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授权使用承诺书(精选9篇)
1.印章授权使用承诺书 篇一
(致用户):
依据我国《电子签名法》、印章使用与管理法规,以及《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我公司电子签章产品的技术效果承诺如下:
1、我公司电子签章签署的签字“笔迹”与印章“印文”图像,在电子文件与印刷文件中均携带文书内容不可修改、签署人不可否认的可视技术特征并有隐形功能,符合印章单一红色或蓝色的严肃性。非法拷贝、扫描,伪造、变造“签名笔迹”与“印章印文”,通过司法鉴定“印文规格样式”同一性比对与“印文数字指纹”数据运算比对,可排他性确认为无效签字与无效印文。
2、本公司产品签署的凭证类电子文书与印刷文书,涉及可疑签字笔迹、可疑印文图像时,其真伪可检率100%,具有客观、合法、有效关联的司法证据,确保用户利益不受损害。
3、本公司产品签署的凭证文书,其电子版与印刷件中的“签名笔迹”与“印章印文”,其防伪生命周期与“电子签名法”数字认证技术同步。
4、本公司电子签章签署的凭证类电子文书与印刷文书,可以离线、脱机检验法定生效标识签字“笔迹”与印章“印文”的真伪,支持跨信息系统、跨文件版式对外交换、利用。
5、本公司电子签章签署的凭证文书,其电子文件与印刷文件可以作为“原件”归档,支持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保真”要求,保证归档凭证文书“笔迹”与“印文”真迹可信。
本件为法律文件,如果我公司产品不能实现上述技术效果,给用户造成经济、社会利益损害,我公司依法承担用户的经济损失,承担清除社会不良影响,公司法人代表与合同签署授权人自愿承担我国刑法之欺诈罪刑事责任。
此致
产品质量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签字)
签章日期:二〇xx年 月 日
2.印章领用承诺书 篇二
本人---------,现领到重庆建工集团贵州分公司金源华府项目资料往来专用章。
为此,本人承诺:从领到该印章之时起,对该印章的使用与保管负一切责任,同时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使用该印章,做好印章使用记录,决不公印私用,违规乱用。
该印章仅用于:项目与重庆建工集团物资供应部物料收取资料和公司授权内事项。
如因公印私用或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印章造成的一切法律相关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同时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印章保管人:
3.印章管理责任承诺书 篇三
为公司印章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印章的合法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明确印章的加盖责任,特制定印章管理责任书如下:
1、所管理印章名称:
2、印章使用必须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必须按公司规定范围使用。每加盖一次印章必须认真仔细阅读需要加盖文件的内容,不能确定的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3、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详细登记,严禁在空白表格、空白证明材料和空白便函上加盖印章。
4、在管理和使用印章中,如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保管不当及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将视其后果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5、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
6、违反公司《印章管理、保管及使用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7、保管人变更后,出现在负责期内的问题,有权追究其责任。
4.印章使用制度 篇四
1、本制度管理对象为本科室公章。
2、本科室公章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保管,保管人员临时外出时可临时委托下一值班人员代为暂时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3、科室下发的通知、证明、变更等技术类文档需加盖科室公章的,印章保管人员必须见文档上的正/副科长签字或口头同意后方可加盖。
4、技术协议、合同、上报报表等合约性文档及对外文档需加盖公章的,必须经正职科长同意后,在分管副科长监督下方可加盖;特殊情况下可由分管副科长电话向正职科长请示同意后,方可加盖。
5、科公章每天保管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工作期间如发现人员私拿私盖应立即制止,并问清原委,然后按本制度“
3、4”条规定执行。
6、保管人员负责监督保管期间公章的使用监督及维护,缺油时及时补充,发现损坏及时上报,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5.印章使用协议 篇五
所有权人: 保管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司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
一、此协议中的“印章”是指公司行政章
二、印章使用人、使用项目、使用期限
1、使用人:项目公司总经理
2、使用项目:亿辰·山海间
3、使用期限:
三、印章使用范围 行政章 用于对外文件
四、甲方职责
1、乙方必须是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单位
2、由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相关文件规定提出刻制印章申请,如使用未经甲方统一刻制的印章,均视为无效印章。
3、由于乙方擅自滥用印章或者私自将印章用于其他途径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五、乙方职责
1、乙方要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
2、印章只能专章专用,严禁乙方私自刻制或擅自使用印章。
3、严禁乙方将印章借给他人保管或使用,如擅自出借或使用而致甲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其他负有印章保管义务的人应协助乙方妥善保管印章,若与乙方串通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利益受损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照流程申请、妥善保管印章或未履行本协议其他义务的,除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按照甲方公司规定给予乙方处罚。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处罚加倍。
