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工商分局《2011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09-12

石景山工商分局《2011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精选4篇)

1.石景山工商分局《2011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篇一

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邵工商字„2011‟123号

关于印发《邵阳市工商系统2011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工商局,市局各分局:

现将《邵阳市工商系统2011“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邵阳市工商系统2011“五小”行业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城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邵阳市城区范围内的“五小”(指小餐饮店、小作坊、小副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旅馆,下同)行业的整治工作进程,根据《湖南省卫生城市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五城同创”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明确职责,积极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五小”行业的整治,规范有证有照“五小”单位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力争使“五小”行业经营规范、有序,确保经营户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杜绝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食品店建立索票索证、进货查验记录、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三、工作步骤

“五小”行业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城区范围内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调查摸底,对无照经营 “五小” 行业加强教育、疏导,同时发放整改通知书工作,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时间安排:5月25日——5月31日。

2、集中清查阶段。城区范围内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1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工商字„2011‟86号)的要求,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一次“五小”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清查中,要严格依法将办理“五小”行业卫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作为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审批条件;对无照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和取缔,引导“五小”行业摊点入户经营。其中,对需取得其他前置审批许可的,抄告并建议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核发前置审批许可证,前置许可齐全后,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联合相关行政许可部门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的小副食店及时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流动经营的小饮食、小副食摊点,按照职能分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时间安排:6月1日——6月10日。

3、总结验收阶段。根据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完善,深化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有“五小”行业脏、乱、差的状况,市局将安排督查组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时间安排:6月11日——6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对“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把“五小”行业的整治作为当前各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增强责任,做到定人定位,确保城区范围内的“五小”行业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在整治中要加强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刊出板报、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壮大“五小”行业整治声势,引导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支持和参与“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全程跟踪报道,抓典型,树榜样,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3、加强协调,齐抓共管。“五小”行业的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开展集中整治时,要加强与所在地政府(街道)和有关各职能部门的联系。要在政府统一部署下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部门支持,切实将“五小”行业的整治工作做细做实,抓出成效。

4、及时反馈,搞好总结。对在整治中了解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应对措施。对于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切实予以解决。整个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局个体监管科。

2.石景山工商分局《2011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篇二

石政发„2010‟47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石景山区鼓励民营总部经济发展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经2010年10月9日第19次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石景山区鼓励民营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暂行办法通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0月13日印发-1-

石景山区鼓励民营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有关精神,顺应石景山区产业结构调整和首钢搬迁的需要,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民营企业在石景山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引导和扶持石景山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实力, 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营总部企业,是指从其他省、市、自治区新迁入或新设立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或民营控股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第三条 适用范围及条件

(一)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并注册在石景山区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石景山区的产业发展导向;

(三)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实际办公面积实现入区财政贡献额达到一定水平。

第二章 财税优惠政策

第四条设立石景山区促进民营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自2010年开始,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房屋补贴、贷款贴息、争创名牌奖励等鼓励和促进区域内民营总部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 支持新设立或新迁入石景山区民营总部企业的发展

(一)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石景山区并在石景山区生产经营的民营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3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50万元人民币;补助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二)新设立或新迁入的民营总部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其对入区财政贡献额的40%提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其对区财政贡献额的45%提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其对区财政贡献额的50%提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支持;对年入区财政贡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企一策”。

(三)对新引进的民营企业总部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购买办公用房并经营生产的可以享受房屋补助。其中,新购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补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补助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享受上述补助的民营总部,5年内不得对外出售、出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缴其已经获得的补助。

(四)对新引进的民营总部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两年内给予每天每平方米0.5元租金补助。享受期间,不得将自用办公用-3-

房出租、转租或改变其用途;违反上述规定的,退还已经获得的补助。

(五)购买办公用房和租用办公用房享受房屋补助的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建设的总部型企业不再享受购房和租房补助。

