、协调工作,很好地实现了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互相了解理解、互相支持配合。

苏凤玲同志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苏凤玲同志是我省省直机关女同志中政治觉悟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作风良好的一个较好代表,多次被评为省财政厅先进工作者、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评为广东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01年被团省委等部门评为首届“广东省优秀青年卫士”,被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先进个人;2002年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05年评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胡利群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胡利群同志现任深圳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创新工作思路,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分别获得广东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深圳市“双拥”工作先进个人和深圳市支持家庭教育工作好领导等称号,2002年当选为广东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第九届政协委员,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一、身体力行抓宣传,积极营造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胡利群同志利用各种机会,广泛宣传“两个规划”。在她的提议和支持下,市妇儿工委办组织设计印制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在全市范围内张贴发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胡利群同志还亲自撰稿,走进市委党校、深圳大学等高等院校及机关、基层,宣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我市 “两个规划”的实施。

为促进沟通交流,她指导妇儿工委办创办了《深圳妇儿工委信息》,宣传交流“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其中15篇被《中国妇女网》、《南粤妇女网》采用。上报省妇儿工委的信息在全省各地市名列第一,受到省妇儿工委的好评,推动了“两个规划”实施及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

为抓好“两个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胡利群同志亲自到妇儿工委联络员培训班讲课,强调做好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开发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数据库,提高了我市“两个规划”统计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把握热点抓调研,协调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由于政策调整、机构改革、流动人口剧增等因素,我市“两个规划”中的一些指标已不能适应深圳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胡利群同志的重视下,市妇儿工委办与统计局联合调研,召开规划指标调整修订研讨会,并根据有关单位对20个指标提出的调整和修订意见,下文形成了新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同步发展。

今年1月,胡利群同志在广东省九届三次会议上,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名提交了《遏制出生缺陷比例上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提案,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各界高度关注。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消除人们对婚检的误解,实现观念的转变。

胡利群同志还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妇儿工委办撰写《深圳市儿童发展状况白皮书》,目前,初稿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市实施“九五”规划以来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该书修改编印后,将填补我市儿童研究工作的一项空白,对促进儿童事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突破瓶颈抓难点,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权益问题

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维权问题是我市实施“两个规划”的瓶颈。胡利群同志牵头组织协调市劳动、教育、卫生等14个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对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劳动权益、卫生保健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抽查,促进了各职能部门对流动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重视,受到省妇儿工委的好评。

为落实国务院、广东省新周期“降消”项目启动会精神,在胡利群 同志的提议下,制定完善了我市实施“降消”项目的工作方案,并协调市财经解决“降消”项目资金204万,启动了我市的新周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对完成“两个规划”的指标要求,保障流动妇女儿童的健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重视源头抓维权,努力把妇女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作为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市妇联的主席,胡利群同志认真履行职责,妇联承担的“两个规划提出大维权、源头维权的观念,协调社会各界力量,构建了社会化维”中的指标均已达标。她权工作格局,解决了多年来维权方面的老大难问题。在安居房分配方面,推动市政府出台男女平等的分房政策;在人才引进方面,协调政府取消了调干调工中先男后女的限制;在招郎女、出嫁女分配权益方面,推动出台相关政策,保障了招郎女、出嫁女享有平等的分配权利;在制定《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时,在全国率先将外来女工的卫生、保健和培训等纳入规划中,有力地保障了外来女工的权益。

胡利群同志高度重视培养推荐女干部工作,为女干部的成长奔走呼吁,推动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抓住机构改革、公开选拔、区镇换届、市领导调研或出席市妇联会议等机会,不失时机地汇报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情况,提出推荐、选拔女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的重视。目前,深圳市局级正职或主持工作女干部有13名;六区换届后,四套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上届增加13.6%,近三年来,深圳市培养选拔女干部有明显的进步。