七、争议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一份由甲方保管,一份由乙方保管。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印章留样 :
6.印章使用管理条例 篇六
一、总则
(一)目的 本制度就集团及各子公司、分公司使用印章的制发、改正与废止、保管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二)印章的定义 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集团或各子公司、分公司发行、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合同等与集团或各子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集团或各子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集团内部横向或纵向行文使用的部门章及其他橡皮图章,不在本规定所指印章之内。
二、印章的刻制与改刻、废止
(一)提起议案者 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议案由办公室综合秘书提出。
(二)相关手续 行政办公室综合秘书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将新旧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进行说明。
(三)刻印与改刻
印章的刻制由行政办公室综合秘书负责,同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第十二条规定的各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交还综合秘书。
(四)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 除特别需要,由办公室综合秘书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五)散失、损毁、被盗 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秘书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同时秘书根据情况依本章各条规定的手续办理。
三、印章的登记
(一)印章登记台账 印章在办公室综合秘书处进行登记。秘书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台账内,并将此账永久保存。
(二)印章在企业以外申报时的登记 印章在企业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秘书。
四、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人事章用于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工资标准及保险等证明材料;
2.财务章用于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合同专用章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一切经济合同; 4.公章用于其他内、外事务。
(二)审批权限 1.人事章在相关部门确认后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 2.财务章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3.合同专用章与公章原则上由集团总裁审批。
(三)印章管理 1.人事章由人事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2.财务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 3.合同专用章与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4.办公室应将印章置于专门保险柜中保存,并对该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控,监控录像定期归档。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参照管理; 5.印章更换管理人应在部门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办理,交接单存档; 6.各部门拟定印章保管人,由人事部门审核通过,报办公室备案。
(四)经办人 1.申请使用印章的部门直接办理人为经办人; 2.经办人必须将用印材料各项目填写完整;
3.经办人申请用印,需填写相关登记薄,并提供一份材料原件作为用印备案使用。
(五)用印人 1.印章保管人可做用印人; 2.办公室应指定两名用印人,分别称为用印人和代理用印人。用印人不当班时由代理用印人在代行用印人职责; 3.用印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经领导审批,监印人监印后用印,并仔细检查用印材料的规范性; 4.用印人用印后应在用印登记薄上签字。
(六)监印人 1.监印人由经理(主管)级以上员工担任; 2.监印人与用印人同时用章,审核需用印材料与审批材料的一致性;对审批人签字权限进行审核;对用印人的用印情况进行监督; 3.监印人监印后应在用印登记薄上签字。
(七)用印流程 1.常规用印流程,经办公系统流转完毕后,经办人填写《用印登记薄》(见附件二),申请用印; 2.紧急情况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审批表》(见附件三),经逐级审批后,申请用印; 3.特殊情况下,需要带印外出的,由经办人填写《外出用印审批表》(见附件四),逐级审批后,由印章保管部门派员带印外出; 4.监印人、用印人审核后,在用印监控区内用印; 5.监印人、用印人在相关登记薄上签字,备案材料由用印人统一归档。
(八)拒绝用印 监印人和用印人必须坚持原则,按规定用印。监印人和用印人对未经审核的文件材料、对未经有权签字人签字或重要事项留有空白及其他不合乎用印手续的文件,有权拒绝用印。
五、用印要领
(一)用印方法 1.加盖印章应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2.盖印材料如为两页以上,其骑缝处应盖(印)骑缝章。
六、附则
(一)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总裁办公室。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
一、集团印鉴管理实施细则
二、用印登记薄
三、用印审批表
四、外出用印审批表
附件一: 集团印鉴管理实施细则
本着规范、便捷、效率的原则,根据《集团印鉴管理制度》制订本细则。