第六条 支持民营总部企业贷款融资。对民营总部企业获得的自用扩大生产经营的贷款,经认定后,可享受一次性补贴。自贷款之日起三年内给予50%的贴息,每年不超过50万元,连续三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落户石景山区三年以上并快速发展的民营总部企业。对本办法出台前已在我区设立的民营总部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或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比照上述新引进民营总部企业的相应条款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八条 鼓励楼宇业主创造“总部楼”、打造“亿元楼”。楼宇业主吸引民营总部型企业,以单体建筑面积为计算单位,年入区财政贡献额1亿元(含)以上的,经区政府批准,给予楼宇业主一定的奖励。

第三章 民营总部企业的评比与奖励

第九条 成立民营总部企业家俱乐部,支持组建民营总部企业协会。不定期组织民营总部企业进行项目推介、政企互动,为企业发展搭建交流、商机互动平台。

第十条 对进入全国企业500强或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排序前500名的民营总部企业,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一次性奖-4-

励,标准为企业获得资格的当年对区财政贡献额的1%,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第十一条 开展评选“石景山区十佳民营总部企业”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对获得“石景山区十佳民营总部企业”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鼓励民营总部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北京名牌产品”称号的民营总部企业,经审核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 鼓励民营总部企业上市融资。对民营总部企业上市成功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第四章 政府服务

第十四条 鼓励和支持民营总部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满足民营总部企业的办公用地需求。

第十五条 经认定的民营总部企业,可直接办理石景山区CRD绿卡,与持卡企业享受同等的“绿色通道服务”。民营总部企业的项目直接纳入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工商注册可享受《石景山区重点企业个性化服务办法》(石政办发[2009]48号)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民营总部企业管理人员办理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手续,为其家属、子女办理随迁手续、提供区内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其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中所包括的财税扶持政策与其它区政府发布的财税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十八条其它类型总部型企业经区招商办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

三年。

3.石景山工商分局《2011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篇三

党的十七大把“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创建学习型机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北京CRD,构建和谐石景山,建设首都新城区战略任务的需要。石景山规划分局2010年积极贯彻区委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学习型新城区建设的工作意见》(石机党发[2008]2号)文件精神,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作为本的工作重点,并通过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完善相关的学习制度等措施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现将本单位2010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研讨部署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年初,我分局组织召开了创建学习型机关专题会议,对本的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王亦兵任组长,赵卞琴同志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任组员的创建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形成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和规划分局党支部具体抓的领导工作机制。同时会上还确立了我分局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并决定制定规划分局2010年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计划。

年中,我分局又组织召开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督察会议,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督查督导。会上办公室对全局的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各科室对每名干部职工上半年各项 学习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将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列入考核,评先评优等内容之中。党组书记、局长王亦兵同志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了上半年我分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根据我分局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正完善了下半年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工作计划,同时还鼓励全局同志在下半年继续保持踏实务实、不骄不躁的学风,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明确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基本思路和基本目标。我们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全面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工作,在思想上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的理念,在制度上建立完善的学习保障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加速优化规划管理服务环境,并以此为契机,在2010年打造“为民、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服务型机关新形象,最终建成“学习型、勤政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四型机关”。

我们的基本目标分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是争取在半年内取得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有初步成效,一年内基本建成学习型机关并达标。中期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学习网络和终身教育体系,使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创新工作能力有更大的提升,基本实现建设“四型机关”的目标。远期目标是使我分局学习型机关建设走上完备的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学习真正成为每一个干部职工自觉、自愿、自主的要求和行为,使区相关单位、驻区单位和个人等各类服务对象对规划分局的工作满意程度有所提高。