五、率先垂范重服务,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胡利群同志坚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关心妇女群众的疾苦,带头捐款捐物数十次,她一个人便扶助了十多名贫困失学女童,连续5年为她们送去学费和慰问费。此外,胡利群同志积极争取社会支持,设立了“贫困妇女儿童救助金”和“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金”,筹措资金近300万元。为贫困妇女儿童送去社会的温暖。在支援西部大开发中,协助中国儿基会在深组织捐款4000多万元,并动员我市妇女组织捐款近200万元,为资助西部母亲修建水窖,解决干旱地区吃水难问题,捐助40多万元;带领妇联干部赴贵州黔南等贫困地区慰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60多万元为20多个市、县举办20多个春蕾班,帮助1000多名女童重返校园,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胡利群同志还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在机关干部“一对一”对口扶贫基础上开展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慰问活动,发动各级妇女组织筹集资金近50万元,扶助了500多户家庭,并现场为她们协调解决就业难、子女入托难等实际问题,受到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

六、坚持不懈抓管理,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

为了加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建设,胡利群同志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一是保证了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的编制和经费。目前,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共有编制5名,每年由市财经下拨业务经费60—80万。二是加强软、硬件建设,制定办公室规章制度,完善现代化办公设备的配置;三是参与分析评议统计报表质量,审核查询各项指标数据,提高统计监测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四是配齐办公室业务干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业务素质,保证妇儿工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詹土贵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詹土贵同志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1999年担任珠海市妇儿工委副主任6年来,特别是制定实施2001-2010年珠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4年以来,他在两任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妇儿工委副主任职责,不断强化政府实施规划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规划的制定,以严谨务实的作风指导规划的实施,以热忱的态度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顺利实施珠海市妇女儿童规划、为推动珠海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组织制定规划,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确立新起点、新目标

2001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珠海市妇女儿童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迫切需要政府颁布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指导、规范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妇儿工委的部署,詹土贵同志承担了组织起草2001-2010年珠海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他亲自挂帅,申请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筹备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规划起草小组,主持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珠海市妇女儿童规划不仅要贯彻好全国妇女儿童纲要的目标,更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力求确定的目标具有前瞻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既要重视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参与水平,又要注意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要求,在起草期间,詹土贵同志查阅大量资料,多次召集专家组会议听取汇报,反复讨论,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还带领市妇儿工委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妇女儿童实际状况,论证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及可行性。在詹土贵同志的指导和组织下,规划编制组按期按质完成了新规划的编制工作。2002年1月,珠海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2001—2010年《珠海市妇女发展规划》和《珠海市儿童发展规划》。新规划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总体要求,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了比国家纲要和省规划更高的目标要求。新规划的颁布为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由于我市在制定新规划中坚持高起点、高要求,2002年7月,国务院妇儿工委将我市列入实施新两纲的示范市。

二、致力健全妇儿工委工作机制,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组织和制度基础

詹土贵同志对新规划的实施工作非常重视,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将实施新规划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系列。新规划颁布后,根据实施新规划第二阶段要求,他致力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职能,有效地组织实施。在机构改革中,他积极向市政府领导阐述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的重要性,积极协调市编委、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为妇儿工委办申请编制和经费。在他的积极推动下,2002年市政府设立了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了2名专职行政工作人员,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同时,詹土贵同志积极与各区领导沟通,推动各区成立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并逐步解决人员和工作经费,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保证了妇儿工委议事协调职能的有效发挥。他注重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经常主动了解、关心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的工作情况,与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研究分析,开展调研活动,指导市妇儿工委建立和完善规划的目标分解责任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监测评估、信息报送等一套科学、严谨、完整的工作体系,使议事协调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需要齐抓共管的问题,如妇女参政议政、流动人口卫生保健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召开市妇儿工委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监测评估会议和专题会议等问题,他都主动出面协调,加强对全市妇儿工作领导、统筹和管理的力度,大大提高了妇儿工委的权威性。詹土贵同志还注意加强妇儿工委的能力建设。在他的组织和指导下,市妇儿工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举办研讨会、现场交流会,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取经,召开评比表彰大会、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等,有效地增强了妇儿工委各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了实施两个规划的能力和水平。