一、印章定义 1.本细则所指印章,主要指由总裁办公室和各集团办公室负公司合同专用章: 2.党支部印章、工会印章、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比照公章管理权限使用。3.下述印章由各部门负责,可参照《集团印鉴管理制度》及本细则管理: 人事专用章,由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财务专用章、财务票据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转账收讫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财务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其他部门用章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二、印章的刻制、废止与登记。1.刻制、更换印章,由发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见附件1),带有公司名头的印章由总裁签批,部门其他印章由部门负责人签批,交由行政办公室综合秘书统一办理。2.新章启用前,由印章管理部门填写《新启用印章登记表》(见附件2),经相应权限签批后,印章管理部门可到办公室领取并启用新印章。办公室对新印章留模备案,增列至《部门印章汇总登记表》中。3.需要废止(封存)的印章,由废止(封存)印章的部门填写《印章销毁/封存登记表》(见附件4),经签批后由管理人在三日内将旧印章交还综合秘书,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封存保管。责管理的法人单位印章,目前包括: 公司公章: 4.综合秘书即时登记印章台账,并于每年12月复查印章登记台账,核对印章的存废,标注存废的具体时间。
三、印章管理 1.保险柜启用2把钥匙,其余钥匙在档案员处封存。2.用印监控内容包括:保险柜的开启和关闭、用印人和用印明细。监控数据根据存储情况,定期刻制成光碟存档,相同内容资料刻制2张光碟。3.用印人和代理用印人,报人事部门审核,报总裁办公室备案。变更用印人和代理用印人,应在3日内履行相关手续。4.在部门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印章交接,填写《印章交接登记表》(见附件3),一并移交《用印登记薄》等相关表薄。5.监印人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不在的,可授权经理、主管级员工担任。6.监印人对用印人的用印进行监督,核对用印材料与审批材料的一致性,并在用印登记薄上签字。7.经办人须详细填写《用印登记薄》中“用途”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受理方及具体事项。8.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对《用印登记薄》、《用印审批表》、《外出用印审批表》等印章刻制、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至少抽查4次。
四、印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与公章原则上由集团总裁签批。经集团总裁授权,下列事项可做特殊处理: ⑴介绍信等证明员工身份的函件,由用印部门总裁签批; ⑵特卖合同、与供应商的各类函件,由集团总裁签批; ⑶在职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各类保险、住房贷款证明及表格、表彰证书、技术证明等证明文书,原则上使用人事专用章。根据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确需盖印公章的,经员工所在部门确认,由人事部门总裁签批;
⑷各部门报备案需用印的档案材料,由各部门总裁签批; ⑸各类银行开户、结算、资金使用情况表格、说明、申请、纳税申报和税务报表、保险索赔资料,由财务部门总裁签批。2.本细则由集团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3.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刻制印章申请表
2、新启用印章登记表
3、印章交接登记表
4、印章销毁/封存登记表
5、用印登记簿
6、用印审批表
7、外出用印审批表
1:
刻制印章申请表
部门:
年 月 日 新章名称 申请原因 目前状态: □ 有原章 □ 无原章 原章印模: 原章印模: 原章印模: 原章印模: 是否交回: 是否交回: 是否交回: 是否交回: 申请部门经理 申请部门负责人 总裁办公室 总裁 2
新启用印章登记表 部门: 年
月
日
新章印模:
新章名称 总裁办 总裁办 经办人 负责人 启用部门 启用部门
经办人 负责人 总裁 价格: 元 3: 印章交接登记表 年 月 日 印模: 印章名称 交接原因 交章人 交章部门 负责人 收章人 收章部门 负责人
4: 印章销毁/封存登记表
年 月 日
□销毁 印模: 印章名称 办理事项 □封存 销毁/封存原因: 部门 经办人 负责人 监毁/封人 总裁(总裁办)
部门:
用印登记簿 5: 序号 日
期 用印部门 用 途 文件名称 印章名称 用印份数 经办人 用印人
监印人 审批人 备注
6:用印审批表 用印名称: 用途: 备注: 用
印部门 部门经理 经办人 部门副总 部门总裁 总裁办公室 法律顾问审核 或 相关部门会签 审 批 日 期 份 数 是否已存档 用印人 监印人
7: 外出用印审批表
7.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篇七
为了加强处里印章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原则与范围
第一条 处里印章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使用按程序审批,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
第二条 处里使用的“”印章和“”专用章均属管理范围。
第三条 综合科负责对处里各类印章统一管理,其文秘人员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等项工作。财务专用章由处财会人员管理。
第四条 阶段性工作任务需刻制印章时,须经主任批准。所刻印章原则上由综合科集中管理,确需业务科室管理时,由业务科室指定专人按本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交综合科保管或销毁。
第二章 使用审批程序
第五条 处里政务活动用印,使用“XXXXXXX ”印章,由主任签批。
第六条 公文用印。按公文签批程序办理完毕打印后,凭领导签发的文件底稿在综合科登记,登记内容填写完备后,文秘人员方可盖章。联合发文,挂本处文号的,按本处文件处理;不挂本处文号的会签文件,须经业务科室和处领 1
导签字,由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第七条 业务工作用印的审批权限及程序,由业务科室提出审批权限细则,按审批权限及程序,经主任同意,主任办公会审定后,作为本办法附件一并执行。