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

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我分局主要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学习。今年5月我分局邀请了市规划委纪检书记周忠秀同志来局进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周书记深入浅出、鞭辟入里的讲解,全局同志充分认识到了廉洁对于一个党员干部、一名国家公务员的重要性。8月份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赴革命老区——山东枣庄市铁道游击队革命旧址参观学习。在铁道游击队遗址前,全局同志又重温了一遍入党誓词,并透过影像资料经历了那段峥嵘岁月。铁道游击队先烈们不屈不挠抵御外强的拼搏精神,使全局的同志都受到了深深的鼓舞。10月中旬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后不久,我分局便积极编写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学习材料,并通过召开全局学习会议的形式,号召大家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在业务学习方面,我分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来提高全局同志的业务能力,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学习。我分局充分利用单位院墙外的宣传栏,在二季度做了《城乡规划法》和《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展板。展板不仅促进了规划法律法规的普及,同时也为全局同志学习这两部法律提供了新的学习途径。10月30日,我分局在八角雕塑公园前主办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咨询活动。我们主动上街发放《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宣传册,并热情解答驻区百姓关于城市规划方面的各种疑难问题。该活动扩大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在石景山区的影响力,在解答人民群众疑问的同时,分局同志自身的业务能力也得到了提高。11月我分局主办了关于《贯彻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讲座,邀请市规划委综合业务处处长张钧凡同志作为主讲人,请区属相关部门参加,通过讲座进一步深化了全局同志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理解。二是编写《规划管理公众参与工作专题资料》手册,内容包括市规划委涉及公众参与规划管理的相关文件、调研与工作案例三部分内容。我们还组织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规委发的相关文件,并筛选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也一并编入该手册,送区法制办等相关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同学习交流,促进规划管理公众参与平台的建设。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提高全局同志的业务技能。我分局积极组织参与了多种培训,主要有人事干部培训、财务干部培训、社保医疗工作人员培训、调研工作培训、建设工程审批培训、依法行政培训、保密员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等等。分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积极参加了中心组学习,并按期完成干部在线教育的网络课程。同时充分利用视频会议这一形式,按时高效的参加市规划委组织的视频会议和讲座,先后参加了轨道交通、经济发展、新加坡城市规划流程、《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学习、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十余次的视频学习,每次都全员参与。

四、创新学习方式,转变学习观念,进行创新型学习。我分局积极拓展新的学习方式,进行创新型学习。

1、积极利用手机短信这一新媒体,开展党风廉政益智短信活动。我们利用手机短信传播速度快、到达率高的特点,将手机短信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平台,鼓励全局所有同志自编党风廉政建设的优秀短信,并选取其中文字优美、符合实际的条目张贴在党风廉政建设展板上,鼓励大家选择阅读并互发益智信息。手机短信这一新型学习的平台不仅大大提高了同志们的学习兴趣,寓教于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积极利用单位的宣传板和宣传橱窗,宣传各种法规文件。为了建设学习型机关,我分局将单位的院墙改装成宣传橱窗,并在橱窗内进行了“工作职能”、“法律法规”、“低碳城市”、“世界城市”四期主题展示。通过橱窗的宣传,不仅使老百姓更加了解了石景山区的城市规划建设事业,同时也将学习融于全局同志的日常工作之中。

3、积极寻找新的学习方式,使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融学习与趣味为一体。我们积极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视频会议等新颖的学习形式来进行学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寻找全局同志所喜闻乐见的学习形式。

五、建立学习日制度,实行相应的奖惩机制。

为了督促和保证全局同志按质按量完成学习任务,我分局建立了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季度至少有两天为学习日,学习日期间 全局同志必须参与局内举办的学习活动。

我们定期对全局同志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完成量进行统计。以科室为单位,由科长负责统计本月内科员的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完成量。月末,根据各科对全局同志本月内学习情况的统计,评选出优秀科室和优秀个人,并给予一定的表扬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同志给予提醒帮助。

六、狠抓调研信息工作,做到与学习紧密结合。

我分局十分重视调研工作,结合北京市对石景山区的功能定位,在开展基础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认真组织进行《“十二五”时期重大发展机遇下的空间规划研究》,我们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在现有空间布局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十二五时期石景山区的空间规划,形成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探索有前瞻意义的思路,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首肯。