三、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詹土贵同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妇儿工委工作,针对我市承担国务院妇儿工委实施两纲示范工作的实际,他在工作中坚持率先性、创造性和务实性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妇儿工委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妇儿工委主任对规划实施全局的部署,将推进规划的实施与建设珠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示范市的大局,与市委市政府的民心工程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妇女参政议政、流动人口卫生保健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降消”项目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工作指导和协调,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在他的积极推动下,我市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营造保障流动人口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健全妇幼保健网络,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督导,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等方面都有新的进展。全市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由2001年的58.21/10万下降到2004年的35.28/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由2001年的3.69‰下降到2004年的1.27‰。流动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由2003年的32%上升到59.2%。据2003年监测统计,在我市妇女发展规划45个可量化指标中,女性从业人员比例、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等16个指标已达到终期目标,占35.6%。儿童发展规划59个可量化指标中,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四苗”覆盖率、小学生入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普通高中招生比率等20个指标已达到终期目标,占33.9%,妇女儿童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郑少伟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郑少伟同志是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8年起兼任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虽然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但情系妇儿事业。他自觉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妇女儿童工作方针和政策,积极组织制订和实施2001—2010年《梅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梅州市儿童发展规划》,针对规划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不仅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而且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他带领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同志跑学校、走医院、下农村,足迹遍及梅州的8个县(市、区)130多个乡镇开展专题调研,帮助基层解决了不少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保证了妇儿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妇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多方协调,落实好妇儿工委的编制和经费。妇儿工委是实施妇儿规划的组织者和协调者。为解决妇儿工委办的编制和经费问题,郑少伟同志亲自带领妇儿工委的同志争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并与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协调。经过多方努力,全市新增妇儿工委人员编制9名,经费20多万元。市、县两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均落实了人员编制和经费,切实解决了妇儿工委办公室挂靠妇联无人无编无经费的问题,推动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郑少伟同志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非常重视,他带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同志积极创新维权机制,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建立了由17个单位组成的“梅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市和各县(市、区)妇联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妇女联络站(点)和陪审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制度,与当地法律援助处合作办理妇女儿童的法援案件,参与案件陪审;在街道、社区建立健全了“维权服务站”、“家庭暴力投诉点”,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狠抓培养,促使优秀妇女干部成才。近年来,梅州市妇儿工委积极配合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使梅州市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8%,妇女参政比例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各配有1名女领导;8个县(市、区)党政班子100%配备了女领导,全市所有乡镇党政班子至少配备了1名女干部,在2003年江门市召开的全省妇女工作会议上,梅州市、蕉岭县专门介绍了选拔优秀女干部工作的经验。

四、重视教育,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郑少伟同志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在他积极协调下,近年来,梅州市各级政府加大了教育经费投入,基本完成了“改薄”工程任务;对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给予免费,开展“春蕾女童”助学和扫除妇女青壮年文盲等活动,努力推进素质教育,使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小学、初中学龄儿童少年入学率99.81%,基本实现教育性别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女生占学生总数的48.4%。

五、狠抓卫生保健,确保母婴安全。郑少伟同志对卫生保健工作,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十分关注,在他的高度重视下,梅州市政府办公室于2002年印发了《市卫生局关于提高全市农村住院分娩率的意见》,促进了梅州市妇幼卫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降消”工作是我们山区市面临的重点难点,为此,他积极争取上级妇儿工委的支持,在去年争取到梅州市、大埔县、兴宁市为省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单位,为此他亲自召开“降消”会议,部署“降消”工作,还带领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有关专家重点检查产科质量、妇幼保健工作、“降消”项目进展情况等,有力地推动了梅州市妇幼卫生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使我市农村住院分娩率继续提高,2004年达到了85.2%(2000年为79.2%)。全市婴儿死亡率从2000年的19.8‰降低到2004年的14.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0.2‰。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通过了国家评估,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也得到大力改善。

六、关注弱势群体,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为构建“和谐梅州”,郑少伟同志非常关注弱势群体,他亲自带头和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各种爱心救助活动。他首先倡议和亲自策划了梅州市“关爱满人间—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义演晚会”,并指示文化部门准备了一台高质量的文艺节目,筹到善款188万元,在社会上引起了各界对特困母亲的关注和帮助,赢得了广大妇女群众对他的好评。近年来,他还亲自发动社会各界扶助贫困学生上学,累计发动扶助金36万多元,扶助贫困学生286人。而且,他自己个人出资资助3名“春蕾女童”。