第八条 因公务活动外出需开介绍信的,经主任同意,文秘人员开具制式介绍信后,由主任或综合科长在底联签字,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盖章。一般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主任批准在印章使用登记册上注明原因后方可盖章,并在公务活动完毕,到综合科说明使用情况,办理补填手续。
第九条 以处名义出具证明盖章,属殡葬管理业务工作范围,按业务用印审批程序办理。凡涉及个人政治面貌、身份关系、工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证明,须经主任同意,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第十条 财务盖章,一律由处财会人员负责,其收费按登记程序加盖处财务专用章。具体按处财务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办理。
第三章 使用登记
第十一条 由综合科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册,对印章使用情况逐项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综合科文秘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 印章登记内容包括:印章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分类(发文、证明、介绍信等)、内容要点、签批领导、盖章数量、经办人签字等。
第十三条 财务专用章使用,由财会人员登记。登记内容同上。
第四章 附 则
8.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篇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保管、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印章是指公司对外、对内所使用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或公司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的保管
第三条公司采取分别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由总裁秘书或总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登记使用。
二、银行私章由财务部出纳负责保管。
三、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和登记使用。
四、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和登记使用。
第四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印章的保管人与批准盖章的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离职时,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工作移交的重要部分。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七条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总裁签字批准后印章保管人方可用印。
第八条公司总裁代表公司对印章保管人员和盖章审批人员进行授权,总裁办负责备案。
第九条经办人需使用印章,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用印单”。并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第十一条经部门经理核准的,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分管副总裁授、总裁审批。
第十二条经逐级核准的申请单,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综合办印章保管人用 印。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人在用印时应在“用印单”上签字备案。
第十四条用印后该“用印单”
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行政部归档。
第十五条“印章使用申请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第十六条“印章使用申请单”上内容严禁涂改,否则无效。
第十七条公司总裁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八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批核准,经同意后方可携带使用。
第四章责 任
第十九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二十条必须严格依照本规定中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处罚,造成严 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 则
9.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篇九
2、实行用印申请制度,用印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用印申请单”上签字,较大事项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用印时接受印章管理人员审查,并由用印人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用印内容。
3、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以外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批准交印章管理人员监护,方可外出使用。
4、一般发文,凭领导人签发意见用印。因公出差证明或介绍信等用印,由管理印章人员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掌握。
5、禁止在空白信纸或其他无内容的纸张上用印。
6、职工个人需要出具证明和介绍信的用印,一般情况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签字批准。
7、凡涉及经济合同、承包书等内容担保用印,严加管理。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必须了解具体内容。否则,不予用印。
8、对不符合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坚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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