为加快石景山区“一山一水一轴一园”的总体建设步伐,我分局积极开展《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三路一河”周边可利用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课题调研工作,研究期间我们积极走访国土、环保、住建委等相关部门,通过交流学习,对课题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经多番调查研究,梳理出石景山路、莲石路、阜石路周边范围可利用土地共36处,永定河石景山段可利用土地3处地块,规划研究范围6.43平方公里。

我们充分利用信息工作推动业务学习,年初邀请了市规划委办公室领导来局进行信息写作培训,通过这次培训,全局同志认 识到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信息写作技能。每月将各科室所报的信息浓缩为一张信息表,张贴在宣传栏上,这样各个科室的信息便能够相互流动,从而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

七、投入大量资金,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今年我分局共投入85000元用于学习型机关建设,资金投入占单位工资总额的4%。利用这笔钱,我们建设了单位的图书室,为全局同志提供了一个更好、更舒适的学习环境。与此同时,我们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市规划委推介的必读和自学书目,以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内科室各推荐一本书,统一购入大批新书开架放置在图书室,供全体人员借阅,内容涉及人文地理、规划建筑、历史哲学、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要求大家每人每年至少精读两本书,并要写出心得体会,以强化读书习惯,提高思维分析能力。

八、大力强化英语和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学习。

我分局45岁以下人员组成了英语学习小组,自主学习英语基本对话内容,大力营造英语学习环境。其他人员每月浏览规划部门英文网站,从读、写开始,了解学习规划管理基础英语,以此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大多能掌握一定的简单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全局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计算机知识,并能较熟练应用电子政务系统。全局公务员参加区委党校组织的电子政务培 训,计算机应用能力得到大大提高。与此同时,我分局今年还特意招录了一位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并由他对全局同志进行计算机应用培训。

截至目前,我分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已取得显著成果。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所占比例达到10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所占比例达到96%,具有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干部职工两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干部职工两名,此外还有多名同志目前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近年来我单位多篇论文已被刊登在规划建设核心期刊《北京规划建设》、《城乡规划》等期刊上,并连续五年被评为石景山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创建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氛围,通过学习有效推动规划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4.石景山工商分局《2011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篇四

各分会、各商会、各会员企业:

按照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决议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开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批准了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次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全面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极大地统一了全党的思想,振奋了全国人民的精神。这是一次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政治任务。当前,我区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转型期,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企业也遇到不少困难。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是提升我们的思想理论水平、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的根本保证。我们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发动、务求实效,把智慧和力量凝聚经济建设上。

二、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十七大精神 学习十七大精神,主要是学习十七大报告和新修正的党章,特别是要重点学习好十七大报告。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报告高屋建瓴、旗帜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我们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是新的历史起点,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要认真研读文件,全面准确领会,力求融会贯通。在学习中,要牢牢把握以下五个重点。

1.牢牢把握大会的主题。这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个主题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党心民心,对于全党和全国人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牢牢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意义。报告科学总结了改革开放29年来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要深刻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要深刻理解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

3.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要全面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必须坚持与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更加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各项工作。

4.牢牢把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的伟大事业,包含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非常丰富的内容。要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永续发展。我们要加深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其新要求的理解和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上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5.牢牢把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根本保证。要深刻理解完成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企业家、职工队伍为重点,以和谐企业为基础,以“两个健康”成长和发展为目标,使我会员企业及其企业家成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本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三、切实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组织好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各位企业家必须加强认识,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因此,工商联希望: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工作。各位厂长、经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学习十七大报告,学习新修正的党章,在掌握基本观点和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组织学习中要结合各自实际,对员工提出具体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使十七大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形式多样、注重特色。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可以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培训班、理论文章等多种形式,注重特色,务求实效。把企业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力求多学一点,学深一点。使学习活动覆盖企业所有人员,不留死角。

3.结合实际,促进发展。要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员工和群众的思想实际,联系本职工作,着眼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认真解决当前本企业中的突出矛盾和突出问题。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奋发进取,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为实现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打造北京CRD,构建和谐石景山,建设现代化首都新城区”宏伟目标,为本企业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石景山区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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