每年“六一”节,他自己坚持带领妇联、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同志到全市各地开展慰问活动,营造关爱儿童的浓厚气氛。他还利用各种机会,广泛发动社会热心人士为改善儿童活动条件捐款捐物,使全市儿童事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梅州市妇儿发展规划实施顺利并收到显著成效,妇儿工作走在广东省前列。梅州市妇联先后被评为广东省热爱儿童先进单位、广东省妇联系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梅州市被省确定为实施妇女儿童新规划示范市;梅州市被省授予“卫生城市”称号;他被省评为“抗非典”先进个人。

李曼丽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李曼丽同志是广东省肇庆市妇儿工委成员、统计局副局长,多年来,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做好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统计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监测统计数据,全面、系统地反映妇女儿童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抓好监测统计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李曼丽同志对妇女儿童工作十分重视,认识到监测统计工作是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监测统计数据是反映发展目标达标情况的主要依据,它反映了目标的实现程度及存在的差距,通过对数据分析,可以明确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应采取的对策,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做好监测统计工作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也是发挥统计部门信息、咨询、监督整体功能的要求。多年来,她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工作,视作责无旁贷的份内工作来抓,积极配合市妇儿工委,切实抓好全市的监测统计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在各项统计改革和工作任务繁重,人手比较少的情况下,指定了一名业务熟识、工作能力强的科级干部具体承担这项工作,更好地落实了工作任务。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为开展这项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和专项经费,确保了监测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抓好全市监测统计网络和监测统计制度的建立。肇庆市的监测统计工作开始于1996年,在市妇儿工委的领导下,先后成立了市儿童和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组。她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特点,在监测统计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积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完善监测统计基础工作,落实好各自的监测统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县(市)区统计部门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帮助县一级健全监测统计工作。她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将监测指标按归口部门进行分解,布置到监测统计组各成员单位,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指标口径进行统计;二是召开县级两个规划监测统计员培训班,对各县(市)区的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做好综合汇总工作;三是召集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市已形成了横向协调合作、纵向对口指导、定期提供信息的市、县级监测统计网络。按照两个规划目标中所设置的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健全监测统计制度,疏通各部门的资料来源渠道,完善有关资料的报送方法,建立年度监测报告制度,使监测统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抓好监测统计数据的搜集、审核和质量把关。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参与的部门众多,各项监测指标涉及的范围广泛、指标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给统计部门的资料搜集、审核和整理等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了做好监测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她带领有关科室人员克服各种困难,以开拓进取、务实求真的态度来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积极派员参加省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钻研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加强与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协调,督促、指导他们做好各部门的监测统计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各项监测指标数据和分析资料,完成监测统计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对监测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发现异常或不衔接的数据,深入进行分析,反复查询,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在开展监测统计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原则,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严把数据质量关,维护了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几年来,统计部门搜集、整理和积累了全面、系统、翔实的全市妇女和儿童监测统计数据资料,为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终期达标考核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并为下一个十年规划提供了可靠的基期数据。

抓好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市妇儿工委的分工安排,统计部门承担了每年妇女和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监测报告的撰写工作。监测统计报告是监测统计结果的最终反映,是监测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监测统计分析研究,提供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监测统计分析报告,是充分发挥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她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加强指导,亲自抓好监测报告的审定与修改,使监测统计分析报告质量不断提高。每年她都组织统计人员在搜集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在各部门和基层中开展调查研究,运用了统计分析方法对各项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收集和综合各部门的监测分析资料和意见,对全市妇女和儿童的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措施。几年来,统计部门撰写的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全面反映了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实施的进程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对策与措施,及时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调整有关政策,抓好薄弱环节,推动各项目标全面达标服务,受到了省市妇儿工委和上级部门的好评。2004年撰写的《2003年肇庆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获广东省妇儿工委评比二等奖。由于监测统计工作成绩突出,2002年,肇庆市统计局被授予广东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李曼丽同志在2001年、2004年被授予广东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林丽娇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林丽娇同志现任揭阳市妇儿工委副主任,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省第九届党代表,市人大常委,市委委员。其主要工作实绩:

一、抓宣传,注重落实

林丽娇同志2001年6月任市妇儿工委副主任以来,她运用自己较丰厚的理论知识和善组织、善协调、善管理的领导艺术做好承上启下工作,努力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她认真分析“九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效果。带领妇儿工委成员深入乡村,了解我市妇女儿童教育、健康和就业情况,在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市妇儿工委办修改完善2001—2010年揭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推动各县(市、区)及时颁布实施。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明确了目标。为了把规划的目标落到实处,首先抓好妇儿工委办的建设。2002年在机构改革期间,争取市政府保留妇儿工委办,充实人员编制,由原来2人增至3人,并争取每年通过财政渠道拨给办公室的专项经费8万元,争取管农业副市长每年在农发资金中划拨10万元作为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和送医送学下乡服务的活动费用。同时建立健全妇儿工委的联络员40人,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成员单位责任目标分解制度等管理和评估机制。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搭建平台。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01年12月召开了200多人参加的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大会,表彰一批“九五”规划达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去年,在全省率先召开全市妇女工作大会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百场宣传启动仪式,组织各届人士谈国策的电视专题论坛和儿童论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进入党校和学院,在电视台开辟了法治连线栏目,与人大法工委联合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周年的大检查,先后到各县区召开了万人参加的“不让毒品进我家”的万人誓师签字大会,创造无毒村庄和无毒社区,使“与法同行——妇女儿童法律宣传”深得人心。三是抓好示范点。

2003年1月在榕城区政府召开了全市近180人参加的揭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经验交流现场会,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效应。协调各部门,做好各个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不断总结推广妇女参政、妇女教育、妇女就业、儿童优先等典型,推动妇女儿童规划的贯彻实施。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汇报交流各单位实施规划目标落实的情况,并及时通报。

二、抓重点,注重突破

作为揭阳市,由于潮汕封建观念的影响根深缔固,首届村民选举女村委比例不到一半,各级女领导干部的配备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市直部门只有妇联主席成为市直第一把手。为了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林丽娇同志争取市委组织部在机构改革中,对女干部提拔使用的政策给予倾斜,市委组织部专门研究对竞岗后顺延3名内的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调配,并在同名次成绩中,女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为培养女处级干部打下良好的基础。与时同时,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联合组成调研组,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各县区、乡镇走访调研,要求每个县区各选一个最好和最差的镇、村作为调研的对象,并分别召开各类人士参加的座谈会,查找女村委、女干部比例低的原因和对策,撰写了《女性在村民直选中的弱势和对策》、《培养选拔女干部要注重女性人才的开发》等调研文章,在市组工杂志上刊登。连年来,先后向市委呈上《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请示》和调研文章15个,推动各级党政领导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有效地改变了“女性只能当配角,不能当第一把手”的社会偏见。目前,揭阳市已有5个部门的第一把手是女性,近二年各级党政班子换届过程中,市、县、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都达到了100%,女村官比例也从第一届直选的38%提高到78%,在突破女干部配备比例的基础上,还注重提高女干部参政议政水平。几年来,率先在全省中到省妇干校举办全市40多名女处级领导干部应对入世的研讨班和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女人大代表培训班,组织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按妇女生育、健康、教育、就业、参政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有关内容,组织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编写出版近4万字的《精彩女性》作为两纲实施必读内容之一。

当好妇女儿童的贴心人,切实为特困妇女儿童办实事。林丽娇同志把妇女儿童的冷暖疾苦记挂心头。她一方面为妇女儿童搭建平台,主动协调司法局和妇联组建揭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协调公检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妇联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推动各成员单位实现任务的达标,使实施两个规划目标成为各成员单位的自觉行动,纳入各地党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例在市区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妇产前检查率100%,孕妇产妇死亡率为0%,计育率为93.6%,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0%;揭西山区县孕产妇死亡率首次降至“0”。另方面,积极动员筹集资金300多万元,资助贫困儿童入学近千名;在市委固本强基示范点的坪上村、姑山村、吴厝村建造三座“爱心园”和安居房,至去年底,全市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安居房63户,今年,策划在全市援建200户安居房,到目前,已筹资200万元(由深圳安远公司捐赠安居房配套资金),现已启动加紧建设,计划于7月份全部建成。

三、作风良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该同志时时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廉洁,遵纪守法,勤俭理财,公私分明,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严于律己,诚以待人,具有大局的思想观念,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从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2001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处级干部优秀等次;2002年度被选为省第九届党代表;2003年被广东省妇联、省人事厅授予“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三·八’红旗手”。

罗干豪同志申报全国实施两纲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罗干豪,男,1970年参加工作,现为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近年来,罗干豪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广东省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两纲”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用科学的发展观,扎实抓好《信宜市妇女发展规划》、《信宜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为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高度重视,把实施两个规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信宜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又是全国、省和茂名市三级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规划》的示范市(点)。罗干豪同志身为副市长,又是市里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头雁”,面对条件差、起点低的状况,他深感压力大、任务重。但罗干豪并不被困难所吓倒,他一方面亲自组织人员制订实施方案,一方面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及时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把实施两个规划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决策主流。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建立了政府一把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二是落实人员专抓。市妇儿工委办增编1人,全市18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均落实了1-2名专兼职人员。三是建立考核制度。把两个规划的49项主要目标以文件形式分解到37个相关部门,将实施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与领导政绩挂钩。

二、加大投入,确保两个规划顺利实施。要实施两个规划,资金投入是前提。罗干豪想方设法积极筹集资金,并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使市政府每年安排6万元作为市妇儿工委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镇两级每年保证实施经费20多万元。由于经费到位,使两个规划的宣传等工作得到了有效实施。仅两年来,在他的组织策划下,先后印发两个规划宣传小册子及有关宣传资料32000份。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宣传栏宣传20多次,编发实施工作简报12期624份。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规划目标的整体实施。罗干豪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针对信宜女干部配备不足、农村住院分娩率低、学前教育水平相对不高、再就业困难等实际,采取措施,突破重点难点,从而有效地推进了规划目标的整体实施。一是组织部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力度。目前,全市女干部比重达34%,比2002年的14.6%增加了19.4个百分点,有17个市党政部门班子至少配备了1名女干部,占部门总数的43.6%。二是卫生部门努力提高了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他通过抓住省提出实施“降消”项目这一契机,综合治理后达到了稳中求升的预期目标。同时加大消降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力度,巩固了工作成果。三是教育部门大力调整了中小学布局,抓好教育工作。以“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致力办强教育。特别是投资2.4亿元,集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于一体的规模宏大的信宜教育城建成使用后,有效地促进了信宜教育事业发展。如2004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为67.7%,比上年提高了1.85个百分点;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9%,辍学率由上年的0.5%下降到0.1%;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9.2%,比上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辍学率由上年的2.03%降至0.8%;高中阶段入学率达72%。目前信宜共有省一级学校8间,茂名市一级学校12间,高中优质学位占80.7%,去年高考成绩排在茂名市前列。信宜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教育调研组领导的高度评价,为山区教育树起了一面旗帜。特别是今年3月29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到信宜调研考察时,对信宜教育工作和教育城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心系妇儿,在实施两个规划中切实办好事实事。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罗干豪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在抓好实施两个规划的过程中,通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竭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一是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近年来,他先后推广了池洞镇石庆村养鸡女能手林莫莲、怀乡镇永隆村种水稻女能手李梅珍、东镇英地坡村种果女能手李莲、丁堡镇综合种养女能手刘颜羡等先进妇女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全市有11000多名妇女加入个体、私营劳动者队伍,参加毛纺培训妇女技术骨干近2000人次,再就业率达81%;全市就业女性达23.49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46%。二是组织开展“万名春蕾女童助学行动”献爱心活动。至2004年底,全市受到各级和社会各界资助求学的山区贫困女童约有10000名(含省政府省教育扶贫)。三是组织开展“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送温暖活动。近年来,罗干豪同志亲自带领市妇联等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各镇和部门单位,把社会各界的捐款和米、油、面等食品送到特困母亲家庭。在每年“六一”期间,他还慰问了幼儿园、市社会福利院的残疾儿童和特困儿童等。2002年-2004年,共筹集捐款178925.2元元(含省、茂名妇联资助),援助特困单亲母亲家庭共190户,其中资助子女读书94户,资助发展生产71户,资助疾病治疗22户,援助安居房3户。

由于罗干豪同志的真抓实干,信宜在实施两个规划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其做法多次在全国、省、茂名市有关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罗干豪同志也多次获得上级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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